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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
第二节 会计科目
三、会计科目的分类
(一)会计科目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
(二)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进行分类: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例如:原材料——甲材料 2000
——乙材料 2500
——丙材料 3000
原材料总额:7500
总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统一制定。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明细分类科目((包括二级科目、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除个别明细科目会计准则有规定以外,可以根据本单位经济管理的需要和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自行设置,它是反映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的科目。
也不是所有的总分类科目都需要设置明细科目。有的总分类科目就不设明细科目。(例: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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