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用户可
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
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
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1、不定项选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
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包括:()
A.刘兴
B.律师
C.买买提
D.杨光的母亲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单项选择题 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
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
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违反回避制度取得的证据的效力问题。《高检规则》第31条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所以,D项正确。
3、不定项选择 在刘某杀人一案中,办理该案的侦查员小李是被害人的表哥,而另一位侦查员小王后因工作调动,进入检察院,成为该案的审查起诉人员。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如下:审判长甲,为刘某辩护人的表哥;审判员乙,曾担任过本案的勘验人;审判员丙,是刘某的岳父。本案一审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决定仍由其承担本案的重审工作。试回答本案中的下列回避问题:
本案中的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A.审判长甲参加合议庭
B.审判员乙参加合议庭
C.审判员丙参加合议庭
D.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决定仍由其承担本案的重审工作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不定项选择 在刘某杀人一案中,办理该案的侦查员小李是被害人的表哥,而另一位侦查员小王后因工作调动,进入检察院,成为该案的审查起诉人员。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如下:审判长甲,为刘某辩护人的表哥;审判员乙,曾担任过本案的勘验人;审判员丙,是刘某的岳父。本案一审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决定仍由其承担本案的重审工作。试回答本案中的下列回避问题:
关于侦查员小李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小李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B.小李不是被害人的同胞哥哥,故其回避理由不成立
C.决定小李是否回避的主体为该公安机关负责人
D.决定小李是否回避的主体为同级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单项选择题 在某一抢劫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来源:91考试网人冯某、被害人齐某先后提出回避请求,对于哪一请求,有关机关应不予支持?()
A.负责侦查此案的公安人员是齐某的表弟
B.负责此案审查起诉的检察人员是齐某的前夫
C.审理阶段负责此案记录的人员曾经在冯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当过证人
D.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人员是冯某的邻居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和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回避。C项中的记录人员并非在本案中担任过证人。
6、单项选择题 “实收资本”是指信用社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它是信用社()的重要组成部分。
A.资产
B.负债
C.所有者权益
D.收入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单项选择题 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其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被驳回申请的当事人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一切诉讼活动停止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申请其回避,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申请复议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根据《刑诉解释》第30条的规定,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诉讼活动不停止。
8、不定项选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
如杨光以双方存在宅基地纠纷已久为由,当庭对出庭的公诉人乙提出回避申请,则法院应对此如何处理?()
A.由合议庭裁定公诉人回避
B.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C.由合议庭提请法院院长决定是否回避
D.通知检察院,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回避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多项选择题 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本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回避,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10、多项选择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有关回避的决定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在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时停止参加对本案的侦查工作
B.公安机关负责人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C.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回避,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
D.对公诉人员提出回避申 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公诉人员出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故A项错误,B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D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3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其回避问题由院长决定。C项错误。
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 11、单项选择题 张某是某一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张某被法院聘请担任了该案件的鉴定人。但本案的被告人却对张某提出了回避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张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的是:()
A.公安机关负责人
B.该人民法院院长
C.本案的合议庭
D.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刑诉解释》第33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其回避问题由院长决定。本案中,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提出回避申请的,所以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
12、多项选择题 某甲是某公安局的刑侦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某甲应当回避?()
A.本案犯罪嫌疑人是某甲多年未见的同学
B.某甲目击了本案案发经过
C.某甲与本案被害人是情侣关系
D.某甲收过本案犯罪嫌疑人父亲送的两条烟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方式。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
13、多项选择题 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主体。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人员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14、多项选择题 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根据201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回避规定》)第2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索取、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注意该《回避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15、不定项选择 在刘某杀人一案中,办理该案的侦查员小李是被害人的表哥,而另一位侦查员小王后因工作调动,进入检察院,成为该案的审查起诉人员。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如下:审判长甲,为刘某辩护人的表哥;审判员乙,曾担任过本案的勘验人;审判员丙,是刘某的岳父。本案一审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决定仍由其承担本案的重审工作。试回答本案中的下列回避问题:
假设回避事由均成立,则刘某可对不同阶段的下列人员中的哪些提出回避申请?()
A.侦查阶段的侦查员小李
B.起诉阶段的审查起诉人小王
C.一审合议庭
D.重审合议庭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10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8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对该问题考生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午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 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17、多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中,有权对有关回避的申请作出决定的有:()
A.审判员
B.合议庭审判长
C.人民法院院长
D.审判委员会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刑诉解释》第33条,《刑事诉讼法》第30条。
18、不定项选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
关于公安机关为买买提聘请翻译人员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买买提只是本案的被害人,公安机关没有义务为他聘请翻译人员
B.如果该翻译人员同时又是本案的证人,则可以兼任证人与翻译人员
C.如该翻译同本案有利害关系,则其应当回避
D.如果在法庭上买买提申请该翻译人员回避,则对此有权作出决定的是本案的审判长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不定项选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
关于本案的庭审公告和判决书,应以何种语言文字书写?()
A.都用汉语
B.都用维语
C.庭审公告用汉语,判决书用维语
D.以上皆可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0、单项选择题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主某回避。对被告人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A.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B.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由院长决定并告知被告人
C.法庭应当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D.法庭对此申请可以不予理睬,继续审理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根据《刑诉解释》第30条的规定,对于不属于法定回避理由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21、单项选择题 患者,女,50岁,确诊为子宫内膜癌,行子宫广泛切除术,术后导尿护理措施哪项不正确()。
A.每日用0.2%聚维铜碘棉球清洁外阴1~2次
B. 观察尿液颜色,如发现尿液为鲜红色,考虑可能损伤输尿管
C.拔除尿管前1~2天夹闭尿管,训练和恢复膀胱功能
D.术后第一天拔除尿管
E.拔除尿管后测残余尿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题库试看结束后
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打包下载完整版《
★司法卷二》题库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题库试看结束后
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打包下载完整版《
司法卷二:回避》题库,
分栏、分答案解析排版、小字体方便打印背记!经广大会员朋友实战检验,此方法考试通过率大大提高!绝对是您考试过关的不二利器!
手机用户可
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
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
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