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宁波 Q青海 青岛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深圳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会计从业考试历年真题

[考点辅导]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资料:会计档案
2016-03-05 08:18:5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会计档案

第一节 会计档案概述

1.会计档案的内容: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会计报告类、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节 会计档案保管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3.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2)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 年、5年、10 年、15 年和25 年五档。☆巧记: 3×5(=15)+10=25 这里所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5.具体保管年限:

(1)1 个3 年:月、季度财务报告

(2)3 个5 年:固定资产卡片、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3)2 个25 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3 个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财务报告(决算)(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 年)

(5)剩余的都是15 年

6.(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查阅利用,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2)外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办理查阅手续。

7.会计档案的销毁

(1)将已编制好的销毁清册及销毁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2)会计档案销毁时,应按规定指派人员监销。一般企事业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监销。

(3)会计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及时将监销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8.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9.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会计档案不论是否已满保管期限,一律不得销毁,必须妥善保管,待项目办理竣工决算后,按规定的交接手续交给项目接受单位。

相关推荐: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专题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培训班网络课程试听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订购


Men may doubt what you say,but they will believe what you do. 别人可能怀疑你说的话,但他们会相信你的行动。
Anger begins with folly, and ends in repentance. 愤怒以愚蠢开始,以后悔告终。
Tags:会计基础 考点 辅导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考点辅导]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