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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撤诉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在任何案件中,撤诉后再起诉都要及时受理,没有任何条件限制
B.起诉可以撤回,上诉不可撤回
C.当事人申请撤诉,法院无须审查
D.当事人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可以裁定不准予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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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现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因此,A项表述错误;撤回上诉是广义撤诉的一种,B项表述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C项表述错误,D项表述正确。
2、单项选择题 大部分癫痫是()。
A.原发性
B.继发性
C.非典型小发作
D.反射性
E.肌痉挛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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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原发性癫痫是指用目前诊断方法不能明确病因的病人。大多数病人多由各种明确的病因导致,如外伤、缺氧、缺血、脑炎、肿瘤及血管畸形等。
3、单项选择题 《公司法》鼓励股东自治,其中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允许公司章程灵活规定有关内容。大同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律师王某制定了一份"个性化"的公司章程。请问其中的哪一规定是违反法律的?()
A.法定代表人由监事担任
B.股东表决权平等,一人一票
C.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D.全体股东平均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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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A项违法,应选。根据该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D项合法,不选。根据该法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B项合法,不选。根据该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C项合法,不选。
4、单项选择题 危重抢救记录以下哪一项是错误的()。
A.应及时完成记录
B.至少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C.在抢救结束后24小时可补记
D.补记要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具体到分钟
E.要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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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5、多项选择题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为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些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A.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C.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D.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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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商标法》第13条第2、3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本题中"雨露"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第13条规定,在中国享有同类保护,由此,ABC三项正确。《商标法》第七章规定的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未注册商标的商标人只能禁止他人将该商标使用或注册。而对于未注册商标则未规定赔偿损失的责任,因此不选D项。
6、单项选择题 不属于鉴定油脂酸败的卫生指标是()
A.K值
B.酸价
C.碘价
D.羰基价
E.过氧化物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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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7、多项选择题 以下行为中不属于自力救济范畴的有:()
A.赵某请求李某支付到期的租金
B.孙某趁李某不在的时候将李某自行车的车胎扎破,李某得知后也将孙某同样规格型号的自行车车胎扎破
C.某日钱某在乘坐出租车到目的地后,以司机服务态度差为由拒绝付款,出租车司机为此扣押了钱某
D.某游乐场一机器出故障,于是交维修店吴某处,游乐场 工作人员来取机器时认为修理费过高不合理于是拒绝支付维修费,吴某拒绝交付该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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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所谓自力救济一般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通常所指的自力救济是指自助行为,是指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紧急情况下,行为人以破坏或限制他人财产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之方式维护自身之正当权利。特别注意自助行为不能针对他人的生命或健康。A选项属于自主行使其权利的行为,并非自助行为。B选项属于侵权行为,现代社会法律不承认同态复仇具有正当性。C选项属于自助行为。D选项属于行使留置权的行为,吴某与游乐场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关系,游乐场认为吴某收费不合理拒绝支付维修费,吴某可依法行使留置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8、多项选择题 张某(7岁)的父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关于张某的监护问题,律师提出的下列哪些咨询意见是正确的?()
A.监护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B.指定监护人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通知
C.被指定为监护人不服的,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之诉
D.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可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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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选项A正确,居委会、村委会这些法人亦可作监护人。《民通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指定监护人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通知,故B正确。选项C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17条的规定,逾期起诉的才视为变更监护人关系处理,若未逾期起诉,仍为指定监护人异议处理。选项D错误,近亲属是法定监护义务,只有亲属才存在自愿担当监护人问题。故本题答案为AB。
9、单项选择题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以下关于这种可转换性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权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B.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C.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D.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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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A项错误,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10、不定项选择 佳节有限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甲出资20%,乙出资30%,丙出资50%。该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请回答以下第题:
该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以下哪些股东表示同意才能通过决议?()
A.甲和乙同意
B.乙和丙同意
C.甲和丙同意
D.全体股东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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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单项选择题 高某、蒯某、于某是风帆有限公司的三名股东。事实上,高某是代亲戚景某持股,双方签有代持股协议,高某被记载在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上。蒯某的真实姓名为吴某,其借用朋友蒯某的身份证进行的注册登记。2013年2月,于某将股权转让给好友葛某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高某与景某的代持股协议无效
B.被冒充的蒯某对风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葛某即成为公司股东
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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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1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所以A项表述错误,应选。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B表述正确,不选。根据《公司法》第32条第2、3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可见,股东名册是取得股东资格的生效要件,工商登记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对抗要件,CD项表述都正确,不选。
12、多项选择题 甲建筑公司承包由乙开发商开发的金水湾A座、B座、C座海景房三栋 ,约定承包款500万元,甲承包该工程后,未与乙协商便将房屋外墙防水涂层工作交由装修队丙负责。开发商乙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以后,以400万元的价格将A座卖给周硕,首付50万元,其余房款30年付清;以420万元的价格将B座卖给张林,一次性付清。后乙因经营不善,将正在建造的C座抵押给银行丁,并无力支付甲的工程价款。关于本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未经发包人乙同意,甲丙之间分包合同无效
B.甲可以在两年的诉讼时 91exam.org效期间内,请求法院拍卖A座房屋并优先受偿
C.甲可以在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请求法院拍卖B座房屋并优先受偿
D.若甲在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请求法院拍卖C座房屋,拍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偿付丁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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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分包应当经发包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故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16号),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消费者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6个月。周硕仅支付小部分购房款,甲的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周硕,但其优先权的行使必须在竣工后的6个月内,故B选项错误。B座房屋的买受人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甲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张林,故C选项错误。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故D选项错误。本题错误的选项为BCD。
13、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诉讼调解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调解中,双方对于货款给付的数额与时间达成一致意见,但对给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达成协议,双方都同意违约金部分由法院处理,于是受理案件法院决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并将决定记人调解书
B.当事人双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之日起调解协议生效,也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但是,当法院依据调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后,一方当事人拒签,调解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C.当事人双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之日起调解协议生效,也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若义务方不履行义务,拒收调解书,此调解协议仍发生法律效力
D.如果当事人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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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调解规定》第17条,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的,人民法院的处理意见是调解协议的一部分内容,制作调解书的记入调解书。所以A项是正确的。《调解规定》第14条规定,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所以D项是正确的。BC项相互冲突,对此,《调解规定》第13条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www.91eXam.org
14、填空题 汽轮机正常运行中。初压调节器保护投入时,锅炉汽压低于整定值,保护装置动作()。当锅炉汽压降至低限时,保护装置应能将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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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自动减负荷;减至零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自动减负荷;减至零
15、单项选择题 军功奖励分为()
A、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
B、特等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C、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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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单项选择题 大江市有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四个区。东区法院受理甲诉乙的无因管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该院认为有管辖权的西区法院,西区法院认为,自己法院没有管辖权,南区、北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以下是西区法院处理此案的几种设想,其中正确的是:()
A.报请大江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B.征询当事人意见,将此案移送至南区法院或北区法院
C.无法选择,将案件退回东区法院
D.因受移送而取得管辖权,直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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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选项A表述正确,故A项当选。
17、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洗衣机20台,于2013年5月1日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一张。当该支票的持票人于2013年5月20日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如该支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支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B.如该支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洗衣机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要求银行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C.如果甲公司的银行存款只有8万元,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D.银行可以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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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A项中情况属于票据的对人抗辩,合法有效,不选;B项中情况违反了票据的无因性,应选;《票据法》第87条: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C项正确,不选。该法第91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D项正确,不选。
18、多项选择题 甲经常委托乙从丙处代购汽车,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经过长期经济往来,丙知道乙实为甲的受托人而非买方。现在就一购买50辆汽车的购货合同发生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由于丙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甲交付车辆,则甲应直接起诉丙
B.如果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购车款,则乙应向丙披露甲
C.如果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购车款,则丙应直接起诉甲
D.如果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购车款,则丙可以选择起诉甲,也可以选择起诉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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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由于本题中丙知道乙实为受托人而非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此,构成显名的间接代理,该合同直接在甲与丙之间生效,乙无须承担责任。因此,本题AC项正确,BD项错误。
19、多项选择题 佳节有限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甲出资20%,乙出资30%,丙出资50%。该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请回答以下第题:
关于该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成员一共15人
B.董事会每届任期2年
C.董事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D.董事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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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0、单项选择题 某装载着甲、乙、丙、丁四公司货物的货轮在航行过程中遭遇风暴,货轮受损。该货轮遂驶入某港口修理,修理费用6万元,港口费以及修理期间的船员工资共2万元。货轮修好后,继续航行,第二天在海上又遇大风浪,为了保证船货安全,船长下令抛弃了甲的价值30万元的货物后才解除了危险。货轮到达目的港后,由于船期延误和市场行情变化,丁损失5万元。那么,下列哪一项属于单独海损?()
A.货轮在某港口修理期间花费港口费、船员工资2万元
B.甲的货物损失30万元
C.修理费6万元
D.丁公司所受的5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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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海商法》第193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故甲的货物损失30万元属于共同海损,B选项不当选。丁公司所受的5万元损失属于单独海损,D选项当选。《海商法》第194条规定,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贮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故A选项属于共同海损,不当选。修理费6万元属于共同海损,C选项不当选。
21、单项选择题 我国医学界提出的孕 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规定管理时间段是()
A.妊娠晚期和分娩期
B.妊娠期和分娩期
C.妊娠晚期、分娩期和产后期
D.妊娠中晚期、产时和产后各时期
E.围绕分娩前后,涵盖孕前、孕期、产时和产后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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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E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2、填空题 耦合器勺管调出越大,干燥机螺杆转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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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越高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越高
23、单项选择题 王硕开办生日宴席,邀请董清、高明等朋友家中庆祝,王硕从乐购买了一箱三得利超爽啤酒,还有诸多菜品,董清喜欢吃绝味鸭脖,于是用王硕家的固定电话以王硕的名义叫外卖送绝味鸭脖3斤至王硕家中。席间,高明用启瓶器开启啤酒时,由于瓶内气压过大,导致啤酒向上直冲,致使水晶吊灯破损,酒瓶破碎,高明手指划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董清叫外卖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王硕不得拒绝支付价金
B.高明手指划破,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C.王硕就水晶灯破损,仅能请求乐购或者啤酒生产商 91EXAM.org承担侵权责任
D.王硕就水晶灯破损,可以请求乐购或者啤酒生产商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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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董清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相对人绝味鸭脖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不符合表见代理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外观,不成立表见代理,若王硕拒绝支付价款,则叫外卖的行为应当由董清负责,由其支付价金,故A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但是《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并未区分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害,根据特别法优先的原则,高明手指划破,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仍应为普通诉讼时效2年,故B项错误。王硕水晶灯破损是乐购加害给付的结果,因此,王硕也可基于买卖合同请求乐购承担违约责任,故C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商也可以向销售商请求赔偿。就外部关系而言,乐购和啤酒生产商都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表现为外部连带,就内部关系而言,乐购则为过错责任,啤酒生产商则为无过错责任,此外,若王硕请求乐购承担违约责任,该责任亦为无过错责任,故D项正确。
24、单项选择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会引起普通共同诉讼?()
A.巴布向洛桑借款30万元,并由卓玛以自己家商品房作为抵押物。借款到期后,巴布无力偿还借款,洛桑以巴布和卓玛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B.北斗公司明知橘子公司生产的某款平板电脑为侵犯伟科公司商标权的高仿产品,仍然进行代理销售,后来伟科公司将北斗公司与橘子公司一起诉至人民法院
C.东方市公交公司驾驶员陆燕子因与丈夫彻夜吵闹,开车时因过度疲倦,撞上路边的电线杆。九名乘客受伤,拟同时提起诉讼
D.个体工商户小芳开了一家美容店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后将该美容店交给其妹妹小丽经营与管理。小红在此店做完隆胸手术后,发现这家店没有开展这种手术的资质而且自己的手术部位开始发炎、化脓,小红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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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8条第1款,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担保物权时,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故A应为必要共同被告,不当选;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55条规定,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故B项北斗公司与橘子公司应为必要共同被告,不当选。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6条第2款,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因此D项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不当选。C项所述侵权案件中,9名乘客各自受伤,他们与被告形成的诉讼标的并非同一诉讼标的,而是同一种类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这是关于普通共同诉讼的规定,C项符合条件,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25、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哪些原因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A.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中的过失
B.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C.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D.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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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海商法》第51条第1款:"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所以各选项都正确。
26、多项选择题 预案的制订包括()过程。
A、规划
B、编写
C、审批
D、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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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7、多项选择题 小丁、小王、小张在水边打水漂,忽见对岸一漂亮女生正在戏水,于是三人高声调笑,女生嗤之以鼻。于是小丁捡起一块大石头向女生前方的水面扔过去,小王和小张继续用小石子朝对岸打水漂。大石头落在水面溅了女生一身水花,另有一颗小石子砸中了女生的眼睛,但不能辨明石子是谁所扔。则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小丁不承担赔偿责任
B.若小丁不能指明具体侵权人的,与小王和小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若小王不能指明具体侵权人的,与小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若该石子是小王所扔,只有证明这一点,小丁和小张方能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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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共同危险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均从事了与损害结果有关联的危险行为且致害人不明,本题中小丁扔的是大石头且落在水面,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关联性,不属于共同危险责任中的危险行为,故即使致害人不明,亦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故A选项正确、BD选项错误。小王和小张均实施了与损害结果有关联的危险行为,若不能指明具体侵权人,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C选项正确。
28、多项选择题 5月4日,王雷与宝马雅宝路4S店签订一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价款60万元,10天后交货付款。5月14日,王雷到4S店付款60万元,同时提出,由于小区的车库尚未交付使用,需要将车辆在4S店暂放1个月。半月后,4S店失火(雷电引起电线着火),王雷要求4S店返还60万元,但4S店认为这是意外事故与他们无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王雷于合同成立之日即5月4日起取得该宝马车的所有权
B.王雷无权要求4S店返还60万元车辆价款
C.王雷已经取得该宝马车的所有权,但由于不实际控制该车,故不承担宝马车灭失的风险
D.4S店的保管为无偿的,对于宝马车的灭失没有重大过失,因此,不承担宝马车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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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到本案中,5月14日,双方订立保管合同时,基于占有改定这一交付方式,所有权和风险都转移给王雷,因此A、C选项错误而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在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仅对重大过失和故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D选项正确。
29、单项选择题 诊断3种血友病的凝血活酶生成试验及纠正试验的结果不正确的是()
A.血友病A患者TGT延长,加正常血清不能纠正,加钡吸附正常血浆能纠正
B.血友病B患者TGT延长,加正常血清不能纠正,加钡吸附正常血浆不能纠正
C.遗传性FⅪ缺乏症患者TGT延长,加正常血清能纠正,加钡吸附正常血浆也能纠正
D.中重度血友病A患者APTT延长,PCT缩短,TGT异常
E.血友病B患者FⅨ抗原及活性明显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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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正常新鲜血浆可提供F Ⅷ、FⅨ、FⅪ、PⅫ,硫酸钡吸附血浆可提供FⅧ、FⅪ、FⅫ,正常血清可提供FⅨ、FⅪ、FⅫ。
30、多项选择题 鹏程广告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原股东为王某和张某,其中王某出资占出资总额的51%,张某占49%。2013年5月,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了转让出资的决定,同意王某所持有的51%的出资额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后成为该广告公司新的大股东,并通过选举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但是一直以来,作为小股东的张某却实际控制着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营业执照正、副本,从未让陈某参与过公司的经营管理;陈某也从未按章程享受过分红、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应的股东应该享受的权利;张某近2年来始终拒绝召开股东会。现在陈某有哪些合法并可行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A.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
B.寻找第三方转让股份
C.将其出资取回退出公司
D.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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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D项正确。该法第71条规定了股权转让的方式,所以B项也正确。根据该法第74条第1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A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选。该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C项违法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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