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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答题
某市公交司机小刘驾驶客车在盘山公路上正常行驶时,突然发现前面李某酒后开着摩托车迎面驶来,小刘见状急忙转动方向盘,避免了碰撞,却把人行道上放牛回家的狗娃撞伤。狗娃经过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万元。事后,狗娃在父亲的带领下找到市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以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公交公司则认为,损害是由李某违章驾驶造成的,应由李某赔偿。而李某则称,对狗娃的损失不负责任。三方争执不下,狗娃诉至法院。
(1)分析本案中小刘的行为性质。
(2)本案中谁应该对狗娃被撞伤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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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小刘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所谓紧急避险,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小刘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所谓紧急避险,是指在危险情况下,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致他人或本人损害的行为。本案中小刘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小刘驾车驶入人行道是在情况紧急、马上就要发生车祸的情势下,迫不得已而实施的,而且以撞伤狗娃的较小损害来避免了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小刘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2)本案的责任应由李某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129条的规定,“人为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李某是引起险情的人,当然应由李某来承担狗娃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2、单项选择题 以下行为中不属于无权代理行为的是()。
A.未经授权的代理
B.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C.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
D.自己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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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无权代理的概念,考生应当熟记,并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相区别。一个是无权,一个是滥用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权代理行为包括四种:未经授权的代理、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和表见代理。其中表见代理是特殊的无权代理类型。因为它尽管是无权代理,但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确认其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在本题中,D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3、单项选择题 紧急避险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包括()。
A.必须有正在发生的危险,威胁到本人、他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B.除了采取紧急避险的方式外,没有其他可以排除危险的方式
C.紧急避险行为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D.符合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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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除选项D外,ABC三个选项均为构成要件。
4、单项选择题 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按处理。()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个人所有
D、公共所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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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判断题 因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权属争议的,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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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因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权属争议的,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多项选择题 某甲不习水性,不俄落水急忙呼救,某乙经过,要求某甲付lo万元人民币方救某甲,某甲无奈同意付钱,某乙遂将某甲救上岸,甲乙约定的行为是()。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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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判断题 巴黎公约被认为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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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世界贸易组织中的TRIPS协定被认为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国际公约。
8、问答题
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1万元,分别写下欠条1万元,共计2万元,购买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
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
(1)朱兰名下存折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
(2)瓦房1间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1万元;
(3)丧葬费1000元由村承担;
(4)欠信用社的1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
(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
请回答以下问题:
该协议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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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李梅对李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李梅对李天志、朱兰的财产继承问题;
②李天志、朱兰两人与债权人信用社等人的债务清偿问题;
③监护人的设定问题;
④李梅的行为能力问题。
9、多项选择题 甲乙双方约定:若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称为:()
A.成立且生效的法律行为
B、已成立但未生效的法律行为
C.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E.附终期的法律行为
F.附延缓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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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F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填空题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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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符合所附条件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符合所附条件
11、判断题 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其为管理本人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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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根据法律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其为管理本人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12、填空题 在我国,共同共有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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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
13、单项选择题 甲为年满22周岁的青年工人,乙为年满15周岁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问乙是否敢拿一块石头砸丙.乙便捡起一块石头向丙扔去,将丙砸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此损失,应由()
A、甲承担
B、乙的监护人承担
C、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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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乙的哪种行为构成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承诺?()
A.甲向丙发出要约,乙得知后向甲表示接受甲在要约中规定的条件
B.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乙在接到要约后七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承诺。乙未按期答复
C.甲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欲购者请速与本公司联系,乙打电话给甲订购若干
D.甲在报纸上刊登附有价目表的广告称:本书店新到图书若干,欲购者可在一个月内汇款,款到寄书。乙汇款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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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承诺的理解,解题时,必须明确承诺的概念,特别是承诺的特征。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选项A,甲针对的受要约人是丙,并非乙,因此乙向甲表示接受并非承诺,而是向甲发出的要约。单纯的缄默或不作为一般不能作为承诺的意思表示方式,一除非法律强制规定:交易习惯表明或者当事人双方事先明确同意。选项B,不作为承诺方式是甲的要约规定,乙没有义务遵守此规定。选项C,甲刊登的广告的内容不符合要约规定,属于要约邀请,乙的行为属于要约6选项D,甲的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属于要约。乙汇款行为构成承诺。
15、单项选择题 自然人参与合伙关系,不可以用()出资。
A.劳务
B.资金
C.房屋
D.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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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人的出资。由于合伙没有公司的严格性,所以在出资方面也比较随意,一般没有较大的限制。
合伙人可以以现金、实物、技术、劳务作为投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自然人无权处分。
16、单项选择题 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财产可以抵押?()
A.土地所有权
B.校长的私人汽车
C.学校教学楼
D.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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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抵押可以针对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规定了不得抵押的若干情形,考生一定要牢记。
《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校长的私人小汽车并非教育设施,可以抵押。选项B正确。
17、单项选择题 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而归消灭。
A.债的免除
B.债的混同
C.债的抵销
D.债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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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所谓债的混同是指债务主体、债权主体合二为一而引起的债的消灭的情况,此题情况正符合这种情况。
18、判断题 公司是财团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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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公司是最为典型的私法人、社团法人和企业法人,但不是财团法人。
19、单项选择题 ()不属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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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享有的对抗债权人的一种抗辩权。
20、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交货期限没有明确约定,依合同法规定()。
A.乙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甲公司不得拒绝
B.乙公司可以随时交货,但应给甲公司必要的准备时间
C.由甲公司决定交货时间
D.应当请求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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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履行期限。解答这类题目必须把握合同的本质,双方的合意。所以在没有规定和特别约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履行,但是不得损害他方利益。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1、判断题 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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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表见代理。
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该条被认为是表见代理的法律依据。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
首先,表见代理首先存在无权代理行为;
其次,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再次,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且无过错。具备了这三个条件,就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
尽管如此,表见代理也不是有权代理,其本质还是无权代理。法律之所以赋予表见代理以有权代理的效力,目的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所以,本题判断正确。
22、多项选择题 民事行为内容显失公平的,属于()
A、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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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3、单项选择题 甲乙签订一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甲的父亲去世,则合同生效,该合同属于()
A、附条件的合同
B、附期限的合同
C、无效合同
D、未成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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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4、判断题 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或已出版的录音录像制品,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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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或已出版的录音录像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
25、单项选择题 财产所有权是一种什么权利?()
A.自物权
B.动产物权
C.完全物权
D.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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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财产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物权。
26、单项选择题 甲与乙均系8岁儿童,同在一所学校上小学二年级。二人在下课后游玩时,甲扔一石头打中乙的右眼。乙的父亲为此花医疗费2万元。经查,甲住在其姑母丙家,甲的父亲丁在外地工作。丙、丁订有协议:丙安排甲上学,照顾生活,对甲的一切行为都要负责;丁每月付给丙300元。下列有关论述不正确的有()。
A.丁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丙,丙取得监护资格,丁丧失监护资格
B.乙的父亲起诉时应要求丁承担赔偿责任
C.丁承担赔偿责任后,依丙、丁之间的约定,丙应承担损失
D.若丙确有过错的,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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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依此,被监护人甲造成他人伤害,应当由其监护人丁承担,而丙、丁因另有约定,所以丙应承担最终责任。此外,被委托人丙若有过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7、名词解释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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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是指公民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情事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是指公民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情事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
28、判断题 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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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继承法》赋予了那些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法律地位。
29、填空题 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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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占有,使用,收益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占有,使用,收益
30、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地役权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A.地役权是使用自己土地的权利
B.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C.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的便利的权利
D.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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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地役权的特征。地役权的特征,有: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为自己土地的便利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31、单项选择题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对这种损害()。
A.按无过错原则承担责任
B.按过错原则承担责任
C.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
D.按公平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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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掌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侵权的,实行无过错推定原则。
32、单项选择题 债的保全包括()。
A.抗辩权
B.追索权
C.撤销权
D.撤销权和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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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D项最为准确完整。
33、判断题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均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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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转继承适用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而代位继承才适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
34、单项选择题 甲在乙的画展中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一万元成交。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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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标的物交付形式。标的物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占有。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前者指卖方将标的物直接交给买方控制,由买方直接占有标的物。后者指标的物没有直接转移给买方占有或者不需要实际转移占有,卖方只是将标的物占有的权利转移给买方以代替实物的交付。故拟制交付又称象征交付、观念交付。
拟制交付又有三种方式: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
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前,买方已经占有标的物,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即为交付。
《合同法》第140条对简易交付作了规定,即“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经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指示交付是指在标的物由买卖双方的第三人占有时,卖方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方,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如把提货单、仓单直接交给买方,即为指示交付。占有改定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标的物仍然由卖方实际占有,买方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如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之后又订立租赁合同,由卖方租赁标的物,则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标的物即为交付。
本题表明,买卖双方订立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成交),但买方同来源:www.91exam.org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即为典型的占有改定。因此,只有D项符合试题要求,其他三项排除。
35、单项选择题 同一天以相同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当适用()。
A.使用在先原则
B.申请在先原则
C.抽签原则
D.共同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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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同一天以相同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适用使用在先原则。
36、单项选择题 张三有古董花瓶一个。李四甚为喜欢,要求张三转卖给他,张三应允。李四因一时缺乏现金,便将三千元现金和三张彩票交给张三。后有一张彩票中奖,奖金为1000元。该。1000元应归()所有。
A.张三所有
B.李四所有
C.李四所有,张三应返还不当得利
D.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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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有较大难度。解题时,直接对题目中的关键点彩票进行分析,运用动产以交付为转移所有权的理论,可以得出彩票的所有权人为张三,而奖金为孳息,也应归张三。
考生做题时,应注意所学理论的运用。此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张三从李四处获得彩票的所有权,李四就不再享有所有权。
法律规定,彩票所中奖金属于法定孳息,财产在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新所有人,李四已不是所有人,当然不享有所有权,故奖金应归新所有人张三所有。本题中不存在共有关系或重大误解,张三取得奖金有法律根据,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37、单项选择题 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殴打王五,王五受重伤花去医药费8万元,三人协商后约定,张、李各赔偿4万元,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此案应如何认定?()
A.三人的约定无效
B.张、李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C.张三应当先为李四赔偿
D.王五分别向张、李二人主张4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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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共同侵权问题,当事人放弃一部分损害求偿权是本题的关键,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没有对他人产生不利,而且自愿合法有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13O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张三与李四属于共同侵权,对王五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三人协商后约定了张、李承担按份责任,属于三方合意行为,不违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有效,对三方都有约束力,因此可以排除张与李的连带责任,所以应选择D。
38、单项选择题 以下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且不必支付报酬的有()。
A.论文中引用别人的观点并注明
B.为希望工程捐款举行义演
C.歌厅使用唱片
D.将他人的讲义复制后卖给学生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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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此种类型的题目已出现过多次,考生牢固、细致地记住“本题详解”中的条文即可。注意细节,考试中可能出现细节的变换以迷惑考生。
39、单项选择题 商标法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
A.5年
B.10年
C.巧年
D.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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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0、问答题
年仅8岁的小强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儿童摄影大赛上获得了一等奖。省教育厅下属的一家儿童读物出版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小强能寄来几幅作品。小强的父亲收信后给儿童读物出版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1月,小强的父亲在该儿童读物出版社的期刊上发现有小强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小强署名,便立即找到该儿童读物出版社,要求支付报酬。然而该儿童读物出版社称,小强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该儿童读物出版社发表小强的作品是教育厅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报酬。
根据我国法律,小强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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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包括作者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小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41、判断题 甲将乙交由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不知情人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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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在本题中,丙为善意第三人,其利益应受保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乙无权向丙主张返还之请求,只能向甲主张赔偿的权利。
42、判断题 法人与个人合伙均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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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但个人合伙仅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43、单项选择题 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后,()。
A.法人主体资格立即消灭
B.应当自行成立清算组织
C.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D.法人仍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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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人撤销后要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主体资格才消灭。这一点考生切记。
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后,要停止经营活动,由主管部门成立清算组织,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法人主体资格消灭。因此,ABD项是错误的,只有C项是正确答案。
44、单项选择题 王某与李某分别出资4500元和8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欠债19000元,对该项债务双方应承担()
A、无限连带责任
B、无限按份责任
C、有限连带责任
D、有限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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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5、单项选择题 下列物权中属于主物权的是()。
A.地役权
B.地上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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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主物权的范围。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物权划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主物权是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从物权是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其服务的物权。
担保物权(CD两项)是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并为债权服务,是典型的从物权。A项虽然作为用益物权,但该权利是附属于需役地权利之上,不能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分离。需役地分割时,地役权在分割后的地块上仍然存在。故地役权具有与担保物权共同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剩下的就是地上权(B项)作为用益物权,不具有从属性,是主物权。
46、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辆拖拉机,农闲时节拖拉机搁置不用,乙、丙均有出卖拖拉机之意,但正值甲外出未归,乙、丙急需钱用,就协商将拖拉机卖给赵某,卖得价款为甲留下一份,其他由乙、丙分割取去。甲回来后获悉此事,认为乙、丙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卖掉拖拉机,乙解释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人的决定”。甲仍不依,丙又解释说:“我们对拖拉机是按份共有,乙和我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未经甲同意有权卖掉拖拉机
B.可在多数同意下卖掉拖拉机
C.可独自决定是否卖掉拖拉机
D.未经甲同意无权卖掉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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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在共有中对共有物的处分有别于共有份额的处分,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全体一致同意,否则部分共有人无权处分该共有物。因此D选项正确。
47、问答题 张某、王某是好朋友,张某出资2万元,王某出资3万元,共同投资了一饭馆,由张某经营,利润按比例分享,亏损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后经营不善,王某提出散伙。饭馆现有资产5.5万元。
问:
若张某提出将王某应有的份额卖给自己,王某不愿意,后张某提出4万元买下王某的份额,王某则称宁可以3万元卖给他人,后王某以2.5万元卖给了李某,为此,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李的买卖行为无效,王某应将份额出售给他,其主张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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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张某主张王、李买卖行为无效的主张成立。
因为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张某主张王、李买卖行为无效的主张成立。
因为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对合伙份额的优先购买权。
48、单项选择题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是()。
A.法人从成立时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各种类型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和一致性
C.法人拥有自然人所拥有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
D.法院有权限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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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首先应该明确,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有区别的,这是考查的重点。
《民法通则》第36条第2款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各种类型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平等性和一致性。法人不能享有一些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院等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限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49、单项选择题 用下列财产作抵押时,依《担保法》规定,签订抵押合同后,未经登记也发生抵押效力的是()
A、汽车
B、布匹
C、企业的机器
D、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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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0、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偿还其债权,不能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C.丙公司如果拒绝甲公司要求向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甲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放弃了对丙的债权,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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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代位请求权保全自己的债权。
51、单项选择题 甲委托乙运送一批香烟到某市,乙中途想拜访一位朋友,就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看管,并打电话告知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香烟托付给他。但当时丙已开车上路,结果途中遇雨,部分香烟因雨淋而报废。香烟报废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
B.乙
C.丙
D.甲、乙、丙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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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按照《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本题中乙并非处于紧急情况,如需转委托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否则香烟报废的损失应当由受托人乙承担。
52、单项选择题 甲继承其父亲遗留下的一块玉石,并利用自己的微雕技术在这块玉石上雕刻了金陵十二钗,这件艺术品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其价值已远远超出了原有价值。后乙找到甲称此玉石是乙借给甲的父亲观赏的,并拿出相关证据。则如何确定该玉石所有权的归属?()
A、甲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玉石的所有权,乙无权请求返还。但甲应对乙作相应补偿
B、甲因为加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乙无权请求返还。但甲应对乙作相应补偿
C、乙为原材料的所有权人,有权请求甲返还,但应将增加的价值返还给甲
D、该玉石应由甲乙二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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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3、单项选择题 ()只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才可以为保证人。
A.学校、幼儿园、医院
B.社会团体
C.国家机关
D.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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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保证人的资格,熟记法条即可。
《担保法》第8、9、10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54、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指()。
A.配偶、父母
B.配偶、子女、父母
C.配偶、子女
D.父母、祖父母、子女、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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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是与被继承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人。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5、问答题 简述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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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要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没有依约履行其合同义务;
(2)违约造成了损失,但仅限于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4)具有过错。违约责任一般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但其特殊性在于,我国实行过错推定原则。
56、问答题
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200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地与B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1/3,另外2/3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问:
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合同?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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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乙商店不受领构成违反了买卖合同的规定。虽然合同双方约定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乙商店不受领构成违反了买卖合同的规定。虽然合同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已过,但合同尚未解除,乙商店不能拒绝受领。
57、单项选择题 990年春天甲收购站与乙梨园签订预购梨8万斤的合同。签订合同时,乙方考虑到梨的生长受气候的影响很大,主张在合同中加附“梨收成达七成以上时才供应8万斤梨”的条款。甲方对此亦表同意。这种加附条款属于()
A、附肯定的延缓条件
B、附否定的延缓条件
C、附肯定的解除条件
D、附否定的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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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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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单项选择题 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A.时效的中断
B.时效的中止
C.时效的延长
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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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9、填空题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合伙人有执行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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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共同决定、监督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共同决定、监督
60、多项选择题 甲乙系邻居,素有矛盾。乙家有一10岁女儿丙,甲为报复乙,遂为其所豢养的小狗取了与丙相同的姓名,致丙遭到同学嘲笑。丙因此精神遭受打击。甲的行为侵犯了丙的()
A.健康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E.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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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1、单项选择题 下列合同中,当事人不能行使留置权的是()。
A.借款合同
B.运输合同
C.承揽合同
D.行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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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知识点是留置权的适用范围。留置权是通过赋予权利人控制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他物权。留置权的法定物权性决定,法律必须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
根据《担保法》、《合同法》,只有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中发生留置权。其他债权关系都不会产生留置权。本题中,A项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内容是转移货币所有权,故欠缺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62、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项不是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C.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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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法人成立的要件。
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63、填空题 占有分为()和()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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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所有人占有,非所有人占有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所有人占有,非所有人占有
64、填空题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之间、()之间、()之间的财产关系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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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公民、法人、公民与法人、人身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公民、法人、公民与法人、人身
65、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A.追认权
B.催告权
C.撤销权
D.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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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形成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法律效力。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等都属形成权。
选项B没有使得民事法律关系变化,故不属于形成权。
66、问答题
甲开一个卖衣服的小店,向乙借款1000元及五立方木料,约定钱与木料于6个月后一次还清。过了6个月,甲仅还款50元,而且还不了木料。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所借木料制作的家具全部搬走。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家具是用我的木料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家具的加工费甲花去2000元。
问:1.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2.乙有没有权利搬走甲的家具?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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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甲乙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借贷关系,二是所有权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甲乙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借贷关系,二是所有权关系。(5分)
2.乙无权搬走甲的家具。因乙的木料已经变成家具,家具所有权归甲,乙不能强行扣押甲的家具。(5分)
3.乙应返还家具,甲应偿还借款及木料(或木料价款)。(5分)
67、填空题 法人终止时应对其()、()、()等进行清理,称为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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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资产、债权、债务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资产、债权、债务
68、单项选择题 表见代理之法律要件不包括()。
A.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B.行为人无代理权
C.须相对人为善意
D.按有权代理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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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D项是表见代理的效果,不是法律要件。
69、单项选择题 对于无权代理的民事行为,如果未经追认,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则由()
A.行为人
B.第三人
C.被代理人
D.行为人和第三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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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0、判断题 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措施,称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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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此为正当防卫的含义。
71、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进山打猎,见草丛中有动静,三人同时开枪,结果造成采药人李某重伤。现无法确定是谁射中的。李某的损害应由()
A、甲、乙、丙共同
B、甲、乙、丙与李某共同
C、李某自己
D、山林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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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2、问答题 论述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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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是大量、经常发生的,种类繁多,如相邻土地使用、通行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防危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等。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和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
(3)公平合理。《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73、单项选择题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是()。
A.重婚
B.未到法定婚龄
C.因欺诈而结婚
D.因胁迫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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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A、B项属于婚姻无效事由。根据本法第11条的规定,D项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撤销事由。至于选项C,不影响婚姻效力。
特别注意,对选项C不能适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而认为属于撤销事由,因为合同法不适用于婚姻关系(《合同法》第2条第2款)。因欺诈而结婚,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婚姻无效;但是《婚姻法》第10条并未将此规定为无效事由。
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欺诈而结婚的,不影响婚姻效力。
74、单项选择题 王某死亡时,遗产40000元。由其妻某甲和其子某乙、某丙继承,当时,某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0000元。胎儿出生后是双胞胎。问:如何对待以前的遗产分割结果。()
A、原分割结果有效
B、原分割结果部分有效,应由某甲、某乙、某丙各返还2000元给两个新生儿或将遗产分成五份重新分割
C、原分割结果无效,应由某甲分得20000元,某乙、某丙及两个新生儿各分得5000元
D、原分割结果无效,由于是双胞胎,遗产也不多,所以,应由两个新生儿继承全部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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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5、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支配权的是()
A、知识产权
B、物权
C、人身权
D、追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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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6、判断题 法人的意思是由自然人作出的,因此法人并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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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法人具有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由于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其意思的作出需要借助于自然人,但自然人为法人作出的意思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人承担。
77、名词解释 民事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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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78、多项选择题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有()。
A.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
B.超越代理权的行为
C.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D.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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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9、问答题 简述无权代理行为与无权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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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处分行为。
两者区别如下:从性质上看,两者均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行为人都是在欠缺某种权利的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只是无权代理行为人欠缺的是代理权,而无权处分的行为人欠缺的是处分权。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以谁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是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无权处分的行为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是以权利人或他人的名义实施相关的民事行为。
80、单项选择题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申请续展注册的期间是()
A、15天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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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1、单项选择题 某杂志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高官王某年轻时的风流韵事,致使王某备受歧视。王某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精神一度崩溃,且身体出现不明症状。该报社的行为()。
A.侵害了王某的隐私权
B.不构成侵权
C.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
D.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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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侵权问题,可以逐个分析被侵权人所受的损害,解题时要注意各个权利之间的区别,还要明确侵权的构成要件。隐私权,是公民以其个人秘密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受到损害的,构成侵权。杂志社的行为并没有直接针对王某的身体,不构成侵害其生命权或健康权。据此,选项A正确。
82、多项选择题 下列事实中,属于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事实是()
A.抢救落水儿童而受伤
B.路遇病人将其送往医院抢救而支付费用
C.未受委托,帮助邻居修缮即将倒塌的房屋
D.帮助朋友接待客人
E.未受委托,替邻居交纳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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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3、填空题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必须符合()、()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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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84、单项选择题 甲乙订立一头耕牛买卖合同。甲交付给乙后不久牛产下一头小牛,对于该小牛的归属,甲乙发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归乙所有,因为该母牛已经交付给乙
B.归甲乙共同共有
C.归甲所有,因为牛在交付之前已经在母牛体内
D.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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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孳息的归属,在买卖合同中,一般以交付作为分界线,这与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承担如出一辙。考生可以共同记忆。《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生下的小牛属于交付之后的孳息,应该归乙所有。
85、单项选择题 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B.担保同无效,主合同必然无效
C.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D.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要求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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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解题时首先应该明确二者之间的理论上的关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86、单项选择题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口头遗嘱属于()。
A.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C.要物民事法律行为
D.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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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知识点是遗嘱的特征。因为遗嘱是死后生效的行为,所以,法律规定遗嘱必须采用法定的形式。
这意味着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口头遗嘱作为一种遗嘱形式,当然不能例外。C项要物民事法律行为存在于双方法律行为中,而遗嘱是单方行为,不可能产生要物性;D项附条件法律行为是约定以将来不确定的事实作为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而遗嘱行为的生效条件是死亡,是法定而不是约定的期限。
87、判断题 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制物权,它只是在某些方面支配标的物的权利,没有完全的支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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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用益物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权利。用益物权是一种限制物权,它只是在某些方面支配标的物的权利,没有完全的支配权。
88、判断题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方可以在违约金和定金之间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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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违约金和定金选择适用时的选择权归属。
一份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和担保该合同履行的定金条款,为了减少违约方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合同法规定两者只能选择适用。关键的问题是谁有选择权呢?《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据此,可以认定选择权在守约方。而本题的错误在于选择权属于违约方,故表述不正确。
89、单项选择题 王某在公园捡回一只小狗,便抱回家饲养,并为其注射了防病疫苗。则王某实施了()。
A.无因管理
B.不当得利
C.自助行为
D.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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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无因管理,掌握无因管理的概念,很容易得出结论。注意,无因管理要与不当得利相区别。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本题可用排除法。
90、单项选择题 关于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转让。
A.不得
B.经抵押人同意可以
C.可直接
D.经抵押人与主债权人同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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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1、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
A.动产和权利
B.著作权
C.智力成果
D,人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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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质押的客体。质押的客体一般是动产和权利。从这一点出发再分析各选项可得出答案,本题若用排除法,更简单。
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不能直接作为质权的客体。可以质押的是商标专用权以及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人身利益和权利不可转让,当然不能担保债权的实现。
92、问答题
肖庆、王氏夫妻有1栋二层楼房。1956年,肖庆病逝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交妻子王氏继承。1971王氏死亡,生前无遗嘱,死后其继承人对遗留的房屋亦进行过分割,肖、王有二子一女:长子肖吾贰(1968死亡)生育一子肖文,肖文与妻子蒲英生育子女肖明、肖平二人,肖文于1970年去世;次子肖吾山(1968年死亡)生育子女肖德、肖娣二人;女儿肖吾伊(1966年死亡)收养曹铸、曹萍为子女。1984年,某工厂征用了王氏所遗房产,房屋折价款为10800元。次年3月,肖德从折价款中取走3000元,蒲英及其子肖平取走3000元。此后,曹铸、肖娣、肖明、曹萍提起诉讼,要求继承王氏的遗产。王氏生前,原、被告各方都对其不同程度的尽过赡养义务,其中蒲英、肖德尽义务较多。
请回答以下问题:
代位继承是否受辈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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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代位继承是否受辈分的限制,也就是说,除了孙子女、外孙子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代位继承是否受辈分的限制,也就是说,除了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外,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是否也有代位继承权的问题,继承法虽未直接规定,但是应当认为,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这就意味着确立了这样一个原则,即代位继承不受辈分限制。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同样是晚辈直系血亲,故可享有代位继承权,而且,继承的份额仅限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应继承的份额。所以,本案中肖明、肖平可享有代位继承权。
93、多项选择题 有关一个半综合征正确的是()
A.一侧脑桥被盖部病变,引起该侧副展神经核或PPRF受损
B.同时累及对侧已交叉过来的内侧纵束
C.同侧眼球不能外展,对侧眼球不能内收
D.对侧眼球也不能外展
E.同侧眼球不能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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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4、判断题 以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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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质押合同的成立。质押合同是出质人和质权人订立的就出质人的动产或权利移交质权人占有而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质权人处分质物或者权利并从其变价中优先受偿的协议。
质押合同的成立因质权标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质权标的是动产的,根据《担保法》第64条的规定,质权于质物交付时起成立。质权标的是权利的,根据《担保法》第78条规定,不同的权利设质,质押合同成立条件也不同。
对于以依法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质权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由此可以看出,股票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不仅双方当事人签字,还必须进行登记。本题判断质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是错误的。
95、问答题
肖庆、王氏夫妻有1栋二层楼房。1956年,肖庆病逝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交妻子王氏继承。1971王氏死亡,生前无遗嘱,死后其继承人对遗留的房屋亦进行过分割,肖、王有二子一女:长子肖吾贰(1968死亡)生育一子肖文,肖文与妻子蒲英生育子女肖明、肖平二人,肖文于1970年去世;次子肖吾山(1968年死亡)生育子女肖德、肖娣二人;女儿肖吾伊(1966年死亡)收养曹铸、曹萍为子女。1984年,某工厂征用了王氏所遗房产,房屋折价款为10800元。次年3月,肖德从折价款中取走3000元,蒲英及其子肖平取走3000元。此后,曹铸、肖娣、肖明、曹萍提起诉讼,要求继承王氏的遗产。王氏生前,原、被告各方都对其不同程度的尽过赡养义务,其中蒲英、肖德尽义务较多。
请回答以下问题:
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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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本案中肖明、肖娣以及曹铸、曹萍应当同肖德、肖平一样享有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本案中肖明、肖娣以及曹铸、曹萍应当同肖德、肖平一样享有代位继承权,平等地分得遗产份额。由于蒲英和肖德尽义务较多,应适当地分得遗产及多分遗产。
96、单项选择题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
A.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B.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无效
C.自始无效
D.自撤销权人申请之日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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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时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在当事人依法行使变更权、撤销权的情况下,该民事行为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裁判相应的变更其内容而继续有效,或者被撤销而丧失法律效力。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97、多项选择题 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的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法人的行为
B、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C、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人的授权
D、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进行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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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8、单项选择题 韩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挑逗,韩某受刺激追赶,其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韩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如何承担?()
A.完全由韩某之妻承担
B.主要由韩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
C.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韩某之妻也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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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监护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
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本法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99、单项选择题 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不包括()。
A.合同之债是意定之债,侵权之债是法定之债
B.合同之债在于显示契约自由,侵权之债在于保障民事权利不可侵犯
C.合同之债举证责任在于由违约方自证无过错,侵权之债在于一般由受害人证明加害人有过错
D.违反合同行为一般为不作为,侵权行为则表现为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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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虽都是债,但二者有很大的区别,如性质、归责原则、责任承担方式等等。本题考查侵权行为的特点。
与合同之债相比,侵权行为之债具有如下特点:
(1)侵权行为之债由非法行为引起,性质上属于不法行为。而合同之债则由合法行为引起。
(2)侵权行为之债由加害人的单方行为所致,与受害人的意思和行为_无关;而合同之债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侵权行为之债是法定之债。它的发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合同之债为任意之债,法律一般不作强制性规定。
(4)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主要为赔债损害,具有补偿受害人损失的作用;而合同之债的内容基本上都具有财产性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目标,在于使债权人取得约定的利益。
100、判断题 甲公司依据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取得了某房屋的所有权后凭借该判决书直接将房屋卖给丙,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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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房屋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未经登记,在处分时不发生所有权效力,也就是说甲公司在事实上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在处分时不享有法定的所有人的处分权。应当先依判决书将房屋登记在甲公司的名下,再过户给丙。
101、填空题 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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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管理,使用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管理,使用
102、单项选择题 张三与李四订立买卖合同,交货期届满时,张三发现李四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此,张三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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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03、判断题 中国公民定居国外,若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则适用我国法律;若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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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104、问答题
某甲和某乙签订买卖两头牛的合同。双方约定,某甲以10000元价款买某乙两头牛。某甲当场向某乙支付了3000元,并说明等到第二天将余款带来付清,并将其中一头牛牵走。不料当天晚上发生盗窃,剩下的一头牛被盗。第二天,某甲到某乙家中要求其交出牛,某乙则说,昨天买卖已经成交了,而且你已经给了3000元,牛已归你了,拒绝承担牛被偷的损失。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某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乙交付牛。
本案中牛的所有权是否已经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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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牛的所有权应当认定尚未发生转移。
《民法通则》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牛的所有权应当认定尚未发生转移。
《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中,尽管某甲和某乙已经就财产的转让达成协议,但由于牛仍在某乙的占有之下,并未交付给某甲,因此应认定所有权尚未转移。
105、单项选择题 依照我国民法原理,土地使用权从其法律性质上讲,属于()
A、自物权
B、他物权
C、完全物权
D、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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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6、问答题 简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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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受价值规律支配。
107、判断题 人格尊严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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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人格尊严不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所有民事主体所应获得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尊重是一样的。
108、问答题 简述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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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他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他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用益物权是对所有权的行使有所限制的权利;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用益物权也称为限制物权。
(2)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基于法律、合同或其他合法途径而取得的权利,是对他人的财物享有的直接支配权。
(3)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的权能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他物权。
(4)用益物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09、单项选择题 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
A、满一年的
B、满二年的
C、满四年的
D、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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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0、判断题 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存在于一种情况,即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作业人将免除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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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存在于一种情况,即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作业人将免除其责任。
111、判断题 身体权主要以保护人的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性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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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健康权主要以保护人的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性为目标。
112、判断题 追及性是抵押权的性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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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追及性是抵押权的性质之一,即不论抵押财产落入何人之手,抵押权人皆可追及该财产行使权利。
113、问答题 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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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
(1)存在无权代理行为;
(2)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3)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
114、单项选择题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推定过错责任?()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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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5、判断题 保证合同应当由保证人与债务人以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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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保证合同主体。保证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达成的就第三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协议。也就是说,保证合同是作为第三人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方式。
因此,保证合同当事人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也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故此,本题说法错误。
116、单项选择题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须有()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A.1
B.2
C.3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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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117、判断题 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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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虽然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 务的意思,但这种意思不同于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它无须表示于外为他人知晓,且不包含效果意思,无因管理的效力由法律直接规定,不以当事人的效果意思为必要。
118、单项选择题 不能作为标的物的是()。
A.汽车
D.知识产权
C.质权
D.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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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9、判断题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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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本题的说法不全面。
120、单项选择题 关于共有,下列表述是正确的()
A、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B、共同共有人对基于共有财产而产生的债务,均应负连带责任
C、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应属按份共有
D、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无效。其他共有人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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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1、单项选择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
A.担保物权
B.所有权
C.地役权
D.地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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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即土地的用益性后可选出答案。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用地者依其不同取得方式而享有的,具有不同法定权利内容的,与所有权相分离的,对国有土地所享有的用益性民事财产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法律创设的一项新型的用益物权,属于地上权。
122、单项选择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乙地为履行地,合同对标的物的价格约定不明确的应如何处理?()
A.应按照合同订立时,甲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应按照合同订立时,乙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应按照合同履行时,甲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应按照合同履行时,乙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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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价格约定不明确的处理。类似的题目还有履行地点不明确等,一般应该首先看双方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且按照交易习惯也无法解决,则适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
这些规定考生一定要掌握,属于重点。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123、单项选择题 某计算机研究所接受上级单位下达的任务,开发了一套人事管理软件,项目任务书中对该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未作约定。该软件的著作权应属于()
A.计算机研究所
B.上级单位
C.开发软件的程序员
D.计算机研究所和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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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4、单项选择题 关于委托作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
B.委托作品的创作基础是委托合同
C.委托合同必须是书面的
D.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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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委托作品的相关问题。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创作基础是委托合同,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作品应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实现委托人使用作品的目的。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125、单项选择题 甲从乙商场购买一袋丙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经查,该批罐头系由乙商场委托丁公司运回,由于丁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罐头变质,则甲有权向誰请求赔偿?()
A、乙商场或丙厂
B、乙商场或丁公司
C、丁公司或丙厂
D、乙商场、丙厂或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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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6、问答题 简述物权法定主义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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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物权的种类不得创设,即不得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物权的种类不得创设,即不得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
(2)物权的内容不得创设,即不得创设与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的物权。
127、单项选择题 代理人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是()
A、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终止后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C、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为同一法律行为
D、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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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8、单项选择题 甲是一个智力超常的13岁儿童画家,作品颇多。一日甲的父亲乙发现某出版社丙擅自出版了包含了甲的作品的画集,认为丙构成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不构成侵权,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取得这一权利
B.丙构成侵权,甲画画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法有效
C.丙构成侵权,甲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画画属于行为能力范围而依法有效
D.丙构成侵权,甲画画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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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属于意思表示的行为才属于它的调整范围。除此之外,它没有适用的余地。
画画属于事实行为,也就是行为人行为结果不是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而是法律的直接规定,甲不管有没有取得著作权的目的,法律都会赋予他的。
129、单项选择题 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是指()。
A.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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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简易交付。
交付的方式主要有四种,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考生应熟练掌握这四种交付方式。交付是指物品占有的转移。
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2)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则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3)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4)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130、名词解释 特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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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是指具有自身单独特征、不能由其他物所代替的物。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是指具有自身单独特征、不能由其他物所代替的物。
131、判断题 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均可适用于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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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10种,除了支付违约金与修理、重作、更换适用于违约责任外,其他方式均可适用于侵权责任。
132、单项选择题 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其所订立的遗嘱()。
A.无效
B.有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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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遗嘱人的遗嘱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只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本题中,“已经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的间歇性精神病人”所立遗嘱符合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应为无效,A项符合题意。因为遗嘱是死后生效行为,故不存在效力待定问题。
133、问答题 简述按份共有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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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按份共有的特征:
(1)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按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按份共有的特征:
(1)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
(2)各个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3)各个共有人虽然拥有一定的份额。但共有人的权利并不仅限于共有物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134、多项选择题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人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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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5、判断题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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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诉讼时效的起算。由于诉讼时效的适用是以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为前提的。
一般来说,权利人在侵权行为发生之时便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所以《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本题只表明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没有“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犯了不周延错误,故判断不正确。
136、单项选择题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生效的时间一般为()
A、意思表示作出时
B、意思表示发出时
C、意思表示送达对方时
D、要约人作出回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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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7、判断题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违约,致乙受损,则甲向乙赔偿的数额应当高于乙所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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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违约责任以补偿性为常态。
138、单项选择题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下列人身权利中,属于公民身份权的是()
A、肖像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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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39、单项选择题 当事人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约定不得对加工物进行留置,按照法律规定,该约定()。
A.无效,因为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B.有效
C.效力待定
D.无效,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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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约定不留置的效力。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得留置的标的物,此为私法自治的表现,合法有效。
《担保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标的物。”
140、问答题 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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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专利权人的权利就是专利权,包括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专利权人的权利就是专利权,包括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主要包括:独占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专利证书上标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义务包括: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不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141、单项选择题 2008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2009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乙公司的担保如何处理()。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
B.乙公司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担保责任
D.乙公司不负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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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担保合同的效力。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当然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正确答案为B。
142、单项选择题 按照合同协作履行的原则,()
A、各方当事人可根据情况履行合同
B、当事人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
C、一方不履行时,他方应予谅解
D、各方应按照合同标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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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3、单项选择题 以下组织属于社团法人的是()。
A.华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B.宋庆龄基金会
C.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D.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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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社团法人的类型,解题时只要明确社团法人的概念和特征,即掌握社团法人是以人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这一重要特性,就可以轻松应答。
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的集合,工会为会员的集合,均属社团法人。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其他三个选项均为财团法人,即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并以捐助的目的和设立的章程为活动依据的法人。
144、问答题 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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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遵守诚实守信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以求达到当事人之间利益和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其具体含义包括:
(1)民主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在合同解释上,应依诚实信用原则;
(3)依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一样赋予司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其在法律规定不足时,从民法的目的出发,依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145、问答题
甲商场与乙农贸公司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商场向乙农贸公司购买2000斤苹果,每斤价格3元,共计6000元,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交付,交付地点为甲商场所在地。不料,在运输过程中遇泥石流暴发,大部分苹果无法再销售,损失达5000元。
问题:
(1)苹果受损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2)若由于甲商场原因导致延期交付而遭遇泥石流的,此损失风险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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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由乙农贸公司承担。
《合同法》第142条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由乙农贸公司承担。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苹果的灭失是在乙农贸公司交付之前发生的,因此,此风险应由乙农贸公司承担。
(2)应由甲商场承担。
《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交付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案中,若因甲商场的原因导致延期交付而遭遇泥石流,此风险自然应由甲商场承担。
146、单项选择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调回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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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条件成就的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
延缓条件又可分为肯定的延缓条件和否定的延缓条件。肯定的延缓条件是某一事实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生效。
147、问答题
某日,甲、乙两家拆除双方共有的一间瓦平房。当天上午,甲注意了安全防护,在拆几根檩木时,都派人用绳索拉住檩木;下午继续拆除其余檩木,甲为了好拆,事先用铁棍将檩木上的榫头撬松。但他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锯檩木的木工丙,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即离开现场。当丙将一根长10米、直径0.3米的檩木锯断时,由于榫头已松.,檩木当即从2米高处落下,恰好砸在甲约来帮忙的同村妇女杨某肩上。杨当场失去知觉,经医院抢救,虽脱离危险,但中枢神经被压坏,造成半身瘫痪,终身残废。
问:
乙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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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乙应当承担责任。房屋属乙与甲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乙应当承担责任。房屋属乙与甲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人应共同注意拆房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对损害事故的发生,二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其过错较小,应承担次要责任。
148、单项选择题 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向乙交付约定的价款,乙向甲实际支付了房屋,但未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后来,甲将该房屋抵押于丙.该抵押()
A.无效
B.有效
C.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D.是否有效,由有关部门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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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49、单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交付货物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地应为()。
A.供货方所在地
B.需货方所在地
C.供货方或需货方所在地
D.供货方和需货方之间的中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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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合同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
《合同法》第62条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债权人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所以货物的交付,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则应由供货方在其所在地履行。
150、判断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胎儿享有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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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尚未出生的胎儿还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民事主体。
我国法律规定,在继承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但这并不是说我国法律承认胎儿享有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能力。
151、多项选择题 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继承权,其继承方式有()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转继承
D、代位继承(下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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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2、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票据行为是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C.显失公平不发生在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D.民间借贷合同是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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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3、单项选择题 在专利申请中,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的,可以把第一次在外国提出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在我国提出申请的申请日,这样的权利称之为()。
A.本国优先权
B.外国优先权
C.本国申请权
D.外国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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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外国优先权的知识点,题目较为简单,但考生要通过此题掌握外国优先权的内容。
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154、单项选择题 关于继承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享有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B.继承权具有可转让性
C.继承权是一项财产权
D.继承权的取得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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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继承权的相关知识点。这种类型的题目要求考生熟读相关理论知识。继承权具有不可转让性。
继承权虽然在本质上是一项财产权,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身份色彩,继承人虽然可以放弃继承权,但不能将继承权转让给他人。
155、单项选择题 一件古画是()
A.不动产
B.特定物
C.从物
D.可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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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6、单项选择题 对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主物和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作的划分
B.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
C.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
D.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不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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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主物和从物的关系,解题时应把握主物和从物是属于统一所有人的两个相互联系的独立物。主物与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进行的划分。
只有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两个独立存在的、要互相结合才能发生效用的物,才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产生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
157、单项选择题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A.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
B.保管物交付时
C.保管人签字时
D.保管费交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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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自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其成立必须以交付实物为依据。
因此,意思表示一致并不能说明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除非有关于成立的特别约定;保管人签字和保管费的交付,可以作为合同订立的过程,但不是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可见,只有B项符合题意。
158、单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的是()。
A.产品致人损害
B.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C.动物致人损害
D.建筑物致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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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建筑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选项A、B、C均实行无过错责任。
159、单项选择题 王某不小心丢失项链一串,路人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店出售.刘某从寄售店处购得该项链,其子将项链送给女友孙某。项链不久被小偷偷去,并以500元卖给林某。该项链的所有权属于()
A、王某
B、刘某
C、孙某
D、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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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0、多项选择题 债可因下列事实()发生。
A.买卖合同
B.赠与合同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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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1、问答题
高某与穆某是夫妻,双方于2000年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穆某未经高某同意,擅自把电脑拿走,并同吴某协商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吴某。吴某拿到电脑后,经常随身携带,某次外出不幸丢失。恰巧电脑被周某捡到,并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事武某。后武某在开学术会议时携带该笔记本被吴某认出,吴某并提供了相关证明。
(1)吴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2)武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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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吴某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吴某构成善意取得。共同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吴某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吴某构成善意取得。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本案中,穆某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而吴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依法应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2)武某不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构成要件:第一,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第三,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第四,占有人必须是善意取得占有。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非法转让,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由于电脑是被所有权人遗失,原物不基于所有人的意思丧失占有,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武某不能取得有关所有权。
162、单项选择题 某晚甲向乙借5000元钱去赌博,并答应说:“如果能赢2万的话,将还给乙1万元。”甲果然当天晚上赢了25000元,但事后只给乙还了5000元,拒绝还给乙1万元。于是乙向人民法院起诉()。
A.人民法院应判甲违约
B.人民 法院应该确认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C.人民法院应该没收甲的赌博赢利
D.人民法院应判决没收甲、乙的全部赌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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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没收甲的赌博赢利或全部赌资资金,需要处理的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
163、填空题 在继承中,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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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被继承人、遗产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被继承人、遗产
164、单项选择题 下列客体中不能作为质权客体的是( )。
A.仓单
B.著作权
C.土地
D.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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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质押一般是针对动产和特定的权利而设立的权利。理解了这一点,解答时就容易多了。不动产不能成为质权的客体。
165、单项选择题 下列对他人之物的使用,侵权的有()。
A.未经许可而用别人的摩托车将犯心脏病的母亲送到医院
B.为灌溉麦地而经过他人的麦地
C.捡到他人物品占为己有,拒不归还
D.租期已满而继续交房租,房东也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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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侵权的情形,比较简单,注意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即可。A选项属于紧急避险情形而具有合法性;B选项中,是相邻权而具有合法性;D选项是合法的续租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只有C选项构成侵权行为。
166、单项选择题 下列为民法上的物的是()。
A.星星
B.永久性假肢
C.商标
D.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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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物的含义。把握物的属性是解题的关键。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并能为人支配的物体或自然力。星星不能为人所实际控制和支配,永久性假肢已与人体连成一体,成为人体的组成部分,商标不为有体物,因此,本题的选项为D。
167、单项选择题 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是()。
A.合理使用制度
B.强制许可制度
C.法定许可制度
D.申请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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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本题考查的相对比较简单,考生应注意熟练记忆该制度规定的各种情形。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使用亭有著作权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
168、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A.十年
B.二十年
C.二十五年
D.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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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专利权的保护期。专利权保护期因专利类型有所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故A项为正确答案。
169、问答题 区分动产和不动产的法律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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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动产,是指可以移动且移动后不会改变或不会损害其价值的物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动产,是指可以移动且移动后不会改变或不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以一般方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改变或损害其价值的物。区分动产和不动产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
(1)法律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调整原则不同。
(2)权利的公示方式和变动要件不同。
(3)在某些法律关系中,法律的适用不同。
(4)诉讼管辖不同。
170、问答题 简述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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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171、单项选择题 甲委托乙代卖鲜鱼,途中,乙的拖拉机被撞坏,无法行驶。由于天气炎热,乙怕鱼变臭,就转托路过出事地点的丙将鱼捎到鱼市。但因鱼已不新鲜.丙未卖得好价钱.损失不小.根据法律规定.该损失应由()承担。
A.甲自己
B.乙
C.丙
D.甲、乙、丙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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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2、单项选择题 甲有一批货物欲运送到某地,委托乙联系车辆,乙遂与某运输公司联系,并将该公司介绍给甲,后甲与该运输合同订立运输合同,则乙的行为应属()
A、代表
B、代理
C、居间
D、行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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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3、单项选择题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A.继承遗产
B.受赠图书
C.收获庄稼
D.购得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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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是指不以他人已有的所有权为根据从他人那里转移来的,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所取得。与原始取得相对应的是继受(传来)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一般认为,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取孳息、没收财产、先占、拾得遗失物或发现埋藏物、添附以及善意取得等;后者包括合同、继承、接受遗赠、征收等行为。
依据该理论,本题中,A项继承遗产、B项受赠图书、D项购得汽车都是从原所有权处取得的,属于继受取得。只有C项收获庄稼,属于土地上所产生的孳息,不是依赖于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故为原始取得,答案为C项。
174、单项选择题 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A.名誉权
B.生命权
C.肖像权
D.扶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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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正当防卫的适用。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
法律上对于正当防卫要求:第一,必须是现实存在的正在发生的、不加以防卫便不能排除的不法侵害行为;第二,实施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三,防卫造成的直接损害只能加于不法侵害人;第四,防卫行为的强度与侵害行为的强度相当。
175、问答题 简述民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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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1)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
(2)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规章。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为贯彻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就法律适用中的问题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包括关于贯彻执行法律的意见、适用法律的解答、就某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等,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
(5)国家政策和习惯。
176、单项选择题 甲厂向乙厂购买了70吨钢材。在装时,乙厂工作人员误装了80吨,甲厂提货人员也未察觉。甲厂汽车在运货途中翻入河中,钢材全部损失。甲厂应向乙厂支付多少吨钢材的价款()
A、80吨钢材的价款
B、70吨钢材的价款
C、40吨钢材的价款
D、10吨钢材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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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7、判断题 美术作品原件购买人可以对美术作品欣赏、展览或再出售,但不得从事修改、复制等侵犯作品版权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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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品原件购买人可以对美术作品欣赏、展览或再出售,但不得从事修改、复制等侵犯作品版权的行为。
178、单项选择题 依债之标的物在债成立时是否特定,债可分为()。
A.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B.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C.主债和从债
D.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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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债的分类,解题时应首先明确分类的标准,然后再予以解答。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在前者,债发生时,其标的物即已特定化;在后者,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甚至尚不存在,当事人仅就其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或型号等达成协议。
179、单项选择题 周某到某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甲公司生产的“352”号红木家具一套。双方达成协议 :价款8000元,周某预付订金4000元,甲公司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周某家。双方在“352”号家具上作了标记。当晚,家具城失火,该套家具被焚。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由周某承担损失,周某应补交所欠货款4000元
B,由甲公司承担损失,甲公司应退还周某预付订金4000元
C.由周某、甲公司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周某不补交货款,甲公司不退还订金
D.主要由甲公司承担损失,周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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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的考查点为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民法通则》第72条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中“352”号红木家具没有交付给周某,甲公司仍享有所有权,所以甲公司也应负担家具灭失的风险。A、C、D三项均违背了合同法142条的规定。
180、单项选择题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其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B.债权人须以自己名义行使代位权
C.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D.就因此所得到的利益,代位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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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1、单项选择题 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作为第一序列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兄、姐
B.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C.祖父母、外祖父母
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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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未成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的掌握。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故C为正确选项。
182、单项选择题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
A.负连带责任
B.负部分责任
C.负补充责任
D.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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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选项A应选。
183、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承包经营权的说法表述不正确的是()。
A.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B.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
C.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D.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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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承包经营权的相关知识点。由于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权利,所以考生复习时应该明确该权利的主体、转让的条件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依法以家庭承包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用于农、林、牧、渔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184、单项选择题 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
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
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
D.专利申请权归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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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本题中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
185、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C.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D.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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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效力待定合同的范围。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加以确定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胁迫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本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本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由此可见,A、C两项因重大误解和因胁迫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D项欠缺效力待定行为的特征。因此,只有B项符合本题题意。
186、单项选择题 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请求谁承担何种责任?()
A.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厂家同时承担违约和侵权责任
C.请求厂家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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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本案涉及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甲从商家购得一辆汽车,甲与商家有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盼,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111条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商家出售的车刹车不灵,是质量问题,违反了产品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应负违约责任。故正确答案为A项。
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由厂家、商家负连带赔偿责任,请求权基础是特殊侵权。所以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可以排除B、C项。
根据《合同法》122条规定,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可以选择一种请求权,如同时要求加害人承担两项责任,会使受害人得到双倍赔偿,明显有失公平。所以D项错误。
187、单项选择题 在以下选项中,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享有的是()。
A.隐私权
B.姓名权
C.肖像权
D.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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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问题。隐私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
188、单项选择题 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
C._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两年
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形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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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只要我们掌握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各自的特点之后,应该说是能够答对此题的。当然考生在平时应当多注意对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对比。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本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即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89、判断题 机关法人是公益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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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机关法人是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它们是依照法律直接设立的。机关法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是公法人,但它并不是公益法人。
因为公益法人是社团法人的一种,而社团法人又是私法人的一种,公法人是与私法人相对的,因此机关法人不属于公益法人。
190、填空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签订联营合同的主体应具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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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法人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法人
191、多项选择题 下列情况哪些属于限制流通物()。
A.土地
D.金银
C.房屋
D.武器、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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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2、单项选择题 皮肤狼疮带试验是指()
A.真皮下层补体沉积的免疫荧光带
B.真皮下层的免疫球蛋白沉积带
C.表皮上的免疫球蛋白沉积带
D.SLE患者皮肤破损区的免疫球蛋白沉积带
E.表皮和真皮交界处有免疫球蛋白和补体沉积的荧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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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3、判断题 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污染损害的,由第三人和排污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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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194、问答题
十一期间,刘某外出旅游在一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扇突然掉落,正好砸到刘某身上,致使刘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刘某花去医疗费1000元。于是,刘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扇属于市风扇公司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刘某只得又去找市风扇公司,但该公司认为,吊扇脱落是由于吊扇常年使用超过使用寿命造成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刘某于是诉至法院。
问题:
(1)分析本案的归责原则及法律依据?
(2)分析本案中各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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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本案中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本案中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本案中,旅馆作为吊扇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于吊扇脱落致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这一损害结果是由吊扇公司造成的,举证责任在于旅馆方。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由旅馆首先负责赔偿,然后再向真正过错方——吊扇公司追偿。如果旅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刘某的损害赔偿责任。
195、单项选择题 甲、乙按份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二人处于平等地位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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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优先购买权,有一定的难度。分析题目我们可以得出有两个优先购买权,如何处理呢?千万不要忘记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
(1)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所以,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应当掌握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
196、问答题
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200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地与B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1/3,另外2/3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问:
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到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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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洪水暴发属于不可抗力,因洪水引起的交通中断所造成的不能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洪水暴发属于不可抗力,因洪水引起的交通中断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以后,甲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由于其未尽通知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197、多项选择题 股份质权的特殊效力主要表现在:()
A.出质人不得转让股份。
B.出质人有分配盈余收取权
C.出质人有股票代表物上的代位权。
D.质权人有权占有和留置股票。
E.质权人无议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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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E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于权利质押效力的掌握。股份质权是考试重点,应该着重掌握。
198、单项选择题 关于继续履行合同,说法不正确的是()。
A.继续履行合同是一种救济方法
B.继续履行是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措施
C.并不是所有的违约情形都可以继续履行
D.继续履行后不能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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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继续履行相关知识点。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
(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强制施行,也就是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继续履行由合同的目的决定,它与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责任等可以并存。
199、判断题 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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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对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人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确定法定继承人时,是以身份关系为标准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都是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在继承关系上也是互相享有继承权。当然的成为法定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还有三种情况,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也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人:
(1)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主要抚养关系可以互相继承;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3)发生代位继承时的代位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该题判断正确。
200、单项选择题 物权的种类不包括()。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绝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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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民法上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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