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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公务员交流方式()
A.调任
B.转任
C.挂职锻炼
D.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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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不定项选择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
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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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多项选择题 太阳系中大气活动最猛烈,表面风速不是最快的行星是()
A.天王星
B.海王星
C.木星
D.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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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多项选择题 高效便民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要求()
A.简化行政机关内部办理行政许可流程
B.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回和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C.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耐心的答复
D.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执法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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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多项选择题 张某因被李某打成轻伤而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该如伺处理?
A.裁定终止审理,并告知自诉人张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B.裁定终止审理,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由李某的遗产继承人对张某负赔偿责任,对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处理
C.如果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证明李某打伤张某纯属正当防卫,李某无罪的,应当判决李某无罪
D.只是裁定终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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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1条的相关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因此,C项正确。另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一并处理,故A、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l43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了案件审结前已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故B项正确。
6、单项选择题 杨某系无固定住处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天南市海北区某建筑工地务工期间因涉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监视居住。以下关于监视居住的说法,正确的是()
A.除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内通知杨某家属
B.为了便于侦查,公安机关可以在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C.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杨某的通信进行监控
D.审查起诉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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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故AB项错误。该法第75条第l款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据此可知,D项正确。该法第76条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故C项错误。
7、单项选择题 某县公安局开展整治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专项行动,向社会发布通知:禁止改装机动车,发现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除依法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外,机动车所有人须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不自行恢复的予以强制恢复。某县公安局依此通知查处10辆机动车,要求其所有人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通知为具体行政行为
B.要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规5日的行为为行政指导
C.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行政处罚
D.通知所指的强制恢复为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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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多项选择题 常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至人民法院,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辩护人没有异议。常某于是当庭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不应准许
B.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C.被告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
D.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是被告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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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据此,本题BCD三项当选。
9、单项选择题 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下列关于搜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A.搜查只能由公、检、法专门机关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
B.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C.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及他的家属、邻居还有见证人同时在场
D.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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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搜查的基本规则。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人民法院是专门的审判机关,不能进行侦查活动。所以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因此BC项错误。B项错在法律并不要求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同时在场。C项错在搜查无须医师。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公安机关的搜查证,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人民检察院的搜查证,要由检察长签发。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所以D项正确。
10、单项选择题 下述各种对我国法律规定的两审终审制度的理解中,正确的选项是()
A.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时,都必须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才能终结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只要经过了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一律即告终结
C.地方各级人民去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都可以提起上诉或者抗诉而引起第二审程序
D.每一个刑事案件可以被两次起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第二次起诉和审判后,该案即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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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至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根据两审终审制的要求,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所作的裁判,只要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或抗诉,其所作出的裁判就发生法律效力。故A项错误;C项的表述属于启动二审程序的两个途径,故C项正确。但是,两审终审制也存在例外: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其裁判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存在提起二审的问题。故D项错误。二是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该裁判才能发生澍律效力。三是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其裁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故B项错误。
11、不定项选择
某地接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过对受害人大量走访和多次的实地勘察,公安机关最后将目标锁定在本市无业青年纪某身上,发现纪某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后经证人王某指认确定犯罪嫌疑人正是纪某,于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纪某,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了公安机关的逮抵申请。公安机关于是对纪某依法逮捕,并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请回答问题。
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纪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上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进行审查后,作出复查决定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B.人民检察院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C.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
D.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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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依《高检规则》第42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应当在立案三个月以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不得超过六个月。”A项表述错误,依该规则第4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可知,B项正确。根据该规则第42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可知C、D项正确。故本题B、C、D项当选。
12、单项选择题 甲是某市公路管理局局长,某建筑承包商朱某请甲罐E承包某路段的工程上帮忙,并表示事成之后愿意将一套价值150万元的别墅以30万元的优惠价卖给甲,甲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朱某承揽到该路段工程。同时表示自己不想买房,要求求朱某以30万元的价格把该别墅卖给乙,朱某同意,甲同时告知让乙以自己的名义用30万元的价格买下该别墅。事后查明乙是甲的情妇。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构成受贿罪
B.朱某构成行贿罪
C.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乙构成受贿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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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案中虽然未交代乙对甲与建筑承包商之间的交易是否知情,但据生活常识和情妇(夫)关系推断,其应当然知道二者之间存在不正当的钱权交易情形,故甲乙成立受贿罪共犯,只有在不成立共犯的前提下,乙才单独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故C当选。
13、不定项选择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
关于辨认笔录的审查与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对尸体的辨认过程没有录像,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B.如侦查人员组织辨认时没有见证人在场,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C.如在辨认前没有详细向辨认人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D.如对赵某的辨认只有笔录,没有赵某的照片,无法获悉辨认真实情况的,也可补正或进行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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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不定项选择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来源:91考试网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狗(价值6000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50克纯冰毒(事实二)。甲拿出40克冰毒,让乙将40克冰毒和80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事实三)。
关于事实一,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是依法被关押的人员,其逃出戒毒所的行为构成脱逃罪
B.甲购买少量毒品是为了自吸,购买毒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陈某出卖毒品给甲,虽未收款,仍属于贩卖毒品既遂
D.乙收留甲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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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单项选择题 乙(15周岁)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的甲(乙父)说:“别下车!前面来了许多村民,下车会有麻烦。”乙便驾车逃走,吴某因流血过多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甲也不成立交通肇事罪
B.对甲应按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论处
C.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D.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均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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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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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定项选择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一(些)方式?
A.通过外交睑径送达
B.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C.当事人所性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D.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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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12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当事人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7)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故本题应全选。
17、单项选择题 在管理学中,组织工作这一概念应理解为()
A.人员群体
B.管理职能之一
C.协作关系
D.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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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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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单项选择题 甲因邻里纠纷失手致乙死亡,甲被批准逮捕。案件起诉后,双方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此案的和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甲在押,其近亲属可自行与被害方进行和解
B.由于乙已经死亡,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和解
C.甲的辩护人和乙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可参与和解协商
D.由于甲在押,和解协议中约定的赔礼道歉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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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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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单项选择题 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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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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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项选择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陶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陶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陶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公安机关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陶某的原因和羁押处所通知陶某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B.应当承担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是人民检察院
C.在侦查中,受聘请的辩护律师要求与在押的陶某会见时,应当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D.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决定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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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故A项错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事诉讼法上唯一由被告人举证的罪名。但本题并不要求证明该财产的来路,而是要求证明该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陶某的合法收入。证明超过合法收入的责任仍由人民检察院承担。所以B项正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故C项正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故D项正确。故BCD项当选。
21、多项选择题 卫生防疫站对王某经营的餐馆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厨师在操作间未戴帽子,备用餐具有油腻及小飞虫,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两天后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防疫站向法院提供了检查笔录。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检查笔录应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B.检查笔录应加盖卫生防疫站的公章
C.检查笔录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
D.法院对检查笔录进行审查时,制作笔录的执法人员必须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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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题中现场制作的检查笔录,即《行政诉讼法》中证据种类之一“现场笔录”。《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l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以判断BC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二)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三)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四)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五)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故制作笔录的执法人员出庭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原告对笔录的合法性或真实性有异议,而D项表述绝对化,错误。
22、单项选择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
B.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C.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
D.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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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3、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甲属于犯罪未遂?
A.甲让行贿人乙以乙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50万元,乙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甲。甲用该卡时,忘记密码,不好意思再问乙。后乙得知甲被免职,将该卡挂失取回50万元
B.甲、乙共谋傍晚杀丙,甲向乙讲解了杀害丙的具体方法。傍晚乙如约到达现场,但甲却未去。乙按照甲的方法杀死丙
C.乙欲盗窃汽车,让甲将用于盗窃汽车的钥匙放在乙的信箱。甲同意,但错将钥匙放入丙的信箱,后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
D.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一个小时后,乙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丙未死,持刀杀死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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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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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单项选择题 下列不是结核病临床表现的是()。
A、长期发高烧
B、长期咳嗽、咯血
C、顽固性下痢
D、腹痛、腹泻与便秘交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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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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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单项选择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可以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20日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庆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D.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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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故A项错误。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BC项错误。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第3款的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故D项正确。
26、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二审期间,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B.二审自诉案件,二审法院进行调解并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并裁定撤销原判
C.被告人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上诉期满后生效,二审法院在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时,发现一审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
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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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反诉以及和解问题。《刑诉解释》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所以A错,。《刑诉解释》第33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所以B错。
27、单项选择题 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A.妇女和丈夫不能作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
B.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重伤后果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C.行为人偷看妇女洗澡的,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论处
D.在公共场所露阴、自慰,即使不强迫妇女观看,也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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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就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法定刑较高。A项妇女和丈夫也可成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如丈夫公然将通奸的妻子赤身****游街示众的。据《刑法》的规定可知CD项不构成本罪。B项不是结果加重犯。故8当选。
28、单项选择题 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
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
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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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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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单项选择题 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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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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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单项选择题 张红与王明结婚后育有一子王小明,两人离婚后王小明随母亲张红一起生活,后来张红又与程某结婚,程某还带有一女程大妹。王小明和张小丽结婚后开了一家手工作坊。后王小明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起诉至法院。在下列人员中,依法可以接受委托做王小明辩护人的是()
A.张小丽,五年前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B.张红,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
C.程大妹,已经取得美国国籍
D.王明,本案共犯,但因情节轻微已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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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书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惟许。故本题答案为D。
31、不定项选择
甲找到在某国有公司任出纳员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假币,并许诺出售假币获利后给乙好处费。乙便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项中借给甲5万元。甲拿到5万元后。让丙从外地购得假币若干,然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甲便送给乙2万元好处费。甲后来在出售假币的过程币被公安人员抓获。
甲如实交代了让丙购买假币和自己出售假币的行为,还主动交代了自己使用面值5000元的假币购买家电产品的事实,但未能如实说明购买假币的5万元现金的来源。乙得知甲被抓后,担心受刑罚处罚,便携带10万元公款潜逃外地,后被司法机关抓获归案。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问题。
关于挪用公司5万元的行为,下列哪(一)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唆使乙挪用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B.甲没有指使、参与策划挪用公司5万元,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C.甲明知是挪用的款项而使用,故甲与乙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D.乙明知甲欲从事营利活动,却仍然挪用5万元,故即使没有超过3个月也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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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挪用公款罪中使用人与挪用人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之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在题干中,已经交代甲是在乙某的唆使、诱导之下才违法动用公款的,应当属于本解释规定的情形。本题难度一般,关键要掌握挪用公款案件司法解释的一个重要规定,明确在何种情况下挪用人与使用人构成共同犯罪。故本题答案为BCD。
32、单项选择题 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
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
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
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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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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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多项选择题 李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某县国税局要求李某限期缴纳税款1500元并决定罚款1000元。后因李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国税局将李某的中巴车扣押,李某不服。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对缴纳税款和罚款的决定,李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李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
C.对扣押行为不服,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D.该国税局扣押李某中巴车的措施,可以交由县交通局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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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对缴纳税款的决定需要复议前置,而罚款决定、扣押行为不需要复议前置,故A项错误,C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l2条第2款的规定,对国税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B项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弹法》第41条的规定,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因此,国税局扣押李某中巴车的措施,不可以交由县交通局采取。故D项错误。
34、不定项选择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
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虽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等人的行为仍触犯爆炸罪
B.触犯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只有一个,属于想象竞合
C.爆炸行为亦可成为抢劫罪的手段行为
D.对事实三应适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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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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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单项选择题 .交警甲和无业人员乙勾结,让乙告知超载司机“只交罚款一半的钱,即可优先通行”;司机交钱后,乙将交钱司机的车号报给甲,由在高速路口执勤的甲放行。二人利用此法共得32万元,乙留下10万元,余款归甲。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构成受贿罪共犯
B.甲、乙构成贪污罪共犯
C.甲、乙构成滥用职权罪共犯
D.乙的受贿数额是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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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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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单项选择题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违规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驾车逃窜。1分钟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来不及刹车,将丙轧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丙中弹身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后感觉更加难受,自杀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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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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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不定项选择
某地接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过对受害人大量走访和多次的实地勘察,公安机关最后将目标锁定在本市无业青年纪某身上,发现纪某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后经证人王某指认确定犯罪嫌疑人正是纪某,于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纪某,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了公安机关的逮抵申请。公安机关于是对纪某依法逮捕,并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请回答问题。
假设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则对案件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A.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C.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人民检察院在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之后,即使发现新的事实、证据,也不能再起诉
D.人民检察院在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之后,发现新的事实、证据,仍然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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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高检规则》第4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A、B项正确。该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C项错误,D项正确。
38、多项选择题 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吆喝声,顾不得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追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C.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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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转化的抢劫罪)、自首的认定、未成年人的处罚原则。黄某和赵某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耕牛,但后来赵某在被王某发现后被追捕的过程中,为了逃避抓捕而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其行为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转化成了抢劫罪。因此,黄某和赵某只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对赵某超出原计划的犯罪故意而实施的抢劫行为,黄某不负刑事责任,因而黄某构成盗窃罪,赵某单独构成抢劫罪,故选项AC正确。黄某仅因形迹可疑(犯罪未被司法机关发觉)。被巡逻民警盘问时如实将其和赵某合伙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黄某的行为属于自首,故选项B正确。赵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l7条第3款的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故选项D正确
39、多项选择题 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张菜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C.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
D.冻结账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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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该处罚决定是针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的,直接影响林某权益的是张某无权处分林某的轿车的行为,因此,张某应当对林某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责任成立与否与工商局的处罚没有关系。所以,林某对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没有请求权,不具有原告资格,不能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当选。《行政诉讼法解释》第l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张某只是股东之一,不能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B项不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本案中,复议机关在结果上维持了处罚决定,但定性发生了变化,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因此,被告应为复议机关市工商局,C项不正确。为应选项。由于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是行政机关的另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与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没有关系,张某不能以企业的名义诉工商局冻结公司账款的行为,只能起诉工商局对其的行政处罚行为,法院也只能审查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所以对于冻结账款的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40、不定项选择 马某在深圳经济特区工作,为单位运送货物时发生车祸,就工伤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马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广东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马某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下列对于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的说法,错误的有:()
A.直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依据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审判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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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立法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应适用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而非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该法第85条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可知,B项错误,A项正确。该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可知,《立法法》第85、86条对规范冲突裁决事项所作的决定,但并未涉及本题所述情形,可知C项错误。D项所表述内容违背了立法常识,国务院只有权裁决行政法规、规章之间的法律适用冲突,无权裁决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冲突。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BCD项当选。
41、单项选择题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A.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
B.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
C.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
D.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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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身份犯与共犯的问题。身份可以分为构成身份与加减身份,前者是指不具有此身份的人不能够独立地构成该罪,当然,可以成为该罪的帮助犯、教唆犯,只是不能实施实行行为,例如,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后者是指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刑罚的轻重,如非法拘禁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该类犯罪的,从重处罚。但本题考查的是两个具有不同构成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犯罪时如何处理的问题。本题中涉及的是具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共同实施侵吞单位财物行为的定性。前者的身份是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后者的身份是贪污罪所要求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伺题的解释》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问题是,如果难以区分主从犯的,如何处理?一般认为,此时原则上根据行为人职务高低确定主从犯,职务高的视为主犯;行为人职务相同的,根据行为人的职权与被占有财物的关系确定主从犯,关系更密切的,该行为人视为主犯。确实难以区分主、从犯的,均可视为主犯,这样就形成想象竞合犯原理,择一重罪,原则上定贪污罪。本案中,甲、乙均利用了各自的身份,即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行为,单看案情,无法区分主从犯,但由于甲的职务高,推定甲为主犯,因此,二人成立;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42、多项选择题 1999年11月,甲(17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甲诈骗他人5000元现金。2014年8月,甲因扒窃3000元现金,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讯问阶段,甲主动供述了杀人、诈骗罪行。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所犯三罪均在追诉期限内
B.对甲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与盗窃罪应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
C.甲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故对盗窃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甲审判时已满18周岁,虽可适用死刑,但鉴于其有自首表现,不应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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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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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多项选择题 甲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不考虑数额)()
A.某大学的学生进食堂吃饭时习惯于用手机、钱包等物占座后,再去购买饭菜。甲将学生乙用于占座的钱包拿走
B.乙进入面馆,将手机放在大厅6号桌的空位上,表示占座,然后到靠近窗户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座位。在7号桌吃面的甲将手机拿走
C.乙将手提箱忘在出租车的后备箱。后甲搭乘该出租车时,将自己的手提箱也放进后备箱,并在下车时将乙的手提箱一并拿走
D.乙全家外出打工,委托邻居甲照看房屋。有人来村里购树,甲将乙家山头上的树谎称为自家的树,卖给购树人,得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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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4、多项选择题 2010年2月,S省天宝市莲花区第一服装厂工人赵某在银花路某银行涉嫌持枪抢劫,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一举将其抓获。依据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下列何人承担刑事控诉职能?()
A.公诉人张某
B.控方证人田某
C.被害人赵某
D.本案侦查人员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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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刑事控诉职能。公诉人与侦查人员均属于控方,自然承担控诉职能。被害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以个人身份参与诉讼,并与检察机关共同承担刑事控诉职能的人。在我国,作为控方,被害人还居于当事人的地位。由于证人仅仅负责提供证言证明案件事实,如实提供证言,并不负担控诉或辩护职能,无论是控方证人还是辩方证人均不例外。因此,ACD三项正确.B项错误。
45、单项选择题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甲又犯了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对甲应当撤销缓刑,依照刑法“先减后并”的规定框罪处罚
B.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发现乙还犯有诈骗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诈骗罪作出判决,然后依据“先并后减”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C.丙因非法拘禁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执行3年后被假释,在僦释考验期内又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对丙应依照“先并后减”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D.丁因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ll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对丁应执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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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与后罪判处的刑罚依《刑法》第69条规定进行合并。第69条并非先减后并的规定,因此A项不选。B道理同上,错误。c项依据《刑法》第86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犯新罪应依“先减后并”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正确,犯新罪后应撤销假释,与无期徒刑数罪并罚,被无期徒刑吸收。
46、多项选择题 某县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入户抢劫,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中只有主犯赵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关于该案的移送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将赵某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其余被告人继续在县法院审理
B.团伙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一并移送中级法院审理
C.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D.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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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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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不定项选择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本案审查起诉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当对黄某、吴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
B.在讯问黄某、吴某和询问赵某时,应当分别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应当分别听取黄某、吴某的辩护人的意见
D.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应当听取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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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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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单项选择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周某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周某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周某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一项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意见?()
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
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
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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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鉴定意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对 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所作的书面结论。应当注意的是,被害人自己到医院所作的有关伤害情况的诊断书、鉴定书,不属于鉴定意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49、单项选择题 甲(民营企业销售经理)因合同诈骗罪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9万元,司法机关遂对乙进行追诉。后查明,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甲的主动供述构成下列哪一量刑情节()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准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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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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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单项选择题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就其设置及编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
B.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C.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D.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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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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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单项选择题 在南太平洋某轮自东向西穿越暖锋,通常风向将由()。
A.N~NW转S~SW
B.S~SW转E~NE
C.E~NE转S~SW
D.E~NE转N~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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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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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单项选择题 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B.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C.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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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3、单项选择题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把欲毒杀丙的想法告知乙,并托乙买来毒药。之后甲后悔将毒药丢弃。甲属于故意杀人罪(中止),乙属于故意杀人罪(预备)
B.丈夫甲偶然发现妻子乙和丙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乙不得已向甲承认()已经5岁的儿子丁实际上是乙、丙所生。甲盛怒之下,暴打儿子丁。乙坐在一旁,一言不发。2小时后,甲将丁打成重伤,然后自行离家出走。事后,丁经抢救无效死亡。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不作为行为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C.甲盗掘古墓葬时,导致乙房屋倒塌并将乙埋在瓦砾中,乙呼救,甲有条件救助,却为逃避追究而逃离现场,乙死亡。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和故意杀人罪
D.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乙作为人质,在得到乙亲属支付的30万元赎金后不仅没有释放乙,反而为了灭口而将人质乙捆绑抛人大海淹死,对甲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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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A项中甲乙有共同杀乙的故意,并进行了准备,在准备阶段,甲主动放弃犯罪,属犯罪中止,乙并不知情,在这个阶段,乙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形态。B项中乙看着甲伤害丁而不制止,就是一种默认,而乙有保护丁不受伤害的义务却坐在一旁一言不发,是典型的当为而不为的不作为。所以乙构成甲的共犯。C项中甲对乙有救助的义务,不履行该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C项正确。D项中,根据《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故D项错误。
54、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分支机构乙单位是独立核算没有法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乙单位从甲公司分3批购进价值300万元的货物,并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销售。201t年6月30日后,乙单位成为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为了让乙单位能多抵扣税金、少纳税,就该300万元的3笔交易填开了30份总价款3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单位用该发票抵扣了51万元税款。对于甲公司和乙单位行为的性质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逃税罪
C.无罪
D.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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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存在真实货物交易,不是虚开,只是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逃税罪。故B项当选。
55、多项选择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判决是正确的?
A.甲销售的假药无批准文号,但颇有疗效,销售金额达500万元,如按销售假药罪处理会导致处罚较轻,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B.甲明知病死猪肉有害,仍将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肉,冒充合格猪肉在市场上销售。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C.甲明知贮存的苹果上使用了禁用农药,仍将苹果批发给零售商。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D.甲以为是劣药而销售,但实际上销售了假药,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法院以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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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6、单项选择题 张某(17岁)涉嫌盗窃一案,被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公诉。一审人民法院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本案的审理程序中,下列情形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是()
A.本案被告人没有出庭
B.本案采用了合议庭审理
C.本案一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D.本案张某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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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了简易程序的审理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可知选项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4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l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选项C说的并非公开问题,任何案件在一审中都需要开庭审理。所以选项C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3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其出庭。可知,选项D正确。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不可能不出庭,不存在缺席判决的情形,所以选项A错误。
57、单项选择题 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保证侦查活动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只有侦查人员可进行勘验、检查
B.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
C.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女医师进行
D.勘验、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勘验、检查笔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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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8、单项选择题 李某准备好毒药后放在自己的书架上,打算在张三到访时给张三喝。但在张三到访前,李某的女儿误当饮料喝了毒药。关于李某的正确说法是()
A.成立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B.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故意杀人罪的预备与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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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李某的行为缺乏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的类型性,尚未着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实质区别在于侵害法益的危险程度不同,而不是危险的有无不同。故BC项错误。意外事件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对于李某女儿喝毒的结果,李某主观上不存在故意的心态,但李某应当预见到将毒药放在自己的书架上会导致女儿误喝的可能性,从这一意义上看,李某主观上具有过失。李某实施了一个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殴人死亡罪两个罪名,是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
59、单项选择题 某乡属企业多年未归还方某借给的资金,双方发生纠纷。方某得知乡政府曾发过5号文件和210号文件处分了该企业的资产,遂向乡政府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两份文件。乡政府不予公开,理由是5号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头征询其意见,其答复是该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而210号文件不存在。方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方某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
B.对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方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
C.乡政府不公开5号文件合法
D.方某能够提供210号文件由乡政府制作的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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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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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不定项选择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一)些?
A.甲在与乙共同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且乙被捕之后,将乙使用的凶器扔到河中的。甲的行为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B.律师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编造了一份对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本该败诉的己方当事人因此而胜诉。王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
C.杨某与黄某共同犯罪后,杨某得知黄某因涉嫌强奸被抓获又从公安机关脱逃的消息后,即赶去与黄某见面,并与黄某的父母一起协商帮助其潜逃的方法。其本人被公安机关传讯时,又拒不交代黄某的藏匿地点,实施了包庇黄某的行为。杨某窝藏、包庇黄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D.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甲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犯罪人的行为的,成立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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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A项错误。在共犯的场合,共犯者毁灭证据的行为往往具有同时兼顾共犯者双方利益的可能性,证据具有共同性,涉及其他共犯者的证据实际上也是自己的证据,毁灭、伪造类似证据的行为在类型上缺乏期待可能性,不应当成立本罪。B项正确。本案中王某自己编造虚假证言,指使征人作伪证,应定妨害作证罪。C项正确。杨某包庇黄某的行为,实际上是害怕黄某被抓后暴露自己而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其表面行为是包庇黄某,但最终目的是掩盖自己与黄某的共同犯罪行为,使自己逃避惩罚。其次,杨某的行为在客观上既侵犯了司法机关对黄某的追诉活动,同时也妨害了司法机关对其本人的追诉活动。对这种为了使自己和同案犯共同逃避司法机关追究而实施的包庇同案犯的行为,在定性时应以其行为的主要目的为依据。本案被告人杨某为掩盖本人罪行而在案发后包庇同案犯黄某的行为不适用刑法关于包庇罪的规定。D项正确。包庇罪针对的对象是人,是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予以包庇。
61、单项选择题 在得出某种商品的个人需求曲线时,下列因素除哪一种外均保持不变?()
A、商品本身的价格;
B、个人偏好;
C、其他商品的价格;
D、个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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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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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执行和强制执行措施不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作出处罚或者滞纳金超过6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B.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作出处罚或者滞纳金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C.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廷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90Et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不用另外制作催告书,打电话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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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依l据《行政强制法》第46条第l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因此,A项布误。依据《行政强制法》第47条的规定:“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因此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划拨存款、汇款的权利。B项有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3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捌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日和3个月是有区别的,考生要注意。因此c项有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障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应当向当事人制作催告书,给当事人提前执行的时间。因此,D项有误。
63、单项选择题 关于假币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将白纸外面裹上一层假币冒充5万元假币出卖给张某,张某以2折的价格将假币买回,王某构成出售假币罪
B.赵某购买10万元假币,从中拿出5000元假币用于缴纳罚款,赵某构成购买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C.李某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为证明自己的履行能力,拿总面额20万元的假币冒充真币出示给对方看,李某构成使用假币罪
D.刘某用3万元假币冒充真币,以比牌价略低的价格在黑市上兑换4300美元,构成使用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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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出售假币必须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A项不构成出售假币罪。购买假币后又使用的,直接以购买假币罪定罪,并从重处罚。B项错误。C项中李某只是炫耀行为,并未使用,不构成使用假币罪。D项属于使用假币的犯罪行为。
64、多项选择题 某公安局以刘某引诱他人吸食毒品为由对其处以15日拘留,并处3000元罚款的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传唤刘某询问查证,询问查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B.对刘某的处罚不应当适用听证程序
C.如刘某为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
D.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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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5、多项选择题 以下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B.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C.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D.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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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7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所以A项正确。该条例第l6条规定:“起草部门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时,应当一并报送行政法规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B选项正确。该条例第22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C项中表述为“应当”是错误的,不选。D选项的依据为第31条第3款:“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是ABD。
66、多项选择题 甲为了获取超额利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一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部分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下列关于甲的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应当数罪并罚
B.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C.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D.应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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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法条竞合的处理,《刑法》第149条有明确规定。它没有采取通常法条竞合时采取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而是采取了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该条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14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l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甲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器,造成严重后果,符合《刑法》第146条规定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甲销售伪劣电器金额达180万元,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些伪劣产品造成3人轻伤,部分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又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因此,甲的行为既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又构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应当择一重罪处罚,故选项BCD均正确。
67、单项选择题 于某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县公安机关提请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后被批准。执行逮捕后,公安机关发现对于某逮捕不当,则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县公安机关不能对于某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B.县公安机关可以释放于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但须经县检察院批准
C.县公安机关可以释放于某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只要通知县检察院即可
D.县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与县检察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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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依《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40条规定:“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发给释放证明书。”故本题应选C项。.
68、不定项选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
A.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B.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C.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也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D.在审判壮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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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故ABCD当选。
69、单项选择题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重新计算期限包括公检法的办案期限和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两种情况
B.上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在期满前已交邮的不算过期,已交邮是指在期间届满前将上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递交邮局或投入邮筒内
C.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比如有关诉讼文书材料在公检法之间传递的时间应当从法定期间内扣除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在羁押场所以外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医治的时间,应当从法定羁押期间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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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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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不定项选择 下列选项中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划拨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地方性法规有行政强制措施的创设权,仅包括查封和扣押的创设权
C.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组织行使行政强制措施
D.查封、扣押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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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划拨是行政强制执行,听以A项错。该法第l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可见,行政强制措施禁止委托执行,因此C项有误。该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9条第2项、第3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故B项正确。该法第25条第1款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故D项正确。
71、不定项选择 某县公安局以沈某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沈某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应当书面通知沈某
C.国家应当给予沈某赔偿
D.对拒绝赔偿,沈某可以向县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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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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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多项选择题 刘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洪某担任其辩护人。关于洪某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会见刘某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
B.可申请将监视居住的地点变更为刘某的住处
C.可向刘某核实有关证据
D.会见刘某不受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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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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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不定项选择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在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达成刑事和解
B.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C.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可将黄某移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
D.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均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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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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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多项选择题 2009年3月15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受让方为严某的房产交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4月20日,该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因家庭纠纷郭某想出售该房产时发现房产已不在名下,于2013年12月5日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向严某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并给自己 核发新证。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被诉行为,郭某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的起诉期限为2年
B.本案的起诉期限从2009年4月20日起算
C.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D.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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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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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单项选择题 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适用保证人保证。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1000元保证金
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
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罚款的,由检察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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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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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单项选择题 380/220V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为3.4Ω,系统中用电设备均采用接地保护,其中一台电动机熔断器额定电流为80A,当发生一相碰壳时,熔断器将()。
A、不能熔断;
B、立即熔断;
C、可能会熔断;
D、以上均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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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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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单项选择题 甲某是某路边饭店老板,一天趁货车司机在自己饭店吃饭的时机,将货车上的贵重药材拽下两包,艏时放到离车不远的地方,然后又去招待客人。另一路过三轮车夫乙看到路边的两包东西,以为是来往司机不小心掉下的,遂将其拉走,卖款得3千元。待货车司机走后,甲再去拉药材,已不见踪影。对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盗窃罪(既遂)
B.甲构成盗窃罪(未遂)
C.乙无罪
D.乙不成立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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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甲某窃取货车司机贵重药材,构成盗窃罪,货车司机对自己管理的财物失去控制,所以甲某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构成盗窃罪既遂。三轮车夫乙“拾得”数额较大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因此A项正确,BCD错误。
78、单项选择题 关于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如农业部拟将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分立,增设单独的政策局,应当由农业部决定
B.如农业部拟增设政策局,其增设方案应当包括增设政策局的必要性,政策局的名称和职能,与法规司职能的划分等事项
C.如农业部拟增加编制,应当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D.国务院减灾委员会不单独确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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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A项错误。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政策局为司级内设机构,需要国务院批准,故A项错。B项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设立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机构的类型、名称和职能;(3)司级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4)与业务相近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职能的划分;(5)机构的编制。C项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D项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79、单项选择题 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构应当为某区政府
B.如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行政复议终止
C.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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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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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单项选择题 电梯层门锁的锁钩啮合深度达到()以上时电气接点才能接通。
A.3mm
B.5mm
C.7mm
D.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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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1、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不开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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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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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单项选择题 首要分子甲通过手机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被害人被谁的行为重伤致死这一关键事实已无法查明。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B.甲是教唆犯,未参与打斗,应认定为从犯
C.所有在现场斗殴者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D.对积极参加者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对其他参加者按聚众斗殴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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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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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单项选择题 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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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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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多项选择题 甲乙二人把网友李四诱骗到一宾馆客房内,逼其交出信用卡、说出密码。为防止李四挂失争取时间,二人临时起意叫来女友丙、丁,告知实情,让丙丁二人尽快使用李四的卡提款购物,甲乙则继续扣押李四。丙丁二人花三天时间将卡中20万元存款提现和购物。关于此案的认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有()
A.甲乙构成抢劫罪
B.甲乙构成抢劫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C.甲乙构成绑架罪和抢劫罪
D.丙丁构成抢劫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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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在于抢劫罪为当场劫取财物,可知本案中行为人为抢劫,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不数罪并罚。丙、丁在本案中属于抢劫罪的事中共犯。故本题答案为AD。
85、多项选择题 甲为要回30万元赌债,将乙扣押,但2天后乙仍无还款意思。甲等5人将乙押到一处山崖上,对乙说:“3天内让你家人送钱来,如今天不答应,就摔死你。”乙勉强说只有能力还5万元。甲刚说完“一分都不能少”,乙便跳崖。众人慌忙下山找乙,发现乙已坠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属于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B.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C.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D.成立非法拘禁,但不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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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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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多项选择题 林某盗版销售著名作家黄某的小说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经一审和二审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案的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甲系林某辩护人妻子的弟弟,黄某的代理律师可申请其回避
B.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而未回避,二审法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系黄某的忠实读者,应当回避
D.丁系二审合议庭成员,如果林某对一审法院重新审判作出的裁判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丁应当自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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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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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单项选择题 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
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
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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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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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单项选择题 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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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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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多项选择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法定原则不允许对刑法进行类推解释,但是允许进行扩大解释
B.如果旧法认为是犯罪,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虽然认为是犯罪,但新法比旧法判得更轻,此时允许使用事后法审理旧案,这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定罪量刑必须以行为时的法律为准,绝不能以审判时的法律为准
D.对于实践中组织男性卖淫的行为无法可依,有人建议将组织卖淫罪扩大为组织男性卖淫,因为组织男性卖淫与组织女性卖淫具有同样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类推解释,是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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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1)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应作为刑法的渊源。(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与绝对的不定期刑。(5)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作犯罪处理;处罚程度必须适应现阶段一般人的价值观念。(6)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故C项错误。本题中D选项中组织卖淫罪的对象本来包括男性卖淫,不是类推解释,没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90、单项选择题 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ldqu 91eXaM.orgo;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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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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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判断题 进口押汇业务便利进口商先行支付进口货款,使其不占压资金即可完成国内货物的加工销售,便利进口商的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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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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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单项选择题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
A.信用卡诈骗罪
B.诈骗罪
C.盗窃罪(间接正犯)
D.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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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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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案件可以适用技术侦查措施?
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B.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C.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D.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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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了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4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可知ABCD四项都是正确答案。
94、单项选择题 甲欲杀乙,对乙实沲暴力致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证,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对甲该如何定罪处罚?()
A.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B.故意杀人罪既遂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杀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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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B系统解析:行为人的第一个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仍应肯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现实所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实现的结果完全一致,故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故B项正确。
95、单项选择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犯罪嫌疑人甲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时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乙抢劫一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乙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14周岁而且确实无法查明,此时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14周岁
C.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成年罪犯适度放宽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人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监护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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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A项说法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所以B项说法正确。该解释第18条第1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C项表述正确。根据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70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 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1款、第2款、第3款的规定。”故D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D项当选。
96、多项选择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才能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
B.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C.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可能改判无罪的案件,可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D.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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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7、不定项选择 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导致其效力终止的唯一原因
C.行政机关的职权主要源自行政组织法和授权法的规定
D.滥用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违法的独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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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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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单项选择题 关于鉴定人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由院长签发强制令强制其出庭
B.鉴定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中止审理,另行聘请鉴定人重新鉴定
C.经辩护人申请而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向鉴定人发问
D.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和认定,受到意见证据规则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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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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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单项选择题 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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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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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单项选择题 2012年n月,甲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2006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而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关于甲诈骗金额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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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甲在2006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对此行为的追诉时效为5年。该行为到2012年6月时,已经超过5年,因此对该4000元的诈骗金额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甲与乙构成诈骗共犯.应当根据共同诈骗的财产数额认定犯罪金额,而非根据分赃数额认定犯罪金额。据此,应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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