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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十一章第二节应收票据
2015-04-06 22:06:4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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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二节 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含义与内容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是一项短期债权,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项流动资产。

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转让给他人时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签章人为背书人,接受票据转让的人成为被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负连带责任。

符合条件的持票人还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应收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因急需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票款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业务活动。

二、应收票据的分类

1.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商业汇票按其是否带息,可以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两种。

三、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一)取得应收票据

【例题】甲公司2012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货款为1 000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程序,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借:应收账款 1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

 3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寄来的一张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1 170 000元,抵付产品货款。甲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 1 170 000

  贷:应收账款 1 170 000

(二)收回到期票款

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账户。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支付票款,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账户。



Tags: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基础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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