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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主要经济业务事项账务处理
第四节 资本的增减 (筹资)
一、接受投资
1、相关账户
实收资本:核算非股份公司的资本增减变动。
股本:核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及在核定的股份总额内实际发行的股票的面值。
2、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1)非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1)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入账,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土地使用权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二、实收资本的减少
1、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2、注销本公司股票,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高于面值总额时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3、注销本公司股票,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时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