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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三章第五节总分类账户一
2015-04-06 22:35:3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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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复式记账  

第五节 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一、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1.总分类账户是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统制账户,对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御和控制作用;

2.明细分类账户是相关总分类账户的从属账户,是相关总分类账户的辅助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的作用。

3.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在金额上是相等的。

二、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1.定义: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事项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2.平行登记要点:

(1)依据相同。

对发生的经济业务,都要以相同的会计凭证为依据,既登记有关总分类账户,又登记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

(2)方向相同。

将经济业务记入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时,记账方向必须相同。即总分类账户记入借方,明细分类账户也记入借方;总分类账户记入贷方,明细分类账户也记入贷方。

(3)期间相同(不是时间相同)。

对每项经济业务在记入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过程中,可以有先有后,但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全部登记入账。

(4)金额相等。

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应与记入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合计相等。



Tags: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基础 辅导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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