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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答题
计算问答题: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会计资料反映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5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
(2)增值税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60万元;
(3)房屋出租收入70万元;
(4)销售费用180万元(其中广告费120万元);
(5)管理费用3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6万元,研究新 产品、新技术费用80万元);
(6)财务费用14万元;
(7)购买的企业债券利息5万元,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8.5万元;
(8)营业外支出52万元,其中支付某商厦开业赞助费2万元,支付另一企业合同违约金3万元,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罚款1万元,直接向受灾地区捐款10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下列问题,每步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该企业2014年税法上收入总额;
(2)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3)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不包含加计扣除额);
(4)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5)计算该企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汇算清缴时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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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收入总额=5000+70+5+8.5=5083.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收入总额=5000+70+5+8.5=5083.5(万元)(2)广告费扣除限额=(5000+70)×15%=760.5(万元),广告费实际支出12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所以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为180万元。(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为:(5000+70)×5%0=25.3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26×60%=15.6(万元),准予扣除15.6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管理费用=350-26+15.6=339.6(万元)(4)赞助支出2万元、行政罚款1万元、直接捐款10万元,均不得税前扣除。税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52-2-1-10=39(万元)(5)应纳税所得额=5000+70+5-(4000+60+180+339.6+14+39)-80×50%=402.4(万元)(6)应纳企业所得税=402.4×15%=60.36(万元)
2、问答题 甲公司2014年度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审计项目组在对甲公司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内容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1)甲公司2014年发生业务宣传费500万元、向某建材城支付赞助费50万元。甲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2)甲公司2014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甲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所得税前做了扣除。(3)甲公司2014年发生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清理损失30万元,甲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清单申报扣除。(4)甲公司2014年发生新产品研发支出4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的支出为150万元),甲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研发支出加计50%在所得税前扣除。(5)甲公司向其母公司支付200万元的管理费,甲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6)甲公司2014年向某贫困山区直接捐赠100万元。甲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占会计利润12%的部分作了税前扣除。(7)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计入工资核算,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部扣除。(8)由于生产的A型产品价格波动,该类存货于2014年12月31日出现了减值,甲公司2014年末对该部分存货计提200万元减值准备,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为存货损失作了全额税前扣除。(9)甲公司2014年向残疾职工支付20万元工资费用。针对该项工资费用,甲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加计扣除,总计税前扣除金额为30万元。(10)2014年,甲公司与一家境外公司签订了一项特许权使用合同。按 照合同约定,甲公司每年应按B型产品的销售量向该境外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该境外公司未在中国设立任何分支机构。2014年末甲公司按当年销售量计提了应付境外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200万元,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作为税前扣除项目。2014年甲公司尚未实际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在2014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甲公司未代扣代缴境外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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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①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①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甲公司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500万元,应按照限额450万元在税前扣除。②向建材城支付的赞助费属于赞助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不得在税前扣除。(2)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3)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①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②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③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④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⑤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甲企业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应进行专项申报。(4)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5)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6)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甲公司直接向山区的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7)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全额扣除的做法不符合上述规定,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8)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9)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应扣除的金额为40万元。(10)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中国境内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的特许权使用费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相关款项,但是已经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且已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境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3、问答题
综合题:位于我国境内某市的一家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自己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011年至2015年经相关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取得销售电子产品的不含税收入7000万元,取得房屋租金收入200万元。
(2)全年购进与生产电子产品相关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200万元、进项税额544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抵扣;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抵扣。
(3)全年与销售电子产品相关的销售成本4150万元;全年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100万元;全年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含新技术研究开发费320万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75万元。(4)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400万元、实际拨缴工会经费9万元并取得专用票据,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7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3万元。
(5)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支付合同违约金6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营业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企业所得税税率15%,不考虑其他税费,金额单位: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当年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金额。
(2)当年该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额。
(3)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4)当年该企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共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5)当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6)当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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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应缴纳的增值税=7000×17%-(544+8.5)=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应缴纳的增值税=7000×17%-(544+8.5)=637.5(万元),应缴纳的营业税=200×5%=10(万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637.5+10)×(7%+3%+2%)=77.7(万元),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637.5+10+77.7=725.2(万元)。(2)该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7000+200-4150-1400-600-300-10-77.7=662.3(万元)。(3)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400×14%=56(万元)<实际发生额7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56=14(万元);税前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400×2%=8(万元)<实际发生额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1(万元);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400×2.5%=10(万元 )<实际发生额1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10=3(万元);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1+3=18(万元)。(4)税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7000+200)×15%=1080(万元)<实际发生额11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0-1080=2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7000+200)×5‰=36(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75×60%=4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36=39(万元);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39=59(万元)。(5)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20×50%=160(万元);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62.3+18+59-160=579.3(万元)。(6)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79.3×15%-50×10%=81.90(万元)。
4、问答题
综合题:北京市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2014年该企业销售自产货物的收入是9068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其他业务如下:
(1)企业拥有房产原值1000万元,其中4月1日将临街原值100万元的房屋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是72万元。
(2)账上记载5月份直接对外捐赠自产产品一批,成本价126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164万元;8月通过公益机构向养老院捐款550万元。
(3)企业全年发生的期间费用1500万元(不含房产税),其中业务招待费45万元,广告费1200万元;经查另有上年仍有未扣除完的广告费140万元。
(4)"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另列支缴纳的违反《环保法》的罚款5万元,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6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8万元。另外,10月税务机关查处发现2013年有偷税行为,被处10.2万元的罚款。
(5)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总额96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9.2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实际发生福利费支出148.8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4万元。
(6)受国家房产调控政策影响,企业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到年底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说明:当年税务机关核定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是748.3万元,当地规定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计税,假定房产税未计入期间费用,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14年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2014年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2014年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
(4)计算2014年企业会计利润;
(5)计算2014年企业捐赠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2014年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2014年企业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含上年结转数额)
(8)计算2014年企业工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2014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2014年企业应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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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应缴纳的增值税=9068×17%+164×17%-74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应缴纳的增值税=9068×17%+164×17%-748.3=821.14(万元)(2)应缴纳的营业税=72×5%=3.6(万元)(3)从租计征的房产税=72×12%=8.64(万元);从价计征的房产税=(1000-100)×(1-30%)×1.2%+100×(1-30%)×1.2%×3÷12=7.77(万元);合计应纳的房产税=8.64+7.77=16.41(万元)(4)会计利润=9068-4000+72-3.6-(821.14+3.6)×(7%+3%)-16.41-(126+164×17%)-550-1500-5-6-8-10.2-(3000-2500)=2304.44(万元)(5)捐赠扣除限额=2304.44×12%=276.53(万元),小于550万元,差额=550-276.53=273.47需要纳税调增,税前准予扣除的捐赠是276.53万元。会计上货物对外捐赠不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视同销售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64-126=38(万元)捐赠业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6+164×17%+38+273.47=465.35(万元)(6)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068+72+164)×5‰=46.52(万元),45×60%=27(万元),准予扣除27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27=18(万元)(7)广告费扣除限额=(9068+72+164)×15%=1395.6(万元)实际发生1200万元,准予全额扣除,同时上年超限额广告费可结转扣除140万元。广告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40万元。(8)工会经费扣除限额=960×2%=19.2(万元),实际发生19.2万元,准予扣除19.2万元;教育经费扣除限额=960×2.5%=24(万元),实际发生24万元,准予扣除24万元。所以工资和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可以据实扣除。福利费扣除限额=960×14%=134.4(万元),实际发生148.8万元,准予扣除134.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34.4=14.4(万元)(9)缴纳的违反环保法的罚款5万元不得扣除,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6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8万元不得扣除;隐瞒收入的罚款10.2万元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法上不予认可,应该调增所得额5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304.44+465.35+18-140+14.4+5+8+10.2+500=3185.39(万元)(10)应纳所得税=3185.39×25%=796.35(万元)
5、问答题
甲公司于2009年8月以2000万元货币资金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乙公司。后因甲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拟于2014年3月终止对乙公司的投资。经对有关情况的深入调查,注册会计师了解到:
(1)终止投资时,乙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如下:
(2)甲公司终止投资有3种初步方案,具体情况为:①注销方案:注销乙公司,支付从业人员经济补偿金及清算费用合计100万元,偿还短期借款1000万元后,收回货币资金4900万元;②股权转让方案:以5000万元价格转让乙公司的股权;③先分配后转让股权方案:先将未分配利润2500万元收回,然后以2500万元价格转让乙公司的股权。假定上述3种方案都可行,其他情况都一致,甲公司没有可税前弥补的亏损。
要求:
(1)甲公司3种终止投资方案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2)分别计算甲公司3种终止投资方案实施后的税后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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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甲公司3种终止投资方案企业所得税分别做如下处理: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甲公司3种终止投资方案企业所得税分别做如下处理:第一种方案:企业注销其子公司,其子公司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清算。①计算清算所得: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6000(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6000(资产计税基础)-100(清算费用)=-100<0无清算所得,乙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②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可供分配的剩余资产=6000-100-1000=4900(万元)A.股息性所得=500+2500-100=2900(万元),免税收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B.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4900-2900)-2000=0(万元)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0,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种方案:企业转让股权应纳企业所得税=(5000-2000)×25%=750(万元)第三种方案:先分配后转让股权境内子公司分回的股息红利所得属于免税收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企业需要计算转让股权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企业所得税=(2500-2000)×25%=125(万元)(2)分别计算甲公司3种终止投资方案实施后的税后净利润:第一种方案:税后净利润=4900-2000=2900(万元)第二种方案:税后净利润=5000-2000-750=2250(万元)第三种方案:税后净利润=2500+2500-2000-125=2875(万元)
6、问答题
综合题:某外资持股25%的重型机械生产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1)将两台重型机械设备通过市政府捐赠给贫困地区用于公共设施建设。"营业外支出"中已列支两台设备的成本及对应的销项税额合计247.6万元。每台设备市场售价为140万元(不含增值税)。(2)向95%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5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7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过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3)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4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30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5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额为5万元。
(4)发生广告支出1542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90万元,其中有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
(5)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发生研发费用支出200万元(含委托某研究所研发支付的委托研发费用80万元)。
(6)就2013年税后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10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7)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扣缴的预提所得税税额。
(7)计算该企业201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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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会计利润=7500+2300+1200-6000-13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会计利润=7500+2300+1200-6000-1300-800-420-1800-1200-180+1700=1000(万元)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7.6-120=127.6(万元)另外,捐赠设备视同销售处理。视同销售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2=28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2=200(万元)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127.6+280-200=207.6(万元)(2)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解析】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95%的持股比例下,可以享受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3)可以扣除的福利费限额=1400×14%=19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96=4(万元)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1400×2%=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8=2(万元)可以扣除的教育经费限额=1400×2.5%=35(万元)教育经费支出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结转的扣除额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合计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2-5=1(万元)(4)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基数=7500+2300+280=10080(万元)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10080×15%=1512(万元)当年发生的1542万元广告费应作纳税调增。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42-1512=30(万元)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10080×5‰=50.4(万元)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2=(90-20)×60%=42(万元),扣除限额为4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2=48(万元)业务(4)合计应纳税调增78万元(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0(万元)(6)分配股息应扣缴境外股东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1000×25%×10%=25(万元)(7)会计利润=1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000+207.6-200+1+30+48-100=986.6(万元)应纳所得税税额=986.6×25%=246.65(万元)
7、问答题
综合题:某县城一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将2013年取得的一宗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一栋写字楼,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为2400万元。该写字楼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2014年1月~2014年9月中旬,在开发写字楼的过程中,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2600万元。9月~12月将写字楼全部销售,销售合同记载收入9600万元。另外该公司从2014年2月28日起将2013年建成的一栋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的开发产品临时对外出租,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2万元,租赁期限10个月,2014年5月底双方同意停止租赁,收回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该公司全年发生销售费用600万元、管理费用800万元(未含印花税和房产税)、财务费用180万元(全部为当年开发写字楼的借款利息支出,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且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其中175万元是未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5万元是因违约被银行加罚的罚息)。(其他相关资料: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计算土地增值税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租商品房期间记入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金额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2014年该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
(2)计算2014年该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2014年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4)计算2014年该公司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5)计算土地增值额时扣除项目合计;
(6)计算2014年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7)计算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8)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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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公司应缴纳房产税=12×3&time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 (1)公司应缴纳房产税=12×3×12%=4.32(万元)(2)应缴纳印花税=9600×0.5‰+12×10×1‰=4.8+0.12=4.92(万元)房产出租房产税按照实际租赁期间收取的租金计算;印花税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3)公司应缴纳营业税=9600×5%+12×5%×3=481.8(万元)(4)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81.8×(5%+3%+2%)=48.18(万元)(5)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4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2600万元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2400+2600)×5%+175=425(万元)违约罚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作为费用扣除,但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扣除项目合计=2400+2600+425+9600×5%×(1+5%+3%+2%)+(2400+2600)×20%=6953(万元)【注意】虽然题目给定的管理费用中不含印花税,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印花税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不能单独扣除,应在开发费用中按照规定的比例限度以内计算扣除。(6)销售收入合计9600万元增值额=9600-6953=2647(万元)增值率=2647/6953×100%=38.07%,适用30%的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2647×30%=794.1(万元)(7)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共计=2400+2600+600+800+20+180+794.1+4.32+4.92+481.8+48.18=7933.32(万元)(8)2014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600+12×3-7933.32)×25%=425.67(万元)。
8、问答题
综合题:位于市区的某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主要生产电脑显示器,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5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4000万元,2014年发生以下业务:(1)销售显示器给某销售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销售合同约定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00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金额合计为3500万元、增值税额595万元。
(2)8月受赠原材料一批,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60万元、增值税额10.2万元。(3)按上年末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从1月1日起将原值300万元的闲置车间出租给某销售公司,全年取得租金收入120万元。
(4)企业全年销售显示器应扣除的销售成本4000万元;全年发生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200万元);全年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6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90万元,管理费用中不含房产税和印花税)。
(5)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费用400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7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60万元,实际发生的教育经费15万元。
(6)企业持有的原账面价值300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到12月底公允价值下降为210万元(企业以公允价值核算)。(说明:当地政府确定计算房产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不考虑购进合同的印花税)
要求: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
(5)计算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6)计算该企业2014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7)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值、新技术研发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工资附加"三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1)计算该企业2014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2)计算该企业2014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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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增值税=7000×17%-(595+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增值税=7000×17%-(595+10.2)=584.8(万元)(2)营业税=120×5%=6(万元)(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84.8+6)×(7%+3%+2%)=70.9(万元)(4)印花税=7000×0.03%=2.1(万元)(5)房产税=(4000-300)×(1-20%)×1.2%+120×12%=49.92(万元)(6)会计利润=7000+120+(60+10.2)-4000-1500-700-(300-210)-6-70.9-2.1-49.92=771.28(万元)(7)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7000+120)×0.5%=35.6(万元)60×60%=36(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0-35.6=24.4(万元)(8)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200-(7000+120)×15%=132(万元)(9)交易性资产减值和新技术研发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00-210)-90×50%=45(万元)(10)工资附加"三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0-400×14%+15-400×2.5%=9(万元)
9、问答题
综合题:某机器设备生产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8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2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管理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0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500万元,含向本企业安置的10名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36万元。
(2)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2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4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3)发生广告费支出5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为200万元。发生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
(4)取得经国务院批准,所在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具体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种设备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5)向境外非关联公司支付与经营有关的担保费50万元,另支付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借款利息30万元。
(6)取得股息300万元,其中含来自境内40%持股子公司的股息200万元(非上市居民企业);来自海外100%持股子公司的股息100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海外子公司已在所在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其他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及税收抵免已办理必要手续,不考虑税收协定的影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7)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已纳所得税款总额、当年抵免限额。
(7)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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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业务(1)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2)职工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业务(1)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支出2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210=10(万元)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30(万元),实际拨缴24万元,准予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调整。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37.5=2.5(万元)业务(2)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2.5=12.5(万元)。(3)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6000+1800)×15%=1170(万元),实际发生5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200万元,也可以在本年扣除,应纳税调减200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6000+1800)×5‰=39(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3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39=41(万元)业务(3)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41=159(万元)。(4)企业取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业务(4)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5)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6)业务(6)应调减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境外已纳所得税款总额=100÷(1-20%)×20%=25(万元)当年抵免限额=100÷(1-20%)×25%=31.25(万元)。(7)境内应纳税所得额=6000+1800+800-3500-500-600-320-900-700-180+1000-36+12.5-159-100-300=2317.5(万元)该公司201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317.5×25%+(31.25-25)=585.63(万元)。
10、问答题
综合题:某机器设备生产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8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2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管理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0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500万元,含向本企业安置的10名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36万元。
(2)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2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4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3)发生广告费支出5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为200万元。发生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
(4)取得经国务院批准,所在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 府文件具体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种设备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5)向境外非关联公司支付与经营有关的担保费50万元,另支付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借款利息30万元。
(6)取得股息300万元,其中含来自境内40%持股子公司的股息200万元(非上市居民企业);来自海外100%持股子公司的股息100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海外子公司已在所在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其他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及税收抵免已办理必要手续,不考虑税收协定的影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7)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已纳所得税款总额、当年抵免限额。
(7)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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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业务(1)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2)职工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业务(1)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支出2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210=10(万元)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30(万元),实际拨缴24万元,准予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调整。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37.5=2.5(万元)业务(2)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2.5=12.5(万元)。(3)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6000+1800)×15%=1170(万元),实际发生5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200万元,也可以在本年扣除,应纳税调减200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6000+1800)×5‰=39(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3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39=41(万元)业务(3)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41=159(万元)。(4)企业取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业务(4)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5)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6)业务(6)应调减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境外已纳所得税款总额=100÷(1-20%)×20%=25(万元)当年抵免限额=100÷(1-20%)×25%=31.25(万元)。(7)境内应纳税所得额=6000+1800+800-3500-500-600-320-900-700-180+1000-36+12.5-159-100-300=2317.5(万元)该公司201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317.5×25%+(31.25-25)=585.63(万元)。
11、问答题 甲公司拟于2015年向一非关联公司收购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甲公司初步拟订了三套收购方案,相应购买的股权比例和对价支付安排摘录如下:方案1:甲公司仅收购乙公司40%的股权,并且以甲公司所持下属全资子公司--丙公司80%的股权为对价换取乙公司上述40%的股权。方案2:甲公司仅收购乙公司50%的股权,并且以支付现金300万元加丙公司的部分股权(公允价值预计为500万元)为对价换取乙公司上述50%的股权。方案3:甲公司以2000万元对价收购乙公司全部股权,以现金200万元外加丙公司的全部股权(公允价值预计为1800万元)为对价换取乙公司的全部股权。要求:针对甲公司的三个方案,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判断每个方案的股权购买比例和对价支付安排是否满足适用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有关条件(关于股权购买比例和对价支付安排的条件),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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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方案1:股权购买比例不满足要求,因为收购的股权未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方案1:股权购买比例不满足要求,因为收购的股权未达到乙公司股权的50%:对价支付安排满足要求,因为支付的对价中股权支付的部分已超过交易支付总额的85%。(2)方案2:股权购买比例满足要求,因为收购的股权已达到乙公司股权的50%;对价支付安排不满足要求,因为支付的对价中股权支付的部分未超过交易支付总额的85%。(3)方案3:股权购买比例和对价支付安排均满足要求。因为收购的股权已超过乙公司股权的50%,且支付的对价中股权支付的部分已超过交易支付总额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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