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2015年安徽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考点:记账凭证内容
2015-04-06 04:23:5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坚持练习:

第 四 章 会计凭证

第三节 记账凭证

  二、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大写);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

  4.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二)收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借方科目: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日期:编制本凭证的日期;

  右上角顺序号: “收字第×号”或“现收字第×号”和“银收字第×号”的顺序编号;

  摘要: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

  贷方科目: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

  记账: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事项重记或漏记;

  金额:该项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额;

  (三)付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另外,为了避免重复记账,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的经济业务,即从银行提取现金或把现金存人银行的经济业务,统一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当发生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时,只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而不编制现金收款;当发生把现金存入银行的业务时,只编制现金付款凭证,而不编制银行收款凭证。

  (四)转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转账凭证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借、贷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

  (五)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是否真实。

  2.项目是否齐全。

  3.科目是否正确。

  4.金额是否正确。

  5.书写是否正确。

点击进入安徽会计从业《会计基础》学习指导专区>>>



Tags: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基础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2015重庆从业无纸化考试《会计基..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