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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依“准五服制罪”原则,下列处罚最重的是()
A.斩衰亲服制卑幼犯尊长
B.缌麻亲服制卑幼犯尊长
C.斩衰亲服制尊长犯卑幼
D.齐衰亲服制卑幼犯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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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斩衰亲服制最高,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卑幼犯尊长加重处罚。缌麻亲服制最疏,尊长犯卑幼处罚相对从重,卑幼犯尊长处罚相对从轻。依五服制罪成为封建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影响广泛,直到明清。故A项正确。
2、单项选择题 以下不属于中国古代法的传统的是?
A.在秩序的规范基础方面,礼法结合,以法为主
B.在规范的适用方面,恭行天理,执法原情
C.在法律体系的内部结构上,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D.在秩序的形成方式上,无讼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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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该题主要考查法律移植的概念
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我国在制定《合同法》中大量吸收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内容,这正是法的移植表现,所以C选项正确。
3、多项选择题 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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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不定项选择 万民法很少涉及的内容是()
A.所有权
B.债权
C.婚姻
D.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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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罗马共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其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
5、多项选择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行为中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某单位工会过节为职工搞福利发给职工购物券,限定职工只能到某商店购物
B.某微波炉生产厂家为了促销大减价。经查,减价后的价格仍在其生产成本之上
C.某商场伪造用户投诉新闻散布另一商场经销的甲品牌的空调质量不及自己经销的乙品牌的空调
D.某商业街因扩宽马路,需要拆迁的商家纷纷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抛售商品,直接影响了马路对面不需拆迁的商家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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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单项选择题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检察官业斜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的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
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
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
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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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检察官法》第18条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71条均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职务,禁止从事营业性经营活动,A项中甲检察官兼职取酬的行为是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错误,不当选。B项属检察官的正当行为,当选。
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43条的规定,检察官不得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休闲活动或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得参与赌博、^色 情、封建迷信活动。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违反了该条规定,故C项错误。
检察官应严格执法,按法律办事。根据我国《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44条的规定:“非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非法传讯他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D项中,丁检察官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属于对证人的非法拘传。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传为强制措施之一,只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此措施,丁检察官对证人采用,明显行为不正确,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7、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法律传统、法的现代化的表述正确的是:()
A.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不同,通常把法的现代化模式划分为内发型和外源型两种样式
B.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关系密切,现代国家在进行法制建设时,不可避免地受到它们的影响
C.在中国广大农村,传统的习惯、风俗等常与法律发生冲突,并在事实上影响了法律的实施
D.在中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其因素之一就是历史上缺乏法治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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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法的传统,是世代相传、辗转相承的有关法的观念、制度的总和。一国传统对于法来说,不仅具有经验意义上的历史价值,而且也是现实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习惯上,我国法学界将“中国法的传统”用于特指中国古代法的传统,而“法律文化”则更多地用于指称现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及相应的观念。中国传统关于法的认识在群众的观念领域有很大影响,一直困扰着中国法治现代化。尤其是在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传统的习惯、风俗、礼仪及价值观与国法经常发生冲突,并在事实上影响了法律的实施。可见,B、C项正确。
一般来说,法的现代化进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内发型和外源型两种模式。内发型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纵观中国近现代史,可知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因此,A、D项也正确。
8、不定项选择
我国A公司与一国B公司于2000年2月20日签订了购买5万吨大米的CIF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0年6月5日至6月15日,由于B公司租用的甲船在开往指定港口时由于战争封锁而迟至6月20日才到达装货港,货物于6月22日装好后启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开出的保函后签发了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
B公司为这批大米投保了淡水雨淋险。2000年6月28日,甲船在途中遭遇飓风,大米部分被浸,在翻晒过程中,大米又被雨淋了。由于船舶的迟延到达,致使目的地大米价格下降,A公司为尽快处理大米而大幅降价,承受了很大的损失。
船舶在途中遭遇了什么风险,应由谁来承担()
A.共同海损A公司承担
B.单独海损承运人承担
C.共同海损B公司承担
D.共同海损承运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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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单独海损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和货物的损失。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所以本题中船舶遭受的是单独海损。
由于战争封锁,B公司在规定装船期限之后才装船,承运人签发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即倒签提单,属欺诈行为。所以承运人应负责任。答案为B。
9、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回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回赎是出典人与典权人协商,出典人支付原典价以消灭典权的双方法律行为
B.回赎权的主体只能是原出典人
C.回赎只能向原典权人提出
D.典权未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在出典后30年内随时回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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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A项不选,回赎是典权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赎回典物以消灭典权关系的单方行为。回赎为出典人的一项权利,它只需出典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支付原典价即生效力,而不必取得典权人的同意。
B项不选,回赎权的主体不一定是原出典人。它随着典物所有权的移转而转移,随着典物所有权的消灭而消灭。当出典人将典物所有权让与他人时,回赎权也随同转让给受让人。
C项不选,回赎权的相对人也不以原典权为限,如果原典权人已将典权让与他人时,则应当向该受让人行使回赎权。
D项应选,典权未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在出典后30年内随时回赎。
10、单项选择题 甲国是一个地理上宽大陆架的沿海国,也是发达国家,其地理大陆架从领海基线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为360海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有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大陆架的范围可以延伸到360海里处
B.甲国对在其大陆架上修建的人工岛屿享有领土主权
C.甲国的专属经济区不必限定在200海里以内
D.甲国如果在200海里外的大陆架底土开采石油,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向其缴纳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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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沿海国的大陆架范围规定为: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如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大陆架在海床上外部界限的各定点,不应超过从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选项A错误。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该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选项C错误。
沿海国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非生物资源,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或实物。发展中国家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缴,选项D正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大陆架的法律地位:大陆架不是领土也不是国际海底区域,沿岸国对之不享有主权,但却有一定的主权权利。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是固有的,不取决于任何形式的占领或宣告。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义务,仅限于海床和底土,不影响其上覆的水域和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故在大陆架上修建的人工岛屿,虽然属于沿海国所有,但因其不属于其领土范围,故不享有领土主权,故B项错误。
11、多项选择题 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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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不定项选择 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
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比较稳定的部分
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
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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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不定项选择 下面的哪一项法律规范属于准用性规范?()
A.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B.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C.公民享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D.军队与特定部门的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由相应部门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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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准用性规则,根据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本身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规则的内容,但明确规定可以或应当依照、援用、参照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规则。依此,只有A属于准用性规则。BC项都是确定性规则,D项是委任性规则。
14、单项选择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本质的同源性
B.彻底的人民性
C.充分的开放性
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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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有四个: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
据此可排除选项A与D。A项本质的同源性指的是阶级本质的本源相同,很显然,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为上层建筑的法治理念决定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而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不同的,因此资本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源不同。
D项实践基础的相同性指的是法治理念建立在相同的历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很显然,西方的法治历程与经验无法被中国所复制,后者有自己独特的法治历程与经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四个基本特征中,鲜明的政治性指法治的实现受制于政治文明的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之上,并确认与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讲法治与讲政治的统一;彻底的人民性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性质和人民主权的原则;
系统的科学性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揭示了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即在马列主义指导下,解决了从国情出发,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问题,它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五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充分的开放性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广泛吸收、兼容并蓄和与时俱进的特征,不断借鉴与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题干表达的意思看,它说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渊源中,既有来自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思想,也有来自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优秀思想资源,这正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兼容并蓄与时俱进的开放性特征。而题干没有提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人民利益及人民政体问的关系。本题答案为C。
15、多项选择题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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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爷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据此可知AC项正确。
注意:(1)国务院总理、副总理是依决定而非依选举产生的,因此B项错误;(2)从该条来看,并未规定特别行政区的建置由全国人大决定,因此D项说法并不符合《宪法》条文的规定。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0
16、单项选择题 甲散步时捡到一只小母狗,将其牵回家饲养,并花钱配种生了三个小狗宝宝。后来失主乙找到甲要狗。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根据先占原则取得狗的所有权,乙无权要回
B.母狗应归还给乙,小狗是乙劳动所得,不必归还
C.母狗、小狗都应归还给乙,乙应付给甲饲料费、劳务费和配种费
D.母狗、小狗都应归还给乙,乙应付给甲饲料费、劳务费,配种费不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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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A错,先占只适用无主物,本题中的母狗是失散的饲养动物,不适用先占原则。
B错,《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据此,本题中的母狗应归还给乙;小狗是母狗的孳息,甲也应一并归还给乙。
C对D错,甲拾到小母狗饲养起来,并为其配种的行为构成不真正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对他人事物并非为他人而为的行为。由于无因管理的管理须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无此意思时,不成立无因管理,当然也就不发生无因管理的效力。但在个别情形下,从保护管理人的利益出发,可适当准用无因管理的规定。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自己管理,可准用《民法通则》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据此,乙应付给甲饲料费、劳务费和配种费。
17、多项选择题 法官在职业道德上保障结果公正,是指()。
A.法官的裁决是客观的
B.法官必须准确地适用法律
C.法官不得行使任何自由裁量权
D.法官必须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以查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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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要实行全面公正。结果公正是指法官适用法律正确和判决依据认定事实和证据作出。故选AB。CD错误,法官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官也不能积极主动收集证据,必须在当事人申请时才有权收集证据。
18、单项选择题 在中国,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国际私法的渊源?
A.国际条约
B.国内立法
C.国际惯例
D.国内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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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单项选择题 根据中国对外签定的税收协定,对预提税的征税限定,一般规定的预提税的限制税率为多少?
A.不超过10%
B.超过10%
C.20%
D.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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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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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况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
A.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B.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
C.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D.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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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10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时,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缘由。
故ACD正确。B项律师拒绝辩护、代理之前,必须进行合理催告。如果没有进行催告,则不得拒绝辩护、代理。
21、单项选择题 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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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2、单项选择题 某服装批发店在店门口以明示的方式宣布:本店服装向批量购买者给5%的回扣;向介绍客户者提2%的劳务费。同时该服装店给付的回扣和劳务费等款项均未明确人账,该公司的给付回扣和劳务费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服装店的行为是一种正当的商业促销行为
B.服装店的行为构成变相行贿行为
C.服装店的行为是一种降价销售排挤同行的行为
D.服装店的行为属于一种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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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如何区分贿卖行为和正当的折扣、佣金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
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很明显,贿卖行为与正当的折扣、佣金行为之间的区别的关键是要经营者给对方回扣、给中间人佣金,以及经营者给付折扣、佣金是否如实入账。本题中服装店给付回扣、劳务费均未明确入账,依据法律其行为构成变相行贿行为。
23、单项选择题 A县乡镇企业局与B县公安局一同到黑龙江购买木材。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乡镇企业局院内。后该乡镇企业局未与B县公安局商量,即擅自将属于B县公安局的50立方米木材变卖。后B县公安局多次向A县乡镇企业局催讨变卖货款均未果。为要回货款,B县公安局于2000年12月将到B县出差的A县乡镇企业局工作人员乘坐的轿车扣留,并给予该工作人员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A县乡镇企业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A县乡镇企业局不服起诉,则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A.A县人民法院
B.B县人民法院
C.A县人民法院或B县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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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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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说法哪一种正确?
A.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
B.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都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只能由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D.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就是民族自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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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才是民族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25、不定项选择 关于法律证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内部证成无法保障法律适用前提的正当性
B.外部证成必然涉及内部证成
C.外部证成可以有效保障法律适用前提的正当性
D.内部证成越细致,法律决定的说服力就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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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由此可见,ABCD选项正确。
26、多项选择题 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普通法具有“程序先于权利”的特点
B.普通法的形成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
C.衡平法重实质而轻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
D.当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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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从法源的意义来看,普通法是指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一个法院先前的判例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掏束力。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因此,选项A正确。
普通法,指的是12世纪前后由普通法院创制并发展起来的、通行于全国的普遍适用的判例法;普通法的形成可以说是中央集权制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故选项B正确。
衡平法,是指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衡平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判例法;衡平法的诉讼程序相当简便、灵活;法官运用衡平法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选项C正确。
衡平法与普通法一样,均是判例法,都遵循先例;衡平法的存在是以普通法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普通法与衡平法的规则发生冲突,衡平法优先,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应当选ABCD。
27、单项选择题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的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之一。下列哪一宪法原则准确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
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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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丰富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源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聩,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律恿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源头,它涉及法的本质、起源、功能、作用等方面的理解。“人民主权”理论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在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中,法是无法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的,而在国家理论中,何种阶级在一国之中居于支配地位,拥有对内最高性和对外独立性的权力,换言之,拥有主权,是其核心问题。“人民主权”指的是居于人口大多数的人民构成了一国的统治阶级,拥有最高的主权。
既然主权这种最高权力都属于人民,那么国家的一切其他权力也都属于人民。所有的国家机关的权力,无论是立法、执法还是司法,其根源都来自于人民的授予,国家机关作为人民的代言人,其根本目的也是服务于人民的。“人民主权”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因此,B项正确。
保障人权是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基本内涵的执法为民的内容之一,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保障人权的要求在宪法层面的体现。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的必然产物。但是它与人民主权原则毕竟没有直接的联系。因为“权力”与“权利”不能直接挂钩。所以,A项不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基本内涵的公平正义的内容之一,与人民主权也没有直接联系。所以,C项不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原则的体现,与民主(人民主权)间存在着紧密关联,但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因此,D项不正确。本题答案为B。
28、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种情况不违反《律师法》的规定?()
A.甲律师原在深圳某律师事务所执业,迁居后转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同时仍在深圳某律师事务所执业
B.大学教授乙在学校不知道的情况下,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并要求受理机关保密
C.丙律师在担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期间,代理了一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的诉讼
D.丁先生法律本科毕业后,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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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律师法》第l0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选项A错误。《律师法》第l2条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5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6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l2条规定: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按照本办法第11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2)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由此可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根本不可能在学校不知道的情况下,申请兼职律师,更谈不上要求受理机关保密。选项B错误。《律师法》第ll条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选项C错误。《律师法》第l3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可知,法律并不禁止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29、问答题
严乙,男,25岁,与其妻吴某常常虐待严乙的父亲严甲。严甲不堪忍受,于2005年2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严乙采取了取保候审,告知严甲应提起自诉保护自己的权利。严甲于2月18日对严乙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对此案进行审查后,认为严甲提出的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不满足自诉条件,于是裁定驳回自诉。严甲不服,在诉讼代理人的帮助下,再次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于2005年5月指派审判员于某独任审理此案。区人民法院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严乙进行了讯问。由于严乙供认不讳,法院便未让严乙做最后陈述。在庭审结束前,自诉人严甲和严乙自行和解,达成协议,5月15日,由法院根据协议制作了调解书交双方当事人签收。被告人严乙得以解除取保候审后与严甲相安无事一段时间后,老父严甲因参加社区老年大学的活动与严乙、吴某夫妻发生争执,经邻居相劝未能平息,一怒之下,就以前严乙、吴某夫妻虐待之事再行告诉到法庭。
问题:
1.公安机关对严甲请求的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
2.本案中人民法院以严甲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为由而驳回其起诉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严甲在法院受理案件前是否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为什么?
4.本案是否可以由审判员于某独任审判,请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在审理程序上有何不当,为什么?
6.对严甲的再次起诉法院应做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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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1)公安机关不应对严乙采取取保候审。因为此案是自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1)公安机关不应对严乙采取取保候审。因为此案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应介入,不可采取强制措施。(2)其告知严甲向法院提起自诉是正确的,虐待罪属告诉才处理的罪名,应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
2.本案中人民法院驳回严甲起诉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只要严甲所诉犯罪的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法院就应该受理;不应要求证据确实、充分。
3.严甲在法院受理案件前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4.本案可以由审判员于某独任审判。本案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人民法院不可取消被告人严乙做最后陈述的权利。尽管适用了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前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的环节不可简化。
6.人民法院应该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对严乙的告诉,由于严甲已经签收了法院的调解书,对同一事实的再行告诉法院不再受理。对吴某,由于严甲在第一次告诉时明知其为共同侵害人而没有告诉,视为其放弃告诉权利,在判决宣告后无权另行告诉。
30、不定项选择 下列对明代地方司法机关划分不正确的有?
A.省、府(直隶州)、县三级
B.府、直隶州、县三级
C.省、府、直隶州、县四级
D.总督、省按察司、府、州县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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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明代地方司法机关。明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省、府(直隶州)、县三级。沿宋制、省设提刑按察司,"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有权判处徒刑及以下案件,徒刑以上案件须报送中央刑部批准执行。
府、县两级仍是知府、知州、知县实行行政司法合一体制,掌管狱讼事务。明代越诉受重惩。明代还在各州县及乡县及乡设立"申明亭",张贴榜文,申明教化,由民间德高望重的耆老受理当地民间纠纷,加以调处解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
31、多项选择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条、第20条分别对《宪法》第10条第4款、第3款进行了修改。关于这些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明确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B.确认了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支配权力
C.明令禁止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D.明确了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公共目的和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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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宪法修正案》第2条的规定,《宪法》第l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故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
我国宪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私人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故国家不可能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享有支配权力,故选项B错误。
根据《宪法修正案》第20条的规定,《宪法》第10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D。
32、单项选择题 小亮今年22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交通肇事而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小亮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他提出的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有()。
A.他的好朋友,公司的法律部负责人,美国人史密斯
B.他的在监狱工作的哥哥
C.他的一位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表姨夫
D.目睹了他交通肇事行为的好朋友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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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以及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但是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对于B项,其哥哥为监狱现职人员但是为其近亲属,因此可以担任其辩护人。
33、多项选择题 准据法的选择方法一般有?
A、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准据法
B、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C、根据当事人协议确定准据法
D、根据分割方法来确定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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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国际私法的不同学说和各国的实践,准据法的选择方法一般有:
(1)根据法律的性质确定;
(2)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
(3)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
(4)根据利益分析确定;
(5)根据规则选择即结果选择确定;
(6)根据当事人的协议确定;
(7)根据分割方法确定,即将具体案件所涉及的各个问题加以区分;
(8)根据有利于判决在国外的承认和执行确定。
34、多项选择题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
A.适用合同订立地法原则
B.适用合同履行地法原则
C.意思自治原则
D.最密切联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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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A、B二项是属于客观标志原则的具体表现,不能单独被列为法律适用原则,与C、D概念不同类。
35、单项选择题 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是()
A.自然法
B.人法
C.物法
D.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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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物法在罗马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它由物权、继承和债三部分构成,对后世资产阶级民法的影响最大。
36、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德国法律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1532年颁布的《加洛林纳法典》是一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法律,对德国封建法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B.“潘德克顿学派”的思想构成《德国民法典》的理论基础
C.希特勒当政期间的德国法坚持维护资产阶级议会制和联邦制
D.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法律强调“社会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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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德国1532年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加洛林纳法典》,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内容,被多数邦国长期援用,在德国封建法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因此,选项A正确。
围绕《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德国法学界出现了日耳曼学派(认为日耳曼习惯法是德意志民族精神的体现)和“潘德克顿学派”(强调罗马法是德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渊源)的争论。后一学派按照罗马法《学说汇纂》阐发的民法五篇制体例,为德国民法典所最终采纳,因此,选项B正确。
1933年,纳粹党头目希特勒出任总理,开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希特勒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将国家政治生活全面纳入战时轨道。在宪政方面,颁布了《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禁止组织新党法》、《德国改造法》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废除了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维护希特勒个人独裁和纳粹一党专政,故选项C错误。
魏玛共和国时期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比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应当选C。
37、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项不是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的要求?
A.高效便民
B.权责统一
C.任何法律法规不徘与宪法相抵触
D.程序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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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C项是立法方面的要求,其他三项均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故选C项。
38、多项选择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些职务有连续居住年限的要求?
A.行政长官
B.政府主要官员
C.立法会议员
D.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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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可知A项中的要求为20年。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1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可知B项中的要求为l5年。所以选AB。基本法对立法会议员和法院法官没有居住年限的限制,故CD项不选。
39、单项选择题 关于古罗马法与近代欧洲大陆法律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法学家阶层,为近代民法的形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B.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法人制度和民商分立制度发源于古代罗马法时代
C.近现代法律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规定没有受到罗马私法精神的影响
D.《德国民法典》采用了潘德克顿法学派按照《十二铜表法》阐发的民法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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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在罗马法的发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展,经过罗马法的复兴,以研究《国法大全》为突破口和中心,法学蓬勃发展起来,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改变了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这就为把罗马法运用于实践准备了条件,从而为正在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所以A正确。
B项中,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民商分立制度发源于法国,民商分立的真正标志是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和法国商法典的先后颁布施行,法人制度则发源于德国。C项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规定明显受到了充满自然法精神的罗马私法精神的影响。D项中,《德国民法典》采用了潘德克顿法学派的观点,是按照《学说汇纂》而不是《十二铜表法》阐发的民法体例来制定的。
40、单项选择题 陕西省某水泥集团决定再投资兴建一座水泥厂,为便于工程尽快开工,该集团管理层决定暂时停止其他工程,全力进行主体工程,待主体工程完工后再补建其他工程。1999年底,该水泥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省资金一直未启用。附近居民向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如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完毕,到期该厂却未能完成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该厂停产、关闭
B.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该厂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可对该厂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C.当地有40户农民受到损害,只有11户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厂赔偿损失。一旦法院判决这11家农户胜诉,在诉讼时效期2年内,其余29家农户可直接适用该判决(查诉讼法)
D.如水泥厂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不必先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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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1、多项选择题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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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2、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的《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下列补贴中哪些属于具有专向性的补贴?()
A.由出口国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B.由出口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C.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反补贴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
D.以使用本国或本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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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4条。
43、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安全理事会的判断,正确的是:()
A.安全理事会作出的建议也具有法律拘束力
B.非常任理事国由大会按地域分配名额,以2/3多数票选出
C.在表决非程序性事项时,常任理事国如果不参加会议就会妨碍决议通过
D.非常任理事国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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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安理会作出的决议有法律拘束力,但建议无拘束力。常任理事国如果不参加会议不妨碍决议通过;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不可以连任。
44、多项选择题 律师代理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注意()。
A.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
B.对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也可以申请保全措施
C.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必须提供担保
D.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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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94条、95条之规定。
45、多项选择题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是()。
A.没收违法所得
B.暂扣营业执照
C.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D.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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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11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46、单项选择题 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利益而获得利益。”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项说法错误的?()
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
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
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该得到保护
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正确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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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7、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普通法与衡平法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A.普通法是指11世纪诺曼底人入侵英国后所逐步形成的普遍适用于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
B.衡平法是14世纪末在英国产生与发展起来的,作为对普遍法的修正和补充形式而存在
C.衡平法院即为王室法院
D.普通法院后又称为大法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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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此题考查普通法的常识性问题。AB项正确,无需解释。CD两项错误在于正好把对应关系弄颠倒了:衡平法院称为大法官法院,而普通法院即为王室法院。
本题正是以常识性的问题考查考生对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的掌握。普通法即判例法,是法官从判决中所揭示的原则,是法官创造的法,并有“遵循先例”的原则。衡平法就是英国法律传统中与“普通法”相对称的一种法,意指是公平的法。衡平法从15~16世纪开始出现并与普通法平行发展。
48、多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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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9、单项选择题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益借鉴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
C.西方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文化资源
D.社会主义法理念建立于对我国所处国际地位及国际环境的准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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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AC项说反了。B项不包括毛泽东思想。故本题当选D项。
50、多项选择题 国际项目融资因为风险较高,所以实践中出现了多种担保形式,项目资产担保协议就是其中一种。与一般的资产抵押相比较,项目资产担保协议具有哪些特点?
A、项目资产担保协议要求项目公司以全部项目资产,包括未来建成的项目资产,作为担保,实行项目资产的总担保化
B、项目资产担保协议通常要求在贷款人债权得不到清偿时,贷款人可得到对项目资产的物权性权利
C、项目资产担保协议禁止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为第三人设立担保
D、项目资产担保协议需规定项目公司有义务办理和取得项目资产权利的一切法定手续,并有义务在项目建成后办理所在国法律所要求的一切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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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信用担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信用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其包括三种形式:
(1)保证,最普遍的是见索即付保证。
(2)备用信用证:是指担保人(开证行)应借款人的申请,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开立备用信用证,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向担保人出示备用信用证以及借款人违约的证明,担保人即应依信用证的规定向贷款人支付款项。备用信用证不是一种支付方式,而是一种担保方式。
(3)安慰信,又称意愿书。写信人(担保人)为使借款人获得贷款,向贷款人出具的表示愿意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书面文件。通常当母公司希望帮助子公司获得贷款而又不愿明确承担保证责任时,会采取意愿书的方式。意愿书往往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不能强制执行。
51、多项选择题 美国法的特点包括()
A.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在判例实践中实行"遵循先例"原则
B.在审判风格上,采用演绎的推理方式,强调程序的重要性
C.联邦和各州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和司法系统,采用双轨制的法院组织系统
D.法律中封建因素较少,但带有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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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美国法的特点。在审判风格上,美国法采用归纳的推理方式,强调程序的重要性,故B错误。
52、单项选择题 甲国与乙国的“环球”公司签订了某自然资源勘探和开发合同后发生纠纷,该公司在乙国法院对甲国提起诉讼。甲国书面答复该法院,根据国家豁免的一般原则,乙国法院不得对此进行管辖。之后,当法院开庭时,甲国的代表又当庭声明了其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理论的立场后退席。关于本案,以及关于国家豁免的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国家放弃管辖豁免可以以出庭声明立场等方式默示放弃,甲国的答复是甲国对国家管辖豁免的明示放弃,
B、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当然可以管辖
C、目前,国际法上限制豁免主义得到了多数国家的支持,但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分歧,因此传统的主权豁免原则仍然是一项有效的国际习惯法规则
D、若甲国政府书面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则当其败诉后并经环球公司申请乙国法院可以直接查封或扣押甲国的有关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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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国际法上存在绝对豁免和相对豁免两种理论。限制豁免的原则现在已得到多数国家支持,但还没有成为具体的有约束力的规则。传统的主权豁免原则即绝对豁免还被视为是一个国际习惯法规则。但国家可以放弃主权豁免从而接受其他国家的管辖或执行。须注意,豁免的放弃是国家的主权行为,必须由国家本身作出。
放弃有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前者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及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事先或事后以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就某种行为或事项放弃豁免。后者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相关的积极行为,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管辖,包括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等。
国家在外国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代表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应,出庭阐述立场或作证,或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均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国家对于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放弃执行豁免需另外做出。
53、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县级以盘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一级党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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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宪法》第1O1条第2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据此,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举、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无须再经任何机关批准;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举、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则须经批准,即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故选项A错误,选项8正确。
根据《宪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据此,地方各级人大选举、罢免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无须经任何机关批准,故选项C、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54、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关于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涉外扶养关系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等
B.涉外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涉外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弱者权益的法律
D.涉外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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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条的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故仅有D项正确,其他ABC项均错误。
55、不定项选择 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规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B.达到单位规定的退休年龄
C.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
D.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提前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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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6、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的说法,错误的是:()
A.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和源头
B.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探索和论述,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也标志着社会主义法制实践的开端
C.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来源,但是外国法治思想则没什么借鉴作用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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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A、B、D项都是教材内容的直接或间接表述,都是正确的,C项说法错在,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来源,外国法治思想也为社会法治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57、多项选择题 由于各国法律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差异比较大,为了吸纳更多的国家加入。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涉及各国法律规定分歧较大的一些问题。下列哪些属于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
A.甲国利马公司向乙国爱德公司出口一批珠宝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B.甲国科哈公司进口一批肝病新药,因药品已过保质期而向卖方丙国波多斯制药有限公司求偿的法律问题
C.甲国西兰雅化妆品公司是否有签订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D.甲国马尔公司与丙国牙玛拉公司的葡萄酒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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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公约并没有对所有问题均进行了规定,公约的规定仅限于因合同而产生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均为被提及:
(1)公约不涉及有关相销售合同的效力或惯例效力的问题。
(2)公约不涉及销售合同对售出的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3)公约不涉及卖方对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
58、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有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国家都有权颁布法律或法令实施国有化
B、国有化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C、国有化时不能对外国人实行歧视待遇
D、国有化时应给予公正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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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国家都有权实施国有化。但这种权利不是绝对的,其行使需要受到下列限制:
(1)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2)不对外国人实行歧视待遇;
(3)给外国人公正的补偿。关于补偿标准,有不予补偿、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和适当合理的补偿三种分歧。
我国的态度是:征收 或国有化是国家的主权,但在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在非歧视情况下,对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对于补偿的标准,我国基本采用“适当合理”的原则。补偿数额一般相当于投资被征收时的价值。
2007年考试需要将国有化和外交保护结合起来掌握。
外交保护的条件包括:
(1)所受侵害是由于被保护人受侵害时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一般包括,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国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受到歧视性待遇;被拒绝司法);
(2)具有保护国持续的国籍;
(3)用尽当地救济。同时,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力,而非义务。
59、多项选择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
D.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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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A选项内容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一、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
B选项内容错误,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的规定,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即: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
C选项内容错误,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
D选项内容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四,……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60、多项选择题 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原则()。
A.有错必纠原则
B.公开原则
C.便民原则
D.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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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过程,追求安定性,因此不强调有错必纠;同时司法程序更为复杂冗长,而行政复议讲究方便申请人。
61、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律师协会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B.律师协会章程由会长制定,但必须听取会员的意见
C.律师协会有权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
D.律师协会有权调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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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律师法》第43条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故A正确。
第44条规定:“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由地方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律师协会章程不得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相抵触。”故B错误。
第18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可见,选项C错误。
第46条规定,律师协会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因此,选项D正确。
62、不定项选择 不定项选择题:某法国甲公司与土耳其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后来双方发生了纠纷,根据合同的约定,双方在国际商会下设的维也纳仲裁庭进行仲裁。但是双方当事人既没有选择奥地利的国内法,也没有授权仲裁员根据“公允和善良”行事。仲裁庭做出裁决,认定法国甲公司违约,要求其支付80万法郎的违约金。在叙述仲裁理由的时候,仲裁庭并没有适用法国法律、土耳其法律、奥地利法律等与案件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而是按照惯例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认定法国甲公司违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仲裁庭没有按照国际私法适用有关国家的国内法是错误的,仲裁裁决也没有法律约束力
B.该仲裁庭适用国际惯例裁决案件并没有违反有效的法律规范
C.仲裁庭应当适用土耳其、法国或者奥地利其中任何一国的国内法
D.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的国际商业惯例,完全可以作为仲裁庭仲裁的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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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时,仲裁庭可以适用其认为合理的法律或其他规范处理争议,并不像法院那样要受制于冲突规范的指引。
63、多项选择题 海丰县审计局4月20日开会决定对该县甲国有企业进行审计,22日该审计局的一名审计人员先期到达该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甲企业与该县另一企业乙之间的一笔购销合同存在疑点,遂决定到乙企业进行调查。4月29日,该审计局的两名审计人员来到乙企业,并向该企业负责人口头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要求其提供与甲企业购销合同的相关情况。该审计局的上述审计活动中,哪些不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
A.实施审计前未组成审计组
B.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C.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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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4、单项选择题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根据我国司法现状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
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C.我国清朝末年引进西方的司法制度,将行使检察权的机关附设在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
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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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司法和司法制度的相关知识点
选项D错误。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征了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角色与定位。
65、多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是()。
A.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D.上级法院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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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见《行政诉讼法》第18、19、21、23条。
66、单项选择题 父母子女的扶养、夫妻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可以适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本条属于?
A.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的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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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只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任选其一。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可供选择的法律有主次之分,只允许按顺序或有条件地选择其一作为准据法。因此,选A。
67、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国因历史原因,冲突不断,甲国单方面暂时关闭了驻乙国使馆。艾诺是甲国派驻丙国使馆的二秘,近日被丙国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关闭使馆应经乙国同意后方可实现
B.乙国驻甲国使馆可用合法手段调查甲国情况,并及时向乙国作出报告
C.丙国宣布艾诺为不受欢迎的人,须向甲国说明理由
D.在丙国宣布艾诺为不受欢迎的人后,如甲国不将其召回或终止其职务,则丙国可拒绝承认艾诺为甲国驻丙国使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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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8、单项选择题 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在经国家有关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末成年人()
A.某国有企业招用后勤服务人员
B.某歌舞团招用歌舞演员
C.某个体商店雇用售货员
D.某私营玩具厂招用制作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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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本题选项中只有B项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本题所考查的知识点是可招收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范围。
69、单项选择题 为股票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遵守以下哪一项规定?()
A.不得持有股票
B.在该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持有该种股票
C.不得买卖股票
D.在该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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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证券法》第39条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70、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长官的职权?()
A.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B.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C.根据需要,随时解散立法会
D.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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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二)负责执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
(三)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四)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五)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
(六)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71、单项选择题 战争开始会使交战国间的法律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以下哪一项不属于产生的法律后果?
A.外交和领事关系断绝
B.断绝通商往来
C.两国间缔结的全部条约立即废止
D.交战国对其境内公民实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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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战争开始意味着交战国之间的关系从和平状态进入敌对的战争状态。其法律后果有:
(1)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断绝;
(2)经贸往来禁止;
(3)在条约关系方面,政治同盟、友好、互助条约等立即废止,而一般政治、经济商务条约停止效力,边界、割让等永久状态的条约一般应继续有效,战争条约有效且开始适用,多边条约本身规定此时中止效力,普遍性多边条约等不终止效力,只有部分与交战冲突的条款可以暂停。
所以,战争开始并不是使两国间缔结的 所有条约失效,凡以维持共同政治行动或友好关系为前提的条约,一般政治性和经济性条约停止生效,而普遍的多边性条约或有关卫生、医药的条约不应因战争开始而终止。
据此C项不正确,当选;(4)对敌产和敌国公民的影响:
①对敌产的影响。交战国在战争中对敌产的处理应区分公产和私产:
第一,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国家财产。除属于使馆的财产档案等外,可予没收;
第二,对占领区内属军事性的敌国动产可以征用;对不动产可以使用,但不得拥有、变卖或作其他改变物权所有者的处置;
第三,具有军事性的不动产,如桥梁、要塞等可于必要时予以破坏;
第四,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人民的私产可予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或征用,但不得没收;第五,对占领区内的敌国人民之私产不应以任何方式干涉或没收,但对可供军事需要的财产可征用。交战国对在海上遇到敌国公、私船舶及货物,可予以拿捕没收,但对从事探险、科学、宗教或慈善以及执行医院任务的船舶除外;对中立国商船上的敌国私产,除可用于战争目的的之外,一般不应拿捕没收;对敌国的公、私航空器及其所载货物均可拿捕没收。
②对敌国公民的影响。交战国对其境内的敌国公民可实行各种限制,如进行敌侨登记,强制集中居住等。但就战争许可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减免对敌国公民人身、财产和尊荣上的限制和强制。故ABD均正确,只有C项错误,当选。
72、多项选择题 ()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新议题。
A.反倾销
B.服务贸易
C.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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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服务贸易、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及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新议题。
73、多项选择题 大连粮油出口公司以“FOB大连”条件卖给伦敦某公司一批苹果干,商定支付方式为托收。货物装船后,正要启航,船舱突然起火,货物全部焚毁。问青岛公司能否收取货款?()
A.可以收取货款
B.不能收取货款
C.青岛公司已经完成交货任务
D.伦敦公司自行承担货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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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FOB条件下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故装船后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火灾风险造成的损失有买房承担。
74、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判断可以成立?()
A.王说:对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申请人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判断:这个说法正确
B.对于某法院讨论郑某杀人案的审判委员会会议,任法官认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共有13人,虽实际只有8人到会,会议能够召开。判断:任法官的说法正确
C.公证员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证费7000余元据为己有,被法院判决职务侵占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并被司法行政部门处以罚款3000元和停止执业3个月。判断:对马某的处罚正确
D.某高级法院刑一庭的何庭长以其审理中的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例,在家里对正在读法学本科的儿子讲解某一刑法原理。判断:这种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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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故A项说法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第4条的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超过半数时,方可开会。”故B项中虽实际只有8人到会也可正常召开。B项说法正确。《公证法》第42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送、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可知,C项说法正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第2款规定,法官不得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泄露或者提供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强、承办案件法官的联系方式和其他有关信息;不得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联系和介绍承办案件的法官。D项中,何庭长在家以审理中的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例向自己的儿子讲解法理并不违背该条规定,因此,D项说法正确。
75、单项选择题
A市甲公司委托B市乙商行代销100万斤西瓜,约定每斤价格不得低于0.2元。西瓜运到乙商行仓库,数日后,B市连降暴雨,乙商行仓库一面大墙倒塌。虽经乙组织数十人奋力抢救,但仍损失西瓜5万斤,余下的95万斤西瓜,因在长途运输中碰撞受损,又加之雨水浸泡等原因,出现不同程度的腐烂。
而此时B市西瓜价格最高不过0.18元,乙即与甲联系,但始终未联系上。此时丙公司提出愿意以0.14元价格买下全部西瓜,但要求乙送货至丙公司,而此时,恰逢甲公司车队经过B市,乙即找甲公司车队将西瓜送至丙公司,该车队依B市通价向乙索要运费1000元,乙拒绝。此时,甲公司得知上述情形即要求乙赔偿损失,问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1000元运费?()
A.无权;无权
B.无权;有权
C.有权;无权
D.有权;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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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西瓜损失有两个原因:
一是B市连降暴雨,致使乙仓库大墙倒塌,5万斤西瓜损失,但乙组织数十人进行抢救,已尽善良管理人义务,因此,乙对此不负责任;
二是乙对余下的95万斤西瓜,以低于甲指定价格卖掉,但此时当地西瓜价格下跌,且西瓜已有腐烂,并且乙与甲不能及时取得联系,以0.14元的价格将95万斤西瓜全部卖掉,是合理的处分行为,故甲无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乙让甲公司车队将95万斤西瓜送至丙公司,这是乙处理委托事物的行为,由此支付的费用,应由乙公司承担,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依照当地通价支付1000元费用。
76、多项选择题 WTO的某一成员准备对中国的某特定产品采取过渡性保障措施,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专门针对中国产品实施,其条件要低于对一般保障措施的要求
B、只要中国产品进口到任何其它成员境内的增加数量或条件,足以对该成员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商造成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威胁,该成员即可要求与中国磋商
C、如果在发出磋商要求60天内,没有达成协议,则在制止或补救市场扰乱的限度内,受影响的成员可自主决定对该产品中止减让或限制进口
D、世贸组织的其他成员,如果认为进口成员采取的过渡期保障措施造成了对其市场的贸易转移,可以要求与中国和相关成员进行磋商。如果在发出磋商通知的60天内没有达成协议,要求磋商的成员可以就所涉产品中止减让或限制该产品从中国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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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这一机制,专对中国产品实施,实施条件低于保障措施的要求。在严重的情况下,这一规定有可能造成对中国出口的连锁反应,导致许多进口国同时对中国产品采取措施。
(1)磋商。根据议定书,如果中国产品进口到任何成员境内的增加数量或条件,足以对进口成员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商造成了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的威胁,受影响的成员可以要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办法,包括受影响的成员是否应据保障措施协议采取保障措施。
(2)中国自己采取措施。如果在双边磋商中,双方一致认为中国产品的进口是市场扰乱的原因,并且有必要采取措施制止或补救市场干扰,中国政府应采取这样的措施。
(3)受影响的国家采取措施。如果在收到磋商要求60天内没有达成协议,则在制止或补救市场干扰的限度内,受影响的进口成员可以自由决定对该产品中止减让,或限制进口。如果进口成员根据进口的相对增加采取措施,该措施维持期限超过2年时,中国可以对该成员中止同等程度的减让或义务;如果进口成员根据绝对的增加采取措施,则在该措施维持超过3年时,中国可以中止同等程序的减让或义务。在紧急情况下,延迟采取措施可能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受影响的成员可以采取不超过200天的临时措施。
(4)受贸易转移影响的其他国家采取措施。世界贸易组织的其他成员,如果认为进口成员采取的过渡期保障措施造成了对其市场的贸易转移,可以要求与中国、相关成员进行磋商。如果在发出磋商通知的60天内没有达成协议,要求磋商的成员,可以对该产品中止减让或限制从中国的进口,其程度限于制止或救济该转移的必要程度。
本题是两个时间不同,受中国产品进口影响的国家是在中国收到磋商请求60天内未达成一致可自行采取措施;受贸易转移的其他国家是在发出磋商通知的60天内没有达成协议,即可采取措施。
77、单项选择题
承运人甲公司以其船舶“铁达尼”号运载托运人乙公司的一批橄榄到汉堡。该轮在与托运人签订的货运单中保证:该轮在西班牙港口瓦伦西亚装上该批橄榄后,将直接驶往汉堡并卸货。但后来,“铁达尼”号为多揽货,并未直驶汉堡,而是先驶向比利时的安特卫普。结果当托运人的橄榄到达伦敦时,橄榄的进口关税提高了,且由于其他橄榄的大量到货,使橄榄的价格下降。
托运人认为如果货物是依口头约定直驶汉堡,关税的提高和橄榄价格的下跌都应在该轮到达之后发生。托运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承运人赔偿其遭受的损失。承运人则辩称:提单中载明有规定承运人可以任意地经过任何航线将货物直接或老间接地运往目的地的条款,因此不应因为绕道安特卫普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A.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应依据提单的规定,因此承运人不应赔偿托运人的损失
B.提单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未按运输合同履行义务,应赔偿托运人的损失
C.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事先约定不能改变提单的内容
D.关税的提高属于不可抗力,承运人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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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提单由承运人单方面制定,它只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并不是合同本身,当提单与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冲突时,以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为准。
78、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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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9、不定项选择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人大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C.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
D.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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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64条第4款的规定,B项错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C项错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66条第2款的规定,D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AD。
80、多项选择题 根据《关于国家责任的条文草案》的规定,下列情况中可以排除国家行为不法性的有?
A.该国针对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的对抗措施
B.该国停止其持续进行的不法行为
C.该国遭到侵略时的自卫
D.该国由于遭受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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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1、单项选择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委员会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内地甲公司向澳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欲申请财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再申请财产保全
B.甲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前申请财产保全
C.法院可以依据职权对乙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D.法院应当依据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规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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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11条规定:“法院在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院地法律规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可以在受理前或受理后申请财产保全,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法院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项错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应当根据法院地法律进行,因此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82、单项选择题 某甲多次向特务机关写信,出谋献策欲推翻人民政府,建立反动政权。某甲的行为构成哪种犯罪?()
A.分裂国家罪
B.颠覆国家政权罪
C.特务罪
D.背叛国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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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105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83、单项选择题 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度原则,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
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B.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C.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D.一切国家机构实行责任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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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
第一,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第二,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处于主导地位;
第三,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实行“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故选项A、B、C都属于,不当选。而选项D与民主集中制属于同一层面的原则,都是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谈不上直接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
84、单项选择题 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A.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计划生育合同
D.税务局委托法院拍卖其留置船舶的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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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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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不定项选择 张某是经中国的劳务公司培训并前往日本务工的家政服务人员,在日本工作期间,由于劳动报酬、劳动权利等问题引发争议,后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正确的有:()
A.可能适用日本法律,因为日本是工作地
B.必须适用日本法律,因为日本是用人单位主营业地
C.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因为要保障中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D.可能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是劳务派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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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本题中,劳动者工作地在日本;同时,其属于劳务派遣,劳务派出地为中国。B、C两项失于绝对。
86、多项选择题 中国石化集团下属某建设公司因铺设天然气运输管线需要占用部分村民土地,为慎重起见,该建设公司经理专门咨询了法律顾问,下列该法律顾问说法错误的有()
A.只要使用非农用地,且控制在70公顷以下,找到当地县政府就可以批准
B.只要占用了规划外的农用地,就必须找省一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C.本项目属于省政府批准的管线工程,即使占用农用地,无须再报省政府批准
D.本项目属于省政府批准的管线工程,如果占用农用地,还须再报省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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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二L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该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该条可知B、C项正确,D项错误。
该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J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拷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根据该条可知A项错误。
87、单项选择题 人们常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步,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A.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
C.衡平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属于判例法的一种
D.其程序简捷,无须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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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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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不定项选择 关于行政区划划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重庆市的建置以及与四川省的界限划分由全国人大决定
B.北京市宣武区的撤销由北京市政府决定
C.石家庄市的更名由国务院决定
D.北京市朝阳区界限的部分变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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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故A项的前半句正确,但省一级的行政界限变更,由国务院决定,故A项的后半句错误。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都须经国务院审批。
北京市宣武区属于市辖区,其撤销应由国务院决定,故B错误。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北京市朝阳区属于市辖区,其行政界线的部分变更应由北京市决定,故D项错误。
89、单项选择题 根据《证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只能在证券交易所转让
B.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只能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C.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
D.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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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证券法》第39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第 40条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根据这两条规定可知,AB选项不正确(这 两个选项的表述是原《证券法》的规定)。原《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证券法》修订后,删去了该规定,取而代 之第42条的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所以C选项不正确。根据《证券法》第43条的规定,D选项正确。
90、单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向加拿大乙公司出口一批农产品,CFR价格条件。货装船后,乙公司因始终未收到甲公司的通知,未办理保险。部分货物在途中因海上风暴毁损。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在装船后未给乙公司以充分的通知,造成乙公司漏保,因此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
B.该批农产品的风险在装港船舷转移给乙公司
C.乙公司有办理保险的义务,因此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
D.海上风暴属不可抗力,乙公司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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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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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单项选择题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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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92、多项选择题 下列争议不适用《劳动法》的是()
A.李某雇佣赵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李某与赵某就报酬发生争议
B.大学生刘某利用暑假时间到某公司勤工俭学,刘某就工资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
C.某企业工会主席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
D.某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年终分红问题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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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不签订劳动合同。
争议条例:2条:主要的劳动争议有:
1.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2.因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3.因录用、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而发生的争议;
5.因职业技术培训而发生的争议;
6.因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而发生的争议;
7.因开除、除名而发生的争议;
8.因奖励和处罚而发生的争议等。
93、单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法官退休的,应当免除其职务
B.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任命法官的,一经发现,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
C.对于违反法律规定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的,上一级人民法院院长有权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批准
D.法官调出本法院的,应当免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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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法官法》第13条规定,如果法官有调出本法院或者退休情形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职务。
因此A、D项正确;第14条规定:"对于违反法官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法官的,一经发现,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因此B项正确。
C项规定适用于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而不适用于人民法院院长,因此应选C。
94、多项选择题 2003年5月1日,中国上海甲公司电告新西兰乙公司,欲向其出售一批服装,采用FOB上海,总价69万新西兰元,信用证付款。5月8日,乙公司回电,同意购买,但要求其降价至58万新西兰元,甲公司于5月10日电告其同意此要求。乙公司于5月11日收到。5月16日,上海公司将货物装上“维多利亚”号货轮,并取得有关单据,整批货物分装在3个集装箱内。5月26日。当该轮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毁。其余两个完好。6月16日,货抵新西兰。乙公司以货物受损为由拒绝接受货物,并向甲公司提出索赔。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合同于5月10日成立
B、该批货物的保险和运输由乙公司负责
C、本案货物损失,乙公司无权向甲公司索赔
D、乙公司有权以货物受损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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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根据国际销售合同公约,合同在承诺生效时生效,而公约采取的是到达生效主义,故合同于5月11日生效。所以A错。
FOB术语中,卖方只负责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及单证,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通知买方。运输和保险都由买方负担,所以B对。
本案货损,由于风险已经发生转移,故乙无权向甲索赔。故C正确。
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银行只能以单证、单单不符拒付,而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原因拒付。除非欺诈例外。故D错。
95、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分类是由英国宪法学者戴雪最早提出来的
B.凡是以文字或者文件形式体现出来的宪法就是成亵宪法
C.1889年的日本明治宪法和1830年的法国宪法都是钦定宪法
D.英国的不成文宪法是由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文件、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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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是最早由英国宪法学者J.蒲莱士提出的宪法分类;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1830年的法国宪法是协定宪法。故正确答案为D项。
96、不定项选择 甲国公司在乙国投资建成地热公司,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投了保。1993年,乙国因外汇大量外流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使地热公司虽取得了收入汇出批准书,但仍无法进行货币汇兑并汇出,甲公司认为已发生了禁兑风险,并向投资担保机构要求赔偿。根据相关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国中央银行已批准了货币汇兑,不能认为发生了禁兑风险
B.消极限制货币汇兑也属于货币汇兑险的范畴
C.乙国应为发展中国家
D.担保机构一经向甲公司赔付,即代位取得向东道国的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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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7、多项选择题 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A.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B.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C.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和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D.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实行集体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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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以下三方面: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2)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3)在中央与地方的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98、单项选择题 关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经常使用"法治"的概念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改革开放后逐渐形成的
C.邓小平特别强调民主对于国家建立的重要意义
D.列宁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道路,实现了世界法学史上的伟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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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较少使用"法治"的概念。毛泽东特别强调民主对于国家建立的重要意义。列宁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法治实践的道路,马恩实现了世界法学史上的伟大革命。故选B项。
99、不定项选择 有关本案中盛大饭店与谭某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哪项是正确的?
A、盛大饭店与谭某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无效
B、盛大饭店与谭某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有效
C、盛大饭店与谭某新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D、以上评论都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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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劳动法》第21条。该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据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对6个月内的试用期的长短进行约定。
本案劳动合同中延长试用期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行规定,因此,该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100、多项选择题 下列合同中,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A.市政府为建设四环与拆迁户签订的补偿安置合同
B.税务局与某文具商店的购买文具用品合同
C.工商局与市煤气公司签订的供气合同
D.市政府与市电力公司签订的供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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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均属民事合同
101、不定项选择
我国A公司与一国B公司于2000年2月20日签订了购买5万吨大米的CIF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0年6月5日至6月15日,由于B公司租用的甲船在开往指定港口时由于战争封锁而迟至6月20日才到达装货港,货物于6月22日装好后启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开出的保函后签发了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
B公司为这批大米投保了淡水雨淋险。2000年6月28日,甲船在途中遭遇飓风,大米部分被浸,在翻晒过程中,大米又被雨淋了。由于船舶的迟延到达,致使目的地大米价格下降,A公司为尽快处理大米而大幅降价,承受了很大的损失。
A公司可否向B公司追偿责任,为什么()
A.不可以,因为B公司不是承运人
B.可以,因为B公司要甲签发假提单
C.不可以,因为保函只有在托运人和承运人间有效
D.可以,因为B公司租船未按时到达指定港口且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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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卖方即B公司承担租船责任,而船因不可抗力未能及时到达目的港,B公司此时,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请求A公司重开信用证,但B公司没有如实告知,所以应承担责任。
102、多项选择题 王亮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从事食品包装袋的生产,拖欠税款5万元,经多次催缴仍未交纳。主管税务机关对其采取的下列措施哪些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A.书面通知开户银行从王亮存款中扣缴税款
B.扣押王亮一台单价为4500元的家用空调
C.扣押王亮一套3万元的机器设备
D.通知海关阻止王亮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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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可知A项符合题意。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五千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可知B项错误,C项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4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阻止出境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制定。”根据本条可知D项符合题意。
103、单项选择题 乙国提名威廉担任乙国驻甲国使馆馆长,甲国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甲国可以随时不加解释即通知乙国威廉为不受欢迎的人
B.甲国必须解释具体的理由,才能宣布威廉为不受欢迎的人
C.如果甲国不解释具体的理由,乙国可以不接受
D.乙国可以不理睬甲国的这一宣布,仍派遣威廉到甲国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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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相关规定,一国可以随时不加解释地宣布另一国的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并且该宣布不需要对方接受。对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的外交官,其派遣国一般需将该外交官召回。因此A项正确,当选。
104、单项选择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是:()
A.甲从原单位辞职
B.乙缴纳失业保险2年,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C.丙缴纳失业保险11个月,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D.丁缴纳失业保险3年,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丁决定不再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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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可知,B选项中乙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05、多项选择题 某一外国法院所做的判决欲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须符合如下哪些条件?
A、外国法院所属国须与中国签订有条约或存在互惠关系
B、该判决须已经生效
C、可以由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按照有关条约或互惠原则请求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D、如该外国法院所属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无互惠关系,则我国对该判决不予以承认与执行。但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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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我国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1)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两种情况:当事人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外国法院按照条约的规定或互惠原则请求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2)请求承认与执行的裁决必须是生效判决或裁定。
(3)我国法院要根据我国与外国法院所在国的条约或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这只是一种形式审查。很多双边协定还要求外国法院有管辖权、审判程序公正且不与我国正在进行的或已经终结的诉讼冲突。然后作出裁定:外国裁决不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也不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给执行令。
(4)如该外国法院所属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无互惠关系,则我国对该判决不予以承认与执行。但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106、单项选择题 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死于甲国,而在丙国留有不动产,现因此不动产而在丙国涉诉,丙国法律规定继承依据继承人最后住所地法,甲国法律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丙国最终裁定适用乙国法,这属于()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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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此题主要是考查转致的概念。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按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该适用丙国的法律,如果甲国法院根据这一规定,最后适用丙国的实体法,这种情况即称为转致。
107、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引渡和庇护的说法中,何者正确?()
A.庇护是指一国对于遭到外国追诉或迫害前来避难的外国人,允许其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可见,庇护就是不引渡。
B.庇护是国家基于领土主权而延伸出来的权力,因此国家在不违背其国际义务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给予某人以庇护以及给予受庇护人何种待遇和地位
C.对于从事战争犯罪、劫持航空器、种族灭绝和侵害外交代表等行为的人,任何国家不得对其进行庇护
D.虽然在南美一些国家间存在域外庇护的实践,但一般国际法上不存在域外庇护的根据,因此一国利用其驻外使馆庇护受驻在国追捕者的行为即属于违背其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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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庇护并不等同于不引渡,不引渡还可以将其驱逐出境。
108、不定项选择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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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劳务派遣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1款规定,A项不明确岗位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C项符合法律规定。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故B项分割用工期限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故D项有关保密的说法是错误的。
109、多项选择题 根据20112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与反倾销或反补贴行政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
A.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
B.与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有关的出口经营者
C.与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有关的进口经营者
D.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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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与反倾销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堰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廷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与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二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机关提出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清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据此符合题意的选项应为A、B、C项正确。
110、多项选择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A.甲公司未依法为员工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赵某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B.乙公司提出与员工钱某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C.丙公司员工孙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丙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D.丁公司新录用的员工李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丁公司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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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1、不定项选择 不定项选择题:红光公司决定委托银河证券公司承销股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银河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B.银河证券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C.银河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D.银河证券公司应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本公司,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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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证券公司经营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第一百二十五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
(六)证券资产管理;
(七)其他证券业务。
第一百二十六条证券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第一百二十七条证券公司经营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第一百三十九条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112、多项选择题 下列那几项属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制度?
A.反向协商一致
B.协商一致
C.多数表决通过
D.加权表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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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程序包含两项,"协商一致"和"投票表决"。首先成员方就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一致"的含义是:只要在场的成员未提出异议,就视为一致做出一项决议。
如果有成员提出异议,也就是说,成员不能取得一致,则投票表决。投票实行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不同的事项分别以3/4或2/3多数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实行的是"反向协商一致"的表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在做出决定时,不实行此机制,不要将两者相混淆。
113、多项选择题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WT0允许成员使用的贸易救济措施,但在具体适用时需要符合相关协议或国内法的要求。依据我国“两反一保”条例,下列有关中国贸易救济措施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A.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应超过4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有可能导致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可以适当延长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
B.根据《反补贴条例》,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都可以作出承诺,分别为承诺取消、限制补贴或其他有关措施,承诺修改价格
C.保障措施和“两反措施”一样,也包括临时保障措施、价格承诺和提高关税3种
D.对商务部作出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终局裁定,利害关系人都可以提起国内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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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我国《反倾销条例》第48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上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选项A错误。
《反补贴条例》第32条第1、2款规定“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取消、限制补贴或者其他有关措施的承诺,或者出口经营者提出修改价格的承诺的,商务部应当予以充分考虑。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或者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选项B正确。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提高关税或数量眯制,价格承诺这种措施在保障措施中是不能适用的,选项C错误。
对两反措施的终局裁定可以提起司法审查,但对保障措施终局裁定没有国内司法审查的程序,选项D错误。
114、单项选择题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
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
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
D.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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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监督制约等几个。方面,其^91考试网正司法的内涵如下: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1)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人员必须自觉用司法公正理念指导司法工作,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做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故A项说法正确。(2)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公正与效率兼顾,故B项说法正确。(3)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D项正确。C项中一站式的服务,解决了效率的问题,但不能以牺牲公正权威为代价,故其说法错误。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内部分设立案庭、审判庭和执行庭,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来行使不同的权力,如果考生对实践有了解,也能做对此题。
115、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国宪政制度发展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从而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原则以及缓刑制度
B.法国1791年宪法是法国的第一部宪法,并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
C.法国1875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它确立规定的是责任内阁制政体
D.法国1875年宪法是不成文宪法,包括三个宪法性文件:《参议院组织法》、《众议院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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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1)缓刑制度是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的。因此,A项不正确。
(2)法国革命初期,于1791年9月通过了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的制定和实施,结束了法国的封建统治,巩固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成果,标志着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正式确立。而1875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1875年宪法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即:《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
该部宪法规定法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是国家的最高管理机关,它由议会多数党组成,内阁成员名单由总理提出,以总统名义任命。由此,B、D项不正确,而C项正确。
116、多项选择题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构成垄断协议?
A.某国际啤酒公司与某经销商约定固定向该经销商出售啤酒的价格
B.国内几家方便面供应商的代表聚会,就方便面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
C.国内两家网络运营商为了不浪费网络资源,签署一份竞争合作协议,划分了双方在南北市场的销售范围
D.某电子产品制造商因经营不景气,为了缓解销售数量的严重下降,与某经营者达成低价转售商品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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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反垄断法》第l3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B、C两项分别符合该条第1、3项的规定,构成垄断协议,故BC项该选。
《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A项符合该条第1项规定,构成垄断协议,故A项该选。
《反垄断法》第l5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D项中符合垄断协议豁免的条件,不构成垄断协议,故D项不该选。
117、单项选择题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法律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其中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下列哪个比率()
A.8%
B.13%
C.15%
D.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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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9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见,本题的应选项为A。
118、多项选择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形是()。
A.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B.违反回避制度的
C.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D.剥夺或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影响公正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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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诉讼程序的处理。可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有关规定。
119、单项选择题 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地区当事人送达文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经乙公司授权接受文书的分支机构送达
B.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地区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
C.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
D.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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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自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2)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的除外。(3)受送达人有指定代收人的,向代收人送达。(4)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5)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6)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7)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肯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据此。A项正确。台湾地区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故B项正确。根据该规定第5条,采用本规定第3条第l款第5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故C项正确,D项错误。
120、不定项选择
甲乙二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乙所有的一辆七成新尼桑轿车转让给甲,并且合同中约定了解决争议的机构为某市仲裁委员会,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遂依据仲裁条款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组成后,在仲裁过程中,乙提出要求其中一名仲裁员陈某回避的申请,但未获支持。请回答问题:
仲裁裁决支持了甲的请求,责令乙将轿车交付甲,但乙到期尚未履行裁决,甲可以向()申请执行。
A.乙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车辆产权登记部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仲裁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
D.甲所在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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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另根据《民诉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中包括仲裁裁决。
121、多项选择题 关于现代国家主要类型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分为单一国、复合国、君主国和共和国
B."一国两制"下,我国的国家结构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一制国家,而是一种新型的复合制国家
C.邦联作为国家的联合体,本身具有国际法的主体地位
D.复合国目前有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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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2、多项选择题 四方物流公司与某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村委会将50亩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四方公司,用于建仓库。合同签订后,四方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的价款,并先后投入了1000万元的工程建设款。可是,工程还未完工,市政府开始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将此工程列为非法用地项目,责令其停建。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四方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
B.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但可以出租。四方公司可以通过长期租用这块土地进行使用
C.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出租,但可以联营。本案如采用四方公司出资、村委会出地的联营形式,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即为合法
D.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转让,本案合法,但应补办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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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3、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检察官的刑事责任和纪律责任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刑事责任与纪律责任的关系实质上是检察官因其行为构成犯罪,受到刑罚处罚后,是否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和给予何种纪律处分的问题
B.钱检察官因在一起故意杀人罪的公诉中受贿财物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对他同时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C.俞检察官因为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罚,那么对他不能给予开除处分
D.沈检察官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依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那么对他可不予开除,而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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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4、单项选择题 第一部正式完善地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是?
A.《十二表法》
B.《人权宣言》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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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5、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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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培予补偿。因此,C项表述过于绝对,是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的错误理解。
126、单项选择题 下列不属于法产生的共同规律的表述是?
A.由个别性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B.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
C.由公法为主发展成为公法、私法并重
D.由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合为一体到逐渐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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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C选项表述的内容并不是法产生的共同规律,比如罗马法就不是这样。
127、单项选择题 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相对而言的是()。
A.诉讼法律事务
D.非讼案件
C.仲裁法律事务
D.行政复议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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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律师的业务范围包括诉讼法律事务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128、多项选择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有关规定,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那么若甲乙两公司约定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适用公约,甲为卖方,乙为买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移交
B.如甲在规定的时间前移交,可以在该时间到达前纠正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形
C.甲行使纠正单据的权利使乙承担不合理开支的,有权要求赔偿
D.甲在不使乙承担不合理开支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移交单据的地点和方式
参考答案:A,B,C系统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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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该题的考点是卖方的交单义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4条规定:“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
如果卖方在那个时间以前已移交这些单据,他可以在那个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
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根据该条规定,卖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移交单据,故A项正确。,根据该规定,B、C项也正确。
该条规定,卖方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并未规定卖方可以改变移交单据的地点和方式.所以D项错误。
129、不定项选择 甲利用其担任A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计划处处长和掌管印鉴及空白转帐支票的职务之便,伪造相关文件,凭空签发转帐支票20份,由其弟乙将支票解入银行,从A市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帐户上转出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汇入乙提供的有关帐户。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甲在取得一份伪造的护照后携带巨款乘飞机潜逃至新加坡。后来,甲被抓获归案。甲的行为犯了哪些罪名?()
A.贪污罪
B.盗窃罪
C.偷越国(边)境罪
D.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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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并利用伪造护照潜逃国外,应当数罪并罚。
130、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哪些不能适用正当防卫制度?()。
A.防卫挑拨
B.假想防卫
C.防卫第三者
D.事后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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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防卫挑拨、相互斗殴、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针对第三者防卫的行为也不属于正当防卫。事后防卫则不满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条件。由于正当防卫必须要对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假想防卫也不属于正当防卫。
131、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公证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正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B.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C.北京市只能设立一个公证机构
D.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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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2、单项选择题 甲律师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这会导致()
A.甲的律师执业证书因此被吊销
B.甲的律师执业证书不因此就被吊销
C.甲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以后再也不能申请颁发
D.甲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5年后可再申请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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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律师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 处罚的,应当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此处强调“故意”,而本题中甲律师系过失犯罪,应选B。
133、单项选择题 中国公民王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6年获甲国批准。2007年5月王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王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国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王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王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王某仍是中国人
B.王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C.王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D.王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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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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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单项选择题 为解决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的责任问题,国际社会缔结了一些条约,采用了不同的责任制度,假设下列选项中所涉各国都是相关公约的缔约国,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船舶在乙国港口停泊时发生核泄漏,给乙国造成了6000万美元的损失,则因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和《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采用国家责任制度,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责任,所以这6000万损失应由甲国全部承担
B、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偏离轨道与乙国的遥感卫星发生碰撞,给乙国造成了6000万美元的损失,则根据《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规定的绝对责任制度,甲国应对乙国的损失全部赔偿
C、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与乙国的遥感卫星发生碰撞,造成乙国卫星坠落,其碎片又将丙国正在飞行的民航飞机撞落,造成丙国航空公司6000万美元的损失,则根据《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规定的相对责任制度,甲乙两国应对这6000万美元的损失全部赔偿
D、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油轮在乙国港口停泊时,发生泄漏,造成油污大面积污染,给乙国造成6000万损失,则因为《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采用营运人赔偿制度,即船舶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6000万损失应由该船运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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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产生的国际责任包括国家完全责任制(外空领域);国家补充责任制或者叫双重责任制度(核能利用);营运人赔偿(油污损害)等。
此外,关于外空损害,大家要记住空间物体相互造成的损害,实行相对责任制,即过错责任,而空间物体造成地面或空气空间中损失的,如飞机,则实行绝对责任制,只要有损害,发射国就得赔偿。
同时,要注意发射国包括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以及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135、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决定的适用范围的是()。
A.有关回避的事项
B.对妨害行政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
C.审委会对已生效的行政案件的裁判认为需要再审的
D.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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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6、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中国古代契约制度表述错误的是?
A.西周时期就有关于借贷关系的契约,称为“傅别”
B.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不动产买卖称为“质”,动产买卖称为“剂”
C.宋代买卖契约分为三种,绝卖、活卖和赊卖
D.宋代还出现了租赁契约,对房宅的租赁称为“租”、“贷& 91ExaM.orgrdquo;或“借”,对人畜车马的租赁称为庸、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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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该题考查我国古代的契约制度
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但是其并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到了宋代才有这种划分。质是买卖奴隶、牛马等较大标的所使用的契约;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等较小标的使用的契约。所以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137、不定项选择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是对之前相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的补充,并且提出了更高水平的保护要求,根据该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与《伯尔尼公约》相比,其版权保护对象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
B.规定了《伯尔尼公约》未明确规定的作者的精神权利
C.扩大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D.引入无例外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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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在《伯尔尼公约》中,电脑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俗称数据库)是否作为版权保护是不明确的,但TRIPs明确了这一点,故A项正确。
《伯尔尼公约》中本身就有关于作品的作者的两种权利: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故B项错误。
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方面,TRIPs将《巴黎公约》规定的“驰名商标”比照适用于服务标记,比照适用于已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服务不相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即将相对保护改为绝对保护、跨类保护。故C项正确。
任何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都不可能是无例外的,否则就不称之为原则了,TRIPs也是如此。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某一成员提供给其他成员国民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均应无条件地对全体成员国民适用。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包括:
(1)由一般性司法协助及法律实施的国际协议引申出的且并非专为保护知识产权的特权或优惠;
(2)《伯尔尼公约》和《罗马公约》允许的按互惠原则提供的优惠;
(3)TRIPs未加规定的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
(4)建立WT0协定生效之前业已生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协定中产生的权利或优惠等。故D项错误。
138、多项选择题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与500号相比,进行了某些实质方面的修改。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这些修改?
A、600号明确了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明确其为对受益人的融资,即预付或承诺预付
B、600号将开证行、保兑行和指定行收到单据后的处理时间改为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
C、600号细化了拒付时对单据处理的几种选择,并规定拒付后若开证行受到申请人放弃不符点的通知,则可以释放单据
D、关于可转让信用证,600号明确了第二受益人交单必须经过转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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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UCP600号跟500号相比修改了一些条款。例如,取消了可撤销信用证关于议付,新的定义明确了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并明确是对受益人的融资;并将银行收到单据后的处理时间修改为“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
UCP600细化了拒付时对单据处理的几种选择,并规定拒付后若开证行受到申请人放弃不符点的通知,则可以释放单据;关于可转让信用证,600号明确了第二受益人交单必须经过转让行等。
139、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描述,正确的是?
A.将我国现行刑法与大清律例的对比分析就属于典型的比较解释
B.李法官在审理一起假冒化肥农药案件时不仅考察了制售假冒农产品条文,还考察了制售假冒产品罪和其他有关的规刑法定,这属于典型的比较解释
C.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邀请知名民法学者王某回忆分析物权法中对于业主小区绿地共有权的规定含义,这属于立法者目的解释
D.法律推理的过程中,一般都伴随着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选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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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该题主要考查法律的解释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是法律人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所必须遵循的特定法律共同体所公认的规则和原则。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包括文义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等几种方法。
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所以A选项错误。
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因此B选项中解释属于体系解释。所以B选项错误。
140、单项选择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保全货物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保全货物是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货物是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依据公约必须承担的义务
B.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当合理
C.如果发运给买方的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并交给买方处置,买方可根据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拒绝接收货物。尽管卖方在目的地没有代表或代理人代为处置货物,因为卖方违约在先,买方也没有义务保全货物,可听任该批货物由承运人处置,货物损失由卖方承担
D.对易于迅速变坏的货物,保全货物的方式可以是将该批货物售出,出售货物的一方可以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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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1、单项选择题 瑞典甲公司为宣传产品发放宣传画册,北京乙服装公司未经许可将画册中的10幅照片用作本公司广告宣告。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的作品未在中国境内发表,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B.甲公司的照片未注明版权所有,广告公司可以自由使用
C.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
D.甲公司的照片拍摄的工程、产品,不属于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法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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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A项不选,《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瑞典与我国都参加了《伯尔尼公约》,故甲公司的作品虽未在我国境内发表,但受中国法律保护。据此,A项表述错误,不选。
B项不选,C项应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据此,甲公司的照片无须注明版权所有,即享有版权,受法律保护。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故B项表述错误,不选;C项表述正确,应选。
D项不选,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拍摄的照片属于摄影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故D项表述错误,不选。
142、多项选择题 某商场为了促销商品,元旦期间在店内张贴布告:一日在本商场购买1000元以上的,给予20%的回扣。经查明,该商场给付的回扣在账面上都有明确的记载。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商场已经构成商业贿赂
B.该商场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监督检查部门可以对该商场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D.该商场不需要承担商业贿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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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在本案中,虽然商场的表述为给予消费者“回扣”,其实质为“折扣”。该商场对于折扣的情况予以明示且都如实入账,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的规定。
在事实上,没有造成对于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损害,没有造成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因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B正确,A错误。
因为该商场的行为并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不需要承担商业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故C不正确,D正确。
143、单项选择题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托收行应当以善意和合理的谨慎态度办理托收业务,并且核实所收到的单据与托收指示是否在实质上一致
B.托收行作为买方的受托人,在审查单据时只需审查单据表面上是否与托收指示书一致
C.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银行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全
D.如果遭到拒付,代收行应当及时把拒付情况通知托收行,但是没有义务制作拒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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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银行不负责实质审单;托收行是卖方代理人;银行没有保全义务。
144、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问题应当给予肯定回答?()
A.某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撞伤行人后逃逸而去。出租车司机戚某驾空车路过此地,路人见戚某的车后赶紧召唤,要求戚某将受伤行人送往医院。戚某担心惹上麻烦,声称自己有载不载客的自由,拒不搭载该行人。戚某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下班路上看见几个小青年殴打其堂兄的儿子,由于刘某与堂兄素来不和,未上前制止,导致其堂兄的儿子被殴伤。刘某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C.冯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拥挤受伤。冯某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D.律师陈某接受某公司的委托,要求通过诉讼途径追回一笔债务。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陈某的助手李某按照陈某的吩咐去公司取回一些证据。在返程中,李某由于办案劳累,将存放证据的公文包不慎遗失,致使公司只能追回部分债务。律师陈某是否应向委托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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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89条的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因此A项中的戚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B项中的刘某对其堂兄的儿子在法律上没有监护义务以及其他照管义务,因此刘某不承担法律责任。
在C选项,冯某对小孩的受伤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冯某没有让位的法律义务,而只是社会公德要求的道德义务而已。D项中,律师陈某和委托公司之间已形成委托合同。陈某的助手没有尽到善管的义务,导致证据遗失,存在过错,陈某应对公司承担责任。
145、多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的有()。
A.1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B.警告
C.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D.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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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见《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6条。
146、多项选择题 关于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在美国大使馆外100米进行集会、游行、不威
B.北京市居民小李在网上号召在天津市进行集会、游行、示威
C.在早上5点进行集会、游行、示威
D.临时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不需要经公安机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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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3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在国宾下榻处10米一300米之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比如钓鱼台国宾馆,但不包括外国大使馆,故A项正确。根据同法第15条的规定,公民不得在居住地之外的城市组织、参加、发动集会、游行、示威,故B项错误。根据同法第24条的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在早上6点至晚上l0点之间举行,故C项错误。根据同法第7条第l款的规定,任何集会、游行、示威,包括因突发事件临时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都必须经公安机关许可,故D项错误。
147、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数罪并罚,管制的最高刑期不超过2年,拘役的最高刑期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不超过20年
B.刑法中的"以上"、"以下"、"以内"都包括本数在内
C.被害人在追诉时效内提出控告的,追诉时效延长
D.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经过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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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数罪并罚和追诉时效相关规定的理解,应注意《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修改。A项中,数罪并罚时,如果总和刑期是35年以上的,宣告的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不超过25年;C项中,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才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148、多项选择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费用属于征收补偿费用的范围?()
A.土地补偿费
B.安置补助费
C.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D.耕地开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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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所以本题的选ABC三项是正确的。
149、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外交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本国国民在外国受到当地歹徒的抢劫,本国便可行使外交保护
B.如果在外国受到侵害的本国国民同时具有该外国的国籍,本国不能对其进行外交保护
C.本国国民受到外国不法侵害后,本国可立即对其进行外交保护,不需在施害国国内寻求救济
D.国家的外交保护权只能应公民的请求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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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外交保护的条件。A项中本国国民受到的是外国私人侵害,外国国家并无不当行为,本一国不应对其进行外交保护。C项违反了“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D项也不对,因为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利。属于一国的属人优越权。国家可以拒绝行使此权利,也可以不应请求人的请求而主动进行。B选项正确。
150、单项选择题 中国人张女士的原始住所在甲国,最后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现张女士去世且未留遗嘱,在中国留有房产和大量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现张女士的丙国籍儿子和女儿为继承其在华的存款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照我国《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法律适用的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张女士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张女士的原始住所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张女士的儿子和女儿都具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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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的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故A项正确。
151、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保障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如果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存在严重损害威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B、在进口产品增加损害国内产业时,除采取消除或减轻损害的保障措施外,有关机关还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C、进口产品的数量增加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和相对增加
D、临时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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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保障措施条例,当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的条件: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包括绝对增加和相对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二者间因果关系。
保障措施包括提高关税或数量限制。但临时保障措施只能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地区)。
在进口产品增加损害国内产业时,除采取消除或减轻损害的保障措施外,有关机关还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152、多项选择题 在“婚姻方式依婚姻举行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若甲乙二人婚姻举行地为中国,那么根据该条冲突规范法院即可认定中国法是婚姻方式的准据法、关于准据法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
B.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C.准据法是冲突规范的一部分
D.准据法可以是内国冲突规范所援用的外国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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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准据法作为国际私法上的一个特有概念,具有如下特点: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准据法是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有关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法律。
因此A、B顷正确。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援用的实体法律,它本身并不属于冲突规范范畴,因此C项错误,D项错误。
153、单项选择题 关予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
B.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牲
C.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D.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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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法律职业道德具有示范性、规范性和约束性3个主要特征。因此,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体现了示范性,故A项说法正确。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定性、职业的特殊性和更强的约束性的特征。B项是更强的约束性的体现,故B项说法正确。
c项是规范性的表现,故C项说法正确。法律职业道德在本质上是道德要求而不是法律要求,而道德要求主要靠内在的约束,包括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而法律要求主要是外在的强制力。因此,D项认为具有外在强制力是没有区分职业道德要求与法律要求,故D项说法不正确。本题是选非题,故D项符合题意,应选。
154、单项选择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职工潘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但缓期执行
B.女职工陆某因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但她尚在怀孕期间
C.职工孙某因工负伤且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D.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不得不裁员,公司决定与技术骨干沈某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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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5、单项选择题 住在美国伊利诺斯州的一对表兄妹因为该州禁止近亲通婚,遂到肯塔基州结婚,然后又回到伊利诺斯州居住。后来,男方在该州执行公务中死亡,女方即以死者遗孀的身份在明尼苏达州(被告所在地)依据《联邦雇主责任法》对男方的雇主提起赔偿诉讼。明尼苏达州法院应()
A.承认女方的遗孀地位,受理赔偿诉讼
B.男女双方的婚姻依肯塔基州的法律有效,则到处有效
C.当事人规避伊利诺斯州的法律,拒绝承认当事人婚姻的效力,因此驳回诉讼
D.因为当事人的规避行为规避的是外州的法律,应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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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6、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形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A.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B.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D.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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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4条规定:“除本法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以及第13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6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157、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际贸易支付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国际保理商提供的服务一般包括贸易融资和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
B、无追索权保理指的是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利,其独立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C、信用证项下单证审查允许单单之间细微的不会引起理解上歧义的不完全一致
D、信用证中若对受益人的交货装运加以各种限制,就属于软条款信用证。卖方在审证时若发现有软条款,应立即要求买方请求开证行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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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国际保理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以赊销、托收等信用销售条件下,由保理商向出口商(卖方)提供的对买方的信用销售控制、坏账担保、销售分户账管理、债款回收和贸易融资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利,保理商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故AB正确。
UCP600和我国最高法信用证司法解释规定了信用证项下单证审查的“表面上相符”标准;“表面上相符”标准并非“镜像”标准,而是允许单单之间、单证之间细微的、不会引起理解上歧义的“不完全一致”。所以C正确。
信用证“软条款”,是指信用证中规定的某些限制性条款,或信用证条款不清、责任不明,从而使受益人处于不利的地位。卖方在审查信用证时如发现“软条款”,可要求更改,对“软条款”可不予接受。D正确。
158、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有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的论述正确的是()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的上议院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态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构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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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不是国家机关,而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我国实行一院制,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实行两院制的西方国家两院中的上议院不同,不能行使立法权,也不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附属机构。所以只有B项正确。
159、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的国家或机构中,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的是?
A.联合国会员国
B.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C.《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
D.联合国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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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对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者:联合国大会、安理会、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及各种专门机构(《联合国宪章》第97条)。咨询意见在法律上没有拘束力,但一般都得到联合国机关的执行
160、多项选择题 国际人权保护一般有下列哪些保护机制?
A、设立人权理事会等专门人权保护机构
B、某些人权保护条约要求缔约国将其履约情况定期或按要求向指定机构提交报告,由该机构进行审查
C、一些人权公约还规定了缔约国来文指控处理及和解的制度
D、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在一定情况下可不根据条约受理个人或非政府组织的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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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国际人权保护机制一般有选项所包括的几种,有个印象即可。
161、不定项选择 有关罗马法中继承制度的描述正确的是()。
A.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两种
B.罗马法继承经历了从概括继承到限定继承的过渡
C.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可以并用,但冲突时遗嘱继承优先
D.法定继承包括市民法的法定继承和裁判官的法定继承,并以前者占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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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项错在罗马法中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不能并用;D项错在罗马法中裁决官的法定继承占主导地位。
162、多项选择题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逮捕后,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的法律帮助主要包括以下哪几种?()
A.代理申诉
B.代理控告
C.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D.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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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享有的律师帮助权。可参见《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有关规定。
163、单项选择题 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个支系,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法国法系的基石,1896年《德国民法典》则构成德国法系的基石。关于这两部民法典,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法国民法典》强调个人权利为主导思想,《德国民法典》强调国家干预和社会利益
B.《法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
C.《德国民法典》在民事责任方面实行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并举
D.两部法典都保留了封建制度的若干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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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但是没有规定法人制度,《德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据此B项表述错误。
164、单项选择题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A.《唐律疏议》中的《律》是指《贞观律》
B.《唐律疏议》的称呼是元代以后才出现的
C.《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D.《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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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5、多项选择题 以下各项不属于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是()
A.电力的买卖
B.船舶的买卖
C.大型机械设备的买卖
D.供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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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用排除法,列举了不适用公约的货物买卖,A、B、D均在被列举范围之内。主要有供家庭私人使用的买卖,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船舶或飞机的买卖,电力的买卖。
166、单项选择题 某甲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销售金额30万元,则某甲的行为构成()。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ABC三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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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案是法条竞合,特殊法优于一般法、重法优于轻法。
167、多项选择题 依据审计法,审计机关应对下列哪些企业有计划地实施定期审计?
A.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
B.接受财政补贴较多的国有企业
C.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
D.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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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8、多项选择题 罗马法体系庞杂、渊源多样,下列哪些属于罗马法的渊源?
A.民众大会制定的法律
B.元老院决议
C.法院的判例
D.有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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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罗马法的渊源多样,主要包括:
(1)习惯法。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
(2)议会制定的法律。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立法机关是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与平民会议,它们制定的法律是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元老院是共和国时期罗马的最高国家政权机关,享有一定的立法职权.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它批准方能生效。帝国时期,元老院被皇帝所控制,其本身所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长官的告示。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最高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5)皇帝敕令。主要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等。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也是罗马正式的法律渊源。故本题答案为ABD。
169、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B.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C.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l6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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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宪法》第l3条第l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国宪法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并非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故本题答案为D。
170、单项选择题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B.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部的质询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委员长会议可书面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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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4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的质询案。所以AB两项正确。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25条的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l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可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D项。
171、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有:()
A.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
B.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
C.表现为成文法形式的法律渊源,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唯一依据
D.法官必须考虑正式法律渊源;但是对于非正式渊源而言,法官可以考虑,也可以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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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根据效力的不同,法律渊源可以分为正式法律渊源与非正式法律渊源。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正式法律渊源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恩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如正义标准、理性标准、公共政策、习惯等。正是因为非正式法律渊源的存在,所以正式的法律渊源并不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唯一依据。为了保证法官判决的公正性,基本的正义观念、社会习俗等准则来源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判决过程。但是,这些准则来源显然与成之法不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这些因素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直接约束力。虽然法官无法从这种法律渊源中获得合法性与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可以作为证明判决具备实质合理性的基础。法官的判决必然建立在正式法律渊源之上,而对于非正式法律渊源而言,虽然法官同样需要在判决中予以考虑,但是这种考虑并非必然。因此,A、B、D项正确。
172、多项选择题 某省甲化工厂是生产农药的专业厂家,每天该厂排放大量的污水。关于污水排放标准,国家规定每立方米含污量不得高于4000个单位,该省制定的污水排放标准为每立方米不得超过5000个单位,甲化工厂在排污时不应当()
A.每立方米不得超过4000单位
B.每立方米不得超过5000单位
C.每立方米不得超过4000单位或者每立方米不得超过5000单位
D.根据工厂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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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拦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际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题中,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因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执行,故答案为B、C、D。
173、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部宪法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使宪法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到社会经济生活领域?
A.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B.1791年法国宪法
C.1918年《苏俄宪法》
D.1954年中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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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4、多项选择题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B.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
C.法官要忠于司法事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D.法官要保证司法公正,是指要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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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条规定:“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根据该条可知,A项正确,当选。根据该准则规定,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故B项表述错误,不选。根据诛准则第4条的规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可知C项正确,当选。根据该准则第三章关于保证司法公正的内容可知,保证司法公正,不仅仅包括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还包括维护司法独立、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提高司法效率等内容,故D项表述不完整,故不选。
175、单项选择题 律师代写刑事答辩状,其内容应包括()
A.辩护和辩驳的成分
B.反诉的成分
C.起诉的成分
D,申诉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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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答辩状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指控的理由而申辩说理。
176、单项选择题 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予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个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论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论点①和论点②正确
B.学生甲的论点③和学生乙的论点③正确
C.学生乙的论点①正确
D.学生乙的论点②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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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先分析两学生的论点①。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而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所以法的要素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是两码事。学生甲的论点①错了,而学生乙的论点①对了。
再分析两学生的论点②。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重要的不在于有没有书面的文字表现形式,而在于有没有通过条文的形式表现出来。习惯法可以用书面形式记载下来,判例也可以通过法官的裁判体现出来。因此,说“所有的法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是错误的,同样,说“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也是错误的。成文法有法律规范,不成文法也有法律规范。因此,学生甲、乙的论点②均是错误的。
最后分析两学生的论点③。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授权的组织依法制定并发布的,以条文的形式规定一定的行为准则,具有普遍约束力、能作为法律适用依据的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制定法律的结果,但是法和法律规范还可以来源于国家认可,此种认可可能是默示认可,只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中,而此判决在形式上属于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所以,学生甲的论点③错了。学生乙的论点③明显正确,不赘。
177、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
B.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包括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
C.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其规范的性质,可以归属不同的法律部门
D.《刑法典》是“刑法”这一部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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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法律部门、法律体系的理解。某一部门法可能包括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能包括若干个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部门法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所以“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的说法不能成立。
178、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家机构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C.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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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参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41条;《宪法》第116条;《选举法》第15条。
179、不定项选择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下列关于集体合同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集体合同由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B.集体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C.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D.集体合同签订后必须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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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0、多项选择题 甲乙两国由于边界纠纷引发武装冲突,进而彼此宣布对方为敌国。目前乙国军队已突入甲国境内,占领了甲国边境的桑诺地区。根据与武装冲突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国际法?()
A.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家财产,包括属于乙国驻甲国使馆的财产,不可予以没收
B.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
C.乙国对桑诺地区的甲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
D.乙国强令位于其境内的甲国公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敌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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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对敌国财产的影响
交战国在战争中对敌产的处理应区分公产和私产: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国家财产,除属于使领馆的财产和档案等外,可以没收。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人民的私产予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或征用,但不得没收,故选项B错误。
对占领区内的敌国人民之私产不应以任何方式干涉或没收,但对可供军事需要的财产可征用,选项C错误。交战国对敌方在其境内的国家财产除使馆财产外可以没收,也可以不予以没收,因此选项A观点正确。交战国对其境内的敌国公民可实行敌侨登记,选项D正确。
181、多项选择题 周某在使用某产品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将厂家诉至法院要求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被告方律师辩称,1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本案也不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援引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判令被告方给予周某精神损害赔偿。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方律师的推理是归纳推理
B.被告方律师的推理是类比推理
C.法院判决前后不一致,这是审判不公的表现
D.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律的约束,法院判决虽然前后不一致,但是在合法性上并无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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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2、多项选择题 下列表述中,属于冲突规范的有()
A.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B.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C.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D.婚姻成立的要件依各当事人本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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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对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规定应适用哪一国法律,作出这种规定的法律即为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冲突规范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C项只是对违约责任的一个简单表述。
183、单项选择题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执行机关应移送()。
A.人民法院处理
B.公安机关处理
C.人民检察院处理
D.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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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服刑罪犯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的处理机关。《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1款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184、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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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5、单项选择题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政策而不是个人的意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B.执法机关的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但不是整个行使过程都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
C.树立程序公正的理念要求政法机关应当以实现程序公正为目标
D.要做到平等对待,只要反对特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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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6、单项选择题 甲国公民A在乙国故意杀害丙国公民B,后A逃往丁国,甲乙丙三国都向丁国要求引渡则丁国应把A引渡给哪个国家?()
A.甲国,是罪犯本人所属国
B.乙国,是犯罪行为发生地国
C.丙国,是受害人所属国
D.由丁国决定把罪犯引渡给上述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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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7、不定项选择 一般而言,下列的股票交易行为所得收益应归该公司所有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其任期内将其持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卖出的
B.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6个月内又卖出的
C.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卖出6个月内又买入的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在其任期届满后1年内将其持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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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证券法》第41条:“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百分之五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三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42条:“前条规定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此,只有BC项是正确答案。
188、不定项选择 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
B.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C.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
D.外国法包括该国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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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9、单项选择题 在一国与他国进行条约谈判的时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该国的国家元首不需要出具该国授权其参加该次谈判并作出有关决定的书面文件
B.该国的外交部长需要出具该国授权其参加该次谈判并作出有关决定的书面文件
C.该国的政府首脑不需要出具该国授权其参加该次谈判并作出有关决定的书面文件
D.该国的一般外交人员需要出具该国授权其参加该次谈判并作出有关决定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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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不需要出具书面授权文件的包括国家元首、外交部长、政府首脑、该国驻东道国使馆馆长、国际组织常驻代表。
190、单项选择题 对于上诉案件,审判的合议庭应当依法由以下哪些成员组成?()
A.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B.人民陪审员
C.审判员
D.院长和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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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1、单项选择题 刘某是荷兰籍华人,在荷兰举目无亲,只好孤身一人常年居住在阿姆斯特丹的住所,2005年回国探母时不幸病故,未留遗嘱。其在中国有单元房一套和50万美元存款,在阿姆斯特丹有别墅一栋,汽车两辆。其母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处理本案?()
A.在中国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B.在荷兰的财产中动产适用中国法律,不动产适用荷兰法律
C.适用荷兰法律
D.在中国的单元房适用中国法律,其余财产适用荷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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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刘某住所在荷兰,单元房位于中国。
192、多项选择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C.在地方人大举行会议时,地方各级人大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D.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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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3、单项选择题 甲国是一个海洋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国家,它通过高科技的卫星遥感发现了在东太平洋的洋底有一块面积为35平方公里的锰矿区,甲国想开发这块矿。假定甲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而且这块矿是位于国际海底区域的。那么,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可以立即着手独立的开发
B.甲国不但可以立即着手独立的开发,而且可以联合其他国家一起开发
C.甲国只要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国际海底管理局以后就可以着手开发
D.甲国必须要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国际海底管理局,并向管理局提交两块经过勘探具有同等商业价值的矿址,管理局挑选一块留给其下设的企业部开发或联合发展中国家一道开发,另一块则由甲国按照其与管理局订立的合同条件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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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国际海底区域的平行开发制度,注意掌握D项的描述。
194、单项选择题 以下属于《UCP600》对《UCP500》修改的正确表述是()
A.《UCP600》删除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B.将开证行、保兑行或指定银行的审单期限由“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改为“最多为收单翌日起第7个工作日”
C.明确规定开证行发出拒付通知的同时必须立即退单
D.明确规定对于可转让的信用证,第二受益人提交单据必须经过转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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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UCP600删除了可撤销信用证;由7日改为5日;规定开证行发出拒付通知时在征求开证申请人意见后暂时保管单据。
195、单项选择题 某市服装厂在其产品的标签上印有“纯新羊毛认证标志”,经过核查,发现该认证标志纯属虚构。对这一行为应如何认定?()
A.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不违反法律
B.该行为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C.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D.根据《民法通则》,该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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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对“虚假表示”的规定是:“……(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故本题正确答案是B。
196、单项选择题 我国于1991年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公约》后,公约成员国法院或其他机关将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转交给该国使领馆后,该国使领馆再向我国转交,下列选项中,哪个途径是正确的送达途径?
A.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B.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C.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当事人
D.司法部-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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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公约成员国驻我国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转交给有关人民法院,再由有关人民法院送达当事人,故B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197、单项选择题 法官可以兼任下列哪些职务?()
A.具有营利性的社团秘书长
B.法学会秘书长
C.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
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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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因此CD不当选。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3条规定,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第44条规定,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故B正确,A错误。
198、多项选择题
张某经营一私营服装厂。1998年3月20日,张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2日,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6月10日提起公诉。10月6日,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张某证据不足,宣告张某无罪。南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同年12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该服装厂因张某被羁押,于1998年3月停产。1998年9月23日,南区工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的营业执照。
张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请回答第问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张某可选择的法定赔偿程序有哪些?()
A.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如果对答复不满意再申请复议或起诉
B.在申请复议时一并提起赔偿请求
C.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赔偿请求
D.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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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
199、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属于信用证欺诈的有哪些?()
A.进口商使用从银行窃取的信用证
B.信用证注明:等货物经开证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方能生效
C.信用证注明:货物样品先寄开证申请人认可
D.以保函换取预借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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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信用证欺诈主要种类:(1)开立假信用证;(2)“软条款”信用证;(3)以保函换取预借或倒签提单;(4)伪造单据。A属于开立假信用证;B和C属于“软条款”信用证;D属于以保函换取提单。
200、多项选择题 1996年10月,甲国的军用飞机由于风暴偏离正常航行轨道,进入乙国的领空甲国军用飞机的这一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构成甲国的国际不法行为
B.不够成国际不法行为
C.应由甲国向乙国承担国际责任
D.应免除甲国的国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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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考查国际法律责任的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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