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用户可
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
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
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1、填空题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核准公告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计算。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十年, 核准注册之日起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十年, 核准注册之日起
2、判断题 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表见代理。
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该条被认为是表见代理的法律依据。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
首先,表见代理首先存在无权代理行为;
其次,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再次,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且无过错。具备了这三个条件,就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
尽管如此,表见代理也不是有权代理,其本质还是无权代理。法律之所以赋予表见代理以有权代理的效力,目的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所以,本题判断正确。
3、单项选择题 某公司生产了一种饮料,其注册商标为“乐哈哈”。该公司同时又将“哈哈乐”、“乐乐哈”作为该饮料的商标予以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哈哈乐”、“乐乐哈”为()。
A.证明商标
B.联合商标
C.防御商标
D.集体商标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将近似于其主商标并使用于与主商标指定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若干商标申请注册而形成的系列商标的总称。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其驰名的主商标不被他人仿冒。本题所给的选项中,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集体商标的特征非常明显,容易混淆的可能就是B项联合商标和C项防御商标。
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注册多个近似商标禁止他人在相同商品上使用;后者是一个商标禁止他人在不同的商品上使用。
至于A项证明商标是证明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品质的商标,B项集体商标则与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同类,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标。结合试题要求,只有B项正确。
4、多项选择题 民事行为内容显失公平的,属于()
A、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单项选择题 个体工商户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劳动者。其特征不包括()。
A.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
B.个体工商户业主须亲自经营
C.个体工商户登记自由
D.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个体工商户的特征,个体工商户是一种特有的民事主体,有其自身特点,考生应注意和自然人、合伙人、法人相比较。
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包括: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个体工商户业主须亲自经营;个体工商户须依法登记;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
6、单项选择题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A.经营状况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正确回答本题的关键是对于该条的理解。
对照该条分析本题所给选项,不难看出,选项A经营状况恶化,缺少法条第一项“严重”二字,经营状况能否达到严重程度,是不安抗辩权成立的关键,没有严重恶化,仅仅是一般恶化或者有恶化的倾向,都不成立不安抗辩权,故该选项排除。B项丧失商业信誉完全符合第68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C项转移财产,缺少法条关于转移财产的目的界定,即转移财产必须是为了逃避债务才能成立不安抗辩权,故此选项也应排除。D项更换法定代表人并不能成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故也不符合试题要求。
只有B项完全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也符合该题意。
7、多项选择题 下列情况哪些属于限制流通物()。
A.土地
D.金银
C.房屋
D.武器、弹药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判断题 身体权主要以保护人的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性为目标。()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健康权主要以保护人的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性为目标。
9、单项选择题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申请续展注册的期间是()
A、15天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多项选择题 下列事实中,属于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事实是()
A.抢救落水儿童而受伤
B.路遇病人将其送往医院抢救而支付费用
C.未受委托,帮助邻居修缮即将倒塌的房屋
D.帮助朋友接待客人
E.未受委托,替邻居交纳水电费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C,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支配权的是()
A、知识产权
B、物权
C、人身权
D、追认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问答题 论述相邻关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是大量、经常发生的,种类繁多,如相邻土地使用、通行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防危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等。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和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
(3)公平合理。《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3、问答题
某日,甲、乙两家拆除双方共有的一间瓦平房。当天上午,甲注意了安全防护,在拆几根檩木时,都派人用绳索拉住檩木;下午继续拆除其余檩木,甲为了好拆,事先用铁棍将檩木上的榫头撬松。但他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锯檩木的木工丙,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即离开现场。当丙将一根长10米、直径0.3米的檩木锯断时,由于榫头已松.,檩木当即从2米高处落下,恰好砸在甲约来帮忙的同村妇女杨某肩上。杨当场失去知觉,经医院抢救,虽脱离危险,但中枢神经被压坏,造成半身瘫痪,终身残废。
问:
丙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丙不应承担责任。因为丙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没有过错。
本题解析:
试题答案丙不应承担责任。因为丙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没有过错。
14、问答题 简述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责任要件。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1)产品存在缺陷。产品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产品存在缺陷。产品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以及产品不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不合格的产品。前者是一般标准,后者是法定标准。在法律未明确规定产品标准时,适用一般标准。
(2)有损害后果。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和基于人身伤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但不包括单纯的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在缺陷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害时,除了要赔偿人身损害和其他财产损失之外,还应赔偿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如果仅仅是缺陷产品自身损坏了,则应按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3)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产品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表现为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不是某种具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在确定产品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往往要通过因果关系的推定才能实现。
15、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承包经营权的说法表述不正确的是()。
A.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B.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 织的成员承包经营
C.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D.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承包经营权的相关知识点。由于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权利,所以考生复习时应该明确该权利的主体、转让的条件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依法以家庭承包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用于农、林、牧、渔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16、单项选择题 担保物权人在其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这体现的是担保物权法律属性中的()。
A.变价受偿性
B.物上代位性
C.不可分性
D.从属性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担保物权的特征。
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被法定化为物权,因而具有不同于用益物权的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A项变价受偿性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一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标的物变价,担保权人从变价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般认为,该特性不是担保物权的特征,而是担保物权的效力。故排除A项。B项物上代位性是指因意外原因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的,如果该抵押物有赔偿金或保险金,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该赔偿金或保险金行使抵押权。
可见,B项也不符合题意。C项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权利。故C项符合题意。D项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不能与债权分离,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可见,D项离题甚远。
17、单项选择题 通过自己建设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哪种性质?()
A.原始取得
B.继受取得
C.加工
D.附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所有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
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
后者则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对原物虽然尚能辨明,但无法分离或分离后会大大降低新物的价值。加工与附合均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据此,本题选项为A。
18、单项选择题 甲死后留有l.5万元的遗产,甲生前欠乙债务2万元.甲的三个儿子见此情形,均表示放弃继承,也不愿意清偿债务,乙为此诉至法院,对甲的2万元债务,法院()
A、应判决甲的三个儿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应判决甲的三个儿子承担按份清偿责任
C、应判决遗产代管人在1.5万元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D、应判决不足部分由甲生前所在单位偿还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问答题
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200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地与B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1/3,另外2/3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问:
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及降价所受的损失虽然同样是由于不可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及降价所受的损失虽然同样是由于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但既然合同没有解除,依合同约定运到B地火车站即算交付,故可以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
但甲厂在迟延履行后发货时,并未通知对方,对损失的形成也有一定责任,故依据公平责任也应分担一定的损失。
故不论乙商店是否拒绝受领,鉴于货物业已交付,”所以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即使是不可抗力亦要由乙商店承担主要责任。
20、单项选择题 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人民法院应该?()
A.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有效。
B.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确认收养关系有效。
C.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无效。
D.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收养关系无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司法解释: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21、单项选择题 公民甲的户籍在天津,经常居住在南京。依照法律规定()
A、天津与南京都是甲的住所
B、天津与南京都不是甲的住所
C、天津是甲的住所,南京视为甲的住所
D、天津视为甲的住所,南京是甲的住所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2、单项选择题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撤消事由是()。
A.重婚
B.未到法定婚龄
C.因欺诈而结婚
D.因胁迫而结婚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知识点是可撤销婚姻的理由。婚姻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当结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也将产生可撤销的后果,一经撤销,行为自始无效。但婚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理由婚姻法第11条明确规定,只有胁迫一种理由。
而A项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原则,B项未达到法定婚龄,严重违反结婚实质条件,故这两项都是无效婚姻的理由;C项因欺诈而结婚既不是撤销的理由,更不是无效的理由。因婚姻涉及的人身关系,只要符合结婚的程序条件,很难认定欺诈。
23、单项选择题 公民甲失踪已满15年,其配偶、父母、子女和甲所在单位领导研究一致同意申请宣告其死亡。根据法律规定,谁无权向法院提出该申请?()
A.其配偶
B.其父母
C.其子女
D.甲所在的单位(无债权债务关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4、单项选择题 《民法通则》按照所保护的民事关系的特性不同把民事责任分为()。
A.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B.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C.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D.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的分类,针对考查分类的题目,考生最好在复习时整理归纳,以便应对考试。民事责任按所保护的民事关系的特性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25、问答题 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表现在:
(1)性质不同。转继承是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即由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代位继承人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直接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2)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则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
(3)主体范围不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26、多项选择题 民法通则规定()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7、问答题
年仅8岁的小强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儿童摄影大赛上获得了一等奖。省教育厅下属的一家儿童读物出版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小强能寄来几幅作品。小强的父亲收信后给儿童读物出版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1月,小强的父亲在该儿童读物出版社的期刊上发现有小强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小强署名,便立即找到该儿童读物出版社,要求支付报酬。然而该儿童读物出版社称,小强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该儿童读物出版社发表小强的作品是教育厅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报酬。
根据我国法律,小强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包括作者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小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28、单项选择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所谓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所附条件成就。在本题中,即年底设备有富余。
所谓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待条件成就时,该行为发生效力,即年底设备有富余,双方约定的租赁才发生效力。附肯定条件和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相结合,即为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29、单项选择题 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后,()。
A.法人主体资格立即消灭
B.应当自行成立清算组织
C.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D.法人仍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人撤销后要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主体资格才消灭。这一点考生切记。
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后,要停止经营活动,由主管部门成立清算组织,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法人主体资格消灭。因此,ABD项是错误的,只有C项是正确答案。
30、单项选择题 甲、乙分别出资1万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负债10万元,甲、乙约定由甲承担8万元,乙承担2万元。这种约定对债权人()。
A.无效,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B.有效,债权人只能按照约定要求甲、乙承担各自的债务
C.无效,债务人只能要求甲、乙平均承担债务
D.有效,债权人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该题考查对连带责任的理解。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的约定只对合伙内部有约束力,不得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因此答案选A。
31、单项选择题 下列著作权中不属于人身权的是()
A、发表权
B、修改权
C、保护作品完整权
D、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2、单项选择题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C、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其履行部分债务
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3、单项选择题 甲与乙均系8岁儿童,同在一所学校上小学二年级。二人在下课后游玩时,甲扔一石头打中乙的右眼。乙的父亲为此花医疗费2万元。经查,甲住在其姑母丙家,甲的父亲丁在外地工作。丙、丁订有协议:丙安排甲上学,照顾生活,对甲的一切行为都要负责;丁每月付给丙300元。下列有关论述不正确的有()。
A.丁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丙,丙取得监护资格,丁丧失监护资格
B.乙的父亲起诉时应要求丁承担赔偿责任
C.丁承担赔偿责任后,依丙、丁之间的约定,丙应承担损失
D.若丙确有过错的,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依此,被监护人甲造成他人伤害,应当由其监护人丁承担,而丙、丁因另有约定,所以丙应承担最终责任。此外,被委托人丙若有过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4、多项选择题 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的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法人的行为
B、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C、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人的授权
D、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进行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代理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5、单项选择题 依债之标的物在债成立时是否特定,债可分为()。
A.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B.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C.主债和从债
D.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债的分类,解题时应首先明确分类的标准,然后再予以解答。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在前者,债发生时,其标的物即已特定化;在后者,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甚至尚不存在,当事人仅就其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或型号等达成协议。
36、单项选择题 甲企业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其上级主管乙工业局决定撤销,遂成立丙清算小组。清算中,发现丁公司尚欠甲企业货款若干拒不偿还,如向法院起诉,应以为原告()
A.甲企业
B.乙工业局
C.甲企业、乙工业局和丙清算小组共同
D.丙清算小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7、问答题 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虽然同属定限物权(他物权),但存在明显差别。
(1)对标的物进行支配的方面有所不同。用益物权是占有和利用标的物的实体的权利,它支配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因此又称为实体物权;担保物权则不以对物的实体的利用为目的,而是支配物所蕴含的交换价值,是一种价值权。
(2)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担保物权为从属物权。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表明用益物权不以用益物权人对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其存在的前提,不具有担保物权所具有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的属性;而担保物权的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债权一旦消灭,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
(3)权利实现的时间不同。由用益物权的性质所决定,用益物权人取得与实现其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无时间间隔;而在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取得担保物权后,并不能立刻实现其权利,只有在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担保物权人才可以行使变价受偿权。
(4)占有在权利行使中的地位不同。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因用益物权人如不占有标的物即无法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而担保物权则不同,它的内容在于取得物的交换价值,因而可不必对物进行有形的支配,而以无形支配为满足。
(5)两者在物上代位性上的不同。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毁损、灭失,因而获得赔偿金时,该赔偿金即成为担保物权的代替物,从而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该赔偿金行使权利;而在用益物权,无论其标的物灭失的原因如何,用益物权均将确定地、终局性地归于消灭,用益物权人不得请求物的所有人以其他物替补。
38、判断题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诉讼时效的起算。由于诉讼时效的适用是以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为前提的。
一般来说,权利人在侵权行为发生之时便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所以《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本题只表明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没有“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犯了不周延错误,故判断不正确。
39、单项选择题 对于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如果未经追认,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则由()
A.行为人
B.第三人
C.被代理人
D.行为人和第三人共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0、单项选择题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不包括()。
A.保管义务
B.附随义务
C.返还保管物
D.合理使用保管物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保管人主要义务,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保管合同,把握保管人的主要目的是保管物的安全。所以,对物造成损害的行为不是主要义务。
保管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不得使用保管物、附随义务、返还保管物、保管义务。
41、单项选择题 甲从乙商场购买一袋丙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经查,该批罐头系由乙商场委托丁公司运回,由于丁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罐头变质,则甲有权向誰请求赔偿?()
A、乙商场或丙厂
B、乙商场或丁公司
C、丁公司或丙厂
D、乙商场、丙厂或丁公司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2、问答题 财产所有权有哪些特征?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财产所有权有以下特征:
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财产所有权有以下特征:
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
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
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
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客体仅限于财物。
43、单项选择题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A.都是有偿的
B.都是无偿的
C.一般是有偿的
D.一般是无偿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法调整财产关系的特点。
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这些财产关系主要是商品经济社会所发生的,因此,财产关系的主体利益实现方面,主要体现等价有偿的基本要求。等价有偿是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
等价有偿要求民事主体在财产流转关系中进行等价交换,取得财产权利应当支付对价。所以说,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一般都是有偿的。至于民事主体之间自愿无偿赠与财产或者依法继承财产、履行家庭成员间的扶养义务则属于例外的情形。
故C项符合题意,A、B、D项错误。
44、单项选择题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
A.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
B.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C.不得不支付报酬使用公民的肖像
D.不得合理使用公民的肖像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5、单项选择题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
A、所有人或管理人
B、受害人
C、受害人和管理人共同
D、受害人和所有人共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6、问答题 为什么南、北美洲大陆西岸的地中海气候和温带海洋性气候分布狭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因为科迪勒拉山系逼近海岸,阻挡了来自太平洋的气流,西风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因为科迪勒拉山系逼近海岸,阻挡了来自太平洋的气流,西风不能深入内陆。
47、单项选择题 既属于用益物权,又属于从物权的是()。
A.地上权
B.留置权
C.地役权
D.权利质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解答此题,需要考生理解用益物权和从物权的相关知识。本题有一定难度。用益物权主要从物的利用方面着眼,从物权是针对主物权而言的。本题考查地役权。
地役权既属于用益物权,又属于从物权;地上权是用益物权、主物权;留置权和权利质权都属于从物权、担保物权。
48、单项选择题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以下列哪项所述的内容为准?()
A.说明书
B.侵权行为人侵权
C.要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申请书
D.该项专利的权利请求书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
《专利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49、多项选择题 根据责任者的共同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
A.单独责任
B.共同责任
C.按份责任
D.连带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0、单项选择题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智力创作成果中不属于作品的是()。
A.讲稿
B.魔术
C.地图
D.杂技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的范围。作品是著作权客体,是指在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列举的形式规定了所要保护的作品的范围。本题中,A项讲稿作为文字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C项地图、D项杂技(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确定)等在著作权法中都明确列举作为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故ACD三项不符合试题要求。
只有B项魔术虽然也有创作成分,属于智力成果的范畴,但著作权法却没有列举,故B项符合题意,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51、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乙的哪种行为构成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承诺?()
A.甲向丙发出要约,乙得知后向甲表示接受甲在要约中规定的条件
B.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乙在接到要约后七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承诺。乙未按期答复
C.甲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欲购者请速与本公司联系,乙打电话给甲订购若干
D.甲在报纸上刊登附有价目表的广告称:本书店新到图书若干,欲购者可在一个月内汇款,款到寄书。乙汇款给甲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承诺的理解,解题时,必须明确承诺的概念,特别是承诺的特征。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选项A,甲针对的受要约人是丙,并非乙,因此乙向甲表示接受并非承诺,而是向甲发出的要约。单纯的缄默或不作为一般不能作为承诺的意思表示方式,一除非法律强制规定:交易习惯表明或者当事人双方事先明确同意。选项B,不作为承诺方式是甲的要约规定,乙没有义务遵守此规定。选项C,甲刊登的广告的内容不符合要约规定,属于要约邀请,乙的行为属于要约6选项D,甲的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属于要约。乙汇款行为构成承诺。
52、单项选择题 周某到某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甲公司生产的“352”号红木家具一套。双方达成协议:价款8000元,周某预付订金4000元,甲公司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周某家。双方在“352”号家具上作了标记。当晚,家具城失火,该套家具被焚。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由周某承担损失,周某应补交所欠货款4000元
B,由甲公司承担损失,甲公司应退还周某预付订金4000元
C.由周某、甲公司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周某不补交货款,甲公司不退还订金
D.主要由甲公司承担损失,周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的考查点为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民法通则》第72条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中“352”号红木家具没有交付给周某,甲公司仍享有所有权,所以甲公司也应负担家具灭失的风险。A、C、D三项均违背了合同法142条的规定。
53、单项选择题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如果险情是由人引起的,()
A.由紧急避险人和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B.由紧急避险人承担民事责任
C.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D.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4、单项选择题 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而归消灭。
A.债的免除
B.债的混同
C.债的抵销
D.债的解除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所谓债的混同是指债务主体、债权主体合二为一而引起的债的消灭的情况,此题情况正符合这种情况。
55、单项选择题 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成立,应该明确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不动产的登记只是一个备案和公示公信的作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这一点一定要注意。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要区别对待。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与是否办理登记无关,因此A、B两项错误。
《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因此C项正确。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D项错误。
56、问答题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
试分析:
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商店对A的诉讼请求成立。
因为,《民法通则》以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商店对A的诉讼请求成立。
因为,《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都规定,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民事行为一旦撤销,自行为开始无效。无效的法律后果就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所以,商店可以请求A通过撤销退货或者通过变更补足价款。商店对B的请求不能成立。因为B与商店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的撤销或变更只能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无权向第三人提出请求。B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
57、单项选择题 关于公信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其目的在于对真正权利人的保护
B.应当以健全完备的公示制度为前提
C.在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情况下均应适用
D.公示的物权与实际真实状态的物权不一致的时候,无论相对人为善意还是恶意都应适用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公信原则,理解公信原则的内容是解答此题关键,同时,考生在复习时,应当注意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的比较。物权的变动以登记或交付为公示方法,当事人如果信赖这种公示而为一定的行为(如买卖、赠与等),那么,即使登记或交付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相符合,也不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
公信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其一,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推定为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推定为该动产的权利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这称为“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
其二,凡善意信赖公示的表象而为一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护,保护的方式就是承认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公信原则其目的在于对善意的交易相对人而非真正权利人的保护,仅适用于因法律行为而进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情况。
58、填空题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
59、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的董事乙以公司财产为丙提供担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丙是个人,则该担保有效
B.如丙是公司,则该担保有效
C.只有在甲是个人,该担保是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的,该担保是有效的
D.如丙是公司,且丙没有对甲任何投资,则该担保是有效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60、问答题 简述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土地所有权是指以土地为权利客体的不动产所有权。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土地所有权是指以土地为权利客体的不动产所有权。
其特征如下:
(1)客体的特定性,即土地所有权的客体为土地.在我国.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2)主体的限定性,即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交易的禁止性,即我国法律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所有权交易;
(4)权能的分离性,即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并不直接行使土地所有权,而是将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予以分离。
61、单项选择题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和客体构成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故A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B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由法律规定的,也有由当事人约定的,D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62、判断题 追及性是抵押权的性质之一。()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追及性是抵押权的性质之一,即不论抵押财产落入何人之手,抵押权人皆可追及该财产行使权利。
63、多项选择题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
A.标的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动产的所有人。
C.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取得动产的占有且须支付对价。
D.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E.受让人受让财产必须始终出于善意。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A不正确,因为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须为动产,不动产转让适于登记转让制度,也就不存在善意取得。E不正确,因为,善意取得只要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成立善意取得的主观要件。
64、填空题 信托合同是委托人与行纪人之间关于行纪人以()名义为()办理购、销和寄售等业务并收取报酬的协议。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自己的 ,委托人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自己的 ,委托人
65、单项选择题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
A、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
B、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C、公民或法人
D、公民、法人、国家或其他组织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6、单项选择题 由于第三者的过失造成污染损害的,应由()承担赔偿责任。
A.第三者
B.排污单位
C.第三者和排污单位共同
D.第三者和排污单位分别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7、单项选择题 美国人刘易斯发明一项专利,向我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其应当委托何种机构代办专利申请?()
A.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B.其本国的专利机构
C.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D.国家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专利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68、单项选择题 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自动解除
B.自始无效
C.继续有效
D.不生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知识点是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效力。
附条件法律行为中的所谓解除(消灭)条件和延缓(停止)条件都是条件对该行为所产生的作用,是导致该行为生效还是终止效力。导致生效的条件成为延缓条件;导致失效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或不成就是指条件的内容(某种事实)是否发生,发生了即为成就,不发生就是不成就。如果附解除条件,所附条件不成就,意味着事实没有发生,原来的行为继续有效,故C项正确。
如果条件成就,行为自动解除。因此,容易混淆的就是A项。B项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被撤销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D项是附延缓条件不成就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69、名词解释 委托代理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是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是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
70、单项选择题 赵某有事出国,走前把自己的一辆汽车交同事梁某保管,并约定保管期限为一年。双方对保管费未作约定,则( )。
A.梁某可无偿使用以作补偿
B.可参照订立合同时当地市场价格确定
C.可以梁某许可他人使用所得为补偿
D.可由双方补充约定,未能达成协议的,视为无偿保管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保管合同中保管费用的规定,解题时只要判断出是否为保管合同并识记相关规定,则可以轻松得出结论。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本法372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1、单项选择题 韩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挑逗,韩某受刺激追赶,其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韩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如何承担?()
A.完全由韩某之妻承担
B.主要由韩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
C.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韩某之妻也应承担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监护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
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本法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72、判断题 留置权和质权的共性是,二者均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留置权和质权的性质。
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规定期限的,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依法将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证书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两者的共性是同为担保物权,但其本质区别是权利的发生不同。留置权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无需当事人特别设定留置权,只要符合留置权成立的条件,留置权就可以产生。而质权的发生需要当事人之间特别订立质押合同设定。
可见,留置权是法定物权,而质权是意定物权。因此,该题的表述是错误的。
73、单项选择题 某甲去世后共留下了四份遗嘱: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录音遗嘱,有单位领导见证;第三份是公证遗嘱;第四份是代书遗嘱。其继承人因四份遗嘱的内容不一一致发生争执,根据《继承法》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依据的应是()。
A.自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公证遗嘱
D.代书遗嘱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74、多项选择题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告破产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5、单项选择题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是()。
A.重婚
B.未到法定婚龄
C.因欺诈而结婚
D.因胁迫而结婚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A、B项属于婚姻无效事由。根据本法第11条的规定,D项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至于选项C,不影响婚姻效力。
特别注意,对选项C不能适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而认为属于撤销事由,因为合同法不适用于婚姻关系(《合同法》第2条第2款)。因欺诈而结婚,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婚姻无效;但是《婚姻法》第10条并未将此规定为无效事由。
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欺诈而结婚的,不影响婚姻效力。
76、单项选择题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人应当()。
A.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按过错承担责任
D.不承担保证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保证范围,应当熟记相关法条。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77、判断题 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行为的丧失继承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丧失继承权构成要件主观上的要求是故意,客观上必须有杀害行为,不予考虑是否既遂。
78、单项选择题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在当事人未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何种权利?()
A.所有权
B.变卖权
C.留置权
D.提存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留置权的使用,考生应当知道《物权法》对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做了较为宽限的规定,不局限于《合同法》规定的几种合同。《合同法》第264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9、单项选择题 委托授权行为和代理合同最本质的区别在于()。
A.委托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委托授权行为可以事后以追认的方式实施,而代理合同只能是事前订立
C.委托授权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代理合同形式不限
D.委托授权行为是诺成性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是实践性法律行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有一定难度,题目既然要求选出最本质的区别,我们就可以相互对比各选项,得出答案。
本题中的四个选项均为委托授权行为与代理合同的区别,但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委托授权行为是委托人单方作出的授予代理人为其从事一定事务的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双方所订立的有关代理事务的具体合同。
80、判断题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但在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海域等自然资源上设立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则需要登记才能生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81、单项选择题 以下行为中不属于无权代理行为的是()。
A.未经授权的代理
B.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C.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
D.自己代理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无权代理的概念,考生应当熟记,并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相区别。一个是无权,一个是滥用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权代理行为包括四种:未经授权的代理、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和表见代理。其中表见代理是特殊的无权代理类型。因为它尽管是无权代理,但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确认其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在本题中,D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82、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A.自家园子摘的苹果
B.去深山里挖的野人参
C.新盖的房子
D.别人送的一幅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继受取得的情形,掌握继受取得的含义是解题的关键。
物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后者则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ABC项均为原始取得。
83、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的时间一致
B.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
C.由法人机关或代表人实现
D.不受法人的经营范围限制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4、判断题 甲将乙交由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不知情人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在本题中,丙为善意第三人,其利益应受保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乙无权向丙主张返还之请求,只能向甲主张赔偿的权利。
85、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2。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有效。因为,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格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有效。因为,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所以,该购房合同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86、问答题 简述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在处理相邻关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有利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2)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3)尊重历史和习惯的原则。
87、名词解释 监护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88、单项选择题 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之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
A.行为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B.行为人承担责任
C.第三人与行为人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D.第三人承担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代理权问题。针对代理权纠纷我们完全可以按照民事侵权的办法来解决,即通过分析各方的过错来确定责任的归属问题。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89、单项选择题 按《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不包括()。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考生应注意无效合同的情形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应予以比较。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90、判断题 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91、单项选择题 关于继承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享有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B.继承权具有可转让性
C.继承权是一项财产权
D.继承权的取得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前提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继承权的相关知识点。这种类型的题目要求考生熟读相关理论知识。继承权具有不可转让性。
继承权虽然在本质上是一项财产权,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身份色彩,继承人虽然可以放弃继承权,但不能将继承权转让给他人。
92、单项选择题 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3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关于租期的约定()。
A.20年以下均有效
B.25年以下均有效
C.30年以下均有效
D.35年以下均有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租赁合同的期限。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的仅仅是物的使用权,因此,《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本题明确“甲、乙订立了35年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故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答案应当为A。
93、单项选择题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何时视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
A.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B.收件人第一次阅读的时间
C.发件人发送完毕的时间
D.收件人接收的首次时间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要约到达的时间。这是特殊的规定,要牢记,案例题中也可能考查。
《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故本题答案为A。
94、问答题
甲需要一台电脑,便到乙电脑城购买。由于乙电脑城暂时缺货,甲便先向乙电脑城预付了电脑款2000元,商定两天后来取货。甲回到家,发现一远房亲戚来家做客,并带给自己一台电脑。甲便决定不再从乙电脑城买电脑。第二天,在甲前往乙电脑城要求退款的途中,丙违章开车,将甲撞死。
请问:
(1)在本案中,有哪些民事法律事实?
(2)分析这些民事法律事实的性质。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民事法律事实必然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可以将题目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民事法律事实必然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可以将题目中发生的事和作出的行为一一列举,然后找出符合民事法律事实的事件。最后再从中选出民事法律行为。
(1)在本案中,存在如下民事法律事实:第一,甲乙之间买卖电脑合同法律关系;第二,甲的亲戚赠与甲电脑的赠与合同法律关系;第三,丙将甲撞死的侵权法律关系。
(2)在这些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甲乙之间买卖电脑的行为以及甲的亲戚和甲的赠与合同行为;属于不合法行为的是丙将甲撞死的侵权行为。
95、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指()。
A.配偶、父母
B.配偶、子女、父母
C.配偶、子女
D.父母、祖父母、子女、配偶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是与被继承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人。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96、多项选择题 不当得利的恶意受益人在返还不当得利时,()
A、应返还全部利益,但以此为限
B、原物不存在的,应作价偿还
C、原物产生孳息的,孳息也应返还
D、受害人遭受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E、应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C, D,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7、单项选择题 甲为年满22周岁的青年工人,乙为年满15周岁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问乙是否敢拿一块石头砸丙.乙便捡起一块石头向丙扔去,将丙砸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此损失,应由()
A、甲承担
B、乙的监护人承担
C、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8、判断题 不可抗力既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既包括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火山爆发等,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暴乱等。
99、单项选择题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
A.负连带责任
B.负部分责任
C.负补充责任
D.不负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选项A应选。
100、单项选择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条件成就的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又可分为肯定的延缓条件和否定的延缓条件。肯定的延缓条件是某一事实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生效。
101、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2。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公司应当向某甲承担违约责任。
因其“一房二卖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A公司应当向某甲承担违约责任。
因其“一房二卖”和逾期未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行为构成违约。明确的,根据法律的其他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这就表明,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因此,本题所给的备选答案只有A项符合题意。
102、单项选择题 甲与邻居乙争吵,对自己的儿子丙说:“给我打!”丁递给丙一根木棍,丙用此将乙打伤,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三人构成共同侵权
B.丁是帮助行为
C.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甲和丁承担适当的责任,丙承担主要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共同侵权,首先明确有哪些当事人,他们在侵权过程中各起了什么作用,然后分析各自过错大小,确定责任。
三人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民通意见》第148条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甲是教唆,丁是帮助,但是不影响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103、单项选择题 当事人就债的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而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应当按照()的方式履行。
A.有利于债务人
B.有利于债权人
C.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D.部分有利于债务人,部分有利于债权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4、单项选择题 买卖合同属于()。
A.单务合同
B.不要式合同
C.无偿合同
D.实践性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买卖合同的性质。认真分析买卖合同的定义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因此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根据合同法,买卖合同不需要采用特定形式,因此属于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标的物是否交付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的成立和生效。如果出卖人没有按合同交付标的物的,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
105、问答题 简述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要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没有依约履行其合同义务;
(2)违约造成了损失,但仅限于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4)具有过错。违约责任一般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但其特殊性在于,我国实行过错推定原则。
106、单项选择题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A.债权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B.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C.债务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D.第三人无权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第三人履行问题。可以运用合同的相对性理论应对这一类型的问题。合同具有相对性,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仍然是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第三人并不因此成为合同当事人,在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不能直接向债务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107、问答题 简述民法的渊源。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1)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
(2)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规章。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为贯彻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就法律适用中的问题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包括关于贯彻执行法律的意见、适用法律的解答、就某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等,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
(5)国家政策和习惯。
108、单项选择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A、王某
B、刘某
C、王某和刘某共同
D、王某或刘某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9、单项选择题 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才能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0、单项选择题 被宣告死亡撤销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
A.自行恢复
B.恢复,但需办理复婚手续
C.不能自行恢复
D.应重新登记,才能恢复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明确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的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111、单项选择题 甲将一个音响抵押给了乙,办理登记手续,后又质押给丙。丙发现音响有质量问题,拿到戊处修理,后由于丙没有支付修理费,被戊留置,戊又将此质押给不知情的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仅仅有乙的抵押权和丙的质押权存在,丙的权利优先
B.庚不能取得质押权
C.如果在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并存的情况下,乙由于是登记的权利,仍然优先实现
D.如果在仅仅乙的抵押权和丙的质押权并存时,乙的抵押权优先实现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9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112、单项选择题 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权利的首要特征是()。
A.智力成果
B.专有性
C.从属性
D.人身性密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的特征,首先要分析其他权利比如物权、债权的特征,然后比较之,注意题目问的是首要特征。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
这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物权、债权、人身权和财产继承权等民事权利的首要特征。
113、多项选择题 根据承包合同,所有人将他的财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转让给承包人,他们的权利发生如下变化()
A、所有人丧失了财产所有权
B、承包人取得了财产所有权
C、所有人没有丧失财产所有权
D、承包人取得了财产经营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4、填空题 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所构成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115、单项选择题 添附理论中的加工是指()。
A.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
B.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行为
C.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行为
D.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添附主要有3种形式,即混合、附合和加工。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即选A。
116、问答题
李某在湖南工作,将座落在济南的祖遗房屋二间借给王某使用。王某自住一间,将另一间租给宋某居住,每月租金5元。后来李某得知此事非常不满,王某声称,房屋借给我后,如何使用我有权利。因此,李某起诉法院,要求收回借房并请求王某支付出租房屋所得的2500元租金。
试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1、借用合同是单务合同,借用人接受借用物后,只有义务,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借用合同是单务合同,借用人接受借用物后,只有义务,借用人未经出借人同意,不得将借用物转借他人,不得转租他人,更不得从转租获利,根据这点,王某未经李某同意,根本无权转租他人。
2、未经出借人许可,转借、转租借用物可以引起借用合同的终止。因此,出借人李某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3、本案应判令王某返还房屋两间,将2500元租金交还李某。
117、单项选择题 依照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
A.优先购买权
B.撤销权
C.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阻止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
《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118、多项选择题 甲乙系邻居,素有矛盾。乙家有一10岁女儿丙,甲为报复乙,遂为其所豢养的小狗取了与丙相同的姓名,致丙遭到同学嘲笑。丙因此精神遭受打击。甲的行为侵犯了丙的()
A.健康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E.姓名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9、单项选择题 在我国,典权属于()。
A.担保物权
B.用益物权
C.动产物权
D.完全物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知识点是典权的性质。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如甲出国急需30万元,甲不想卖掉房屋又想获得资金,于是把房屋出典给乙,典价30万,10年期限。乙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到期甲以30万元赎回。如果期限届满,经过一定时期,甲仍然不回赎,则典物的所有权归乙。
典权通过出典合同设定,是存在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由于典权的目的在于融资,从功能上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是,其核心是在对典物进行使用收益。因此,典权不属于A项担保物权,而是B项用益物权。
典权不适用于动产,动产设典只能设立债权,称为典当。典当和质权类似,其效力却不同。典当到期不回赎,视为绝卖。故典权不属于C项动产物权。
完全物权是指所有权,典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故典权是限定物权,排除D项。
120、单项选择题 甲乙夫妻在一次事故中同时遇难,没有子女,且没有遗嘱。甲有父母,乙没有任何亲人。则甲乙的遗产()。
A.甲的遗产归其父母,乙归国家
B.甲、乙的遗产均归国家
C.甲、乙的遗产均归甲的父母继承
D.甲、乙遗产一半归国家,一半归甲的父母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所以,甲在继承乙的财产后,再由其父母继承。
121、单项选择题 企业法人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A、主管机关批准的
B、核准登记的
C、企业章程规定的
D、董事会讨论决定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2、单项选择题 甲乙相互欠款,在还款期限已到时,任何一方可主张将欠款相互充低,当事人享有的这一抵消权属于: ()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民事权利的分类。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的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这种主张抵消行为行使之后,就可以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是一种形成权。
123、问答题 什么是担保物权?它有哪些法律特征?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之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之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
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是:
(1)是一种从物权。
(2)属于他物权。
(3)必须以特定物或权利为标的。
(4)担保物权人有排除他人干涉和追及权。
124、单项选择题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对该行为应由 承担行为的法律后果 ()
A.本人
B.他人
C.相对第三人
D.本人与他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5、多项选择题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
A.留置权以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其产生前提B.留置物须依照合同合法占有
C.留置财产须债务已到清偿期债务人未履行义务
D.留置财产后的一定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可实现留置权
E.留置权可经当事人约定设立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6、填空题 法人终止时应对其()、()、()等进行清理,称为资产清理。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资产、债权、债务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资产、债权、债务
127、问答题
某日,甲、乙两家拆除双方共有的一间瓦平房。当天上午,甲注意了安全防护,在拆几根檩木时,都派人用绳索拉住檩木;下午继续拆除其余檩木,甲为了好拆,事先用铁棍将檩木上的榫头撬松。但他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锯檩木的木工丙,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即离开现场。当丙将一根长10米、直径0.3米的檩木锯断时,由于榫头已松.,檩木当即从2米高处落下,恰好砸在甲约来帮忙的同村妇女杨某肩上。杨当场失去知觉,经医院抢救,虽脱离危险,但中枢神经被压坏,造成半身瘫痪,终身残废。
问:
如要承担民事责任,需承担哪些具体的形式?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甲、乙连带赔偿杨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甲、乙连带赔偿杨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128、判断题 财产共有关系中的共有人只能是自然人。( )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129、单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具备特定的方式,合同可分为()。
A.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0、判断题 公司是财团法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公司是最为典型的私法人、社团法人和企业法人,但不是财团法人。
131、单项选择题 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死亡。
A.发生满1年
B.发生之日起满2年
C.发生之日起满4年
D.结束之日起满2年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2、单项选择题 甲长期在外地工作,将其平房一间租给乙使用,某年回家探亲,发现乙在其原有的平房上面加盖了一间使其成为二层楼房,二人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该二层楼房的所有权应属()
A、甲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乙所出之钱
B、乙因加工而取得所有但应给甲适当补偿
C、乙因投资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甲适当补偿
D、归甲乙共有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3、单项选择题 下列合同中,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
B.融资租赁合同
C.运输合同
D.行纪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的范围。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对方需要付出相应的对价。如卖方发出货物,买方应支付货款;出借人支付所借款项,借款人支付相应利息等都是有偿合同。相反,就是无偿合同。合同是有偿的还是无偿,并非完全按照生活中的客观事实,有些是法律为了更好地调整相关社会关系作出的特别规定,如运输合同、行纪合同等。
《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本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就表明,法律规定的这两类合同都属于有偿合同。《合同法》第237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明确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当然也是有偿合同。只有保管合同,合同法没有要求必须支付保管费。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有现实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其他财产正在遭受积极损害的,才能实行正当防卫。故本题中只有B项符合题意。
134、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抵押物拍卖所得价金的清偿顺序,说法正确的是()。
A.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B.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
C.主债权的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
D.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顺序清偿。
135、单项选择题 甲委托乙将一批香烟运往A、市, 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乙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看管,并请护士打电话将情况告诉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货物(香烟)托付给丙。但此时丙已开车上路,结果途中遇雨,部分香烟被淋湿报废,乙对此()。
A、应负责赔偿,因为甲将香烟托付给他
B、应和甲共同承担损失
C、损失没有责任,因为情况紧急,为保护甲的利益
D、应和丙共同承担损失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6、单项选择题 甲在家具店看到一款样式很新颖的沙发,要价4000元,但未带够钱,于是其与家具店老板商定,先付2000元,让该店给他留下沙发,第二天再来付足余款并取走沙发。孰料当晚家具店发生盗窃案,该沙发被盗。本案应如何处理?()
A.应由家具店承担风险,退回甲2000元
B.应由双方分担风险。
C.应由甲承担风险
D.双方均不应承担风险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风险承担。对这类问题,应该首先分析双方是否有约定,没有的一般以交付为分界线。
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37、判断题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内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证明商标由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
138、单项选择题 甲继承其父亲遗留下的一块玉石,并利用自己的微雕技术在这块玉石上雕刻了金陵十二钗,这件艺术品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其价值已远远超出了原有价值。后乙找到甲称此玉石是乙借给甲的父亲观赏的,并拿出相关证据。则如何确定该玉石所有权的归属?()
A、甲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玉石的所有权,乙无权请求返还。但甲应对乙作相应补偿
B、甲因为加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乙无权请求返还。但甲应对乙作相应补偿
C、乙为原材料的所有权人,有权请求甲返还,但应将增加的价值返还给甲
D、该玉石应由甲乙二人共有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9、单项选择题 不同顺序的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
A.不予受理
B.自由裁量
C.前一顺序的优先
D.驳回申请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间接考查了申请宣告死亡的顺序。
应当注意,申请宣告死亡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影响巨大,所以只有按一定顺序申请才较为合理。同时比较与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区别。
《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其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第二顺序:父母、子女;第三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140、单项选择题 著作财产权包括()。
A.发表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发行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1、单项选择题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被代位,这些权利不包括()。
A.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B.安置费请求权
C.租金收取权
D.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类型,明确这些债权与债务人人身属性不可分离属性后对各选项一一分析即可。当然,如果考生已经熟记下这些情形则可直接选出。
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142、问答题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
(1)行为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分)
(2)意思表示真实(2分)
(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分)
(4)符合法定形式(1分)
143、多项选择题 遗产的范围包括()。
A.公民的林木
B.公民的文物
C.劳保抚恤金
D.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4、判断题 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制物权,它只是在某些方面支配标的物的权利,没有完全的支配权。( )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用益物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权利。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制物权,它只是在某些方面支配标的物的权利,没有完全的支配权。
145、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A.丁在垃圾站中拾得旧电视一台
B.乙的5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钢材后制成轮椅一辆
D.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 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考生可以比较二者的不同,直接得出答案,或应用排除法。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如果是基于原所有权人的意志而取得称为继受取得,继受取得通常包括买卖、赠与、互易、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
如果不是基于原所有权人的意志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取得则属于原始取得,通常包括法定继承、孳息、事实行为、先占、国有化、罚款、没收、税收、劳动所得等。本题B选项属于孳息取得。C选项属于事实行为。A选项属于先占。故D正确。
146、判断题 由于自然人的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财产状况等存在差异,因此他们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有差异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平等性,无论自然人之间在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财产状况等方面存在什么差异,他们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
147、单项选择题 甲、乙二人同在山坡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入圈。甲的行为属于()。
A.拾得遗失物
B.获取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侵权行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知识点是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这三项制度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主观态度和行为是否事实。拾得遗失物要求行为人主观知道“拾得”的法律意义;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行为人有主观过错,即故意和过失。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管理人已经实施了管理行为。
从本题所给事实看,“乙的羊群混入甲的羊群”和“甲不知”,这两个条件足以表明甲的行为不属于A、D项的拾得遗失物和侵权行为。甲只是“赶羊回家入圈”,并未实施管理,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148、单项选择题 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B.担保同无效,主合同必然无效
C.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D.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要求清偿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解题时首先应该明确二者之间的理论上的关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149、单项选择题 下列单位中可以作保证人的是()。
A.学校
B.幼儿园
C.医院
D.银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保证人的范围。根据《担保法》第6条至第10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150、单项选择题 下列能够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A.将废旧电视扔进垃圾站
B.抛弃婴儿
C.将房屋闲置
D.将土地撂荒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抛弃。
关于抛弃的问题,我们应该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抛弃要求不同;抛弃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抛弃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故抛弃是一种单方民事行为。抛弃的意思表示不一定只向特定人为之,只要权利人抛弃其占有、表示其抛弃的意思,即具有抛弃的效力。但他物权的抛弃,须向因抛弃而受利益的 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动产物权的抛弃,还需办理注销登记才发生效力。
抛弃动产则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为限。
151、问答题 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主体必须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2分)
(2)因为主体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相邻而发生的(1分)
(3)在内容上,因种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2分)
(4)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的利益(2分)
152、单项选择题 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而归消灭。
A.债的免除
B.债的混同
C.债的抵销
D.债的解除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所谓债的混同是指债务主体、债权主体合二为一而引起的债的消灭的情况,此题情况正符合这种情况。
153、单项选择题 张某欲将自己祖传的青铜牛变卖给李某,双方约定价款4万元,于6月1日交付青铜牛,李某10日内付款,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6月1日,张某将青铜牛交给李某,后来由于李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发生争执。张某主张李某应当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而李某则认为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双方后来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不能成立,其愿返还青铜牛,但决不会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双方约定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双方后来没有订立合同,合同自然不能成立,李某有权不付款,但应当返还青铜牛
B.虽然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是张某已经交付青铜牛,李某也已接受,合同成立,李某应当支付款项
C.因为买卖祖传青铜牛的合同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因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影响合同韵成立
D.如果双方已经拟好书面合同,但李某没有签字,那么本案情形下,该合同不能成立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36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A项错误,而B项正确。
C项的错误在于其对合同成立的原因表述不正确,题干中合同的成立并不是因为该合同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的,即使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题中情形下合同仍能够成立。本法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此,D项错误。
154、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合同的正确表述为()。
A.仓储合同为单务合同
B.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
C.试用买卖合同为附条件的单务合同
D.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各种合同的性质,有一定难度。可以用排除法,应该选择最有把握的选项。
仓储合同为双务合同,试用买卖合同为附条件的双务合同,原则上说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但有例外,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既可有偿,也可无偿,一般为单务合同。
155、单项选择题 王某与李某分别出资4500元和8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欠债19000元,对该项债务双方应承担()
A、无限连带责任
B、无限按份责任
C、有限连带责任
D、有限按份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6、单项选择题 一农民将自己承包的耕地及地上所种的玉米抵押给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抵押合同全部有效
B.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C.该抵押合同中涉及玉米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
D.该抵押合同中涉及的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条款有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可抵押的客体,一般情形下,法律对抵押无限制,但由于有些物很特别,或价值巨大,或抵押后风险较高,易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法律作出特别规定。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述财产的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耕地、宅基地不能抵押。玉米可以抵押且不用登记。
157、单项选择题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亦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
A.合同签订时
B.付清全部货款时
C.标的物交付时
D.登记时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动产交付。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也明确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58、问答题
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1万元,分别写下欠条1万元,共计2万元,购买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
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
(1)朱兰名下存折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
(2)瓦房1间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1万元;
(3)丧葬费1000元由村承担;
(4)欠信用社的1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
(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
请回答以下问题:
该协议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李梅对李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李梅对李天志、朱兰的财产继承问题;
②李天志、朱兰两人与债权人信用社等人的债务清偿问题;
③监护人的设定问题;
④李梅的行为能力问题。
159、单项选择题 名称权的享有主体是()。
A.公民
B.法人
C.其他组织
D.法人和其他组织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名称权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自己的名称享有的权利,公民或自然人不享有名称权。所以答案选D。
160、问答题 简述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行为不以作业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为条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行为不以作业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为条件,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存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民法通则》列举的高度危险作业的范围包括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七项,但不局限于这七种情况,只要在性质上符合高度危险作业的概念,均可适用特殊侵权责任。
(2)存在损害事实。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与财产损失。
(3)高度危险作业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应当证明损害事实是由该高度危险作业引起的。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存在于一种情况,即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作业人将免除其责任。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造成仅有过失,也应当由作业人承担责任。对于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应由作业人进行证明。
161、单项选择题 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B.一方的婚前财产
C.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D.一方的知识产权收益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有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婚前或婚后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没有特别约定时,除了法律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都属于个人财产,只有知识产权的收益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项。
162、单项选择题 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办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
A.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合伙人同意
B.过半数合伙人同意
C.全体合伙人同意
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同意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民通意见》第51条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163、判断题 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继承法》赋予了那些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法律地位。
164、单项选择题 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殴打王五,王五受重伤花去医药费8万元,三人协商后约定,张、李各赔偿4万元,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此案应如何认定?()
A.三人的约定无效
B.张、李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C.张三应当先为李四赔偿
D.王五分别向张、李二人主张4万元赔偿金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共同侵权问题,当事人放弃一部分损害求偿权是本题的关键,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没有对他人产生不利,而且自愿合法有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13O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张三与李四属于共同侵权,对王五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三人协商后约定了张、李承担按份责任,属于三方合意行为,不违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有效,对三方都有约束力,因此可以排除张与李的连带责任,所以应选择D。
165、判断题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只能使第三人获得利益,不能使第三人承担义务。()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原则上只能为其设定权利,而不能设定义务。
166、单项选择题 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权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
A.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B.判决国家给予赔偿
C.判决受益人给予全部补偿
D.判决侵权人的亲属代为赔偿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对于本题,如果考生不能记住相关法条,运用一般民法原理或从一般人的角度分析,也能得出答案,因为民法在很大程度上情理性较强。《民通意见》第142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167、单项选择题 根据设立目的不同,他物权可以分为()。
A.所有权与其他物权
B.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C.占有物权与非占有物权
D.主物权与从物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根据权利人是对自有物享有物权还是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物权而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在他物权中,以设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可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168、多项选择题 依照我国专利法,下列领域中不能授予专利的是()。
A.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
B.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
C.富有美感的产品形状设计
D.产品结构的新技术方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9、单项选择题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布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在撤销宣告死亡之后有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
《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70、单项选择题 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作为第一序列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兄、姐
B.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C.祖父母、外祖父母
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未成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的掌握。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故C为正确选项。
171、问答题 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或有权处分的财物无偿地给予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或有权处分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所有的协议。
(2)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a、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b、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c、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172、单项选择题 财产所有权是一种什么权利?()
A.自物权
B.动产物权
C.完全物权
D.用益物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财产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物权。
173、单项选择题 《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一解释属于()
A、司法解释(使用时的解释)
B、学理解释
C、立法解释
D、无权解释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4、单项选择题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A、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以上三个答案都是错误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5、多项选择题 债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有:()
A.合同之债
B.无因管理之债
C.侵权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E.公平责任之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解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四种债产生的根据即: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公平责任不是债发生的根据,而是无因管理之债分担的方式。故E不正确。
176、多项选择题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表现在:()
A.在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
B.在抵押物被查封、被执行时,抵押权优先于执行权。
C.在抵押人破产时,抵押权优先于抵押人的一切债权,抵押权人,有别除权。
D.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优于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E.抵押权优于任何担保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抵押权的理解。抵押权之所以是一种安全的债权的物权担保方式,正是优于它的优先权。但抵押权不能优先于留置权。故E不正确。
177、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设立遗嘱的形式有()。
A.口头遗嘱
B.公证遗嘱
C.代书遗嘱
D.自书遗嘱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8、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约两米。一天,甲家夫妇下田务农,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玩。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墙,将丙的左眼啄伤。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A.应完全由乙家承担
B.应主要由乙家承担,甲家也应自担一部分
C.应由甲、乙两家平均分摊
D.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予适当补偿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9、单项选择题 顾客将胶卷交照相馆冲印,照相馆交给顾客一份取印单,该取印单属于()。
A.委托合同
B.承揽合同
C.行纪合同
D.技术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的认定。
一份合同,属于法律上的哪种类型,必须根据合同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体现的基本特征判断。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单纯的提供服务,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完全承担法律后果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以不同类型的合同特征分析本题,照相馆根据顾客要求,完成冲印胶卷工作,提供冲印好的胶卷,由顾客支付报酬,顾客作为定作人,照相馆作为承揽人,完全符合承揽合同的定义,不属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故正确答案为B项。
180、单项选择题   91EXAm.org;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其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B.债权人须以自己名义行使代位权
C.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D.就因此所得到的利益,代位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1、名词解释 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182、单项选择题 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
A、满一年的
B、满二年的
C、满四年的
D、满三年的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3、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司机刘某因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则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
B.刘某、汽车运输公司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相对性问题。做此题时,首先要明确题目中有哪几个合同,他们各自的合同主体是谁,再运用合同的相对性理论和风险承担规定解决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一个买卖合同,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因该运输为汽车运输,乙公司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为收货时间。因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故乙公司不能向丙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乙公司未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故乙公司不能向丙公司追究侵权责任。
本题中乙公司所涉及的损失,不是指货损本身,而是未及时收到货物发生的其他损失。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公司不能及时交付货物,构成对乙公司的违约,故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其不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故本题答案为A。
184、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C.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D.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订立的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效力待定合同的范围。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加以确定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胁迫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本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本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由此可见,A、C两项因重大误解和因胁迫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D项欠缺效力待定行为的特征。因此,只有B项符合本题题意。
185、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土地法,下列关于土地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B.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C.宅基地属于农民个体所有
D.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个体所有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6、判断题 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5%。()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我国《合同法》规定,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87、单项选择题 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后来孙某拒付洗衣费,则洗衣店可以()
A、将该西服据为已有
B、行使留置权
C、行使质押权
D、行使抵押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8、问答题 简述遗嘱的形式。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这种遗嘱设立形式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遗嘱形式。《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4款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也应当将自己的见证证言录制在录音遗嘱的磁带上。”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189、问答题
002年2月26日的一天下午,小孩陈某(6岁)在路边玩耍,一不小心掉入路旁的下水道,造成“下颌粉碎性骨折,鼻骨骨折”等损害结果,花去医疗费近万元。经过调查发现,甲市为了整顿市容,美化环境,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由市政公司把全市所有的下水道井盖进行更换。此下水道井盖在更换时有不明显的裂纹,由于新井盖已经用完,上级检查很快到来,施工人员认为此井盖不会影响适用,就没有更换新的。但在小孩掉入下水道的当天上午,该市红星厂的一辆超载汽车将井盖压塌,但工厂既没有告诉市政公司,也没有作任何示警标志。
问:小孩陈某受到的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红星工厂、市政公司和李某对小孩陈某承担赔偿责任。其中,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红星工厂、市政公司和李某对小孩陈某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红星工厂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理由是:
(1)市政公司装置质量不合格的井盖,主观上由过错,其行为市陈某摔伤的原因之
(2)陈某8岁是未成年人,应有其监护人看管。陈某摔伤其监护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3)红星工厂超载汽车压塌井盖,但工厂既未告诉市政公司,又没有设置示警标志,是造成陈某摔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190、填空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相邻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必须与邻居保持适当的(),不得妨碍邻居的()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距离、通风、采光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距离、通风、采光
191、单项选择题 许某在出差时意外死亡,留下价值3万元的遗产。下列人员中,谁不是许某的法定继承人?()
A.许某的妻子
B.许某的父母
C.许某的女儿
D.与许某一起生活近10年,并由许某供养的岳父岳母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继承法》规定的六类法定继承人。因此,ABC排除,答案为D。
192、单项选择题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首先用()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A.遗嘱继承人
B.法定继承人
C.受遗赠人
D.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3、单项选择题 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有()
A.甲的锁和乙的门
B.甲的拖拉机和乙的拖犁
C.甲的汽车和拖斗
D.房屋和墙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4、单项选择题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
A.50年
B.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
C.5o年,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D.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保护密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195、单项选择题 对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时,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可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在近亲属中指定
B.可由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C.可由民政部门在近亲属中的指定
D.可提起诉讼由法院对不服指定的作出裁决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6、名词解释 名誉权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197、单项选择题 民事法律事实必须是()
A.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事实
B.受人意志支配的活动
C.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D.所有的客观事实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8、问答题 试论无因管理。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为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为本人。通常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
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成为无因管理的民事主体,即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成为无因管理的主体。
(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此债的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非当事人约定的。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但无因所管理的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3)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对于本人须无法律上的义务,既没有法定的义务,也没有约定的义务。管理人依约对于本人负有义务时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对于本人依法负有义务时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
(4)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人在进行管理时,其管理的对象是他人的事务,目的是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
(5)补偿性。管理人对本人的请求权仅限于必要的管理费用支出的补偿,而没有报酬请求权。
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点:管理义务。在无因管理开始前,管理人对于他人的事务固然没有管理的义务;但一旦开始管理,则管理人在本人、其继承人或代管人接管以前都负有继续管理的义务。尊重本人意思和维护本人利益的义务。管理人应将管理情况及时报告本人,按本人意思办理。权益转移义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取得的财产及其他权益应转移给本人。本人的义务包括: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清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负担的债务;赔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受的损失。
199、单项选择题 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是()
A.王某基于重大误解而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
B.12岁小学生小芳与当代商城签定的购买一台价值8000元电脑的合同
C.8岁小学生小刘与某公司签定的接受5000元赠与的合同
D.刘某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钢材的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00、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交货期限没有明确约定,依合同法规定()。
A.乙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甲公司不得拒绝
B.乙公司可以随时交货,但应给甲公司必要的准备时间
C.由甲公司决定交货时间
D.应当请求法院决定
点击查看答案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履行期限。解答这类题目必须把握合同的本质,双方的合意。所以在没有规定和特别约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履行,但是不得损害他方利益。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题库试看结束后
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打包下载完整版《
★法学》题库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
题库试看结束后
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打包下载完整版《
法学:民法学》题库,
分栏、分答案解析排版、小字体方便打印背记!经广大会员朋友实战检验,此方法考试通过率大大提高!绝对是您考试过关的不二利器!
手机用户可
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
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
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