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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 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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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单项选择题 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法律?
A.日本
B.韩国
C.德国
D.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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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国法。
3、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家机构的提法正确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和部长、委员会主任等领导人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
C.审计署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内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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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国家机构的职能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所以A选项当选。
该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四)解释法律……”所以B选项正确。
《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是国务院总理领导审计机关而不是国务院,所以C选项错误。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可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由国家主席宣布。国务院宣布的是省内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所以D选项错误。
4、不定项选择 从法理学的角度看,下列表述不成立的有?
A.法律制裁是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
B.法律责任竞合只能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之内
C.法律责任的认定、归结与实现依赖国家权力的行使
D.在近代,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是不可以相互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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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单项选择题 2005年,中国公民A(当时18岁)于某外国人B(当时20岁)在X国结婚,B国法律规定满19周岁即可结婚;X国的法律规定,满16周岁即可结婚。现双方以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我国法院要求离婚。依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对他们的婚姻关系的效力判断正确的是?
A.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A结婚时尚未满法定婚龄,A和B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B.应适用X国有关结婚要件的规定,认定A和B的婚姻关系有效
C.A和B之间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D.A和B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成立应适用B国法律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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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法院地法
6、多项选择题 关于调整班轮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成组运输工具的责任限制问题
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提单记载的内容为提单所载货物的最终证据
C.《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的雇用人或代理人也可以享受责任限制的保护
D.《汉堡规则》取消了承运人对船长、船员等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及火灾中的过失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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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海牙规则》没有规定成组运输工具的责任限制问题,因为当时还没有这种方式的运输。《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提单对托运人来说是初步证据,而对善意的提单受让人来说则是最终证据。
7、单项选择题 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C.中国法
D.依据甲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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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民通意见》第182条:“有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8、单项选择题 ()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A.职权由法定
B.有权必有责
C.用权受监督
D.违法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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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单项选择题 甲乙签订一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合同中选择适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采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为FOB。合同同时规定交货期限为9月5E1至10Et之间,地点为上海码头。买方签订合同后与承运人订立了货物运输合同,由承运人的船舶前往上海码头装载和运输货物。由于船舶在海上航程中与其他船舶相撞,导致该船9月15日才抵达上海码头。卖方9月5日已经备好货物,存放于码头仓库。在指定船舶迟延到达期间,9月12日,存放货物的仓库发生火灾,货物全部被毁。则货物灭失的风险应当由谁来承担?
A.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关于FOB项下风险转移的规定,风险是从货物在指定装运港指定船只越过船舷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本案中货物尚未装船,所以风险由卖方承担
B.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违约并不影响风险转移,所以风险由卖方承担
C.在卖方办理了保险的情况下,风险由保险人承担。因为卖方未办理保险,所以风险由其自己承担
D.买方的违约行为导致风险提前转移,即风险自约定的交货期届满时已经转移至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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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的B5条第2款的规定,自如下时间起,买受人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从约定的交付日期起或者因买受人未按B7条的规定给予适当通知,或者因买受人指定的船舶未按时到达;
或者指定的船舶早于B7条所通知的时间截止装货,自约定的交付期间届满时起,但以该货物已被适当的划归于本合同,即已被清楚的分开,或已经以其他方式特定为合同货物为限。
该买卖合同中,卖方已经履行义务,在规定的交货期限内备好货物,等待买方派船来装货,货物已经被正式划拨到合同项下。由于买方指定的船舶晚到,货物在船舶迟延的期间发生了灭失的风险,故D项正确。
10、不定项选择 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
A.辩护人
B.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
D.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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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的人员。《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被害人和被告人属于当事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D。
11、单项选择题 按照狭义的解释,下列哪一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A.某人认为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拒绝同女友结婚
B.海关工作人员认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办该案件
C.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
D.审判员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口角,而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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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的适用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适用法律是国家司法机关的职权,在我国专门适用法律的司法机关包括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选项A属于公民守法行为。选项B属于行政执法。选项D属于公民守法行为,并未行使审判权。
12、单项选择题 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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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我国关于区际法律冲突的规定《民法通则解释》第192条
a、依据该国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区际冲突规范)
b、该国未做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13、多项选择题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B.制造毒品、数额巨大
C.盗窃金融机构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
D.奸淫一不满14周岁的幼女,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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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条只规定了贩卖毒品,没有规定制造毒品,故排除B。
14、单项选择题 李某看到一公司在杂志上的邮购广告,便汇去1000元要求买一件电器,但迟迟未收到商品,李某就打电话要求对方退款,对方退款应为下列哪一项()
A.货款1000元
B.货款1000元扣除汇费10元即990元
C.货款1000元加汇费10元共计1010元
D.应由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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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6条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汇费是李某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所以公司应退款1010元。
15、多项选择题 大连粮油出口公司以“FOB大连”条件卖给伦敦某公司一批苹果干,商定支付方式为托收。货物装船后,正要启航,船舱突然起火,货物全部焚毁。问青岛公司能否收取货款?()
A.可以收取货款
B.不能收取货款
C.青岛公司已经完成交货任务
D.伦敦公司自行承担货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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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FOB条件下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故装船后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火灾风险造成的损失有买房承担。
16、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因位于我国境内的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B.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位
于我国境内,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C.因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D.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也不得协议选择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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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05条的规定可知,因位于我国境内的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位于我国境内,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因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可协议选择仲裁解决。故D项错误,当选。
17、单项选择题 尹老汉因女儿很少前来看望,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每周前来看望1次。法院认为,根据《老年****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而且,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法院遂判决被告每月看望老人1次。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被告看望老人次数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
B.《老年****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C.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中规定了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D.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道德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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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多项选择题 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手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B.本案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C.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
D.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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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单项选择题 《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
A.反致
B.公共秩序保留
C.法律规避
D.司法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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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处理某一涉外民事关系,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律,但若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认为适用该外国法律会违背本国公共秩序,就不予适用,而适用本国相应的法律处理。
20、单项选择题 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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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种:
(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项错误。
21、多项选择题 依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下列个人所得,哪些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A.甲因购买国库券而获5000元利息
B.乙因买卖股票而获利l000元
C.丙因购买中国福利彩票而获得价值5000元的财产
D.丁因完成国家级研究课题并因此出版学术专著一本而获3000元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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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据此,B、C、D项涉及的所得均应纳税,为正确的选项。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2项的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税。
据此,A项涉及的所得是免税的。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6月、1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下发了《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和《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现实中是不交的。
22、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要讲究效率的原则?
A.郑法官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没有起诉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只进行了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而未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
B.吴法磨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除非判决确有错误,法院不会再次受理当事人的案子
C.曹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费用分担要具有合理性,因此被告承担70%,具有过错较小的原告承担30%
D.邓法官为提高专业水平,报名参加省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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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司法效率的主要要求包括:
(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
(2)司法人员的专业性;
(3)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
(4)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
(5)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
(6)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
所以A项是不告不理原则的体现,它体现了要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这是效率原则的要求。
B项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体现,它体现了司法程序的终结性,防止重复追究,制止不合理的重审和再审。
选项C是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的具体表现,具体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应当实行“败诉方承担为主,受益方承担为辅”的收费原则,这既体现了诉讼费用在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合理分配,同时也能够促使当事人更加慎重地考虑是否提起诉讼,从而防止一些不必要通过法院解决的纠纷任意进入法院而给其增加无谓的负担。
D项是司法人员的专业性的具体表现,因为分工和专业化具有很强的经济性,能带来高效率的生产.司法人员知识的专业性是其正确区分法律事实与非法律事实,快速、正确适用法律的一个前提性条件。所以本题A、B、C、D项当选。
23、多项选择题 《明达》杂志社为报道某市啤酒节盛况,派记者汤某去作现场采访报道。汤某拍得彩照一张刊登在《明达》杂志封底,名为“啤酒节上的吹瓶比赛”。女青年高某看到照片后,发现照片中惟一一位举瓶喝酒的女士正是自己。高某以侵犯肖像权、名誉权为由,以《明达》杂志社和汤某为被告,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明达》杂志社和汤某的行为构成侵权,侵害了高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B.《明达》杂志社和汤某的行为构成侵权,侵害了高某的肖像权
C.《明达》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汤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因照片是汤某所拍摄并发表的
D.《明达》杂志和汤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刊发照片属于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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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民通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汤某在杂志上发表的照片属新闻报道的一部分,既不侵犯肖像权也不侵犯名誉权。故本题应选ABC。
24、单项选择题 凌迟刑最早规定在()中。
A.《庆元条法事类》
B.《宋刑统》
C.《唐律疏议》
D.《明大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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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该题考查凌迟刑
凌迟作为死刑的一种,始于五代时的西辽,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25、单项选择题 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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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依法治国要求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索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针对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故A项说法正确。
依法治国要求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即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故B项说法正确。依法治国要求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故c项说法正确。
D项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我国宪法与法律中只有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不包括社区网络。故D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26、不定项选择
我国A公司与一国B公司于2000年2月20日签订了购买5万吨大米的CIF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0年6月5日至6月15日,由于B公司租用的甲船在开往指定港口时由于战争封锁而迟至6月20日才到达装货港,货物于6月22日装好后启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开出的保函后签发了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
B公司为这批大米投保了淡水雨淋险。2000年6月28日,甲船在途中遭遇飓风,大米部分被浸,在翻晒过程中,大米又被雨淋了。由于船舶的迟延到达,致使目的地大米价格下降,A公司为尽快处理大米而大幅降价,承受了很大的损失。
船舶在途中遭遇了什么风险,应由谁来承担()
A.共同海损A公司承担
B.单独海损承运人承担
C.共同海损B公司承担
D.共同海损承运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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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单独海损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和货物的损失。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所以本题中船舶遭受的是单独海损。
由于战争封锁,B公司在规定装船期限之后才装船,承运人签发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即倒签提单,属欺诈行为。所以承运人应负责任。答案为B。
27、单项选择题 吴某与张某于2004年10月2日举行结婚典礼。同日吴某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色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吴某,印单上事先印好了“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本店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彩色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色扩印公司引用免责条款,只同意赔偿一个胶卷的钱。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A.彩色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
B.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
C.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
D.彩色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吴某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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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首先,印在印单上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其次,认为该条款显失公平依据不足。第三,目前国内精神损害赔偿还只限于某些类型的侵权行为,违约责任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第四,这个合同不是普通的民事合同,而应体现对消费者的特殊保护。
《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本条应该适用。
28、多项选择题 公司犯下列哪些罪时,实行双罚,即单位处罚金,同时要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B.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C.虚报注册资本罪
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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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B项根据《刑法》第160条第2款规定,属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C项根据刑法第358条,属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A项根据《刑法》第161条,属实行单罚制的单位犯罪。D项根据《刑法》第165条,属自然人犯罪。
29、单项选择题 某私营企业会计乙去银行支取本单位的工资,由于出纳员疏忽大意,从乙单位帐户上多付给乙2万元。乙回单位后将此2万元据为己有。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不当得利的民事违法行为
D.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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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A项不选,B项应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0、单项选择题 王某系某公司副经理,下列有关王某的说法,错误的是()
A.王某不得兼任法官
B.王某不得兼任检察官
C.王某不得兼任律师
D.王某可以兼任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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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法官法》第15条、《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法官、检察官不得兼任企业单位的职务,故A、B项说法正确;法律没有禁止企业单位的人员兼任律师和法学教授,因此应选C。
31、多项选择题 韩某有一架700万像素的“三星”数码照相机。其同事胡某因到云南旅游,向韩某借用了该相机。但因登山中保管不善,相机摔下山遭损毁。归来时,胡某购买一架500万像素的“索尼”数码相机作为赔偿,韩某不允,遂至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其所借出的相同型号的相机。法院审理后对韩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此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韩某对此“三星”相机享有的权利是一种相对权
B.在没有出借前,韩某对该相机的权利所针对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
C.韩某的照相机被胡某毁损,韩某便拥有了向胡某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胡某则有义务赔偿韩某的损失。这种权利所针对的义务属于“对人义务”
D.根据法院的判决,在韩某和胡某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型法律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第二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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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2、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际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联合国是国际法的立法机关
B.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主要依靠联合国的维持和平部队和国际法院的执行庭
C.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主体完全相同
D.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是国际法强制执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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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联合国是国际法的主要编撰机关;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主要依靠各国的单独或集体强制;国际法主体没有个人;联大决议只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国际法强制执行依据的是各国协议。
33、多项选择题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法作r重要修改,下列哪些内容是这一修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A.明确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
B.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
C.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D.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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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宪法修正案(三)》第l2条、第l3条、第l6条明确规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阳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管理。”而“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是1993年八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所以答案是A、B、D项。
34、单项选择题 依国际法,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免除国家责任?()
A.一国的军用飞机进入他国领空
B.一国迫使他国同意违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
C.一国造成重大事故,使外国国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损害
D.一国在遭到极端危难的情况下,为保护本国的生存而违背了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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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免除国际不当行为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同意,对抗措施,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和紧急状态。A项中是一国侵犯他国领空主权的行为。B项中强迫国须负国际责任。C项中事故发生是一国造成的,不属于不可抗拒的力量、也不属于不能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外界事件,该国要负担国际责任。D项属于危难和紧急状态,可以免除国家责任。
35、多项选择题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在与当事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下列选项哪些是律师可以从事的行为?()
A.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B.另外推荐律师担任原委托人的代理人
C.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D.推荐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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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2004年3月20日通过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根据本法第81条规定,C项违反法律规定,所以选ABD。
36、判断题 在我国急性胰腺炎以大量饮酒和暴饮暴食为主要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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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7、单项选择题 根据《审计法》,下列审计活动中,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的是()
A.对较小企业单位的审计采取独任审计制,即由一个审计人员单独进行
B.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C.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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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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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单项选择题 下列不属于明朝中央司法机构的是()
A.都察院
B.刑部
C.御史台
D.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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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9、多项选择题 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下列商品的行为,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销售鲜活商品
B.销售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
C.销售积压商品
D.因清偿债务,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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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ll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可见。ABCD项均是本条规定的豁免事由,符合法律规定。本题考查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中7种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低价倾销行为”,这也是历年考查的重点。
40、不定项选择 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
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比较稳定的部分
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
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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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1、单项选择题 国际保理业务集现代信息技术和国际金融业务于一身,已经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结算中一种有效的竞争手段。下列关于其特点错误的是()。
A.由保理公司负责进口商的资信调查
B.由保理公司负责出口商的资信调查
C.转让应收账款使出口商获得资金融通
D.转让应收账款使出口商规避了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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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国际保理,又称保付代理或承购应收账款。它是指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用托收的承兑交单和付款交单等方式结算货款时,保理商从出口商那里买了所有应收账款,并向客户提供资信调查、风险担保、催收追债、财务管理和融通资金等综合服务,其特点包括了ACD三项,但B项错误。
42、不定项选择
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 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
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险的保险单、商业 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
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 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 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下面问题:
如果中国某公司和法国某公司约定关于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则()。
A.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上海法院应受理
B.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
C.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
D.如果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上海法院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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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仲裁条款可以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所以C项正确。
而在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的情况下,当信用证送达受益人时,在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即形成了对双方有约束力的独立合同。因此,在本题中,如果开证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不付款,受益人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故D项也正确。
43、单项选择题 对于列车最初停靠站为中国车站的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案件发生地
B.列车登记地
C.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
D.被告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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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诉解释》第10条规定,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44、多项选择题 甲决定购买一套机器设备,开一塑料制品厂,因资金不足,遂向乙借款10万元,甲称“我付了钱即提货,估计2个月安装调试完毕,开工后资金周转开了,就马上还钱”。乙说“时间不长可以不收利息,但要写借条”。甲即写了一张借条:“甲暂借乙10万元整,等塑料加工厂开工后第2个月归还全部借款。”甲买来机器后,发现倒卖塑料原料更有利,遂将机器转租给他人,自己利用乙的借款倒卖原料,当乙向甲索要借款时,甲指着借条称还款期限为加工厂开工后第2个月末,现在加工厂并未开工,要乙继续等,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A.该合同是附期限借款合同
B.该合同是附条件借款合同
C.甲应当立即归还借款
D.甲应当依照借条规定及时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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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本案中,借款合同规定“开工后2个月”,但开工厂不是必然发生的客观事实,其是否发生及何时发生是无法预知的,因此,该合同是附条件而非附期限的合同。甲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开加工厂”,则所附条件已成就,甲应立即向乙还款。
45、单项选择题 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郑某与某黑社会性质团伙勾结,对此团伙的犯罪行为放纵包庇,引起极大民愤,经调查,甲县副县长蒋某也参与其中。在该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共有324名正式代表,其中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于蒋某和郑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A.该县人大开会期间,只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才可以提出罢免案
B.25名代表提出的罢免案无法启动对蒋某的罢免程序
C.在合法罢免程序下,郑某并不属于可被罢免人员之列
D.罢免案需要经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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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是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罢免程序的考查。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因此,甲县人大开会期间,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在本题中,即是33名)代表可以提出罢免案,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56条的规定,副县长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而检察院检察长和政府组成人员均是合法罢免程序下人大的罢免对象,故C项错误。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38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以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D项错误,罢免案需要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而非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8项。
46、问答题 对供用电合同续签稽查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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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供用电合同的续签时限是否符合《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供用电合同的续签时限是否符合《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规定。
(2)续签的供用电合同是否符合《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续签条件。
47、多项选择题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规定,经争端解决机构授权,缔约一方可对另一方实施交叉报复(即中止履行关税减让义务)。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报复提出异议,可以提请仲裁。仲裁员审理案件及裁决过程中,主要考虑()。
A.一方中止减让的原因
B.有关的贸易协定是否允许实施中止减让
C.中止减让是否遵守了正当程序
D.中止减让水平是否与受害方蒙受的损害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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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BCD三项为主要考虑的因素。
48、单项选择题 兴华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增发新股,董事会拟定发行新股的方案,该方案中包含下列事项,请问其中哪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A.为吸引更多的投资,拟按股票票面价值的九折发行
B.兴华糖业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C.所有新股均为无记名股票
D.所有新股的发行均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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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公司法》第131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本题D项与证券法结合,《证券法》第25条规 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题目没有给出这一条件,所以,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并不违反法律。
49、多项选择题 陆某原系A法院刑事法庭审判员,1998年10月考取律师资格,1999年辞去法院工作。1999年10月11日,陆某向B市司法局申请执业,B市司法局应如何答复陆某的请求()
A.2001年10月11日前可以执业
B.可以执业,但不能作为辩护人到A法院出庭辩护
C.可以执业,但不能到A法院代理各类案件
D.可以执业,但在2001年10月11日前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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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律师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50 91Exam.org、单项选择题 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还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而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为()
A.预借提单
B.倒签提单
C.备运提单
D.清洁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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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题干是有关预借提单概念的完整表述。预借提单是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51、多项选择题 徐恒诉邱丰侵权一案经由甲县人民法院一审,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后邱丰提出确定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遂向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提起再审。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B.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C.只能在邱丰申请再审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
D.应当对该案进行全面的审理,以体现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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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06条,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故应选A;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4条,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故应选B;我国对再审的审理范围没有限制,故舍C而取D。
52、多项选择题 下列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内容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具体贯彻的实现状态
B.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刑事法律关系
C.非法同居关系,无效的合同关系都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D.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正在于它的国家意志性,特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实现没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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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非法同居、无效合同关系本身不是法律关系,但可以引起其他法律关系。A项表述正确,B项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D项前半部分表述正确,后半部分应为特殊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对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实现也有一定的作用,民事法律关系更为突出。
53、单项选择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委员会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内地甲公司向澳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欲申请财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再申请财产保全
B.甲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前申请财产保全
C.法院可以依据职权对乙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D.法院应当依据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规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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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11条规定:“法院在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院地法律规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可以在受理前或受理后申请财产保全,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法院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项错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应当根据法院地法律进行,因此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54、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家机构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C.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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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参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41条;《宪法》第116条;《选举法》第15条。
55、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表述中,哪一项不符合《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A.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以担保为主
B.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C.商业银行对关系人不能发放贷款
D.商业银行可以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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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了商业银行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可见商业银行的贷款应以担保为主。第39条规定了商业银行贷款应遵循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因此B项正确。
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罔类贷款的条件。”故C项的表述错误。第3条第2项规定了商业银行.可以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故D项正确。
56、多项选择题 下列 选项中一般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有?
A、运送中的物品
B、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
C、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的有关物权关系
D、动产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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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物权一般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但由于某些物的特殊性存在着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
(1)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适用送达地法或发送地法。
(2)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适用船旗国法或登记国法。
(3)遗产继承:目前主要有单一制和区别制两种做法。采取单一制的国家,不管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将其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同一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通常为被继承人的属人法;采取区别制的国家将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对不动产继承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对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我国采区别制。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而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4)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有关物权关系:一般适用属人法。
57、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国为某投资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在参加该公约时提出了保留,乙国接受该保留,丙国反对该保留,后乙丙丁三国又签订了涉及同样事宜的新投资公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乙丙丁三国签订了新公约,导致甲乙丙三国原公约失效
B.乙丙两国之间应适用新公约
C.甲乙两国之间应适用保留修改后的原公约
D.尽管丙国反对甲国在原公约中的保留,甲丙两国之间并不因此而不发生条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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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8、单项选择题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主体是()。
A.所有股份有限公司
B.国有企业改制成的上市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
D.国有企业改制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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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公司法》第172条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59、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说法正确的有()
A.清末修律在法典缃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C.在司法机关改革升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
D.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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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法院组织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故A项正确。
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影响:(1)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2)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3)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故B项正确。
清政府对旧的诉讼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司法机关的变化表现为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故C项错误。
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之一是:实行四级三审制,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故D项正确。
60、单项选择题 根据中国对外签定的税收协定,对预提税的征税限定,一般规定的预提税的限制税率为多少?
A.不超过10%
B.超过10%
C.20%
D.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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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1、不定项选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
B.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确定适用有关法律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适用
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台湾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可到大陆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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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台湾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到大陆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故D错误。
62、单项选择题 根据《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该中心的管辖权的条件中不包括()
A.受理的争端限于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
B.受理的争端必须是因国际直接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
C.争端双方须出具同意中心管辖权的书面文件
D.提交“中心”的管辖,要求投资者必须用尽东道国的司法和行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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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东道国可以要求用尽当地救济,如果未作此要求,则不必事先用尽当地救济后才请求仲裁。
63、多项选择题 关于食品广告的规范性要求表述正确的是:()
A.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B.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C.个人代言食品广告的的连带责任,无过错免责
D.个人在任何商品广告中代言都付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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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4、多项选择题
某市工商局长王某被市公安局以涉嫌杀害该市市长予以拘留。3日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1个月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上诉,二审改判无罪。请回答问题。
对王某的损害若给予赔偿,应采取何种赔偿方式?()
A.支付赔偿金
B.恢复原状
C.返还财产
D.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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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0条、第25条、26条。
65、单项选择题 在行政诉讼中,裁定不能适用于下列情况()。
A.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B.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C.中止或终结诉讼
D.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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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3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中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八)财产保全;
(九)先予执行;
(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
(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
(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66、不定项选择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制度
B.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
C.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D.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且一般不得超过l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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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根据《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工时制度。故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l日。故B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39条的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故C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l小时。故D项正确。
67、单项选择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是?
A.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B.国际法学会
C.国际法协会
D.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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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国际法的编纂活动虽然早就存在,但全面系统地进行编纂还是在二战以后,特别是联合国的编纂活动使国际法的法典化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对国际法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中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主要负责国际法的编纂工作。
68、多项选择题 蒋某于1963年嫁给黄某,婚后夫妻关系较好。因双方未生育,收养一子。1996年,黄某与比自己小20多岁的妇女张某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租房同居生活。2001年,黄某患肝癌住院治疗,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现金40000元赠与张某所有。黄某去世后,蒋某与张某因该笔财产归属发生讼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遗赠人黄某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民法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德,属无效行为。对于该审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本案中,法官是依据法律原则而非法律规则作出裁判的
B.在本案中,法官违反了“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的司法标准,因此该裁判属于违法裁判
C.对于本案法官而言,面临着一个在法律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取其一的艰难选择
D.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的裁判体现了一个价值判断和辩证推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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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一般说来,直接利用法律原则进行裁判的情形有两种:其一是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即出现了“规则漏洞”,其二是虽存在相应法律规则.但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后产生了人们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结果。除此之外,其他的案件只能适用法律规则进行裁判。
上述案件是依据法律原则进行司法审判的典型案件,法官舍弃了对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则的适用,直接依据民法公序良俗原则作出裁决。在本案中,到底是依据《继承法》规则来审判还是参照民法原则审判,法官面临着一个追求法律的安定性还是合目的性的艰难选择,在此过程中,法官要进行价值判断,要进行辩证推理而非形式推理。
需要说明的是,“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是法律原则适用的一个前提条件,但不是绝对的,在特定情况下,法官也可以直接舍弃规则而动用原则,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不能说该裁判是违法的。所以答案选ACD。
69、单项选择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突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B.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
C.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D.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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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包括一系列的重要内容,如:法制建设要从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死刑不能废除”;“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把“一国两制”的构想法律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等等。故ABC表述均正确。
D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首次于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的,D项应选。
70、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条文、法律渊源的说法错误的是:()
A.“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包含了法律规则的“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两个要素
B.“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是规范性条文,也是一项法律原则
C.表现为成文法形式的法的正式渊源,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惟一依据
D.法律规则具有预测性,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则来预测自己或他人如何行为以及由此所要承受的法律上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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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正式法律渊源主要为制定法,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的判决依据。非正式渊源虽然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所以法的正式渊源不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惟一依据。故C项错误。
71、多项选择题 用人单位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B.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当时的录用条件
C.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D.劳动者因盗窃被依法判处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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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BD正确当选。AC不正确。
72、多项选择题 2008年3月,中国苏州诺琳公司与法国马瑞亚服装公司签订合同出口一批蚕丝服装,签订合同时法国马瑞亚服装公司告之苏州诺琳公司该批服装部分可能将转卖意大利。2008年9月,法国马瑞亚服装公司将其从中国进口的该批蚕丝服装部分出口给西班牙阿瓦多公司,部分在法国国内销售。2009年3月,西班牙阿瓦多公司被诉进口的该批蚕丝服装侵犯了西班牙伊米利公司在西班牙合法注册的商标专用权,2009年12月,西班牙法院判决阿瓦多公司败诉。假设本案中中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都是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请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西班牙阿瓦多公司有权要求法国马瑞亚服装公司赔偿其因商标侵权被诉所造成的损失
B.西班牙阿瓦多公司有权要求中国苏州诺琳公司赔偿其因商标侵权被诉所造成的损失
C.有证据证明西班牙阿瓦多公司订立合同时已知货物的商标与西班牙伊米利公司的注册商标相同,则法国马瑞亚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西班牙阿瓦多公司因商标侵权被诉所造成的损失
D.本案中国苏州诺琳公司对法国马瑞亚公司承担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地域范围是法国和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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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由于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最终销售地是不确定的,因此,公约第42条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进行了限制:
(1)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未规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对买方不承担向不知明的转卖地转卖的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
(2)卖方免除担保义务的情: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b、此项权利的发生,是由于卖方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者其他规格。由此可知,中国公司对卖往西班牙的货物不承担担保义务,B项错误。
73、单项选择题 为解决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的责任问题,国际社会缔结了一些条约,采用了不同的责任制度,假设下列选项中所涉各国都是相关公约的缔约国,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船舶在乙国港口停泊时发生核泄漏,给乙国造成了6000万美元的损失,则因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和《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采用国家责任制度,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责任,所以这6000万损失应由甲国全部承担
B、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偏离轨道与乙国的遥感卫星发生碰撞,给乙国造成了6000万美元的损失,则根据《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规定的绝对责任制度,甲国应对乙国的损失全部赔偿
C、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与乙国的遥感卫星发生碰撞,造成乙国卫星坠落,其碎片又将丙国正在飞行的民航飞机撞落,造成丙国航空公司6000万美元的损失,则根据《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规定的相对责任制度,甲乙两国应对这6000万美元的损失全部赔偿
D、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油轮在乙国港口停泊时,发生泄漏,造成油污大面积污染,给乙国造成6000万损失,则因为《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采用营运人赔偿制度,即船舶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6000万损失应由该船运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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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产生的国际责任包括国家完全责任制(外空领域);国家补充责任制或者叫双重责任制度(核能利用);营运人赔偿(油污损害)等。
此外,关于外空损害,大家要记住空间物体相互造成的损害,实行相对责任制,即过错责任,而空间物体造成地面或空气空间中损失的,如飞机,则实行绝对责任制,只要有损害,发射国就得赔偿。
同时,要注意发射国包括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以及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74、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法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观点说法正确的有:()
A.法实证主义理论坚持“恶法非法”,而非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B.“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讯中,有的战犯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执行纳粹帝国的法律,所以没有违法。但国际战犯法庭认为,纳粹帝国的法律(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和鼓励告密的法律)违背了“人类尊严不可侵犯”等原则,使得这些法律不具有效力。因此,执行这些法律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是法实证主义观点
C.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互相排斥
D.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应该是什么”,而法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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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依据人们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对法与道德的关系的不同主张,可以将法的概念区分为两种基本立场,即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和非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
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分离的。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结的。法律实证主义认为“恶法亦法”,而非实实证主义(自然法理论)坚持“恶法非法”。A项不正确。
B项实际是认为“恶法非法”,因此是非实证主义者的观点,B项错误。
法实证主义者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可以在不同方面进行联结,并不绝对排除对方,因此C项说法也错误。
自然法是对法律本质的研究,即对于“法应当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研究。法律实证主义强调实在法的自主性,认为法就是法,并不受制于法以外的其他更为高级的标准,无论这些标准是“事物的本质”、“神意”还是“人的理性”。
因此,即使实在法与上述标准相违背,也不能成为否定实在法之法律性质的理由,人们依然具有服从这种法律的义务。所以法律实证主义其实是对于“法实际上是什么”的问题的研究。因此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
75、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秦朝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并规定,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B.秦代的死刑执行方法有很多种,主要有弃市、戮、腰斩、车裂、定杀、凌迟、枭首等
C.秦代法律所规定的罪名极为繁多,且有系统分类,已经形成较为科学的罪名体系
D.秦代的刑罚种类极为繁多,主要包括八大类,其中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相当于现代的主刑,羞辱刑、经济刑、株连刑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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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凌迟是始于五代的西辽。秦代罪名繁多,但尚无系统分类,更未形成较为科学的罪名体系。
76、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部宪法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使宪法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到社会经济生活领域?
A.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B.1791年法国宪法
C.1918年《苏俄宪法》
D.1954年中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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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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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单项选择题 吴某在甲国工作期间,以该国允许的宗教仪式与当地一女子结婚。回国后,吴某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但因其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未予批准。不久因婚后感情不和,吴某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则法院对于吴某的婚姻效力以及该离婚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A.依中国法律认定婚姻无效,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B.依甲国法律认定该婚姻为有效婚姻,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C.依甲国法律认定该婚姻为有效婚姻,并适用甲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D.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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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甩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2条的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本案中,吴某在甲国与甲国女子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即甲国法,其婚姻应该是有效的。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的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因此,吴某向我国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院应当适用我国法审理该离婚案件。故B选项正确。
78、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社会保险的表述错误的是()
A.基本养老保险,由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B.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C.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D.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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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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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多项选择题 海丰县审计局4月20日开会决定对该县甲国有企业进行审计,22日该审计局的一名审计人员先期到达该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甲企业与该县另一企业乙之间的一笔购销合同存在疑点,遂决定到乙企业进行调查。4月29日,该审计局的两名审计人员来到乙企业,并向该企业负责人口头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要求其提供与甲企业购销合同的相关情况。该审计局的上述审计活动中,哪些不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
A.实施审计前未组成审计组
B.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C.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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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0、多项选择题 王某(男,15周岁)去同学宿舍玩时,因特别喜爱电脑,临走时将其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偷走。则()。
A.王某构成盗窃罪,但可免除刑罚处罚
B.王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C.可责令王某家长加以管教
D.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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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1、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官任免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从法官或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B、法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C、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依法予以辞退
D、法官重婚或者包养情人的,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嫖娼、卖淫、^色 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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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官的任免
《法官法》第1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A项正确。
同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可知B项正确。
同法第40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三)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法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和第41条规定:“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可知,只有连续两年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的才予以辞退,辞退法官应当依法免除其职务。C项不正确。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00条规定:“重婚或者包养情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102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嫖娼、卖淫、^色 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由此两条可知,D项正确。
82、多项选择题 村民李桂花中年丧夫,后与邻村赵建伟经人认识,欲打算重新组织家庭,但当地认为妇女再婚为不守妇道,李桂花家里人也众多阻挠,认为李桂花再婚伤风败俗。对此,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在农村地区,应该允许风俗习惯优先于法律规定
B.法与习俗的正当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C.中国法的现代化需要处理好国家的制定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
D.中国现行法律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一定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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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法与习惯都是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都在社会生活中调整人们的行为。二者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冲突。在我国没有承认习惯作为正式法律渊源的情况下,在习惯与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与此同时,在法律现代化的过程中还要处理好法律与习惯的关系,使二者和谐共存。本题正确选项为B、C、D项。
83、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选项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A.为本所20周年庆典购买某报纸专版,并在其中介绍自己的专业特长时,声称自己是该业务领域最权威的律师
B.以给他人介绍费的方式获取业务来源
C.某律师事务所因与某业务部门关系密切,请求该部门发文要求其下属单位所发生的法律事务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处理
D.以明显低于同行的收费水平竞争某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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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7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1)诋毁、诽谤其他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信誉、声誉;
(2)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收费标准为条件争揽业务,或者采用承诺给予客户、中介人、推荐人回扣、馈赠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方式争揽业务;
(3)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
(4)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自己或者其属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
(5)就法律服务结果或者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
(6)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帮助委托人达到不正当目的,或者以不正当的方式、手段达到委托人的目的。
BCD项均是对以上规定的违反。A项违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声明或者暗示其被公认或者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或专家。
84、单项选择题 对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力是有限的,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能调取
B.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就可以调取证据,这是人民法院的一项权力
C.被告申请人民法院向原告调取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D.被告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人民法院应该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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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考查调取和保全证据。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29条的规定,法院调取证据主要有两种情况:(1)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2)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3条则规定了原告或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三种情形。两规定都说明,法院调取证据必须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85、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领土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内海湾是指沿岸属一国、且其天然湾口两端的低潮线之间的连线不大于24海里的海湾。由于渤海湾湾口两端间的连线为57海里,所以渤海湾不是我国的内海湾
B、虽然国家对位于其港口的外籍船舶具有管辖权,但实践中国家一般不介入外籍船舶内部的刑事管辖
C、国家对内海及其资源拥有完全的拍他的支配管辖权利,一切外国船舶非经沿海国同意,不得进入其内海
D、实践中,多国河流一般对所有国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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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A中前半句是对的,但后半句没有考虑到历史性海湾,其有两个条件:沿岸国长期行使主权和其他国家长期的明示或默示承认。渤海湾属于我国的历史性海湾。
B项正确一定要注意港口和领海刑事管辖的区分:港口管辖一般是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岸国或其国民、案情重大或船旗国领事或船长请求时才行使刑事管辖权,而领海上的则是罪行后果及于沿海国、扰乱当地安宁或良好秩序、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请求以及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此外,还要和公海上的普遍管辖相区别。
这三类管辖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原则上船旗国管辖,其他国家不管。注意:公海上在正常情况下非船旗国无权管辖,而港口和领海中是有权管辖,但出于礼让不管辖。
C项正确,注意与领海中外国船舶的无害通过权相区别。
D项错误。要记住多国河流和国际 河流的区别,多国河流只是一般对所有沿岸国开放,而非沿岸国则需经允许才能进入。国际河流也是多国河流,但因为其地位的特殊,国际法上有专门的条约调整,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船无害通行。
86、单项选择题 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证据的是()。
A.书证、物证
B.视听资料
C.鉴定结论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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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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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不定项选择 甲电器公司的以下行为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有()
A.甲公司由于职工人数较少,不满50人,所以未建立职工名册
B.甲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在北京,但实际工作地点却在河北
C.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扣了工人的居民身份证作为抵押
D.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工人交纳500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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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8、不定项选择 甲乙丙三国签订条约联合发射“宙斯号,载人航天飞机,发射之前甲国根非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了发射登记。“宙斯号”载人航天飞机成功发射,顺利进入外层空间轨道,在空间轨道成功运行48小时后返回地面。由于操作失误,“宙斯号”航天飞机没有在预定地点降落,而紧急降落于丁国的某沙漠区域。关于本案,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球确的?
A.本案中甲国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发射登记是符合国际法的
B.对于紧急降落于丁国的“宙斯号”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丁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寻找并给予必要的救援
C.当丁国搜救人员找到“宙斯号”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后,丁国有义务迅速将其交还给联合国秘书长,但没有义务交还给甲乙丙中任一国
D.当丁国搜救人员找到“宙斯带”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后,丁国有义务迅速救助宇航员并立即安全地将其交还发射国,但可将“宙斯号”航天飞机收为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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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本题是对外空活动主要法律制度的考查,属l于二细节性记忆和对相关原则理解和应用。根据外空法律制度,空间物体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发射国发射,应由其共同决定其中的一个国家进行登记,本案中甲国根据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登记是合法的,A选项正确;
依据1968年《营救协定》,宇宙航行应得到一切可熊的援助。
(1)当宇航员发生意外、遇难,或在他国境内或公海紧急降落时,发现国应推供一切可能的援助,立即把他们送还发射国,并通纠习联合国秘书长。
(2)在外层空间进行活动时,一国的宇航员应向他国航行员提供援助。
(3)各国应把外层空间发现的对宇航员有危险的现象通知他国或通知联合国秘书长。
(4)各国在获悉或发现空间物体或实体的组成部分返回地球并落在它管辖的区域内,或者落在公海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地方时,应通知发射国和联合国秘书长。
对于发生意外的空间物体应送还发射国。总之,得到一切可能的援助是前提。各国在获悉或发现航天器上的人员或空间物体在其管辖区域,应当采取一切可能的救援措施,并且及时通知发射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对于发现的宇航员和空间物体应当送还发射国,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89、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的观点不正确的是:()
A.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
B.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都是抽象的,法律解释是具体的
C.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D.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表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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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法律思维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的,因此A是错误的。法律思维是抽象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都是具体的,因此B是错误的。因此,D是错误的。
90、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决定中可依法予以强制执行的有()。
A.行政拘留决定
B.免除纳税义务的决定
C.对见义勇为的出租车司机给予奖励的决定
D.对偷税漏税的个体户给予罚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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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考查强制执行的对象。
91、单项选择题 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错原则。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A.该法律责任竞合实质上是指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
B.法律责任竞合往往是在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中发现的
C.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实践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因而各国在立法层面对其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D.法律解释是解决法律责任竞合的一种途径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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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在法律责任竞合时,行为人虽然仅实施了一个行为,但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律规范,符合数个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导致7数个法律责任的产生。之所以会发生法律责任的竞合,是因为不同的法律规范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而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以及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不同的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重合,使得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不同的法律规范,面临数种法律责任,从而引起法律责任的竞合问题,故选项A正确,不选。法律责任的竞合要求同一法律主体的同一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这就涉及案件具体事实的认定,故选项B正确,不选。对法律责任竞合的性质及法律上如何处理,理论上存在争议,各国的法律规定也有所不同。有的国家禁止竞合,规定不得将违约行为视为侵权行为,从而不产生责任竞合问题;有的则允许或有限制地允许竞合,赋予当事人选择请求权,故选项C的后半句错误,当选。因为法律责任竞合实质上是指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到底适用哪一个法律规范,这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解决,故选项D正确,不选。故本题答案为C。
92、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责任法定原则要求的是()
A.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B.法不溯及既往
C.罪刑法定主义
D.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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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3、单项选择题 小王是海淀区人大选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关于他的罢免和辞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小王可以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职
B.海淀区人大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大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
C.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5以上委员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
D.对小王的罢免和辞职需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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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小王是间接选举的代表,须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职,即向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职。故A错误。
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是在选举他的人大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故海淀区人大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可以向海淀区人大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由海淀区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主任会议或者1/5以上的委员可以向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由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故B、C错误。
间接选举的代表的辞职和罢免通过后,须向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D正确。
94、不定项选择
王某到超市购买了一台多功能保健器械,回家后才发现只有一种功能,王某向商家提出质疑,超市回答说:"产品是工厂起的名,说明书不明确是工厂的事,没有质量问题,本店概不负责。"隔了几日,王某妻子刘某到超市购物,出来时,保安怀疑她手中的小包,要求打开检查,被刘拒绝,双方发生争执,保安一 时火起,打了刘一拳,致使刘轻微脑震荡,住院一星期,花去医药费2000元。事后,超市以门口已贴有"概不许带包人内,违者应接受检查"的警示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
超市门口贴的警示具有()
A.民事效力
B.行政效力
C.合同效力
D.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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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超市的警示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是无效的。
95、多项选择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补贴?
A.出口国政府出资兴建通向口岸的高速公路
B.出口国政府给予企业的免税优惠
C.出口国政府提供的贷款
D.出口国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转而向企业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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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6、不定项选择 根据我国保障措施制度,属于保障措施意义上的严重损害的有:()
A.对销售同类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B.对销售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C.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商的损害
D.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工人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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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我国《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以下除特别指明外,统称损害)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根据此条,保障措施意义上的严重损害(又称损害)即如C项所示。
97、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部门担任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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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法》第19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3)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选项C如果改成: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那就正确了。
98、多项选择题 2003年5月中国甲公司和智利乙公司签订了一批丝绸服装买卖合同,约定采用DES(布宜诺斯艾利斯)术语,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卖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据此,若该批货物发生货损,根据我国保险法,下列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A、货物损失是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引起的
B、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存在虫卵,运输途中孵化引起的
C、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迟延引起的
D、货物损失是由于承运人的船长驾驶船舶存在过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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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43条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2)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3)包装不当。因此,ABC正确。D项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99、多项选择题 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上,当一国国内法与国际法相抵触时,如该国采取优先适用国内法的做法,则对于由此产生的违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后果,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应依该国国内宪法确定国家是否应承担国际责任
B.应由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决定是否应承担国际责任
C.因该国采取的是优先适用国内法的做法,因此,该国可以免除国际责任
D.该国应当承担国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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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国家责任的构成,包括如下内容:
(1)归责原则。法律上的归责原则一般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传统国际法中,国家的国际责任主要限于对外国人造成损害所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一般是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国家不法行为的要件。国家不法行为是指国家违背国际法义务的行为。
①归因于国家。引起国家责任的行为必须根据国际法能够归因于国家,或说该行为是国际法上的国家行为。
②违背国际义务。构成国家不法行为的另一个条件是,该行为是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一国违背国际义务是指一国行为不符合对其有效的国际义务的要求,不论其所承担的该国际义务来源于条约、国际习惯或国际法的其他渊源。
(3)排除不法性的情况。国家违背义务的行为构成国家不法行为。但在有些情况下,某些国家行为表面上是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但根据国际法,其不法性可以被排除,从而不构成国家不法行为。
不法性被排除一般有以下情况:受害国同意;对抗与自卫;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或紧急状态。故本题中,如果国内法的规定导致违背了相应的国际义务,则国家应当要承担国家责任,故D项说法正确。而ABC项均不属于排除国家责任的情形,故均错误,当选。
100、多项选择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A.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B.向作出仲裁裁决的澳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C.向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D.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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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规定,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但在内地和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级别是不同的,内地均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是分开的。
本题被申请人为内地甲公司,因此应当向内地法院申请,因此B项错误。A项认可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错误。无论财产是在内地还是澳门,认可法院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C项正确。D项为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正确。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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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卷一》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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