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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第五章会计凭证(二)
2013-04-16 21:19:2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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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对于外来原始凭证必须要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和人员签章),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符合有关的审核程序),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原始凭证不涉及会计科目的使用。 
【例题9·多选题】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包括:审核原始凭证( )等方面。 
A.真实性 
B.合法性、合理性 
C.正确性、及时性 
D.完整性 
[答案]ABCD
【例题10·单选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和违法收支,应当( )。 
A.不予接受 
B.予以退回 
C.予以纠正 
D.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答案]D
第三节 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概念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注意:与原始凭证最大的区别 
我国会计记录具体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是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具有分类归纳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记会计账簿的作用。记账凭证是介于原始凭证与账簿之间的中间环节,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一)按内容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1.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收款凭证又可分为现金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是根据现金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收款凭证,如以现金结算的发票记账联;银行存款收款凭证是根据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收款凭证,如银行进账通知单。 
2.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付款凭证又可分为现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是根据现金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如以现金结算的发票联;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是根据银行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如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存根。 
3.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即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需要收付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各项业务,注意与银行转账业务区分)的原始始凭证填制的,如企业内部的领料单、出库单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期末结转成本等也是转账行为。 
对于经济业务较简单、规模较小、收付业务较少的单位,为了简化核算,还可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来记录所有经济业务。通用记账凭证统一编号(每月编一次)。通用记账凭证的格式与转账凭证基本相同。 
(二)按照填列方式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填列方式,可分为复式凭证和单式凭证两种。 
1.复式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前述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都是复式凭证,是实际工作中应用最普遍的记账凭证。复式凭证可集中反映一项经济业务的科目对应关系,便于分析对照,了解有关经济业务的全貌,减少了凭证数量,但不利于会计人员分工记账。 
2.单式凭证,是指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记账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记账凭证。 
三、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与原始凭证区分)
1.记账凭证的名称。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是在哪一天编制的,就写上哪一天(即编制记账凭证日期,非原始凭证日期)。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与原始凭证的填制日期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记账凭证应及时填制,但一般稍后于原始凭证的填制。 
3.记账凭证的编号。企业既可以按收款、付款、转账三类业务分别编号,也可以细分为现收、现付、银收、银付、转账五类分别编号。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列多张记账凭证,可采用“分数编号法”。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原始凭证无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原始凭证无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四、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例11·多选题】记账凭证可以根据( )编制。 
A.一张原始凭证 
B.若干张原始凭证汇总 
C.原始凭证汇总表 
D.明细账 
[答案]ABC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6.记账凭证的更正 
(1)填制时(未入账)——应当重新填制。 
(2)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错误更正 
①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 
ⅰ)金额以外有错——先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ⅱ)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 
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②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例12·判断题】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应先用红字冲销,然后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 
[答案]×
【例13·多选题】记账凭证的填制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外,还必须符合( )要求。 
A.如有空行,应当在空行处划线注销 
B.发生错误应该按规定的方法更正 
C.必须连续编号 
D.除另有规定外,应该有附件并注明附件张数 
[答案]ABCD
【例14·单选题】某会计人员在审核记账凭证时,发现误将8 000元写成800元,尚未入账,一般应采用( )改正。 
A.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B.红字更正法 
C.补充登记法 
D.冲账法 
[答案]A
(二)收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付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付款凭证的编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左上角由“借方科目”换为“贷方科目”,凭证中间的“贷方科目”换为“借方科目”。 
【例18·多选题】涉及现金与银行存款之间的划款业务时,可以编制的记账凭证有( )。 
A.银行收款凭证 
B.银行付款凭证 
C.现金收款凭证 
D.现金付款凭证 
[答案]BD
(四)转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转账凭证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及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其他项目的填列与收、付款凭证相同。 
五、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
1.内容是否真实。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与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等。 
2.项目是否齐全。 
3.科目是否正确。 
4.金额是否正确。 
5.书写是否正确。 
此外,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
第四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的概念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二)会计凭证的传递的意义(了解) 
1.通过会计凭证的传递,有利于及时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 
2.通过会计凭证的传递,有利于正确地组织经济活动,贯彻经济责任制。 
3.通过会计凭证的传递,能加强会计监督。 
(三)会计凭证的传递的要求 
会计凭证的传递,要求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四)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方法(了解) 
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每一种凭证的传递程序和方法。包括:传递程序、传递时间和传递过程中的衔接手续。在制定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和时间时,通常考虑以下几点: 
1.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要视经济业务的手续程序而定。 
2.会计凭证的传递时间,要根据办理经济业务手续在正常情况下完成所需的时间而定。 
3.会计凭证传递程中的衔接手续,应该做到既完备严密,又简便易行。 
执行中如有不合理的地方,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改。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作为记账的依据,会计凭证是重要的会计档案和经济资料。 
对会计凭证的保管的主要要求有: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的原始凭证,应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销毁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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