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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定项选择
甲欲强奸在偏僻的小路上行走的乙(女,28岁),上前抓住乙的手不放,乙为摆脱犯罪人的纠缠,只好编造事实说自己“有性病”。甲于是只好说“那就算了,我害怕传染”。但甲并未独自离去,仍然尾随在乙身后,突生抢劫财物的歹念而对乙实施暴力,但是乙强烈反抗。甲无奈只得请求站在不远处的丙(12岁)帮忙按住乙的脚,然后自己将乙打成重伤。此时,甲的好朋友丁路过现场,明知甲要抢劫乙的财物,而与甲一起将乙的钱包拿走。二人分赃不久,丁待甲离开后,自己回到刚才的犯罪现场,见被害人因为受惊吓、伤害等原因,还躺在地上不能动弹,就心生怜悯之情,将被害人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3个月后,身体恢复正常。
对甲为抢劫财物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的评价,错误的是()
A.抢劫罪
C.抢劫罪的教唆犯
B.故意伤害罪
D.抢劫罪,但是要对重伤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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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单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A.甲持匕首在张三每天下夜班经过的路口守候,准备杀死张三,但张三当夜没有出现在这一地点
B.乙携带匕首乘坐出租车,准备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抢劫,因行迹可疑,出租车司机将车开进了派出所将其抓获
C.丙非法购进两支手枪还未来得及出卖即被抓获
D.丁为抢劫李四钱财,假装劝酒将李四灌醉,没来得及取走李四财物,因被李四的妻子发现而慌忙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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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A项属于犯罪预备;B项属于犯罪预备;C项属于犯罪既遂。
3、单项选择题 范某与苏某是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二人经常为生意上的事争吵。范某于是怀恨在心,打算杀死苏某。一天晚上范某潜伏在苏某回家的途中,用事先准备好的棍棒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因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范某怕被人发现,随即逃离现场。后苏某被正常开过来的一辆汽车轧死。范某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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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范某对苏某的死亡结果存在故意还是过失,这对此案的定罪起着关键性作用,要结合客观情况来判断。范某将苏某打晕后,将苏某遗弃在道路中间。范某熟知道路情况,如果这条道路历来是车辆罕至,那么其将苏某遗弃在道路中间,后被车轧死,则是一种意外,范某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范某持有杀害苏某的故意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且明知道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怕被人发现而仓惶逃走,将苏某遗留在道路中间,这证明此时他对苏某的死亡结果是持放任态度的,苏某的死或不死均不违背范某的意志,且苏某被车轧死是因为范某将其打晕在道路上,范某的行为与苏某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因为有汽车轧人的存在而中断,范某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本题应选A。
4、单项选择题 石某用其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打算取200元钱,卡上余额是300元人民币。在取款时由于操作失误多加了一个零,取200元变成取2000元。石某惊喜地发现,自动取款机并未因操作失误而拒付,而是果真吐出2000元。出于好奇,石某又操作一遍,结果自动取款机又吐出2000元。石某知道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但出于贪心,又先后从自动取款机取出人民币3万元,占为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石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仅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B、石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石某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D、石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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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犯罪的界定问题,首先是否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其次构成什么罪。通说认为,犯罪有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的以上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的。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也就不构成犯罪,可能只是民法上的侵权行为或违反行政法的行为等。
因此,这三个特征都是必要的,是任何犯罪都需要同时具备的。廖某第一次获得2000元人民币,是操作失误所致,具有不当得利性质,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但后来他明知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还多次取款,这是利用自动取款机的故障进行盗窃的行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由此可见,廖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有必要区分一下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四种情形是: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甲的行为在客观上不符合这四种表现,因此,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了自动取款机上的3万元人民币,构成了盗窃罪。因此,本题答案是D。
5、单项选择题 下列犯罪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
A.非法拘禁罪
B.诽谤罪
C.拐骗儿童罪
D.强迫职工劳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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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
6、单项选择题 消防队员甲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担心被大火毁容,逃离火灾现场。甲的行为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紧急避险过当
C.不能成立紧急避险
D.属于假想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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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消防队员属于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适用紧急避险的规定。
7、不定项选择 关于减刑的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决定
B.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C.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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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单项选择题 某法官石某对某个引发社会震怒的连环故意杀人碎尸案的主犯江某(有自首情节)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由于江某在判决生效后8个月的时候检举了监狱内的一起狱警轮奸女犯的犯罪案件(狱警被判处了重刑),江某又被减为14年有期徒刑,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江某应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B、江某只有在6个月内检举这个犯罪活动,才可以被减刑
C、江某被减为14年有期徒刑是错误的
D、江某应当被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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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根据这条的规定,江某因为有自首情节,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里的重大立功,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是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根据刑事审判经验,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1)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其他法定任意从轻情节的;
(2)在共同犯罪中罪行不是最严重的或者其他在同一或同类案件中罪行不是最严重的;
(3)被害人的过错导致被告人激愤犯罪或者有其他表明犯罪人容易改造的情节的;
(4)有令人怜悯的情节的;
(5)有其他应当留有余地的情节的。
另外,江某在死缓执行2年期间的检举行为属于检举重大犯罪活动,且狱警获刑说明已经查证属实,故江某应当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A、B、D错,C对。
9、单项选择题 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1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
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
D.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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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对于死刑禁止适用的对象之一-“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应作出适度的扩张解释:
(1)“审判的时候”扩大解释为“羁押期间”-即扩大到侦查阶段。
(2)“怀孕的妇女”扩大解释为“流产的妇女”。
当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或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当然根据前述司法解释,若因另一事实(比如又故意伤害他人)被起诉或交付审判的,则不能按“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对待。故首先排除C、D。
10、多项选择题
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水果摊买水果,林甲见郑某长得挺俊俏的,且知道白某是专门做人口拐卖“生意”的,就花了2000元钱把郑某买回家,欲让郑某与其弟林乙结婚。到家后,林甲让林乙将郑某骗到地下室,并将地下室的门反锁。期间,林甲帮助林乙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林乙多次要求郑某与其结婚,郑某不允,欲自杀,被林乙阻止。林乙见这样拖下去也无望,就打算将郑某卖掉,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甲,林甲表示同意,并积极寻找买主。
一日,趁林甲、林乙不在家,郑某欲逃脱,恰巧被回来的林乙发现,二人争执中林乙推了郑某一下,不料郑某因此心脏病突发死亡,林乙以为自己杀了人。后林甲把所有的事告诉了丈夫郭某,郭某打电话到乡派出所报案,并将林甲带到派出所去投案。
林甲在供述自己的罪行过程中始终强调林乙没有过错,并供出了白某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后白某被抓获)。几日后,林乙欲去派出所自首,走到途中,遇见在派出所任副所长的亲戚包某,林乙告诉包某自己杀了人。包某说:“杀人要偿命,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的牢,不如逃掉,逃过20年就没事了。”林乙听了包某的话就打消了自首的。请根据这段材料回答问题。
林乙构成下列这四个罪中的哪些罪?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B、非法拘禁罪
C、儿童罪
D、拐卖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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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11、不定项选择 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几项?()
A.某女不满14周岁,行为人不知道其真实年龄,但知道其可能为幼女时,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
B.幼女早熟,身材高大,且虚报年龄,行为人在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其为幼女的情况下,经幼女同意发生性交的,也应认定为强奸罪
C.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男少年,与幼女交往密切,双方自愿发生性交的,可以不以强奸罪论处
D.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男少年,嫖宿不满14周岁的卖淫女,以强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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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单项选择题 金某不懂法律,私自成立“安安保险公司”,使用假印章和变造的保险单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费。投保人竟络绎不绝,金某因此而收取了近100万元的保费。投保人发生险损时,金某也会理赔。金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保险诈骗罪
B、合同诈骗罪
C、非法经营罪
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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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198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由此可以看出,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本题中金某不具备这个主体资格,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可见,合同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本案中,金某的行为并不属于以上五种情形,因为金某并非乙“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订立非法合同并未意图不付出任何对价,这从金某也进行理赔中可以看出。
所以,金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刑法修正案(一)第8条增加此项)(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原为(三)项,1999年刑法修正案修改〕金某的行为属于上述第(三)项情形,因此,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显然,金某的行为不构成此罪。
13、单项选择题 张某乘坐我国船舶,经过新加坡时与领座一乘客发生口角,争执中张某掏出一三角刮刀,猛地向该乘客刺去,遂将邻座刺死,张某的行为()。
A.适用新加坡刑法
B.适用中国刑法
C.可适用中国刑法,也可适用新加坡刑法
D.适用第三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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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张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的船舶上,应适用中国法律。
14、单项选择题 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应认定为盗窃罪
B.甲虽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也不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故应认定为侵占罪
C.甲将自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已有,应成立贪污罪
D.甲实际上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财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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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多项选择题 关于此罪与彼罪的区分,错误的说法是()
A.甲使用暴力绑架乙之后,直接向乙索要财物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B.张三开办了一个砖瓦厂,其夜间也将工人长时间关闭在车间内强迫其劳动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C.李四因受刑讯逼供无法忍受痛苦而跳楼自杀的,逼供者构成故意伤害罪
D.丈夫与妻子吵架,在其极端愤怒时,剥光妻子的上衣,使其当众出丑的,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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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单项选择题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第191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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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191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属于洗钱罪的对象,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所得当然主要是通过侵犯财产犯罪、非法经营犯罪等所得,即只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所得,就可以成为洗钱罪的对象,故A项正确。
无论是毒品犯罪,还是贪污犯罪,都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同一构成要件内的认识错误、具体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故B项正确。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刑法》第191条洗钱罪、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49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认定。其实即使没有这一司法解释,我们也可基于刑法常理与司法常识得出此结论,故C项正确。
该司法解释第4条第3款规定: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第349条规定的犯罪的认定。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其犯罪事实还是贷款诈骗,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即便该行为以其他罪名(合同诈骗罪)认定,故D项错误。
17、多项选择题 关于自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只有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才成立特殊自首
C.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中犯罪较轻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免除处罚)
D.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仍然属于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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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单项选择题 具有抑制肌动蛋白的装配的药物是()
A、鬼笔环肽
B、秋水仙素
C、长春花碱
D、细胞松弛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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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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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单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按照刑法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是
A、甲绑架乙的儿子后因乙儿子经常哭闹,甲怕事发,将乙的儿子杀死
B、甲在乙上夜班回来的路上欲强奸乙,但乙拼命挣扎,甲情急之下掐死了乙
C、甲为了向乙妻索要赌债,绑架了乙,乙在逃跑的过程中被甲发现,甲将乙一顿毒打,致乙死亡
D、甲欲杀死其仇人乙,于是在乙每天上班必然途径的路上埋了一颗炸弹,炸死了乙和另外两个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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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结果加重犯,又称为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加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这是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条件。
2、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加重结果是指法律规定超出基本犯罪的罪质范围的结果。
3、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之所以要对超出基本犯罪的加重结果负刑事责任,就是因为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这种因果关系,则不存在结果加重犯之问题。
4、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主观上有罪过。结果加重犯,虽然由于危害结果发生了变化而使法定刑升格,但犯罪行为没有增加,还只是一个。所以,结果加重犯是一罪而不是数罪,应当按照法律对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处罚。转化犯,是指行为人出于一犯罪故意,行为实施过程中发生性质转化而改变罪名的犯罪形态。
转化犯成立的条件是:
1、只限于故意犯罪,并且在着手时只有一个犯罪故意;
2、改变罪名,即犯罪行为完成时改变了行为着手时的罪名;
3、改变罪名的原因在于行为实施过程中发生性质转化。性质转化的条 件可能是原先行为实施过程中又附加进其他行为,也有可能是原先行为实行过限,是否“过限”,由法律确认。过限行为并未超出故意范围,这是与加重结果的重要区别;
4、罪名的改变应由法律明文规定。
《刑法》239条第1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题A选项中,甲绑架乙的儿子后,将乙的儿子杀害是绑架罪的加重结果,因此,甲的行为仍定绑架罪,而不是定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B选项中,甲在强奸乙的过程中掐死乙,是属于强奸罪加重情节中的第(五)项,仍定强奸罪,而不是定故意杀人罪。
《刑法》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中解释,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C选项中甲为了索要赌债而绑架了乙,不是定绑架罪,而是定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殴打致乙死亡,属于转化犯的情形,应定故意杀人罪。因此,C选项符合题意。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三)第1条修改〕《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修正案(三)第2条修改〕甲虽然怀着杀害乙的故意投放炸弹,但其行为客观上却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爆炸罪。区分爆炸罪还是故意杀人罪的关键在于甲的行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而且甲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因此,本题答案是C。
20、多项选择题 下列不构成累犯的是
A、胡某2002年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又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B、廖某因资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后又犯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C、林某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于2007年又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D、石某1998年因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于2007年又犯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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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刑法》第65条规定了一般累犯,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66条规定了特别累犯,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据此,A选项和C选项中的行为都不构成累犯。
注意,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倏,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据此,B选项和D选项中的情形也不构成累犯。
注意,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属于渎职罪中的罪名,而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BCD。
21、多项选择题
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水果摊买水果,林甲见郑某长得挺俊俏的,且知道白某是专门做人口拐卖“生意”的,就花了2000元钱把郑某买回家,欲让郑某与其弟林乙结婚。到家后,林甲让林乙将郑某骗到地下室,并将地下室的门反锁。期间,林甲帮助林乙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林乙多次要求郑某与其结婚,郑某不允,欲自杀,被林乙阻止。林乙见这样拖下去也无望,就打算将郑某卖掉,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甲,林甲表示同意,并积极寻找买主。
一日,趁林甲、林乙不在家,郑某欲逃脱,恰巧被回来的林乙发现,二人争执中林乙推了郑某一下,不料郑某因此心脏病突发死亡,林乙以为自己杀了人。后林甲把所有的事告诉了丈夫郭某,郭某打电话到乡派出所报案,并将林甲带到派出所去投案。
林甲在供述自己的罪行过程中始终强调林乙没有过错,并供出了白某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后白某被抓获)。几日后,林乙欲去派出所自首,走到途中,遇见在派出所任副所长的亲戚包某,林乙告诉包某自己杀了人。包某说:“杀人要偿命,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的牢,不如逃掉,逃过20年就没事了。”林乙听了包某的话就打消了自首的。请根据这段材料回答问题。
本案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A、非法监禁郑某的行为,林甲和林乙构成共同犯罪
B、非法监禁郑某的行为,林甲和林乙构成共同犯罪
C、拐卖郑某的行为,林甲和林乙构成共同犯罪
D、林乙逃走的行为,林乙和包某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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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2、单项选择题 刘某是15岁的中学生,因迷恋电子游戏,在电子游戏厅老板赵某的唆使下,闯入附近一居民家中行窃。刘某见该居民家中只有其12岁的女儿一人在家,遂起歹念,予以强奸,后逃离。对刘某、赵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A.刘某不应负刑事责任
B.赵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重处罚
C.对赵某免除刑事责任
D.对刘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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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刘某已经年满14周岁。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经满14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A不正确。
依据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而并非可以,选项B错误。
刑法第27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赵某教唆他人从事盗窃犯罪,在盗窃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予处罚。选项C不正确。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经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选项D正确。
23、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
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B.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C.主刑为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主刑为1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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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4、单项选择题 长期经商的甲多次对张某说:“现在当兵真没意思,将来转业也不好安排工作,你不如早点逃离部队,下海挣钱”。张某听后有些动心,终于有一天趁值夜班之机逃离部队,致使军队重要军事行动无法完成,甲的行为构成()
A、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C、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B、逃离部队罪的教唆犯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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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5、多项选择题 甲参加恐怖组织“天龙会”,实施烧杀抢掠,获得巨额赃物赃款。乙不是“天龙会”成员,事后得知甲手中有巨额赃款,于是协助甲将赃款汇往境外的帐户中。对于甲乙的刑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B、甲构成洗钱罪
C、乙构成洗钱罪
D、乙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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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甲的行为很明显是参加恐怖组织的行为,刑法第120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这是一个选择性罪名,所以只要有组织行为、领导行为或参加行为三 者之一的,就构成本罪。A应选。恐怖活动犯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依照通说,上游犯罪本犯不能构成洗钱罪,故B项不能选。
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 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 质,有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或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 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所以C项应选。刑法第191条和刑法第312条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优先适用特别法。D项不能选。
26、不定项选择 1999年10月至2000、年8月,被告人甲在任区公安局局长期间,与副局长乙、丙等人经过商议后,将本应上缴国库的部分罚没款在三人之间以加班补助费等名义私分,前后共私分九次,总金额为人民币18万元。则甲等三人构成()
A.私分罚没财物罪
B.贪污罪
C.私分国有资产罪
D.不构成犯罪,因其是为自己发放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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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应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具体到本案来说,甲等三人将这部分罚没财物仅仅在三名局领导之间以加班费名义私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贪污罪,既不能认定为私分国有资产罪,也不能认定为私分罚没财物罪。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
27、单项选择题 若石某被抓获后在被刑事拘留期间伙同犯罪嫌疑人施某逃跑,逃跑过程中打伤了监管人员(致其重伤),但最终未逃跑成功。二人构成
A、破坏监管秩序罪
B、暴动越狱罪
C、脱逃罪
D、脱逃罪和故意伤害罪从一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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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316条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317条第2款规定,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脱逃的方法很多,有秘密逃跑的,有公开逃跑的,有使用暴力逃跑的,有未使用暴力逃跑的,等等。该罪的犯罪结果是破坏监管秩序。
注意,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逃跑行为就可以构成本罪。在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脱逃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应按处理牵连犯原则,从一重罪处罚,不定为数罪。因此,本题应选D。
28、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
A.甲向某国有公司负责人米某送2万元,希望能承包该公司正在发包的一项建筑工程
B.乙向某高校招生人员刘某送2万元,希望刘某在招生时对其已经进入高校投档线的女儿优先录取
C.丙向某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高某送2万元,希望高某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处理自己的赔偿申请
D.丁向某医院药剂科长程某送2万元,希望程某在质量、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丁所在单位生产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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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根据上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阐述可知,“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违反国家相关规章制度所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的特征是一种不确定的利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才能为其谋取,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他人同等竞争权而得到利益。
所以上述A.B.D三项均属于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而C项中丙意欲得到的是其依法应当得到的权利,虽然其手段欠妥,但其并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故不构成行贿罪。
29、不定项选择 假定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3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王某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构成累犯
B.王某不构成累犯
C.对于王某可以适用减刑制度
D.对于王某可以适用缓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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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王某属于在缓刑考验期满内再犯新罪,而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属于数罪并罚,所以不成立累犯,故累犯的法律后果不及于王某。
30、单项选择题 张某(女)为某医学院四年级的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受朋友之托,为楚某(女)作节育复还手术。因缺少临床经验,对突然发生的大出血束手无策,致使楚某因失血过多死亡。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医疗责任事故罪
B.非法行医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非法施行生育堕胎手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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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非法行医罪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方面必须造成多人或多次轻伤害,或经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而继续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病情加重或轻伤的,知选项B不正确。
选项A的犯罪主体是具有医生执行资格的人,因此不正确。过失犯罪的主观要件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本题中张某由于缺少经验导致严重后果不同于一般的过失犯罪。选项C不正确。
非法施行节育手术罪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情况。选项D正确。
31、单项选择题 甲指使15周岁的乙盗窃轿车,乙将盗得的轿车交给甲,甲销赃得款10万元。在本案中()
A.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是教唆犯,且属于主犯
C.乙是实行犯,是从犯
D.甲是实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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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乙未满16周岁,不具备实施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只能是甲的犯罪工具。甲是间接正犯,利用未成年人作为工具实施盗窃罪,属于实行犯。
32、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A.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在拐卖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B.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将被拐妇女卖出以后,又伺机以暴力方式违背该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C.收买被拐卖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D.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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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依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拐卖妇女,并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或引诱、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的,仅定拐卖妇女一罪,属于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选项A正确。
拐卖妇女被卖出后,犯罪分子又以暴力方式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不构成拐卖妇女的结果加重犯,应以强奸罪对其定罪处罚。选项B不正确。
刑法第241条第2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236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选项C不正确。
刑法第259条第2款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依照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选项D不正确。
33、单项选择题 甲在商场看中一块价值2万元的手表,便以选购手表为名,要售货员将手表拿来看看。甲在接到售货员递过来的手表后立即逃走。甲的行为构成
A.抢夺罪
B.诈骗罪
C.侵占罪
D.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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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抢夺罪是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占罪是变合法占有为非法持有。售货员将手表交给甲看一下,仍然在售货员的视线下,不能看做是已经交付了占有。所以甲在接过手表时并没有合法占有手表,不能成立侵占罪。
34、多项选择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使用暴力,导致丙身体的某一部位受重伤。但是,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
B、甲乙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都应对重伤结果负责
C、由于证据不足,可以考虑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重伤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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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5、单项选择题 商某为国家射击队运动员,依法配置有枪支。一日,成某找到商某,向商某租用枪支作打野猪之用,并许诺租用一天给商某租金两百。商某犹豫半晌,答应了成某的提议。成某前后租用商某的枪支合计5天时间。则下列关于两者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商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B、商某和成某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
C、商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D、商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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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本案中商某作为国家射击队的运动员,依法配置有枪支,他的身份并非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只要有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不要求其行为产生危害结果,即构成犯罪;而依法配制枪支的其他人员,如果非法出租、出借枪支,只有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商某出借枪支给成某打野猪,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商某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但不构成犯罪。
而成某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综合以上的分析可以刊出正确的答案为A。
36、多项选择题 国有公司财务人员甲于2007年6月挪用单位救灾款100万元,共自己购买股票,后股价大跌,甲无力归还该款项。2008年1月,甲挪用单位办公经费70万元为自己购买商品房。两周后,甲采取销毁账目的手段,使挪用的办公经费70万元中的50万元难以在单位财务账上反映出来。甲一直未归还上述所有款项。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挪用救灾款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甲挪用办公经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数额为70万元.
C.甲挪用办公经费后销毁账目且未归还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为50万元
D.对于甲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实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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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甲挪用救灾款100万元是用于个人炒股,不属于改变公款用途的挪用特定款物罪,根据《刑法》第384条第2款的规定,对该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故A项正确。
甲挪用办公经费70万元,其中50万元因其销毁账目,体现了非法占有的意图,对此应转化为贪污罪,故B项错误、C项正确。
根据前述有关司法解释,对甲应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并罚,其中的挪用公款罪涉金额应认定为120万元,贪污罪金额为50万元,故D项正确。
37、单项选择题 浙江沿海的岳某在其经营的小船坞中通过保管的方式协助各类船只走私各类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并从中获得好处费数万元,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在这些普通货物中还藏匿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以及大量的淫秽光盘。岳某对藏匿淫秽光盘的行为知晓,而对其他藏匿物不知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岳某仅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
B、岳某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应数罪并罚
C、岳某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应数罪并罚
D、岳某不是走私犯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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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海关法》第4条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刑法第152条规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所以走私淫秽物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岳某知晓走私淫秽物品的行为,所以触犯刑法第152条。
刑法第35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也要求故意,而岳某并不明知走私制毒物品的行为,所以岳某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规定,对在走私的普通货物、物品或者废物中藏匿刑法第151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第152条(走私淫秽物品罪)、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50条(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规定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以实际走私的货物、物品定罪处罚;构成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
再根据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所以岳某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应数罪并罚,C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38、单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刑法中的危害行为的是
A、曹某在日记中写道:“林××太坏了!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他的!”并在日记中摘抄了几种杀人的方法
B、上官某下班时遇到一疯子拿着刀向他乱砍,情急之下,上官某拿起路旁的一根木棍朝该疯子打去,将其打昏在地
C、朱某在酒店里当服务员时遇到一位客人对其调戏,难以摆脱,朱某借口说给其拿白酒去,遂将一瓶硫酸故意当白酒让该客人喝下,客人喝下后整个食道被烫伤
D、秦某梦游时将白某家的房子点燃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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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动。
首先,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或者动作,包括积极活动和消极活动。由于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是客观的、外在的现象,故思想被排除在危害行为之外。法律本身并不惩罚思想。
其次,危害行为是人的意识支配的产物,必须是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的行为。有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某种危害结果,但不是在自己心理支配下进行的,就只能属于无意识行为。无意识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意识的动作或言论。例如人在睡梦中或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候发生的举动;
2、人在身体受到外力强制下形成的动作;
3、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行为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最后,危害行为必须是客观上侵害或威胁了社会关系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为刑法所禁止,故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等行为被排除在危害行为之外。
A选项中的行为只是曹某思想的流露,并未付诸实际行动,因此不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B选项中上官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也被排除出危害行为的范围。
C选项中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行为,而不是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必须是要求情况具有紧迫性,C选项中的情形显然不具有紧迫性,因此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D选项中秦某在梦游中的行为属于无意识行为,不是刑法中的危害行为。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39、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先有动机,后有目的
B.动机回答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动因何在,目的回答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发生的结果是什么
C.动机不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目的一般以危害结果为内容
D.同一性质的犯罪,目的可能多种多样,但动机只有一个;不同性质的犯罪,动机可能不相同,但目的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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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同一性质的犯罪,动机可以多种多样,但目的只有一个;不同性质的犯奸自己妻子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0、单项选择题 刘某以赵某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宣告免予刑事处罚。对王某的定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徇私枉法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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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1、单项选择题 某地质勘探队队长孙某将队里配发的手枪2支出租给他人使用,出租期间,租枪人并未使用这2支枪,孙某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A.非法出租枪支罪
B.不构成犯罪
C.滥用职权罪
D.非法买卖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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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孙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单位配枪给他人使用,触犯刑法第128条规定。
42、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经济犯罪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甲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应以购买假币罪、使用假币罪并罚
B.乙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应从一重罪处断
C.丙实施抗税行为导致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死亡,应构成故意伤害罪
D.丁与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的,以抗税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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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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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单项选择题 甲是某公司董事长,伪造了一份建筑菜市场的政府批文,拿着该批文与客户签订合同,约定交付2万元预付金,菜市场建成后的摊位就可以八折优惠出售。一年内骗取了96万元人民币,用于给自己买别墅。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构成诈骗罪,属于单位犯罪
B、构成诈骗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C、构成合同诈骗罪,属于单位犯罪
D、构成合同诈骗罪,不属于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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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有区别的。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合同诈骗罪就属于其中的“另有规定”的情形,即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这两类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合同诈骗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
2、犯罪客观方面有所不同。诈骗罪不要求有特别的手段,而合同诈骗罪中须由“合同”,但也不能简单地以有无合同为标准。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不限于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但就合同内容而言,只限于经济合同,即合同的文字内容是通过市场行为获得利润,这是由本罪性质决定的。
3、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是一般公私财物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据此,可知甲的行为应构成合同诈骗罪而不是诈骗罪。本案中,甲在行骗时使用单位名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单位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甲的行为不是单位犯罪。本题答案是D。
44、单项选择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而帮助犯可能是从犯,也可能是胁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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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在共犯理论中,共犯人分为两大类:正犯和共犯(狭义上的)。正犯即实行犯,共犯是对于正犯而言的,包括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是从犯罪分工的角度对共同犯罪人的理论分类,而从作用大小的角度则有主犯、从犯和胁从犯的分类。教唆犯、帮助犯均属于狭义的共犯,基于犯罪分工同一分类准则的排他性,在一起共犯中,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也不可能是帮助犯。所以说“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是片面的,故B项说法错误。
共犯中,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犯罪行为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则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故A项中只成立强奸罪的教唆犯且属于未遂,其对抢夺罪不负刑事责任。
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一般以总则教唆犯理论处理。但是刑法分则对某些特定教唆行为有特殊规定的,分则特殊规定优先适用,如《刑法》第353条第1款规定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即对于.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成立教唆他人吸毒与即单独成立犯罪,而不再成立教唆犯,故C项说法错误。
至于D项,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在共犯中常常是犯罪的起因,可谓主谋,原则上应认为是主犯。帮助犯一般所起的作用都是辅助,一般作为从犯或胁从犯对待。
45、单项选择题 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
A.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
C.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
D.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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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选项B不正确。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因所致,选项B不正确。C选项的主观条件与题目不符,不正确。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因此,选项D不正确。
46、单项选择题 李甲在家中一直很受宠,但自从其弟弟李乙诞生后,家人似乎更疼爱弟弟。李甲对李乙怀恨在心,认为是其出生导致了李甲在家庭中失宠,于是李甲在自己14岁生日那天买了一瓶可乐,并在可乐中掺入了在自家院里找来的农药,骗李乙喝下,并将李乙反锁在自家的柴房。李乙喝完后,不久就出现四肢抽搐的情况,因得不到及时救助,最终死在柴房。对于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投毒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
C、构成数罪,其中有一罪是非法拘禁罪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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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所必须达到的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自然人犯罪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如下规定:
1、不满14周岁的人,其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因而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是相对刑事责任时期。
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已经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此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从宽处罚年龄阶段。刑事法定年龄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8月21日《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中指出,刑法所规定的年龄,是指实足年龄,刑法特别使用“周岁”一词,就是为了限定在实足年龄,而不是指虚岁。实足年龄以日计算,并且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例如,已满14周岁,是指过了14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是已满14周岁。
如行为人1981年1月1日出生,2005年1月2日起才认为已满14周岁。已满16周岁、已满18周岁年龄的计算,也与此相同。因此,本题中,李甲因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负刑事责任,李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本题的答案是D。
47、多项选择题 甲曾经被乙雇佣的三个14到15岁的小打手殴打造成轻伤,但当时考虑到实际证据原因没有报案。所以甲对乙怀恨在心,想伺机报复,考虑到自己的叔叔丙和乙在同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丙在人事部门,但乙不在人事部门,甲就让丙在录用公务员的时候把乙的一位符合录用标准好朋友挤出去,以一位并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考生丁取而代之,丙利用他的权势成功挤掉了乙的好朋友,但是在录用丁的时候,乘机向丁索取了1万元好处费,该事件导致乙的好朋友精神失常。关于甲乙丙的刑事责任,下列说法错误是哪些?
A、乙不应对甲的轻伤承担刑事责任
B、甲要对丙的索贿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没有甲要求丙去排挤乙的好朋友,丙就没有机会向丁索贿
C、甲和丙一起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舞弊罪的共同犯罪
D、丙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舞弊罪和受贿罪的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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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本题首先考查的是间接正犯。间接正犯有六种主要类型,这里考查的是第一种类型,即利用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乙雇佣小打手去殴打他人,构成间接正犯,定故意伤害罪。A项错误,应该选。
其次考察了身份与共犯的定罪。由于身份犯只有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才能实施某个犯罪,没有这种特殊身份的人,不能成为这种犯罪的正犯,但是可以成为这种犯罪的共犯,这是一个基本原则。甲虽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实行渎职犯罪里面的招收公务员、学生舞弊罪,但是可以成为共犯。
所以C项正确,不能选。最后还考察了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共同犯罪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对他人行为承担责任。
但是对他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是在共同犯罪的故意之内,如果超出了共同犯罪的故意,就不对他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丙对丁的索贿是丙临时乘机索取的,超过了和甲共谋招收公务员舞弊时的犯罪故意,所以独立构成一个受贿罪,也不成立想象竞合。所以B、D项错误,应该选。故而答案是ABD。
48、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想象竟合犯?
A、对正在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警察实施暴力,使之受轻伤
B、盗窃数额较大的、正在使用中的通信设备,导致大范围通信中断
C、购买假币后使用,数额较大
D、出于杀人故意开了一枪,导致一死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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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是指行为人出于一个犯罪意图,实施一个危害行为,产生数危害结果,触犯数个罪名而只按最重一罪处罚的犯罪形态。简单地说,想象竞合犯就是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构成想象竞合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出于一个犯罪意图和一个犯罪行为;
2、一个行为还须导致数结果,触犯数个罪名;
3、一个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从属或者交叉关系。这是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的区别。想象竞合犯是一罪而非数罪,所以不以数罪实行并罚,只能按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那个罪名定罪量刑,也就是从一重罪处断。
A选项中的行为既触犯了妨害公务罪,又触犯了故意伤害罪,但因只有一个意图和一种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
B选项中盗窃数额较大的、正在使用中的通信设备的行为既触犯了盗窃罪又触犯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C选项中的行为同时触犯了购买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D选项中仅有一个犯罪意图(故意杀人)和一个行为(开了一枪),但导致一死一伤的结果,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BCD。
49、单项选择题 王某为了表现自己的英勇行为,将造纸厂一造纸原料草垛点燃后再去救火。但火势迅速蔓延无法控制。王某虽奋力扑救,但仍造成损失20万元,自己也被火烧伤,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放火罪
B.危害公共安全罪
C.失火罪
D.破坏集体生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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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放火罪,是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王某的行为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A选项正确。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放火罪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应优先适用放火罪。选项B不正确。选项C的主观要件是过失,C选项不正确。
现行刑法已将破坏集体生产罪修改为破坏生产经营罪,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在主观要件上与本罪不符。选项D不正确。
50、单项选择题 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5岁青工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赵某。2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A.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罗某构成盗窃罪
B.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
C.赵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和销售赃物罪,罗构成盗窃罪
D.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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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赵某明知罗某以盗窃所得财物出售,仍答应收购,赵罗二人在罗某盗窃之前已经形成共同的犯罪意识,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共同犯罪。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前提是赵某在罗某犯罪前不知道其犯罪意图。选项A、C可排除。
由题干可知,罗某犯罪时为15岁,其所犯盗窃罪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14-16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此对罗某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D为正确答案。
51、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走私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是哪几种()
A、武装掩护走私的,构成武装掩护走私罪
B、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断
C、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纳税额5万元以下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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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2、单项选择题 甲是广西农村某村民组组长,其弟30多岁尚未成家,甲想方设法,最后花上8千元从人贩子手可买来一个21岁的四川姑娘作弟媳,3个月后,当地的公安机关前来解救四川姑娘,甲带领20多个村民,手持锄头、铁棍等物堵住警察,将警车掀翻在地,其中一名警察的衣服被撕破,甲的行为构成()
A、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罪
C、妨害公务罪
B、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罪
D、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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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3、多项选择题 在县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工作的石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动用拨给农村社保项目的资金5万元从事期货交易,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6个帐户之间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多次,不当地影响了期货交易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石某并未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故不构成犯罪
B、石某构成擅自运用客户资金、财产罪
C、石某并没从事证券交易,所以不构成犯罪
D、石某自买自卖期货的行为,如果情节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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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违规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这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罪名。
石某擅自动用拨给农村社保项目的资金5万元的行为构成本罪。刑法第182条规定,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情节严重,石某必然同时构成该罪。选项D是正确的。所以ABC都是错误的,应当选。
54、多项选择题 以下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为某派出所的民警,在侦查一盗窃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是自己朋友的儿子,在去抓捕前,事先打电话告诉该朋友,让其儿子抓紧逃跑,致使该犯罪嫌疑人逃之天天。甲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B.乙为某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在审理一劳动仲裁案件时,收受他人贿赂,帮助他人伪造证据,作出有利于他人的仲裁裁决书。乙的行为构成枉法仲裁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C.丙为某刑警大队的民警,在侦查一刑事案件时,通过毁灭证据、妨害证人作证等手段,将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丙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丁为某法院的刑庭法官,某次在当地看守所执行提审任务时,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和疏于监管,致使一被告人在提审时逃跑。该被告人逃跑又实施了新的犯罪。丁的行为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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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甲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具有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却徇私情,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不构成徇私枉法罪。因而,A项中的说法是错误的。B项中,乙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构成枉法仲裁罪。与前面的受贿罪形成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处罚。选项中丙的行为构成伪证罪。
55、单项选择题 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
A.过失杀人罪
B.过失致人重伤罪
C.交通肇事罪
D.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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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对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件。
56、多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哪些符合偷税罪客观方面的要求()
A、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的10%以上不满30%,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扣缴义务人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C、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10%以上且在1万元以上的
D、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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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7、多项选择题 以下行为不构成侵占罪的有()
A.甲在公园散步时,捡到一块价值3000元的金表,被他人看到告知失主,失主去找其要求归还,其拒不归还
B.乙在某银行取款时,发现他人暂时遗忘的一个信封,里面装有10000元现金,便伺机装入自己的口袋,银行保安看到但以为信封是乙自己的,便没在意,但后来他人办完其他事后,发现忘记了信封,便去寻找,保安将乙抓获
C.丙接受盗窃犯的委托,将其盗窃的价值5000元的财物窝藏,但后来拒绝把赃物归还盗窃犯
D.丁欲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而将财物委托给王某转交,但王某却将该财物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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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E
本题解析:B选项中,他人暂时遗忘的现金并不属于遗忘物,因为财物仍然处于银行保安的控制之下,因而,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D选项中,丁与王某不具有合法的委托关系,无财物返还请求权,因而,丁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58、单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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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因逃逸致人死亡”即《刑法》第13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称之为“消极逃逸”,从而区别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的“积极逃逸”。
根据该司法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在出现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逃离现场、一走了之,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可见,其存在三个特征:
(l)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此A项错误;
(2)肇事之际被害人并未当即死亡,是在逃逸过程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即逃逸和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故此B项错误;
(3)行为人肇事后对被害人的死亡而言是不作为,否则就是积极逃逸的问题了,故此D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C项。
59、单项选择题 假定甲出生于1992年10月15日(仅限本题),因其父母忙于做生意,对其疏于管教,致使其从小就养成了偷盗恶习。在2003年11月25日,甲曾钻进一问商店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两千余元;2007年8月10日,又曾在另一家商店盗窃价值人民币一千余元的财物;2008年10月15日晚,甲和几个同学一起过生日时,又趁旁边桌子一男子喝醉之机,将男子放在桌上的皮包拿走,窃得手机一部,价值两千余元,现金一千余元。对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盗窃罪,对他的这三次偷盗行为都追究刑事责任
B.构成盗窃罪,只追究其第二次、第三次的偷盗行为的刑事责任
C.构成盗窃罪,只追究其第三次偷盗行为的刑事责任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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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甲在实施这三次偷盗行为的时候都未满16周岁,所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60、单项选择题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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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构成没有数量限制,但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有数量的要求,这是《刑法》第348条的明确要求,故A项错误。
包括非法持有毒品罪在内的持有型犯罪,其“持有”应作广义理解,并不要求行为人直接持有,即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如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毒品委托给朋友乙保管时,乙为直接持有,甲为间接持有,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该毒品罪,故B项正确。
持有是一种非法的行为状态,只要行为人明知持有的是毒品、假币等违禁品即可,至于该毒品等违禁品所有者是谁等信息,并非本罪的主观认识内容,故C项错误。
前面已经阐述了非法持有毒品罪与其他毒品犯罪的关系以及作为一兜底性的罪名的立法宗旨,如果能查明是因贩卖而持有的,则持有本身无需定罪,对行为人以贩卖毒品罪论处即可,故D项错误。
61、单项选择题 某国驻华使馆一等秘书某甲,参与了我国国内某犯罪集团的绑架、抢劫犯罪,对某甲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解决()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某甲的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其本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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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某甲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根据刑法第11条规定,此类人员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62、单项选择题 1999年9月,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1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下列对刘某行为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A.构成非法经营罪
C.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D.构成偷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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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3、单项选择题 某甲在乙的房间正举刀准备杀乙,忽然听到有人敲门,甲以为事情败露,急忙弃刀跳窗逃走。实际上,根本没人来,而是台风猛烈拍打乙家的大门,甲只是听错了声音。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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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4、单项选择题 李某因私仇蓄意杀害杨某。一天,李某在杨某回家途中抓住被害人,并用枪对准其太阳穴,随时准备开枪。正在此时,两名警察在500米以外出现,对李某高呼“放下武器”。李某害怕被抓获受到法律的惩罚,丢枪逃走,其行为是()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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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5、单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买回剧毒农药意图杀害妻子,后念及夫妻多年情分,悄悄将农药处理掉
B.乙以出卖为目的,买到一婴儿后,但尚未出手即被抓获
C.丙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入口处被保安阻拦
D.丁乘某女不备,将其扑倒,意欲强奸,却被该女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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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A项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B项已经齐备了分则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属于既遂;C项是犯罪预备;D项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属于未遂。
66、多项选择题 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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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甲去乙的别墅盗窃而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已显示丙对甲的犯罪意图明知且为其提供了图纸,成立帮助犯。注意乙的帮助行为不仅有提供帮助的可能性,而且在精神上使甲入室盗窃时心理上更为容易,也存在精神帮助,所以二人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甲是主犯、丙是从犯。入户盗窃并非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67、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A.王某(男)与周某(女)长期通奸。王为达到与周结婚的目的,与周共同谋害其丈夫赵某。王向周提供毒药准备好,但周没有按约定的办法实施毒杀行为,而是将毒药抛弃,王某、周某都属于犯罪中止
B.犯罪分子自以为能将犯罪进行到底而自动停止犯罪,但客观上该犯罪不可能进行到底,不是犯罪中止
C.抢劫罪犯认为犯罪条件不成熟而停止犯罪的,是犯罪中止
D.基于杀人的意思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仍然受重伤的,行为人不是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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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8、多项选择题 施某欠下徐某赌债10万元,徐某多次讨要,均被施某以手头没钱为由拒绝。于是徐某以看电影为幼儿将施某在上幼儿园的6岁的独生子小刘骗至家中,以此要挟施某偿还赌债。不料施某对此既不报案也不还钱,摆出无赖嘴脸,说自己正愁没钱养孩子,徐某把他卖了最好。徐某一怒之下将孩子带到外地以1万元的价格卖掉。则对徐某的行为理解正确的是
A、已构成绑架罪
B、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C、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D、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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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要正确解答本题,必须对如何计算刑法中的一罪与数罪有正确的认识。前后相继的犯罪,凡是另起犯意的,除非刑法特别规定后罪应被前罪包容、吸收,否则一般都定两个罪。在本案中,徐某为了索还赌债,将小刘骗至家中,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后来因为施某仍然不肯偿还赌债,徐某一怒之下将小刘卖掉,这时徐某产生的是一个新的犯罪念头。因此应当数罪并罚。《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因此本案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儿童罪对徐某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69、多项选择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刑法应当采取成文法的形式,禁止习惯法
B.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C.禁止溯及既往
D.在中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还包括“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定罪处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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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是禁止重法溯及既往,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因此C项说法有失片面。
70、多项选择题 关于石某和孙某在工商所内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石某和孙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石某和孙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C、石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D、孙某对石某砍伤许某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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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石某从事非法活动,工商所依法将其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予以扣押。《刑法》91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因此,石某偷回或抢回原本属于自己所有的、但被国家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实际上侵害了公共财产权。
因此,首先要肯定的一点是石某和孙某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那么,石某和孙某究竟构成什么罪呢?二人起先是以盗窃的故意进行盗窃行为,但盗窃过程中石某对许某实施了暴力,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一种转化犯。
因此,石某构成的是抢劫罪。孙某作为共犯,也应依抢劫罪处理。因此,本题答案是ACD。
71、不定项选择 假定甲(15周岁)因见其父母和一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产生矛盾,便怀恨在心,于一天晚上,趁夜深人静之时,将父母竞争对手的店铺浇上汽油,放火点燃,导致相连的七八家店铺全部被烧毁,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甲不满16周岁,所以对其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B.甲构成放火罪
C.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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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参见《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
72、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是()
A.甲在实施抢劫之后,为了灭口,将被害人杀死
B.乙强奸某女,引起某女自杀
C.丙与丁通奸多年,某日,丙要丁杀死其夫,丁不同意。丙毒打丁,并砸毁其家中物品,扬言如果丁2日内不能杀死其夫,就要丁自杀,丁走投无路,自杀身亡
D.某男与某女相约自杀,欺骗某女先自杀后,该男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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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3、多项选择题 翟某非法购买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来获取非法利益;另一部分出售给他人牟利。则对翟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翟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翟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翟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对翟某的行为应当以以上三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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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刑法》第208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罚》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07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题中,翟某在购买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部分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来获取非法利益;另一部分出售给他人牟利。根据第208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虚开的,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出售的,按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因此对翟某的行为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74、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形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A.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时,剥夺被组织人身自由的
B.为索取赌债非法扣押他人,致人重伤的
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非法剥夺妇女人身自由的。
D.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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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A项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结果加重犯;B项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C项应当数罪并罚;D项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75、多项选择题 甲男将乙女强奸后刚刚离去,乙坐地哭泣,恰逢丙男路过,问为何哭泣,乙将刚才被强奸之事告知,丙顿起歹念,也将乙强奸。强奸后,丙以借用为由,将乙的手机拿走。对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某和丙构成强奸共犯
B.丙有轮奸情节,应当加重处罚
C.丙构成诈骗罪和强奸罪,应数罪并罚
D.丙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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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甲和丙实施强奸行为,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没有共同犯意联络,不构成共同犯罪,同样也就没有轮奸情节。丙将乙的手机拿走,是利用乙在被其强奸后不敢反抗而强行夺取乙的财物,应认定为抢劫,而非诈骗。
76、单项选择题 青海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罗京,违反国家规定,在某重要水源河流的源头擅自批准进行个体采金活动,导致炼金过程中有毒废物CO进入水中,使下游村房人群发生明显的中毒症状,并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罗京的行为()。
A.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B.构成了渎职罪中的环境监管失职罪
C.构成了玩忽职守罪
D.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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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338条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罗某的行为主要体现为监管失职,其并没有从事污染活动。选项A错误。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可知陈某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选项B正确。
选项C成立的客观要件是应为而不为,选项D成立的主体条件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选项C、D明显不正确。选项B正确。
77、单项选择题 李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修订后的刑法实施以后,李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被改判无罪。法律应当如何处理()
A.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B.释放并给以国家赔偿
C.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D.考虑李某已经服刑2年,改判有期徒刑2年并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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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第2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从旧兼从轻原则只是适用于“未决案”,对于“已决案”不能因为法律变化为理由申诉。
78、单项选择题 张相村某单身男青年党某,从人贩子石某手中花2千元人民币购得一个女子施某,打算将之作为自己的妻子,在买得施某后,党某强行与之发生了性行为,但是施某即便如此,也一直不愿和党某一起生活,党某见施某无心和他在一起,便在买得施某1个月后放走施某,不阻碍施某返回原居住地,还给了她一些路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党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强奸两罪,应当数罪并罚
B、党某好心放走了施某,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党某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D、党某应当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论处,强奸罪作为情节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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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241条第1款到第4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该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按照施某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对党某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他的强奸行为,仍应当以强奸罪论处。故C项正确。
79、单项选择题 下列情况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是()。
A.甲遭遇乙绑架,甲从飞驰的车上跳车逃跑时,不幸摔死,乙的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
B.甲开枪射击乙,没有击中,但乙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突发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
C.甲开车时不慎将乙撞成重伤,乙因此而住院,后因医生严重不负责任在输血时乙受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
D.甲意图杀乙,但仅导致乙受轻伤,乙迷信鬼神,而以香火涂抹伤口,致使细菌侵入体内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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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选项B、C、D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为甲开枪射击、将乙撞伤、使乙受轻伤并不会必然导致乙死亡的结果,甲在实施行为时也不可能预料到这样的结果。因此上述三项都不正确。
选项A中,乙的绑架行为直接危害到甲的生命安全,甲为自保而跳下火车,这是由乙的绑架行为直接引发的,乙对于结果的发生可以有事先的预见,故选项A正确。
80、单项选择题 许某是鸿运林场的职工。一日许某驾驶货车在林场内将砍伐好的木材从砍伐地运到堆放地时,为抄近路违反了林场规定的行车速度,将正在搬运木材的另一职工商某轧死,则许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交通肇事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D、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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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甲某在林场内运送木材时,违反了林场规定的行车速度,造成将林场内其他职工轧死的后果。因为其轧死是在林场内驾车作业时发生的,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因此许某的行为构成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本题许某的犯罪容易与交通肇事罪混淆。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交通肇事罪必须是在公用道路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本题中许某并非是在公用道路上引起事故的发生的,因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许某的行为确实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但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之间存在着一般规定与特殊规定的关系,只有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才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论处。对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定罪处罚。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D。
81、多项选择题 梁某工作于某大型的烟草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公司在2007年4月做出重大的投资行为决定,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梁某在代表该公司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的同时并没有对这一事件予以公告,导致大量小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梁某不构成犯罪,因为这是公司的行为,不应追究其本人刑事责任
B、梁某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C、梁某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
D、梁某构成抽逃出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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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经过《刑法修正案(六)》修订过的刑法第161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该罪犯罪主体是单位,但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公司、企业中提供虚假财会报告和不依法披露信息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该罪实行单罚制,并不惩罚单位。
该罪中的“重要信息”是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向股东或社会公众披露的相关信息。《证券法》第67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所以梁某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他的行为特别偏向于不依法披露信息,故C对,AB错,这里要注意修正案的改动。而抽逃出资罪是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显然与本题不符合,D项错误。
82、多项选择题 关于撞倒金某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孙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B、石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C、石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D、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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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孙某已然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因此,石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虽然石某事先有杀害金某的预谋,但并没有故意以交通肇事的方式去杀害金某,因此,石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自然也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因此,本题答案是BCD。
83、单项选择题 柳某与胡某是好朋友,一日胡某告诉柳某自己一笔生意赚了10万元钱,柳某心想自己刚刚赌博还输了10万元钱,心里极不平衡。于是趁胡某不注意,将其10万元钱放入自己的手皮包中。几天后,胡某发现钱不见,立即报了案。而此时,柳某觉得良心不安,对不起自己多年的朋友胡某,于是偷偷把钱放回了胡某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柳某构成盗窃罪既遂
B、柳某构成盗窃罪未遂
C、柳某构成盗窃罪中止
D、柳某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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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的关键问题在于,柳某的行为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1、中止的时间要求。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2、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
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这里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行为。由于犯罪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因此,这时一般只要消极地不再把犯罪行为继续实行下去,就可避免犯罪结果发生,从而也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2)在犯罪实行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由于距离犯罪结果发生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如果要中止犯罪,就不能只消极地停止,还需积极的采取措施,以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并且,只有有效地阻止了死亡结果发生,才能视为犯罪中止。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是犯罪中止。本案中,柳某已经将所窃取的钱如数放回胡某家中,从表面上看,似乎自动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这里涉及到盗窃罪的既遂标准问题。
盗窃罪一般以是否达到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既遂标准,柳某的行为已经符合盗窃罪既遂的标准了,犯罪既遂以后就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柳某其后将钱自动放回原处的行为是盗窃既遂后的悔罪表现,而不是犯罪中止。因此,本题应选A。
84、单项选择题 张某组织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吸纳李某、赵某、马某作为其核心成员,实施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应当()
A.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从重处罚
B.从一重罪处罚
C.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D.以故意杀人、绑架或者爆炸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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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依照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85、单项选择题 国家工作人员甲具备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某单位经理请求甲为其单位提供该专业领域的咨询服务,并给予甲一张价值2万元的购物卡,作为报酬。甲利用业务时间,在本职工作之外为该单位提供了咨询服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
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
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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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国家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以外,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利用业务时间为他人提供劳动,获得报酬的,不能成立受贿罪。
86、单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是()
A.判处法定刑中比较轻的刑罚
B.判处法定刑中最轻的刑罚
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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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关于量刑情节的适用问题。
对于量刑情节的适用,刑法条文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即从重、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减轻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修正案B新规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因此,本题选项中,A、B选项给出的内容并不符合刑法关于减轻处罚的规定,D选项的内容实际上是从重与从轻处罚的内容,故都不符合减轻处罚的规定内容。只有C选项即减轻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内容符合刑法对减轻处罚的规定。
87、单项选择题 某公司为了“省电”,通过某个技工在电表上安上了一个装置,使得电表上显示的每个月的电量比其实际用电量减少了一半,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少缴了15万元的电费。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构成盗窃罪
B、该公司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C、该公司构成诈骗罪
D、该公司不构成犯罪,但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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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64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只有在刑法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时,才可以对其以单位犯罪处罚。
《刑法》第264条并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因此,单位不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6年1月23日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请示皮肤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产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负责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
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264条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从这两个批复来看,单位本身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能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因此,D是本题的答案。
88、多项选择题 下述案例中,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A、甲借2万元给乙购买毒品,但事后乙始终不归还此款,甲以索取债务为目的绑架乙
B、张三为迫使法院修改对己不利的民事判决书而绑架法官作为人质
C、李四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
D、王五以出卖为目的绑架妇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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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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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单项选择题 有关假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假释一般有最低实际执行期限的限制,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报请监狱部门予以核准
B、假释仅适用于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能适用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情形
C、犯罪分子被宣告假释后,若原判决附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起算
D、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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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A选项不正确,应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不是监狱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因此,B选项不正确。《刑法》第58条第1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是从假释之日而不是从假释期满之日起算。
《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经过了假释考验期限后才发现新罪,也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故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本题答案是D。
90、单项选择题 犯罪是一种()
A.自然现象
B.天生行为
C.社会行为
D.个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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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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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单项选择题 A国人甲在B国对外出旅游的我国公民乙实施抢劫犯罪,我国可以对甲的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其根据的原则是()
A.属人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B.属地原则
D.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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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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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单项选择题 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判决前其还有放火罪,应判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张某还需执行的刑期是多少年?
A.7年
B.9年
C.10年
D.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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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刑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种数罪并罚方式称为先并后减。用合并执行的刑期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
93、单项选择题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A.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
B.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C.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
D.不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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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关于共同犯罪形式方面的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与普通公民相勾结,由普通公民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为行贿人谋取利益,虽然普通公民本身不能单独构成受贿罪,但其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使 自己的行为成为受贿罪的一个组织部分,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受贿的共同故意,能成立共同犯罪,故D选项不正确。
受贿罪是一个人可以实施的犯罪,法律没有规定受 贿罪的实施必须二人以上,因此,不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故A选项错误。题干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与普通公民之间没有形成犯罪集团,故C选项也不正确。
受贿罪是 一人可以实施的犯罪,而在该案中由二人以上实施,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故B选项是正确选项。
94、单项选择题 房客许某因生意亏损,无力交纳房租,房东施某多次向其催讨。许某无奈,提出用其所有的假币1万元抵欠房东的房租3千元。房东施某贪图便宜,见有利可图,同意了许某的建议,还同意许某以后均用这种方式交纳房租。则下列关于许某和施某行为的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两者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
B、许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施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C、两者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持有假币罪
D、许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施某的行为构成持有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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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171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题中许某向房东提出用假币支付房租,其性质是用假币抵债。许某用1万元假币抵偿房东的3千元房租,相当于是房东用三千元真币购买1万元假币。由于两者都对许某的1万元是假币这一事实性质肚明,因此在抵债过程中不存在欺诈。是否存在欺诈是买卖假币罪与使用假币罪的界限所在。
若假币持有者在明知自己持有的是假币的情况下,像使用真币一样使用假币,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使用假币罪。因此在本题中双方的一假币抵真币的行为构成的是买卖假币罪,B为正确选项。
95、多项选择题 关于自首中如实供述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是拒绝提供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B.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并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成立自首
C.主犯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拒绝陈述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D.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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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6、单项选择题 甲欠乙10万元久不归还,乙反复催讨。某日,甲持凶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伤,迫乙交出10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伤害罪
B.抢劫罪
C.非法侵入住宅罪
D.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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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欠条作为债权凭证,是一种财产性利益。行为人用暴力手段抢回欠条、逼迫被害人填写虚假的收条,行为人的暴力行为消灭了债务,使自己的财产消极增加,既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其人身权,具有当场取财性,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甲行为成立抢劫罪,并且是入户抢劫,非法侵人住宅的行为被抢劫罪所吸收,不另外单独定罪。
97、多项选择题 甲先后犯三罪,一罪被处拘役;一罪被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一罪被处死刑,对其数罪并罚时()
A.只能判处死刑
C.体现了吸收原则
B.应当判处死刑并处罚金
D.体现了并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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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8、多项选择题 下列与犯罪故意有关的表述,错误的是()
A.防卫过当时,行为人的罪过不可能是直接故意
B.假想防卫的情况下,行为人应该有过失,不可能无罪
C.甲试图故意伤害乙,由于乙躲闪,匕首刺中了丙并导致其死亡。对乙而言,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对丙而言,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
D.甲欲盗窃枪支,但只取得一般财物的,仍应成立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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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9、多项选择题 某院校法学院学生王甲和刘乙在学习挪用公款罪时对该罪中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应当如何理解产生了分歧,则王甲和刘乙的下列理解,哪些是正确的?
A、王甲认为,挪用公款归任何自然人使用均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B、刘乙认为,只有为了牟取个人利益挪用公款归自然人使用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C、王甲认为,只有为了牟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D、刘乙认为,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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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是挪用公款归自然人使用,不论该决定是以单位名义作出,还是以个人名义作出;也不论该自然人具有什么身份,均构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二是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不要求该个人为自己谋取了利益,即可构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三是个人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只有作出该决定的个人为自己谋取了利益,才构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否则不构成。在本题中,
A项认为挪用公款归任何自然人使用均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正确,应当选。
B项认为为了牟取个人利益挪用公款归自然人使用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与A项冲突,违反了规定,错误,不当选。
C项认为只有为了牟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归其他单位使用并不要求该个人谋取了私利。因此C项错误不选。
D项认为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正确,当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D。
100、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
D.某公司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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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202条抗税罪的规定和第211条的规定,抗税罪不能由单位构成。
101、单项选择题 周某向朋友杨某借钱,并告诉杨某是去南方购买一批走私品,回内地待销完后,分给杨某一笔钱。杨某便把钱交给周某,对杨某应以()罪名处罚。
A.走私罪
B.行贿罪
C.受贿罪
D.走私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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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依据《刑法》第155条第1款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以走私罪论处。题目中杨某明知周某去收购走私品,仍为其提供资金,具备了走私的事前通谋,《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资金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但定罪时仍是走私罪,“走私罪共犯”不是独立的罪名。所以选A不选D。因周某、杨某并非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不符合行贿罪和受贿罪的主体条件,选项B、C不正确。
102、多项选择题 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带所窃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案应当以下列哪些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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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这里主要涉及上述第269条规定中“当场”的理解问题。应当说,甲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抢夺罪没有疑问,而次日才被发现则不能视为“当场”而转化为抢劫,该行为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
103、单项选择题 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单位可以成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主体
B、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数量较大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运输毒品罪既包括在境内运输毒品,也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内运往境外
D、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以走私毒品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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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应当说,本题是相对简单的,主要考的是法条记忆。《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据此,单位是可以成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主体的,故A选项正确。
根据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必须达到“数量较大”,因此,B选项是不正确的。
C选项中,需要注意的是,运输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中的运输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前者不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内运往境外。因此,C选项不正确。
D选项中行为人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行为只是作为本罪的加重情节不另构成妨害公务罪。这一点和刑法第三章规定的走私罪是不同的 91ExAm.org。走私犯罪中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则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104、多项选择题 梁某与史某为牟取暴利,在美国用50万美元购得大量黄金,欲图走私到国内转手,不料在海关被缉私人员发现。梁某和史某掏出随身携带的电击棒,将缉私人员打成轻伤后携带黄金逃走。则梁某与史某的行为应当以下列哪些罪定罪处罚?
A、走私贵重金属罪
B、走私普通货物罪
C、妨害公务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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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应当注意的是,要构成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必须是将文物或者黄金、白银等贵重物品往国外走私才符合条件。若行为人将贵重的文物、黄金、白银从国外运往国内,则不能构成走私文物罪和走私贵重金属罪,而只能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罪来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在五万元以上。本题中行为人从美国购得大量黄金欲图运回国内出售,不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由于其应缴税额金额远远超过了5万元,因此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来定罪处罚。
《刑罚》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在本题中,梁某和史某以暴力行为抗拒缉私,将缉私人员打成轻伤后逃跑,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当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公务时,如果致执行公务人员重伤、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和妨害公务罪的想像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论处。
在本题中梁某和史某只造成了公务人员轻伤的后果,因此应当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105、多项选择题 施某因生意亏损,欠下大笔债务,于是想通过抢银行来偿还债务、为了顺利实施其作案计划,施某想得到一支枪,于是窃得经常带枪的刑警廖某的提包.回到家中打开一看,里面没有枪支,只有财物若干.施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抢劫罪
C、盗窃枪支罪
D、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的想像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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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盗窃枪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枪支的行为。
要正确区分盗窃枪支罪与普通盗窃罪的界限。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后者包括的范围很广,但不包括枪支。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所窃取的财物里有枪支,也就是说行为人没有盗窃枪支的故意实施了盗窃行为后,发现盗窃得到的是枪支,不能定盗窃枪支罪,而只能以普通的盗窃罪定罪处罚。
同理,如果行为人以盗窃枪支的故意实施了盗窃行为,即使最后盗窃到的并非是枪支而只是一般财物,也应当定盗窃枪支罪。在本题中施某因为生意亏损,想要通过抢银行来偿还债务.为了顺利实施其作案计划,施某想得到一支枪,于是经常带枪的刑警廖某实施了盗窃.虽然最后窃得物中并没有他想像中的枪支,仍然构成盗窃枪支罪。
同时施某盗窃枪支的目的是为了实施抢劫行为,因此其盗窃行为构成了抢劫罪的预备犯。因此施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抢劫罪。答案为B、C。
106、单项选择题 甲因为盗窃乙的自行车(价值460元)被抓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在被行政拘留期间,甲主动交代了盗窃丙的摩托车(价值2万元)的犯罪事实,该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对甲主动交代盗窃摩托车一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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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案中甲盗窃自行车的行为并构成犯罪,此时被行政拘留,其身份并非犯罪嫌疑人,故此其主动交待自己盗窃丙摩托车的行为属于行政拘留期间主动交待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罪行,应作为一般自首论处。
107、单项选择题 在一次关于限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课堂讨论中,甲说:假如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不再享有担任国有公司职务的权利;乙说: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丙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说法是正确的
B、乙的说法是正确的
C、丙的说法是正确的
D、甲、乙、丙的说法都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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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甲的说法是错误的。《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乙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刑法》第58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丙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故本题答案应选D。
108、多项选择题 假设甲不是某事业单位负责人,而是该事业单位的财务部出纳,甲利用职务之便巧立名目,私自填写转账支票,先后多次将本单位公款90万元,打入某证券营业部其个人股票账户内,进行股票交易,两个月获利100万元,立即将90万元悄悄归还给单位。后甲听说审计部门发现该单位有财务问题,感到害怕于是主动向单位承认了用单位90万元炒股的事,并将炒股所得100万元也都交给了单位。则甲的行为构成
A.挪用资金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数额180万元
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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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挪用公款炒股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从事营利活动,没有挪用时间的限制,挪用款从事营利活动是否归还也不影响构成犯罪。
109、单项选择题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养人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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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涉及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等问题。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必须是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该“不法侵害”应具备人为性、广泛性、现实性(客观性)等特征,即其不限于故意不法侵害,对于过失不法侵害,符其他条件的,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故D项说法错误。
不法侵害具有人为性,故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在饲主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主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这种侵害属于不法侵害。打死打伤该动物的,属于正当防卫。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因不具人为性而不属于这里的“不法侵害”,C项说法正确。
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所以选项A的情形,属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成立故意伤害罪,A项正确。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在财产性违法犯罪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故当然属于合法行为,B项说法正确。
110、单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A、甲是乙的司机,一日乙去洽谈生意途中连遇红灯,乙怕迟到,命令甲闯红灯,结果轧死一人,撞伤两人
B、在某甲组织的卖淫活动中,乙被其聘为保安,以协助其组织卖淫活动
C、甲明知乙发起的邪教组织旨在分裂国家,但甲仍为之提供了大量物质帮助
D、甲是窃车贼,窃得多辆高档自行车,乙得知后代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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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上述《解释》的第2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的情形,其中第一种情形是“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因此,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刑法》358条第3款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B选项中乙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单独定罪处罚,故B选项不符合题意。
《刑法》第107条规定,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C选项中甲的行为成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单独处罚,不是与乙构成共同犯罪,C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六)将之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乙的行为单独构成销售赃物罪,而不是与甲构成共同犯罪。故本题的答案是A。
111、多项选择题 某公安局巡逻大队人员屠某在夜间巡逻时,看见戴某从一户人家院墙里跳出来,怀疑其为小偷,即把戴某带回到巡逻大队值班室讯问。戴某不承认其有盗窃行为。屠某便命令戴某蹲下不许站起来,直到其交代情况为止。戴某几次忍不住想站起来,都被屠某打倒在地。最后一次戴某被打倒时其头部撞在桌角上,导致严重伤残。屠某的行为不构成以下何种犯罪?
A、刑讯逼供罪
B、暴力取证罪
C、非法拘禁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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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暴力取证的行为对象是证人,为的是逼取证人证言,因此,屠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暴力取证罪。屠某在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致戴某严重伤残,行为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属于转化犯,应定故意伤害罪而不是定刑讯逼供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BC。
112、单项选择题 甲身上携带有刚赢回来的巨额赌资,走到一偏僻的小巷时遇到乙抢劫,甲顺手拿起靠在墙边的一木棍朝乙打去,造成乙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B、甲的行为是紧急避险
C、甲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甲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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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条件是: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其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时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3、防卫目的正当,即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这也是本题解题的关键所在。甲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非法所得赌资而对乙造成侵害,属于防卫目的不正当,不成立正当防卫。
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一方面要分析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
另一方面,还要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性质与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即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利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
因此,本题中,甲防卫目的不当,其行为不能成立正当防卫,而属于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本题答案是D。
113、单项选择题 下列情况中,可适用假释的有()
A.姜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997年刑满释放后,1999年又犯诈骗罪被处4年有期徒刑,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表现
B.张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中确有悔改
C.王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中确有悔改
D.方因诈骗罪被判处拘役,执行中确有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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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4、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况构成共同犯罪?
A、甲教唆13岁的乙盗窃,盗窃来的财物二人平分
B、甲教唆乙去杀害丙,乙却强奸了丙
C、甲教乙一种诈骗的方法,说“屡骗屡中”,乙用该方法,果然骗得不少钱
D、甲教唆乙去放火烧毁一幢房子,乙正欲点火时主人来了,乙迅速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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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要求犯罪人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否则就不成立共同犯罪。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就教唆对象而言,必须是教唆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刑法理论上的“间接正犯”,这些被教唆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间不发生共犯关系,教唆犯应对其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实施的犯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2)就客观方面而言,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教唆行为。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在教唆犯只有一人的情况下,则无共同犯罪可言,该教唆犯就是单独教唆犯。
(3)就主观方面而言,必须有教唆故意。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因此,如本题A选项中的情形,甲和乙就不成立共同犯罪。本题B选项中,甲是教唆犯,但乙并没有犯甲教唆之罪,故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B选项不符合题意。
《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C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而不是教唆罪,甲和乙不成立共同犯罪。
D选项中的情形虽然是犯罪未遂,但甲和乙仍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本题的答案是D。
115、单项选择题 假定甲准备对富人丙家实施盗窃,多次到丙家门外进行观察,打探丙家人的行踪、活动规律,有一次甲正在观望时因形迹可疑被丙发现而被告发,则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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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因甲尚未着手实犯罪,所以应属于犯罪预备。
116、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单位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B.单位犯罪都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
C.单位犯罪都采用双罚制
D.单位犯罪也可以只处罚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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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情况来看,单位犯罪虽然主要是故意犯罪,但并不排除单位也可以构成过失犯罪,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因此,A选项存在着以偏概全的错误;单位犯罪虽然大多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但也存在着不以牟利为目的的单位犯罪,如一些过失单位犯罪,即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单位犯罪。
另外,即使在故意犯罪中,也存在着不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如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故,B选项也不是正确选项。
虽然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用以双罚制为主的处罚原则,即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但在刑法中也规定有不少的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的单位犯罪。
因此,C选项也存在着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在我国刑法中,有些单位犯罪并不对单位判处刑罚,而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如上述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都规定只处罚自然人。故D选项的内容是与我国刑法的规定情况相吻合的,是正确选项。于犯罪行为是否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不能取决于犯罪目的是否实
117、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A、主治医生孙某,在负责为病人谢某治疗的过程中,与病人家属发生争执,后病人发病,孙某故意去探望另一位病人。经病人家属百般哀求,孙某仍对病人谢某不理不睬,不久谢某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B、石某的孩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包假币,回家后交于石某。石某数了一下,共有3万元,但害怕出事,就将假币用火点燃烧成灰烬
C、胡某与姜某约定,由胡某照看姜某6个月的孩子,姜某付于胡某一定的报酬。胡某在照看孩子的过程中发现孩子特别爱哭,弄得其心烦意乱的,便决定只要孩子一哭,就不给他喂食,以作“惩罚”。几天后孩子饿死
D、萧甲非常讨厌其侄子萧乙(6岁)。某日,萧甲携萧乙外出时,张某酒后驾车撞伤了萧乙并迅速逃逸。萧乙躺在血泊中。萧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萧乙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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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不作为,是指不实施其依法有义务实施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还有的犯罪既可由作为形式实施,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犯罪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
需要注意的是,不作为犯并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积极的举动,而只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积极举动。因此行为人通过实施一些积极的举动而逃避法律要求其履行的特定义务时,并不影响不作为犯的构成。构成不作为犯必须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 。特定义务的来源有以下几种情况: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指由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所规定并为刑法所认可的义务,任何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都必须履行这种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由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加以规定,但与前述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并不相同。两者区别在于这种义务是以行为人所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职业为前提的,行为人只有在履行职务或从事业务期间才谈得上对这种义务的违反。
3、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该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行为人不履行这种义务而发生严重后果的,构成不作为犯。
4、基于法律行为承担的义务。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产生一定权利义务的行为。只要发生一定的法律行为,不管这种行为通过口头还是书面形式发生,行为人就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
A选项中孙某是基于职务有救助病人的义务,但其不履行其义务致使谢某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B选项中石某虽明知是假币,但其并未持有,而是将假币烧掉,不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C选项中胡某基于法律行为(代为照看孩子的约定)承担着相应的义务,包括及时喂养的义务,但胡某却因孩子爱啼哭而不给孩子喂食,致使其饿死,亦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
D选项中萧甲是基于其带孩子外出的先行行为而负有照看好孩子的义务,在孩子发生危难时有救助的义务,萧甲在萧乙被车撞后,不积极履行义务,致萧乙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CD。
118、多项选择题 章某受人委托从A市携带一包毒品到B市,乘坐长途汽车的途中看到前面有交警在拦截过往车辆,章某非常害怕,怕万一交警上车搜查,自己就免不了要坐牢。于是,章某将那包毒品扔出窗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几项?
A、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中止
B、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未遂
C、章某的行为成立运输毒品罪既遂
D、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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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运输毒品犯罪是一个行为犯。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
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
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简单地说,行为犯只要具备刑法规定的相关行为就构成既遂,而不需要产生某种危害结果。因此,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运输毒品罪既遂,而不是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
《刑法》第348条规定了非法持有毒品罪,这是对无法证明有其他毒品犯罪但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的人的定罪方法。本案中,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运输毒品罪,就不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本题应选ABD。
119、单项选择题 交通肇事并具有下列哪种情形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A.致3人死亡,负事故次要责任的
B.致2人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C.致1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D.造成财产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2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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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条件是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重大事故指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的情况。选项C正确。
120、单项选择题 下列不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的是
A、甲在一人对其行凶抢劫但并未危及其生命的情况下用棍棒将其打死
B、乙15周岁,伙同一帮人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抢劫
C、丙被胁迫参加一个抢劫团伙
D、丁犯盗窃罪后自首且又供出了一批盗窃团伙,成立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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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A选项中的情形属于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A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乙应当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故B选项符合题意。C选项,根据《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C选项不符合题意。D选项的情形属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根据《刑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选项也不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是B。
121、不定项选择
甲欲强奸在偏僻的小路上行走的乙(女,28岁),上前抓住乙的手不放,乙为摆脱犯罪人的纠缠,只好编造事实说自己“有性病”。甲于是只好说“那就算了,我害怕传染”。但甲并未独自离去,仍然尾随在乙身后,突生抢劫财物的歹念而对乙实施暴力,但是乙强烈反抗。甲无奈只得请求站在不远处的丙(12岁)帮忙按住乙的脚,然后自己将乙打成重伤。此时,甲的好朋友丁路过现场,明知甲要抢劫乙的财物,而与甲一起将乙的钱包拿走。二人分赃不久,丁待甲离开后,自己回到刚才的犯罪现场,见被害人因为受惊吓、伤害等原因,还躺在地上不能动弹,就心生怜悯之情,将被害人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3个月后,身体恢复正常。
在乙说自己“有性病”之后,甲说“那就算了,我害怕传染”,甲的行为()
A.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成立强奸罪中止
B.成立强奸罪未遂
D.应当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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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2、多项选择题 甲自己有一辆人力三轮车,经常帮人搬运东西。每次见到雇主的东西是值钱的,就想方设法想占为己有。一次,甲帮乙搬运一台电冰箱,路过一家药店时,甲故意说自己中暑了,请求乙帮忙进去买药。趁乙进药店买药的机会,甲蹬着车快速逃离,几天后将冰箱卖掉。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几项?
A、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D、甲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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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可见,侵占罪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行为人是以合法方式持有他人财物后才非法将该财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侵占行为的发生是建立在合法持有他人财物的基础上的。这不同于盗窃罪和诈骗罪。
本案中,甲受雇于乙,有义务将电冰箱完好无损地送至目的地,而在运送的过程中,甲负有妥善保管电冰箱的义务。因此,甲依运送电冰箱的委托关系而合法占有乙的电冰箱,并且非法占为己有,符合侵占罪的构成特征。本题的干扰信息是甲故意将乙骗离现场,是否因此构成诈骗罪呢?答案是否定的。
诈骗罪是骗取他人主动交付财物,而本案中甲并非骗乙交付财产的所有权。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甲显然不符合这个主体要件。因此,甲构成侵占罪,而不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或职务侵占罪,A、C、D三项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是ACD。
123、不定项选择
甲某和乙某打架,甲某对乙某怀恨在心,决定绑架乙某的小孩(7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甲某隐藏在乙某的家门口,看到乙某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乙某,乙某冲了出来,和甲某厮打起来,甲某把乙某推倒在地,不巧乙某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甲某吓跑了。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甲某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
甲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A.绑架乙某小孩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B.将乙某打死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C.将乙某打死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D.偷自行车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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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从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甲某的表现来看,其对故意伤害的行为与结果是认识的,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至于偷盗自行车的行为,由于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
124、单项选择题 辛某与谢某素有仇怨,一日,谢某拦住辛某,百般辱骂,辛某挥舞拳头作势欲打谢某,谢某逃跑,辛某紧迫不舍,谢某从屠户刘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辛某不敢再追,谢某用言辞激辛某,辛某又追。待辛某追近时,谢某用杀猪刀捅了辛某一刀,导致辛某心脏破裂而死,谢某的行为属()。
A.故意杀人
B.防卫过当
C.正当防卫
D.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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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题目中辛某蓄意激怒谢某,使谢某向自己攻击,再刺伤谢某。
辛某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其并非为了保护自身正当利益,因而不属于正当防卫,进而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选项B、C不正确。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必要条件是必须处于危急条件下不得以而采取行动。而题目中辛某持刀,谢某并不必然对辛某造成危险。且辛某有意激怒谢某,其保护的也不是合法利益。选项D不正确。
125、多项选择题 以下哪些属于结果加重犯?
A、甲是一西医,自己开了一家诊所,因生意不好,就开始研究一种西药“头痛零”,觉得该药的制造即为简单,于是自己买了原料制作,同样冠名“头痛零”,在自己的诊所卖。一人买去后吃完没多久就出现中毒症状,导致视觉神经受损而失明
B、甲为了追讨工钱,将老板的儿子乙劫至一地下室,致乙在地下室窒息而死
C、甲组织一批人偷越我国西南边境,造成其中一人重伤
D、甲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已经赌博输完,客观上无法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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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结果加重犯,又称为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加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加重结果不是由于基本行为造成的,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
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
3、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是相对于基本犯罪而言,即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高于基本犯罪的法定刑。如果刑法没有加重法定刑,则结果在严重也不是结果加重犯。
《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因此,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是加重结果,故A选项中的甲属于结果加重犯。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因此,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死亡是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C选项也符合题意。
《刑法》第318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所以,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加重结果,因此,C选项中的甲是结果加重犯,C选项符合题意。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据此,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是挪用公款罪的加重结果。D选项中的甲也是结果加重犯。
126、多项选择题 下列中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A、石某是个体矿主,在没有给工人配备任何防护设备的情况下命令其矿厂的工人下矿井作业,结果导致15名工人中毒而亡,根据该案具体案情,石某最高可被判15年有期徒刑
B、某公司为宣传自己的产品,于元宵节的时候举办大型花灯展,但其活动场所是经改建的一处仓库,并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检验,也没有安全通道,结果在众人参观花灯的时候,房子坍塌,结果造成15人死亡,20多人重伤,应对该公司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负刑事责任
C、某化工厂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某日发生化学物质泄漏,造成10人中毒死亡,25人昏迷不醒,应该对工厂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D、某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包工头隐瞒不报,以致贻误抢救时机,造成5人死亡,6人重伤,包工头应对此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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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修改、补充了刑法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商业贿赂、洗钱、虚假破产、枉法仲裁等犯罪的规定,涉及刑法20个条文。这是自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对刑法进行的一次最大规模的修改补充,考生需要关注一下。
《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将刑法第134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刑法修正案(六)》第3条规定,在刑法第135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5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未规定要对单位进行处罚,因此,B选项是不正确的。
《刑法修正案(六)》第2条规定,将刑法第135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款也并未规定要对单位进行处罚,因此,C选项是也不正确的。《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规定,在刑法第139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9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D选项是正确的。
127、单项选择题 甲于某日清晨在马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3个月以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以5000元卖给乙。甲的行为构成()
A.遗弃罪
B.拐骗儿童罪
C.诈骗罪
D.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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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甲拐卖婴儿给他人,符合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即便事实上与弃婴形成收养关系,但是仍然不能以出卖他人获取价款。
128、单项选择题 下列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可以由外国人单独实施的是()
A.背叛国家罪
B.投敌叛变罪
C.叛逃罪
D.间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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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29、单项选择题 行为人施某因为与伍某有仇,即入户故意杀害了伍某的全家,然后为了毁灭罪证,点燃了床单,引发大火,危及邻居张某、廖某的房舍安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施某犯放火罪,因为基于重罪吸收轻罪,放火罪吸收故意杀人罪
B、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因为放火只是故意杀人罪的延续,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施某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的想象竞合犯
D、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应当以二者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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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行为人采用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杀人,这就形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关系,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本题中明显不是以放火手段杀人,故C错。
行为人在故意杀人行为实施完了以后,为了消灭犯罪痕迹又实施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的,由于是新的犯意、新的犯罪行为的产生,所以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所触犯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数罪并罚。
本题涉及的正是此种情况,放火是为了毁灭罪证、消除痕迹,而且危及了公共安全,故应在故意杀人罪之外再定一个放火罪,数罪并罚。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数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所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放火毁灭罪证不是当然结果,不能成立吸收犯。故A错。
刑法理论中还存在“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的概念。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若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认定为其他犯罪。
130、单项选择题 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为了骗取出口退税,对某批产品采用虚报出口和伪造出口退税单证的方法,骗取出口退税款20万元(已知该批产品已交纳税款21万元),则对该外贸进出口公司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B、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C、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和偷税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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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这个知识点连续几年反复多次考查。行为人纳税后再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根据其骗取的数额来定罪处罚。如果骗取的税款没有超过其原先已经缴纳的税款的,应当按照偷税罪来定罪处罚。如果骗取的税款已经超过了已经缴纳的税款的,对超过部分定骗取出口退税罪;对骗取的相当于缴纳的税款部分顶偷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偷税是应当交纳税款而不缴纳,因此缴纳后又将其骗回的,可以视为根本就没有缴纳,定偷税罪。而超出部分是行为人不仅不缴纳,还骗取国家的税款,因此要定骗取出口退税罪。这也是为什么偷税罪的法定刑要比出口退税罪轻的原因。
本题中,该外贸进出口公司原先缴纳的税款是21万元,而它骗取的税金为20万元,还没有超过其原先缴纳的部分,因此是缴纳后又骗回来,应当以偷税罪一罪定罪处罚,正确答案为B。
131、单项选择题 甲想杀乙,欲寻机报复。一日,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手枪前往,途中甲回忆起乙对他的种种好处,加之惧怕承担刑事责任,便折返家中,但实际上乙那天并不在家。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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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甲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132、单项选择题 甲要求乙在7日内给其1万元钱,乙未同意,甲就对乙拳打脚踢(事后鉴定为轻微伤),逼迫乙给其家人写信,谎称打了甲,必须在3日内赔偿他3万元人民币,如做不到,日后乙必定会被其杀死。乙的家人出于恐惧和对乙的疼爱,真的于3日内凑齐了3万元人民币交于甲。甲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敲诈勒索罪
C、抢劫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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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被害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如人身权、经营权、隐私权等;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逼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就范,将公私财物交由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控制或提供财产性利益。敲诈勒索的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当面提出,也可以是由第三者转述;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用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这里首先要区分的是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
这两个罪都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侵犯他人财产,其根本区别在于:诈骗罪是行为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地交付财物,而敲诈勒索罪是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可能包含有欺诈的成分,但这并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
本案中,甲虚构了乙打他的事实,具有欺骗性,但是,他并不是依靠欺骗的方法使乙的家人自愿交付3万元人民币,而是以靠杀乙相威胁,迫使其家人交付3万元,应定为敲诈勒索罪。另外需要区分的是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在威胁的内容方面,前者的威胁内容广泛,可以是以暴力相威胁,也可以是以揭发隐私、毁坏财物、阻止正当权利的行使,不让对方实现某种正当要求等等相威胁,后者威胁的内容只限地暴力。
从威胁的方式看,前者可以是面对被害人也可以是不面对被害人实施,即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威胁,而后者只能是由犯罪分子当场当面向被害人直接口头实施,少数情况下以行动实施。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上看,前者可以是当场取得,也可以是限定在若干时日以内取得,后者只能是当场当时取得。
从要求取得的内容看,前者主要是财物,也可包括一些财产性利益(如提供劳务等),后者只能是财物,且只能是动产。本案中甲并不是“当场”取得财物,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而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特征。显然甲的行为构不成故意伤害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133、多项选择题 下列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是()
A.甲与乙有仇,某日甲见乙手持匕首朝自己走来,于是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朝乙砸去,致其重伤,后来发现乙拿的是一把玩具匕首
B.某日,的士司机甲被劫匪乙在车上劫去1000元,待劫匪下车离开后,甲开车追劫匪乙,并将其撞死
C.某日,甲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遇到仇人乙,甲唆使狗去咬乙,乙边抵挡边冲到甲面前,捡起石头将其头部砸伤,甲慌忙逃走
D.甲乙两人在饭馆吵架,后来经别人劝开,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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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4、单项选择题 金某绑架了其朋友金某的儿子,要求其交付赎金100万。后又念及自己与金某是多年的朋友,且金某多次在物质上帮助过自己,觉得这样做良心不安,于是将金某的儿子送回了金家。则金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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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金某的行为是犯罪既遂还是犯罪中止。
《刑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通说,绑架罪以控制人质为既遂,是否提出勒索要求或是否勒索到财物,不影响犯罪的既遂。本案中,金某已经控制了金某的儿子,并向其家属提出了勒索要求,已经构成绑架罪既遂。犯罪中止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时间条件,即犯罪中止必须出现在犯罪过程当中,否则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故本题答案是C。
135、单项选择题 曹某1989年8月,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1年8月释放。1996年6月,因酒开车,轧死一路人,对此案应如何认识()。
A.曹某虽构成犯罪,但因为是酒后开车,可以从轻处罚
B.曹某的行为已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C.曹某未构成累犯
D.曹某构成累犯,因后果在前罪执行完毕五年内所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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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特殊累犯适用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本题中对曹某适用一般累犯的规定,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情形。一般累犯的前后两罪都需为故意犯罪。题目中曹某1996年所犯的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因此,不适用累犯规定。选项C正确。
136、多项选择题 下列“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的有
A、甲系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乙的货物因质量不合格被工商局给扣押了,甲找到工商局局长丙,说明情况,并私下塞给丙2万元钱,事后收取了乙1万元钱
B、甲是某市副市长,其子结婚,乙为了日后能进一步接触甲,给甲家送了一对祝婚的金匾额
C、甲接受乙送来的一只名贵手表,但乙要求的事很棘手,甲没有许诺帮乙办,过后甲将这事忘了
D、乙欲开办一家公司,但资金短缺,正好听说民政局的扶贫基金下来了,遂找到局长甲,借与其打麻将,故意输给甲2万元钱。不久甲把那批扶贫基金借于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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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由此可见,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构成受贿罪的一个必备要件。
C选项中的甲虽收受了乙的财物,但并未为乙谋取利益的,不构成受贿罪。《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这是关于斡旋受贿的规定。因此,A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选项中,甲接受乙的馈赠并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甲不构成受贿罪。这里需要划清受贿罪与收受馈赠、礼物的界限。受贿罪有“权钱交易”行为,而乙送给甲子结婚礼物并未要求甲利用其职权为乙谋取不正当利益。
故B选项中的甲不构成受贿罪。《高法、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这一规定,D选项中乙构成了受贿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乙出构成受贿罪外,还构成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因此,本题答案是AD。
137、多项选择题 某国税稽查局对某科技公司的偷税案件进行查处。该公司董事甲送给国税稽查局局长乙5万元,要求给予关照。乙收钱后,将该公司已涉嫌构成逃税罪的案件仅以罚款了事。不久上级主管部门清理税务违法案件。为避免该公司偷税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乙私自更改数据,隐瞒事实,使该案未移交司法机关。对乙应以何罪论处?()
A.受贿罪
B.滥用职权罪
C.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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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乙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次,乙对于明知涉嫌犯罪的偷税案件以罚代刑,并最终更改数额,隐瞒事实而不移交司法机关,该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根据上述分析,对此应数罪并罚。
138、单项选择题 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葵某借到H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一年后葵某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葵某某在被抓捕时,开枪拒捕,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一名。则葵某的行为构成()
A.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收买国家情报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叛逃罪、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间谍罪、为境外收买国家情报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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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9、多项选择题 甲无意中得知自己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朋友乙有向外国人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但并未与外国人勾结,其他具体情况甲一概不知,乙也不愿告诉甲。为了劝说乙放弃犯罪行为,甲查阅了大量的刑法资料,得知乙可能构成()
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B、背叛国家罪
C、间谍罪
D、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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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刑法》第398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乙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102条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题中明确交代乙并未与外国人勾结,因此,乙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背叛国家罪,B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110条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因此,乙的行为有可能构成间谍罪。
《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据此,乙的行为也有可能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CD。
140、不定项选择 假设乙从国税稽查局调到海关部门,主管某海关出口审单工作。乙收受丙给予的10万元钱,对丙提供的出口报关的产品不经核查就在海关登记手册上加盖验讫章,予以通过。致使丙利用来料加工名义假出口化工原料3000吨,偷逃应缴税额1200万元。则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受贿罪
B.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C.放纵走私罪
D.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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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乙身为海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放纵走私的行为,应当以受贿罪与放纵走私罪数罪并罚。
141、多项选择题 单某想组织盲人石某和他的女儿(1997年出生)参加乞讨,石某不从,单某便说,如果你不听我的,我就杀了你孩子,于是石某父女都参加了乞讨,单某自己也随同进行乞讨,并从石某父女乞讨所得中提成了一部分钱款。对于他们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石某构成犯罪,石某的女儿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故不构成犯罪
B、单某构成抢劫罪,因为是通过胁迫并利用石某父女为手段去获取财物
C、单某不构成犯罪
D、单某构成组织乞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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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刑法第262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组织乞讨罪。
单某胁迫石某父女并组织他们进行乞讨,构成组织乞讨罪,故C错,D对。
抢劫罪是以暴力手段直接取得被害人财物,单某的行为不是抢劫行为,B错。
需注意的是,本罪处罚的是乞讨的组织者,被组织的乞讨者不构成犯罪。
但是,如果组织者既组织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乞讨,自己也进行乞讨活动,则仍然应当以本罪定罪处罚。故A错。
142、多项选择题 雷某和蒋某在北京租赁了一个公共网站,以竞猜亚洲冠军杯赛的结果为内容,招揽大批球迷参与赌球,雷某和蒋某在比赛开始前给予亚冠执法裁判20万元好处费,让其偏袒一方。参与赌球的球迷中有施某、张某二人是长期依赖赌球为生活资金来源的人,廖某了解雷某和蒋某的行为内情,招集了众多京外球迷参与赌球。对于这段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廖某不是开设赌场的人,不构成犯罪
B、雷某和蒋某构成开设赌场罪
C、施某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故不构成犯罪
D、雷某、蒋某、施某、张某、廖某都构成赌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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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经过《刑法修正案(六)》修改过的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条规定了赌博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主体是“赌头”、“赌棍”。所以施某、张某、廖某构成赌博罪,廖某是聚众赌博者而施某、张某是以赌博为业者。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雷某和蒋某是开设赌场人员,构成开设赌场罪,所以BD正确。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活动场所,提供赌博用具的行为。赌博场所既包括较为常见的进行赌博活动的固定或者不固定、常设或者不常设的场所,也包括近年来出现的在网络上进行赌博活动的场所。
143、单项选择题 甲为筹集结婚费用,一个月内先后偷盗营业款5次,每次少则700元,多则2000元。共计7400元,甲的行为属于()。
A.继续犯
B.牵连犯
C.连续犯
D.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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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继续犯,指违法行为着手实施后,在停止持续侵犯同一客体,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如非法拘禁罪。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如为盗窃毁坏财物行为。
惯犯,是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某种犯罪的犯罪类型。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惯犯为常业惯犯,如赌博罪的常业犯。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多次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本题中甲在一段时期内连续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且均构成盗窃罪,符合连续犯的概念。选项C正确。
144、多项选择题 犯罪目的在定罪中的作用有()
A.决定某些犯罪的成立
B.决定故意犯罪的既遂
C.决定某些犯罪的性质
D.决定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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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实现某种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在有些犯罪中,刑法规定必须具有某种目的,否则不构成犯罪或者不构成某种犯罪。因此,犯罪目的具有决定某些犯罪成立与否的作用,故A选项是正确的。
犯罪既遂与否取决现,因此,B选项不是正确选项。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具有某种特定目的,能够决定某些犯罪的性质,如如果以牟利为目的而出版淫秽物品的,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而如果以传播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因此,C选项是正确选项。犯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取决于是否具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目的不能起到是否成立共同犯罪的作用。故D选项也不是正确选项。
145、多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累犯的有()
A.甲犯1991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8年被假释,1999年犯强奸罪,应处8年有期徒刑
B.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9年刑满释放,2003年因交通肇事应判处有期徒刑1年
C.丙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1999年7月刑满释放,又于2002年5月犯抢劫罪,并将被害人打成重伤
D.丁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第4年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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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6、单项选择题 史某是某市财政局副局长,为了帮助其儿子开办饭店的生意,史某挪用财政局公款2万元作为饭店的启动资金,2个月后饭店营利,史某收回2万元启动资金并使之归还财政局。紧接着,史某又挪用了一笔优抚款项6千元,用做个人使用。对于史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史某挪用款项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
B、史某挪用优抚款物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C、史某挪用2万元作为饭店启动资金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D、史某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但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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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史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很明显,其挪用2万元公款作为饭店资金的行为和挪用优抚款物的行为都是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只有C项正确。
这里要注意,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在于目的和用途不同。挪用公款罪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为目的,即挪作私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将特定款物挪作他用。本题史某的行为是将优抚款项挪作私用,没有侵犯国家对特定款物专款专用、专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而构成挪用公款罪,而且要从重处罚。
147、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选项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A.甲意欲使乙在跑步时被车撞死,便劝乙清晨在马路上跑步,乙果真在马路上跑步时被车撞死。
B.甲意欲使乙遭雷击死亡,便劝乙雨天到树林散步,因为下雨时在树林行走容易遭雷击。乙果真雨天在树林中散步时遭雷击身亡。
C.甲给乙购买了机票请他到外地旅游,希望其乘机发生空难事故而死于非命,乙果真因空难死亡。
D.甲意欲乙死亡,扎一小稻草人,用开水浇、针刺小稻草人七七49天,企图将乙咒死。结果第50天,乙果然被车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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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ABC全部为生活上的因果关系,而不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D为迷信犯,迷信犯的客观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对外界造成危害结果,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因而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148、多项选择题 吴某因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4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下列哪些做法不能适用于吴某()
A.假释
B.减刑
C.缓刑
D.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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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累犯的法律后果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应当从重处罚。
149、单项选择题 甲报复杀害其仇人乙,在农贸市场将自制的爆炸装置点燃后掷向乙,致乙重伤,并造成三名菜农轻伤。对甲的行为应定为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C.故意伤害罪
D.爆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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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故意杀人、伤害行为也可以以爆炸的方式实施,如何区分以爆炸的方式杀人、伤害行为是构成爆炸罪还是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区分的关键在于采用爆炸方式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是针对特定的犯罪对象实施的,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人,而爆炸罪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在区分两者的界限时,必须考察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如果一个以爆炸方式杀人的行为危及到公共安全,则构成爆炸罪,而不再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150、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
A、许某在抢劫过程中为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故意下重手将其杀害
B、单某在实施抢劫行为后,为防止被害人报案,将其杀害
C、史某交通肇事后,感觉到被害人被拖挂在车底,但为了尽快逃离现场,拖行被害人400余米,导致被害人死亡
D、梁某按计划在深夜埋伏在仇人许某出没处将其杀害后,为转移警方注意力,声称许某已为其绑架向其家人勒索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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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在抢劫罪中,若行为人在事前就已经谋划好要先将被抢劫人杀害,再劫夺其财物或者在抢劫的过程中由于暴力实施过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那么该死亡结果应当包含在抢劫行为的暴力内容中。
如果行为人是在抢劫行为实施完毕后为了杀人灭口而将被害人杀害,这时候杀人的故意是独立于抢劫的故意而产生的,杀人行为不包括在抢劫行为的暴力内容中。
A选项许某是在抢劫过程中为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故意下重手将其杀害,其杀害被害人的行为包括在抢劫罪必须的暴力手段之中,因此许某实施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中单某实施的抢劫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为了防止被害人报案而将其杀人灭口。在次,单某有两个犯罪故意,也有两个犯罪行为,因此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C项中,史某交通肇事后为了尽快逃离现场,在明知被害人拖挂在车底的情况下仍然将、被害人拖行400多米,放任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应当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D项中许某的杀人行为才是其真正的目的。杀人后声称的绑架只是为了转移警方的注意力,并非其真实意图。因此本题除A选项外,其余三项描述的情况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151、单项选择题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
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
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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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A项中存在对象认识错误的问题: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行为,虽然走私的对象实际上是淫秽秽光盘,但淫秽光盘也具有普通货物、物品的属性,故可以认定为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故A项正确。
2006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走私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1条第1款规定,以走私弹药罪定罪处罚。
将弹头、弹壳解释为弹药,理论上属于扩大解释而非类推解释,故B项错误。行为人走私武器、弹药进境后,又非法出售的,应另成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因此时侵害的法益不仅包括海关监管制度还包括公共安全,故C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D项中的行为应以走私武器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故D项错误。
152、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有()
A.钱、赵二人共谋去某商场行窃,赵某留在商场外观望,钱某撬门进入,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商场内的服装。后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二人都应构成盗窃罪、放火罪
B.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防止其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某欲独吞此款,与李某会合时,对李讲:“这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李不构成抢劫罪
C.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不成立胁从犯
D.李某教唆精神病人王某杀人的,不成立共同犯罪,而属于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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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3、单项选择题 甲在王府井大街一ATM机排队取款时,发现ATM机内有上一个取款人遗失在机器内的借记卡,ATM机屏幕尚处于可取款操作页面,于是就取出卡内现金1万元。甲发现这是一个生财的好办法,就经常排队尾随他人取款,看是否有人将卡片遗失在机器内。此后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甲用此手法作案3起,共取得钱款2万余元。甲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侵占罪
C.信用卡诈骗罪
D.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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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行为人拾捡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的,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拾捡信用卡后又在自动取款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是盗窃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在理论上素有争议。
对此,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甲前后实施的4起犯罪,属于同类犯罪,以信用卡诈骗罪一罪论处。
154、单项选择题 汤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自筹资金大规模生产劣质药品,并将其投入市场销售。不少患者服食该药品后出现腹泻、恶心、头昏眼花等症状。汤某生产出售该劣药的销售金额合计为20万元。则下列对于汤某行为的处理,正确的说法是?
A、对汤某的行为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处罚
B、对汤某的行为应当以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C、对汤某的行为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
D、对汤某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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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法》第142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第149条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题中,汤某生产的劣药投入市场后,不少服食的患者出现了腹泻、恶心、头昏眼花等状,但是并没有说明已经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因此从题干所给的信息中并不能得出汤某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结论。
根据《刑法》第149条规定,当汤某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时,应当看其行为是否构成《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要求行为人的销售金额应当在五万元以上,本题中汤某的销售金额为2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躺摸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正确答案为A。
155、不定项选择
甲某和乙某打架,甲某对乙某怀恨在心,决定绑架乙某的小孩(7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甲某隐藏在乙某的家门口,看到乙某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乙某,乙某冲了出来,和甲某厮打起来,甲某把乙某推倒在地,不巧乙某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甲某吓跑了。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甲某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
假如甲某被送到公安机关后,在侦查人员的教育开导下,在问及其为何外出闯荡而有家不归时,其主动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交代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则()
A.成立自首
B.不成立自首,因为没有自动投案行为j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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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甲某主动如实交代的行为应当以自首论。行为人已经处于公检法机关的控制之下,也就不存在,也不需要自动投案。由于甲某不属于犯罪行为较轻的情形,所以对其的处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的。
156、多项选择题 以下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有()
A.甲给同村某村民写了匿名信:“给小弟帮个忙,借3000元,请务必在某年某月某日放在某某地。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小弟帮忙,尽管开口,例如,报复仇人等,收到钱后一定办到。”后者收到后因害怕而报警,甲在去取钱时被设伏的民警当场抓获
B.乙与其同伙四人在某餐馆吃饭时,把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碴子放在菜中,然后凶神恶煞地告诉服务员,被玻璃碴子划伤了嘴,要求赔偿1000元,并说不赔钱有你们好看的,餐馆老板害怕,就给了他们1000元了事
C.丙与其朋友得知同厂职工张某通过赌博赢了一些钱,就找人把张某从家中叫出,要借点钱花,张某说没钱,丙打了张某一拳,其朋友踢了张某一脚,让张某去借,张某被逼无奈,去邻居家借了1000元给他们
D.丁与其两个同伙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小区的棋牌室内“抓赌”,以报警法办为要挟,没收了正在搓麻赌博的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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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A项中,甲的行为虽然不合法,但其写的信并不构成威胁或者要挟,因而,甲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157、不定项选择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某欲害死刚出生的女儿,偷偷将喂养女儿的奶粉中加入毒药,并告诉其妻子乙某要及时喂女儿奶粉,乙某不知甲某在奶粉中投毒,喂奶粉时发现女婴不吃,还强行让女儿多吃几口,后女儿被毒死。甲某和乙某构成共同犯罪
B.甲某将仇人丁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对乙某谎称是毒品,托其运至×市,并声称事成后必有重酬。乙某按吩咐打出租车将该塑料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C.甲发现某商店失火后,立即到商店进行抢劫,到时发现乙也在失火地点窃取商品,两人没有说话,各自窃取完商品后,各自离开。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甲某邀另外二人将仇人李某强行带到田间,共同殴打李某,致其昏迷。之后,甲某提出剥光李某衣服,其他二人未表示反对。看着甲某将李某衣服扒得只剩下衬衣,然后一同离去。当时气温为零下3度,李某被冻死。甲某和另外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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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D中甲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某的行为不属于过限行为,因此另二人也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的罪责。
158、单项选择题 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
A.行贿罪
B.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C.单位行贿罪
D.对单位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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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的关键问题有两个:
第一,何经理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
第二,何经理行贿的对象是自然人还是单位?首先,何经理为销售本司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给某市立医院领导送回扣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
其次,行贿对象是某市立医院的正、副院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故此受贿方成立受贿罪,行贿方成立单位行贿罪。
159、单项选择题 甲某为招揽顾客,购得罂粟壳6.5公斤,连续一个多月将罂粟壳混入其他佐料一起烧制烤鸭,在其开设的烤鸭店内出售。累计使用罂粟壳约1公斤,出售带毒烤鸭5000余只。甲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C.构成非法经营罪
D.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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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0、单项选择题 17岁的方某与16岁的吴某都是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有一天方某掏出一把枪对吴某说,这是自己在其叔叔那儿偷来的。因为平时方某爱开玩笑,吴某认为这一回方某又在跟自己开玩笑,说:“这是玩具手枪吧。”于是二人争执开来。后来吴某对方某说:“有本事你朝我脑袋上开一枪啊。”于是方某为吓唬吴某,真的朝其开了一枪,没料到枪里竟有子弹,吴某当场死亡。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方某的主观心态是间接故意
B、方某的主观心态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C、方某的主观心态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这是意外事件,方某不存在任何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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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犯罪主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犯罪心理态度的基本内容是故意与过失,此外还有犯罪目的与动机。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把犯罪过失分为以下两种类型: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本题中,方某应当预见枪里可能有子弹,有可能造成他人死亡,却没有预见。对吴某的死亡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因此,本题答案是C。
161、单项选择题 某甲自1997年6月到1997年12月连续盗窃东河村、西河村村民财物共计2万元,对于某甲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适用1997年刑法
B、1997年6月到9月30日的适用1979年刑法,1997年10月1日之后的适用1997年刑法
C、适用1979年刑法
D、以上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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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边疆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1998)规定,对于开始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连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连续犯罪,或者在1997年10月1日前后分别实施同种类数罪,其中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均没有变化的。
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罪名、构成要件、情节以及法定刑已经变化的,也应当适用修订刑法,一并进行追诉,但是修订刑法比原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和情节较为严格,或者法定刑较重的,在提起公诉时应当提出酌情从轻处理意见。根据这一司法解释,A项正确。
162、单项选择题 白某认识在某国有银行支行营业厅工作的黄某和蓝某,说服二人在他们值班时由白某前去营业所假装抢劫,所得款项由三人均分。黄某和蓝某表示同意。等到黄某和蓝某值班的时候,白某拿着一把发令枪冲进营业厅,用枪指着黄某和蓝某,要黄某和蓝某交出钱来。黄某和蓝某假装很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30万元人民币交给白某。后白某、黄某和蓝某各分得10万元人民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白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黄某和蓝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白某、黄某和蓝某三人的行为都构成抢劫罪
C、白某、黄某和蓝某三人的行为都构成贪污罪
D、白某、黄某和蓝某三人的行为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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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由此可见,贪污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制度和公共财物所有权。贪污罪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物。这不同于诈骗罪和抢劫罪的客体,诈骗罪和抢劫罪的客体都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认定贪污罪的一个重要因素,诈骗罪和抢劫罪都没有这个要求。
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贪污罪是一个身份犯罪,犯罪主体应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犯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本案中,黄某和蓝某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的资金,已经构成了贪污罪,白某虽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伙同黄某和蓝某贪污,应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即构成贪污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163、单项选择题 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2万元价格卖给他人。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
A.法律认识错误
B.对象认识错误
C.客体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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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法中的错误可以分为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所谓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以及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处罚所产生的错误理解。甲误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法律上的犯罪行为,但不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
164、单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是()
A.甲在与钱某争吵中,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钱某刺一刀后扬长而去,致其重伤
B.乙在非法拘禁孙某过程中,使用暴力致其死亡
C.丙在绑架李某、向李某家属勒索财物过程中,杀害李某
D.丁对公共建筑物放火,大火烧毁该建筑,并且烧死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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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238条第2款规定,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没有杀人直接故意,丙按照绑架罪一罪处理,丁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
165、单项选择题 甲为某市副市长,在代表该市到其他省、市进行招商引资活动中多次接受对方省、市赠送的礼品,价值50万元,应当交公而没有交公。甲的行为构成()
A.侵占罪
B.受贿罪
C.贪污罪
D.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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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166、单项选择题 甲与国有公司仓库保管员乙合谋后,由甲在乙值班时将库存物资运出。销赃所得3万元由二人平分。在本案中()
A.甲、乙都构成贪污罪
B.甲、乙都构成盗窃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贪污罪
D.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乙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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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贪污罪是特殊主体犯罪,即一般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但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成为共同贪污行为的犯罪人。
刑法第382条第三款规定,其他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物的人员相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论处。
因此,关键在于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共同贪污的故意与行为。题干中的情形,是甲与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仓库保管员)相合谋,利用甲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盗出。行为人虽然也实施了盗窃行为,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的,是贪污行为的一种方式,故本案应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167、单项选择题 关于不法侵害的表述,错误的是()
A.制服不法侵害人以后,对其再实施加害行为,致其重伤的,是故意伤害行为
B.在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以后,对抢劫犯进行反击夺回财物的,防卫人虽然在不法侵害结束以后进行防卫,仍然属于合法行为
C.野生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时,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是,野生动物对人的
D.事前加害、事后加害,一律不成立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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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8、多项选择题 下列犯罪中,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有
A、甲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骗得3万元人民币
B、甲为了杀害乙,去黑市上买了一把手枪,将乙杀害
C、甲为了盗窃财物,撬开乙家的锁,盗走其祖传字画
D、甲接受被告人一方的财物,将原本应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仅判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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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牵连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上的一个概念,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
即在犯罪行为可分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时,如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便成立牵连犯;在犯罪行为可分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时,若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也可成立牵连犯。通说认为,牵连犯有三个特征:
(1)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多个犯罪目的,则不构成牵连犯;
(2)必须是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3)数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牵连犯是处断上的一罪,刑法和司法解释若没有明文规定并罚的,一般情况下都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本题中的四个选项刑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文规定并罚。
A选项中,甲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骗得3万元人民币,分别构成了诈骗罪和伪造公文罪,但伪造公文是手段行为,诈骗是目的行为,故成立牵连犯,不适用数罪并罚。
B选项中甲既有非法买卖枪支的行为,又有故意杀人的行为,但非法买卖枪支是手段行为,故意杀人是目的行为,因此也成立牵连犯,不适用数罪并罚。
C选项中甲既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又有盗窃的行为,但前者是手段行为,后者是目的行为,成立牵连犯,不适用数罪并罚。
D选项中甲受贿是原因行为,枉法裁判是结果行为,因此也成立牵连犯,不数罪并罚。故本题的答案是ABCD。
169、单项选择题 假设甲将“小姐”乙某从歌厅诱出后,劫持并逼迫乙某带领甲到乙某居住处,洗劫财物。另将乙某扣押至第二日银行开门营业时,挟持乙某到银行取出存款方才罢休。则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抢劫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
D.抢劫罪和绑架罪择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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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甲对乙某虽然使用了“劫持”的行为,但仍然是当场强取在被害入控制、支配下的财物,故仍属于抢劫罪。
170、单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
B.乙谎称张三委托其保管的名贵字画被盗,将该字画据为已有
C.丙多次潜入陵园窃取骨灰
D.丁捡到信用卡后,在柜台上试中密码取款,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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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选项B中的行为,其非法占有了他人财物,但并没有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而是采用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手段,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可以构成侵占罪;
选项C中的行为对象,不是财物,不符合盗窃罪的对象要件,因此,也不构成盗窃罪;选项D中的行为,是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故也不是正确的选项。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的,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故应选择A选项。
171、单项选择题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欺诈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B.乙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给某企业,从中赚取巨额利益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C.丙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
D.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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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A项中,没有证据说明甲的行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故应成立骗取贷款罪而非贷款诈骗罪;
B项中,乙的行为应成立高利转贷罪而非贷款诈骗罪;
C项的行为虽然属于贷款诈骗性质,但主体是公司而非个人,故丙公司的此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而非贷款诈骗罪;
D项中丁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由此可以推知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成立贷款诈骗罪。
172、单项选择题 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A.甲过失致陈某重伤后拒不送医,致其死亡
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扶养,致其冻饿身亡
C.丙对自己负责维修的锅炉不维修,致锅炉爆炸
D.丁过失引起火险后,不予扑灭,酿成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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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纯正不作为犯是只能以不作为的危害行为形式构成的犯罪,遗弃罪是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是拒不履行,是纯正不作为犯。
173、单项选择题 养花专业户施某的养花远近闻名,以致许多人觊觎他的花,为了防止别人偷花,施某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付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施某对这种危害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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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向来不容易区分。二者在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有所预见以及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方面都有相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本质区别。间接故意行为人对行为和结果一般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后者往往认识不足。
间接故意对结果采取放任态度,而过于自信的过失采排斥态度。本题中施某明显是知道行为的危害结果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故不选C,而且施某的认识还是比较清楚的,对于结果发生也不违反其内心意愿,所以答案不是D而是B。施某私拉电网的行为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防止他人偷花,故A不对。
174、单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是
A.甲为劫财而将受害人骗到预定地点
B.乙为劫财而埋伏在阴暗处等候被害人出现
C.丙为劫财而在被害人饮料中投放麻醉药
D.丁为劫财而购买了一把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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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抢劫罪的实行行为包括人身强制和非法取财两个危害行为,往他人饮料中投放麻醉药即是实施的控制他人人身的强制行为,已经着手实行行为。甲乙丁都是实施的犯罪预备行为,尚未着手实行行为。
175、多项选择题 被害人甲在火车站购票处买好车票后匆忙赶往入站口,但将提包忘在售票大厅。5分钟后乙进入大厅发现此包,即高声询问“谁忘了拿包”?但无人理会,乙迅 速将包拿走隐藏。15分钟后被害人返回寻找,发现财物已丧失。乙不可能构成()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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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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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单项选择题 吴某因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吴某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为多少年?
A.3年
B.8年
C.11年
D.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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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判决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而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题目中吴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为11年。
177、多项选择题 境外“^法**功”邪教组织主要的活动方式是()。
A.以传播中华文化为幌子,大搞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极力掩盖其邪教本质
B.组织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围攻我驻外使领馆
C.在国家领导人出访、参加重大国际活动期间,举行游行示威,大肆干扰
D.企图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我国周边国家打造成向中国境内实施渗透的“桥头堡”,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大肆进行滋事活动
E.在国内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在境外大搞反动宣传活动
F.炒作国内热点敏感事件,散布政治谣言,对境内发动反宣渗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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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 F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8、不定项选择
甲某和乙某打架,甲某对乙某怀恨在心,决定绑架乙某的小孩(7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甲某隐藏在乙某的家门口,看到乙某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乙某,乙某冲了出来,和甲某厮打起来,甲某把乙某推倒在地,不巧乙某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甲某吓跑了。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甲某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
对于甲某的行为应怎样处罚?
A.以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B.仅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以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绑架罪、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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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对甲某应当以绑架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
179、单项选择题 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下列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
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
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0万元的
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
D.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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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对绑架罪适用死刑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导致被害人即人质死亡--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若并没有导致人质死亡的,对该绑架罪不能适用死刑(包括死缓),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本题四个选项行为中:B项即杀死人质后隐瞒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的;对此种情形一仍认定为绑架罪,即其所有的行为手段都是为勒索财物(赎金)而实施的,判处死刑。
C项即丙绑架人质后杀人灭口的,仍构成绑架罪。因其发生在绑架过程中,即从扣押人质开始到释放人质结束,故仍应当处以死刑。
D项即丁控制人质时因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属于绑架致人死亡,应以绑架罪中的死刑来量刑论处。而A项即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因并未致被害人死亡,故该架罪不应判处死刑。
180、单项选择题 乙在机场排队办登机牌,将行李车放在一边。乙排到柜台时距自己的行李车约有20米远。甲被乙的行李车绊了一下险些摔倒,便高声问这车行李是谁的。见无人应答,以为是他人遗忘,就将车推走,将乙的行李据为己有。则甲的行为构成下列何种犯罪?
A.盗窃罪
B.诈骗罪
C.侵占罪
D.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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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该行李车不应认为是乙遗忘或失控之物,故应构成盗窃。
181、单项选择题 关于刑罚体系,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家住A县的甲被判处管制,在其远在B县的亲属死亡时,甲也不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去参加葬礼
B.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在缓刑考验期间驾车劳动时不小心将另一服刑罪犯李四压死,对乙应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C.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D.附加刑不能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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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2、多项选择题 甲因与其所在工厂的老板娘发生争吵,决定寻找机会报复。一天,甲将车间里几台机器的螺丝拧掉带回家去,致使设备无法运转,造成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甲怕自己受追究,提出乙经常在车间徘徊,且有机会作案。但甲说这些话时始终不敢正视公安人员。公安人员遂觉得甲有重大嫌疑,将甲带回查明情况后,甲的罪行败露。甲的行为不应定性为()
A、诽谤罪
B、诬告陷害罪
C、盗窃罪
D、破坏生产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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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刑法》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本案中,甲有使乙受刑事追究的意图,但情节并不严重,公安机关人员及时发现情况,乙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甲并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甲出于报复以盗窃的手段破坏生产经营,依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应该按照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定罪处罚,而不应按其他罪来处罚。因此,本题答案是ABC。
183、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
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
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
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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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者物属于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表现,承载着社会利益关系。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只有部分犯罪有犯罪对象。
184、多项选择题 甲杀害乙后将乙尸解并包装好,骗外地打工者丙说袋里装的是毒品,因害怕被查获,让其从A县运到B县扔进某条河中,并付给其1000元钱。丙将包裹运送到B县后,瞬间萌发不扔而是自己将这袋毒品卖掉的想法,遂将该包裹寄存在一位朋友家。后尸体腐烂案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丙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
B、丙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C、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D、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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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如果丙知道包裹里装的是尸体,仍帮助甲运输,则构成《刑法》307条规定的帮助毁灭证据罪。在丙认为包裹里装的是毒品的情况下帮助甲运输,而实际上运输的却是尸体,出现了主客观不一致的情形。
犯罪的构成需要主客观相统一,既不能仅仅按照主观方面来定罪,又不能纯粹按照客观方面来定罪,而要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
丙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主观上的犯罪故意(注意,这里是运输毒品的故意,而不是贩卖毒品的故意)是非常明显的,客观上也实施了运输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其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运输毒品罪。
同样,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丙后来产生卖掉“毒品”的意图,但并未开始进行任何贩卖活动,况且,甲运输“毒品”的行为已经构成运输毒品罪了,不可以再对该行为以贩卖毒品罪进行处罚,否则就是一行为二罚,违背现代刑法原理。故本题应选BCD。
185、单项选择题 甲某用红糖加工生产了1万盒、批号为“国药准字Z42020495”的假冒“午时茶颗粒”,分5次售出,得赃款5万余元,则()
A、甲某构成非法经营罪
B、甲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C、甲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D、甲某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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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141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第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而根据2001年经过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本案中的甲某用红糖加工假冒药品“午时茶颗粒”,属于上述规定中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因此所生产的“午时茶颗粒”系假药。但是,刑法第141条所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也即只有在所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不特定的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的情况下方构成此罪。但是,本案中的甲某是用红糖作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假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对食用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的假药罪。
《刑法》第140条的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即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达到一定销售金额的行为。从另外一个角度讲,甲某生产的假药在本质上也是伪劣商品的一种,属于以假充真。而且由于其销售额也达到了法定的五万元以上,因此依法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这在刑法条文上也是有所体现的,刑法第149条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本题答案是C。
186、单项选择题
林甲为一水果摊摊主,一日其好友白某带着一外地务工姑娘郑某来水果摊买水果,林甲见郑某长得挺俊俏的,且知道白某是专门做人口拐卖“生意”的,就花了2000元钱把郑某买回家,欲让郑某与其弟林乙结婚。到家后,林甲让林乙将郑某骗到地下室,并将地下室的门反锁。期间,林甲帮助林乙强行与郑某发生性关系。林乙多次要求郑某与其结婚,郑某不允,欲自杀,被林乙阻止。林乙见这样拖下去也无望,就打算将郑某卖掉,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林甲,林甲表示同意,并积极寻找买主。
一日,趁林甲、林乙不在家,郑某欲逃脱,恰巧被回来的林乙发现,二人争执中林乙推了郑某一下,不料郑某因此心脏病突发死亡,林乙以为自己杀了人。后林甲把所有的事告诉了丈夫郭某,郭某打电话到乡派出所报案,并将林甲带到派出所去投案。
林甲在供述自己的罪行过程中始终强调林乙没有过错,并供出了白某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后白某被抓获)。几日后,林乙欲去派出所自首,走到途中,遇见在派出所任副所长的亲戚包某,林乙告诉包某自己杀了人。包某说:“杀人要偿命,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的牢,不如逃掉,逃过20年就没事了。”林乙听了包某的话就打消了自首的。请根据这段材料回答问题。
包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包庇罪
B、窝藏罪
C、徇私枉法罪
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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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同窝藏、包庇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并不要求是特殊主体,而本罪要求是特殊主体。
此外,这两个罪的客观方面也不相同。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而窝藏、包庇罪的客观方面是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
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徇私枉法罪是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本罪与之有较大不同。因此,根据本案的情况,包某应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故本题答案是D。
187、单项选择题 关于不作为,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不作为违反的是命令规范
B.不作为以特定的作为义务为前提
C.不作为同样具有原因力
D.行为人构成纯正的不作为犯,完全没有采取任何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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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不作为犯,是指具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行为。不作为犯并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积极的举动,而只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积极举动。选项D显然错误。
188、多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甲构成犯罪
B.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乙构成犯罪
C.丙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5万元。丙构成犯罪
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情况,使其如愿获得黄金地块。丁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与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丁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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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规定,A项中的甲为某国企总经之妻,C项中丙为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他们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受贿的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B项中的乙为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属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根据前述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岗在职为请托人谋利,双方约定,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即必须“事先约定”。
而D项中丁与该公司并未事先约定,是该公司为表示感谢他“自作主张”送给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故丁不构成犯罪。
189、单项选择题 老王在湖中心划船时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几位游人准备下水救人,但在湖边散步的老林动作最快,第一个跳下水去救人,其他游人见有人下水了都没有再下水。老林游到了湖中心正准备救人时,他想到了自己将成为英雄,整天会有记者来采访他,电视台还要找他做节目,而他最怕出名了,于是不想救人了游回岸边。其他游人说他为何不救人,他说不想做英雄。等其他游人把老王救上岸时,老王已经溺死了。对于老林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属于()。
A.老林“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
B.老林“见死不救”构成犯罪
C.老林的行为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D.老林的行为只能导致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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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法并未规定对于见死不救行为的调整方法。见死不救应属于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而根据题目的要求,“从法律角度看”则选A不选C。
190、不定项选择 正确的选项有那几个?
A.甲某日潜入一单位职工宿舍,见床上睡有一女子,于是持刀相胁,欲行奸污。女子惊慌中急中生智,告之“我有性病”,甲闻后放弃该女离开。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
B.甲深夜潜伏于路旁欲行强奸,待有一女子出现后甲正想上前,突然后面驶来一辆汽车,车灯光线刺眼,甲没有动手,结果待车辆驶过后,该女子也走远,甲无奈扫兴而归。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犯罪预备
C.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欲对路人乙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了,打过招呼后离开。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中止
D.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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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选项A中某甲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是因为其觉得被害人有性病而不敢实施奸淫行为,没有得逞是因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属于强奸罪未遂;
选项B中甲尚未来得及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而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属于犯罪预备;
选项c中甲因为碰到了熟人而出于主观意志不愿将犯罪继续进行下去,属于犯罪中止;
选项D中李某虽然有中止的意图,但是没能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仍属于既遂。
191、单项选择题 许某深夜潜入吴某家行窃,被吴某发现,许某仓皇逃出吴某住宅,吴某紧跟而至,许某跳上其停在吴某家外面的摩托车,发动摩托车准备逃离现场,这时吴某恰好赶到,一把抓住了许某摩托车的后座栏杆、许某为了摆脱吴某,猛然加速前冲,吴某被拽得横飞起来摔成重伤,后来在巡逻民警的帮助下当场将许某截下抓获,发现其身带自制土枪一把、则对许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B、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C、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应当以抢劫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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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在本题中,许某深夜潜入吴某家行窃,被吴某发现逃出,许某跳上其停在吴某家外面的摩托车,发动摩托车准备逃离现场,这时吴某恰好赶到,一把抓住了许某摩托车的后座栏杆、许某为了摆脱吴某,猛然加速前冲,吴某被拽得横飞起来摔成重伤。
在这里,许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以后,为了抗拒抓捕,借助摩托车实施了暴力行为,造成了吴某重伤。因此其盗窃行为已经转化为抢劫行为,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应当选B。
192、单项选择题 某县政府副县长甲某因作风问题被下属乙某揭发,受到党纪处分,于是对乙某怀恨在心,意图报复。2004年6月,甲某在乙某的住宅小区大量张贴写有乙某嫖娼的小字报,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乙妻于是与乙某离婚,乙某受不了风言风语,服毒自杀后被抢救过来。同年12月,甲某又向公安机关举报,捏造乙某在外嫖宿幼妓,结果乙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后无罪释放。则甲某的行为构成()
A.报复陷害罪
B.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
C.诬告陷害罪
D.侮辱罪和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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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3、单项选择题 徐某整日游手好闲。为了达到骗取财富的目的,便假装为一公司业务员,以采购为名,骗取红旗服装厂厂长的信任,签订了一份虚假经济合同。徐某将骗取的服装转卖,所得被其全部挥霍,据查该批服装价值7万多元。徐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投机倒把罪
B.诈骗罪
C.合同诈骗罪
D.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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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选项C正确。选项C与选项C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应适用合同诈骗罪的规定。
194、多项选择题 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21岁,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等条件,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章某与李某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B.章某和李某构成绑架罪的未遂
C.章某构成绑架罪既遂,李某构成绑架罪未遂
D.章李二人构成绑架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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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章某与李某属于共犯,其中章某是该绑架罪的主犯,李某属于绑架罪的从犯。章某与李某的绑架罪均属于既遂。
李某虽然后来拒绝了章某的要求,但一方面,由于绑架罪是行为犯,一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了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将被害人实际控制起来,就构成既遂,是否实现了勒索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既遂;
另一方面,作为共犯中的帮助犯,李某的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并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195、不定项选择
甲欲强奸在偏僻的小路上行走的乙(女,28岁),上前抓住乙的手不放,乙为摆脱犯罪人的纠缠,只好编造事实说自己“有性病”。甲于是只好说“那就算了,我害怕传染”。但甲并未独自离去,仍然尾随在乙身后,突生抢劫财物的歹念而对乙实施暴力,但是乙强烈反抗。甲无奈只得请求站在不远处的丙(12岁)帮忙按住乙的脚,然后自己将乙打成重伤。此时,甲的好朋友丁路过现场,明知甲要抢劫乙的财物,而与甲一起将乙的钱包拿走。二人分赃不久,丁待甲离开后,自己回到刚才的犯罪现场,见被害人因为受惊吓、伤害等原因,还躺在地上不能动弹,就心生怜悯之情,将被害人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3个月后,身体恢复正常。
对丁将乙送到医院的行为的讨论,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属于犯罪中止
B.只属于有悔罪表现
C.属于自动投案
D.不影响抢劫罪既遂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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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6、多项选择题 公民贾某用人民币5千元从施某处购得伪造的美钞6000元、伪造的港币3万元和伪造的人民币10万元,然后贾某将假美钞700元赠给好友林某,将假港币悉数兑换为人民币,将假人民币缴纳罚款3万元,还将1万元假人民币用于赌博。还将2万元假人民币以2千元的价格卖给张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贾某的买卖假币行为仅构成购买假币罪,不构成出售假币罪
B、贾某赠给林某假美钞的行为不是犯罪
C、贾某将假港币兑换为人民币和将假人民币用于赌博的行为均是犯罪
D、贾某将假人民币用于缴纳罚款的行为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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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刑法第171条和刑法第172条分别规定了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进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该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行为之一者,就构成该罪。公民贾某买卖人民币的行为均达到了数额较大(总面值额在4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标准,所以应当认定为出售、购买假币罪,故A错。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总面值额在4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行为。
另外,5—20万属于数额巨大,20万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这个数额标准对于这两个罪名均适用。使用,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而使用。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假币,如购买商品、兑换另一货币、存入银行、赠与他人,或者将假币用于交纳罚金或者罚款等,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货币,如将假币用于赌博。
假币即伪造的货币,货币是指可以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所以贾某将假美钞700元赠给好友林某,将假港币悉数兑换为人民币,将假人民币缴纳罚款3万元,还将1万元假人民币用于赌博均构成使用假币罪。故BD错误。
197、单项选择题 甲14周岁生日那天与人发生争执,用刀将他人捅死,则对甲应当()。
A.不追究刑事责任
B.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免除处罚
D.追究刑事责任,但只能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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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刑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因此,对于14岁的甲的刑事责任能力应自其生日后第二天起计算。选项A正确。
198、单项选择题 若石某欲把这批数额巨大的假烟销售到临省,找肖某帮忙寻找买主,答应肖某按所卖香烟数额提成,并将一部分货物存放在肖某家。石某在卖假烟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在审讯时,石某交代肖某家中还藏有一部分假烟。公安机关根据廖某的交待,从肖某家中将假烟搜出。石某的这种行为属于
A、自首
B、立功
C、坦白
D、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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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该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本案中,因为石某与肖某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共同犯罪,因此,石某揭发同案犯的行为不属于自首,也不属于立功,而是坦白,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本题答案是C。
199、单项选择题 某工商局干部夏某,在查处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故意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夏某的行为构成()
A、包庇罪
C、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B、窝藏罪
D、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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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00、多项选择题 下列那些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私自架设电网致人伤亡
B、破坏矿井通风设备
C、盗窃城市中道路上的下水井盖9个,销赃得款300元
D、在人群密集处驾车撞人致使多人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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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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