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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甲国人乙,在丙国劫持了一民用飞机到了丁国。丙国申请将乙引渡。下列有关引渡叙述正确的是()
A.丁国依据与丙国的双边协议,应丙国的请求,将乙送回丙国审判和处罚的行为,属于国际法上的引渡
B.丙国依据与丁国的双边协议,向丁国提出请求,将乙进行审判和处罚的行为,属于国际法上的引渡;而丁国有权利以本国国内法与该引渡条约规定不同为理由拒绝配合该引渡而不必承担国际责任
C.丁国依照本国法律认为乙属于政治犯,根据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可以不予以引渡
D.丙国以劫机罪申请引渡,设丁国将乙引渡给丙国,丙国法院在审理过程当中发现乙在丙国境内还有其他抢劫行为,于是对乙的所有犯罪行为一起进行了审判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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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条约优先于国内法规定,B错;严重国际犯罪包括劫机犯不得被视为政治犯,C错;引渡中的罪名特定原则不允许以引渡罪名以外的罪名对被引渡者审判。
2、单项选择题 关于涉外遗嘱的形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死亡时国籍国法律的,该遗嘱有效
B.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经常居所地法律的,该遗嘱有效
C.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死亡时所在地国法律的,该遗嘱有效
D.遗嘱方式符合遗嘱行为地法律的该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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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2条的规定,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可以判断出ABD三个选项说法都是正确的。C选项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单项选择题 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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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依法治国要求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索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针对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故A项说法正确。
依法治国要求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即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故B项说法正确。依法治国要求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故c项说法正确。
D项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我国宪法与法律中只有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不包括社区网络。故D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4、多项选择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内地仲裁裁决的安排》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有关管辖法院,在内地是指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香港是指高等法院
B.若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法院辖区内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申请执行裁决,也可以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提出申请
C.若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的,申请人可同时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
D.两地法院先后执行仲裁裁决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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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内地仲裁裁决的安排》规定,有关管辖法院,在内地指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香港指高等法院。因此,A项正确。
若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不同的中级法院辖区内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申请执行裁决,不得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提出申请。因此,B项错误。
若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不能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因此,C项错误。
两地法院先后执行仲裁裁决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总额,因此,D项正确。
5、单项选择题 租船项下的提单称为租船提单,其性质和作用依租船人的身份而异,下列关于租船提单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A.当租船人运送自己的货物时,船东签发的提单起证据作用,提单要服从租船合同的约束
B.当租船人运送自己的货物时,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C.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其性质和班轮运输提单一样,提单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
D.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承运人与托运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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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当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时,承运人与托运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以提单为准,但船东与租船人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为准。当租船人运送自己的货物时,租船人即托运人,承运人即船东。
6、单项选择题 依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的说法正确的有()
A.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其乡长可以不由设立该民族乡的少数公民担任
B.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和检察院不属于自治机关的范畴,但是其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也应该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员
C.县人民政府由县长、副县长、秘书长等组成
D.乡级人民政府的任期为3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任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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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多项选择题 近代世界各国解释宪法的机关不尽一致,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A.国家元首解释
B.立法机关解释
C.司法机关解释
D.特设机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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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由于各国宪政发展的历史传统不同,实践中形成不同的宪法解释机关:(1)国家元首解释;(2)立法机关解释;(3)普通法院解释;(4)特设机关解释,如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5)公民团体解释,即一些实行公民复决制度的国家,公民团体有最终解释宪法的权力,现在的瑞士、法国、日本、意大利、奥地利等国家采用此制度。
8、单项选择题 海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向澳门终审法院送达
B.受托方对该文书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C.该文书可以通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进行
D.如果该文书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澳门法院仍应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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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需由高院或最高院向澳门终审法院送达,A错。
9、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开证行进行单证审查时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不符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尽管信用证项下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上的不完全一致并不导致相互之间产生歧义,开证行也可认定其为不符点
B.开证行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应当联系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
C.即使开证申请人决定接受不符点,开证行也可最终决定拒绝接受不符点
D.即使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点,受益人也可以开证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为由要求开证行承担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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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7条。
10、单项选择题 以下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是?
A.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
B.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治思想
C.邓小平理论中的法治思想
D.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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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包括的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应用于治国理政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所以C当选。
11、多项选择题 某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拍卖方式将位于城区一幅200公顷的土地出让给新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辉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取得该幅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新辉房地产开发公司可采用下列何种方式处分其土地使用权?()
A.无偿赠与给甲企业
B.将士地使用权出租给乙公司
C.与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D.因筹措建设资金而将土地抵押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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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第37条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享有对其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该部分处分权包括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合资、合作经营及其他经济活动等。题中ABCD四个选项正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享有的对土地处分权的体现,均正确。
12、单项选择题 王某原是甲市A区法院法官,2005年11月通过司法考试。2006年11月11日辞去法院的工作并向甲市司法局申请执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能作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执业
B.不能承办其女儿所任法官的法院管辖的案件,作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C.在2008年11月11日以后才能到A区法院出庭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D.在2008年11月11日之前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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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多项选择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要求有关主体赔偿损失。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A.兴隆商场利用虚假广告招揽顾客,给张三造成损失,张三有权向商场要求赔偿
B.李四租赁日照商场的柜台经营西装,王五在李四的柜台上购买了一套西装,后发现西装有质量问题,去找李四要求退货,但李四已搬走。王五遂要求日照商场赔偿
C.赵六在平声商场购买了一台MP4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而此时商场已被另一商场兼并,赵六可要求兼并后的企业赔偿其损失
D.朱七以预付款方式从平流公司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其后该公司未能按约提供,朱七可要求该公司退还预付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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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A项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粗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根据此条,由于李四柜台已撤走,故王某有权要求日照商场赔偿,故B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6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故C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故D项正确。综上,ABCD四项均当选。
14、多项选择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A.某私营企业职工张某与某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因工伤认定结论而发生的争议
B.进城务工的农民黄某与其雇主某个体户之间因支付工资报酬发生的争议
C.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王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的争议
D.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李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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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劳动争议的范围。
考生必须明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要从两个方面来判断:劳动争议的主体和劳动争议的内容。从劳动争议的主体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因此,劳动争议的主体一定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选项B正确。选项A、C、D均不是劳动关系。从劳动争议的内容来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选项B中因“支付工资报酬”而发生的纠纷也符合这一要求。请考生务必注意: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也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单纯”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不适用。
15、单项选择题 律师承办刑事诉讼案件,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叙述哪项正确()
A.法院应当将判决书副本送达律师
B.法院只将判决书副本送达本案当事人,而无需送达律师
C.判决书副本是否送达律师,由人民法院决定
D.判决书副本是否送达律师,决定于律师本人是否向法院提出送达判决书副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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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5条规定:"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判决书。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16、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有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国家都有权颁布法律或法令实施国有化
B、国有化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C、国有化时不能对外国人实行歧视待遇
D、国有化时应给予公正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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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国家都有权实施国有化。但这种权利不是绝对的,其行使需要受到下列限制:
(1)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2)不对外国人实行歧视待遇;
(3)给外国人公正的补偿。关于补偿标准,有不予补偿、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和适当合理的补偿三种分歧。
我国的态度是:征收或国有化是国家的主权,但在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在非歧视情况下,对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对于补偿的标准,我国基本采用“适当合理”的原则。补偿数额一般相当于投资被征收时的价值。
2007年考试需要将国有化和外交保护结合起来掌握。
外交保护的条件包括:
(1)所受侵害是由于被保护人受侵害时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一般包括,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国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受到歧视性待遇;被拒绝司法);
(2)具有保护国持续的国籍;
(3)用尽当地救济。同时,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力,而非义务。
17、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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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宪法》第l章“总纲”中的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宪法》的该条规定将环境保护作为国家的基本职责,但并没有直接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选项A错误。
选项B平等权由《宪法》第33条规定,选项C出版自由由《宪法》第35条规定,选项D受教育权由《宪法》第46条规定。故选项BCD都正确。
18、单项选择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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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A项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后才遵循的指导思想,而不是新中国成立后才坚持的,故A项说法错误。
B项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故B项说法正确。
C项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即是我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的理论前提。故C项说法正确。
D项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的实践基础就是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正确判断,故D项说法正确。
19、多项选择题 根据1992年我国颁布的《领海及毗连区法》,我国现行的领海制度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我国领海为连接陆地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宽度为12海里。
B.我国领海基线采用正常基线,即以落潮时海水退到离海岸最远的潮位线
C.外国非军用船舶依法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D.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我国领海必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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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考查我国的领海制度。见《领海及毗连区法》第1条。
20、多项选择题 关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该制度,下列表述是正确的有()
A.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B.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业务指导
C.法律援助机构无权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D.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以及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中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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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界定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故A项说法正确。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故B项说法正确。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6条第1、2款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实施奖励和惩戒。故C项表述错误。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4)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故D项正确。
21、多项选择题 关于国际争端的解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联合国大会对于任何争端的情况具有广泛的讨论权,并有权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任何事项的建议,但这种讨论和建议一般没有约束力
B、联合国秘书长可以对于危及国际和平和安全的任何事项提请安理会注意和经安理会同意向联合国大会报告
C、区域性组织也有解决国际争端的作用,但其在解决争端时不得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也不得妨碍安理会职权的行使
D、国际常设仲裁法院对国际争端的仲裁一般经过书面程序和口头程序两个阶段,然后进行秘密评议做出终局性的裁决。若争端方对裁决的意义和范围不明,则还可在裁决做出3个月内,请求仲裁庭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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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A项错的关键在于若某一事项安理会正在处理,则大会不得提出建议。
22、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的解决有仲裁协议的,可以进行仲裁
B.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D.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但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则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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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3、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险别中,不属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担保范围的是哪个选项()
A.货币兑换险和转移险
B.征收或战争险
C.违约险
D.其他商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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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之担保的范围一机构承保五种险别。其中第(五)项为其他非商业风险,当然,其他商业风险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之内。
24、单项选择题 某私营企业下列所为哪个不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A.招收3名15周岁的工人
B.以女性为由拒绝招收4名女工
C.不同意职工组建工会
D.辞退1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怀孕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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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劳动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根据第7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根据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因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属于第25条规定的情况,改选D项。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以及对未成年人及妇女和孕妇的特殊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的合法年龄实质上也是《民法通则》中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而其他各项特殊保护实际上也是社会公德所公认的,并不难理解。
25、多项选择题 证券公司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A.经纪类证券公司转换为综合类证券公司
B.证券公司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
C.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
D.证券公司合并,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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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证券法》第123条规定:“证券公司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6、单项选择题 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某甲死亡后,其子女向法国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属人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内容相同。经法国法院查明: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荷兰法;而法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属人法法国法。最后法院依本国法律决定适用有关继承法律规定。法院的这种行为属于()。
A.外国法的查明
B.反致
C.识别
D.法律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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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识别实际上是法官在审理案件之前,对案件中的事实情况加以分类或定性,将之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而识别冲突正是由于各国立法对该“事实情况”应列入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它与法院对于外国法的查明是截然不同的,应予以区别。
27、单项选择题
中国A公司(卖方)与泰国B公司(买方)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该买卖合同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同约定:买方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付款。合同订立后,B公司即获悉卖方A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
于是立即通知A:据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卖方A收到通知后,立即向B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还买方按合同约定所作出的一切支付。A公司同时向B公司出具了一份银行保函。但B公司收到此保证和银行保函后仍然坚持中止履行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的合同应在B公司向A公司发出通知时即无效
B.B公司的行为妥当,不构成违约
C.A公司的履约能力存在缺陷,但其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后,B公司应继续履行义务
D.鉴于A公司的履约能力的缺陷,B公司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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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A公司货物质量不稳定构成一般预期违约,但并不构成B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在其提供担保之后,B公司应继续履行合同。
28、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中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必经程序
B.任何争端方对上诉机构的裁决有异议的,均可上诉到争端解决机构
C.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应对专家组报告涉及的事实及法律问题进行审理
D.对被认为有错误的专家组的裁决,上诉机构可以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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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按照WT0争端解决机制,成员之间贸易争端的解决方法有磋商、斡旋、调解和调停、专家小组、上诉复审和执行。其中,磋商是必经程序。故A项正确。
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上诉机构可以推翻、修改或者撤销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和结论,但是没有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新审理的权力。故C项和D项错误。
上诉机构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争端解决机构并不亲自审理案件,只是通过专家组或者上诉机构的争端解决报告进行处理,故此上诉机构的裁决不可再行上诉到争端解决机构。故B项错误。
29、单项选择题 根据《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该中心的管辖权的条件中不包括()
A.受理的争端限于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
B.受理的争端必须是因国际直接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
C.争端双方须出具同意中心管辖权的书面文件
D.提交“中心”的管辖,要求投资者必须用尽东道国的司法和行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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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东道国可以要求用尽当地救济,如果未作此要求,则不必事先用尽当地救济后才请求仲裁。
30、单项选择题 对于某项多边公约,缔约国甲提出了某款规定的保留。乙国和丙国接受该保留,而丁国虽然反对该保留,但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两国间生效。根据以上事实和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从谈判国的有限数目以及该公约的目的和宗旨可见,其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公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可以确定该公约不允许保留
B、甲国和乙国、甲国和丙国之间适用保留后的条约的规定
C、即使丁国反对某项保留,也不妨碍条约在甲国和该国间生效,除非该国明示反对
D、甲丁两国之间适用该保留条款之外其他的条约规定,乙丙丁三国间适用未经保留的原来条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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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从谈判国的有限数目以及该公约的目的和宗旨可见,其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公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保留须经全体当事国同意。如果该公约明文准许保留,则保留一般不需要其它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若该公约是一个国际组织的组织约章,则保留一般需要该组织的有权机关接受。
条约保留的效果:
(1)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一些条约规定;
(2)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二者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
(3)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间,按照原来的条约规定,无论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否接受另一缔约国的保留。
31、单项选择题 确立笞、杖、徒、流、死封建五刑的是下列哪项?()
A.《北齐律》
B.《开皇律》
C.《武德律》
D.《贞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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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开皇律》蠲除前人一切酷刑,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作为基本的法定刑,这标志着封建社会五刑的确立,使以肉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转向以束缚自由的劳役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劳动生产力和人本身的价值得到重视,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因此走向正轨和较为人道。
32、多项选择题 律师代理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注意()。
A.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
B.对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也可以申请保全措施
C.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必须提供担保
D.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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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94条、95条之规定。
33、单项选择题 对检察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下列不属于检察官法规定的纠正方式是()。
A.造成精神伤害的,应当作出精神损害赔偿
B.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C.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D.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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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见《检察官法》第50条:“对检察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该法对精神损害问题未作规定。
34、单项选择题 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郑某与某黑社会性质团伙勾结,对此团伙的犯罪行为放纵包庇,引起极大民愤,经调查,甲县副县长蒋某也参与其中。在该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共有324名正式代表,其中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于蒋某和郑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A.该县人大开会期间,只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才可以提出罢免案
B.25名代表提出的罢免案无法启动对蒋某的罢免程序
C.在合法罢免程序下,郑某并不属于可被罢免人员之列
D.罢免案需要经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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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是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罢免程序的考查。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因此,甲县人大开会期间,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在本题中,即是33名)代表可以提出罢免案,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56条的规定,副县长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而检察院检察长和政府组成人员均是合法罢免程序下人大的罢免对象,故C项错误。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38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以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D项错误,罢免案需要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而非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8项。
35、单项选择题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D.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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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l7条第2、3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第2、3款有相同规定。故选项ABC正确,选项D错误。
36、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况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
A.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B.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
C.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D.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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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10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时,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缘由。
故ACD正确。B项律师拒绝辩护、代理之前,必须进行合理催告。如果没有进行催告,则不得拒绝辩护、代理。
37、不定项选择 某村村民李某育有两女,大女儿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父母与妹妹,长期以久,妹妹与其父母心力交瘁。一日,妹妹再次受到姐姐殴打后,忍无可忍反击,并将姐姐打死。后妹妹自首。法庭在审判时,村民联名上诉,请求法官留情,法官在综合考量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妹妹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不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与道德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法官在判案时应该“德法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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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8、单项选择题 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
B.某市法院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置、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
C.某市政府出台《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行为
D.某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与检察院五位一体的跟踪帮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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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9、多项选择题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在下述哪些情况下,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A.产品的修理者对其进行改装前没有缺陷的
B.事故是由于外购件存在缺陷引起的
C.产品是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并达到标准要求的
D.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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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答案中A指明产品本身没有缺陷,由于改装人的原因才导致的缺陷,当然生产者不能承担责任,BC很显然不属于上列的三项免责事由。D符合法条中的第(三)项的规定。因此本题应当选AD项。
40、不定项选择 下面的哪一项法律规范属于准用性规范?()
A.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B.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C.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D.军队与特定部门的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由相应部门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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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准用性规则,根据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本身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规则的内容,但明确规定可以或应当依照、援用、参照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规则。依此,只有A属于准用性规则。BC项都是确定性规则,D项是委任性规则。
41、不定项选择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对于这一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
B.可预测性要求法律人必须将法律决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
C.在历史上,法律人通常借助法律解释方法缓解可预测性与正当性之间的紧张关系
D.在法治国家,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理当崇尚的一个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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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2、多项选择题 兴达贸易公司为处理积压的2万双皮凉鞋,在当地晚报上发布广告:不论是公司的内部职工,还是外部人员,只要可以帮助本公司推销出100双以上的凉鞋的,都可以给与20%的回扣,回扣一律不记帐。育人中学见到该广告后,便要求本校教职工每人买一双,价钱从工资里面扣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兴达贸易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
B.应由工商部门没收兴达公司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C.兴达贸易公司通过广告明示,不构成商业贿赂
D.育人中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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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了商业贿赂,兴达贸易公司在广告中称回扣一律不记入帐,已构成商业贿赂,故A项正确,C项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
43、多项选择题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银行的免责做了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银行只对单据表面真实性作形式上的审查,对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不作实质性审查
B.银行对单据中货物的描述、价值及存在情况负责
C.银行对买卖双方的履约情况概不负责
D.信用证开出后,对于买卖合同的内容的变更、修改或撤销,除非通知银行,否则银行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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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根据UCP500,银行审单中有"四不管":不管单据的真伪;不管货物的情况;不管买卖合同;不管买卖双方的资信与违约情况。此外,银行对以下三种情况下的问题免责:信息传递、不可抗力、被指示方行为。
因为银行的"四不管",所以在货物出现问题,如货物灭失或损坏,出口人的履约出现问题,如所提交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都不能成为买方不向开证行付款赎单的理由。开证行只要提供了与信用证表面相符的单据,买方就必须付款给开证行。
只有在开证行提供的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有不符合时,买方才可以拒绝向开证行付款赎单。如果买方发现单据存在欺诈,也不能径直拒绝向开证行付款,能采取的办法是寻求法院的救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止付令"。
44、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法的演进说法正确的是()
A.法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
B.法系是根据各国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所作的分类
C.在法律思维方式方面,大陆法系属于演绎型思维;而普通法系属于归纳式思维
D.大陆法系采用对抗制诉讼,普通法系采用辩论制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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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A项错。
法系是比较法学上的基本概念,具体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B项对。对抗制诉讼就是辩论制诉讼,民法法系采用的是纠问制诉讼。故D项错误不选。
45、多项选择题 关于我国的非正式法律渊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在当代中国,所有的习惯都是可以作为补充制定法的渊源的
B.非正式法律渊源与刑法的基本原则并不矛盾,同样可以适用在刑事法律的领域
C.在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D.《民法通则》第6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由此可见,政策是我国的正式的法律渊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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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6、不定项选择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
A.李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
B.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定居柏林,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
C.赵某,出生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父亲为英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
D.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法国公民(根据法国法律,钱某出生时获得法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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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根据《国籍法》第7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又因《国籍法》也在特别行政区实施,故C项正确。
根据《国籍法》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因此,A当选。根据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因此,B、D项不当选。
47、单项选择题 牛某系某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其下列行为哪个是合法的?
A.牛某经常下班后着工作装出入夜总会
B.牛某投资与朋友一起开办合伙企业,但牛某不参加经营活动
C.牛某接受电视台采访,对某一侵权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评判
D.牛某经常参加一些刑事法律问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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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官的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法官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
该法第40条规定:“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和尴尬。”所以A错。
该法第43条规定:“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所以B错。
该法第44条规定:“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所以D正确。
该法第45条规定:“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故C错。
48、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死刑执行程序的表达哪些是正确的?()
A.执行死刑应该公布,但不能示众
B.为了扩大 的效果,可以将死刑犯游街示众后执行
C.刑场不应该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
D.在市中心广场执行死刑,更有利于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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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因此,选项AC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另外,在死刑执行时还有一个保护罪犯人格与个人尊严的问题。不能因为是死刑犯而有任何歧视或贬低其人格的行为,游街和示众都是不合法的。
49、单项选择题 位于非洲的甲国和乙国爆发战争,丙国宣布战时中立,丙国作为战时中立的国家,下列哪一项不是丙国的权利或义务?()
A.禁止甲国和乙国的军舰在丙国的领海内进行拿捕和临检等敌对行为
B.甲国和乙国不得以丙国口岸或中立水域为海战根据地攻击敌人
C.甲乙两国的军舰及其捕获物,不得在丙国领海内通过,非因风浪、缺少燃料等必要事由,不得在丙国口岸内停泊
D.丙国必须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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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战时中立是指在战争时期,非交战国选择不参与战争、保持对交战双方不偏不倚的法律地位。战时中立不同于永久中立,其开始于非交战国声明其选择中立地位,或事实上已经开始的中立行为;结束于战争结束,或战时中立国宣布结束中立地位开始参加战争。中立国应当遵守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在中立国的权利方面,中立国的领土主权应得到交战国的尊重。交战国不得在中立国领土或管辖区域从事战争行为,不得将中立领土用作战争基地、战争通讯设施基地,或在中立目领土内或水域内将商船改成军舰。
禁止交战国的军舰在中立国的领海内从事拿捕或临检等敌对行为。非因风浪、燃料不足或不能航行等原因,不得将捕获物带到中立国港口;对于在不应停泊的中立国1:7岸停泊的交战国军舰,经通知仍不离开的,中立国有权采取措施,在战争期间予以扣留。
综上所述,本题中的A、B、C项都是丙国的权利义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50、多项选择题 一涉及甲国籍船舶物权的纠纷现在中国法院审理,假设甲国认为船舶属于不动产,中国认为船舶属于动产。问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船舶定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法院应将船舶定性为不动产,因为这是甲国籍的船舶
B.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船舶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C.应依中国法律对船舶进行定性
D.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对船舶进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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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本题中明确提示该案件是在我国法院审理,故应当依照我国法律定性。因此只有C项正确.而其他ABD选项均错误。
51、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消费者组织的提问,哪些应该给予肯定的回答?()
A.除了消费者协会以外,是否可以经过合法程序成立其他的消费者组织?
B.有人说,消费者组织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政府机构,这种说法正确吗?
C.消费者协会能够以自己名义代表消费者打官司吗?
D.消费者协会能够以自己名义在立法过程中提出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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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1条和第32条规定,本题答案为A、D。
52、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
A.出口补贴
B.国内补贴
C.出口国专向补贴
D.出口国普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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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反补贴条例》第4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补贴,具有专向性:
(一)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二)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给与补贴的方式等因素。"依此规定,采取反补贴措施的应该是出口国专项补贴,本题答案为C。
53、单项选择题 甲国人柯里在甲国出版的小说流传到乙国后出现了利用其作品的情形,柯里认为侵犯了其版权,并诉诸乙国法院。尽管甲乙两国均为《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但依甲国法,此种利用作品不构成侵权,另外,甲国法要求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获得保护。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柯里须履行甲国法要求的手续才能在乙国得到版权保护
B.乙国法院可不受理该案,因作品来源国的法律不认为该行为是侵权
C.如该小说在甲国因宗教原因被封杀,乙国仍可予以保护
D.依国民待遇原则,乙国只能给予该作品与甲国相同水平的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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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4、多项选择题 公安机关在一起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收集到的证据有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的供述,被害人妻子提供的证言,为判断被告人精神是否正常所作的鉴定,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凶器。以上证据中,哪些属于言词证据?()
A.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的供述
B.被害人妻子提供的证言
C.鉴定结论
D.勘验、检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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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就是言词证据。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显然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虽然具有书面形式,但是按其本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口头解释,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辩护人等的发问。所以,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故本题ABC项正确。
55、单项选择题 中国的买方与古巴的卖方签订了一份一级食糖买卖合同,选择的贸易术语为FOB。古巴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于2011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中国买方在目的港接收货物时,发现食糖的质量实际上仅为二级,低于合同所规定的要求。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A.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故卖方不承担责任
B.买方应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
C.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减价
D.只有在食糖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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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属于卖方的品质担保责任问题,对卖方违反义务的行为,买方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56、单项选择题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公平正义、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组成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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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它反映了社会主义
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因此A项正确;
B项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公平正义、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故C项错误,D项正确。故应选C。
57、多项选择题 当战争开始后,国际实践中处理交战国间及交战国与非交战国间的条约关系一般有哪些做法?
A、仅以交战国为当事国的仅以维持共同政治行动或友好关系为前提的条约,如同盟、互助条约或友好和平条约等立即废止
B、仅以交战国为当事国的一般政治经济条约如引渡条约、商务条约等,除非条约另有规定,也停止效力
C、仅以交战国为当事国的规定缔约国间固定或永久状态的,如边界和割让等条约一般应继续维持,除非条约有相反的规定
D、交战国与非交战国间的多边条约或有关卫生、医药的条约不因战争开始而终止,但与交战行为冲突的条款可以暂时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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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战争开始后条约关系发生变化。
(1)缔约方为交战国:领土条约有效,政治条约终止,经济条约从约定。
(2)交战国与非交战国的多边条约:条约本身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普遍性的多边条约或有关卫生、医疗的条约不终止,但其中与交战行为相冲突的条款可中止,待战争结束后再恢复。
(3)涉及战争规范的条约自然生效。
58、多项选择题 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或者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当事人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则案件的管辖法院为()。
A.被告住所地法院
B.原告住所地法院
C.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D.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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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11条。
59、单项选择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履行中因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双方达成协议请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甲认为仲裁裁决显失公平,且了解到某仲裁员在仲裁时曾接受乙的贿赂。甲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B.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C.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D.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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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 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 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 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另外,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 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60、多项选择题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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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1、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经营者集中的选项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是:()
A.甲公司拥有乙公司51%的有表决权股份,未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即实施集中
B.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丙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现丙集团将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但并未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C.经营者提交文件、资料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后,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
D.对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经营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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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2、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关于我国古代刑罚制度演进的说法错误的是?
A.“缇萦上书”上书事件成为汉代文帝、景帝刑制改革的导火索,最终导致汉文帝废除了墨、劓、剕、宫等各种肉刑
B.唐代在三等流刑之外增设了加役流
C.施行折杖法和刺配制度是宋代刑罚的特色
D.与元朝的刑罚制度相比,明律体现了“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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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该题考查中国古代的刑罚制度
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了奴隶制五刑的墨、劓、剕(斩左、右趾)三种肉刑,宫刑后到南北朝时被废除。故A选项错误。
唐代的流刑包括流两千里、流两千五百里、流三千里,共三等,另外在《贞观律》中增设了加役流。故B选项说法正确。
折杖法为宋太祖所首创。宋初刺配并非常行之法,《宋刑统》也无此规定。太祖时偶一用之,但仁宗以后,刺配的诏敕日多,刺配之刑滥用,渐成常制。故C选项正确。
明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原则,是与唐律处刑相比较,并非与前代的元朝。故D选项错误。
63、单项选择题 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不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是哪一项?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
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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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4、多项选择题 甲、乙都是某法院的法官,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甲、乙在单位一起吃饭时,甲对乙正在审理的某一合同案件发表评论
B.甲得知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一继承案件,认为处理有误,及时打电话给下级法院,指导其应当如何办理
C.乙在办理某债权债务纠纷时,因该案的被告是甲的大学同学,因此向甲咨询处理意见和建议
D.乙在对一起离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乙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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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可知A、B、D选项中法官的行为违反了该条的规定。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8条的规定,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可知,C选项中乙法官的行为没有坚持独立思考、自主判断,受到了人情的影响,是不正确的。
65、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与****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不能同时作为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而存在
B.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
C.****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
D.****被法律化的程度会受到一国民族传统、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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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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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多项选择题 法官在职业道德上保障结果公正,是指()。
A.法官的裁决是客观的
B.法官必须准确地适用法律
C.法官不得行使任何自由裁量权
D.法官必须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以查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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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要实行全面公正。结果公正是指法官适用法律正确和判决依据认定事实和证据作出。故选AB。CD错误,法官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官也不能积极主动收集证据,必须在当事人申请时才有权收集证据。
67、单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不合法的是()
A、为自己的电子邮箱设置复杂的密码
B、引用他人的作品时,征得作者的同意,并注明出处
C、购买正版软件使用
D、利用软件破解别人的无线路由器密码,免费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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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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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单项选择题 我国的景明公司与美国的艾特公司常年合作国际贸易生意。两公司签订有一长期贸易合作合同,该合同舰定,双方若因合同纠纷涉诉,适用美国法律来懈决。后景明公司以艾特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由向我国法院起诉。请问应由谁证明美国法律的内容?
A.由我国法院依职权查明美国法的内容
B.由当事人证啪美国法的内容
C.既可以由我帼法院依职权查明也可由当事人证明美国法的内容
D.由外国驻我旧使领馆证明美国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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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l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约定是适用美国法,故应由当事人证明其内容,B项当选。
69、多项选择题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保护。以下关于公平正义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B.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司法是公平正义的终点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
D.相对于实体正义,程序正义居于次要地位,特殊情况下可牺牲程序公平来换取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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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B项表述错误。程序公正是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之一,是运送正义的方式。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必经途径。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C项。
70、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服务大局理念的要求?
A.某省法院审理案件时发现该省地方性法规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相抵触,最终依据法律作出裁判
B.某市工商局规定收取查询费,拒绝法院无偿查询被强制执行企业的登记信息
C.某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就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如案结事未了则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D.在应对当地自然灾害中,某市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保障特殊时期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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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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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多项选择题 以下关于法律推理的种类说法正确的有:()
A.司机张某在驾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将车停在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张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
B.某地人民法院在《刑法》修改之前,尚未制定新的司法解释,根据《刑法》第5条的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此处运用了演绎推理方法
C.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的实践中通过对下级法院类似案件的若干判决进行比较,从中选择出个别可供其他法院借鉴的案例,这里运用了归纳和类比推理疗法的结合
D.如果门前草坪是湿的,并且能观察到,如果在晚上天下雨了,草坪就会湿,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昨天晚上天下雨了,这里运用了设证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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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辩证推理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其特点在于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单一连锁链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A项中的两种利益形成了相互冲突,因此处理时必须通过适当的法律推理来作出利益选择。
因为生命利益大于道路通行利益,张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这正是运用了辩证推理作出选择的结果。A项说法正确。而B项对刑罚轻重的判断是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相互冲突的利益闻进行选择的推理,因此B项是辩证推理,而不是演绎推理。C、D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项。
72、多项选择题 假设某国分立为两个新的国家甲和乙。A国立即向甲国发表了照会表示对甲国的承认,B国与乙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C国与甲国共同参加了一个新的国际环境条约,D国在乙国建立了一个商务机构。根据国际法中的承认制度,以下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A.A国的做法是对甲国的明示承认
B.B国的做法是对乙国的明示承认
C.C国的做法是对甲国的默示承认
D.D国的做法是对乙国的默示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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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3、单项选择题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房检察官在同乡聚会时向许法官打听其在办案件审理情况,并让其估计判处结果。根据我国国情,房检察官的行为可以被理解
B.关检察长以暂停工作要挟江检察官放弃个人意见,按照陈科长的判断处理某案。关检察长的行为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要求相一致
C.容检察官在本地香蕉滞销,蕉农面临重大损失时,多方奔走将10万斤香蕉销往外地,为蕉农挽回了损失,本人获辛苦费5000元。容检察官没有违反有关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的规定
D.成检察官从检察院离任5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肯定。成检察官的行为符合《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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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检察官职业道德。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的规定,检察官不得干预其他司法机关办案,而房检察官向许法官打听未决案件的结果违法了该规定,故A的做法错误,B选项中关检察长的做法违反了司法独立原则,故B项做法错误。《检察官法》第35条规定:“检察官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c属于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故C项做法错误,检察官从检察院离任2年后,就可以律师身份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本题中成检察官已离任5年,过了2年的限制,故D选项说法正确
74、多项选择题 以下哪些事项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A.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B.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C.首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D.进口易变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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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食品安全法》第63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5、单项选择题 膀胱穿刺尿定性培养有细菌生长提示()
A.假性菌尿
B.无症状菌尿
C.真性菌尿
D.白细胞尿
E.脓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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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6、多项选择题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A.中国公民
B.年满40周岁
C.在外国无居留权
D.在澳门连续居住满20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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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7、单项选择题 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还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而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为()
A.预借提单
B.倒签提单
C.备运提单
D.清洁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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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题干是有关预借提单概念的完整表述。预借提单是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78、单项选择题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姜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姜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C.如姜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姜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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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 根据《国籍法》第3条和第5条规定,A项正确,其他三项错误。
79、多项选择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有关食品召回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A.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B.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C.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D.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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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食品安全法》第53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A选项符合第1款的规定,故正确当选。
B选项中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并非立即召回,而只有在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才应当立即召回,故B错误。C选项符合第4款的规定,故正确当选。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53条规定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故正确当选。
80、多项选择题 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组成
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C.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D.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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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1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这里并未对村民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作出限定,A选项错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B选项正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注意必须有两个条件都满足才能罢免,C选项忽略了“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这个条件,因此错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5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D选项正确。
81、单项选择题 黄某涉嫌盗窃摩托车一辆,被公安局拘留并经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一审判决拘役半年,黄某不服提出上诉,地区中院经对该摩托车重新估价后认为该摩托车价值仅五百多元,黄某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认为是犯罪,故依法判决黄某无罪,若黄某提出赔偿,则()。
A.由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由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C.由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D.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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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赔偿法》中所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系指1994年之前实行的两部法律。所以17条(二)中不符之处参见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15条。
82、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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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3、不定项选择
王某到超市购买了一台多功能保健器械,回家后才发现只有一种功能,王某向商家提出质疑,超市回答说:"产品是工厂起的名,说明书不明确是工厂的事,没有质量问题,本店概不负责。"隔了几日,王某妻子刘某到超市购物,出来时,保安怀疑她手中的小包,要求打开检查,被刘拒绝,双方发生争执,保安一时火起,打了刘一拳,致使刘轻微脑震荡,住院一星期,花去医药费2000元。事后,超市以门口已贴有"概不许带包人内,违者应接受检查"的警示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
如王某和刘某决定同时向超市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该法院对这两个案件()
A.可以合并审理,因为被告是同一人
B.可以合并审理,因为王某与刘某是夫妻
C.不可以合并审理,因为是两个不同案子且原告不同
D.由法院自行决定是否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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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之间有牵连的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诉的合并包括:诉的主体的合并;诉的客体的合并。本题中,王某、刘某决定起诉的主体、客体均不同,不符合诉合并条件。所以答案应选C。
84、不定项选择
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 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
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险的保险单、商业 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
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 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 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下面问题:
如果中国某公司和法国某公司约定关于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则()。
A.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上海法院应受理
B.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
C.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
D.如果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上海法院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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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仲裁条款可以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所以C项正确。
而在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的情况下,当信用证送达受益人时,在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即形成了对双方有约束力的独立合同。因此,在本题中,如果开证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不付款,受益人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故D项也正确。
85、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均任期5年
B.国家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均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C.中央军事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D.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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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6、多项选择题 宪法惯例在很多国家是宪法的重要渊源之一。下列各项中,哪些内容表现了宪法惯例的性质?()
A.它主要存在于一国的宪法监督机关所作出的宪法判例中
B.它主要是在一国长期的政治实践中所形成的
C.它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等一国宪政体制范围内的问题
D.它主要依靠公众舆论而不是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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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宪法惯例主要是指宪法典虽无明文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的有关国家权力组织等宪政内容的习惯或传统。
本题中,A项不正确,因为宪法惯例主要体现在一国的政治传统或习惯中,宪法监督机关所作的判例也会成为一国的宪法渊源,但那是宪法判例,而不是宪法惯例。B项是有关宪法惯例的来源,该项正确。
C项正确,因为既名为“宪法惯例”,肯定涉及与宪法有关的内容,所以宪法惯例一般涉及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等一国宪法体制范围内的问题。
D项正确,宪法惯例因为存在于政治习惯之中,不能如宪法典的内容一样获得强制力,不能被一国的宪法监督机关所适用,主要是以公众舆论来保证实施的。因此B、C、D项当选。
87、单项选择题 ()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A.职权由法定
B.有权必有责
C.用权受监督
D.违法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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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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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我国历代法典的叙述中,正确的选项有:()
A.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置于法典最后的《具法》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B.《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其首创的“八议”,“准五服以治罪”等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受到空前普及,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其内容
D.清朝仿效《明会典》编定《清会典》,计有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合称“五朝会典”,又称《大清会典》,其中的“雍正会典”首次确立了法官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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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B项中“八议”是在《曹魏律》中首次入律,“准五服以治罪”则是由《晋律》和《北齐律》先后规定的。C项中“受到空前普及,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的是《明大诰》。D项中首次确立法官回避制度的是《唐六典》。
89、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况下律师有权拒绝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A.明知委托人以取得巨大的经济利益为目的
B.明知委托事项违法的
C.明知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
D.明知委托人隐瞒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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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律师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本题应选B、C、D。
90、多项选择题 由于各国法律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差异比较大,为了吸纳更多的国家加入。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涉及各国法律规定分歧较大的一些问题。下列哪些属于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
A.甲国利马公司向乙国爱德公司出口一批珠宝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B.甲国科哈公司进口一批肝病新药,因药品已过保质期而向卖方丙国波多斯制药有限公司求偿的法律问题
C.甲国西兰雅化妆品公司是否有签订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D.甲国马尔公司与丙国牙玛拉公司的葡萄酒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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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公约并没有对所有问题均进行了规定,公约的规定仅限于因合同而产生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均为被提及:
(1)公约不涉及有关相销售合同的效力或惯例效力的问题。
(2)公约不涉及销售合同对售出的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3)公约不涉及卖方对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
91、多项选择题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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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定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选项8^91考试网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违反了婚姻法,干涉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此规定无效,公司根据此规定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而在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的情况下,只有在李某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时候,该公司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选项D也是错误的。
92、不定项选择 甲国与乙国为邻国,向来友好,彼此间缔结了若干双边条约涉及边界的划定、互助同盟等方面。后来,甲国由于民族纷争,一分为三:丙国、丁国、戊国。乙国遂单方终止了其与甲国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并致力于帮助原甲国领导人恢复政权,统一三国。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丙国、丁国、戊国三国与乙国之间未曾缔结过任何条约,因此它们之间不受任何条约之约束,乙方单边终止其与甲国曾经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的做法是无可指责的
B.丙国有权依据乙国与甲国曾经签订的双边条约主张其与乙国之间的大陆架划定标准
C.在民族纷争中,丁国将戊国境内某一博物馆长期存在的一件珍贵文物取走,放在丁国新建的博物馆中,据为己有。根据国际法的继承原则,丁国的做法是受国际法保护的
D.戊国有权拒绝继承甲国因曾经遭受他国侵略所负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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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继承问题。国家继承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条约继承:人身性、政治性条约不继承:和平友好、军事同盟、共同防御;非人身性条约要继承: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本题中A项认为所有条约均不继承的看法错误,不选。B项正确,因为大陆架划定的条约属于非人身性条约,应予继承。
(2)债务的继承:国家债务、地方化债务要继承;地方债务、恶债、主体一方为私人的债务不继承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以国家的名义承担而事实上仅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称为地方化债务。所谓的“恶债”,即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继承国根本利益所负之债,如征服债务或战争债务等,原则上也不予继承。D项中的侵略所负债务属于恶债,故可以不予继承,因此D正确。
(3)档案的继承:有关国家间协商解决,无协议,则根据与所涉领土有关联原则确定归属。继承国有权复制原始档案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但无权要求原始档案归属国补偿。
(4)财产的继承:一是财产一般随领土一并转移而转属或分别转属继承国;二是所涉领土的实际生存原则。
凡是与所涉领土生存或活动有关的国家动产,不论其所处地理位置,都应转属继承国。C项中该动产原属于戊国,虽然丁盗走放在自己国家的领土上,仍应当属于戈国。所以C项错误。
93、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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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4、单项选择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A.忠诚
B.公正
C.严明
D.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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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2条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所以,C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95、不定项选择 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律规则?
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D.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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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看一个法律条文表述的是不是法律规则,关键看该法律条文是否表述的是权利或者义务;如果表述了权利或者义务,那么就是法律规则。
C选项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法律义务,表述了一个法律规则。选项ABD表述的都是法律原则。
96、多项选择题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有()。
A.前者既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后者均为有偿
B.前者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后者该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C.前者委托人一般得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后者委托人一般仅得向行纪人主张权利
D.受托人和行纪人所负注意义务的程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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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行纪合同在性质上与委托合同最为相似,都是为他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基于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基于委托人的委托而产生,都以委托人的信任为前提。《合同法》第423条规定了:“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行纪合同不同于委托合同的特性有:
(1)行纪合同主体具有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有关国家机关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商事主体。
(2)行纪合同本身是一商事合同,委托合同属民事合同。
(3)行纪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商业活动,较委托合同窄。
(4)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名义而非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
(5)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自行负担办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支出;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处理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支出。
(6)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可以自买自卖。
(7)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为一方当事人直接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委托人不是此合同中的当事人。委托人只得基于行纪合同向行纪人主张权利。
(8)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既可为有偿合同,也可为无偿合同。
(10)行纪合同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合同也同样不能对抗委托人。
(11)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的程度按有偿或无偿委托有所区分,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只要未尽注意义务致委托物毁损灭失的,就应负责任。
97、单项选择题 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中国人甲男与韩国人丙女已经在中国定居2年,若二人要在中国登记结婚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B.中国人甲男与韩国人丙女在中国登记结婚,若二人协议离婚,则可以协议选择适用韩国法律
C.若中国人甲男向中国法院起诉与韩国人丙女离婚,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D.中国人甲男与韩国人丙女若在中国登记结婚,则婚姻缔结手续必须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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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姆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因此,A选项正确,第26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因此,B项正确。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C项正确。
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因此,D项错误。
98、多项选择题 陆某原系A法院刑事法庭审判员,1998年10月考取律师资格,1999年辞去法院工作。1999年10月11日,陆某向B市司法局申请执业,B市司法局应如何答复陆某的请求()
A.2001年10月11日前可以执业
B.可以执业,但不能作为辩护人到A法院出庭辩护
C.可以执业,但不能到A法院代理各类案件
D.可以执业,但在2001年10月11日前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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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律师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99、多项选择题 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B.经授权,行政法规可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C.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
D.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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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0、不定项选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应当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
B.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确定适用有关法律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适用
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台湾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可到大陆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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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台湾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到大陆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故D错误。
101、多项选择题 2003年5月中国甲公司和智利乙公司签订了一批丝绸服装买卖合同,约定采用DES(布宜诺斯艾利斯)术语,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卖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据此,若该批货物发生货损,根据我国保险法,下列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A、货物损失是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引起的
B、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存在虫卵,运输途中孵化引起的
C、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迟延引起的
D、货物损失是由于承运人的船长驾驶船舶存在过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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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43条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2)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3)包装不当。因此,ABC正确。D项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102、单项选择题 甲、乙二人的共同危险行为给被害人丙带来50000元的经济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以甲、乙二人经济状况存在巨大悬殊为由,判令富有的甲承担赔偿丙的损失的经济责任4/5,共计四万元。法官在此案中运用了?
A.价值位阶原则
B.个案平衡原则
C.比例原则
D.保护个人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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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该题考查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民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是个案平衡原则的具体体现。该题中,法官考虑了甲、乙二人的特定情形即经济状况的不同,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使该案得到解决,可知法官运用了个案平衡原则。
103、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项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
A.甲购买盗版书籍数本
B.乙公司为了获取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另一公司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原材料购买合同,准备用于骗取银行贷款
C.13岁的丙在父亲外出时将祖传名画送给邻居
D.法官丁在家中调解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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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将法律事实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表意行为。
因为人们的意志有善意与恶意、合法与违法之分,故其行为也可以分析善意行为、合法行为和恶意行为、违法行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同样,恶意行为、违法行为也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A项中甲的行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B项中乙的行为产生刑事法律关系,C项中丙的行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均属法律行为。而D项中丁的行为并未对法律关系产生任何影响,不属法律行为,因此,D项正确。
104、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国宪政制度发展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从而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原则以及缓刑制度
B.法国1791年宪法是法国的第一部宪法,并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
C.法国1875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它确立规定的是责任内阁制政体
D.法国1875年宪法是不成文宪法,包括三个宪法性文件:《参议院组织法》、《众议院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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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5、多项选择题 《巴黎公约》有关优先权的规定适用于发明专利、商标、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优先权申请人包括()
A.非公约成员国的申请工业产权的人
B.第一次是在非公约成员国提出申请工业产权的人
C.工业产权的合法继承人
D.非成员的工业产权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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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优先权对申请人的规定是申请工业产权的人或其权利的合法继承人,且其申请第一次必须在公约成员国境内提起,而无论申请人是否为成员国国民。
106、多项选择题 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上,当一国国内法与国际法相抵触时,如该国采取优先适用国内法的做法,则对于由此产生的违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后果,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应依该国国内宪法确定国家是否应承担国际责任
B.应由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决定是否应承担国际责任
C.因该国采取的是优先适用国内法的做法,因此,该国可以免除国际责任
D.该国应当承担国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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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国家责任的构成,包括如下内容:
(1)归责原则。法律上的归责原则一般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传统国际法中,国家的国际责任主要限于对外国人造成损害所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一般是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国家不法行为的要件。国家不法行为是指国家违背国际法义务的行为。
①归因于国家。引起国家责任的行为必须根据国际法能够归因于国家,或说该行为是国际法上的国家行为。
②违背国际义务。构成国家不法行为的另一个条件是,该行为是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一国违背国际义务是指一国行为不符合对其有效的国际义务的要求,不论其所承担的该国际义务来源于条约、国际习惯或国际法的其他渊源。
(3)排除不法性的情况。国家违背义务的行为构成国家不法行为。但在有些情况下,某些国家行为表面上是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但根据国际法,其不法性可以被排除,从而不构成国家不法行为。
不法性被排除一般有以下情况:受害国同意;对抗与自卫;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或紧急状态。故本题中,如果国内法的规定导致违背了相应的国际义务,则国家应当要承担国家责任,故D项说法正确。而ABC项均不属于排除国家责任的情形,故均错误,当选。
107、单项选择题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B.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营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
C.依据证券法的规定,禁止融资融券交易
D.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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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证券法》第92条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故A项不选。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故,B项不选。
《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故,C项符合题意。
《证券法》第32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故,D项不符合题意。
108、多项选择题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怎样赔偿?()
A.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返还财产,如果财产灭失,则不予赔偿
B.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各种经济损失,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C.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D.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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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的,应当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以AB的说法不正确。CD的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故正确。
109、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种不是《反垄断法》禁止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
A.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B.为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达成的协议
C.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D.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恨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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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该法第15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豹;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兰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可知,只有B项属于上述第15条规定之情形。当选。
110、多项选择题 有关我国对法律规避效力的规定,表达正确的有?
A.我国明确规定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无效
B.我国对于规避外国法的行为是否有效未明确规定
C.我国明确规定规避我国与外国的强行性法律的行为无效
D.我国对法律规避行为是否有效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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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其不利的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
对于规避外国法的行为,我国没有明确规定。
111、不定项选择 关于我国立法权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广东省人大均有权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B.山东省人大砘权改变或撤销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济南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C.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变通规定优先于上位法适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其授权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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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C项中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优先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但不优先于宪法。D项中只能撤销。依据《立法法》第65条、第88条的规定,AB项说法正确。所以选AB。
112、多项选择题 王某到一小商品市场上去购买衣服。一女摊主拉住她,要她看新进的一款裙子,王某被迫试了试衣服,当她问衣服的产地和厂家时,摊主支吾不肯说,当王某问及衣服质料时,摊主说是全棉的。王某不想买,但摊主拉住她不放,王某不想召人围观,便买了裙子。后经检验发现,衣服是混纺的化纤。问本案中王某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A.人身权
B.公平交易权
C.知情权
D.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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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王某应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
摊主不顾王某意愿,强拉她购买自己的商品,又隐瞒事实.显然已侵犯了王某上述三项权利,但本案中王某人身权并未受到任何侵害,所以只有A是错的。
113、单项选择题 以下各项不属于特许协议特征的是()
A.协议双方均为国家
B.协议投资项目限于特定地区
C.协议限于自然资源开发和公用事业建设
D.协议由行政机关或立法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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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特许协议是指一国同外国私 人投资者,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容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
114、不定项选择 关于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之间的区别表现为,内部证成是针对案件事实问题进行的论证,外部证成是针对法律规范问题进行的论证
B.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不解决法律决定的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
C.内部证成主要使用演绎方法,外部证成主要使用归纳方法
D.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离不开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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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法律决定的合理性取决于下列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决定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前提中推导出来的,另一方面,推导法律结论所依赖的前提是合理的,正当的。前者为内部证成,后者为外部证成。因此,A项说法错误。
内部证成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因此。外部证成解决法律决定的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所以B项说法错误。
三段论是一种演绎方法,外部证成是将一个新的三段论附加在论证的链条中。所以,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适用的都是演绎方法。选项c说法错误。
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性理由的。选项D说法正确。
115、多项选择题 根据《联合国宪章》,对于秘书长的选举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由联合国安理会采取关于程序性事项的投票程序,直接表决选出秘书长
B.由联合国大会直接选举,大会成员2/3多数通过
C.由安理会采取实质性事项表决程序推荐秘书长候选人,经联合国大会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
D.由安理会采取程序性事项表决程序推荐秘书长候选人,经联合国大会表决获2/3多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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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6、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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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甲乙两国私自达成的新约与旧约有冲突,意味着新约变更了旧约中确定的三国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了为第三国(丙国)创设权利或义务的行为。
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未经第三国同意,对第三国既不创设义务,亦不创设权利。所以在未经丙国同意前,新约中与旧约冲突的部分内容不得对丙国生效,丙国与甲乙仍适用旧约,换个说法也即旧约尚未失效、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由此可知C为错误的。
117、不定项选择 某省根据精简、效能和统一原则,准备决定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做出该决定
B.该省人民政府可以自主决定
C.该省人民政府经过国务院授权后可以做出该决定
D.该省人民政府经过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做出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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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参见《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只有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118、单项选择题 关于清末司法制度的改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改刑部为大理院,实行审检合署
B.建立新式监狱,改良狱政管理
C.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
D.在审判制度上允许辩论,实行回避,审判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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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9、单项选择题 关于宪法实施保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B.世界上最早由立法机关进行宪法实施保障的是苏联
C.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属于专门机关保障型
D.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在生效前报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这是我国宪法实施保障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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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故A项错误。立法机关保障型首创于英国,故B项错误。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属于立法机关保障型,专门机关保障型的代表是德国和法国,故C项错误。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包括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批准属于事先审查,故D项正确。
120、单项选择题 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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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公平的朴素含义是公允持平,不偏不倚、办事公道、利益均衡;正义则意味着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是非清楚、道义分明。A项中,不是所有的法律都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比如法西斯的法律其实是违反公平正义的,故A项说法错误。B项中,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由于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公平正义的实际内容及其实现方式和手段具有重要差异,人类社会不存在普适于一切国度、完全相同一致的公平正义的标准。故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公平正义要求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强化法理施行的社会效果,而不能一味地追求“严格执法”。故D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
121、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说法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A.经营者提供服务或者出售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法院可根据案情酌情决定是否责令经营者加倍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B.经营者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保证消费者在正当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该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与有效期限等
C.商店里提供某种商品时,可以与消费者讨价还价,自由协商而不必明码标价
D.经营者可以不在其商品或者服务上表明真实名称或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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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2、多项选择题 宪法最近一次修正案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规定进行了系统修改。其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A.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改为“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B.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人、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C.增加了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和征用条款
D.增加了补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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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宪法》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A、B、C、D四项皆为正确选项。
123、不定项选择 安徽省青龙水泥集团决定再投资兴建一座水泥厂,为便于工程尽快开工,该集团管理层决定暂时停止其他工程,全力进行主体工程,待主体玉程完工后再补建其他工程,2000年年底,该水泥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省资金一直未启用,附近居民向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完毕,到期该厂却未能完成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该厂停产、关闭
B.如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但该厂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对该厂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C.假如附近居民最早发现该厂造成的污染是在2006年3月1日,那么他们最迟应当在2008年3月1日向该厂主张权利,否则将因诉讼时效已过而丧失胜诉权
D.如水泥厂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不必先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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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根据此条,责令停业、关闭,须由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无权做出决定,故A项错误。
该法第38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从此条可以看出,即使造成了重大污染事故,且情节严重,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也无权自行对责任人员进行处分,而只能由其所在单位或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故B项错误。
该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此条,D项正确。
该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根据此条,环境侵权诉讼的时效为3年,故C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D。
124、多项选择题 从性质上看,下列选项属于社会法律监督的有哪些?
A.某省纪检委对该省高院院长赵某实行“双规”,经过一段时间调查后将赵某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B.某市人民政协成员对该市人大立法过程中没有遵循立法程序提出异议
C.律师钱某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认为司法机关对该案件的处理存在徇私枉法问题,并将此情况披露给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D.某区人民检察院对该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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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该题考查法律监督
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包括: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三)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四)社会法律监督体系。
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根据社会监督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它分为以下几种:
1)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2)社会组织的监督;
3)公民的监督;
4)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
5)新闻舆论的监督。
D选项中检察院对法院的监督,是国家机关监督中的司法机关监督。所以D选项不选。
125、多项选择题 甲是某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涉嫌为一起诈骗案的现行犯被该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我旧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该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是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B.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甲,但必须立即向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
C.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甲,但是必须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
D.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甲,除非得到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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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所以,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D项。
126、多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几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主席团提名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提出意见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可以参加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国务院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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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代表法》第11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主席团提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提出意见。可知A选项的说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可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人选而不可以参加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注意选举与决定的区别。故B选项说法正确。
第1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可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是有权书面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的,故C选项说法正确。
第2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可知,代表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能直接处理问题。故D选说法不正确。
127、多项选择题 甲与乙在中国某法院发生诉讼,依据冲突法规范,该案应当适用甲所属外国的法律。此时该外国的法律由哪些主体查明?()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国家行政机关
C.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D.由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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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l0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此法律规定可以直接判断出A、B、D三个选项是正确的。
128、单项选择题 按照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以下哪一情况符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
A.在法庭调解过程中为促成调解告诉当事人一方:如果不接受调解则肯定败诉
B.在上班的路上遇到当事人一方,与当事人一方短暂闲聊
C.在法庭上针对当事人的质问,说:你一个农村文盲,懂什么呀?
D.提醒当事人如果不按有关规定及时举证则可能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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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的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可知,A、B选项中法官的行为都违反了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的要求。D选项的行为不影响司法中立和公正。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4条的规定,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C选项的行为属于不遵守司法礼仪的行为,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
129、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说法中,何者正确?
A、公约适用于具有不同国籍或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间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B、公约不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问题和因货物造成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
C、公约不适用于那些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
D、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来排除公约的适用,也可以对公约的内容进行改变,除非存在其所在国的相关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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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买卖双方的义务、货物风险的转移和合同的违约救济等,但由于参与谈判的各国分歧太大,所以公约不涉及以下三个问题:(1)合同效力或者惯例效力;(2)所售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要记住只是不涉及所有权转移问题,并非没有涉及所有权问题,因为在卖方的权利担保中,规定卖方应担保对其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3)因货物造成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
同时(1)公约不调整如下几种合同: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属于消费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属于各国专门法处理范围);经由拍卖的销售;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有公权力牵涉其中,适用特别规则);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有些国家不认为是货物,同时有自己的特殊规则);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有些国家视为不动产,都要求过户登记,规则不宜统一);电力的销售(不可触及的特殊性,有些不视为货物)。
(2)公约不适用于下列两类合同:由买方提供制造货物的大部分原材料的合同;供货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合同。注意如果劳务或服务并未构成绝大部分义务的,公约仍调整)
(3)公约的适用是任意性的,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来排除公约的适用,也可以对公约的内容进行改变,除非存在其营业地所在国的保留。
130、多项选择题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或者单位不能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是?
A.部队
B.机关、团体
C.企业事业组织
D.随军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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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1、多项选择题 中国一大学生李铁去英国留学,在英国居住一年后即向英国一法院起诉,要求与国内的妻子离婚。该法院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并且判决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对女方明显不利。对于此案,下列各观点中正确的是()。
A.我国不能承认这一判决的效力
B.依照我国婚姻法,我国公民的离婚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英国法院无权管辖
C.该判决的作出未及时通知被告出庭参加诉讼,未给被告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D.判决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尤其在分配财产等问题上,明显对女方不利,违背了我国法律中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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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的是离婚案件准据法的适用问题,按照依据“婚姻缔结地”法的原则,本案应适用中国法,由中国法院审理。所以选ABCD。
132、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下列涉外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正确的有?
A、我国海商 法规定了国际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补缺、当事人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等法律适用原则
B、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以及船舶的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甲国注册的某船由乙国商人光船租赁后改挂乙国国旗,在此期间该船被设立了抵押权,就这一抵押权问题,应适用船旗国法律即乙国法律
C、甲国一民航客机在杭州机场准备降落前,因机上物体坠落造成地面段某受伤。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法院应当适用甲国法律
D、民用航空器的抵押 权应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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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我国海商法规定了国际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补缺、当事人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船旗国法、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等法律适用原则,其中法院地法原则适用最广泛,包括(1)公海上的船舶碰撞;(2)船舶、民用航空器优先权;(3)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地面第三人的侵权赔偿;(4)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以及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但是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地国法律。因为光船租赁可能会换旗,船舶与船旗国可能没有真正联系。故B错。
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C项中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即中国法。
133、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中不正确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是文义解释中的扩大解释
B.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责任性质是严格责任。这是一种体系解释
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中“子女”是成年子女,这是限制解释
D.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此条属于立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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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4、单项选择题 某甲因盗窃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10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执行应如何确定?()
A.期限应为1年以上5年以下,从管制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B.期限应为10个月,从管制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C.期限应为10个月,和管制刑同时执行
D.期限应为1年以上5年以下,和管制刑同时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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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管制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刑期相等,同时执行。
135、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的《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下列补贴中哪些属于具有专向性的补贴?()
A.由出口国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B.由出口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C.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反补贴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
D.以使用本国或本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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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4条。
136、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外交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本国国民在外国受到当地歹徒的抢劫,一国便可行使外交保护
B.如果在外国受到侵害的本国国民同时具有该外国的国籍,一国不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
C.本国国民受到外国不法侵害后,一国可立即对其进行外交保护,不需在施害国国内寻求救济
D.国家的外交保护权只能应公民的请求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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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外交保护的条件。A项中本国国民受到的是外国私人侵害,外国国家并无不当行为,本国不应对其进行外交保护。C项违反了"用尽当地救济"原则。D项也不对,因为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利,属于一国的属人优越权。国家可以拒绝行使此权利,也可以不应请求人的请求而主动进行。B选项正确。
137、不定项选择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请回答问题:
设试用期间乙将马4卖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效力未定的行为
D.可撤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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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138、多项选择题 下列表述中,属于冲突规范的有()
A.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B.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C.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D.婚姻成立的要件依各当事人本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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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对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规定应适用哪一国法律,作出这种规定的法律即为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冲突规范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C项只是对违约责任的一个简单表述。
139、单项选择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突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B.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
C.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D.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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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包括一系列的重要内容,如:法制建设要从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死刑不能废除”;“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把“一国两制”的构想法律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等等。故ABC表述均正确。
D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首次于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的,D项应选。
140、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A.保安员曲某收5元自行车停车费,并不给收据
B.姜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纪录片造假,报社没有刊登
C.冯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拥挤受伤
D.塑胶五金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15小时,加班费为每小时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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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服务单据。故保安员不给收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会导致法律责任,因此,选项A正确。
B选项中,首先,姜某的揭发行为只要真实,就是合法行为,不会导致法律责任;其次,报社对读者的投稿没有必须刊登的义务,所以报社的行为也是合法的,不会导致法律责任,故选项B错误。
C选项中,冯某对小孩的受伤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冯某没有让位的法律义务(只是社会公德要求的道德义务而已),故选项C错误。
根据《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故企业让工人一天工作15个小时的行为属于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D。
141、不定项选择 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律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下列选项中构成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B.《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C.《乌鲁木齐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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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于法律体系概念的理解,也同时涉及具体的中国当代法律体系的构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制定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原建设部于2003年制定的;《乌鲁木齐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还没有制定出来,民法部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民法典,所以D项不属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142、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选项中,哪项不符合法律汇编的特点()
A.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不属于立法活动
B.目的在便于人们查阅各种法规,以利法的遵守和运用
C.只能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进行
D.不改变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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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律汇编,也叫法规汇编,是对已经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进行系统的排列,汇编成册。法律汇编不改变汇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因而不是国家的立法活动,仅是一项技术意义的工作。法律汇编的目的是便于人们查阅各种法律法规,以利于法的遵守和适用。
143、单项选择题 《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
A.反致
B.公共秩序保留
C.法律规避
D.司法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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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处理某一涉外民事关系,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律,但若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认为适用该外国法律会违背本国公共秩序,就不予适用,而适用本国相应的法律处理。
144、多项选择题 某商场为了促销商品,元旦期间在店内张贴布告:一日在本商场购买1000元以上的,给予20%的回扣。经查明,该商场给付的回扣在账面上都有明确的记载。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商场已经构成商业贿赂
B.该商场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监督检查部门可以对该商场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D.该商场不需要承担商业贿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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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在本案中,虽然商场的表述为给予消费者“回扣”,其实质为“折扣”。该商场对于折扣的情况予以明示且都如实入账,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的规定。
在事实上,没有造成对于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损害,没有造成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因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B正确,A错误。
因为该商场的行为并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不需要承担商业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故C不正确,D正确。
145、单项选择题 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证据的是()。
A.书证、物证
B.视听资料
C.鉴定结论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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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6、单项选择题 以下对于法律案的提出,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B.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C.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D.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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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立法法》第1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15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知,D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147、多项选择题 马某是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发起人的委托,为其发起成立的大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在该股票承销期即将届满时,马某认购了1000股。对马某的这种行为,证券监管机构可以采用下列何种方式予以处罚?
A.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
B.没收违法所得
C.处以所认购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D.吊销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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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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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单项选择题
2000年3月5日晚11时许,原告张某因邻居李某喧闹不已,上门说理时双方厮打起来,均为轻微伤。同年3月12日,某区公安分局以原告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张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问题。
就本案而言,行政诉讼被告应为()。
A.区公安分局
B.市公安局
C.区人民政府
D.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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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
149、单项选择题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处置中,哪一种做法符合当时“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
A.发回原审官府重审
B.指定本路管辖的另一州级官府重审
C.直接上报中央刑部审理
D.直接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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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宋代的“翻异别勘”制度
宋代实行翻异别勘制度。在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称“别勘”。B项正确。
150、多项选择题 国际融资担保通常有信用担保和物权担保。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信用担保?
A、见索即付保证
B、备用信用证
C、安慰信
D、浮动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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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信用担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信用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其包括三种形式:
(1)保证,最普遍的是见索即付保证。
(2)备用信用证:是指担保人(开证行)应借款人的申请,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开立备用信用证,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向担保人出示备用信用证以及借款人违约的证明,担保人即应依信用证的规定向贷款人支付款项。备用信用证不是一种支付方式,而是一种担保方式。
(3)安慰信,又称意愿书。写信人(担保人)为使借款人获得贷款,向贷款人出具的表示愿意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书面文件。通常当母公司希望帮助子公司获得贷款而又不愿明确承担保证责任时,会采取意愿书的方式。意愿书往往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不能强制执行。
151、多项选择题 2009年6月2日,李某拟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A.申请人只能是单位,李某作为个人无权申请
B.李某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该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于2009年6月8日收到申请,9月9日对其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了审查
D.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遂决定不予许可并口头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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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依据《食品安全法》第44条的规定,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可知,B项正确,不选;A、C、D项当选。
152、不定项选择 以下关于法的适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法的适用步骤的形式过程通常是先寻找大前提,然后寻找小前提,最后得出结论
B、法律人在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实质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的循环过程
C、法律人在运用类比推理时,为了保障他或她的结论的可接受性,就必须尽可能地多分析情况和尽可能地寻找相似性与不同性
D、设证推理是一种效力很弱的推论,但是具有法律“前理解”的法律人在其工作过程中必然会运用到设证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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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步骤的形式过程通常是先寻找小前提(证据事实),然后寻找大前提(法律规定),最后得出结论。所以A错。
153、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
B.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以附带性审查为主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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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宪法监督的方式
根据《宪法》第67条和第116条规定,宪法监督机关在法律等规范性文件颁布以前进行审查的为事先监督,反之为事后监督。自治条例只有经批准后才能颁布生效,对它的监督是事先监督,而对撤销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是在其生效之后进行的,为事后监督,并且我国对这些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以抽象审查为主。由此可知,答案为A、C、D。
154、单项选择题 甲某劫持客机,打死一名机组人员重伤一名乘客的,应()。
A.按牵连犯处断
B.进行数罪并罚
C.将故意杀人、致人重伤作为劫持航空器罪的加重情节
D.按想象竞合犯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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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121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甲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155、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侵权之债法律适用的说法或做法中,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何者错误?()
A.甲国留学生L和M在华留学期间打架使L受重伤。后L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M赔偿损害,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甲国法
B.两艘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商船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一方在中国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某海事法院认为应适用中国法
C.两艘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商船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一方在中国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就圣母号的赔偿责任限制,某海事法院适用中国法加以处理
D.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海船运货从日本到中国,在韩国附近海域发生意外,发生共同海损,后在中国某港口进行理算。某海事法院适用了中国法处理该共同海损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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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相同船旗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B错。
156、多项选择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民族自治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监督
B.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实行首长负责制
C.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
D.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决定本地区人口政策,不实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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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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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单项选择题 以下属于《UCP600》对《UCP500》修改的正确表述是()
A.《UCP600》删除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B.将开证行、保兑行或指定银行的审单期限由“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改为“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7个工作日”
C.明确规定开证行发出拒付通知的同时必须立即退单
D.明确规定对于可转让的信用证,第二受益人提交单据必须经过转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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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UCP600删除了可撤销信用证;由7日改为5日;规定开证行发出拒付通知时在征求开证申请人意见后暂时保管单据。
158、不定项选择 根据中国法律,如果中国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某种进口产品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下列关于反倾销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反倾销税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适用
B.对于终局裁定公告征收反倾销税之前进口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如果此前已经征收过临时反倾销税的,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C.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可以同时采取
D.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该是倾销产品的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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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对于终局裁定公告征收反倾销税之前进口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如果此前已经征收过临时反倾销税的,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
159、多项选择题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B.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
C.法官要忠于司法事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D.法官要保证司法公正,是指要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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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条规定:“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根据该条可知,A项正确,当选。根据该准则规定,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故B项表述错误,不选。根据诛准则第4条的规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可知C项正确,当选。根据该准则第三章关于保证司法公正的内容可知,保证司法公正,不仅仅包括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还包括维护司法独立、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提高司法效率等内容,故D项表述不完整,故不选。
160、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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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律解释的规则和标准在不同国家是存在差别的。比如有些国家反对比较解释,有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则非常重视比较解释。同样,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间,也存在着法律解释方法上的差异,故选项A错误。
在通常情况下,文义解释是最先使用的一个基本方法,若不能取得满意的解释,解释者还得依次使用体系解释、立法者意啪的主观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法律人往往是综合使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以寻求法律的真正内涵,故选项B的前半句正确,而后半句错误。
法律解释有4个特点: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其中,“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这个特点意味着,法律解释往往发生在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的结台(专业术语称之为“涵摄”)之中,而这种结合显然是法律适用的通常形态,所以法律解释就成为法律适用的重要步骤,通常没有法律解释就无法进行法律适用,故选项C正确。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因为解释者本身的主观性,但法律解释的结果应追求客观性,不同的解释者对同一个法律条文的解释结果应当相同,否则如果“各说各话”,法律将失去可预测性和调整社会的机能。所以,既不能用法律解释实然的主观性来否定应然的客观性,也不能用应然的客观性来否定实然的主观性,故选项D前半句正确,后半句错误。或者说,该表述前后两个部分之间,并不存在逻辑关联。故本题答案为C。
161、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有()
A.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决定宣布战争状态
C.决定特赦
D.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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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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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单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是:()
A.甲从原单位辞职
B.乙缴纳失业保险2年,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C.丙缴纳失业保险11个月,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D.丁缴纳失业保险3年,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丁决定不再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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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可知,B选项中乙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63、单项选择题 中国与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因审理一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国请求调取证据。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司法部,请求代为取证
B.中国不能以该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执行
C.甲国驻中国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中国公民取证,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D.甲国当事人可直接在中国向有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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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4、单项选择题 律师以法人的名义代写诉状,应写明法人的全称、法人的法定地址和()。
A.律师的姓名
B.律师工作机构的名称
C.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D.法人与律师的委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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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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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的观点不正确的是:()
A.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
B.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都是抽象的,法律解释是具体的
C.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D.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表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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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法律思维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的,因此A是错误的。法律思维是抽象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都是具体的,因此B是错误的。因此,D是错误的。
166、单项选择题 2005年,中国公民A(当时18岁)于某外国人B(当时20岁)在X国结婚,B国法律规定满19周岁即可结婚;X国的法律规定,满16周岁即可结婚。现双方以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我国法院要求离婚。依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对他们的婚姻关系的效力判断正确的是?
A.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A结婚时尚未满法定婚龄,A和B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B.应适用X国有关结婚要件的规定,认定A和B的婚姻关系有效
C.A和B之间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D.A和B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成立应适用B国法律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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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法院地法
167、单项选择题 空中劫持是指对()的航空器使用暴力的行为
A.航空器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起到打开任一舱门以便卸载时止
B.发动起到滑跑完毕止
C.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准备至降落24小时后止
D.起飞前24小时至降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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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依《海牙公约》,非法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航空器构成空中劫持,此飞行中含义为A。
168、多项选择题 依据审计法,审计机关应对下列哪些企业有计划地实施定期审计?
A.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
B.接受财政补贴较多的国有企业
C.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
D.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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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9、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一幢溢彩楼。有关本题中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并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B.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楼不是抵押财产
C.甲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厦和溢彩楼一同拍卖,但只能由流光大厦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D.溢彩楼是在建工程,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设置抵押,也不得拍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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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根据该条规定可知,选项BC正确。A项错误,单独拍卖流光大厦会违背房地同一原则。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建工程是可以设置抵押的,D项错误。
170、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人的国籍、住所和外国法人的认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何确定法人的国籍,主要有成员国籍主义、设立地主义、住所地主义、准据法主义以及法人设立地和法人住所地并用主义等主张。我国以法人登记成立地国为法人的国籍国
B、法人的住所一般有主事务所所在地说、营业中心所在地说、章程指定住所说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说等主张。我国法规定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C、我国法规定,法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
D、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民商事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外国法人要在中国进行民商事活动,应得到我国主管机关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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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如何确定法人的国籍,主要有成员国籍主义、设立地主义、住所地主义、准据法主义以及法人设立地和法人住所地并用主义等主张。
法人的住所一般有主事务所所在地说、营业中心所在地说、章程指定住所说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说等主张。
我国以法人登记成立地国为法人的国籍国,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我国法规定,法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准
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民商事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即应得到我国主管机关的认可
171、问答题
被告人吴某,男,33岁,个体工商户。2004年11月与其隔壁开杂货店的张某、田某夫妇发生纠纷,将张某头部颅骨打伤,因抢救无效死亡;田某受轻微伤。在侦查阶段,田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经调解,由吴某一次性付给田某人民币5万元。
人民检察院对吴某以故意伤害罪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田某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田某要求被告人吴某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自己身体伤害所支付的医药费5600元,张某的丧葬费7800元,抚养费、赡养费52000元,精神损失费及与厂家未能签成一份购销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万元。一
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吴某提出审判员甲是被害人张某的侄子,要求回避。合议庭认为张某已经死亡,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故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条件,驳回了吴某的回避申请。经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了公诉机关指控吴某的犯罪事实,支持了田某的部分赔偿请求,判决吴某赔偿田某人民币8万元。田某不服,以判决赔偿数额过少为由,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于2004年3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吴某支付5万元后无力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吴某父母为其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支付了剩余的3万元人民币。
问题:
1.田某是否具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为什么?
2.田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田某在公安机关调解并接受了被告人吴某的给付后,是否可以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田某的诉讼请求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请说明理由。
5.本案中人民法院驳回吴某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6.二审法院是否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为什么?
7.吴某父母是否可以替吴某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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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具有。田某作为被害人张某的近亲属,并且她本身也是被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具有。田某作为被害人张某的近亲属,并且她本身也是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不符合法律规定。田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不能在侦查阶段委托诉讼代理人。
3.可以。调解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能阻却田某提起诉讼。
4.(1)对医药费、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它们都属于因犯罪行为带来的物质损失,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
(2)对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附带民事诉讼不以精神损失费为诉讼标的。
(3)对未签成购销合同的损失的诉讼请求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物质损失包括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经济合同的损失不符合这两类。
5.不正确。因为张某虽死亡,但田某与张某的侄子有姻亲关系,也即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6.可以,除人民检察院提起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审理中都可以调解。
7.可以。被告人亲属自愿,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准许。
172、多项选择题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是指?
A、选举权
B、发言权
C、被选举权
D、着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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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的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包括选举与被选举权;政治自有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
173、单项选择题 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包括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与和解。关于斡旋与调停的区别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进行斡旋的第三方可以是国家、国际组织或个人;而调停的第三方只能是国家或国际组织
B.斡旋结束后,无论争端是否解决,第三方的任务即告完成,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调停的第三方则需要承担责任
C.斡旋的第三方不参加当事国的谈判;调停的第三方直接参加或支持谈判
D.斡旋一般是第三方善意主动进行的;调停的第三国是应当事国一方或各方邀请而参与争端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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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斡旋是争端以外的第三方为促成当事国进行谈判或解决争端采取和提供某些协助活动,第三国本身不参加谈判也不提出任何解决争端的方案。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解决争端。由此可见,第三方是否参加谈判是斡旋与调停的主要区别。因此,首先可以肯定C项是正确的。
进行斡旋和调停的第三方可以是国家或国际组织,也可是个人,所以A项错误。在斡旋和调停的情况下,争端当事国有完全的自由。斡旋和调停结束后,无论争端是否解决,第三方的任务即告完成,它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以B项错误。
斡旋和调停一般是第三方出于善意主动进行的,也可以是应当事国一方或各方邀请进行的。争端当事方或第三方可以对有关的行动加以拒绝,但不应将这种行动视为不友好,所以D项铅误。
174、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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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解答本题需要对守法与执法的概念及其区别有一定的了解。
执法即执行法律,亦称法律执行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守法,亦称法的遵守,是指人们依照法律规定,正确的行使法律权利,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的活动。
二者在主体、内容、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执法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守法的主体包括全社会成员。执法的内容是实施法律,守法的内容是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执法要靠国家机关主动进行,守法主要是社会成员不违法,是一种被动的形式,但也有积极主动守法的形式。执法的程序性要求比守法的程序性要求高。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故选项A错误。
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但公民的守法也有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守法的情况,故B项错误。
根据执法与守法的概念,我们可以得知C的说法是正确的。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
175、单项选择题 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
B.法院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表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
C.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
D.“分权学说”作为西方国家的一项宪法原则,进入实践层面后,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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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司法的特征与司法的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等,故A项说法正确,不选。
司法具有独立性、被动性、交涉性、终局性、普遍性和民主性。司法具有被动性,不告不理,即使法院成为了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法院也不能主动追诉犯罪与违法行为,因此,依然需要当事人的起诉,故还是不告不理的被动性。普遍性指法院在纠纷上的适用性,它不能取代被动性,故B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应选。
C中,司法的直接功能就是解决纠纷,是其他功能的前提条件,故C项说法正确,不选。
司法概念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之上,在具体实践中开始具有技术性和专业性,并且要求“正当程序”,故D说法正确,不选。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B。
176、单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中哪个是正确的?()
A.检察官的配偶、子女在其离任后,依旧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检察官离任后,不得在原任职地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C.检察官王某接受自己亲哥哥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
D.检察官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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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定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所以ABD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条的规定C项正确。
177、单项选择题 昌盛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昌盛公司应至迟于2001年11月10日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2001年9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房地产市场采取观望态度,2003年12月,昌盛公司以缺乏资金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金利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应对昌盛公司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B.市人民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C.金利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必须取得市政府同意
D.金利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必须取得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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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43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合以上两条规定,A项不正确。
178、不定项选择 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如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特征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些()
A.法律具有规范性
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
C.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D.法律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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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作为调整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以公共权力为后盾的,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它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而习惯,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则建立在人们的信仰或确信的基础上,通过人们的内心发生作用。
179、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长官的职权?()
A.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B.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C.根据需要,随时解散立法会
D.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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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二)负责执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
(三)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四)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五)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
(六)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180、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国际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只有在实施了国际不法行为的情况下才承担国家责任
B.一般一国地方政府机关的行为不属于可归因于该国国家的行为
C.如果叛乱未导致组成新国家,叛乱团体的行为不属于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
D.只要受害国对加害国的不法行为事先表示了同意,则加害国即可免除其国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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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国家责任包括国家实施的国际不当行为和国家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故A错;地方政府机关的行为属于归因于国家的行为,故B错;同意免除国家责任的前提是同意不得违反国际强行法,故D错。
181、单项选择题 法官可以兼任下列哪些职务?()
A.具有营利性的社团秘书长
B.法学会秘书长
C.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
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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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因此CD不当选。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3条规定,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第44条规定,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故B正确,A错误。
182、多项选择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因出现法定情形被暂停上市。下列哪些表述符合暂停上市的规定?()
A.甲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B.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C.甲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D.甲公司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规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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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根据《证券法》第60条规定,ACD为应选项。
183、单项选择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3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不包括下列选项中的哪些内容?
A.将“计划经济”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B.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C.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D.在宪法序言中确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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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该题主要考查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A、B、D选项都是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但C项中的“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之一,所以C选项错误。
184、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项关于法律价值的表述不能成立?
A.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B.法律本身所有的各种属性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C.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D.正义能推动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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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律价值的理解。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但不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一般认为自由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185、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县级以盘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一级党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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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宪法》第1O1条第2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据此,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举、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无须再经任何机关批准;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举、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则须经批准,即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故选项A错误,选项8正确。
根据《宪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据此,地方各级人大选举、罢免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无须经任何机关批准,故选项C、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186、多项选择题 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
A、以托尼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乙国为其本国法
C、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丙国为其本国法
D、以与托尼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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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托尼是双重国籍人,根据《民通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187、多项选择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B.建设单位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该批准单位直接划拨土地
C.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D.建设单位申请划拨用地必须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由该审批单位直接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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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城乡规划法》第37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所以选AC。
188、不定项选择
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 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
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险的保险单、商业 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
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 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 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下面问题:
对货物的灭失,应该()。
A.由中国某公司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
B.由中国某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投保了一切险
C.由中国某公司向法国某公司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
D.由法国某公司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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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风险应自货物在马赛港越过船舷时转移,应由中国某公司索赔。法国公司已凭已装船清洁提单结了汇,说明交货符合合同约定,已履行义务,故不能向法国公司索赔。
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导致货物灭失,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买方可凭保险单及有关载货船舶沉没于大海的证明到卖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在遇到此类案例时首先应判定风险属于何方,应由何方索赔;其次判定损失是否属于承保范围,保险公司是否赔偿;最后判定责任属于何方,能否追偿。
189、单项选择题 反人道罪是指在战争发生前或战争进行中,对()进行谋杀、灭绝等非人道行为。
A.战俘
B.正规武装部队
C.非正规武装部队
D.任何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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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违反人道罪是在战前或战时,对任何居民施行谋杀、歼杀、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所进行的迫害。因此答案应当选D。
190、多项选择题 在一次拍卖活动中,由于各买主对该拍卖标的底价无动于衷,这次拍卖活动最终以失败告终。有人认为,这次拍卖活动中,拍卖未成交,因此委托人无需支付佣金,下列关于拍卖活动中收取佣金的说法中,哪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A.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比例
B.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拍卖佣金比例未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C.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D.违反《拍卖法》关于佣金比例的规定收取佣金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拍卖人处拍卖佣金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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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拍卖法》第56条、第57条规定,A、B、C很明显是正确答案。D项错误就在于对拍卖人进行罚款的部门,不应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是物价管理部门,这个问题在《拍卖法》第66条有明确规定。
191、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国为某投资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在参加该公约时提出了保留,乙国接受该保留,丙国反对该保留,后乙丙丁三国又签订了涉及同样事宜的新投资公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乙丙丁三国签订了新公约,导致甲乙丙三国原公约失效
B.乙丙两国之间应适用新公约
C.甲乙两国之间应适用保留修改后的原公约
D.尽管丙国反对甲国在原公约中的保留,甲丙两国之间并不因此而不发生条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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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2、单项选择题 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A.宣布甲、乙当选
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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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选举法》第43条第l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该条第4款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30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l人,候选人应为2人。
本题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因此仅有甲可能当选,但该选区的代表名额为2人,根《选举法》第43条第4款的规定,出现这种情况必须进行另行选举。
同时,根据该款规定,另行选举时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并且候选人名单按照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确定。第一次投票时除了甲当选之外,就是乙和丙得票最多,故乙和丙为另行选举的候选人,故选项C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193、单项选择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委员会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内地甲公司向澳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欲申请财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再申请财产保全
B.甲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前申请财产保全
C.法院可以依据职权对乙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D.法院应当依据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规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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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11条规定:“法院在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院地法律规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可以在受理前或受理后申请财产保全,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法院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项错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应当根据法院地法律进行,因此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194、不定项选择 精卫公司承运一批陶瓷到达大连港后,昭华公司凭伪造的正本提单领取了货物,后联天公司凭真实正本提审起诉精卫公司,对于本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精卫公司应当向联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昭华公司所凭提货之正本提单系伪造,故精卫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C.联天公司可以要求精卫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D.联天公司只能要求昭华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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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提货人凭伪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物,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故A项正确,B、D两项错误。
该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隋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故C项正确。
195、不定项选择 关于唐代的六杀制度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有?
A、“谋杀”是指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
B、故杀是指故意预谋杀人
C、“误杀”是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即出于过失杀 人
D、“斗杀”是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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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本题考察《唐律》六杀制度
《唐律》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
唐律的"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所以A、B正好说反了,都错误,当选。误杀是指错置了杀人对象,故C错。D正确,不当选。
196、不定项选择
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是两家国有企业,2004年5月与本市华科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协商,3家法人各自出资一部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起人共同拟定的公司组建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但总股本只有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与公司拟筹集的资本总数的差额,通过每股1.5元的溢价发行方式获得。
(2)无线电一厂认缴股本600万元,以场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价折股和部分货币缴股;无线电二厂认购股本300万元,分别以机器设备和商标使用权作价250万元和50万元;华科电子研究所认购股本300万元,以专利技术作价折股200万元并出现金100万元;
(3)公司存续期间,可依法定程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并允许股东退股;
(4)若公司因故不能设立,则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认股比例分担。请回答问题:
腾达股份有限公司在出资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那么,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依《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而本案中根据拟发行的股本数和每股面值计算,其股本金只有人民币800万元,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B.若按溢价价格发行股份,本案的腾达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金已达到人民币1200万元,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
C.在发起人认购的股本中,专利技术等无形财产的出资已达人民币250万元,与公司法关于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的规定不符,应当纠正
D.我国公司法允许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及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作价出资,因此,本案中腾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只要认真进行评估作价,不存在高估或低估的问题,就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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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在本案中,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为800万元,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所以A正确。
《公司法》第80条第2款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本案中腾达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法修正案中规定的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已经高达250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20%,所以C正确。
197、多项选择题 1998年7月在罗马举行的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外交大会上,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根据该规约,2002年7月国际刑事法院在荷兰海牙成立。根据规约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如果案件所涉的一方或多方是缔约国或被告人是缔约国国民或犯罪是在缔约国境内实施的,国际刑事法院都有管辖权
B、一个国家虽不是缔约国但决定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对在其境内实施的或由其国民实施的一项具体犯罪的管辖权
C、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罪行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
D、对于一项国际罪行,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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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如果案件所涉的一方或多方是缔约国,或被告人是缔约国国民,或犯罪是在缔约国境内实施的,或一个国家虽不是缔约国但决定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对在其境内实施的或由其国民实施的一项具体犯罪的管辖权,国际刑事法院都有管辖权。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罪行包括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
国际法院只受理国与国间的争端,并不处理个人的国际罪行案件。故D错。
198、多项选择题 关于清末修律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大清现行刑律》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是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B.《大清民律草案》分为五编,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
C.《大清新刑律》作为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在结构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篇,其于1911年正式公布施行
D.《大理院编制法》是配合官制改革制定的一部关于大理院和京师审判组织的单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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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9、单项选择题 关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的下列表述,错误的为哪项?()
A.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B.特别行政区与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地位相同
C.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级行政区域
D.是特殊的地方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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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200、多项选择题 在家家福超市离纳税期限还有l个月时,税务机关发现其有逃避纳税的行为。于是税务机关责令家家福超市在15天内,缴纳应缴税款;但在此限期内又发现家家福超市有明显转移其应纳税收人的迹象,税务机关便责成家家福超市提供纳税担保。家家福超市不能提供。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在此情况下,税务机关经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对该纳税人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书面通知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书面通知该纳税人开户银行扣缴该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二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扣押、查封、拍卖该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扣押、查封该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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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本题A、D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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