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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犯罪嫌疑人甲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时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乙抢劫一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乙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14周岁而且确实无法查明,此时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14周岁
C.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成年罪犯适度放宽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人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监护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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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A项说法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所以B项说法正确。该解释第18条第1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C项表述正确。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70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 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1款、第2款、第3款的规定。”故D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D项当选。
2、判断题 进口押汇业务便利进口商先行支付进口货款,使其不占压资金即可完成国内货物的加工销售,便利进口商的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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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单项选择题 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构应当为某区政府
B.如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行政复议终止
C.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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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单项选择题 .交警甲和无业人员乙勾结,让乙告知超载司机“只交罚款一半的钱,即可优先通行”;司机交钱后,乙将交钱司机的车号报给甲,由在高速路口执勤的甲放行。二人利用此法共得32万元,乙留下10万元,余款归甲。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构成受贿罪共犯
B.甲、乙构成贪污罪共犯
C.甲、乙构成滥用职权罪共犯
D.乙的受贿数额是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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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多项选择题 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的费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机关采取查封的强制措施,需要对物品进行检疫的,检疫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B.行政机关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保管费用由相对人承担
C.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排除妨碍决定,行政机关委托第三人代履行的,代履行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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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5条第3款规定:“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问。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故A项正确。该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此,B项错。代履行费用一般由当事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项错。该法第60条第l款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D项对。此题选正确的,故选AD。
6、单项选择题 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顾某诈骗案的过程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B .有关侦查人员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
C.若顾某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承担证明责任
D.采用刑讯逼供收集的视听资料,应当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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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由此可知,A项错误;第2款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故B项正确。该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显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并非承担完全的证明责任,其证明责任应由检察机关承担。由此可知,C项错误。该法第54条第l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故D项错误。
7、单项选择题 男性,17岁,多尿、烦渴、多饮月余。多次查尿比重<1.005,禁水试验尿比重不升高,但注射血管升压素后,尿比重、尿渗透压增加。诊断最可能是()
A.精神性烦渴
B.慢性肾衰竭
C.肾小管性酸中毒
D.肾性尿崩症
E.中枢性尿崩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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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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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项选择题 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保证侦查活动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只有侦查人员可进行勘验、检查
B.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
C.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女医师进行
D.勘验、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勘验、检查笔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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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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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单项选择题 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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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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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单项选择题 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王某的试用期限,由某县财政局确定
B.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应当适用辞退公务员的规定
C.王某不服取消录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D.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在性质上属于对王某的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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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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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定项选择 马某在深圳经济特区工作,为单位运送货物时发生车祸,就工伤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马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广东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马某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下列对于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的说法,错误的有:()
A.直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依据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审判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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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立法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应适用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而非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该法第85条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可知,B项错误,A项正确。该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可知,《立法法》第85、86条对规范冲突裁决事项所作的决定,但并未涉及本题所述情形,可知C项错误。D项所表述内容违背了立法常识,国务院只有权裁决行政法规、规章之间的法律适用冲突,无权裁决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冲突。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BCD项当选。
12、多项选择题 2009年3月15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受让方为严某的房产交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4月20日,该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因家庭纠纷郭某想出售该房产时发现房产已不在名下,于2013年12月5日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向严某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并给自己核发新证。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被诉行为,郭某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的起诉期限为2年
B.本案的起诉期限从2009年4月20日起算
C.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D.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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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不定项选择
甲找到在某国有公司任出纳员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假币,并许诺出售假币获利后给乙好处费。乙便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项中借给甲5万元。甲拿到5万元后。让丙从外地购得假币若干,然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甲便送给乙2万元好处费。甲后来在出售假币的过程币被公安人员抓获。
甲如实交代了让丙购买假币和自己出售假币的行为,还主动交代了自己使用面值5000元的假币购买家电产品的事实,但未能如实说明购买假币的5万元现金的来源。乙得知甲被抓后,担心受刑罚处罚,便携带10万元公款潜逃外地,后被司法机关抓获归案。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问题。
关于乙的全部犯罪行为,下列哪(一)些说法是错误的?
A.对乙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出售、购买假币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B.对乙应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出售、购买假币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C.对乙应在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中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D.对乙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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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挪用公款罪中数罪并罚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之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本题难度不大,还需要了解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需要数罪并罚。故本题答案为BCD。
14、不定项选择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
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
B.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C.在对石某进行辨认时,9名被辨认人员中的4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D.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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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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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单项选择题 某乡属企业多年未归还方某借给的资金,双方发生纠纷。方某得知乡政府曾发过5号文件和210号文件处分了该企业的资产,遂向乡政府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两份文件。乡政府不予公开,理由是5号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头征询其意见,其答复是该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而210号文件不存在。方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方某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
B.对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方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
C.乡政府不公开5号文件合法
D.方某能够提供210号文件由乡政府制作的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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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证据的理论分类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被害人陈述都属于直接证据
B.原始证据未必都是直接证据
C.口供不能成为直接证据
D.控方提出的都是有罪证据,辩方提出的都是无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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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犯罪行为是否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所谓证明关系的不同,是指某一证据是不是可以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它的含义是指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迫诉的人所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A项中被害人陈述和c项中口供的内容都不必然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故A、C项不正确;B项原始证据中也仍然包含有些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部分,故B项正确。根据征据是否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可以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在立案和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说,证明发生了犯罪事件的证据也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D项中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确定和提出的主体无固定的对应关系,故D项错误。
17、不定项选择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二人共谋杀丙,相约次日晚到丙家共同下手,但届时乙未去,甲一人将丙杀死。甲、乙二人成立共犯
B.甲为在第二天盗窃张三的汽车而邀请开锁匠乙开车门锁。乙在同意之后很快反悔,并表示自己不敢去。甲元可奈何只得同意。第二天,甲自己开车门锁将汽车开走。乙成立犯罪中止
C.甲为了刺杀钱某,先指使乙前往K市独自伺机行刺,数日后为把握起见,又指使丙前往K市独自伺机行刺,后来由乙找到钱某将其杀害。乙丙不是共同正犯
D.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不成立胁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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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A项中甲乙二人共谋,虽乙并未真正实行,仍和甲构成共犯。B项甲乙合谋盗窃张三的汽车,后来乙反悔未参与盗窃,乙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C项乙丙二人虽然都去杀钱某,但二人没有通谋,所以不是共同正犯。D项中被胁迫的人完全变成了别人的作案工具,所以不成立胁从犯。
18、单项选择题 姚某是莲花市A区的工商局副局长,居住在该市B区。因在天宝市C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关于该案的管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该案应由A区法院管辖,但如果由C区法院审判更为适宜,也可以由C区法院管辖
B.若几个同级法院都有权管辖,则应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审判
C.该案应由莲花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D.该案应由天宝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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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A区是姚某的工作单位所在地,C区则是犯罪地,A项错误。该法第25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B项错误。该法第l8条第l款:“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款:“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嘲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姚某虽然系副局长,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却并非是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碉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C项错误,D项正确。
19、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案件可以适用技术侦查措施?
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B.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C.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D.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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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了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4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可知ABCD四项都是正确答案。
20、单项选择题 在得出某种商品的个人需求曲线时,下列因素除哪一种外均保持不变?()
A、商品本身的价格;
B、个人偏好;
C、其他商品的价格;
D、个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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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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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单项选择题 甲和乙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甲因犯抢劫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乙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交代乙曾在另一城市参与实施一起重大爆炸案,并查证属实。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坦白,但不成立特别自首
B.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C.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立功,但不成立重大立功
D.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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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的,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类的,以自首论。甲因抢劫罪被捕,供述抢劫罪,符合特别自首的规定。另根据该解释的第1条的规定,共犯人如果能够如实供述自己与他人的共同犯罪事实,成立自首。立功包括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有争议的是甲是否成立立功。提供服刑地点是否属于协助抓捕是问题的关键,假设提供的是隐藏处所的话,那自然属于协助抓捕。立功制度本身的目的是瓦解犯罪团伙、节省司法资源、鼓励犯罪人悔过自新。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其他司法机关因为其他罪抓捕,但是本司法机关并不知情的,为其提供这一信息,仍然节省了司法资源,表明了行为人的积极悔改态度。对协助抓捕的范围也是可以作广义解释的,这是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并没有完全违背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此外,应判定行为人是否属于重大立功。要构成重大立功,必须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故D项当选。
22、单项选择题 首要分子甲通过手机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被害人被谁的行为重伤致死这一关键事实已无法查明。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B.甲是教唆犯,未参与打斗,应认定为从犯
C.所有在现场斗殴者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D.对积极参加者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对其他参加者按聚众斗殴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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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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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单项选择题 甲架好枪支准备杀乙,见已患绝症的乙踉跄走来,顿觉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甲收起枪支,但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仅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过失致人死亡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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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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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单项选择题 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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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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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单项选择题 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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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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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多项选择题 甲的下列哪些行为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不考虑情节)()
A.甲、乙共同盗窃了丙的财物。为防止公安人员提取指纹,甲在丙报案前擦掉了两人留在现场的指纹
B.甲、乙是好友。乙的重大贪污罪行被丙发现。甲是丙的上司,为防止丙作证,将丙派往境外工作
C.甲得知乙放火致人死亡后未清理现场痕迹,便劝说乙回到现场毁灭证据
D.甲经过犯罪嫌疑人乙的同意,毁灭了对乙有利的无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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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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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多项选择题 甲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不考虑数额)()
A.某大学的学生进食堂吃饭时习惯于用手机、钱包等物占座后,再去购买饭菜。甲将学生乙用于占座的钱包拿走
B.乙进入面馆,将手机放在大厅6号桌的空位上,表示占座,然后到靠近窗户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座位。在7号桌吃面的甲将手机拿走
C.乙将手提箱忘在出租车的后备箱。后甲搭乘该出租车时,将自己的手提箱也放进后备箱,并在下车时将乙的手提箱一并拿走
D.乙全家外出打工,委托邻居甲照看房屋。有人来村里购树,甲将乙家山头上的树谎称为自家的树,卖给购树人,得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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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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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单项选择题 甲欲杀乙,对乙实沲暴力致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证,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对甲该如何定罪处罚?()
A.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B.故意杀人罪既遂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杀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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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B系统解析:行为人的第一个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仍应肯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现实所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实现的结果完全一致,故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故B项正确。
29、不定项选择 经夏某申请,某县社保局作出认定,夏某晚上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属于工伤。夏某供职的公司认为其发生交通事故系醉酒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认定。某县社保局向法院提交了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夏某住院的病案和夏某同事孙某的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夏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县社保局提供的证据均系书证
C.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系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D.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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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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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犯罪故意和共犯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一开始不知道现住自己家的张三是罪犯而收留,但在知道其是杀人犯后仍然加以隐藏的,可以构成窝藏罪
B.乙为发展公司业务而正常申请贷款l0万元。取得贷款不久,公司业务停滞,乙便将贷款转贷牟利,不构成高利转贷罪
C.丙发现李四挪用公款所取得的款项放在家中,尚未使用,就“借用”李四的公款50万元购买毒品,丙属于挪用公款罪共犯
D.丁(非国家工作人员)一开始并不知道丈夫田某多次受贿的事实,但在行贿人王五告知丁其有求于田某时,丁接受了王五提供的财物,丁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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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窝藏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人而故意为其提供隐藏处所。A项中甲明知张三是杀人犯仍加以隐藏故构成窝藏罪。若是在张三杀人前二人就约定事成后甲隐藏张三,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故A项正确。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乙贷款100万元的初衷是发展公司业务而正常申请贷款的,只是在贷款后因公司业务停滞才将该贷款转贷牟利,并非贷款当时的意思初衷,故而不成立高利转贷罪。故B项正确。本罪强调行为人一开始去银行贷款的时候,就有转贷谋利的目的。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李四挪用公款时丙并不知情,故而不构成该罪共犯。公款的使用人,原则上不成立挪用公款罪。故C项错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情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行贿者的请托事项,收受行贿者的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的,构成共同犯罪。丁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接受了王五的财物后,意图让田某为王五谋取利益,丁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故D项正确。
31、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A.刘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从其住处搜出的管制刀具
B.赵某贪污案赃款存入银行所得的利息
C.王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制造爆炸装置使用的所在单位的仪器和设备
D.周某贿赂案受贿所得的古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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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2、多项选择题 张某因被李某打成轻伤而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该如伺处理?
A.裁定终止审理,并告知自诉人张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B.裁定终止审理,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由李某的遗产继承人对张某负赔偿责任,对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处理
C.如果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证明李某打伤张某纯属正当防卫,李某无罪的,应当判决李某无罪
D.只是裁定终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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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1条的相关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因此,C项正确。另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一并处理,故A、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l43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了案件审结前已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故B项正确。
33、单项选择题 乙购物后,将购物小票随手扔在超市门口。甲捡到小票,立即拦住乙说:“你怎么把我购买的东西拿走()”乙莫名其妙,甲便向乙出示小票,两人发生争执。适逢交警丙路过,乙请丙判断是非,丙让乙将商品还给甲,有口难辩的乙只好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交警丙没有处分权限,则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
B.如认为盗窃必须表现为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
C.如认为抢夺必须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抢夺罪
D.甲虽未实施恐吓行为,但如乙心生恐惧而交出商品的,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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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4、单项选择题 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适的空头支票,骗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盘4000张,票面金额3.5万元。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意见为()“盗版光盘无价值”。对钱某骗取光盘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钱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
C.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未遂
D.钱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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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钱某以签发空头支票的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既符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由于票据诈骗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殊条款与普通条款的法条竞合关系,根据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钱某的行为不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只能认定为票据诈骗罪,所以选项AD错误。本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盗版光盘的价值问题。刑法不仅保护客观上有价值的物。对于客观上没有价值,但是所有人、占有人认为它有价值,社会观念也认为这种物值得刑法保护的,也予以保护。虽然物价部门鉴定意见为盗版光盘无价值,但被害人某音像中心却因为钱某的诈骗行为损失了3.5万元的利益,而钱某也获得了3.5万元的利益。所以可以按票面金额来计算票据诈骗的数额,而不能认定为未遂,故B项正确,C项错误。再者,行为人是利用票据诈骗,票据是发挥了3.5万元的作用的。
35、单项选择题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A.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
B.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
C.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
D.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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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身份犯与共犯的问题。身份可以分为构成身份与加减身份,前者是指不具有此身份的人不能够独立地构成该罪,当然,可以成为该罪的帮助犯、教唆犯,只是不能实施实行行为,例如,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后者是指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刑罚的轻重,如非法拘禁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该类犯罪的,从重处罚。但本题考查的是两个具有不同构成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犯罪时如何处理的问题。本题中涉及的是具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共同实施侵吞单位财物行为的定性。前者的身份是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后者的身份是贪污罪所要求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伺题的解释》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问题是,如果难以区分主从犯的,如何处理?一般认为,此时原则上根据行为人职务高低确定主从犯,职务高的视为主犯;行为人职务相同的,根据行为人的职权与被占有财物的关系确定主从犯,关系更密切的,该行为人视为主犯。确实难以区分主、从犯的,均可视为主犯,这样就形成想象竞合犯原理,择一重罪,原则上定贪污罪。本案中,甲、乙均利用了各自的身份,即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行为,单看案情,无法区分主从犯,但由于甲的职务高,推定甲为主犯,因此,二人成立;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36、单项选择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可以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20日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庆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D.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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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故A项错误。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BC项错误。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第3款的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故D项正确。
37、单项选择题 甲(民营企业销售经理)因合同诈骗 罪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9万元,司法机关遂对乙进行追诉。后查明,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甲的主动供述构成下列哪一量刑情节()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准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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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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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多项选择题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论
A.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B.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C.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D.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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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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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多项选择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陶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陶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陶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公安机关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陶某的原因和羁押处所通知陶某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B.应当承担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是人民检察院
C.在侦查中,受聘请的辩护律师要求与在押的陶某会见时,应当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D.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决定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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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故A项错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事诉讼法上唯一由被告人举证的罪名。但本题并不要求证明该财产的来路,而是要求证明该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陶某的合法收入。证明超过合法收入的责任仍由人民检察院承担。所以B项正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故C项正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故D项正确。故BCD项当选。
40、不定项选择
某地接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过对受害人大量走访和多次的实地勘察,公安机关最后将目标锁定在本市无业青年纪某身上,发现纪某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后经证人王某指认确定犯罪嫌疑人正是纪某,于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纪某,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了公安机关的逮抵申请。公安机关于是对纪某依法逮捕,并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请回答问题。
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纪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上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进行审查后,作出复查决定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B.人民检察院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C.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
D.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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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依《高检规则》第42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应当在立案三个月以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不得超过六个月。”A项表述错误,依该规则第4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可知,B项正确。根据该规则第42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可知C、D项正确。故本题B、C、D项当选。
41、单项选择题 公司保安甲在休假期内,以“第二天晚上要去医院看望病人”为由,欺骗保安乙,成功和乙换岗。当晚,甲将其看管的公司仓库内价值5万元的财物运走变卖。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
A.盗窃罪
B.诈骗罪
C.职务侵占罪
D.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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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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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多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达到1万元或者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达到5000元的,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2万元,将8000元用于购买股票,4000元用于赌博,在1个月内归还1.2万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对挪用公款的行为,应按用途区分行为的性质与罪数;甲实施了两个挪用行为,对两个行为不能综合评价,甲的行为不成立挪用公款罪
B.甲虽只实施了一个挪用公款行为,但由于既未达到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要求,也未达到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要求,故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C.国家工作人员购买股票属于非法活动,故应认定甲属于挪用公款1.2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甲的行为成立挪用公款罪
D.可将赌博行为评价为营利活动,认定甲属于挪用公款1.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故甲的行为成立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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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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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多项选择题 林某盗版销售著名作家黄某的小说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经一审和二审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案的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甲系林某辩护人妻子的弟弟,黄某的代理律师可申请其回避
B.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而未回避,二审法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系黄某的忠实读者,应当回避
D.丁系二审合议庭成员,如果林某对一审法院重新审判作出的裁判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丁应当自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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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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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多项选择题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公务员交流方式()
A.调任
B.转任
C.挂职锻炼
D.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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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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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据()
A.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
B.证明获取被告人口供过程合法,经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
C.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与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
D.对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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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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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不定项选择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
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
B.对抢劫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与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作相同理解
C.郑某等人在利用面包车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不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D.郑某等人事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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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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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单项选择题 2006年8月21日,甲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1年6月20日,甲又把盗窃罪。对于甲的量刑,下列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甲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B.甲不构成累犯
C.对甲的盗窃罪不能适用缓刑
D.对甲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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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缓刑考验期的起算是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开始的(《刑法》第73条),在本题中应该是从2006年8月21日到2011年6月20日为缓刑考验期。甲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对甲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故D选项正确。但其本身不是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故A选项错误。由于缓刑不是刑罚执行方式,无论缓刑考验期满后还是期满前,都不能成立累犯,故B选项正确。甲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说明其社会危险性比较大,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故,不能再次适用缓刑。故C项正确。选择错误的,故A项当选。
48、多项选择题 某公安局以刘某引诱他人吸食毒品为由对其处以15日拘留,并处3000元罚款的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传唤刘某询问查证,询问查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B.对刘某的处罚不应当适用听证程序
C.如刘某为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
D.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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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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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多项选择题 廖某在某镇沿街路边搭建小棚经营杂货,县建设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强制拆除,并对廖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廖某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所建小棚未占用主干道,其违法行为没有严重到既需要拆除又需要实施顶格处罚的程度,判决将罚款改为1000元。法院判决适用了下列哪些原则()
A.行政公开
B.比例原则
C.合理行政
D.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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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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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项选择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才能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
B.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C.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可能改判无罪的案件,可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D.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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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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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种情形下,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A.张某因盗窃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B.王某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怀有身孕
C.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在狱中自杀未遂,丧失生活能力
D.赵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是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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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了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选项A不可以,因为张某判了无期徒刑,不能监外执行。选项B可以,因为虽然王某判了无期徒刑,但是如果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可以作为特殊情形予以监外执行。选项C不可以,因为具有自伤自残的情形。选项D不可以,因为不具有法条规定的情形。
52、多项选择题 李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某县国税局要求李某限期缴纳税款1500元并决定罚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国税局将李某的中巴车扣押,李某不服。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对缴纳税款和罚款的决定,李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李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
C.对扣押行为不服,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D.该国税局扣押李某中巴车的措施,可以交由县交通局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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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对缴纳税款的决定需要复议前置,而罚款决定、扣押行为不需要复议前置,故A项错误,C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l2条第2款的规定,对国税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B项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弹法》第41条的规定,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因此,国税局扣押李某中巴车的措施,不可以交由县交通局采取。故D项错误。
53、不定项选择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狗(价值6000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50克纯冰毒(事实二)。甲拿出40克冰毒,让乙将40克冰毒和80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事实三)。
关于事实一,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是依法被关押的人员,其逃出戒毒所的行为构成脱逃罪
B.甲购买少量毒品是为了自吸,购买毒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陈某出卖毒品给甲,虽未收款,仍属于贩卖毒品既遂
D.乙收留甲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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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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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不开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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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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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单项选择题 关于渎职犯罪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徇私枉法罪中的包庇有罪的人使其不受追诉的行为对象与包庇罪的行为对象一致
B.私放在押人员罪是私放在押罪犯的行为
C.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
D.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犯罪里的普通罪名,和本章其他罪名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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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徇私枉法罪包庇的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包庇罪可能是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决犯。所以A项错误;B项还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此说法错误;C项还包括工人等非监管机关在编人员在被监管机关聘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该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D项说法正确。
56、单项选择题 甲男乙女是恋人关系。甲于某天在城乡接合部独自持刀抢劫了一过路人的提包,公安机关将此案作为重大案件立案,并把甲作为重大嫌疑人,在找到乙向其了解甲的基本情况以及当天行踪时,乙一口咬定当天甲一直陪着自己在市中心公园玩,绝对没有作案的时间,并不知从什么地方搞到两张市中心公园的当天门票。则乙女的行为构成何罪?()
A.伪证罪
B.包庇罪
C.窝藏罪
D.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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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本罪具体包括以下要点:(1)伪证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发生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2)行为人必须有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 3)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内容,必须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有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泽。包庇行为主要针对的是犯罪证据,为犯罪分子作假证明,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本案中乙女作假证明的目的是使甲男不受法律制裁,是典型的包庇行为,故B项当选。
57、单项选择题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甲又犯了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对甲应当撤销缓刑,依照刑法“先减后并”的规定框罪处罚
B.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发现乙还犯有诈骗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诈骗罪作出判决,然后依据“先并后减”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C.丙因非法拘禁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执行3年后被假释,在僦释考验期内又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对丙应依照“先并后减”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D.丁因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ll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对丁应执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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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与后罪判处的刑罚依《刑法》第69条规定进行合并。第69条并非先减后并的规定,因此A项不选。B道理同上,错误。c项依据《刑法》第86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犯新罪应依“先减后并”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正确,犯新罪后应撤销假释,与无期徒刑数罪并罚,被无期徒刑吸收。
58、不定项选择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
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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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9、多项选择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
A.甲销售的假药无批准文号,但颇有疗效,销售金额达500万元,如按销售假药罪处理会导致处罚较轻,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B.甲明知病死猪肉有害,仍将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肉,冒充合格猪肉在市场上销售。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C.甲明知贮存的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批发给零售商。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D.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但实际上销售了假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法院以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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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0、单项选择题 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芒,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A.拐卖儿童罪
B.拐骗儿童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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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在拐卖儿童罪中,拐卖是指以出卖为目的而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任何一种行为。本题中,行为人是基于出卖的目的拐骗儿童的,成立拐卖儿童罪。在拐卖儿童罪中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是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7项规定了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故甲的行为只能认定为是拐卖儿童罪一罪。需要说明的是,刑法条文中的“造成被害人死亡”、“致使被害人死芒”均是指过失致人死亡,如果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杀害被害人的,则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所以,本案中,行为人的行为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作为加重处罚情节。故A项正确,C项错误。B选项中,拐骗儿童罪中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目的,而本题中甲具有出卖的目的,故其拐骗儿童的行为不成立拐骗儿童罪。D选项中,绑架罪中,行为人控制被害人后向第三人索要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而本题中甲拐骗和偷盗儿童的行为是为了出卖,所以,不成立绑架罪。
61、单项选择题 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
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
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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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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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单项选择题 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
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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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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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单项选择题 关于自诉案件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论被告人是否羁押,自诉案件与普通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都相同
B.不论在第一审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中,在宣告判决前,当事人都可和解
C.不论当事人在第一审还是第二审审理中提出反诉的,法院都应当受理
D.在第二审程序中调解结案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一审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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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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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单项选择题 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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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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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多项选择题
严重精神病患者乙正在对多名儿童实施重大暴力侵害,甲明知乙是严重精神病患者,仍使用暴力制止了乙的侵害行为,虽然造成乙重伤,但保护了多名儿童的生命。
观点:
①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②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③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不以防卫人是否明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④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以防卫人明知侵害者具有责任能力为前提
结论:
a.甲成立正当防卫
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错误的是下列哪些选项?
A.观点①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④与b结论对应
C.观点②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③与b结论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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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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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单项选择题 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体现了刑事诉讼中的哪一原则?()
A.直接言词原则
B.辩论原则
C.集中审理原则
D.公开审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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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当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集中审理原则的主要内容:(1)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在案件审理开始后尚未结束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其他任何案件。(2)法庭成员不得更换。对于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审理的,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否则,应重新审判。(3)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4)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由此可知,本题选项C正确。
67、单项选择题 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B.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C.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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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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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二审期间,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B.二审自诉案件,二审法院进行调解并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并裁定撤销原判
C.被告人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上诉期满后生效,二审法院在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时,发现一审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
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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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反诉以及和解问题。《刑诉解释》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所以A错,。《刑诉解释》第33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所以B错。
69、多项选择题 关于社区矫正和禁止令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对管制犯和缓刑犯,可以实行社区矫正。而对假释犯,必须实行社区矫正
B.对实行社区矫正的犯罪分子,必须依法同时适用相关禁止令
C.对管制犯和缓刑犯,可以适用禁止令,但对假释犯,则不能适用禁止令
D.在对实行社区矫正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时,可以适用一项或两项,也可同时三项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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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对这三种非监禁犯,均应当适用社区矫正。故A项错误。虽然管制犯、缓刑犯和假释犯依法要实行社区矫正.但并非意味对这三种犯罪分子都一样能适用禁止令。只有缓刑犯和管制犯才能适用相关禁止令,而《刑法修正案(八)》并未规定对假释犯适用禁止令,因为假释的目的是缓解长期监禁所造成的监狱化、促进其再社会化,若对其适用禁止令则显然与假释的目的背道而驰。故B项错误而c项正确。禁止令具体有三项内容,即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禁止犯罪分子进入特定区域与场所、禁止犯罪分子接触特定的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三项应根据具体案情,有针对性地适用,如可以适用一项或两项。也可同时三项禁止令。故D项正确。
70、不定项选择 某县公安局以沈某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沈某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应当书面通知沈某
C.国家应当给予沈某赔偿
D.对拒绝赔偿,沈某可以向县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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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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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多项选择题 某县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入户抢劫,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中只有主犯赵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关于该案的移送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将赵某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其余被告人继续在县法院审理
B.团伙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一并移送中级法院审理
C.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D.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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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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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多项选择题 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前,一律不得对其进行讯问
B.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可在送看守所羁押前进行讯问
C.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送看守所之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D.对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指定的居所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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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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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多项选择题 王某认为社保局提供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该局予以更正。该局以无权更正为由拒绝更正。王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应当提供其向该局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
B.该局应当对拒绝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C.如涉案信息有误但该局无权更正的,法院即应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D.如涉案信息有误且该局有权更正的,法院即应判决在15日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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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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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分支机构乙单位是独立核算没有法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乙单位从甲公司分3批购进价值300万元的货物,并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销售。201t年6月30日后,乙单位成为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为了让乙单位能多抵扣税金、少纳税,就该300万元的3笔交易填开了30份总价款3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单位用该发票抵扣了51万元税款。对于甲公司和乙单位行为的性质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逃税罪
C.无罪
D.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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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存在真实货物交易,不是虚开,只是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逃税罪。故B项当选。
75、单项选择题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把欲毒杀丙的想法告知乙,并托乙买来毒药。之后甲后悔将毒药丢弃。甲属于故意杀人罪(中止),乙属于故意杀人罪(预备)
B.丈夫甲偶然发现妻子乙和丙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乙不得已向甲承认()已经5岁的儿子丁实际上是乙、丙所生。甲盛怒之下,暴打儿子丁。乙坐在一旁,一言不发。2小时后,甲将丁打成重伤,然后自行离家出走。事后,丁经抢救无效死亡。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不作为行为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C.甲盗掘古墓葬时,导致乙房屋倒塌并将乙埋在瓦砾中,乙呼救,甲有条件救助,却为逃避追究而逃离现场,乙死亡。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和故意杀人罪
D.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乙作为人质,在得到乙亲属支付的30万元赎金后不仅没有释放乙,反而为了灭口而将人质乙捆绑抛人大海淹死,对甲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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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A项中甲乙有共同杀乙的故意,并进行了准备,在准备阶段,甲主动放弃犯罪,属犯罪中止,乙并不知情,在这个阶段,乙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形态。B项中乙看着甲伤害丁而不制止,就是一种默认,而乙有保护丁不受伤害的义务却坐在一旁一言不发,是典型的当为而不为的不作为。所以乙构成甲的共犯。C项中甲对乙有救助的义务,不履行该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C项正确。D项中,根据《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故D项错误。
76、单项选择题 甲因在学校饭堂投毒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关于甲的假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可否假释,由检察机关决定
B.可否假释,由执行机关决定
C.服刑4年以上才可假释
D.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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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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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单项选择题 杨某系无固定住处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天南市海北区某建筑工地务工期间因涉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监视居住。以下关于监视居住的说法,正确的是()
A.除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内通知杨某家属
B.为了便于侦查,公安机关可以在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C.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杨某的通信进行监控
D.审查起诉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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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故AB项错误。该法第75条第l款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据此可知,D项正确。该法第76条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故C项错误。
78、多项选择题 常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至人民法院,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辩护人没有异议。常某于是当庭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不应准许
B.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C.被告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
D.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是被告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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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据此,本题BCD三项当选。
79、多项选择题 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张菜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C.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
D.冻结账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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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该处罚决定是针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的,直接影响林某权益的是张某无权处分林某的轿车的行为,因此,张某应当对林某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责任成立与否与工商局的处罚没有关系。所以,林某对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没有请求权,不具有原告资格,不能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当选。《行政诉讼法解释》第l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张某只是股东之一,不能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B项不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本案中,复议机关在结果上维持了处罚决定,但定性发生了变化,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因此,被告应为复议机关市工商局,C项不正确。为应选项。由于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是行政机关的另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与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没有关系,张某不能以企业的名义诉工商局冻结公司账款的行为,只能起诉工商局对其的行政处罚行为,法院也只能审查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所以对于冻结账款的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80、不定项选择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
关于辨认笔录的审查与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对尸体的辨认过程没有录像,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B.如侦查人员组织辨认时没有见证人在场,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C.如在辨认前没有详细向辨认人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D.如对赵某的辨认只有笔录,没有赵某的照片,无法获悉辨认真实情况的,也可补正或进行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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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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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多项选择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工商局认定某企业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处10万元罚款。该企业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应当为该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
B.申请复议期间为15日
C.如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该企业向法院起诉,起诉期限为15日
D.对罚款决定,该企业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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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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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单项选择题 电梯层门锁的锁钩啮合深度达到()以上时电气接点才能接通。
A.3mm
B.5mm
C.7mm
D.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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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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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单项选择题 当检测到发生井涌时,为什么要迅速关井?()
A.使溢流的侵入速度减到最小。
B.使关井立压减到最小。
C.使侵入井内的溢流量减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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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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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单项选择题 天南市莲湖区法院在审理潘某涉嫌拐卖妇女儿童一案时,被告人潘某指控称受到了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被迫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茬质证过程中,为证明侦查讯问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刑讯逼供,公诉人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则该录音录像应属于何种证据种类?()
A.视听资料
B.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C.物证
D.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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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在刑事诉讼中,以录音、录像、电影或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均统称为“视听资料”。本题中,检察机关播放的录音录像是以音响、图像等动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目的是用来证明侦查过程合法性的,属于视听资料。A项正确,BCD三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录音录像资料是用来证明侦查的案件事实,则属于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辩解的客观记录,在证据种类上应当划归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由此可见,判断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还要结合其证明对象综合确定,而不是仅依据其载体或者外在表现形式来确定。
85、多项选择题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有关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行政机关只能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B.代履行的费用均应当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承担
C.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D.代履行3日前应送达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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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6、多项选择题 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水泥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乙、丙等人阻止生产。将工人王某打伤。公安局接该厂厂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l5日、乙拘留5日,对其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A.乙
B.丙
C.王某
D.水泥厂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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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本案情形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1条第l款,“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乙作为共同违法行为人进而成了被处罚的相对人,与行政处罚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在甲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不能被追加为共同原告,而只能作第三人,所以A选项不当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的规定,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被侵害人不服处罚决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未提起诉讼,被侵害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C选项不应选。B选项里的丙虽然参与了违法活动,但是没有被处罚,所以,他与行政处罚之间的利害关系不够紧密,而该厂厂长不是作为受害人出现的,所以,只能是工厂作为第三人,该厂厂长不可。依题意,BD项当选。
87、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执行措施不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作出处罚或者滞纳金超过6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B.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作出处罚或者滞纳金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C.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廷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90Et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不用另外制作催告书,打电话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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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依l据《行政强制法》第46条第l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因此,A项布误。依据《行政强制法》第47条的规定:“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因此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划拨存款、汇款的权利。B项有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3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捌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日和3个月是有区别的,考生要注意。因此c项有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障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应当向当事人制作催告书,给当事人提前执行的时间。因此,D项有误。
88、多项选择题 某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DNA鉴定,系来自被害人身上的血。对于这一鉴定意见.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哪些诉讼参与人?
A.犯罪嫌疑人
B.被害人
C.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D.被害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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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89、单项选择题 在南太平洋某轮自东向西穿越暖锋,通常风向将由()。
A.N~NW转S~SW
B.S~SW转E~NE
C.E~NE转S~SW
D.E~NE转N~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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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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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单项选择题 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
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
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
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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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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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不定项选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
A.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B.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C.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也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D.在审判壮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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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故ABCD当选。
92、多项选择题 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保障条款的核心
B.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C.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和自由
D.宪法关于****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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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3、不定项选择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一(些)方式?
A.通过外交睑径送达
B.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C.当事人所性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D.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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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12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当事人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7)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故本题应全选。
94、多项选择题 以下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B.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C.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D.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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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7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所以A项正确。该条例第l6条规定:“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B选项正确。该条例第22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C项中表述为“应当”是错误的,不选。D选项的依据为第31条第3款:“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是ABD。
95、单项选择题 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甲(警察)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是好友,在对陈某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故意对其放任不管,导致陈某逃匿,司法机关无法对其追诉。甲成立徇私枉法罪,
B.乙(法官)为报复被告人赵某对自己的出言不逊,故意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加大赵某对被害人的赔偿数额,致使赵某多付10万元。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C.丙(鉴定人)在收取犯罪嫌疑人盛某的钱财后,将被害人的伤情由重伤改为轻伤,导致盛某轻判。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D.丁(法官)为打击被告人程某,将对程某不起诉的理由从“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擅自改为“可以免除刑罚”。丁成立徇私枉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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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刑法》第94条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A项,甲作为警察,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属于“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情形,应该以徇私枉法论处。故A项正确。B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刑事诉讼的一部分,乙法官为报复而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加大赵某的赔偿数额,致使赵某多付10万元,乙的行为属于“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乙应当成立徇私枉法罪。B错误。C项,鉴定人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故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C正确。丙构成《刑法》第305条规定的伪证罪。D项,丁法官的行为同样属于“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构成此罪。D项正确。
96、单项选择题 甲是某市公路管理局局长,某建筑承包商朱某请甲罐E承包某路段的工程上帮忙,并表示事成之后愿意将一套价值150万元的别墅以30万元的优惠价卖给甲,甲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朱某承揽到该路段工程。同时表示自己不想买房,要求求朱某以30万元的价格把该别墅卖给乙,朱某同意,甲同时告知让乙以自己的名义用30万元的价格买下该别墅。事后查明乙是甲的情妇。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构成受贿罪
B.朱某构成行贿罪
C.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乙构成受贿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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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案中虽然未交代乙对甲与建筑承包商之间的交易是否知情,但据生活常识和情妇(夫)关系推断,其应当然知道二者之间存在不正当的钱权交易情形,故甲乙成立受贿罪共犯,只有在不成立共犯的前提下,乙才单独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故C当选。
97、单项选择题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
A.信用卡诈骗罪
B.诈骗罪
C.盗窃罪(间接正犯)
D.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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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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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单项选择题 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决定?()
A.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B.1个月
C.3个月,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D.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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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47条第2款规定,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抗诉的案件,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旧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故B项当选。
99、多项选择题 厉某涉嫌对孟某实施了强奸,孟某向某县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县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采取的下列哪些行为是错误的?
A.为了确定孟某的伤害情况,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强制对孟某进行人身检查
B.在对厉某采取拘留措施时,因情况紧急,侦查人员未办理搜查证,直接进入其住所搜查
C.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厉某时,可以告知厉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D.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厉某,检察机关在审查时发现厉某是省、市两级人大代表,遂报请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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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故A项错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故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故C项错误。《高检规则》第14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来源:91考试网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报请许可手续的办理由侦查机关负责。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司以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分别依照本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报请许可。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担任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分别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故D项错误。所以本题答案为ACD。
100、单项选择题 2012年n月,甲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2006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而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关于甲诈骗金额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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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甲在2006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对此行为的追诉时效为5年。该行为到2012年6月时,已经超过5年,因此对该4000元的诈骗金额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甲与乙构成诈骗共犯.应当根据共同诈骗的财产数额认定犯罪金额,而非根据分赃数额认定犯罪金额。据此,应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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