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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中国人甲男与韩国人丙女已经在中国定居2年,若二人要在中国登记结婚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B.中国人甲男与韩国人丙女在中国登记结婚,若二人协议离婚,则可以协议选择适用韩国法律
C.若中国人甲男向中国法院起诉与韩国人丙女离婚,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D.中国人甲男与韩国人丙女若在中国登记结婚,则婚姻缔结手续必须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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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姆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因此,A选项正确,第26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因此,B项正确。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C项正确。
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因此,D项错误。
2、判断题 在我国急性胰腺炎以大量饮酒和暴饮暴食为主要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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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多项选择题 在罗马法的复兴和传播过程中,法学研究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关于罗马法复兴和传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罗马法复兴的原因,在于西欧当时的法律极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B.为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在对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结合的研究过程中,形成了“社会法学派”和“注释法学派”
C.罗马法的研究,形成了世俗的法学家阶层,将罗马法运用于实践,为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D.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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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单项选择题 我国于1991年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公约》后,公约成员国法院或其他机关将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转交给该国使领馆后,该国使领馆再向我国转交,下列选项中,哪个途径是正确的送达途径?
A.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B.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C.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当事人
D.司法部-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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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公约成员国驻我国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转交给有关人民法院,再由有关人民法院送达当事人,故B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5、多项选择题
张某经营一私营服装厂。1998年3月20日,张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2日,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6月10日提起公诉。10月6日,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张某证据不足,宣告张某无罪。南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同年12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该服装厂因张某被羁押,于1998年3月停产。1998年9月23日,南区工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的营业执照。
张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请回答第问题。
张某被羁押8个月多,如果他就此项损害提出赔偿请求,那么赔偿义务机关应为()。
A.南区公安分局
B.南区人民检察院
C.南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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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2、3款。
6、单项选择题 以下不属于风险保留策略的是()
A.风险接受
B.风险吸收
C.风险容忍
D.风险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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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风险保留包括风险接受
7、单项选择题 张律师在一民事案件中,因故与原告谢某解除了委托关系。有独立请求权的王某作为第三人委托张律师作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张律师应如何处理?
A.因法律无明文规定,由张律师自行决定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
B.在征得谢某的同意后,可接受王某的委托
C.不得接受王某的委托
D.无须征得谢某的同意,可直接接受王某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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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27条第l款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这一条文的含义有两层:
(1)律师不得在委托人委托的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此处的对方当事人应包括被告(或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等诉讼当事人。依此,本题中张律师不得接受王某的委托,不论谢某同意与否。故C正确。
8、多项选择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形是()。
A.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B.违反回避制度的
C.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D.剥夺或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影响公正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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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诉讼程序的处理。可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有关规定。
9、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项关于法律价值的表述不能成立?
A.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B.法律本身所有的各种属性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C.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D.正义能推动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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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律价值的理解。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但不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一般认为自由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10、多项选择题 公安机关在一起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收集到的证据有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的供述,被害人妻子提供的证言,为判断被告人精神是否正常所作的鉴定,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凶器。以上证据中,哪些属于言词证据?()
A.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的供述
B.被害人妻子提供的证言
C.鉴定结论
D.勘验、检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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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就是言词证据。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显然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虽然具有书面形式,但是按其本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口头解释,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辩护人等的发问。所以,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故本题ABC项正确。
11、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要讲究效率的原则?
A.郑法官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没有起诉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只进行了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而未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
B.吴法磨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除非判决确有错误,法院不会再次受理当事人的案子
C.曹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费用分担要具有合理性,因此被告承担70%,具有过错较小的原告承担30%
D.邓法官为提高专业水平,报名参加省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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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司法效率的主要要求包括:
(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
(2)司法人员的专业性;
(3)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
(4)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
(5)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
(6)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
所以A项是不告不理原则的体现,它体现了要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这是效率原则的要求。
B项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体现,它体现了司法程序的终结性,防止重复追究,制止不合理的重审和再审。
选项C是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的具体表现,具体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应当实行“败诉方承担为主,受益方承担为辅”的收费原则,这既体现了诉讼费用在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合理分配,同时也能够促使当事人更加慎重地考虑是否提起诉讼,从而防止一些不必要通过法院解决的纠纷任意进入法院而给其增加无谓的负担。
D项是司法人员的专业性的具体表现,因为分工和专业化具有很强的经济性,能带来高效率的生产.司法人员知识的专业性是其正确区分法律事实与非法律事实,快速、正确适用法律的一个前提性条件。所以本题A、B、C、D项当选。
12、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甲,某市农业局退休职工,每月领取退休工资2500元
B.乙,中国社科院院士,每月领取院士津贴2000元
C.丙,经营一家熏肉店,每月靠该店平均收入2400元
D.丁,获得联合国卫生组织颁发的奖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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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埘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本条规定可知C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 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根据本条规定可知ABD项所得为免税所得,故本题答案为ABD。
13、多项选择题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B.制造毒品、数额巨大
C.盗窃金融机构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
D.奸淫一不满14周岁的幼女,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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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条只规定了贩卖毒品,没有规定制造毒品,故排除B。
14、单项选择题 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C公司可以免责
B.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C.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
D.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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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单项选择题 甲企业为纺织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发展中形成了诸多具有竞争优势的技术,并对此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与研发部的职工均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合同。2006年王宏进入甲纺织企业研发部,工作期间王宏将机密文件从公司的电脑中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中,还制作成光盘。2007年10月,王宏辞职。2008年1月,王宏和其他4人设立乙有限公司,王宏占70%的股份并任公司总经理。凭借从甲纺织企业获得的机密文件,乙有限公司迅速占领东北市场。甲纺织企业于2008年3月知道此种情况后,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王宏与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文件是王宏在工作期间正常获得的,因此,其行为没有侵犯甲企业的商业秘密
B.乙公司没有侵犯甲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甲企业只能追究王宏的赔偿责任
C.甲企业应当举证是否对该核心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
D.甲企业没有在东北开拓业务,如果王宏和乙公司的行为没有造成甲公司的经济损失,那么也就没有侵犯其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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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问答题
被告人王某系某保险公司的驾驶员。1997年6月17日晚,某县公安局组织 在县内一交通干道设若干关卡检查过往车辆。当晚6时许,王某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经过一关卡时,站在机动车道的值勤民警示意王某停车检查,王某为急于赶路没有停车,而是以每小时100公里左右的速度继续向前行驶,并连续闯过了两个关卡,没有停车。在前方执行公务的人员分别站在路障之间的空档处。
其中,民警陆某站在该路段北侧非机动车道接近人行道处。王某驶近并看到这一情况后,仍拒不接受公安人员的停车指令,驾车冲向非机动车道陆某所站之处的路障,致使汽车撞倒陆某并将陆某铲上车盖,汽车挡风玻璃被撞破。王某撞人后并未停车救人,反而加速逃离现场。陆某被撞翻滚过车顶坠落于距撞击点20米处,致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后王某被公安人员抓获。
问题:
请结合上述案情,分析王某的行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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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1.王某对自己的行为致陆某死亡的后果是持间接故意的心理
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王某对自己的行为致陆某死亡的后果是持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
王某在闯关之后,已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高速驾车逃逸,在看到陆某的停车指令时,反而驾车冲向非机动车道陆某所站之处的路障,可以认定,王某对自己的这种行为可能发生的后果是明知的;当陆某被撞以后被铲上车盖。将汽车挡风玻璃撞碎,王某反而加速逃离现场,据此可以认定,王某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陆某死亡的结果的发生是持放任的态度,属间接故意。
2.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定罪比较合适,因为从案例中看,王某在冲撞陆某之前,已经认识到当时只可能撞到陆某一人,这可以从王某驾车冲向陆某所站之处的路障这一行为看出,也就是说,王某的行为不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造成危险,其可能伤害的对象是特定的,因此不宜将王某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又王某对自己高速驾车可能发生撞死陆某的危害结果是明知的,而且从撞到陆某以后,反而加速逃逸来看,王某对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又是持放任的心理态度,主观上是一种间接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要求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是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王某的心理态度和此要求明显不符,也不宜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前所述,王某对自己的行为造成陆某死亡主观上是持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撞到陆某后逃逸,致使陆某死亡,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因此,对王某的行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是比较合适的。
3.如果人民法院是在1997年新刑法实施以后开始审理此案,就涉及到适用新刑法还是适用旧刑法的问题,也就是新刑法的溯及力的问题。我国是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刑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应适用新刑法。本案中王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新刑法尚未实施以前,在新刑法实施以后审理此案,就涉及到新刑法的溯及力的问题,根据我国新刑法规定的溯及力的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来看,我们可以选择对王某的行为定罪相对较轻的刑法来适用,也就是说,如果1979年刑法对王某的行为定罪较轻的话,就适用1979年刑法;否则就适用1997年新刑法。
17、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权利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
B.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C.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
D.关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任何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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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50条的规定。
18、单项选择题 对于某项多边公约,缔约国甲提出了某款规定的保留。乙国和丙国接受该保留,而丁国虽然反对该保留,但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两国间生效 91ExaM.org。根据以上事实和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从谈判国的有限数目以及该公约的目的和宗旨可见,其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公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可以确定该公约不允许保留
B、甲国和乙国、甲国和丙国之间适用保留后的条约的规定
C、即使丁国反对某项保留,也不妨碍条约在甲国和该国间生效,除非该国明示反对
D、甲丁两国之间适用该保留条款之外其他的条约规定,乙丙丁三国间适用未经保留的原来条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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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从谈判国的有限数目以及该公约的目的和宗旨可见,其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公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保留须经全体当事国同意。如果该公约明文准许保留,则保留一般不需要其它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若该公约是一个国际组织的组织约章,则保留一般需要该组织的有权机关接受。
条约保留的效果:
(1)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一些条约规定;
(2)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二者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
(3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间,按照原来的条约规定,无论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否接受另一缔约国的保留。
19、单项选择题 甲国船东的货轮“和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项是错误的?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即使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丙国不可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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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0、单项选择题 某甲出海打鱼三年未能回家,他的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其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法院判决宣告某甲失踪的同时指定其妻子为某甲的财产代管人。判决作出之后,某甲的妻子将某甲的财产搬到姘夫家中供他使用。某甲的弟弟有些不服,向法院申请变更代管人,其应当以()为被告,运用()程序。
A.某甲的妻子、特别
B.某甲的妻子及其姘夫、特别
C.某甲的妻子、普通
D.某甲的妻子及其姘夫、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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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民诉意见》第195条规定:“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本题中某甲的弟弟为其他利害关系人,某甲的妻子为指定的财产代管人。
21、多项选择题 国际法上条约的继承实质上是被继承国的有效条约对继承国是否有效的问题,按照国际惯例,下列条约中哪些是一般应予继承的?
A.和平友好条约
B.边界领土条约
C.中立条约
D.道路交通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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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一般地,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所谓“人身性条约”(如中立条约、仲裁条约)以及政治性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承。本题正确答案为BD项。
22、单项选择题
中国人某甲在中国签发一张汇票,委托中国驻美国某金融机构乙为付款人,向收款人美国人丙无条件支付价款若干元,丙因债务原因将该张汇票在英国背书转让给法国人丁,丁持票向金融机构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丁即依法要求丙出具有关拒绝证明之后,开始行使其追索权。
若丁在提票承兑时,因票据的背书转让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遭拒绝,则判断该票据背书行为效力的准据法为()。
A.中国法
B.美国法
C.法国法
D.英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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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票据法》第99条。
23、多项选择题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下行为,哪些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厂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舆论误指为乙厂产品,乙厂公开说明事实真相
B.甲汽车厂不满乙钢铁厂起诉其拖欠货款.散布乙厂产品质量低劣的虚假事实
C.甲火柴厂捏造乙火柴厂偷工减料的事实,但只告诉了乙厂的几家客户
D.甲彩电厂散布乙彩电厂售后服务差的虚假事实,虽未指名,但一般人可以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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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A项中乙厂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B项中甲汽车厂的行为虽然有损乙钢铁厂的名誉,但是由于甲汽车厂和乙钢铁厂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而C、D项构成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4、单项选择题 小王是海淀区人大选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关于他的罢免和辞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小王可以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职
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
B.海淀区人大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大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
C.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5以上委员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
D.对小王的罢免和辞职需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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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小王是间接选举的代表,须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职,即向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职。故A错误。
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是在选举他的人大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故海淀区人大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可以向海淀区人大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由海淀区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主任会议或者1/5以上的委员可以向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小王的罢免案,由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故B、C错误。
间接选举的代表的辞职和罢免通过后,须向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D正确。
25、不定项选择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都可以设立的法院是?
A、终审法院
B、中级法院
C、高等法院
D、裁判署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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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该题考查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设立的异同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4条第1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l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可知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都可以设立的法院是终审法院,所以A选项正确。
26、单项选择题
2000年3月5日晚11时许,原告张某因邻居李某喧闹不已,上门说理时双方厮打起来,均为轻微伤。同年3月12日,某区公安分局以原告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张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问题。
就本案而言,行政诉讼被告应为()。
A.区公安分局
B.市公安局
C.区人民政府
D.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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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
27、多项选择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A.甲公司未依法为员工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赵某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B.乙公司提出与员工钱某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C.丙公司员工孙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丙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D.丁公司新录用的员工李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丁公司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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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8、多项选择题
1998年9月17日,当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时,基本上是一直胜诉的“打假英雄”王海,在天津无绳电话打假一案中以败诉结束。原因便是只有消费者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因欺诈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要求双倍赔偿,而王海在这个案件被认为不是消费者。
因为在天津的法院看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除了事实上的购买、使用商品及接受服务外,目的还必 须限于是为了生活消费的需要。其他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也就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说明法律语言具有不确定性
B.天津中院对于“消费者”一词的解释是严格按照法律文字字面含义的来进行,即必须以“生活消费”需要才能构成消费者
C.天津中院作出的判决属于价值判断
D.天津中院的判决符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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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9、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十恶”的说法正确的有()
A.“十恶”制度所规定的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为侵犯皇权与特权的犯罪;一为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
B.“十恶”制度中危害最为严重的三种犯罪是:谋反、谋大逆、恶逆
C.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
D.隋《开皇律》将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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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十恶”制度所规定的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为侵犯皇权与特权的犯罪;一为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并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此即俗语所谓“十恶不赦”的渊源,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唐律承袭此制,将“十恶”列入名例律之中。故A、C、D项说法正确。十恶中最严重的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故B项错误。
30、多项选择题 2010年5月,中国云南曼沱茶厂与英国DU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陈年普洱茶的合同,合同选用了CIF(利物浦)的贸易术语,并约定采用海上货物运输。英国DU贸易公司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海洋货物运输险时,特别考虑的是要转嫁茶叶在运输途中因串味可能发生的损失。请问下列选项中,适用合于英国DU贸易公司投保的险别是哪些?
A.单独投保串味险
B.投保平安险附加串味险
C.投保水渍险
D.投保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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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本题是对货物保险险别的考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其中水渍险包括平安险,还负责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一切险则包括水渍险和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其中外来原因是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串味异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钩损、碰损破碎、锈损等原因。由题意可知,茶叶容易因串味而受损,因此,所投险中应包含传串味险。因此,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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