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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我国A省B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美国人华盛顿故意杀人一案时,发现案件的重要目击证人美国人凯西已经回国,该中级人民法院欲请求美国当地的法院向凯西送达出庭通知书。假设中国和美国之间已经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定,则请求美国法院向凯西送达出庭通知书应当经过下列哪种程序?()
A.由B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A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按协定规定的方式请求
B.由B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按协定规定的方式请求
C.由B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外交部审查同意后按协定规定的方式请求
D.由A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按协定的方式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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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参见《刑诉解释》第410条的规定。
2、多项选择题 John,美国公民,因在中国某市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并起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问在此过程中,正确的做法有:()
A.法院准许John聘请美国律师麦克为其辩护人,但麦克不能享有中国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各种权利
B.法院应当为John提供翻译,不过翻译费用要由其负担
C.法庭审判的诉讼文书,应当附有英文文本,但是英文文本不加盖法院印章
D.不允许John行使请求法官回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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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解释,外国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不以律师的名义或身份出庭,不享有中国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人民法院只将其视为一般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诉解释》第4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当事人提供翻译。……如果外国籍当事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或者不需要诉讼文书外文译本的,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或者将他的口头声明记录在卷。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应当附有被告人通晓的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文本为准。外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所以,本题选A、B、C。
3、不定项选择
《刑诉解释》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请回答下列 问题:
关于通知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外国籍当事人国籍国未与我国签订有双边领事条约,也未参加《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可以根据外事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互惠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办理
B.在外国驻华领馆区内发生的涉外刑事案件,通知有关外国驻该地区的领馆
C.不管双边领事条约是否规定通知期限,一律至迟不得超过7日
D.双边领事公约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外国籍当事人要求不通知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的,可以不通知,且只需其本人的口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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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不定项选择
《刑诉解释》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请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通知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B.庭审的相关事宜
C.宣判的时间、地点
D.被限制出境的人在审理终结前不得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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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多项选择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C.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D.对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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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刑诉解释》第412条专门对涉外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作了规定,根据本条的相关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采用下列方式:(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当事人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7)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注意新旧《刑诉解释》中的变化:第5项和第7项)
6、单项选择题 汉斯,外国人,男,28岁。2006年2月14日晚,汉斯在某酒吧酗酒后,在大街上游逛,遇见一对中国青年男女,其上前对青年女子进行挑逗,中国男子便与其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汉斯一把拿起路边的石块,向男青年头部打去,该男青年应声倒地。后民警赶赴现场,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侦查过程中,如果汉斯声称自己是外交人员,享有豁免权,并出示相关证明,那么应当如何处理?()
A.依照通常程序处理
B.依照涉外刑事案件处理
C.与汉斯协商解决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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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多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的有:()
A.《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B.《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C.《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D.《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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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题目中的四项规定中都有涉及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内容,属于我国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外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当然,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还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等。
8、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
A.询问证人
B.引渡
C.搜查
D.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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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高检规则》第十六章刑事司法协助中第67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所以,A、C、D三项属于狭义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而理论界一般认为,引渡属于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高检规则》第十六章刑事司法协助中的第680条规定:"办理引渡案件,按照国家关于引渡的法律和规定执行。"这说明,"引渡"既是广义司法协助的内容,同时又必须适用专门的法律规定。
9、不定项 选择 汉斯,外国人,男,28岁。2006年2月14日晚,汉斯在某酒吧酗酒后,在大街上游逛,遇见一对中国青年男女,其上前对青年女子进行挑逗,中国男子便与其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汉斯一把拿起路边的石块,向男青年头部打去,该男青年应声倒地。后民警赶赴现场,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汉斯的国籍为法国,请问应该适用下列哪一程序?()
A.涉外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B.适用普通刑事案件程序
C.应当按照法国刑事诉讼程序处理
D.比照外交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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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多项选择题 在涉外 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
B.犯罪嫌疑人乙, 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
C.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以丙自报的国籍确认其国籍
D.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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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关于涉外刑事诉讼中的国籍确认问题,《刑诉解释》第394条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根据该规定,国籍确认分为三类情况:第一,以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为确认标准。A中的犯罪嫌疑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就是此种情形。第二,国籍不明的查明标准,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B就属于这种情况。第三,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D中的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就属于这种情形。因此.A、B、D是正确的。而根据《公安机关规定》第348条,确实无法查明的,可以按照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身份确认进行的规定,而非国籍。因此,C是错误的。
11、单项选择题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中国进行刑事诉讼,需要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时,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委托中国律师担任
B.可以委托中国律师担任
C.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
D.既可以委托中国律师担任,也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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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参见《刑诉解释》第402条的规定。
12、多项选择题 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受别国委托暂时扣押逃往我国的别国犯罪嫌疑人
B.送达刑事 诉讼文书
C.通报刑事诉讼结果
D.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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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高检规则》第67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因此,B、C、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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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二: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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