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四章第二节原始凭证七
2015-04-06 04:59:3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5年最新考点训练:

  五、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

  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2.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凭证单位印章。

  3.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1] [2] [3] [4] [5] [6] [7]

  

Tags: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基础 辅导 考点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