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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三章第三节复式记账二
2015-04-06 05:33:2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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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账户与复式记账原理

  第三节 复式记账

  二、借贷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按照“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记录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要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记账基础,《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都采用借贷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的主要内容

  1.“借”和“贷”是纯粹的记账符号,是会计上的专业术语。

  2.在借贷记账法下,可以灵活地设置和使用账户,例如,企业可以设置“应收账款”表示应收购货方的货款,设置“预收账款”表示预先收取购货方的订金;也可以把和购货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集中在一个账户中反映,比如不设置“预收账款”,只设置“应收账款”,该账户具有双重性质,当余额的方向为借方余额,该账户性质是资产(债权),当余额方向为贷方余额,该账户性质是负债(债务)。

  例如下面的应收账款账户期末贷方余额,表示预收A公司下一批货物的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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