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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六章: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2015-04-06 04:53:3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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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账凭证的名称。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是在哪一天编制的,就写上哪一天(即编制记账凭证日期,非原始凭证日期)。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与原始凭证的填制日期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记账凭证应及时填制,但一般稍后于原始凭证的填制。

3.记账凭证的编号。企业既可以按收款、付款、转账三类业务分别编号,也可以细分为现收、现付、银收、银付、转账五类分别编号。

注:如果采用的是通用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是统一编号的。

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列多张记账凭证,可采用“分数编号法”。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原始凭证无此内容。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原始凭证无此内容。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例6-5】下列对转账业务表述正确的是()。

A.转账业务不是会计所反映的内容

B.转账业务是直接引起现金或银行存款减少的业务

C.转账业务是直接引起现金或银行存款增加的业务

D.转账业务是指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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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基础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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