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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会计账簿
第五节 错账更正方法
二、红字更正法
(一)第一种情况
1.适用范围: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或金额有错误,致使账簿记录错误,可用红字更正法予以更正。(三要素错误)
2.更正的方法:先用红字编制凭证冲销原错误分录记账,再用蓝字填制正确分录记账
摘要:“冲销某月某日第×号记账凭证的错账”
【例题】某企业以库存现金896元购买办公用品,会计人员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并根据错误的记账凭证登记了账簿。
错误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896
贷:银行存款 896
更正:第一步:应先编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内容完全相同而金额为红字的记账凭证——记账:
借:管理费用 -896
贷:银行存款 -896
第二步:再用蓝字(或黑字)编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记账:
借:管理费用 896
贷:库存现金 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