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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复习:商业汇票的付款
2015-04-04 21:38:2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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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注意】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Tags: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基础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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