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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定项选择
李某以张某殴打自己造成轻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2000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二审过程中,如果张某对李某就刑事部分提出反诉,要求追究李某打伤自己的刑事责任。对此,二审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A.将张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一并处理
B.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张某另行起诉
C.不进行调解,应当告知张某另行起诉
D.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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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参见《刑诉解释》第265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2、单项选择题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可以由被害人自主选择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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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可见,此类案件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因此只有B项正确。
3、多项选择题 在法庭调查中,下列哪些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审判长把共同被告人曾某、邓某同时带到庭上进行对质
B、审判长把共同被告人曾某、邓某同时带到庭上进行讯问
C、证人甲接受询问后,审判长即让其退庭
D、辩护人和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中就证据问题展开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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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4条规定:“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讯问。合议庭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共同被告人同时到庭对质。”A项正确,B项错误。
第149条规定:“向证人和鉴定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后,审判长应当告其退庭。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C项正确。
第150条规定:“当庭出示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应当先由出示证据的一方就所出示的证据的来源、特征等作必要的说明,然后由另一方进行辨认并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可以互相质问、辩论。”D项正确。
4、单项选择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证据中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的是哪一项?
A.被告人在审判中的有罪供述,但与以前供述不一致
B.未满14周岁的人所作的证言
C.被告人因被刑讯逼供而作的有罪供述,但经核实,与其他证据相吻合
D.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所述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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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A选项中被告人有罪供述虽然与以前供述不一致,但是,以前的供述可能是非法获取的,而现在的供述是自愿的,因此这种有罪供述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5、单项选择题
在某大学的一次《刑事诉讼法》讨论课上,班上的不少学生对简易程序都谈了自己的理解。请回答问题。
乙同学说了自己对简易程序的理解,下列正确的有?()
A、简易程序不能适用于公诉案件
B、简易程序也必须保障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C、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就不能转为普通程序
D、简易程序有可能适用于任何一类的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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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见,对于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可见,简易程序虽然简化了普通程序中的一些内容,但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必须保障,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的规定重新审理。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9条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除外。
可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D项错误。
6、单项选择题 我国刑法中规定某些罪“告诉才处理”,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自诉案件。某校考试时的一道题目为“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案件的关系”,一名考生的下列四项答案要点中,正确的有()?
A、自诉案件就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C、告诉才处理与自诉,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含义是一样的
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含义不同,二者之间任何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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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自诉案件有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是其中一类。因此只有B项正确。
7、不定项选择 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
B.被告人无权拒绝人民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
C.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
D.人民法院准许后,被告人需另行委托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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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8条、第39条规定。本题所给案情中的被告人属于《刑诉解释》第3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因此,其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时,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理由,而且在准许后,还应当要求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
8、多项选择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只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
B.审理赵小龙故意杀人一案的审判员周某违规会见了赵小龙的辩护律师,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周某回避
C.检察人员李某担任王小虎涉嫌贩毒一案的证人,王小虎有权要求李某回避
D.检察人员郭志是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主犯郭其的哥哥,郭志应当自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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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法定理由。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
9、多项选择题
王某、赵某于2007年1月7日共同抢劫了一名个体户李某,在抢劫中,匕首刺中李某的腹部,致李某失血过多而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根据上述情况,回答问题。
本案中,王某、赵某可以获得律师帮助的时间是()
A、从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B、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C、自侦查之初即可委托辩护人
D、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起可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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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第96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因此AB两项正确。
10、多项选择题 王某、赵某委托的辩护人不能是()
A、他们的近亲属
B、美籍华人律师宋某
C、他们各自的好友
D、该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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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了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和外国人不能担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被委托成为辩护人。因此BD两项入选。
11、多项选择题 王小二在旁听其弟弟故意伤害一案中,违反法庭秩序,当庭侮辱作证的证人,且不听审判长的警告制止,影响恶劣。法院可以怎样处理王小二?()
A、经审判长批准,罚款1500元或者拘留15日
B、经审判长批准,罚款1000元或者拘留10日
C、经院长批准,罚款800元或者拘留5日
D、可以不经院长批准将王小二强行带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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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1条第1款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见,罚款的上限是1000元,并且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AB两项错误,C项正确。将不听制止的人员强行带出法庭并不需要院长批准,D项正确。
12、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类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有哪些?()
A、王某,无经济来源,经劝说,其家人仍不愿为其承担律师费用
B、史密斯,英国人
C、陈某,本人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
D、何某,与其共同犯罪的其他被告人已委托了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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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7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 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可见,A、B、C、D皆属于已有明文规定的情形。
13、多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本案中,如果检察院认为刘某受伤与郑某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没有证据证明,后经补充侦查仍然不能
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得到充分证明,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如发现充分的证据后,可以提起公诉
C、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如果已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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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属于证据不足。证据不足不起诉,应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长无权决定,A项错误,C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对因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B项正确。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D项正确。
14、多项选择题 在《刑事诉讼法》中,审判监督程序和第二审程序都涉及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二者都可以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
B、二者都是由提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
C、二者都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指令抗诉
D、二者的对象都是抗诉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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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第二审程序中的抗诉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的权力,A项说法错误。
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一般只能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的除外),因此B项说法错误。
在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都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C项说法正确。不过,在指令抗诉这一点上,两者还是略有不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3条第2款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可见,在第二审程序中,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被限定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8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可见,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并不像第二审程序那样被限定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只要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即可,并不限于上一级检察院。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抗诉的理由都是判决、裁定确有错误,D项说法正确。
15、多项选择题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反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只要是自诉案件,就可以反诉
B、如果原自诉人撤诉,那么反诉案件就终止审理
C、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原自诉案件有关的行为
D、反诉案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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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6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可见,只有前两类自诉案件适用反诉,并非所有的自诉案件都可以反诉,A项错误。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B项错误。
16、单项选择题 在本案中,如果王某未委托辩护人而赵某委托了辩护人,则人民法院()
A、可以要求王某委托辩护人
B、可以为王某委托辩护人
C、应当为王某委托辩护人
D、应当为王某指定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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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本案情节,王某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7、多项选择题 在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下列的哪些选项是合议庭应当决定延期审理的情形?()
A、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
B、公诉人要求进行补充侦查的
C、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依法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
D、被告人患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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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6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A项正确。
第157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B项正确。
第165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可见,C项也是延期审理的情形。
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可见,D项属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而不属于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
18、单项选择题 莱阳和莱西是两个相邻的县级市,在两市的交界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两市法院为该案的管辖权发生争议,其中,莱阳市的上级法院是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莱西市的上级法院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那么,本案应当由哪个法院指定管辖?
A.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B.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C.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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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按照《刑诉解释》第15条的规定,有管辖争议的两个法院分别是莱阳市人民法院、菜西市人民法院,他们的共同上级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19、不定项选择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王某,检察机关对甲乙提起公诉,对未成年人丙作了不起诉处理。现王某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
关于本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
B.应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C.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
D.由于丙是未成年人,不具有赔偿能力,因此不能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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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A项显然是错误的,不能因为丙不被起诉而免除了赔偿责任,其作为共同致害人也应当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具有相当大的处分权,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原因在于,对于附带事诉讼而言,只要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就可以作被告,不能因为丙没有赔偿能力而赋予其不被起诉的特权。
20、多项选择题 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县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被害人胡某不服,则胡某可以()
A、向县人民检察院申诉
B、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C、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D、向公安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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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5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B、C应入选,A项排除。人民检察院已对故意伤害案审查起诉,则该案一定已经过公安局侦查,故再向公安局报案不妥,D项错误。
21、多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案件时,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应当询问案发现场证人王某
B、可以讯问郑某
C、应当听取刘某的意见
D、可以听取刘某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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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这里是“应当”而不是“可以”。另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证人证言笔录存在疑问或者认为对证人的询问不具体或者有遗漏的,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对证人是“可以”而不是“应当”询问。
22、多项选择题 某甲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在执行中,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尚犯有抢劫罪。其抢劫罪可以由下列哪些法院管辖?()
A、曾审理过甲盗窃罪的法院
B、甲服刑地法院
C、甲户籍所在地法院
D、抢劫罪的犯罪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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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的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题中只有C项未被规定,其余各项中的法院都可能管辖该抢劫罪。
23、多项选择题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的有()
A、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B、有无其他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C、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D、侦查活动合法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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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24、单项选择题
J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舒某、刘某在侦查一起团伙抢劫案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直接导致董某死亡,被依法逮捕。J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案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于是决定对两案合并侦查。侦查终结后,J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开庭审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一审判决宣告后,刘某不上诉,舒某以一审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对舒某的量刑过轻为理由提出抗诉。请回答问题。
J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 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如何计算舒某、刘某的侦查羁押期限?()
A、只按照前一个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自前一个罪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新发现罪的侦查羁押期限
C、按照数罪中最重的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自发现对证人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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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1款明确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故D选项正确。
25、多项选择题 我国与蒙古国签订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引渡条约,我国公民王某在我国盗运大量珍贵文物出境,并在蒙古国进行销赃活动,那么,我国可以请求蒙古国的司法机关进行哪些司法协助?()
A、请求蒙古国司法机关向王某送达拘传证
B、请求蒙古国司法机关就王某在蒙古国境内的销赃活动进行调查取证
C、请求蒙古国司法机关将王某引渡回我国境内进行侦查和审判
D、请求蒙古国司法机关对王某进行侦查和审判,然后将其移送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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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主要包括代为送达文书,代为调查取证,互相委托进行鉴定、勘验、检查、搜查和扣押,互相代为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互相移交物证、书证等证据。另外,刑事司法协助还包括引渡这一重要的内容。
26、多项选择题 原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对一名贪污罪犯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对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应当停止执行
B、应当保留本院的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命令执行死刑
C、应当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D、如果经审查判决没有错误,那么,应当根据原执行命令继续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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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
27、多项选择题 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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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参见《刑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甲逃跑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并未立案侦查,人民法院未受理案件,被害人也未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因此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从1994年至2000年,其间经过了6年,超过了5年的追诉时效。
28、多项选择题
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关于张某提出上诉的问题,请回答问题。
如果张某在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但在上诉期满后又不想上诉了,下列做法哪项是正确的?()
A、张某向人民法院要求撤回上诉
B、原审人民法院不经审查直接裁定准许张某撤回上诉
C、人民法院准许张某撤诉,一审判决从上诉期满之日开始生效
D、人民法院准许张某撒诉,一审判决从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书送达张某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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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上诉期满后撤回上诉,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4条规定,对于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对于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书送达原上诉人或者抗诉的检察机关之日起生效。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29、多项选择题 宋大妈有一个独生儿子宋某,宋某结婚后,不仅不善待老人,而且与妻子田某一起经常以打、骂、冻、饿等方式虐待宋大妈,宋大妈忍无可忍,向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自诉状,控告田某的虐待行为,人民法院对自诉状进行审查之后,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告知宋大妈必须一并起诉儿子宋某的虐待行为
B、应当依法受理此案
C、应当追加宋某为此案的被告人
D、应当视宋大妈放弃对宋某的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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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3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
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可见,自诉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不能强制自诉人对某人提起刑事自诉,告与不告以及告谁都是自诉人的自由。
30、多项选择题
J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舒某、刘某在侦查一起团伙抢劫案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直接导致董某死亡,被依法逮捕。J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案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于是决定对两案合并侦查。侦查终结后,J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开庭审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一审判决宣告后,刘某不上诉,舒某以一审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对舒某的量刑过轻为理由提出抗诉。请回答问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应当如何量刑?()
A、对舒某可以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B、对刘某可以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C、对舒某不得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D、对刘某不得判处比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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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本案中不仅被告人舒某自己提出了上诉,而且检察院也同时对其判决提出了抗诉,故对舒某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而C选项是错误的。
对于刘某而言,由于其本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8条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故D选项是正确的,而B选项是错误的。
31、多项选择题
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关于张某提出上诉的问题,请回答问题。
如果张某决定提起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张某必须在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B、张某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提起上诉
C、张某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D、张某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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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上诉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可采取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
32、多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刘某的受伤并不是郑某与之打斗中造成的,而是其与郑某打斗后,在路上遭王某抢劫中所致。对此,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A、对郑某的故意伤害案应撤销案件
B、应当将案卷退回公安局
C、应当要求公安局撤销案件
D、应当建议公安局重新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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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33、判断题 人们的道德觉悟,或个别人物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愿望,可以决定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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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4、多项选择题
某县侦查机关接到特情人员王某密报:某农村多人贩卖鸦片,农民某甲和某乙有贩卖毒品鸦片的嫌疑最大。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乙实施技术侦查,采取全天跟踪监控措施。侦查人员嘱王某加强对甲的观察,必要时可以靠上去,确证后再报。王某遂接近某甲,问其是否有鸦片卖,如有的话,一大老板要买。某甲称一向在家安份守已,从未贩卖过鸦片,也不知何处有鸦片可买。
王某未将此情及时向侦查人员报告,而是再次靠近某甲,并以“鸦片可赚大钱,只要有货,可代为介绍认识大老板”相引诱,某甲口称没有鸦片,但却心生犯意。春节间,某甲到临县一亲戚家作客,听得当地有人卖鸦片,遂想起王某之言,于是购得一批(数量巨大),带回家中,与王某联系;王某即向侦查人员报告,侦查人员告知王某,与某甲约定交货时间,到县城一宾馆内与“老板”交易。侦查人员遂扮作老板,事先入住宾馆内,当王某带甲前往交易时,被侦查人员人赃俱获,即予刑事拘留,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结合本案,回答问题。
公安机关可以对什么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B.恐怖活动犯罪
C.重大毒品犯罪
D.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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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所以四个选项都正确。
35、多项选择题
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请根据案情回答问题。
在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王某没有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只将张某的上诉状和有关王某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B、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张某、王某的全部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对王某判处的刑罚有错误,需要加重刑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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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5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上诉、抗诉的案卷,应当审查是否包括下列内容:(一)移送上诉、抗诉案件函;(二)上诉状或者抗诉书;(三)第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四)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包括案件审结报告和其他应当移送的材料。前款所列材料齐备,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及时补送。”A项错误,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因此D项正确。
36、多项选择题 通常情况下,绝缘滑车组法更换直线绝缘子主要使用工具有()
A、横担卡具l副;
B、绝缘滑车组1套;
C、通用小工具若干;
D、绝缘传递绳1条;
E、导线保护绳l副;
F、绝缘操作杆1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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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7、多项选择题
某县侦查机关接到特情人员王某密报:某农村多人贩卖鸦片,农民某甲和某乙有贩卖毒品鸦片的嫌疑最大。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乙实施技术侦查,采取全天跟踪监控措施。侦查人员嘱王某加强对甲的观察,必要时可以靠上去,确证后再报。王某遂接近某甲,问其是否有鸦片卖,如有的话,一大老板要买。某甲称一向在家安份守已,从未贩卖过鸦片,也不知何处有鸦片可买。
王某未将此情及时向侦查人员报告,而是再次靠近某甲,并以“鸦片可赚大钱,只要有货,可代为介绍认识大老板”相引诱,某甲口称没有鸦片,但却心生犯意。春节间,某甲到临县一亲戚家作客,听得当地有人卖鸦片,遂想起王某之言,于是购得一批(数量巨大),带回家中,与王某联系;王某即向侦查人员报告,侦查人员告知王某,与某甲约定交货时间,到县城一宾馆内与“老板”交易。侦查人员遂扮作老板,事先入住宾馆内,当王某带甲前往交易时,被侦查人员人赃俱获,即予刑事拘留,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结合本案,回答问题。
关于对农民乙技术侦查的期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批准技术侦查的决定自签发第二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B.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上一级侦查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
C.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两
D.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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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此条确定,ABCD四个选项均错误。
38、多项选择题
张丽(女)与王玉(女)是同厂女工,一日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张丽身体强壮,将王玉全身衣服撕下,抓住王玉头发向众人展示,对全身裸露的王玉进行辱骂,时间长达十多分钟,围观者数十人。事发后5天王玉向某区人民法院状告张丽构成侮辱罪,法院受理了此案。
诉讼中,王玉委托甲为诉讼代理人,张丽委托乙为自己的辩护人,得到法院的准许。法院于受理案件后第10天开庭审判。法庭调查开始时,张丽以审判员李明生与王玉是近亲属为由,要求审判员李明生回避。法庭当庭做出决定,驳 避申请。
乙为张丽作了无罪辩护。在法庭调查中,王玉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张丽对王玉的侮辱行为造成王玉身心和名誉的极大损害,要求法庭判决张丽赔偿名誉损失费。审判进入辩论阶段,合议庭发现该案一些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进行了调解,但调解没有成功,合议庭经合议后做出了判决。请回答问题。
对于王玉的诉讼代理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法庭应当()
A、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B、如果张丽最后被宣告无罪,则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应当依法一并作出判决
C、如果本案刑事案件审判有可能过分迟延,本合议庭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D、自诉案件中不能一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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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A、C两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B项正确。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可以在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错误。
39、多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对于县检察院对郑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刘某、被不起诉人郑某以及县公安局
B、县公安局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向县检察院要求复议
C、郑某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向县检察院提出申诉
D、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对郑某的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该县人民检察院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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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另外,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C项的错误在于,被不起诉人只有对酌定不起诉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才可以提出申诉,本题中检察院做出的是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决定。
40、多项选择题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问题。
如果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李某3万元,但张某没有足够的钱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由张某的叔叔赔偿
B、应当由张某的父母赔偿
C、必须以张某本人的财产进行赔偿
D、李某可以自愿同意张某出狱后赚钱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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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和解。
【解析】赔偿责任人应当是刑事被告人。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则其监护人是赔偿责任人。本案中,张某是成年人,其父母没有赔偿义务。B项错误。另外,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故A项正确,C项错误。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和被告人和解,所以,李某可以自愿同意张某出狱后再赔偿。
41、单项选择题 对于李军案的审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判李军案应当公开进行
B、如果李军重婚案涉及到个人隐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由法院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C、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涉及国家秘密,应当不公开审理
D、如果李军收取好处费的行为涉及到商业秘密,无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可自行决定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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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被告人案件的审理,适用相关规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本案中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涉及国家秘密,因而应当不公开审理,C项正确,A项错误。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B项错误。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必须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法院才会决定是否不公开审理,法院不能不经当事人提出申请而自行决定不公开审理,D项错误。
42、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补充侦查的叙述哪些是正确的?
A.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适用补充侦查
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C.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在经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后,应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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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补充侦查制度。参见《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六机关规定》第27条规定。D选项中的情况,《刑诉解释》第159条已作出了明确规定。
43、不定项选择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王某,检察机关对甲乙提起公诉,对未成年人丙作了不起诉处理。现王某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
王某作为该抢劫案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的是
A.在犯罪过程中损坏的笔记本电脑
B.王某在搏斗过程中受伤所支付的医疗费
C.王某在养伤期间的工资损失
D.王某在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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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笔记本电脑以及支付的医药费属于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而王某的工资损失则属于必然遭受的损失。附带民事诉讼不赔偿精神损失。而且,王某也不能在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44、单项选择题 王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应当不公开,下列做法不合法的有()
A、法院宣布对于王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B、在判决作出以前,法院不向新闻记者透露任何可能推断出犯罪嫌疑人是王某的资料
C、法院允许王某的父母到场旁听审理过程
D、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王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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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不公开审理就是指审理过程不公开,而不是指审理结果不公开。A项合法,不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前,审判人员不得向外界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B项合法,不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2条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
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开庭审理前,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无法出庭或者确实不适宜出庭的,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出庭。经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卷。”因此C项合法,不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1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可见,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D项不合法,入选。
45、多项选择题 以下哪几项为耳胀耳闭之外治方法()
A.咽鼓管吹张
B.1%麻黄素滴鼻
C.5%链霉素滴鼻
D.2.5%氯霉素滴耳
E.鼓膜穿刺抽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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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6、多项选择题 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张某系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草率给国家造成损失,直接损失达30万元
B.陈某使用武器装备制造暴力事件,投靠外国势力,反对我国政府
C.钱某为了不当竞争,残忍杀害竞争对手胡某全家三口
D.岳某骑摩托车抢夺某外国公民的金项链,价值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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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Q条规定,B选项陈某组织武装叛乱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选项张某玩忽职守案不属于第(1)、(3)类案件,玩忽职守案也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而c选项钱某构成的故意杀人罪属于此类。D项属于岳某系中国人,他对外国人实施抢夺,构成抢夺罪,不属于第(3)类“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因此,也不应当入选。
47、多项选择题 如果王某提出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律师曾与他有仇,要求另行指定律师,经查证属实,则人民法院()
A、不能准许
B、应当准许
C、如果王某没有另行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D、要求王某另行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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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被告人具有本解释36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因此,BCD三项正确。
48、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者出具证明文件?
A.某被害人对公安机关的轻伤鉴定不服,要求重新鉴定
B.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提出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要求进行鉴定
C.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取保候审需要鉴定,但是不需要省级
D.正在服刑的罪犯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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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其把原刑诉法第120条中的”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给删除了。所以AB不再入选,本题只选D项。
【陷阱分析】AB两个选项主要考查新刑诉修改原刑诉规定的内容,只要大家了解了这个知识点,这两个选项很容易做对。
两个选项意在考查,考生是否准确掌握了修改后的刑诉唯一一处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的情形。
49、多项选择题 被告人刘某,男,30岁,1993年4月7日晚,刘某翻墙进入某研究所录像室,准备盗窃该所刚购进的一台飞利浦大彩电。被告人刚走近电视机,就被值班人员王某和朱某发觉。在追逐中,刘某的风衣被王某扯下丢弃在现场。刘某跑回家后,恐怕自己的风衣会作为罪证,于是手持木棍返回作案现场,寻找风衣,寻找之中,又被王某和朱某发现,刘某便用木棍将王某、朱某打成重伤,并逼他们交出风衣。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驳回检察院的起诉
B.可以不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C.继续审理本案
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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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人民法院对级别管辖的处理问题。参见《刑诉解释》第4条规定。
50、单项选择题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问题。
如果李某在医院治疗2个月后,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的姐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李某的叔叔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因李某作为被害人已死亡,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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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
【解析】如果被害人已死亡,其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李某的叔叔不属于其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只能就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的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1、多项选择题
张丽(女)与王玉(女)是同厂女工,一日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张丽身体强壮,将王玉全身衣服撕下,抓住王玉头发向众人展示,对全身裸露的王玉进行辱骂,时间长达十多分钟,围观者数十人。事发后5天王玉向某区人民法院状告张丽构成侮辱罪,法院受理了此案。
诉讼中,王玉委托甲为诉讼代理人,张丽委托乙为自己的辩护人,得到法院的准许。法院于受理案件后第10天开庭审判。法庭调查开始时,张丽以审判员李明生与王玉是近亲属为由,要求审判员李明生回避。法庭当庭做出决定,驳 避申请。
乙为张丽作了无罪辩护。在法庭调查中,王玉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张丽对王玉的侮辱行为造成王玉身心和名誉的极大损害,要求法庭判决张丽赔偿名誉损失费。审判进入辩论阶段,合议庭发现该案一些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进行了调解,但调解没有成功,合议庭经合议后做出了判决。请回答问题。
本案中有关回避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A、合议庭对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处理是正确的
B、审判员李明生的回避,应由该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C、如果张丽对驳 避申请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
D、如果本案书记员与当事人王玉是多年的好朋友,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他应当自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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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本案中审判员李明生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因此应由院长决定回避,A、B两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 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独任审判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上列人员回避。”本案书记员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应当自行回避,D项正确。
52、多项选择题 方某系刑事被告人李某的保证人。被告人李某被取保候审期间逃匿,方某明知李某藏匿地点,却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该地点。有关机关应当对方某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A.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
B.没收方某为李某缴纳的保证金
C.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李某进行逮捕
D.对李某的强制措施需要变更为逮捕,对李某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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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保证人责任。《刑诉解释》第122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4款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据此,A、C、D入选。
53、多项选择题 16周岁的杨某因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本案可以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审理。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法院拟依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应当征求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同意
B.由于杨某系未成年人,法院不能按照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此案
C.如果杨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D.由于法院是按照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审理此案,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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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普通程序简易审的特点。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
54、判断题 刚满15周岁的李某因猥亵儿童,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这种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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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5、单项选择题 李某走私轿车,偷逃税款100万元,此案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立案侦查?()
A、人民检察院
B、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
C、公安机关
D、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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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走私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涉税案件,一般的涉税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走私犯罪则由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56、多项选择题 王某被取保候审,则他不应有下列哪些行为?()
A、要求证人丁某为他说好话
B、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C、未经批准到外省出差请假
D、接到传讯通知,向其所在单位请假以便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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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A项属于干扰证人作证,C项属于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B、D则不为法律禁止。
57、单项选择题 某市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审查起诉时,发现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对此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B.在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后进行审查起诉
C.中止诉讼
D.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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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8、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案件必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A、非法拘禁案
B、刑讯逼供案
C、报复陷害案
D、非法搜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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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并不一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非法拘禁案件、非法搜查案件并不必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刑讯逼供案件、报复陷害案件必然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也必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B、C两项正确。
59、不定项选择
李某以张某殴打自己造成轻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2000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在一审宣判后,自诉人李某提出上诉。在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司法考试)
A.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张某和李某也可以自行和解
B.经法院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
C.经法院调解结案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D.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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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参见《刑诉解释》第263条规定。
60、多项选择题 被告人严某,女,32岁,因犯走私罪被判处死刑,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严某已怀孕3个月。对此,下列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B、严某生产后,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再签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C、严某生产后,因为哺乳自己的婴儿,可以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D、严某的哺乳期后,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再签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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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由于该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因此,BD入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C项错误,也入选。
61、多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如果刘某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其救济手段有哪些?()
A、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B、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C、可以向该县人民检察院申诉
D、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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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手段。
【解析】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62、多项选择题
某县侦查机关接到特情人员王某密报:某农村多人贩卖鸦片,农民某甲和某乙有贩卖毒品鸦片的嫌疑最大。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乙实施技术侦查,采取全天跟踪监控措施。侦查人员嘱王某加强对甲的观察,必要时可以靠上去,确证后再报。王某遂接近某甲,问其是否有鸦片卖,如有的话,一大老板要买。某甲称一向在家安份守已,从未贩卖过鸦片,也不知何处有鸦片可买。
王某未将此情及时向侦查人员报告,而是再次靠近某甲,并以“鸦片可赚大钱,只要有货,可代为介绍认识大老板”相引诱,某甲口称没有鸦片,但却心生犯意。春节间,某甲到临县一亲戚家作客,听得当地有人卖鸦片,遂想起王某之言,于是购得一批(数量巨大),带回家中,与王某联系;王某即向侦查人员报告,侦查人员告知王某,与某甲约定交货时间,到县城一宾馆内与“老板”交易。侦查人员遂扮作老板,事先入住宾馆内,当王某带甲前往交易时,被侦查人员人赃俱获,即予刑事拘留,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结合本案,回答问题。
关于侦查人员对农民甲的侦查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隐匿身份对农民甲实施侦查,需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B.隐匿身份对农民甲实施侦查,需经过上一级侦查机关负责人决定
C.王某与某甲约定交货时间,到县城一宾馆内与“老板”(侦查人员)交易。当王某带甲前往交易时,被侦查人员人赃俱获,此即为控制下交付
D.本案中王某的侦查方式属于诱惑侦查,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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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此案在侦查中对特情人员的使用违反了特情工作规则,特情人员明知其掌握的线索失实,却不向侦查机关如实报告,因而导致侦查机关对既无犯罪意图、更无犯罪行为的某甲使用秘密侦查手段,且在侦查中,耳目明知某甲无犯罪意图,却故意引诱并教唆其实施为刑法所惩罚的行为,其实属诱惑侦查。据此确定AC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63、单项选择题 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某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应当按照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A、告知李某,案件已进行到二审无权提起反诉
B、告知李某,应当另行起诉
C、将李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
D、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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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只要稍具常识,即当知晓,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只可能在同级之间发生业务关系,不可能在不同级别之间发生业务关系。因此,上级人民检察院不可能向下级人民法院抗诉,下级人民检察院亦不可能向上级人民法院抗诉。只有同级人民检察院才可能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我们可以将刑事诉讼中的这一现象称为“平行原则”。因此,首先可以排除B、D两项。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除了基层人民检察院没有再审案件的抗诉权以外,各级人民检察院均有再审案件抗诉权。根据平行原则,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只能向作出错误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因此,C为正确答案。
64、单项选择题 于某为甲省乙市丙县的民营企业家,是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审查认为应将于某逮捕,于是便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对此,如果在人大闭会期间,人民检察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应当报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层报甲省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C、应委托乙市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应当分别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层报至市、省人民检察院报请市、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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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
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可以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分别依照本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报请许可。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担任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分别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D项正确。
65、多项选择题
某县侦查机关接到特情人员王某密报:某农村多人贩卖鸦片,农民某甲和某乙有贩卖毒品鸦片的嫌疑最大。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乙实施技术侦查,采取全天跟踪监控措施。侦查人员嘱王某加强对甲的观察,必要时可以靠上去,确证后再报。王某遂接近某甲,问其是否有鸦片卖,如有的话,一大老板要买。某甲称一向在家安份守已,从未贩卖过鸦片,也不知何处有鸦片可买。
王某未将此情及时向侦查人员报告,而是再次靠近某甲,并以“鸦片可赚大钱,只要有货,可代为介绍认识大老板”相引诱,某甲口称没有鸦片,但却心生犯意。春节间,某甲到临县一亲戚家作客,听得当地有人卖鸦片,遂想起王某之言,于是购得一批(数量巨大),带回家中,与王某联系;王某即向侦查人员报告,侦查人员告知王某,与某甲约定交货时间,到县城一宾馆内与“老板”交易。侦查人员遂扮作老板,事先入住宾馆内,当王某带甲前往交易时,被侦查人员人赃俱获,即予刑事拘留,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结合本案,回答问题。
如果该案进行的技术侦查或秘密侦查都是合法的,关于其取得的证据及对证据的审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乙采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B.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的措施
C.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
D.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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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以上5题陷阱分析】此题目难度都不是很大,基本属于记忆性知识的考查。
设置此5题的思路来源是11年的不定项选择题,其考查的知识点是《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其第一个题目也就是11年卷二第92题,采用的就是这种列举性的考查方式,只是,后四题要比11年93题都稍微难一些。
像技术侦查措施、简易程序、执行程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等这样的知识点都是出不定项选择题的好材料,希望大家认真掌握。
66、单项选择题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下题。
如果李某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但在审理期间,见到被告张某在赔偿数额上斤斤计较,强词夺理,非常气愤,不打招呼就离开了法庭。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A.宣布暂时休庭,延期审理
B.对刑事部分继续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中止审理
C.直接按李某自行撤诉处理
D.用传票将李某再传唤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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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7、多项选择题 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死刑,王某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依法定程序则()
A、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3日内报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B、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应当发布执行命令
C、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应当提审或发回重审
D、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依法做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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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5条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审。”因此ACD三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处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此,自2007年1月1日起,各高级人民法院就不再拥有对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高级人民法院没有权力发布执行死刑的命令。B项错误。
68、多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如果在本案中,郑某的朋友张某刚好见到郑某与刘某打斗,便也上去殴打刘某,与郑某共同致使刘某受伤。但公安机关对张某并未立案侦查,未与郑某一起移送审查起诉。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如果张某在逃,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再与郑某一起移送审查起诉
B、可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
C、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对张某提起公诉
D、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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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第一,对于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6条)。A项错误。
第二,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
第三,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0条)。
注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条文表述虽然是“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但因为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所以前者并非是强制要求。
69、多项选择题
J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舒某、刘某在侦查一起团伙抢劫案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直接导致董某死亡,被依法逮捕。J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案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于是决定对两案合并侦查。侦查终结后,J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开庭审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12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以暴力取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一审判决宣告后,刘某不上诉,舒某以一审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对舒某的量刑过轻为理由提出抗诉。请回答问题。
如果舒某、刘某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受聘律师可以进行下列选项中的什么活动?()
A、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B、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C、经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对人民检察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进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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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A与D选项都是正确的。
《刑事诉讼法》第36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B项是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才有的权利,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可见,C选项是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而不是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C项错误。
70、不定项选择
某地接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分子都是针对双职工的家庭作案。作案时间大部分是选择上午的9点到11点之间,而且作案的手法也基本相同,均是用特制的工具将防盗门撬开行窃。这给当地生活的居民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过对受害人的大量走访和多次的实地勘察,公安机关最后将目标锁定在本市无业青年周某身上,发现周某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后经证人指认确认犯罪嫌疑人正是周某,于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周某,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了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公安机关于是对周某依法逮捕,并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审查的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盗窃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周某所为,则人民检察院
A.可以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C.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D.可以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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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40条、《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本题中并不是这种情形,所以A选项错误。
71、多项选择题
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李某2000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了,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对此,请回答问题。
下列哪些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不仅要审查一审判决的民事部分,还要审查刑事部分
B、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在上诉期满就发生法律效力
C、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张某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D、如果发现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有错误,应对该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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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9条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A项正确。
第250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B、C两项正确。
第26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D项正确。
72、多项选择题 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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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以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
73、多项选择题
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温州市苍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进修学习半年,在某国学习期间,李军经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
回国后,李军曾多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李军在本年4月份去本省某县考察确定外贸加工定点厂家过程中,收受一工厂通过该县外贸公司经理送的好处费人民币4万元。
另外,李军隐瞒已婚的事实,利用妻、女均在老家的机会,骗取结婚证明,2000年2月在省城的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刘燕登记结婚。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第问题。
关于该案的立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立案
B、李军收取好处费的行为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C、李军的重婚行为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D、李军所有的案件都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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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本案中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 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A项错误,D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B项正确。
《最高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
(一)故意伤害案(轻伤);(二)重 婚案;(三)遗弃案;(四)妨害通信自由案;(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 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 件。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 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因此,本案中李军的重婚行为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C项正确。
74、多项选择题 下列证据,不能被作为定案根据的有()
A、被告人被殴打才供出同伙的供述
B、证人被引诱说出的证言
C、原证物不便搬移,而对其拍摄的照片
D、未经当庭出示、质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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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A、B入选。
第58条第1款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D项入选。
第53条第2款规定:“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可见,在一定条件下,容许以照片代替原物作为证据。
75、单项选择题
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温州市苍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进修学习半年,在某国学习期间,李军经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
回国后,李军曾多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李军在本年4月份去本省某县考察确定外贸加工定点厂家过程中,收受一工厂通过该县外贸公司经理送的好处费人民币4万元。
另外,李军隐瞒已婚的事实,利用妻、女均在老家的机会,骗取结婚证明,2000年2月在省城的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刘燕登记结婚。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第问题。
关于李军案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李军案应由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
B、李军案应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
C、本案中李军所犯三个犯罪行为应当分案由不同审级人民法院审判
D、李军案由于案情复杂,第一审管辖权冲突,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法院进行第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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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因此,本案中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本案中李军的所有行为都应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项正确。
76、单项选择题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问题。
对于本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法院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对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
B、因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公诉人在控诉犯罪的同时,应当一并对张某的赔偿责任进行举证
C、人民法院除了要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D、李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民事诉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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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的一些问题。
【解析】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而不是应当调解,A项错误。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D项错误。
77、多项选择题 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出示了一份证人丙的证言,但这份证言未在证据目录中载明,这时应如何处理?()
A、辩护人可以提出异议
B、如果辩护人提出异议,审判长则不应准许出示
C、如果辩护人提出异议,审判长仍可准许出示
D、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可以宣布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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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 答案:A, C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5条规定:“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如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可以准许出示。
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可以宣布休庭,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作必要准备的时间。确定的时间期满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可见,在这种情形下,辩护方可以提出异议,A项正确。
不过,即使辩护方提出异议,但如果审判长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那么审判长仍然可以准许出示,B项错误,C项正确。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审判长可以宣布休庭,而不是宣布延期审理,D项错误。
78、判断题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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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9、多项选择题
在某大学的一次《刑事诉讼法》讨论课上,班上的不少学生对简易程序都谈了自己的理解。请回答问题。
甲同学谈了自己对简易程序特点的如下认识,其中正确的有哪些?()
A、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
B、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当庭宣判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普通程序中的一些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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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174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同时,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
另外,简易程序的具体内容相对第一审普通程序而言较为简单,主要体现在审判组织、审判程序以及审理期限上。ABD三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5条第4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当庭宣判。因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必须”当庭宣判,而是“一般应当”当庭宣判。C项错误。
80、多项选择题
某县侦查机关接到特情人员王某密报:某农村多人贩卖鸦片,农民某甲和某乙有贩卖毒品鸦片的嫌疑最大。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乙实施技术侦查,采取全天跟踪监控措施。侦查人员嘱王某加强对甲的观察,必要时可以靠上去,确证后再报。王某遂接近某甲,问其是否有鸦片卖,如有的话,一大老板要买。某甲称一向在家安份守已,从未贩卖过鸦片,也不知何处有鸦片可买。
王某未将此情及时向侦查人员报告,而是再次靠近某甲,并以“鸦片可赚大钱,只要有货,可代为介绍认识大老板”相引诱,某甲口称没有鸦片,但却心生犯意。春节间,某甲到临县一亲戚家作客,听得当地有人卖鸦片,遂想起王某之言,于是购得一批(数量巨大),带回家中,与王某联系;王某即向侦查人员报告,侦查人员告知王某,与某甲约定交货时间,到县城一宾馆内与“老板”交易。侦查人员遂扮作老板,事先入住宾馆内,当王某带甲前往交易时,被侦查人员人赃俱获,即予刑事拘留,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结合本案,回答问题。
公安机关在用技术侦查方式侦查乙贩卖毒品案中应遵守哪些规定?
A.公安机关一开始批准对乙采用技术侦查,后认为该村村民丙有共同贩卖毒品的嫌疑,遂决定也对丙实施技术侦查,就不用再另行批准了。
B.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C.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D.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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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据此确定BCD选项正确,A项错误,因为对不同的对象采用技术侦查措施,要另行批准。
81、不定项选择
李某以张某殴打自己造成轻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2000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一审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也提出了上诉,则在第二审过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李某增加了诉讼请求,在二审时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
B.如果李某增加了诉讼请求,在二审时法院不能进行调解,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C.如果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张某就民事部分提出反诉,则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
D.如果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张某就民事部分提出反诉,则二审法院不能进行调解,告知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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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参见《刑诉解释》第266条规定。
82、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论述中,是正确的()。
A.人生的目的就在于满足人的生存与生理本能的需要
B.追求物质、金钱、享受的人的本能要求
C.人生在世要对社会和他人承担责任,要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
D.人生在世就是要追求个人的幸福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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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3、多项选择题 甲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甲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依法可以作出什么处理?
A.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B.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
D.要求检察院复议的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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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对于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除了被害人之外,公安机关也可以起到制约作用。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
84、单项选择题 刘某是一起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刘某拘传至人民检察院接受了2日的讯问。刘某对此提出了申诉,认为人民检察院违法。对此,他提出的申诉理由哪一项是有根据的?
A.未经传唤,直接拘传
B.应由公安机关决定
C.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D.时间长至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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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故A选项表述错误;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拘传的决定主体和执行主体都应当是人民检察院,BC选项表述错误。
85、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案件中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A、某公安局长玩忽职守案
B、某县长报复陷害案
C、职务侵占案
D、某人民法院院长偷税(个人所得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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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故应入选;报复陷害罪也应入选。
注意:职务侵占罪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职务犯罪”,我们通常所说的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后者利用职务侵占本单位财务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此,职务侵占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对于涉税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任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文件一律无效。”可见,偷税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项错误。
86、多项选择题 下列案件,不应由军事法院管辖的有()
A、军人王某之妻邓某在营区实施的盗窃案
B、义务兵李某办理退伍手续前的故意伤害案
C、义务兵陈某人伍前的盗窃案
D、义务兵张某在服役期内的盗窃案,但其现已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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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伍手续后犯罪;(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A项属(一)的情形,C项属于(三)的情形,D项属于(四)的情形。
87、多项选择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王某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应当如何处理?()
A、与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并侦查
B、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C、在王某涉嫌的三个罪中,如果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中一个是主罪,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D、在王某涉嫌的三个罪中,如果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是主罪,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子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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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对于涉税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
任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文件一律无效。”“对于人民检察院已经立案侦查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涉税等案件,可由人民检察院继续办理完毕,或由人民检察院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的,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据此,C、D当选,A、B不选。
88、多项选择题 M国人哈特在华旅游期间,因盗窃他人财物被甲省乙市丙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对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有哪些?()
A、由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
B、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对本案决定批准逮捕
C、由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甲省人民检察院审查
D、甲省人民检察院经征求甲省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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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前所述,如果要逮捕外国人,首先要区分犯罪性质,只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才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其他案件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即可。
其次,这些案件都先由市级检察院(具体包括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再次,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应征求同级外事部门的意见。
89、多项选择题 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A、王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王某的在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的朋友
C、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D、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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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近亲属”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限定,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根据上述规定,王某的哥哥虽属于不许担任辩护人的现职人员,但由于是王某的近亲属,因而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A不选。
王某在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的朋友不属于禁止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之列,也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B亦不选。方某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之人,不能担任辩护人;王某的叔叔属于外国人且不是王某的近亲属,也不能担任辩护人。因此,C、D皆当选。
90、多项选择题
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请根据案情回答问题。
关于本案两名被告人的上诉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已表示不上诉,因此在第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人民法院即可将其交付执行
B、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王某仍然可以提起上诉
C、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张某有权撤回上诉
D、在上诉期满后,被告人张某便不能再要求撤回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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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时判决书效力如何,如何处理不上诉表示及撤回上诉表示的问题。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2条第2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
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C项正确。
第239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
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因此,上诉期满后,被告人可以要求撤回上诉,只是需要二审法院审查而已,故D项错误。
91、多项选择题
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关于张某提出上诉的问题,请回答问题。
假定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是需要理由的
B、县人民检察院必须用抗诉状提起抗诉,并且应当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抗诉状
C、有可能县人民检察院本来不想抗诉,但是市检察院要求他们抗诉,因此他们不得不抗诉
D、有可能县人民检察院本来没有想到抗诉,但是被害人提出了抗诉请求,于是他们才决定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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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可见,检察院要按照二审程序提起抗诉是需要理由的,理由就是“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制作抗诉书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将抗诉书副本连同案件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见,二审抗诉书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B项错误。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3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可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可见,检察院有可能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而是基于被害人的抗诉请求才提起的抗诉。D项正确。
92、多项选择题 某甲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在执行中,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尚犯有抢劫罪,则抢劫罪可由下列哪些法院管辖?
A.曾审理过甲盗窃罪的法院
B.甲服刑地法院
C.甲户籍所在地法院
D.抢劫罪的犯罪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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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参见《刑诉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
93、多项选择题 被告人刘某户口在甲地,住在乙地,在追诉有效期内被发现在丙地盗窃现金5000元.在火车上盗窃旅行包一个,内有金首饰两件,现金1000元,他到丁地销赃时被查获。此案的审判管辖应属何地法院管辖?
A.甲地基层人民法院
B.乙地基层人民法院
C.丙地基层人民法院
D.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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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刘某的盗窃行为发生在火车上,但销赃在丙地,丙地是犯罪行为的结果地,根据《刑法》的规定,也属于犯罪地,故铁路运输法院和丙县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94、单项选择题 被告人王某1987年5月20日生,2001年8月因强奸罪和抢劫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庭审中可以旁听本案全过程的有()
A、被告人王某的表姐
B、新闻记者
C、有关证人
D、王某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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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案中王某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2条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AB两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9条规定:“向证人和鉴定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后,审判长应当告其退庭。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可见,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证人都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C项错误。只有D项正确。
95、单项选择题 香港居民梁某娶某市东城区吴某为妻,婚后双方居住在西城区,在南城区开办了独资的印染公司。梁某生性霸道,常在家中对其妻吴某施虐。现吴某决定向法院控告梁某的虐待罪,吴某应当向哪一个法院起诉?()
A、东城区基层人民法院
B、西城区基层人民法院
C、南城区基层人民法院
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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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犯罪地是西城区,因此B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可见,香港居民作为被告人时,并不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作为“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从而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D项错误。
96、单项选择题 D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对此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终止审理
D、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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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在此没有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作出何种具体的处理,根据有关法理和司法实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在立案阶段,应当作出不立案决定;
第二,在侦查阶段,一律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第三,在审查起诉阶段,一律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四,在审判阶段,除第1项所列情形应当宣告无罪,第5项所列情形可能宣告无罪以外(如查明被告人确系无罪,应当以判决宣告无罪),均应当终止审理。
本题中,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因此A当选。
如考生未受过正规法律训练,不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推出结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37条规定:“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检后,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
(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
(三)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如有符合本条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撤销对该犯罪嫌疑人的立案。”亦可选出正确答案。
97、不定项选择 犯罪嫌疑人何某,女,56岁,某县某乡农民。2000年5月间因装神弄鬼、哄骗钱财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但是拘留后公安机关发现何某患有严重的肺气肿病,经医院检查病情属实,需要马上隔离治疗。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何某的侄子刘某,两年前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3年,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发现何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
B.何某的丈夫孙某,没有固定工作,以在村里捡破烂为生,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负有监督何某遵守规定的义务
C.何某的表哥钟某,3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并在当地监狱服刑了1年,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发现何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
D.何某的表弟张某,在一场车祸中被撞伤,导致双目失明,可以做何某的保证人,负有缴纳保证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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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义务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参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
98、多项选择题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问题。
如果李某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在何时提起?()
A、可以在侦查阶段提起
B、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
C、可以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D、应当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第一审判决生效之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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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90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可见,只要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被害人依法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BC三项正确。
99、单项选择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问题。
在侦查中,受聘请的律师要求与在押的王某会见时,应当作出下列选项中哪种处理?
A、在24小时以内安排 会见
B、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C、在5日以内安排会见
D、不予安排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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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本题中王某不属于5日内安排会见的情形,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B入选。
100、单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人民检察院先对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后的处理,以下做法正确的有哪些?()
A、如果郑某在逃,检察院仍继续对郑某进行审查起诉
B、如果犯罪嫌疑人郑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县检察院应当要求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对案卷材料不齐备的,县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在3日内补送
D、对案卷材料不齐备的,县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在7日内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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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6条规定:“经审查后,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登记表。对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不齐备,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未移送的,或者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不相符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三日内补送。对于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分类装订后移送审查起诉。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移送审查起诉。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可见,如果郑某在逃,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郑某到案后,才对郑某进行审查起诉,A项错误。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8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B项错误。
对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三日内补送。C项正确,D项错误。
101、多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如果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该案还缺少一些证据材料,则下列做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可以退回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B、如果认为对刘某伤情需要进行医学鉴定,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
C、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需要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D、人民检察院一直到法院作出判决前,都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提供必需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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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可见,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A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需要进行医学鉴定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进行或者由人民检察院送交有鉴定资格的医学机构进行。人民检察院自行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的,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还可以聘请医学机构或者专门鉴定机构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参加。”B项错误。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参加。”C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认为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的,可以书面要求公安机关提供。”D项正确。
102、多项选择题
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完毕,决定对郑某故意伤害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移送材料方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移送郑某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所有供述
B、可以移送刘某所作的几份陈述中比较详细的一份的复印件
C、应当移送证据目录、证人名单
D、应当移送郑某投案自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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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2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3条规定:“主要证据是对认定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起主要作用,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要影响的证据。其范围包括:
(1)起诉书中涉及的各种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
(2)多个同种类证据中被确定为“主要证据”的;如果某一种类证据中只有一个证据,该证据即为主要证据;
(3)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自首、立功、累犯、中止、未遂、正当防卫的证据。对于主要证据为书证、证人证言笔录、被害人陈述笔录、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笔录或者勘验、检查笔录的,可以只复印其中与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有关的部分,鉴定书可以只复印鉴定结论部分。”可见,人民检察院并不需要向法院移送郑某的所有供述,A项错误。
103、多项选择题
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李某2000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了,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对此,请回答问题。
如果在二审期间,李某除了要求增加赔偿额外,还要求张某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对此,二审法院的下列哪项处理是正确的?()
A、对这个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
B、不予理睬
C、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迳行判决
D、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让李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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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6条规定,在第二审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第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104、单项选择题 “天翔号”中国客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往大连,船行至公海领域时韩国公民金道雄酗酒闹事,将中国公民周晓燕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船舶就近停靠威海港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驶往大连港。下列法院中,哪一个是本案的管辖法院?()
A、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B、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C、韩国釜山地方法院
D、大连市或威海市的地方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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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本案应由威海的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是韩国人,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本案应由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项正确。
105、不定项选择
李某以张某殴打自己造成轻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2000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李某只对第一审的附带民事判决提出上诉,则下列关于对附带民事判决上诉期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宣判的,应该按照刑事部分上诉期限进行确定
B.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宣判的,也应该按照民事部分上诉期限进行确定
C.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规定的期限执行
D.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规定的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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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参见《刑诉解释》第24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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