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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某公司为了“省电”,通过某个技工在电表上安上了一个装置,使得电表上显示的每个月的电量比其实际用电量减少了一半,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少缴了15万元的电费。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构成盗窃罪
B、该公司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C、该公司构成诈骗罪
D、该公司不构成犯罪,但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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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64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只有在刑法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时,才可以对其以单位犯罪处罚。
《刑法》第264条并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因此,单位不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6年1月23日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请示皮肤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产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负责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
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264条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从这两个批复来看,单位本身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能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因此,D是本题的答案。
2、单项选择题 A家祖传房屋的墙体内有3根金条,但是A对此并不知情。某日,A家安装空调,工人B在墙上打孔时发现该财物,即偷偷将其装入自己的口袋带走。B构成()
A.侵占(埋藏物)罪
C.盗窃罪
B.诈骗罪
D.侵占(遗忘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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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多项选择题 甲曾经被乙雇佣的三个14到15岁的小打手殴打造成轻伤,但当时考虑到实际证据原因没有报案。所以甲对乙怀恨在心,想伺机报复,考虑到自己的叔叔丙和乙在同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丙在人事部门,但乙不在人事部门,甲就让丙在录用公务员的时候把乙的一位符合录用标准好朋友挤出去,以一位并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考生丁取而代之,丙利用他的权势成功挤掉了乙的好朋友,但是在录用丁的时候,乘机向丁索取了1万元好处费,该事件导致乙的好朋友精神失常。关于甲乙丙的刑事责任,下列说法错误是哪些?
A、乙不应对甲的轻伤承担刑事责任
B、甲要对丙的索贿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没有甲要求丙去排挤乙的好朋友,丙就没有机会向丁索贿
C、甲和丙一起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舞弊罪的共同犯罪
D、丙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舞弊罪和受贿罪的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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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本题首先考查的是间接正犯。间接正犯有六种主要类型,这里考查的是第一种类型,即利用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乙雇佣小打手去殴打他人,构成间接正犯,定故意伤害罪。A项错误,应该选。
其次考察了身份与共犯的定罪。由于身份犯只有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能实施某个犯罪,没有这种特殊身份的人,不能成为这种犯罪的正犯,但是可以成为这种犯罪的共犯,这是一个基本原则。甲虽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实行渎职犯罪里面的招收公务员、学生舞弊罪,但是可以成为共犯。
所以C项正确,不能选。最后还考察了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共同犯罪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对他人行为承担责任。
但是对他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是在共同犯罪的故意之内,如果超出了共同犯罪的故意,就不对他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丙对丁的索贿是丙临时乘机索取的,超过了和甲共谋招收公务员舞弊时的犯罪故意,所以独立构成一个受贿罪,也不成立想象竞合。所以B、D项错误,应该选。故而答案是ABD。
4、多项选择题 甲杀害乙后将乙尸解并包装好,骗外地打工者丙说袋里装的是毒品,因害怕被查获,让其从A县运到B县扔进某条河中,并付给其1000元钱。丙将包裹运送到B县后,瞬间萌发不扔而是自己将这袋毒品卖掉的想法,遂将该包裹寄存在一位朋友家。后尸体腐烂案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丙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
B、丙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C、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D、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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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如果丙知道包裹里装的是尸体,仍帮助甲运输,则构成《刑法》307条规定的帮助毁灭证据罪。在丙认为包裹里装的是毒品的情况下帮助甲运输,而实际上运输的却是尸体,出现了主客观不一致的情形。
犯罪的构成需要主客观相统一,既不能仅仅按照主观方面来定罪,又不能纯粹按照客观方面来定罪,而要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
丙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主观上的犯罪故意(注意,这里是运输毒品的故意,而不是贩卖毒品的故意)是非常明显的,客观上也实施了运输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其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运输毒品罪。
同样,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丙后来产生卖掉“毒品”的意图,但并未开始进行任何贩卖活动,况且,甲运输“毒品”的行为已经构成运输毒品罪了,不可以再对该行为以贩卖毒品罪进行处罚,否则就是一行为二罚,违背现代刑法原理。故本题应选BCD。
5、不定项选择 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B.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C.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不属于中止行为
D.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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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陈某将戒指拿在手中,应‘当认为已经控制了盗窃的财物,售货员已经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应当认为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按照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理论,犯罪已经既遂后不可能再转化为中止。
6、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
D.某公司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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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202条抗税罪的规定和第211条的规定,抗税罪不能由单位构成。
7、多项选择题 山西某矿山生产的包工头苏某无证经营,雇佣20人进行煤炭开采,由于苏某在购置的生产设备和采取的防范措施上存在的隐患,结果发生地下瓦斯爆炸,造成1死2伤,对于此次事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苏某构成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
B、苏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C、未受害的其他17人构成犯罪
D、苏某不构成犯罪,因为必须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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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经过《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条规定了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其中,重大伤亡是指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重大损失是指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者虽然不足5万元,但是情节特别严重,使正常的生产秩序收到严重破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经过修正案的修改,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从原来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扩大到从事生产、作业的一切人员,把刑法修订前难以处理的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体、包工头和无证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都包括在内;所以苏某构成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修正案(六)之前的罪名,故BD错误。
C项的其他17人因为题中未表明他们有在生产设备和防范措施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所以不应当构成犯罪。C项错误。
8、多项选择题 下列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是()
A.甲与乙有仇,某日甲见乙手持匕首朝自己走来,于是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朝乙砸去,致其重伤,后来发现乙拿的是一把玩具匕首
B.某日,的士司机甲被劫匪乙在车上劫去1000元,待劫匪下车离开后,甲开车追劫匪乙,并将其撞死
C.某日,甲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遇到仇人乙,甲唆使狗去咬乙,乙边抵挡边冲到甲面前,捡起石头将其头部砸伤,甲慌忙逃走
D.甲乙两人在饭馆吵架,后来经别人劝开,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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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多项选择题 钱某从梁某处购得假币10万余元,并用假币交纳了房租2万元。一年后钱某又与其债权人许某约定,用7万元假币抵钱某对许某的欠款3万元。则下列对钱某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钱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B、钱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
C、钱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
D、钱某的行为应当以购买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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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刑法》第171条第1款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本案中,钱某从梁某处购得假币10万余元,并用假币交纳了房租2万元。一年后钱某与其债权人许某约定,用7万元假币抵钱某对许某的欠款3万元。钱某用假币交纳房租的行为,因为其在交纳时是将假币当成真币来使用,房东也以为钱某交纳的是真币,因此该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的行为。
而钱某与债权人许某约定,用2万元假币抵钱某对许某的欠款,这时钱某和许某对该7万元是假币的事实心知肚明。因此实际上是许某用3万元真币向钱某购买了3万元的假币,钱某构成出售假币的行为,而许某构成购买假币的行为。因此钱某在购买假币后,还有使用假币和出售假币的行为。
许某的三个行为,应当将前两个行为结合在一起考虑,即钱某购买假币后又使用了假币,应当按照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后来钱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因此对钱某应当以购买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10、多项选择题 下列那些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私自架设电网致人伤亡
B、破坏矿井通风设备
C、盗窃城市中道路上的下水井盖9个,销赃得款300元
D、在人群密集处驾车撞人致使多人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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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多项选择题 甲欲绑架女大学生乙卖往外地,乙强烈反抗,甲将乙打成重伤,并多次对乙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甲尚未将乙卖出便被公安机关人员抓获。关于甲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B.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C.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D.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但由于尚未出卖,对拐卖妇女罪应适用未遂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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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首先,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出于出卖的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及中转六种行为之一就属于犯罪既遂;
其次,拐卖妇女罪虽包容强奸行为,但并不能当然地就包容强制猥亵妇女的犯罪行为,更不能将强制猥亵行为作为加重情形,对此应当另行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
其三,在拐卖妇女过程中,故意伤害并造成被拐卖妇女重伤的,应以拐卖妇女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12、单项选择题 外国公民某甲曾在越南、缅甸、泰国等国家多次进行国际贩毒活动,并曾被其所属国通缉。某日,某甲到我国境内旅游被拘捕,甲以非中国籍公民,也从未在中国境内犯罪为由提出抗议。我国依法可以对其采取哪些措施()
A.无权进行刑事追诉,应当立即驱逐出境
B.因其是国际犯罪,应交国际法院制裁
C.可以对其进行刑事追诉,依据是对国际犯罪的普遍管辖权
D.可以对其进行追诉,但审判要有甲某所在国、越南、缅甸、泰国等的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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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毒品犯罪属于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根据普遍管辖原则,中国可以对之行使普遍管辖权。对于国际犯罪的处理适用“或起诉或引渡”原则。
13、多项选择题 境外“^法**功”邪教组织主要的活动方式是()。
A.以传播中华文化为幌子,大搞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极力掩盖其邪教本质
B.组织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围攻我驻外使领馆
C.在国家领导人出访、参加重大国际活动期间,举行游行示威,大肆干扰
D.企图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我国周边国家打造成向中国境内实施渗透的“桥头堡”,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大肆进行滋事活动
E.在国内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在境外大搞反动宣传活动
F.炒作国内热点敏感事件,散布政治谣言,对境内发动反宣渗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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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 F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单项选择题 甲在商场看中一块价值2万元的手表,便以选购手表为名,要售货员将手表拿来看看。甲在接到售货员递过来的手表后立即逃走。甲的行为构成
A.抢夺罪
B.诈骗罪
C.侵占罪
D.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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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抢夺罪是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占罪是变合法占有为非法持有。售货员将手表交给甲看一下,仍然在售货员的视线下,不能看做是已经交付了占有。所以甲在接过手表时并没有合法占有手表,不能成立侵占罪。
15、单项选择题 伍某的女友离他而去,并结交了一个新男友周某。伍某恨周某夺去自己的女友,想寻机报复。一日晚上,伍某找来雷管、火药,在周某回家路上等候周某,准备将其炸伤。因周某当晚未回家,伍某的计划未得逞。随后,伍某好几次因条件不成熟而未能报复周某。于是,伍某将雷管、火药悄悄地扔掉了。伍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理解?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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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犯罪预备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发生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题目中伍某准备了雷管在周某回家路上等待,显然已经开始了犯罪的实施,选项B错误。
犯罪中止是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停止形态。本案中伍某并非自动放弃犯罪而是出于客观条件不具备而未能完成犯罪,C选项不正确。
选项D明显不正确,伍某并未完成犯罪。伍某已经实施犯罪,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而放弃犯罪,符合犯罪未遂的构成条件,A为正确答案。
16、多项选择题 某民办高校的负责人丁某在与某实验仪器制造厂的采购化学实验仪器的过程中收受了回扣7500元,并将这些钱款全部交给他的妻子购置个人化妆品。对于丁某的行为,下列判断中错误的是
A、丁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丁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C、丁某的行为构成商业受贿罪
D、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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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商业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后的罪名,它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题考察的就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受回扣的行为,所以构成商业受贿罪,注意该题中的“民办”二字以及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所以ABD均是错的。
17、不定项选择 假定甲和张某一起实施盗窃行为,盗得大量钱财,后被家人发现,在家人的劝说下,甲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供述了自己盗窃大量钱财的事实,但出于保护张某的目的,对张某盗窃的事实只字不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不能视为自首
B.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C.对于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对于甲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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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故甲不成立自首。
18、单项选择题 检察员甲在承办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时,接受一名本应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5万元贿赂后弄虚作假,致使检察机关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甲的行为()
A.只构成受贿罪
B.构成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C.构成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D.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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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399条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9、多项选择题 下列“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的有
A、甲系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乙的货物因质量不合格被工商局给扣押了,甲找到工商局局长丙,说明情况,并私下塞给丙2万元钱,事后收取了乙1万元钱
B、甲是某市副市长,其子结婚,乙为了日后能进一步接触甲,给甲家送了一对祝婚的金匾额
C、甲接受乙送来的一只名贵手表,但乙要求的事很棘手,甲没有许诺帮乙办,过后甲将这事忘了
D、乙欲开办一家公司,但资金短缺,正好听说民政局的扶贫基金下来了,遂找到局长甲,借与其打麻将,故意输给甲2万元钱。不久甲把那批扶贫基金借于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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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由此可见,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构成受贿罪的一个必备要件。
C选项中的甲虽收受了乙的财物,但并未为乙谋取利益的,不构成受贿罪。《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这是关于斡旋受贿的规定。因此,A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选项中,甲接受乙的馈赠并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甲不构成受贿罪。这里需要划清受贿罪与收受馈赠、礼物的界限。受贿罪有“权钱交易”行为,而乙送给甲子结婚礼物并未要求甲利用其职权为乙谋取不正当利益。
故B选项中的甲不构成受贿罪。《高法、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这一规定,D选项中乙构成了受贿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乙出构成受贿罪外,还构成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因此,本题答案是AD。
20、多项选择题 下列犯罪中,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有
A、甲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骗得3万元人民币
B、甲为了杀害乙,去黑市上买了一把手枪,将乙杀害
C、甲为了盗窃财物,撬开乙家的锁,盗走其祖传字画
D、甲接受被告人一方的财物,将原本应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仅判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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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牵连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上的一个概念,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
即在犯罪行为可分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时,如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便成立牵连犯;在犯罪行为可分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时,若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也可成立牵连犯。通说认为,牵连犯有三个特征:
(1)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多个犯罪目的,则不构成牵连犯;
(2)必须是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3)数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牵连犯是处断上的一罪,刑法和司法解释若没有明文规定并罚的,一般情况下都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本题中的四个选项刑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文规定并罚。
A选项中,甲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骗得3万元人民币,分别构成了诈骗罪和伪造公文罪,但伪造公文是手段行为,诈骗是目的行为,故成立牵连犯,不适用数罪并罚。
B选项中甲既有非法买卖枪支的行为,又有故意杀人的行为,但非法买卖枪支是手段行为,故意杀人是目的行为,因此也成立牵连犯,不适用数罪并罚。
C选项中甲既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又有盗窃的行为,但前者是手段行为,后者是目的行为,成立牵连犯,不适用数罪并罚。
D选项中甲受贿是原因行为,枉法裁判是结果行为,因此也成立牵连犯,不数罪并罚。故本题的答案是ABCD。
21、单项选择题 张相村某单身男青年党某,从人贩子石某手中花2千元人民币购得一个女子施某,打算将之作为自己的妻子,在买得施某后,党某强行与之发生了性行为,但是施某即便如此,也一直不愿和党某一起生活,党某见施某无心和他在一起,便在买得施某1个月后放走施某,不阻碍施某返回原居住地,还给了她一些路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党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强奸两罪,应当数罪并罚
B、党某好心放走了施某,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党某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D、党某应当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论处,强奸罪作为情节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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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241条第1款到第4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该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按照施某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对党某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他的强奸行为,仍应当以强奸罪论处。故C项正确。
22、单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是()
A.判处法定刑中比较轻的刑罚
B.判处法定刑中最轻的刑罚
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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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关于量刑情节的适用问题。
对于量刑情节的适用,刑法条文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即从重、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减轻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修正案B新规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因此,本题选项中,A、B选项给出的内容并不符合刑法关于减轻处罚的规定,D选项的内容实际上是从重与从轻处罚的内容,故都不符合减轻处罚的规定内容。只有C选项即减轻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内容符合刑法对减轻处罚的规定。
23、单项选择题 房客许某因生意亏损,无力交纳房租,房东施某多次向其催讨。许某无奈,提出用其所有的假币1万元抵欠房东的房租3千元。房东施某贪图便宜,见有利可图,同意了许某的建议,还同意许某以后均用这种方式交纳房租。则下列关于许某和施某行为的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两者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
B、许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施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C、两者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持有假币罪
D、许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施某的行为构成持有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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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171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题中许某向房东提出用假币支付房租,其性质是用假币抵债。许某用1万元假币抵偿房东的3千元房租,相当于是房东用三千元真币购买1万元假币。由于两者都对许某的1万元是假币这一事实性质肚明,因此在抵债过程中不存在欺诈。是否存在欺诈是买卖假币罪与使用假币罪的界限所在。
若假币持有者在明知自己持有的是假币的情况下,像使用真币一样使用假币,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使用假币罪。因此在本题中双方的一假币抵真币的行为构成的是买卖假币罪,B为正确选项。
24、单项选择题 范某与苏某是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二人经常为生意上的事争吵。范某于是怀恨在心,打算杀死苏某。一天晚上范某潜伏在苏某回家的途中,用事先准备好的棍棒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因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范某怕被人发现,随即逃离现场。后苏某被正常开过来的一辆汽车轧死。范某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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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范某对苏某的死亡结果存在故意还是过失,这对此案的定罪起着关键性作用,要结合客观情况来判断。范某将苏某打晕后,将苏某遗弃在道路中间。范某熟知道路情况,如果这条道路历来是车辆罕至,那么其将苏某遗弃在道路中间,后被车轧死,则是一种意外,范某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范某持有杀害苏某的故意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且明知道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怕被人发现而仓惶逃走,将苏某遗留在道路中间,这证明此时他对苏某的死亡结果是持放任态度的,苏某的死或不死均不违背范某的意志,且苏某被车轧死是因为范某将其打晕在道路上,范某的行为与苏某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因为有汽车轧人的存在而中断,范某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本题应选A。
25、单项选择题 某县政府副县长甲某因作风问题被下属乙某揭发,受到党纪处分,于是对乙某怀恨在心,意图报复。2004年6月,甲某在乙某的住宅小区大量张贴写有乙某嫖娼的小字报,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乙妻于是与乙某离婚,乙某受不了风言风语,服毒自杀后被抢救过来。同年12月,甲某又向公安机关举报,捏造乙某在外嫖宿幼妓,结果乙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后无罪释放。则甲某的行为构成()
A.报复陷害罪
B.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
C.诬告陷害罪
D.侮辱罪和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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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6、多项选择题 施某因生意亏损,欠下大笔债务,于是想通过抢银行来偿还债务、为了顺利实施其作案计划,施某想得到一支枪,于是窃得经常带枪的刑警廖某的提包.回到家中打开一看,里面没有枪支,只有财物若干.施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抢劫罪
C、盗窃枪支罪
D、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的想像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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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盗窃枪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枪支的行为。
要正确区分盗窃枪支罪与普通盗窃罪的界限。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后者包括的范围很广,但不包括枪支。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所窃取的财物里有枪支,也就是说行为人没有盗窃枪支的故意实施了盗窃行为后,发现盗窃得到的是枪支,不能定盗窃枪支罪,而只能以普通的盗窃罪定罪处罚。
同理,如果行为人以盗窃枪支的故意实施了盗窃行为,即使最后盗窃到的并非是枪支而只是一般财物,也应当定盗窃枪支罪。在本题中施某因为生意亏损,想要通过抢银行来偿还债务.为了顺利实施其作案计划,施某想得到一支枪,于是经常带枪的刑警廖某实施了盗窃.虽然最后窃得物中并没有他想像中的枪支,仍然构成盗窃枪支罪。
同时施某盗窃枪支的目的是为了实施抢劫行为,因此其盗窃行为构成了抢劫罪的预备犯。因此施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抢劫罪。答案为B、C。
27、单项选择题 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欠多家服装生产公司购货款项数十万元,但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的情况下,公司董事长余某为了使公司基地转移到外省的某个更有利的位置实现进一步发展,于是和没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林某通谋,承担了以林某为“债权人”的50万“债务”,造成公司濒临破产的假象,并开始筹划向当地工商管理机关提出破产申请。见此景,债权人——多家服装生产公司和余某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减少债务3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妨害清算罪
B、余某构成妨害清算罪,由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刑事责任
C、余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D、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构成虚假破产罪,但不需要对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科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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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162条之二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虚假破产罪。“实施虚假破产”的时间界限应当截止于公司、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之日,或者因为公司企业资不抵债,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之日。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发财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构成虚假破产罪,根据该条的规定,应当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余某承担刑事责任,故D对。
余某是通过虚假破产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具有诈骗罪的特征,但刑法第162条之二相对于诈骗罪来说是特别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故余某应当对虚假破产罪负刑事责任。C项错误。
刑法第162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是在进入清算程序之后才成立的犯罪,本题明显还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故AB均错误。
28、多项选择题 下列中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A、石某是个体矿主,在没有给工人配备任何防护设备的情况下命令其矿厂的工人下矿井作业,结果导致15名工人中毒而亡,根据该案具体案情,石某最高可被判15年有期徒刑
B、某公司为宣传自己的产品,于元宵节的时候举办大型花灯展,但其活动场所是经改建的一处仓库,并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检验,也没有安全通道,结果在众人参观花灯的时候,房子坍塌,结果造成15人死亡,20多人重伤,应对该公司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负刑事责任
C、某化工厂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某日发生化学物质泄漏,造成10人中毒死亡,25人昏迷不醒,应该对工厂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D、某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包工头隐瞒不报,以致贻误抢救时机,造成5人死亡,6人重伤,包工头应对此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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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修改、补充了刑法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商业贿赂、洗钱、虚假破产、枉法仲裁等犯罪的规定,涉及刑法20个条文。这是自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对刑法进行的一次最大规模的修改补充,考生需要关注一下。
《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将刑法第134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刑法修正案(六)》第3条规定,在刑法第135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5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未规定要对单位进行处罚,因此,B选项是不正确的。
《刑法修正案(六)》第2条规定,将刑法第135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款也并未规定要对单位进行处罚,因此,C选项是也不正确的。《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规定,在刑法第139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9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D选项是正确的。
29、多项选择题 假设甲不是某事业单位负责人,而是该事业单位的财务部出纳,甲利用职务之便巧立名目,私自填写转账支票,先后多次将本单位公款90万元,打入某证券营业部其个人股票账户内,进行股票交易,两个月获利100万元,立即将90万元悄悄归还给单位。后甲听说审计部门发现该单位有财务问题,感到害怕于是主动向单位承认了用单位90万元炒股的事,并将炒股所得100万元也都交给了单位。则甲的行为构成
A.挪用资金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数额180万元
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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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挪用公款炒股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从事营利活动,没有挪用时间的限制,挪用款从事营利活动是否归还也不影响构成犯罪。
30、单项选择题 甲某为招揽顾客,购得罂粟壳6.5公斤,连续一个多月将罂粟壳混入其他佐料一起烧制烤鸭,在其开设的烤鸭店内出售。累计使用罂粟壳约1公斤,出售带毒烤鸭5000余只。甲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C.构成非法经营罪
D.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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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1、多项选择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刑法应当采取成文法的形式,禁止习惯法
B.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C.禁止溯及既往
D.在中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还包括“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定罪处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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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是禁止重法溯及既往,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因此C项说法有失片面。
32、多项选择题
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水果摊买水果,林甲见郑某长得挺俊俏的,且知道白某是专门做人口拐卖“生意”的,就花了2000元钱把郑某买回家,欲让郑某与其弟林乙结婚。到家后,林甲让林乙将郑某骗到地下室,并将地下室的门反锁。期间,林甲帮助林乙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林乙多次要求郑某与其结婚,郑某不允,欲自杀,被林乙阻止。林乙见这样拖下去也无望,就打算将郑某卖掉,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甲,林甲表示同意,并积极寻找买主。
一日,趁林甲、林乙不在家,郑某欲逃脱,恰巧被回来的林乙发现,二人争执中林乙推了郑某一下,不料郑某因此心脏病突发死亡,林乙以为自己杀了人。后林甲把所有的事告诉了丈夫郭某,郭某打电话到乡派出所报案,并将林甲带到派出所去投案。
林甲在供述自己的罪行过程中始终强调林乙没有过错,并供出了白某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后白某被抓获)。几日后,林乙欲去派出所自首,走到途中,遇见在派出所任副所长的亲戚包某,林乙告诉包某自己杀了人。包某说:“杀人要偿命,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的牢,不如逃掉,逃过20年就没事了。”林乙听了包某的话就打消了自首的。请根据这段材料回答问题。
本案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A、非法监禁郑某的行为,林甲和林乙构成共同犯罪
B、非法监禁郑某的行为,林甲和林乙构成共同犯罪
C、拐卖郑某的行为,林甲和林乙构成共同犯罪
D、林乙逃走的行为,林乙和包某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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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3、单项选择题 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
A.行贿罪
B.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C.单位行贿罪
D.对单位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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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的关键问题有两个:
第一,何经理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
第二,何经理行贿的对象是自然人还是单位?首先,何经理为销售本司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给某市立医院领导送回扣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
其次,行贿对象是某市立医院的正、副院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故此受贿方成立受贿罪,行贿方成立单位行贿罪。
34、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单位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B.单位犯罪都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
C.单位犯罪都采用双罚制
D.单位犯罪也可以只处罚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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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情况来看,单位犯罪虽然主要是故意犯罪,但并不排除单位也可以构成过失犯罪,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因此,A选项存在着以偏概全的错误;单位犯罪虽然大多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但也存在着不以牟利为目的的单位犯罪,如一些过失单位犯罪,即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单位犯罪。
另外,即使在故意犯罪中,也存在着不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如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故,B选项也不是正确选项。
虽然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用以双罚制为主的处罚原则,即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但在刑法中也规定有不少的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的单位犯罪。
因此,C选项也存在着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在我国刑法中,有些单位犯罪并不对单位判处刑罚,而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如上述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都规定只处罚自然人。故D选项的内容是与我国刑法的规定情况相吻合的,是正确选项。于犯罪行为是否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不能取决于犯罪目的是否实
35、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强奸罪?()
A.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奸淫妇女的
B.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
C.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D.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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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强奸罪的具体适用。参见《刑法》第300条第3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6、单项选择题 张某、王某、纪某3人均是油漆工。1998年7月9日为某工厂车间地板刷油漆,中午休息时,张某说这油漆是否能燃烧,纪某说我去试试,纪某便用火柴去点,结果引燃了油漆,将车间烧毁。纪某对车间烧毁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种?
A.意外事件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过失
D.过于自信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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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选项C是行为人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题目中张某身为油漆工对在点燃油漆会导致失火应有预见。因此,C项不正确。
选项A明显错误,车间烧毁不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所致。间接故意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的态度,张某明显不符合间接故意的主观要件,选项B不正确。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37、单项选择题 甲某用红糖加工生产了1万盒、批号为“国药准字Z42020495”的假冒“午时茶颗粒”,分5次售出,得赃款5万余元,则()
A、甲某构成非法经营罪
B、甲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C、甲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D、甲某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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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141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第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而根据2001年经过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本案中的甲某用红糖加工假冒药品“午时茶颗粒”,属于上述规定中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因此所生产的“午时茶颗粒”系假药。但是,刑法第141条所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也即只有在所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不特定的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的情况下方构成此罪。但是,本案中的甲某是用红糖作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假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对食用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的假药罪。
《刑法》第140条的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即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达到一定销售金额的行为。从另外一个角度讲,甲某生产的假药在本质上也是伪劣商品的一种,属于以假充真。而且由于其销售额也达到了法定的五万元以上,因此依法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这在刑法条文上也是有所体现的,刑法第149条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本题答案是C。
38、单项选择题
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水果摊买水果,林甲见郑某长得挺俊俏的,且知道白某是专门做人口拐卖“生意”的,就花了2000元钱把郑某买回家,欲让郑某与其弟林乙结婚。到家后,林甲让林乙将郑某骗到地下室,并将地下室的门反锁。期间,林甲帮助林乙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林乙多次要求郑某与其结婚,郑某不允,欲自杀,被林乙阻止。林乙见这样拖下去也无望,就打算将郑某卖掉,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甲,林甲表示同意,并积极寻找买主。
一日,趁林甲、林乙不在家,郑某欲逃脱,恰巧被回来的林乙发现,二人争执中林乙推了郑某一下,不料郑某因此心脏病突发死亡,林乙以为自己杀了人。后林甲把所有的事告诉了丈夫郭某,郭某打电话到乡派出所报案,并将林甲带到派出所去投案。
林甲在供述自己的罪行过程中始终强调林乙没有过错,并供出了白某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后白某被抓获)。几日后,林乙欲去派出所自首,走到途中,遇见在派出所任副所长的亲戚包某,林乙告诉包某自己杀了人。包某说:“杀人要偿命,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的牢,不如逃掉,逃过20年就没事了。”林乙听了包某的话就打消了自首的。请根据这段材料回答问题。
包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包庇罪
B、窝藏罪
C、徇私枉法罪
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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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同窝藏、包庇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并不要求是特殊主体,而本罪要求是特殊主体。
此外,这两个罪的客观方面也不相同。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而窝藏、包庇罪的客观方面是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
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徇私枉法罪是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本罪与之有较大不同。因此,根据本案的情况,包某应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故本题答案是D。
39、多项选择题 假设甲是某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将该村土地征用费中的80万元单独存人某银行办事处。后甲伪造村委会证明,用该80万元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在某银行办事处办理个人质押贷款手续,质押贷款60万元,借给其弟乙进行经营活动,导致贷款无法归还。则甲的行为构成()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资金罪
C.贷款诈骗罪
D.犯罪金额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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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挪用存单等金融票证为自己做贷款抵押或为他人做贷款担保的,具有挪用公款性质。
40、单项选择题 消防队员甲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担心被大火毁容,逃离火灾现场。甲的行为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紧急避险过当
C.不能成立紧急避险
D.属于假想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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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消防队员属于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适用紧急避险的规定。
41、单项选择题 甲是某公司董事长,伪造了一份建筑菜市场的政府批文,拿着该批文与客户签订合同,约定交付2万元预付金,菜市场建成后的摊位就可以八折优惠出售。一年内骗取了96万元人民币,用于给自己买别墅。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构成诈骗罪,属于单位犯罪
B、构成诈骗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C、构成合同诈骗罪,属于单位犯罪
D、构成合同诈骗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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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有区别的。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合同诈骗罪就属于其中的“另有规定”的情形,即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这两类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合同诈骗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
2、犯罪客观方面有所不同。诈骗罪不要求有特别的手段,而合同诈骗罪中须由“合同”,但也不能简单地以有无合同为标准。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不限于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但就合同内容而言,只限于经济合同,即合同的文字内容是通过市场行为获得利润,这是由本罪性质决定的。
3、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是一般公私财物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据此,可知甲的行为应构成合同诈骗罪而不是诈骗罪。本案中,甲在行骗时使用单位名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单位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甲的行为不是单位犯罪。本题答案是D。
42、单项选择题 在一次关于限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课堂讨论中,甲说:假如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不再享有担任国有公司职务的权利;乙说: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丙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说法是正确的
B、乙的说法是正确的
C、丙的说法是正确的
D、甲、乙、丙的说法都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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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甲的说法是错误的。《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乙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刑法》第58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丙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故本题答案应选D。
43、多项选择题 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000元,并将何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A.持枪抢劫
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C.抢劫致人重伤
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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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本题实际考查《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形:(崔某穿警服,冒充交警的情形,符合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崔某的暴力抢劫行为致使害人受重伤,属于抢劫致人重伤的情节。因崔某持假枪抢劫而不属于法定的“持枪抢劫”情形,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也不属于法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情形。
44、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先有动机,后有目的
B.动机回答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动因何在,目的回答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发生的结果是什么
C.动机不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目的一般以危害结果为内容
D.同一性质的犯罪,目的可能多种多样,但动机只有一个;不同性质的犯罪,动机可能不相同,但目的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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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同一性质的犯罪,动机可以多种多样,但目的只有一个;不同性质的犯奸自己妻子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5、不定项选择 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几项?()
A.某女不满14周岁,行为人不知道其真实年龄,但知道其可能为幼女时,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
B.幼女早熟,身材高大,且虚报年龄,行为人在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其为幼女的情况下,经幼女同意发生性交的,也应认定为强奸罪
C.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男少年,与幼女交往密切,双方自愿发生性交的,可以不以强奸罪论处
D.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男少年,嫖宿不满14周岁的卖淫女,以强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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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6、多项选择题 以下行为不构成侵占罪的有()
A.甲在公园散步时,捡到一块价值3000元的金表,被他人看到告知失主,失主去找其要求归还,其拒不归还
B.乙在某银行取款时,发现他人暂时遗忘的一个信封,里面装有10000元现金,便伺机装入自己的口袋,银行保安看到但以为信封是乙自己的,便没在意,但后来他人办完其他事后,发现忘记了信封,便去寻找,保安将乙抓获
C.丙接受盗窃犯的委托,将其盗窃的价值5000元的财物窝藏,但后来拒绝把赃物归还盗窃犯
D.丁欲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而将财物委托给王某转交,但王某却将该财物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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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E
本题解析:B选项中,他人暂时遗忘的现金并不属于遗忘物,因为财物仍然处于银行保安的控制之下,因而,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D选项中,丁与王某不具有合法的委托关系,无财物返还请求权,因而,丁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47、单项选择题 下列四个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A.甲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
B.乙明知是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
C.丙长期非法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
D.丁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严重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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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8、单项选择题 下列不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的是
A、甲在一人对其行凶抢劫但并未危及其生命的情况下用棍棒将其打死
B、乙15周岁,伙同一帮人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抢劫
C、丙被胁迫参加一个抢劫团伙
D、丁犯盗窃罪后自首且又供出了一批盗窃团伙,成立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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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A选项中的情形属于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A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乙应当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故B选项符合题意。C选项,根据《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C选项不符合题意。D选项的情形属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根据《刑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选项也不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是B。
49、单项选择题 关于不法侵害的表述,错误的是()
A.制服不法侵害人以后,对其再实施加害行为,致其重伤的,是故意伤害行为
B.在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以后,对抢劫犯进行反击夺回财物的,防卫人虽然在不法侵害结束以后进行防卫,仍然属于合法行为
C.野生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时,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是,野生动物对人的
D.事前加害、事后加害,一律不成立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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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0、单项选择题 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下列哪种刑事法律?()
A.刑法立法解释
B.单行刑法
C.刑法修正案
D.附属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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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单行刑法是针对某种或者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目前有效的仅此一个。附属刑法是指非刑事法律中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定。
51、单项选择题 1999年9月,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1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下列对刘某行为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A.构成非法经营罪
C.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D.构成偷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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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2、单项选择题 付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付某自2006年8月12日被羁押,判决自2007年1月12日生效执行,如果付某未获减刑,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从2007年1月12日到2012年1月11日为付某的有期徒刑执行期间
B、从2007年1月12日到2011年8月11日期间付某依然享有政治权利
C、从2006年8月12日到2011年8月11日期间付某的政治权利被剥夺
D、从2007年1月12日到2013年8月11日期间付某不享有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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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付某因判决执行之前被羁押了5个月,因此,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原则,付某的有期徒刑执行期间是从2007年1月12日到2011年8月11日。故A选项错误。
《刑法》第58条第1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付某在其主刑执行期间即从2007年1月12日到2011年8月11日是不享有政治权利的,其政治权利被剥夺至2013年8月11日。此外,在判决未生效之前,主刑尚未开始执行,付某仍享有政治权利。因此,B和C选项不正确。本题答案是D。
53、单项选择题 徐某整日游手好闲。为了达到骗取财富的目的,便假装为一公司业务员,以采购为名,骗取红旗服装厂厂长的信任,签订了一份虚假经济合同。徐某将骗取的服装转卖,所得被其全部挥霍,据查该批服装价值7万多元。徐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投机倒把罪
B.诈骗罪
C.合同诈骗罪
D.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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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选项C正确。选项C与选项C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应适用合同诈骗罪的规定。
54、单项选择题 甲指使15周岁的乙盗窃轿车,乙将盗得的轿车交给甲,甲销赃得款10万元。在本案中()
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是教唆犯,且属于主犯
C.乙是实行犯,是从犯
D.甲是实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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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乙未满16周岁,不具备实施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只能是甲的犯罪工具。甲是间接正犯,利用未成年人作为工具实施盗窃罪,属于实行犯。
55、多项选择题 关于此罪与彼罪的区分,错误的说法是()
A.甲使用暴力绑架乙之后,直接向乙索要财物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B.张三开办了一个砖瓦厂,其夜间也将工人长时间关闭在车间内强迫其劳动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C.李四因受刑讯逼供无法忍受痛苦而跳楼自杀的,逼供者构成故意伤害罪
D.丈夫与妻子吵架,在其极端愤怒时,剥光妻子的上衣,使其当众出丑的,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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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6、单项选择题 章某是某建筑公司经理,其所在公司为某税务局修建办公楼,由于税务局负责人更替等原因,办公楼交付使用后,长达两年要不回建筑施工款。遂向该地财政局部门负责人李某送礼10万元,请求帮助协调解决,李某答应帮着协调解决,李某未来得及跟地税局协调解决,地税局就向章某公司支付了建筑款。问章某、李某行为性质()
A.李某构成受贿罪,章某不构成犯罪
B.李某、章某均不构成犯罪
C.李某构成受贿罪,章某构成单位行贿罪
D.李某构成受贿罪,章某构成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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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章某为单位利益而向他人送礼10万元并非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是为了要回公司的合法劳动所得。李某虽然是财务局负责人,但是其利用自己职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取他人贿赂,并允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57、多项选择题 施某欠下徐某赌债10万元,徐某多次讨要,均被施某以手头没钱为由拒绝。于是徐某以看电影为幼儿将施某在上幼儿园的6岁的独生子小刘骗至家中,以此要挟施某偿还赌债。不料施某对此既不报案也不还钱,摆出无赖嘴脸,说自己正愁没钱养孩子,徐某把他卖了最好。徐某一怒之下将孩子带到外地以1万元的价格卖掉。则对徐某的行为理解正确的是
A、已构成绑架罪
B、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C、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D、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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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要正确解答本题,必须对如何计算刑法中的一罪与数罪有正确的认识。前后相继的犯罪,凡是另起犯意的,除非刑法特别规定后罪应被前罪包容、吸收,否则一般都定两个罪。在本案中,徐某为了索还赌债,将小刘骗至家中,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后来因为施某仍然不肯偿还赌债,徐某一怒之下将小刘卖掉,这时徐某产生的是一个新的犯罪念头。因此应当数罪并罚。《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因此本案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儿童罪对徐某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58、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况构成共同犯罪?
A、甲教唆13岁的乙盗窃,盗窃来的财物二人平分
B、甲教唆乙去杀害丙,乙却强奸了丙
C、甲教乙一种诈骗的方法,说“屡骗屡中”,乙用该方法,果然骗得不少钱
D、甲教唆乙去放火烧毁一幢房子,乙正欲点火时主人来了,乙迅速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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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要求犯罪人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否则就不成立共同犯罪。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就教唆对象而言,必须是教唆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刑法理论上的“间接正犯”,这些被教唆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间不发生共犯关系,教唆犯应对其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实施的犯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2)就客观方面而言,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教唆行为。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在教唆犯只有一人的情况下,则无共同犯罪可言,该教唆犯就是单独教唆犯。
(3)就主观方面而言,必须有教唆故意。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因此,如本题A选项中的情形,甲和乙就不成立共同犯罪。本题B选项中,甲是教唆犯,但乙并没有犯甲教唆之罪,故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B选项不符合题意。
《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C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而不是教唆罪,甲和乙不成立共同犯罪。
D选项中的情形虽然是犯罪未遂,但甲和乙仍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本题的答案是D。
59、多项选择题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负刑事责任
B、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单位的个人私分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C、单位犯罪一律适用双罚制
D、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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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可以成立单位犯罪。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单位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B选项也是正确的。上述解释的第1条规定,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中写明,符合我国法人资格条件的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我国《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单位犯罪要求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故D选项是不正确的。《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有少量条文对单位犯罪只规定了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单位不适用刑罚,如《刑法》第161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此,C选项不正确。故本题答案是AB。
60、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
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
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
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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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者物属于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表现,承载着社会利益关系。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只有部分犯罪有犯罪对象。
61、单项选择题 交通肇事并具有下列哪种情形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A.致3人死亡,负事故次要责任的
B.致2人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C.致1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D.造成财产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2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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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条件是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重大事故指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的情况。选项C正确。
62、多项选择题 吴某因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4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下列哪些做法不能适用于吴某()
A.假释
B.减刑
C.缓刑
D.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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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累犯的法律后果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应当从重处罚。
63、单项选择题 某甲自1997年6月到1997年12月连续盗窃东河村、西河村村民财物共计2万元,对于某甲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适用1997年刑法
B、1997年6月到9月30日的适用1979年刑法,1997年10月1日之后的适用1997年刑法
C、适用1979年刑法
D、以上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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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边疆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1998)规定,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连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连续犯罪,或者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同种类数罪,其中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均没有变化的。
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已经变化的,也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但是修订刑法比原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和情节较为严格,或者法定刑较重的,在提起公诉时应当提出酌情从轻处理意见。根据这一司法解释,A项正确。
64、单项选择题 下列犯罪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
A.非法拘禁罪
B.诽谤罪
C.拐骗儿童罪
D.强迫职工劳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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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
65、单项选择题 假定甲和丁因为工作上的原因素来积怨很深,便产生了除掉丁的念头,虽然知道戊正跟丁一块跑车,仍将丁的车的刹车装置弄坏,导致丁在开车时因刹不住车而掉下山崖,车毁人亡,戊也因此丧命,则甲对丁死亡的心理态度是(),对戊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B.间接故意直接故意
C.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
D.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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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甲对丁是积极追求丁的死亡,因此是直接故意;对戊的死亡采取的是一种放任的态度,既不积极追求,,也不设法避免,所以属间接故意。
66、单项选择题 假定甲准备对富人丙家实施盗窃,多次到丙家门外进行观察,打探丙家人的行踪、活动规律,有一次甲正在观望时因形迹可疑被丙发现而被告发,则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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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因甲尚未着手实犯罪,所以应属于犯罪预备。
67、多项选择题 下列不构成犯罪的是()
A.甲司机开车时,突然心脏病发作,方向盘失去控制,车子冲到路边,撞死一路人
B.乙女欲杀死丈夫,于是找到一张丈夫的照片,在照片的背面写上生辰八字,然后将其烧毁,欲借助神力将丈夫杀死
C.丙在16周岁生日那天偷了价值2万元的钻戒送给女朋友
D.警察丁与一朋友开玩笑,拿起枪瞄准他的朋友,不料枪里真的有子弹,结果丁的朋友被当场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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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8、不定项选择
甲某和乙某打架,甲某对乙某怀恨在心,决定绑架乙某的小孩(7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甲某隐藏在乙某的家门口,看到乙某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乙某,乙某冲了出来,和甲某厮打起来,甲某把乙某推倒在地,不巧乙某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甲某吓跑了。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甲某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
假如甲某不仅主动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而且还向公安机关揭发了其邻居牛某兄弟二人盗窃、抢劫犯罪团伙的情节和牛某兄弟经常居住的隐藏地点。经查证属实,牛某兄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8年。则甲某()
A.成立自首和一般立功
B.成立自首和重大立功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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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检举揭发犯罪事实,如果被检举揭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就属于重大立功。所以,甲某的立功属于重大立功。
69、单项选择题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第191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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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191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属于洗钱罪的对象,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所得当然主要是通过侵犯财产犯罪、非法经营犯罪等所得,即只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所得,就可以成为洗钱罪的对象,故A项正确。
无论是毒品犯罪,还是贪污犯罪,都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同一构成要件内的认识错误、具体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故B项正确。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刑法》第191条洗钱罪、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49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认定。其实即使没有这一司法解释,我们也可基于刑法常理与司法常识得出此结论,故C项正确。
该司法解释第4条第3款规定: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第349条规定的犯罪的认定。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其犯罪事实还是贷款诈骗,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即便该行为以其他罪名(合同诈骗罪)认定,故D项错误。
70、单项选择题 在某刑事诉讼中,证人张甲为被告人张乙的哥哥,为了帮张乙洗脱罪名,张甲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了虚假的证明、同时张甲还帮助张乙一起毁灭了作案工具铁榔头一把、则对张甲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以伪证罪定罪处罚
B、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定罪处罚
C、以妨害作证罪定罪处罚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伪证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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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张甲作为案件的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了虚假的证明,符合了伪证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构成伪证罪。
同时张甲还帮助张乙一起毁灭了作案工具铁榔头一把,是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的行为,因此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因此应当对张甲以伪证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正确答案为D。
71、单项选择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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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25条明确规定,共同过失不属于共同犯罪。A项中应单独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项中的甲属于事前无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刑法》第198条明确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不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故C选项正确。
D选项中的甲也是一种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构成渎职罪中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刑法》第417条)。
72、单项选择题 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犯罪构成属于
A.基本的犯罪构成
B.修正的犯罪构成
C.派生的犯罪构成
D.减轻的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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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未完成形态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对应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根据犯罪构成形态方面的特点,犯罪构成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既遂犯(完成形态)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未完成形态与共同犯罪。
73、多项选择题 甲参加恐怖组织“天龙会”,实施烧杀抢掠,获得巨额赃物赃款。乙不是“天龙会”成员,事后得知甲手中有巨额赃款,于是协助甲将赃款汇往境外的帐户中。对于甲乙的刑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B、甲构成洗钱罪
C、乙构成洗钱罪
D、乙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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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甲的行为很明显是参加恐怖组织的行为,刑法第120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这是一个选择性罪名,所以只要有组织行为、领导行为或参加行为三 者之一的,就构成本罪。A应选。恐怖活动犯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依照通说,上游犯罪本犯不能构成洗钱罪,故B项不能选。
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 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 质,有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或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 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所以C项应选。刑法第191条和刑法第312条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优先适用特别法。D项不能选。
74、单项选择题 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为了骗取出口退税,对某批产品采用虚报出口和伪造出口退税单证的方法,骗取出口退税款20万元(已知该批产品已交纳税款21万元),则对该外贸进出口公司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B、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C、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和偷税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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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这个知识点连续几年反复多次考查。行为人纳税后再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根据其骗取的数额来定罪处罚。如果骗取的税款没有超过其原先已经缴纳的税款的,应当按照偷税罪来定罪处罚。如果骗取的税款已经超过了已经缴纳的税款的,对超过部分定骗取出口退税罪;对骗取的相当于缴纳的税款部分顶偷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偷税是应当交纳税款而不缴纳,因此缴纳后又将其骗回的,可以视为根本就没有缴纳,定偷税罪。而超出部分是行为人不仅不缴纳,还骗取国家的税款,因此要定骗取出口退税罪。这也是为什么偷税罪的法定刑要比出口退税罪轻的原因。
本题中,该外贸进出口公司原先缴纳的税款是21万元,而它骗取的税金为20万元,还没有超过其原先缴纳的部分,因此是缴纳后又骗回来,应当以偷税罪一罪定罪处罚,正确答案为B。
75、单项选择题 17岁的方某与16岁的吴某都是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有一天方某掏出一把枪对吴某说,这是自己在其叔叔那儿偷来的。因为平时方某爱开玩笑,吴某认为这一回方某又在跟自己开玩笑,说:“这是玩具手枪吧。”于是二人争执开来。后来吴某对方某说:“有本事你朝我脑袋上开一枪啊。”于是方某为吓唬吴某,真的朝其开了一枪,没料到枪里竟有子弹,吴某当场死亡。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方某的主观心态是间接故意
B、方某的主观心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C、方某的主观心态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这是意外事件,方某不存在任何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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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犯罪主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犯罪心理态度的基本内容是故意与过失,此外还有犯罪目的与动机。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把犯罪过失分为以下两种类型: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本题中,方某应当预见枪里可能有子弹,有可能造成他人死亡,却没有预见。对吴某的死亡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因此,本题答案是C。
76、单项选择题 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5岁青工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赵某。2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A.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罗某构成盗窃罪
B.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
C.赵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和销售赃物罪,罗构成盗窃罪
D.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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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赵某明知罗某以盗窃所得财物出售,仍答应收购,赵罗二人在罗某盗窃之前已经形成共同的犯罪意识,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共同犯罪。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前提是赵某在罗某犯罪前不知道其犯罪意图。选项A、C可排除。
由题干可知,罗某犯罪时为15岁,其所犯盗窃罪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14-16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此对罗某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D为正确答案。
77、单项选择题 张某乘坐我国船舶,经过新加坡时与领座一乘客发生口角,争执中张某掏出一三角刮刀,猛地向该乘客刺去,遂将邻座刺死,张某的行为()。
A.适用新加坡刑法
B.适用中国刑法
C.可适用中国刑法,也可适用新加坡刑法
D.适用第三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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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张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的船舶上,应适用中国法律。
78、单项选择题 甲是广西农村某村民组组长,其弟30多岁尚未成家,甲想方设法,最后花上8千元从人贩子手可买来一个21岁的四川姑娘作弟媳,3个月后,当地的公安机关前来解救四川姑娘,甲带领20多个村民,手持锄头、铁棍等物堵住警察,将警车掀翻在地,其中一名警察的衣服被撕破,甲的行为构成()
A、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罪
C、妨害公务罪
B、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罪
D、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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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9、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因为盗窃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但是拒不认罪,由于监狱机关向法院传达了监狱人满为患的意见,法院于是判处张某2年缓刑
B、缓刑考验期限是1到5年
C、石某1989年5月5日出生,2007年5月5日某法院判处其抢夺罪成立,由于石某父母具备对石某较好的监护教养条件,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刑法,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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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所以拒不认罪的张某不能适用缓刑。A错。
刑法第73条第1款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所以B错,因为它没有考虑到拘役的情况。
刑法第77条第2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注意这里若是违反刑法,则是应当依照刑法第77条第1款,应当实行(加上新罪或漏罪的)并罚,而不只是执行原判刑罚的问题。所以D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故石某属于未成年罪犯,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6条,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
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一)初次犯罪;(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故C项是正确的。本题选ABD。
80、单项选择题 甲某见路边新架设的电力线路还不带电,私自割下200余米,价值1万余元。经查,该部分线路已经架设完毕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打算下个月通电。在审查中,甲某还交代,曾经在1998年4月盗割过一段国防通信线路,当时造成该线路通信中断3小时。在1998年8月曾经盗割过一段铁路专用电话线路,造成铁路调度工作中断,差点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甲某的行为构成()
A.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数罪并罚
B.盗窃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数罪并罚
C.盗窃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数罪并罚
D.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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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1、多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甲构成犯罪
B.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乙构成犯罪
C.丙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5万元。丙构成犯罪
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情况,使其如愿获得黄金地块。丁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与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丁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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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规定,A项中的甲为某国企总经之妻,C项中丙为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他们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受贿的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B项中的乙为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属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根据前述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岗在职为请托人谋利,双方约定,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即必须“事先约定”。
而D项中丁与该公司并未事先约定,是该公司为表示感谢他“自作主张”送给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故丁不构成犯罪。
82、多项选择题 下列不构成累犯的是
A、胡某2002年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又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B、廖某因资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后又犯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C、林某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于2007年又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D、石某1998年因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于2007年又犯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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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刑法》第65条规定了一般累犯,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66条规定了特别累犯,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据此,A选项和C选项中的行为都不构成累犯。
注意,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倏,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据此,B选项和D选项中的情形也不构成累犯。
注意,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属于渎职罪中的罪名,而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BCD。
83、单项选择题 有关假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假释一般有最低实际执行期限的限制,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报请监狱部门予以核准
B、假释仅适用于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能适用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情形
C、犯罪分子被宣告假释后,若原判决附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起算
D、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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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A选项不正确,应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不是监狱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因此,B选项不正确。《刑法》第58条第1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是从假释之日而不是从假释期满之日起算。
《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经过了假释考验期限后才发现新罪,也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故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本题答案是D。
84、单项选择题 甲欠乙10万元久不归还,乙反复催讨。某日,甲持凶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伤,迫乙交出10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伤害罪
B.抢劫罪
C.非法侵入住宅罪
D.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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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欠条作为债权凭证,是一种财产性利益。行为人用暴力手段抢回欠条、逼迫被害人填写虚假的收条,行为人的暴力行为消灭了债务,使自己的财产消极增加,既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其人身权,具有当场取财性,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甲行为成立抢劫罪,并且是入户抢劫,非法侵人住宅的行为被抢劫罪所吸收,不另外单独定罪。
85、单项选择题 成立犯罪不可缺少的要素是
A.犯罪行为
B.犯罪结果
C.犯罪目的
D.犯罪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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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无行为即无犯罪,犯罪的认定必须具备危害行为的认定。危害结果、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必备的要件。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一般只影响量刑。
86、单项选择题 吴某因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吴某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为多少年?
A.3年
B.8年
C.11年
D.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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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判决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而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题目中吴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为11年。
87、多项选择题 下述案例中,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A、甲借2万元给乙购买毒品, 91EXAm.org但事后乙始终不归还此款,甲以索取债务为目的绑架乙
B、张三为迫使法院修改对己不利的民事判决书而绑架法官作为人质
C、李四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
D、王五以出卖为目的绑架妇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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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8、单项选择题 史某是某市财政局副局长,为了帮助其儿子开办饭店的生意,史某挪用财政局公款2万元作为饭店的启动资金,2个月后饭店营利,史某收回2万元启动资金并使之归还财政局。紧接着,史某又挪用了一笔优抚款项6千元,用做个人使用。对于史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史某挪用款项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
B、史某挪用优抚款物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C、史某挪用2万元作为饭店启动资金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D、史某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但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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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史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很明显,其挪用2万元公款作为饭店资金的行为和挪用优抚款物的行为都是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只有C项正确。
这里要注意,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在于目的和用途不同。挪用公款罪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为目的,即挪作私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将特定款物挪作他用。本题史某的行为是将优抚款项挪作私用,没有侵犯国家对特定款物专款专用、专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而构成挪用公款罪,而且要从重处罚。
89、单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刑法中的危害行为的是
A、曹某在日记中写道:“林××太坏了!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他的!”并在日记中摘抄了几种杀人的方法
B、上官某下班时遇到一疯子拿着刀向他乱砍,情急之下,上官某拿起路旁的一根木棍朝该疯子打去,将其打昏在地
C、朱某在酒店里当服务员时遇到一位客人对其调戏,难以摆脱,朱某借口说给其拿白酒去,遂将一瓶硫酸故意当白酒让该客人喝下,客人喝下后整个食道被烫伤
D、秦某梦游时将白某家的房子点燃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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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动。
首先,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或者动作,包括积极活动和消极活动。由于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是客观的、外在的现象,故思想被排除在危害行为之外。法律本身并不惩罚思想。
其次,危害行为是人的意识支配的产物,必须是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的行为。有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某种危害结果,但不是在自己心理支配下进行的,就只能属于无意识行为。无意识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意识的动作或言论。例如人在睡梦中或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候发生的举动;
2、人在身体受到外力强制下形成的动作;
3、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行为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最后,危害行为必须是客观上侵害或威胁了社会关系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为刑法所禁止,故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等行为被排除在危害行为之外。
A选项中的行为只是曹某思想的流露,并未付诸实际行动,因此不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B选项中上官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也被排除出危害行为的范围。
C选项中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行为,而不是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必须是要求情况具有紧迫性,C选项中的情形显然不具有紧迫性,因此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D选项中秦某在梦游中的行为属于无意识行为,不是刑法中的危害行为。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90、单项选择题 甲因为盗窃乙的自行车(价值460元)被抓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在被行政拘留期间,甲主动交代了盗窃丙的摩托车(价值2万元)的犯罪事实,该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对甲主动交代盗窃摩托车一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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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案中甲盗窃自行车的行为并构成犯罪,此时被行政拘留,其身份并非犯罪嫌疑人,故此其主动交待自己盗窃丙摩托车的行为属于行政拘留期间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罪行,应作为一般自首论处。
91、单项选择题 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
A.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
C.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
D.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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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选项B不正确。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因所致,选项B不正确。C选项的主观条件与题目不符,不正确。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因此,选项D不正确。
92、单项选择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而帮助犯可能是从犯,也可能是胁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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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在共犯理论中,共犯人分为两大类:正犯和共犯(狭义上的)。正犯即实行犯,共犯是对于正犯而言的,包括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是从犯罪分工的角度对共同犯罪人的理论分类,而从作用大小的角度则有主犯、从犯和胁从犯的分类。教唆犯、帮助犯均属于狭义的共犯,基于犯罪分工同一分类准则的排他性,在一起共犯中,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也不可能是帮助犯。所以说“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是片面的,故B项说法错误。
共犯中,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犯罪行为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则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故A项中只成立强奸罪的教唆犯且属于未遂,其对抢夺罪不负刑事责任。
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一般以总则教唆犯理论处理。但是刑法分则对某些特定教唆行为有特殊规定的,分则特殊规定优先适用,如《刑法》第353条第1款规定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即对于.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成立教唆他人吸毒与即单独成立犯罪,而不再成立教唆犯,故C项说法错误。
至于D项,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在共犯中常常是犯罪的起因,可谓主谋,原则上应认为是主犯。帮助犯一般所起的作用都是辅助,一般作为从犯或胁从犯对待。
93、单项选择题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欺诈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B.乙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给某企业,从中赚取巨额利益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C.丙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
D.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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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A项中,没有证据说明甲的行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故应成立骗取贷款罪而非贷款诈骗罪;
B项中,乙的行为应成立高利转贷罪而非贷款诈骗罪;
C项的行为虽然属于贷款诈骗性质,但主体是公司而非个人,故丙公司的此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而非贷款诈骗罪;
D项中丁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由此可以推知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成立贷款诈骗罪。
94、单项选择题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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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构成没有数量限制,但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有数量的要求,这是《刑法》第348条的明确要求,故A项错误。
包括非法持有毒品罪在内的持有型犯罪,其“持有”应作广义理解,并不要求行为人直接持有,即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如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毒品委托给朋友乙保管时,乙为直接持有,甲为间接持有,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该毒品罪,故B项正确。
持有是一种非法的行为状态,只要行为人明知持有的是毒品、假币等违禁品即可,至于该毒品等违禁品所有者是谁等信息,并非本罪的主观认识内容,故C项错误。
前面已经阐述了非法持有毒品罪与其他毒品犯罪的关系以及作为一兜底性的罪名的立法宗旨,如果能查明是因贩卖而持有的,则持有本身无需定罪,对行为人以贩卖毒品罪论处即可,故D项错误。
95、单项选择题 出租车司机王某于晚间,载一小姐蔡某回家。途中,王某起了歹念,便把车停在一偏僻处,在车内用暴力强奸蔡某,蔡奋力反抗,脸朝下趴在车坐下,王某兽欲大发,竟奸入蔡某肛门并射精。在反抗中,蔡将王的脸抓破。王某认为这是给他犯罪留下罪证,唯恐罪行暴露,即决定杀人灭口。王某揪住蔡某头发,将蔡的头部猛撞车壁数下后,蔡某昏死过去。王某以为蔡某已经死亡,遂将蔡某弃于野外逃逸。蔡某后被人发现,送往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关于王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强奸罪(既遂),对蔡某的死亡,王某主观上属于行为性质认识错误,按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应数罪并罚
B.构成强奸罪(未遂),对蔡某的死亡,王某主观上属于行为性质认识错误,按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应数罪并罚
C.构成强奸罪(既遂),对蔡某的死亡,王某主观上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按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应数罪并罚
D.构成强奸罪(未遂),对蔡某的死亡,王某主观上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按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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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王某欲强迫蔡某发生性关系,但由于蔡某的反抗使得王某未能得逞,故王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罪未遂。王某后欲杀害蔡某将蔡某撞晕,认为蔡某已经死亡,属于对自身行为后果的认识错误,选项D正确。
96、单项选择题 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下列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
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
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0万元的
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
D.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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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对绑架罪适用死刑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导致被害人即人质死亡--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若并没有导致人质死亡的,对该绑架罪不能适用死刑(包括死缓),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本题四个选项行为中:B项即杀死人质后隐瞒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的;对此种情形一仍认定为绑架罪,即其所有的行为手段都是为勒索财物(赎金)而实施的,判处死刑。
C项即丙绑架人质后杀人灭口的,仍构成绑架罪。因其发生在绑架过程中,即从扣押人质开始到释放人质结束,故仍应当处以死刑。
D项即丁控制人质时因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属于绑架致人死亡,应以绑架罪中的死刑来量刑论处。而A项即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因并未致被害人死亡,故该架罪不应判处死刑。
97、单项选择题 甲报复杀害其仇人乙,在农贸市场将自制的爆炸装置点燃后掷向乙,致乙重伤,并造成三名菜农轻伤。对甲的行为应定为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C.故意伤害罪
D.爆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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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故意杀人、伤害行为也可以以爆炸的方式实施,如何区分以爆炸的方式杀人、伤害行为是构成爆炸罪还是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区分的关键在于采用爆炸方式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是针对特定的犯罪对象实施的,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人,而爆炸罪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在区分两者的界限时,必须考察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如果一个以爆炸方式杀人的行为危及到公共安全,则构成爆炸罪,而不再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98、单项选择题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
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
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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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A项中存在对象认识错误的问题: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行为,虽然走私的对象实际上是淫秽秽光盘,但淫秽光盘也具有普通货物、物品的属性,故可以认定为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故A项正确。
2006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走私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1条第1款规定,以走私弹药罪定罪处罚。
将弹头、弹壳解释为弹药,理论上属于扩大解释而非类推解释,故B项错误。行为人走私武器、弹药进境后,又非法出售的,应另成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因此时侵害的法益不仅包括海关监管制度还包括公共安全,故C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D项中的行为应以走私武器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故D项错误。
99、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经济犯罪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甲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应以购买假币罪、使用假币罪并罚
B.乙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应从一重罪处断
C.丙实施抗税行为导致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死亡,应构成故意伤害罪
D.丁与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的,以抗税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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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0、单项选择题 甲邀请几个好友到他家看黄碟,朋友临走时,经几人要求,甲为他们各自刻录了一张黄色光盘。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
B、甲构成复制淫秽物品罪
C、甲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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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体现。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刑法》对犯罪的界定,注意最后的“但书”,这是对犯罪的“定量”要求。甲的行为显然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
《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和复制淫秽物品罪这三个罪定罪上都有“量”的要求,司法解释对此有详细规定,甲的这种情况尚构不成犯罪。因此,本题应选D。
101、单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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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因逃逸致人死亡”即《刑法》第13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称之为“消极逃逸”,从而区别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的“积极逃逸”。
根据该司法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在出现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逃离现场、一走了之,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可见,其存在三个特征:
(l)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此A项错误;
(2)肇事之际被害人并未当即死亡,是在逃逸过程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即逃逸和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故此B项错误;
(3)行为人肇事后对被害人的死亡而言是不作为,否则就是积极逃逸的问题了,故此D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C项。
102、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种情况应当成立数罪()
A.甲窃得一钱包,内有一张活期存折,甲冒充存折上的储户去银行取款
B.组织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
C.走私毒品过程中暴力抗拒检查
D.挪用公款用于走私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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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3、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走私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是哪几种()
A、武装掩护走私的,构成武装掩护走私罪
B、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断
C、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纳税额5万元以下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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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4、不定项选择
甲欲强奸在偏僻的小路上行走的乙(女,28岁),上前抓住乙的手不放,乙为摆脱犯罪人的纠缠,只好编造事实说自己“有性病”。甲于是只好说“那就算了,我害怕传染”。但甲并未独自离去,仍然尾随在乙身后,突生抢劫财物的歹念而对乙实施暴力,但是乙强烈反抗。甲无奈只得请求站在不远处的丙(12岁)帮忙按住乙的脚,然后自己将乙打成重伤。此时,甲的好朋友丁路过现场,明知甲要抢劫乙的财物,而与甲一起将乙的钱包拿走。二人分赃不久,丁待甲离开后,自己回到刚才的犯罪现场,见被害人因为受惊吓、伤害等原因,还躺在地上不能动弹,就心生怜悯之情,将被害人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3个月后,身体恢复正常。
关于丁抢劫乙财物这一行为的判断,错误的是()
A.丁是抢劫罪的帮助犯
B.丁是抢劫罪的共同实行犯
C.丁应当对乙重伤的结果负责
D.丁构成抢劫罪既遂,但不应当对重伤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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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5、多项选择题 甲、乙共谋次日对丙实施抢劫。次日由于甲的妻子的坚决阻拦,甲没有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抢劫了丙价值5万元的财物。关于本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乙不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C、甲成立抢劫罪预备,乙成立抢劫罪既遂
D、甲、乙都属于抢劫罪既遂,都应对被害人5万元的财产损失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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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6、多项选择题 甲自己有一辆人力三轮车,经常帮人搬运东西。每次见到雇主的东西是值钱的,就想方设法想占为己有。一次,甲帮乙搬运一台电冰箱,路过一家药店时,甲故意说自己中暑了,请求乙帮忙进去买药。趁乙进药店买药的机会,甲蹬着车快速逃离,几天后将冰箱卖掉。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几项?
A、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D、甲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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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可见,侵占罪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行为人是以合法方式持有他人财物后才非法将该财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侵占行为的发生是建立在合法持有他人财物的基础上的。这不同于盗窃罪和诈骗罪。
本案中,甲受雇于乙,有义务将电冰箱完好无损地送至目的地,而在运送的过程中,甲负有妥善保管电冰箱的义务。因此,甲依运送电冰箱的委托关系而合法占有乙的电冰箱,并且非法占为己有,符合侵占罪的构成特征。本题的干扰信息是甲故意将乙骗离现场,是否因此构成诈骗罪呢?答案是否定的。
诈骗罪是骗取他人主动交付财物,而本案中甲并非骗乙交付财产的所有权。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甲显然不符合这个主体要件。因此,甲构成侵占罪,而不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或职务侵占罪,A、C、D三项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是ACD。
107、单项选择题 陈美丽与张兰英两家东西相邻,2003年7月中旬,两人因琐事多次发生口角并相互谩骂,陈美丽遂怀恨在心,决意报复。2003月20日晚10时许,陈美丽从药店买来一支注射器,再从家中的甲胺磷农药瓶中抽取了一筒甲胺磷农药后,偷偷到张兰英家门前黄瓜棚处,将农药打入瓜藤上所结的黄瓜中。次日晚,张兰英食用了被注射有甲胺磷农药的黄瓜后,出现上吐下泻等中毒症状,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医院对此诊断不当,而仅以糖尿病和高血压进行救治,张兰英因抢救无效于次日早晨死亡。对陈美丽的行为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A.陈美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B.陈美丽构成故意杀人罪
C.陈美丽的行为与张兰英的死亡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D.陈美丽的行为与张兰英的死亡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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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投放危险物质罪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主体。陈某投放毒品于张某家的瓜棚,针对的仅为张某一人,因此A不符合,排除;由题干陈某“决意报复”,无法推断陈某的意图是危及张某的生命,故B项不选;张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医院的误诊,陈某与其死亡的关系是间接的因果关系,故排除D,C为正确答案。
108、单项选择题 商某为国家射击队运动员,依法配置有枪支。一日,成某找到商某,向商某租用枪支作打野猪之用,并许诺租用一天给商某租金两百。商某犹豫半晌,答应了成某的提议。成某前后租用商某的枪支合计5天时间。则下列关于两者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商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B、商某和成某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
C、商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D、商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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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本案中商某作为国家射击队的运动员,依法配置有枪支,他的身份并非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只要有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不要求其行为产生危害结果,即构成犯罪;而依法配制枪支的其他人员,如果非法出租、出借枪支,只有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商某出借枪支给成某打野猪,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商某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但不构成犯罪。
而成某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综合以上的分析可以刊出正确的答案为A。
109、单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A.甲持匕首在张三每天下夜班经过的路口守候,准备杀死张三,但张三当夜没有出现在这一地点
B.乙携带匕首乘坐出租车,准备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抢劫,因行迹可疑,出租车司机将车开进了派出所将其抓获
C.丙非法购进两支手枪还未来得及出卖即被抓获
D.丁为抢劫李四钱财,假装劝酒将李四灌醉,没来得及取走李四财物,因被李四的妻子发现而慌忙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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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A项属于犯罪预备;B项属于犯罪预备;C项属于犯罪既遂。
110、多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累犯的有()
A.甲犯1991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8年被假释,1999年犯强奸罪,应处8年有期徒刑
B.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9年刑满释放,2003年因交通肇事应判处有期徒刑1年
C.丙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1999年7月刑满释放,又于2002年5月犯抢劫罪,并将被害人打成重伤
D.丁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第4年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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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1、单项选择题 辛某与谢某素有仇怨,一日,谢某拦住辛某,百般辱骂,辛某挥舞拳头作势欲 打谢某,谢某逃跑,辛某紧迫不舍,谢某从屠户刘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辛某不敢再追,谢某用言辞激辛某,辛某又追。待辛某追近时,谢某用杀猪刀捅了辛某一刀,导致辛某心脏破裂而死,谢某的行为属()。
A.故意杀人
B.防卫过当
C.正当防卫
D.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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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题目中辛某蓄意激怒谢某,使谢某向自己攻击,再刺伤谢某。
辛某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其并非为了保护自身正当利益,因而不属于正当防卫,进而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选项B、C不正确。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必要条件是必须处于危急条件下不得以而采取行动。而题目中辛某持刀,谢某并不必然对辛某造成危险。且辛某有意激怒谢某,其保护的也不是合法利益。选项D不正确。
112、不定项选择 假设甲是建筑工地的民工,在工地窃取雷管43支,后携带这些雷管在火车站准备乘坐火车回家时,因神情慌张而被巡逻民警盘查,甲主动交代了盗窃雷管的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成立自首
B.甲构成盗窃爆炸物罪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属于牵连犯
C.甲构成盗窃罪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属于牵连犯
D.对甲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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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甲构成盗窃爆炸物罪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属于犯有“数罪”,但因为是牵连犯,所以按照一罪处罚。
113、不定项选择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某欲害死刚出生的女儿,偷偷将喂养女儿的奶粉中加入毒药,并告诉其妻子乙某要及时喂女儿奶粉,乙某不知甲某在奶粉中投毒,喂奶粉时发现女婴不吃,还强行让女儿多吃几口,后女儿被毒死。甲某和乙某构成共同犯罪
B.甲某将仇人丁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对乙某谎称是毒品,托其运至×市,并声称事成后必有重酬。乙某按吩咐打出租车将该塑料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C.甲发现某商店失火后,立即到商店进行抢劫,到时发现乙也在失火地点窃取商品,两人没有说话,各自窃取完商品后,各自离开。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甲某邀另外二人将仇人李某强行带到田间,共同殴打李某,致其昏迷。之后,甲某提出剥光李某衣服,其他二人未表示反对。看着甲某将李某衣服扒得只剩下衬衣,然后一同离去。当时气温为零下3度,李某被冻死。甲某和另外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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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D中甲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某的行为不属于过限行为,因此另二人也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的罪责。
114、单项选择题 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
B.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C.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D.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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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303条第1款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本题中,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故符合本条规定的“以赌博为业”,从而构成赌博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的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的原则上除外)。
因此,甲抢劫赌徒乙的赌资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甲抢劫财物得手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又将其杀死,可谓另起犯意,又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对甲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115、多项选择题 以下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有()
A.甲给同村某村民写了匿名信:“给小弟帮个忙,借3000元,请务必在某年某月某日放在某某地。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小弟帮忙,尽管开口,例如,报复仇人等,收到钱后一定办到。”后者收到后因害怕而报警,甲在去取钱时被设伏的民警当场抓获
B.乙与其同伙四人在某餐馆吃饭时,把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碴子放在菜中,然后凶神恶煞地告诉服务员,被玻璃碴子划伤了嘴,要求赔偿1000元,并说不赔钱有你们好看的,餐馆老板害怕,就给了他们1000元了事
C.丙与其朋友得知同厂职工张某通过赌博赢了一些钱,就找人把张某从家中叫出,要借点钱花,张某说没钱,丙打了张某一拳,其朋友踢了张某一脚,让张某去借,张某被逼无奈,去邻居家借了1000元给他们
D.丁与其两个同伙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小区的棋牌室内“抓赌”,以报警法办为要挟,没收了正在搓麻赌博的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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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A项中,甲的行为虽然不合法,但其写的信并不构成威胁或者要挟,因而,甲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116、单项选择题 某国驻华使馆一等秘书某甲,参与了我国国内某犯罪集团的绑架、抢劫犯罪,对某甲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解决()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某甲的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其本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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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某甲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根据刑法第11条规定,此类人员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17、单项选择题 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2万元价格卖给他人。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
A.法律认识错误
B.对象认识错误
C.客体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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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法中的错误可以分为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所谓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以及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处罚所产生的错误理解。甲误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法律上的犯罪行为,但不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
118、多项选择题 甲因与其所在工厂的老板娘发生争吵,决定寻找机会报复。一天,甲将车间里几台机器的螺丝拧掉带回家去,致使设备无法运转,造成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甲怕自己受追究,提出乙经常在车间徘徊,且有机会作案。但甲说这些话时始终不敢正视公安人员。公安人员遂觉得甲有重大嫌疑,将甲带回查明情况后,甲的罪行败露。甲的行为不应定性为()
A、诽谤罪
B、诬告陷害罪
C、盗窃罪
D、破坏生产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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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刑法》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本案中,甲有使乙受刑事追究的意图,但情节并不严重,公安机关人员及时发现情况,乙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甲并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甲出于报复以盗窃的手段破坏生产经营,依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应该按照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定罪处罚,而不应按其他罪来处罚。因此,本题答案是ABC。
119、单项选择题 下列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可以由外国人单独实施的是()
A.背叛国家罪
B.投敌叛变罪
C.叛逃罪
D.间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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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20、单项选择题 张某(女)为某医学院四年级的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受朋友之托,为楚某(女)作节育复还手术。因缺少临床经验,对突然发生的大出血束手无策,致使楚某因失血过多死亡。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医疗责任事故罪
B.非法行医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非法施行生育堕胎手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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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非法行医罪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方面必须造成多人或多次轻伤害,或经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而继续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病情加重或轻伤的,知选项B不正确。
选项A的犯罪主体是具有医生执行资格的人,因此不正确。过失犯罪的主观要件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本题中张某由于缺少经验导致严重后果不同于一般的过失犯罪。选项C不正确。
非法施行节育手术罪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情况。选项D正确。
121、多项选择题 犯罪目的在定罪中的作用有()
A.决定某些犯罪的成立
B.决定故意犯罪的既遂
C.决定某些犯罪的性质
D.决定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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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实现某种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在有些犯罪中,刑法规定必须具有某种目的,否则不构成犯罪或者不构成某种犯罪。因此,犯罪目的具有决定某些犯罪成立与否的作用,故A选项是正确的。
犯罪既遂与否取决现,因此,B选项不是正确选项。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具有某种特定目的,能够决定某些犯罪的性质,如如果以牟利为目的而出版淫秽物品的,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而如果以传播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因此,C选项是正确选项。犯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取决于是否具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目的不能起到是否成立共同犯罪的作用。故D选项也不是正确选项。
122、单项选择题 国家工作人员甲具备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某单位经理请求甲为其单位提供该专业领域的咨询服务,并给予甲一张价值2万元的购物卡,作为报酬。甲利用业务时间,在本职工作之外为该单位提供了咨询服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
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
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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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国家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以外,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利用业务时间为他人提供劳动,获得报酬的,不能成立受贿罪。
123、单项选择题 假设甲等5人以抓卖淫嫖娼为名强行从一私人小旅馆抓了4名旅客,然后将四人押到一废弃的小庙内。随后甲等5人对四人进行殴打,逼迫他们承认自己是嫖客。四人无奈只好承认自己是嫖客,接着甲某等人即要求四人与家属联系交纳赎金,才能将他们放走。旅客乙与家人联系,由家人帮忙凑好5000元赎金,马上送来。当甲某等人收取乙的朋友送来的赎金,欲将乙放走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甲某等人()
A.构成绑架罪
B.构成抢劫罪
C.构成敲诈勒索罪
D.构成绑架罪和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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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控制被害人的人身。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甲某等人的行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绑架罪。
124、不定项选择 假定甲、乙、丙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三人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事集资诈骗行为,所得数额较大,并由甲、乙、丙三人平分,则对于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集资诈骗罪
B.成立单位犯罪
C.不成立单位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D.按照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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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参见《刑法》第19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刑法》第31条。
125、单项选择题 若石某被抓获后在被刑事拘留期间伙同犯罪嫌疑人施某逃跑,逃跑过程中打伤了监管人员(致其重伤),但最终未逃跑成功。二人构成
A、破坏监管秩序罪
B、暴动越狱罪
C、脱逃罪
D、脱逃罪和故意伤害罪从一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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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316条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317条第2款规定,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脱逃的方法很多,有秘密逃跑的,有公开逃跑的,有使用暴力逃跑的,有未使用暴力逃跑的,等等。该罪的犯罪结果是破坏监管秩序。
注意,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逃跑行为就可以构成本罪。在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脱逃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应按处理牵连犯原则,从一重罪处罚,不定为数罪。因此,本题应选D。
126、不定项选择 假定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3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王某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构成累犯
B.王某不构成累犯
C.对于王某可以适用减刑制度
D.对于王某可以适用缓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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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王某属于在缓刑考验期满内再犯新罪,而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属于数罪并罚,所以不成立累犯,故累犯的法律后果不及于王某。
127、单项选择题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A.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
B.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C.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
D.不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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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关于共同犯罪形式方面的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与普通公民相勾结,由普通公民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为行贿人谋取利益,虽然普通公民本身不能单独构成受贿罪,但其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使 自己的行为成为受贿罪的一个组织部分,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受贿的共同故意,能成立共同犯罪,故D选项不正确。
受贿罪是一个人可以实施的犯罪,法律没有规定受 贿罪的实施必须二人以上,因此,不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故A选项错误。题干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与普通公民之间没有形成犯罪集团,故C选项也不正确。
受贿罪是 一人可以实施的犯罪,而在该案中由二人以上实施,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故B选项是正确选项。
128、单项选择题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养人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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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涉及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等问题。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必须是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该“不法侵害”应具备人为性、广泛性、现实性(客观性)等特征,即其不限于故意不法侵害,对于过失不法侵害,符其他条件的,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故D项说法错误。
不法侵害具有人为性,故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在饲主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主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这种侵害属于不法侵害。打死打伤该动物的,属于正当防卫。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因不具人为性而不属于这里的“不法侵害”,C项说法正确。
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所以选项A的情形,属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成立故意伤害罪,A项正确。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在财产性违法犯罪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故当然属于合法行为,B项说法正确。
129、多项选择题 甲无意中得知自己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朋友乙有向外国人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但并未与外国人勾结,其他具体情况甲一概不知,乙也不愿告诉甲。为了劝说乙放弃犯罪行为,甲查阅了大量的刑法资料,得知乙可能构成()
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B、背叛国家罪
C、间谍罪
D、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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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刑法》第398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乙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102条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题中明确交代乙并未与外国人勾结,因此,乙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背叛国家罪,B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110条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 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因此,乙的行为有可能构成间谍罪。
《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据此,乙的行为也有可能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CD。
130、多项选择题 王某不识字,在女儿家暂住,见女婿从床底下取出一瓶酒来喝,王某问该酒可以治疗什么病,女婿说“可以治腰痛”,王某喝后将药瓶放回原处。过了两天,王某的亲戚赵某来就热情招待,到房间从床底摸出一个瓶子(此药同药酒颜色一致,实为农药)。倒碗内端给赵某喝,赵喝后不久即中毒身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王某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C.王某的行为与赵某死亡间不存在刑法上因果关系
D.王某的行为与赵某死亡间存在刑法上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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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1、单项选择题 孙某纠集王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龙王”,要王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大龙会创收。”王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A.对其所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对其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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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本题中孙某等人组成的组织符合犯罪集团的构成要件,应定性为犯罪组织。
又依据刑法第26条第1款之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依题中孙某在组织中的作用,可认定其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主犯。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可知选项D正确。
132、多项选择题 以下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为某派出所的民警,在侦查一盗窃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是自己朋友的儿子,在去抓捕前,事先打电话告诉该朋友,让其儿子抓紧逃跑,致使该犯罪嫌疑人逃之天天。甲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B.乙为某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在审理一劳动仲裁案件时,收受他人贿赂,帮助他人伪造证据,作出有利于他人的仲裁裁决书。乙的行为构成枉法仲裁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C.丙为某刑警大队的民警,在侦查一刑事案件时,通过毁灭证据、妨害证人作证等手段,将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丙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丁为某法院的刑庭法官,某次在当地看守所执行提审任务时,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和疏于监管,致使一被告人在提审时逃跑。该被告人逃跑又实施了新的犯罪。丁的行为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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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甲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具有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却徇私情,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不构成徇私枉法罪。因而,A项中的说法是错误的。B项中,乙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构成枉法仲裁罪。与前面的受贿罪形成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处罚。选项中丙的行为构成伪证罪。
133、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是()
A.甲在实施抢劫之后,为了灭口,将被害人杀死
B.乙强奸某女,引起某女自杀
C.丙与丁通奸多年,某日,丙要丁杀死其夫,丁不同意。丙毒打丁,并砸毁其家中物品,扬言如果丁2日内不能杀死其夫,就要丁自杀,丁走投无路,自杀身亡
D.某男与某女相约自杀,欺骗某女先自杀后,该男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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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4、不定项选择
甲某和乙某打架,甲某对乙某怀恨在心,决定绑架乙某的小孩(7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甲某隐藏在乙某的家门口,看到乙某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乙某,乙某冲了出来,和甲某厮打起来,甲某把乙某推倒在地,不巧乙某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甲某吓跑了。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甲某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
假如甲某被送到公安机关后,在侦查人员的教育开导下,在问及其为何外出闯荡而有家不归时,其主动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交代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则()
A.成立自首
B.不成立自首,因为没有自动投案行为j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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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甲某主动如实交代的行为应当以自首论。行为人已经处于公检法机关的控制之下,也就不存在,也不需要自动投案。由于甲某不属于犯罪行为较轻的情形,所以对其的处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的。
135、多项选择题 国有公司财务人员甲于2007年6月挪用单位救灾款100万元,共自己购买股票,后股价大跌,甲无力归还该款项。2008年1月,甲挪用单位办公经费70万元为自己购买商品房。两周后,甲采取销毁账目的手段,使挪用的办公经费70万元中的50万元难以在单位财务账上反映出来。甲一直未归还上述所有款项。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挪用救灾款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甲挪用办公经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数额为70万元.
C.甲挪用办公经费后销毁账目且未归还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为50万元
D.对于甲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实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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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甲挪用救灾款100万元是用于个人炒股,不属于改变公款用途的挪用特定款物罪,根据《刑法》第384条第2款的规定,对该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故A项正确。
甲挪用办公经费70万元,其中50万元因其销毁账目,体现了非法占有的意图,对此应转化为贪污罪,故B项错误、C项正确。
根据前述有关司法解释,对甲应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并罚,其中的挪用公款罪涉金额应认定为120万元,贪污罪金额为50万元,故D项正确。
136、多项选择题 张某与王某是同村村民,二人约好一同外出打工,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家。途中在某火车站转车时,二人身上所带钱已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杂货店,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即往店内挤,店内有数人在打麻将,见有陌生人来,即喝问“干什么的”?张、王只好连声说“对不起”,后被送到派出所。对本案的评价,错误的是()
A.张、王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
B.张、王的行为只构成非法进入住宅罪,不构成抢劫罪
C.张、王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非法进入住宅,应当数罪并罚
D.张、王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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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7、多项选择题
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水果摊买水果,林甲见郑某长得挺俊俏的,且知道白某是专门做人口拐卖“生意”的,就花了2000元钱把郑某买回家,欲让郑某与其弟林乙结婚。到家后,林甲让林乙将郑某骗到地下室,并将地下室的门反锁。期间,林甲帮助林乙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林乙多次要求郑某与其结婚,郑某不允,欲自杀,被林乙阻止。林乙见这样拖下去也无望,就打算将郑某卖掉,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甲,林甲表示同意,并积极寻找买主。
一日,趁林甲、林乙不在家,郑某欲逃脱,恰巧被回来的林乙发现,二人争执中林乙推了郑某一下,不料郑某因此心脏病突发死亡,林乙以为自己杀了人。后林甲把所有的事告诉了丈夫郭某,郭某打电话到乡派出所报案,并将林甲带到派出所去投案。
林甲在供述自己的罪行过程中始终强调林乙没有过错,并供出了白某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后白某被抓获)。几日后,林乙欲去派出所自首,走到途中,遇见在派出所任副所长的亲戚包某,林乙告诉包某自己杀了人。包某说:“杀人要偿命,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的牢,不如逃掉,逃过20年就没事了。”林乙听了包某的话就打消了自首的。请根据这段材料回答问题。
林乙构成下列这四个罪中的哪些罪?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B、非法拘禁罪
C、儿童罪
D、拐卖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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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138、多项选择题 假设甲与公安特勤乙联系,欲购买2公斤共价值10万元的冰毒。甲携带10万元巨款与乙交易时,被当场抓获。则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属于贩卖毒品罪既遂,数量为2公斤冰毒
B.属于贩卖毒品罪未遂
C.不构成犯罪
D.属于不能犯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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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因为对方是公安特勤,其交易不可能实现,故成立不能犯未遂。
139、单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按照刑法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是
A、甲绑架乙的儿子后因乙儿子经常哭闹,甲怕事发,将乙的儿子杀死
B、甲在乙上夜班回来的路上欲强奸乙,但乙拼命挣扎,甲情急之下掐死了乙
C、甲为了向乙妻索要赌债,绑架了乙,乙在逃跑的过程中被甲发现,甲将乙一顿毒打,致乙死亡
D、甲欲杀死其仇人乙,于是在乙每天上班必然途径的路上埋了一颗炸弹,炸死了乙和另外两个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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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结果加重犯,又称为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加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这是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条件。
2、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加重结果是指法律规定超出基本犯罪的罪质范围的结果。
3、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之所以要对超出基本犯罪的加重结果负刑事责任,就是因为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这种因果关系,则不存在结果加重犯之问题。
4、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主观上有罪过。结果加重犯,虽然由于危害结果发生了变化而使法定刑升格,但犯罪行为没有增加,还只是一个。所以,结果加重犯是一罪而不是数罪,应当按照法律对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处罚。转化犯,是指行为人出于一犯罪故意,行为实施过程中发生性质转化而改变罪名的犯罪形态。
转化犯成立的条件是:
1、只限于故意犯罪,并且在着手时只有一个犯罪故意;
2、改变罪名,即犯罪行为完成时改变了行为着手时的罪名;
3、改变罪名的原因在于行为实施过程中发生性质转化。性质转化的条件可能是原先行为实施过程中又附加进其他行为,也有可能是原先行为实行过限,是否“过限”,由法律确认。过限行为并未超出故意范围,这是与加重结果的重要区别;
4、罪名的改变应由法律明文规定。
《刑法》239条第1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题A选项中,甲绑架乙的儿子后,将乙的儿子杀害是绑架罪的加重结果,因此,甲的行为仍定绑架罪,而不是定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B选项中,甲在强奸乙的过程中掐死乙,是属于强奸罪加重情节中的第(五)项,仍定强奸罪,而不是定故意杀人罪。
《刑法》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中解释,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C选项中甲为了索要赌债而绑架了乙,不是定绑架罪,而是定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殴打致乙死亡,属于转化犯的情形,应定故意杀人罪。因此,C选项符合题意。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三)第1条修改〕《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修正案(三)第2条修改〕甲虽然怀着杀害乙的故意投放炸弹,但其行为客观上却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爆炸罪。区分爆炸罪还是故意杀人罪的关键在于甲的行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而且甲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因此,本题答案是C。
140、单项选择题 王某为了表现自己的英勇行为,将造纸厂一造纸原料草垛点燃后再去救火。但火势迅速蔓延无法控制。王某虽奋力扑救,但仍造成损失20万元,自己也被火烧伤,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放火罪
B.危害公共安全罪
C.失火罪
D.破坏集体生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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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放火罪,是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王某的行为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A选项正确。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放火罪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应优先适用放火罪。选项B不正确。选项C的主观要件是过失,C选项不正确。
现行刑法已将破坏集体生产罪修改为破坏生产经营罪,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在主观要件上与本罪不符。选项D不正确。
141、单项选择题 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
A.已构成受贿罪
B.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C.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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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411条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即是放纵走私罪。选项B正确。
142、单项选择题 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1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
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
D.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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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对于死刑禁止适用的对象之一-“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应作出适度的扩张解释:
(1)“审判的时候”扩大解释为“羁押期间”-即扩大到侦查阶段。
(2)“怀孕的妇女”扩大解释为“流产的妇女”。
当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或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当然根据前述司法解释,若因另一事实(比如又故意伤害他人)被起诉或交付审判的,则不能按“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对待。故首先排除C、D。
143、单项选择题 某地质勘探队队长孙某将队里配发的手枪2支出租给他人使用,出租期间,租枪人并未使用这2支枪,孙某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A.非法出租枪支罪
B.不构成犯罪
C.滥用职权罪
D.非法买卖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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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孙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单位配枪给他人使用,触犯刑法第128条规定。
144、多项选择题 单某碰倒冯某的行为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不需负刑事责任
D、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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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是采用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以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被排除在犯罪之外。《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题的关键在于,单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还是避险过当?这里涉及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问题。
由于紧急避险是两种法益之间的冲突,故应以尽可能小的损害去保护另一法益。一般来说,生命法益重于身体法益、身体法益重于财产利益。本案中单某若不进行避险极有可能像金某一样被车撞死,而其避险的结果是造成冯某的身体伤害。
此外,进行法益衡量时,还要考虑危险的紧迫性与重大性、危险源的具体情况、损害行为的程度、当事人的忍受义务等等。因此,综合本案的情况,对于单某不应按避险过当处理,单某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是BC。
145、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
A、许某在抢劫过程中为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故意下重手将其杀害
B、单某在实施抢劫行为后,为防止被害人报案,将其杀害
C、史某交通肇事后,感觉到被害人被拖挂在车底,但为了尽快逃离现场,拖行被害人400余米,导致被害人死亡
D、梁某按计划在深夜埋伏在仇人许某出没处将其杀害后,为转移警方注意力,声称许某已为其绑架向其家人勒索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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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在抢劫罪中,若行为人在事前就已经谋划好要先将被抢劫人杀害,再劫夺其财物或者在抢劫的过程中由于暴力实施过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那么该死亡结果应当包含在抢劫行为的暴力内容中。
如果行为人是在抢劫行为实施完毕后为了杀人灭口而将被害人杀害,这时候杀人的故意是独立于抢劫的故意而产生的,杀人行为不包括在抢劫行为的暴力内容中。
A选项许某是在抢劫过程中为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故意下重手将其杀害,其杀害被害人的行为包括在抢劫罪必须的暴力手段之中,因此许某实施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中单某实施的抢劫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为了防止被害人报案而将其杀人灭口。在次,单某有两个犯罪故意,也有两个犯罪行为,因此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C项中,史某交通肇事后为了尽快逃离现场,在明知被害人拖挂在车底的情况下仍然将、被害人拖行400多米,放任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应当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D项中许某的杀人行为才是其真正的目的。杀人后声称的绑架只是为了转移警方的注意力,并非其真实意图。因此本题除A选项外,其余三项描述的情况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146、单项选择题 甲和乙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甲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乙共同所犯抢劫罪行,并提供了乙囚犯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的看守所的有关情况(未联网),使乙所犯的抢劫罪受到刑事追究。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甲的行为属于坦白,但不成立特别自首
B.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C.甲的行为成立特 别自首和立功,但不成立重大立功
D.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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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1)甲因强奸犯罪被羁押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人在此之前所犯的抢劫罪,应属于《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的特别自首。
(2)甲提供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从而致使乙的抢劫罪也受到追究,这是否属于立功则是本案的关键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协助抓捕同案犯的,属于立功表现。那么本案中,甲提供乙的这一信息能否视为“协助抓捕”的表现呢?由于羁押甲的司法机关并不知道乙的现状,故若甲不交待乙在另一城市因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则乙的抢劫罪很难被司法机关发现这一事实且很难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本案中甲的行为可视为立功。
(3)因乙的抢劫属于共同入户抢劫,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故甲的立功属于重大立功。
147、单项选择题 假定甲有外遇,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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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因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
148、单项选择题 甲因盗窃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2年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发现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故意伤害罪。则对甲应
A、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B、撤销缓刑,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不撤销缓刑,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D、构成累犯,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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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一般的理解,对于新罪强调的是实施该罪的时间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即只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实施新的犯罪的,就应撤销缓刑,而对其发现时间并未作限定。对于漏罪,刑法强调的是其发现时间是在缓刑考验期内。
因此,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这种情形不符合累犯的条件。因此,本题答案是A。
149、多项选择题 陈某趁珠宝店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仍回柜台内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B.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C.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內不属于中止行为
D.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內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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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未遂时,要综合考虑财物性质、形状、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行窃,就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行为人将该财物夹在腋下、放人口袋、藏入怀中时就达到既遂。
本题中陈某将很小的一枚戒指(价值2300元,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从柜台里拿出来握到手中,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一个具体犯罪的停止形态只能有一个,而且是不可逆转的。既然已经既遂,就不能再构成犯罪中止。因而,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只能是犯屁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故选项C.D正确。
150、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外商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对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
A.以合同诈骗罪处罚
B.以逃税罪处罚
C.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
D.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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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是一行为两罪的特例,这个知识点被多次考到,考查的法条是《刑法》第204条第2款。根据《刑法》第204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20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所规定的情形为:行为人缴税后再骗税的,对于没有超过已缴纳部分的税款的,认定为逃税罪,超过的部分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并且数罪并罚。本条规定可以这样理解:偷税是应该缴税而不缴税或者缴了税又骗回来,实质上等于根本就没有缴税,是逃税罪;骗税是指不但没有缴过税,而且骗税,多骗出来的那部分就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本题最关键的话在于"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说明该企业已经缴纳税款19万元,那么骗回来50万元,差额达31万元,当然要数罪并罚了。这是一行为两罪的特例,司法考试曾多次考查。故ABC错误,D正确。
151、多项选择题 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B.乙犯有故意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
C.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
D.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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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A项中甲如实交代了自己的杀人行为已构成自首,即使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因为这并非此罪的基本犯罪事实。
B项中,乙虽对其故意伤害行为主张为正当防卫,实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这种辩解并不影响“如实供述”,仍成立自首。
依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没有自动报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仍以自首论,故C项中,丙的情形符合该规定。
D项中涉及翻供行为对自首认定的影响,根据司法解释,翻供后若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是自首。而丁在二审判决前才恢复如实供述,故不成立自首。
152、多项选择题 单某想组织盲人石某和他的女儿(1997年出生)参加乞讨,石某不从,单某便说,如果你不听我的,我就杀了你孩子,于是石某父女都参加了乞讨,单某自己也随同进行乞讨,并从石某父女乞讨所得中提成了一部分钱款。对于他们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石某构成犯罪,石某的女儿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故不构成犯罪
B、单某构成抢劫罪,因为是通过胁迫并利用石某父女为手段去获取财物
C、单某不构成犯罪
D、单某构成组织乞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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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刑法第262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组织乞讨罪。
单某胁迫石某父女并组织他们进行乞讨,构成组织乞讨罪,故C错,D对。
抢劫罪是以暴力手段直接取得被害人财物,单某的行为不是抢劫行为,B错。
需注意的是,本罪处罚的是乞讨的组织者,被组织的乞讨者不构成犯罪。
但是,如果组织者既组织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乞讨,自己也进行乞讨活动,则仍然应当以本罪定罪处罚。故A错。
153、单项选择题 刘某以赵某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宣告免予刑事处罚。对王某的定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徇私枉法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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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4、多项选择题 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带所窃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案应当以下列哪些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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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这里主要涉及上述第269条规定中“当场”的理解问题。应当说,甲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抢夺罪没有疑问,而次日才被发现则不能视为“当场”而转化为抢劫,该行为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
155、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A.王某(男)与周某(女)长期通奸。王为达到与周结婚的目的,与周共同谋害其丈夫赵某。王向周提供毒药准备好,但周没有按约定的办法实施毒杀行为,而是将毒药抛弃,王某、周某都属于犯罪中止
B.犯罪分子自以为能将犯罪进行到底而自动停止犯罪,但客观上该犯罪不可能进行到底,不是犯罪中止
C.抢劫罪犯认为犯罪条件不成熟而停止犯罪的,是犯罪中止
D.基于杀人的意思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仍然受重伤的,行为人不是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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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6、单项选择题 惠某酒后驾车将行人德某撞成重伤。让同车的吏某下车查看德某的情况,吏某说估计没救了,头都凹进去一大块。为了逃避责任,吏某和惠某将德某抬上车,拉到山后,将德某藏在一无人山洞中。后经法医查明德某是在12小时后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则惠某()
A.对德某的死亡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B.构成交通肇事罪与故意伤害罪
C.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D.对德某的死亡主观上表现为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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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7、单项选择题 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
A.过失杀人罪
B.过失致人重伤罪
C.交通肇事罪
D.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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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对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件。
158、多项选择题 梁某与史某为牟取暴利,在美国用50万美元购得大量黄金,欲图走私到国内转手,不料在海关被缉私人员发现。梁某和史某掏出随身携带的电击棒,将缉私人员打成轻伤后携带黄金逃走。则梁某与史某的行为应当以下列哪些罪定罪处罚?
A、走私贵重金属罪
B、走私普通货物罪
C、妨害公务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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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应当注意的是,要构成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必须是将文物或者黄金、白银等贵重物品往国外走私才符合条件。若行为人将贵重的文物、黄金、白银从国外运往国内,则不能构成走私文物罪和走私贵重金属罪,而只能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罪来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在五万元以上。本题中行为人从美国购得大量黄金欲图运回国内出售,不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由于其应缴税额金额远远超过了5万元,因此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来定罪处罚。
《刑罚》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在本题中,梁某和史某以暴力行为抗拒缉私,将缉私人员打成轻伤后逃跑,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当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公务时,如果致执行公务人员重伤、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和妨害公务罪的想像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论处。
在本题中梁某和史某只造成了公务人员轻伤的后果,因此应当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159、多项选择题 某制鞋厂由于要扩大再生产,缺乏资金,考虑到借款难易程度,于是打算向某财务公司借款,但该财务公司要求制鞋厂提供担保,制鞋厂没有可以提供担保的财产,就伪造房产证取得了工商银行某市支行的保函,财务公司根据保函向制鞋厂提供了大笔贷款,最后制鞋厂无力偿还,致银行遭受重大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制鞋厂不构成犯罪,因为犯罪主体不适格
B、制鞋厂不构成犯罪,因为其行为不是刑法控制的行为
C、制鞋厂构成骗取金融机构信用罪
D、该工商银行支行可能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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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本题的骗取金融机构信用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罪名之一。刑法第175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该罪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该罪系不纯正的单位犯罪。所以制鞋厂构成该罪,C项正确,AB错误。
刑法第167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D项所表达的工商银行支行可能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也是正确的,因为作为国有商业银行,若是主管人员失职被骗则可以构成该罪。
160、不定项选择 正确的选项有那几个?
A.甲某日潜入一单位职工宿舍,见床上睡有一女子,于是持刀相胁,欲行奸污。女子惊慌中急中生智,告之“我有性病”,甲闻后放弃该女离开。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
B.甲深夜潜伏于路旁欲行强奸,待有一女子出现后甲正想上前,突然后面驶来一辆汽车,车灯光线刺眼,甲没有动手,结果待车辆驶过后,该女子也走远,甲无奈扫兴而归。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犯罪预备
C.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欲对路人乙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了,打过招呼后离开。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中止
D.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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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选项A中某甲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是因为其觉得被害人有性病而不敢实施奸淫行为,没有得逞是因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属于强奸罪未遂;
选项B中甲尚未来得及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而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属于犯罪预备;
选项c中甲因为碰到了熟人而出于主观意志不愿将犯罪继续进行下去,属于犯罪中止;
选项D中李某虽然有中止的意图,但是没能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仍属于既遂。
161、单项选择题 李甲在家中一直很受宠,但自从其弟弟李乙诞生后,家人似乎更疼爱弟弟。李甲对李乙怀恨在心,认为是其出生导致了李甲在家庭中失宠,于是李甲在自己14岁生日那天买了一瓶可乐,并在可乐中掺入了在自家院里找来的农药,骗李乙喝下,并将李乙反锁在自家的柴房。李乙喝完后,不久就出现四肢抽搐的情况,因得不到及时救助,最终死在柴房。对于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投毒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
C、构成数罪,其中有一罪是非法拘禁罪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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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所必须达到的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自然人犯罪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如下规定:
1、不满14周岁的人,其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因而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是相对刑事责任时期。
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已经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此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从宽处罚年龄阶段。刑事法定年龄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8月21日《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中指出,刑法所规定的年龄,是指实足年龄,刑法特别使用“周岁”一词,就是为了限定在实足年龄,而不是指虚岁。实足年龄以日计算,并且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例如,已满14周岁,是指过了14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是已满14周岁。
如行为人1981年1月1日出生,2005年1月2日起才认为已满14周岁。已满16周岁、已满18周岁年龄的计算,也与此相同。因此,本题中,李甲因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负刑事责任,李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本题的答案是D。
162、单项选择题 A国人甲在B国对外出旅游的我国公民乙实施抢劫犯罪,我国可以对甲的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其根据的原则是()
A.属人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B.属地原则
D.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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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3、单项选择题 任某在英国花巨资购得流落在外的中国商代青铜器一件,在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将其放进密码箱中试图秘密运回国内后转手倒卖。海关查获该青铜器后经过鉴定认定其价值为人民币400万元,应缴纳关税30余万。对任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对任某以走私珍贵文物罪定罪处罚
B、对任某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
C、对任某以走私贵重金属罪定罪处罚
D、对任某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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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应当注意的是,要构成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必须是将文物或者黄金、白银等贵重物品往国外走私。
若行为人将贵重的文物、黄金、白银从国外运往国内,则不能构成走私文物罪和走私贵重金属罪,而只能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罪来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在五万元以上。本题中任某的偷逃税额达到了400万,完全符合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构成要件。尽管任某有偷逃关税的行为,根据《刑法》201条的规定,其不符合偷税罪的构成要件,而且偷逃关税本来就是走私普通货物罪必不可少的要件。因此,B项为正确答案。
164、多项选择题 某公安局巡逻大队人员屠某在夜间巡逻时,看见戴某从一户人家院墙里跳出来,怀疑其为小偷,即把戴某带回到巡逻大队值班室讯问。戴某不承认其有盗窃行为。屠某便命令戴某蹲下不许站起来,直到其交代情况为止。戴某几次忍不住想站起来,都被屠某打倒在地。最后一次戴某被打倒时其头部撞在桌角上,导致严重伤残。屠某的行为不构成以下何种犯罪?
A、刑讯逼供罪
B、暴力取证罪
C、非法拘禁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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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暴力取证的行为对象是证人,为的是逼取证人证言,因此,屠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暴力取证罪。屠某在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致戴某严重伤残,行为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属于转化犯,应定故意伤害罪而不是定刑讯逼供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BC。
165、单项选择题 罪犯孔某于1993年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由于有重大立功表现,于1995年4月被减为有期徒刑15年,于1997年又被减刑3年。孔某减刑后的刑罚应于何时执行完毕?
A.2007年
B.2005年
C.2003年
D.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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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后刑期的计算,原判决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内。孔某1995年减为有期徒刑15年,至1997年,剩余刑期13年。又被减刑3年,则剩余刑期10年。1997年向后10年,孔某的刑期执行完毕时间为2007年。
166、单项选择题 甲驾车超速行驶,将横过马路的行人撞倒,当场身亡。肇事后,甲驾车逃离现场10公里处,给家人打电话,家 91EXAM.org人劝告其打电话报警并留在原地接受处理。经交警部门认定,甲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此案中()
A.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从重处罚。
B.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减轻处罚。
C.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不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D.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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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应当适用3年以上7年以下量刑幅度加重处罚,但是甲同时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67、多项选择题 章某受人委托从A市携带一包毒品到B市,乘坐长途汽车的途中看到前面有交警在拦截过往车辆,章某非常害怕,怕万一交警上车搜查,自己就免不了要坐牢。于是,章某将那包毒品扔出窗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几项?
A、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中止
B、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未遂
C、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既遂
D、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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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运输毒品犯罪是一个行为犯。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
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简单地说,行为犯只要具备刑法规定的相关行为就构成既遂,而不需要产生某种危害结果。因此,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运输毒品罪既遂,而不是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
《刑法》第348条规定了非法持有毒品罪,这是对无法证明有其他毒品犯罪但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的人的定罪方法。本案中,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运输毒品罪,就不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本题应选ABD。
168、多项选择题 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21岁,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等条件,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章某与李某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B.章某和李某构成绑架罪的未遂
C.章某构成绑架罪既遂,李某构成绑架罪未遂
D.章李二人构成绑架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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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章某与李某属于共犯,其中章某是该绑架罪的主犯,李某属于绑架罪的从犯。章某与李某的绑架罪均属于既遂。
李某虽然后来拒绝了章某的要求,但一方面,由于绑架罪是行为犯,一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了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将被害人实际控制起来,就构成既遂,是否实现了勒索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既遂;
另一方面,作为共犯中的帮助犯,李某的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并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169、单项选择题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
A.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同
B.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因素不同
C.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积极追求
D.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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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排斥态度,过于自信的认为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170、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
A.甲向某国有公司负责人米某送2万元,希望能承包该公司正在发包的一项建筑工程
B.乙向某高校招生人员刘某送2万元,希望刘某在招生时对其已经进入高校投档线的女儿优先录取
C.丙向某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高某送2万元,希望高某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处理自己的赔偿申请
D.丁向某医院药剂科长程某送2万元,希望程某在质量、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丁所在单位生产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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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根据上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阐述可知,“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违反国家相关规章制度所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的特征是一种不确定的利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才能为其谋取,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他人同等竞争权而得到利益。
所以上述A.B.D三项均属于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而C项中丙意欲得到的是其依法应当得到的权利,虽然其手段欠妥,但其并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故不构成行贿罪。
171、单项选择题 某司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普通人员每人分得1000元,但是3个单位负责人每人分得4万元。单位负责人构成()
A、私分国有资产罪
C、私分罚没财物罪
B、贪污罪
D、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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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2、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包庇罪?()
A.甲帮助强奸罪犯毁灭证据
B.乙(乘车人)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C.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
D.丁系歌舞厅老板,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时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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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首先,C项中,丙明知恐怖组织的行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毫无疑问。
其次,D项中丁所帮助的对象虽然并非犯罪嫌疑人,但根据《刑法》第362条的规定,也成立包庇罪(附362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310条的包庇罪定罪处罚)。
该条规定相对于本法第310条包庇罪而言,可谓特殊条款。其三,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的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A项中甲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故B项中乙(乘车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而非包庇罪。
173、单项选择题 甲于2013年1月份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各平分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2006年3月间,诈骗张某10000元而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时其犯罪金额应认定为()
A.40000元
B.30000元
C.25000元
D.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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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甲06年诈骗适用最高刑为3年,到2013年已经超过5年,不属于刑法第89条第2款情形“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所以不再追诉。共同犯罪各参与人应当对全部数额负责。
174、单项选择题 行为人施某因为与伍某有仇,即入户故意杀害了伍某的全家,然后为了毁灭罪证,点燃了床单,引发大火,危及邻居张某、廖某的房舍安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施某犯放火罪,因为基于重罪吸收轻罪,放火罪吸收故意杀人罪
B、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因为放火只是故意杀人罪的延续,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施某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的想象竞合犯
D、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应当以二者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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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行为人采用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杀人,这就形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关系,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本题中明显不是以放火手段杀人,故C错。
行为人在故意杀人行为实施完了以后,为了消灭犯罪痕迹又实施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的,由于是新的犯意、新的犯罪行为的产生,所以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所触犯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数罪并罚。
本题涉及的正是此种情况,放火是为了毁灭罪证、消除痕迹,而且危及了公共安全,故应在故意杀人罪之外再定一个放火罪,数罪并罚。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数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所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放火毁灭罪证不是当然结果,不能成立吸收犯。故A错。
刑法理论中还存在“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的概念。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若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认定为其他犯罪。
175、不定项选择
甲欲强奸在偏僻的小路上行走的乙(女,28岁),上前抓住乙的手不放,乙为摆脱犯罪人的纠缠,只好编造事实说自己“有性病”。甲于是只好说“那就算了,我害怕传染”。但甲并未独自离去,仍然尾随在乙身后,突生抢劫财物的歹念而对乙实施暴力,但是乙强烈反抗。甲无奈只得请求站在不远处的丙(12岁)帮忙按住乙的脚,然后自己将乙打成重伤。此时,甲的好朋友丁路过现场,明知甲要抢劫乙的财物,而与甲一起将乙的钱包拿走。二人分赃不久,丁待甲离开后,自己回到刚才的犯罪现场,见被害人因为受惊吓、伤害等原因,还躺在地上不能动弹,就心生怜悯之情,将被害人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3个月后,身体恢复正常。
对甲为抢劫财物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的评价,错误的是()
A.抢劫罪
C.抢劫罪的教唆犯
B.故意伤害罪
D.抢劫罪,但是要对重伤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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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6、多项选择题 梁某工作于某大型的烟草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公司在2007年4月做出重大的投资行为决定,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梁某在代表该公司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的同时并没有对这一事件予以公告,导致大量小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梁某不构成犯罪,因为这是公司的行为,不应追究其本人刑事责任
B、梁某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C、梁某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
D、梁某构成抽逃出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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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经过《刑法修正案(六)》修订过的刑法第161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该罪犯罪主体是单位,但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公司、企业中提供虚假财会报告和不依法披露信息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该罪实行单罚制,并不惩罚单位。
该罪中的“重要信息”是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向股东或社会公众披露的相关信息。《证券法》第67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所以梁某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他的行为特别偏向于不依法披露信息,故C对,AB错,这里要注意修正案的改动。而抽逃出资罪是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显然与本题不符合,D项错误。
177、单项选择题 史某无意中目睹了柯某将其仇人宋某杀害并毁尸灭迹的全过程,并且史某知道宋某腰缠万贯,于是史某打电话给宋某家人,谎称宋某已被自己绑架,要求其家人将20万元现金于指定时间放置于指定地点处。则史某的行为构成下列何种犯罪?
A、诈骗罪
B、敲诈勒索罪
C、绑架罪
D、普通民事欺诈,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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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绑架罪要求必须真实地绑架被害人,没有实际绑架被害人而捏造被害人被绑架的虚假信息敲诈他人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题中宋某实际上已经被柯某杀死,而史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谎称宋某已经为其所绑架,显然与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并不符合。同时史某又对被害人家属实施了敲诈行为,因此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本题答案为B。
178、不定项选择 下列哪些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A.甲与乙共谋共同杀丙,但届时乙因为生病而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丙
B.为贩卖牟利,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然后,二人共谋共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
C.甲发现某商店失火后,便立即向乙说:“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乙便和甲一起跑到失火地点,窃取了商品后各自回家中
D.医生甲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乙发现后请医生改正,医生说:“那个家伙(指患者)太坏了,他死了由我负责。”乙没有吭声,便按甲开的处方给患者用药,导致患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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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B项中甲乙二入没有共同犯罪故意,其犯罪行为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却是各不相同的,分别构成走私毒品罪和走私淫秽物品罪,他们之间不存在共犯关系。
179、多项选择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使用暴力,导致丙身体的某一部位受重伤。但是,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
B、甲乙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都应对重伤结果负责
C、由于证据不足,可以考虑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重伤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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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0、单项选择题 老王在湖中心划船时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几位游人准备下水救人,但在湖边散步的老林动作最快,第一个跳下水去救人,其他游人见有人下水了都没有再下水。老林游到了湖中心正准备救人时,他想到了自己将成为英雄,整天会有记者来采访他,电视台还要找他做节目,而他最怕出名了,于是不想救人了游回岸边。其他游人说他为何不救人,他说不想做英雄。等其他游人把老王救上岸时,老王已经溺死了。对于老林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属于()。
A.老林“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
B.老林“见死不救”构成犯罪
C.老林的行为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D.老林的行为只能导致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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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法并未规定对于见死不救行为的调整方法。见死不救应属于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而根据题目的要求,“从法律角度看”则选A不选C。
181、多项选择题 在县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工作的石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动用拨给农村社保项目的资金5万元从事期货交易,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6个帐户之间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多次,不当地影响了期货交易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石某并未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故不构成犯罪
B、石某构成擅自运用客户资金、财产罪
C、石某并没从事证券交易,所以不构成犯罪
D、石某自买自卖期货的行为,如果情节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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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违规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这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罪名。
石某擅自动用拨给农村社保项目的资金5万元的行为构成本罪。刑法第182条规定,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情节严重,石某必然同时构成该罪。选项D是正确的。所以ABC都是错误的,应当选。
182、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哪项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A、甲家经常失窃,一天晚上乙前去甲家串门,甲听到院中有响动,随即拿起一根扁担站在门后,等乙走近的时候用扁担猛打过去,致乙重伤
B、甲进商场买东西时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时,发现乙在撬自己电动车的锁,甲遂过去将乙逮住,在送往派出所的途中怕乙反抗,将乙打晕
C、甲见精神病人乙拿着刀在追赶自己的孩子,情急之下甲从家中拿出一条铁棍将乙打倒在地
D、甲乙酒后吵架,后发展到拳脚相加,不久,甲觉得体力不支,欲逃离,乙拿着刀紧追不舍,甲捡起一块石头朝乙仍去,正好打在乙的右眼上,致其右眼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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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 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是: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如果不 存在不法侵害行为,行为人有可能成立“假想防卫”。如本题A选项中的情形。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 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其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时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在不法侵害尚 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时,进行所谓“防卫”的,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前防卫,二是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任。本题B选项中甲的行为即属于事前防卫。
3、具有防卫意识,即必须具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害的意图。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 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给对方造成侵害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具有防卫意识,是滥用正当防卫的行为,因而是故意犯罪。相互斗殴,是指双 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的双方都具有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而没有防卫意识,故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成立聚众 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
但是,在斗殴过程中或结束时,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因而也可能进行正当防卫。如本题D选项中甲的行为,因为甲已经停止斗 殴了,乙仍紧追不舍,甲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打伤乙,成立正当防卫。偶然防卫,是指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正巧符合了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4、针对不 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但如果在对不法侵害者进行防卫时又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可能是紧急避险、过失行为或意外事件等。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一方面要分析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另一方面,还要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性质与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后果,即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利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
需要注意的是,制止精神病人的侵害行为 而致精神病人受损属于紧急避险,而不是正当防卫,因此,本题C选项中甲的行为是紧急避险。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
183、多项选择题 关于石某和孙某在工商所内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石某和孙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石某和孙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C、石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D、孙某对石某砍伤许某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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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石某从事非法活动,工商所依法将其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予以扣押。《刑法》91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因此,石某偷回或抢回原本属于自己所有的、但被国家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实际上侵害了公共财产权。
因此,首先要肯定的一点是石某和孙某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那么,石某和孙某究竟构成什么罪呢?二人起先是以盗窃的故意进行盗窃行为,但盗窃过程中石某对许某实施了暴力,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一种转化犯。
因此,石某构成的是抢劫罪。孙某作为共犯,也应依抢劫罪处理。因此,本题答案是ACD。
184、单项选择题 李某因私仇蓄意杀害杨某。一天,李某在杨某回家途中抓住被害人,并用枪对准其太阳穴,随时准备开枪。正在此时,两名警察在500米以外出现,对李某高呼“放下武器”。李某害怕被抓获受到法律的惩罚,丢枪逃走,其行为是()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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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5、单项选择题 甲为筹集结婚费用,一个月内先后偷盗营业款5次,每次少则700元,多则2000元。共计7400元,甲的行为属于()。
A.继续犯
B.牵连犯
C.连续犯
D.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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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继续犯,指违法行为着手实施后,在停止持续侵犯同一客体,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如非法拘禁罪。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如为盗窃毁坏财物行为。
惯犯,是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某种犯罪的犯罪类型。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惯犯为常业惯犯,如赌博罪的常业犯。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多次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本题中甲在一段时期内连续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且均构成盗窃罪,符合连续犯的概念。选项C正确。
186、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C.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
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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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解释,A选项^91考试网款的使用人个人;B选项中是以个人名义借出;D选项虽然是单位名义借出的,但是个人决定且谋取了个人利益(安排自己孩子就业),上述三项均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C选项,既不是以个人名义,公款的使用者也不是个人,并且没有谋取个人利益,因此,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若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滥用职权罪。
187、单项选择题 金某不懂法律,私自成立“安安保险公司”,使用假印章和变造的保险单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投保人竟络绎不绝,金某因此而收取了近100万元的保费。投保人发生险损时,金某也会理赔。金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保险诈骗罪
B、合同诈骗罪
C、非法经营罪
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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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198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由此可以看出,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本题中金某不具备这个主体资格,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可见,合同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本案中,金某的行为并不属于以上五种情形,因为金某并非乙“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订立非法合同并未意图不付出任何对价,这从金某也进行理赔中可以看出。
所以,金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刑法修正案(一)第8条增加此项)(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原为(三)项,1999年刑法修正案修改〕金某的行为属于上述第(三)项情形,因此,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显然,金某的行为不构成此罪。
188、单项选择题 某甲在乙的房间正举刀准备杀乙,忽然听到有人敲门,甲以为事情败露,急忙弃刀跳窗逃走。实际上,根本没人来,而是台风猛烈拍打乙家的大门,甲只是听错了声音。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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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9、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A、主治医生孙某,在负责为病人谢某治疗的过程中,与病人家属发生争执,后病人发病,孙某故意去探望另一位病人。经病人家属百般哀求,孙某仍对病人谢某不理不睬,不久谢某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B、石某的孩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包假币,回家后交于石某。石某数了一下,共有3万元,但害怕出事,就将假币用火点燃烧成灰烬
C、胡某与姜某约定,由胡某照看姜某6个月的孩子,姜某付于胡某一定的报酬。胡某在照看孩子的过程中发现孩子特别爱哭,弄得其心烦意乱的,便决定只要孩子一哭,就不给他喂食,以作“惩罚”。几天后孩子饿死
D、萧甲非常讨厌其侄子萧乙(6岁)。某日,萧甲携萧乙外出时,张某酒后驾车撞伤了萧乙并迅速逃逸。萧乙躺在血泊中。萧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萧乙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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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不作为,是指不实施其依法有义务实施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还有的犯罪既可由作为形式实施,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犯罪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
需要注意的是,不作为犯并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积极的举动,而只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积极举动。因此行为人通过实施一些积极的举动而逃避法律要求其履行的特定义务时,并不影响不作为犯的构成。构成不作为犯必须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特定义务的来源有以下几种情况: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指由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所规定并为刑法所认可的义务,任何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都必须履行这种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由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加以规定,但与前述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并不相同。两者区别在于这种义务是以行为人所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职业为前提的,行为人只有在履行职务或从事业务期间才谈得上对这种义务的违反。
3、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该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行为人不履行这种义务而发生严重后果的,构成不作为犯。
4、基于法律行为承担的义务。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产生一定权利义务的行为。只要发生一定的法律行为,不管这种行为通过口头还是书面形式发生,行为人就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
A选项中孙某是基于职务有救助病人的义务,但其不履行其义务致使谢某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B选项中石某虽明知是假币,但其并未持有,而是将假币烧掉,不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C选项中胡某基于法律行为(代为照看孩子的约定)承担着相应的义务,包括及时喂养的义务,但胡某却因孩子爱啼哭而不给孩子喂食,致使其饿死,亦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D选项中萧甲是基于其带孩子外出的先行行为而负有照看好孩子的义务,在孩子发生危难时有救助的义务,萧甲在萧乙被车撞后,不积极履行义务,致萧乙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CD。
190、单项选择题 李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修订后的刑法实施以后,李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被改判无罪。法律应当如何处理()
A.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B.释放并给以国家赔偿
C.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D.考虑李某已经服刑2年,改判有期徒刑2年并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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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第2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从旧兼从轻原则只是适用于“未决案”,对于“已决案”不能因为法律变化为理由申诉。
191、多项选择题 石某乘坐公共汽车进城,发现比他晚上车的单某未将其随身携带的密码箱拎走就下了车,并且车上的其他乘客也都没注意到这一点。孙某于是赶紧在下一站拎着单某的密码箱下了车。到了住处石某打开箱子一看,里面有现金7万余元。则下列对孙某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
A、构成侵占罪
B、构成盗窃罪
C、应当并处没收财产
D、应当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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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罪的对象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侵占罪是将合法占有变成不法占有的行为。对于侵占罪的成立,确认占有事实的存在极为重要。
行为人只有在将自己合法占有的财物在不转移占有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变为非法所有的,才构成侵占罪。盗窃罪是行为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行为是将原先处于他人合法占有下的财物使其脱离原占有人的占有,被为行为人非法所有的状态。在本题中,石某乘坐公共汽车进城,发现比他晚上车的单某未将其随身携带的密码箱拎走就下了车,因为单某是将密码箱遗忘在汽车上。
这时汽车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司机、乘务员就对该密码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法占有,即使乘务人员和司机并未意识到该箱子的存在。侵占罪只有在行为人将合法占有变为非法所有的情况下才构成,而在本题中石某偷偷拎走密码箱显然并不具备一个从合法占有到非法所有的过程,而是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非法占有,非法将其变为自己所有的过程。因此石某的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答案B正确。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3至10万构成数额特别巨大。本题石某的盗窃数额为7万,因此在判处刑罚时应当对行为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者选择其一即可。因此C、D两项均错。
192、不定项选择
甲某和乙某打架,甲某对乙某怀恨在心,决定绑架乙某的小孩(7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甲某隐藏在乙某的家门口,看到乙某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乙某,乙某冲了出来,和甲某厮打起来,甲某把乙某推倒在地,不巧乙某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甲某吓跑了。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甲某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
对于甲某的行为应怎样处罚?
A.以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B.仅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以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绑架罪、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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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对甲某应当以绑架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
193、多项选择题 关于自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只有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才成立特殊自首
C.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中犯罪较轻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免除处罚)
D.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仍然属于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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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4、不定项选择 以下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甲与在某国家机关工作的李某相勾结,谋划盗窃该国家机关的财物。由后者告知甲财物存放的具体地点和本单位的安全保卫情况,由前者前去窃取财物,二人共同分赃。后二人计划得逞。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乙与在某国有事业单位工作的龚某有亲戚关系,偶得知龚某有一笔自己可以支配的咨询费用,遂与陆某商量由其冒充咨询公司的人员以提供咨询为名获取这笔款项,然后由二人瓜分。后二人计划得逞。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龚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C.丙为某国家机关的合同制司机,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李某为该国家机关的财务主管,在该国家机关订购一批办公用品时,二人相互勾结,由丙在运输途中,负责搬下部分办公用品存放在自己家中,由李某谎报数量,后二人瓜分了这部分办公用品。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D.丁被委派到一家国有控股公司从事公务,杨某为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各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该公司的营业款项,其中杨某进行了策划、瞒报行为,而丁协助其进行瞒报。丁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杨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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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A项中,由于李某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只是利用了自己对本单位比较熟悉的条件,二人共谋盗窃,都构成盗窃罪。因而,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B项中,乙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采取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应以贪污罪论处。因而,B项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国家工作人员李某在骗取、占有公共财物中起到主要作用,丙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只是起到协助作用,二人都构成贪污罪。
因而,c项的说法也是错误的。D项中,在共同侵吞该公司的营业款项的行为中,杨某进行了策划、瞒报行为,而丁协助其进行瞒报,杨某起到主要作用,二人都构成职务侵占罪。因而,D项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195、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行为可以构成使用假币罪?()
A.甲用总面额1万元的假币参加赌博
B.甲(系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
C.甲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为显示自己的经济实力,将总面额20万元的假币冒充真币出示给对方看
D.甲用总面额10万元的假币换取高某的1万元真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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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当作真货币直接投入流通领域,作为一种支付手段而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进行其他活动。这些活动既包括合法活动,也包括非法活动。无论进行哪种活动,使用假币罪都要求必须将假币像真币一样直接投入流通领域。本题中,甲使用假币参加赌博属于将假币当作真币纳入流通领域的行为,所以选项A构成使用假币罪。故A项当选。银行工作人员显然不构成使用假币罪,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伪造的货币换取真币的,构成《刑法》第171条第3款规定的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故B项不当选。在签订经济合同等场合,将假币作为证明自己信用能力的担保财物出示的,或者委托他人保管假币或者贩卖假币标本的,都不是以使用为目的,将货币置于流通的使用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必要时,可以持有假币等罪处理。故甲成立持有假币罪。故C项不当选。甲用10万元的假币换取高某的1万元真币,显然,高某对于甲使用的是假币是知情的,这也说明,假币没有被"充当真币"使用。这种使用,还是作为假币使用,甲成立出售假币罪,高某构成购买假币罪。故D项不当选。
196、多项选择题 甲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强奸乙,审讯时甲精神病发作,对甲应如何处罚?()
A.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应负刑事责任
B.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或减轻
C.甲事后发作,不能理解庭审意义,待其恢复正常时予以追究
D.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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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7、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形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A.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时,剥夺被组织人身自由的
B.为索取赌债非法扣押他人,致人重伤的
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非法剥夺妇女人身自由的。
D.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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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A项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结果加重犯;B项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C项应当数罪并罚;D项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198、多项选择题 下列与犯罪故意有关的表述,错误的是()
A.防卫过当时,行为人的罪过不可能是直接故意
B.假想防卫的情况下,行为人应该有过失,不可能无罪
C.甲试图故意伤害乙,由于乙躲闪,匕首刺中了丙并导致其死亡。对乙而言,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对丙而言,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
D.甲欲盗窃枪支,但只取得一般财物的,仍应成立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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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9、单项选择题 甲想杀乙,欲寻机报复。一日,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手枪前往,途中甲回忆起乙对他的种种好处,加之惧怕承担刑事责任,便折返家中,但实际上乙那天并不在家。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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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甲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200、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A.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在拐卖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B.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将被拐妇女卖出以后,又伺机以暴力方式违背该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C.收买被拐卖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D.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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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依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拐卖妇女,并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或引诱、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的,仅定拐卖妇女一罪,属于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选项A正确。
拐卖妇女被卖出后,犯罪分子又以暴力方式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不构成拐卖妇女的结果加重犯,应以强奸罪对其定罪处罚。选项B不正确。
刑法第241条第2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236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选项C不正确。
刑法第259条第2款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依照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选项D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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