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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会计档案
四、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五、会计档案的销毁
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种明细账、日记账(除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的保管期限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5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种明细账、日记账(除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的保管期限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