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2015浙江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015-04-06 00:27:2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5年最新考点训练: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守法合规原则

1.生效日规定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2.生效日规定的排除事项

(1)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2)存款人在同一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Tags: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浙江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