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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下列对信用证中各银行的付款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A.议付行收到受益人交付的单据后拒付,开证行仍有审单付款的责任
B.议付行付款后有权向开证行寄单索偿
C.若单证相符,保兑行付款给受益人后有权要求开证行对其进行偿付
D.保兑行拒绝履行审单付款责任的,受益人可要求开证行审单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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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在信用证操作中,虽然开证行为了受益人方便通常会在受益人所在地委托一家银行(议付行、保兑行)进行审单付款,但其最终付款人的角色不受影响。所有这些银行付款后有权要求开证行对其进行偿付,所有 这些银 行应当付款却不付款时,受益人也可以要求开证行付款。故ABCD四项均为正确选项。
2、单项选择题 2001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中规定,关于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调取证据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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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的规定,关于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调取证据最迟 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3个月,送达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2个月。
3、多项选择题 在甲国注册并悬挂甲国国旗的“HappyDanny”号渔船,2006年9月在乙国专属经济区捕鱼时遭到乙国军舰的拿捕。对于这一事件下列说法或做法中错误的是?
A、乙国警察部门对渔船上的船长和船员进行监禁并进行了一定的体罚
B、HappyDanny号渔船在提供了适当的担保后,乙国有关部门仍将船只和船员扣留
C、该船被拿捕后很长一段时间乙国才通知甲国相关部门这一事件
D、事后经调查发现,该船仅为路过乙国海域,并未从事捕鱼行为。对该船所遭受的损失,经多次行政和司法程序仍未获赔偿,则甲国可进行外交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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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专属经济区须经宣告,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享有一项主权权利(自然资源)和三项管辖权(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研和海洋环保),公海的六大自由中其他沿海国还享有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本题中甲国渔船涉嫌在专属经济区捕鱼,侵害了沿海国对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当然沿海国可以采取措施。但专属经济区制度要求:
(1)对被捕的船只及其船员,在其提出适当的保证书或担保后,应迅速予以释放,故B错。
(2)沿海国对仅违反渔业法规的处罚,除有相反协议,不得包括监禁或任何形式的体罚。故A错。
(3)在逮捕或扣留外国船只时,沿海国应通过适当途径将所采取措施和随后进行的体罚迅速通知船旗国。故C错。
D项涉及外交保护。其条件包括:
(1)所受侵害是由于被保护人受侵害时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一般包括,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国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受到歧视性待遇;被拒绝司法),
(2)具有保护国持续的国籍,
(3)用尽当地救济。同时,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力,而非义务。故D正确,不选。
4、单项选择题 某百货公司销售空调机,在门口广告牌上写明:“凡在本处购买空调者,惠给总价款百分之三的回扣,介绍推销者给付总价款百分之一的佣金。”被人发现后举报到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给付的回扣、佣金、账面上均有明确记载。该公司给付回扣的行为是()。
A.不正当竞争行为
B.变相行贿行为
C.降价排挤行为
D.正当的促销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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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本题考回扣和佣金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因此,本题所述行为合法。
5、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律与道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违法行为一般来说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B.一切违反道德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C.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律调整的范围
D.法律和道德同属于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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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6、多项选择题 以下各项不属于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是()
A.电力的买卖
B.船舶的买卖
C.大型机械设备的买卖
D.供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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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用排除法,列举了不适用公约的货物买卖,A、B、D均在被列举范围之内。主要有供家庭私人使用的买卖,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船舶或飞机的买卖,电力的买卖。
7、多项选择题
2004年6月6日,中国金龙公司与德国高尔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绿豆的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是CIF汉堡每箱32美元,8月装船。2004年8月10日,该批绿豆10000箱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天荣公司的“大远”号轮,装船前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对绿豆货舱通风降温。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金龙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
在运输途中“大远”轮与美国某航运公司“Lotus”号货轮发生碰撞,导致“大远”轮部分货舱进水,使2000箱绿豆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附近的避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大远”轮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8000箱绿豆已发霉,经查绿豆发霉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货舱温度过高所致。依《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对于2000箱货物的湿损,应由收货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因为承运人有航行过失免责
B、承运人应当赔偿收货人8000箱发霉的绿豆的损失,因为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
C、对于8000箱货物的损失,如果承运人拒绝赔偿,收货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
D、避难港费用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船舶的修理费用是为安全完成本次航程而发生的必须费用,应由受益的各方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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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2000湿损的货物是由船舶碰撞引起的,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船舶碰撞是由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造成的,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可以免责,这是有关承运人责任的一个非常特殊、也是非常著名的规定,即航行过失免责,我国海商法也吸收了这一规定。同时,CIF合同中,货物风险自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给买方,保单一并转移,发货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表明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不能说是在装船前受损。
绿豆发霉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温度过高所致,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对承运人造成的货损,保险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承运人追偿。《海牙规则》的承运人免责仅限于管船的过失,承运人仍负有管货责任。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并合理的采取措施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第三方救助费用,避难港费用和临时或必要修理费等。其后果有二:
共同海损应当由获救财产的受益人进行分摊;无论投保何种险别,保险人都赔偿共同海损的牺牲、费用和分摊。
单独海损则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船舶或者货物的个别损害。
二者区分的标准关键是看是不是人为的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
8、单项选择题 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未使用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处理,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审批后1年内不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恢复耕种)
B.审批后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缴纳闲置费)
C.审批后连续2年未使用的,或者间断使用,累计闲置达3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D.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该集体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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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9、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
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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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与宗教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都是社会意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是广义的文化现象的组成部分。在社会发展的早期,法与宗教规范是浑然一体的,没有严格分离,都是人们行为的规范。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法与宗教逐渐分离,形成各自不同的调整范围。法只规范人们的行为,退出了对人们精神领域的调整。而宗教却在规范人们行为的同时,还控制人的精神。在当今社会,除了政教合一的国家以外,其他国家的法与宗教者都严格分离,只有政教合一的国家还把某些宗教教义作为法的渊源。因此A、B、D项正确,C项错误。故本题选C项。
10、单项选择题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
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
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
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
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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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在封建社会,封建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司法行政不分,即司法是不独立的。
选项B说法正确。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伢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法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C说法正确。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做:州“主者守文,死生以之,不敢错思于成制之外以差轻重”。若有少数案件,“事无正据,名例不及”,法律明文又没有规定,则由“大臣论当,以释不滞”,也就是说,只有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有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
至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那就“唯人主专之,非奉职之臣所得拟议”了。刘颂深刻地揭示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方面的因素——执法官吏、大臣、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选项D说法正确。亨利·米斯认为法官应当保持客观,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的控制和不利影响。
11、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秦代法律所规定的有关司法官吏渎职的犯罪中,要求明知或者故意才能构成的有哪些?
A.“纵囚”罪
B.“见知不举”罪
C.“失刑”罪
D.“不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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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2、单项选择题 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向美国一家生产商订购了一套大型挖掘设备,合同规定将该设备拆分为零件,并分四批到货。前三批设备均按期按质到货,但在收到第四批设备时,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整套设备无法正常组装及使用。这种情况下,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我方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A.我方有权宣告该批货物的交付行为无效,但无权解除整个合同
B.我方有权要求生产商就该批设备承担违约责任
C.我方有权将该批设备退还给生产商,要求其交付符合合同的设备
D.我方不仅有权宣告该批设备的交付行为无效,也有权解除整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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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73条的规定:“(1)对于分批交付货物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
(3)买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时,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为无效,如果各批货物是互相依存的,不能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
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则买方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经交付或今后将交付的各批货物均无效,故D当选。
13、单项选择题 法律监督是法律实现的重要和必备的制度组成,关于法律监督需要具备基本的因素,下列哪一不属于其基本因素的是()。
A.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
B.监督事项的明确
C.法律监督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的权力
D.法律监督同样要设立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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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考查点:法律监督。
14、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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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解答本题需要对守法与执法的概念及其区别有一定的了解。
执法即执行法律,亦称法律执行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守法,亦称法的遵守,是指人们依照法律规定,正确的行使法律权利,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的活动。
二者在主体、内容、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执法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守法的主体包括全社会成员。执法的内容是实施法律,守法的内容是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执法要靠国家机关主动进行,守法主要是社会成员不违法,是一种被动的形式,但也有积极主动守法的形式。执法的程序性要求比守法的程序性要求高。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故选项A错误。
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但公民的守法也有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守法的情况,故B项错误。
根据执法与守法的概念,我们可以得知C的说法是正确的。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
15、不定项选择 甲电器公司的以下行为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有()
A.甲公司由于职工人数较少,不满50人,所以未建立职工名册
B.甲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在北京,但实际工作地点却在河北
C.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扣了工人的居民身份证作为抵押
D.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工人交纳500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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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6、单项选择题 甲是某县农民,到北京打工,与乙结婚。一日丁持某县人民政府颁布发的甲与丙的结婚证找到乙,致使甲、乙夫妻两人感情破裂。后经查,原来甲在京工作期间,丁假冒甲的名义向某县政府申领了结婚证。甲要求县政府撤销该结婚证遭拒绝。对县政府的拒绝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因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明确列举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具可诉性
B.虽与行政许可有关,但既不是“拒绝颁布发许可证”也不是“不予答复”,因此不具可诉性
C.因为结婚证书并不属于“许可证、执照”的范围,因此该行为不具可诉性
D.属于“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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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许可证、执照是行政许可的表现形式,凡实质上属于需经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方可享有一定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自由的各种证照、文件等均属此范围。
据此,结婚证属于许可证和执照的范围。本题中县政府的拒绝行为属于“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
17、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国有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国家都有权颁布法律或法令实施国有化
B、国有化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C、国有化时不能对外国人实行歧视待遇
D、国有化时应给予公正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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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国家都有权实施国有化。但这种权利不是绝对的,其行使需要受到下列限制:
(1)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2)不对外国人实行歧视待遇;
(3)给外国人公正的补偿。关于补偿标准,有不予补偿、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和适当合理的补偿三种分歧。
我国的态度是:征收或国有化是国家的主权,但在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在非歧视情况下,对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对于补偿的标准,我国基本采用“适当合理”的原则。补偿数额一般相当于投资被征收时的价值。
2007年考试需要将国有化和外交保护结合起来掌握。
外交保护的条件包括:
(1)所受侵害是由于被保护人受侵害时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一般包括,国民被非法逮捕或拘禁;国民的财产或利益被非法剥夺;受到歧视性待遇;被拒绝司法);
(2)具有保护国持续的国籍;
(3)用尽当地救济。同时,外交保护是国家的权力,而非义务。
18、多项选择题 200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解释:《刑法》第410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
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
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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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立法解释是指由制定法律规范的机关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故题干中的法律解释是立法解释,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故A、B、D项正确。
司法解释是立法机关授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审判过程中和检察过程中适用法律问题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阐释和说明,其不具有和法律同等的效力,也就不具有和立法解释相同的效力。故c项错误。
19、多项选择题 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原则()。
A.有错必纠原则
B.公开原则
C.便民原则
D.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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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过程,追求安定性,因此不强调有错必纠;同时司法程序更为复杂冗长,而行政复议讲究方便申请人。
20、不定项选择 不定项选择题:某法国甲公司与土耳其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后来双方发生了纠纷,根据合同的约定,双方在国际商会下设的维也纳仲裁庭进行仲裁。但是双方当事人既没有选择奥地利的国内法,也没有授权仲裁员根据“公允和善良”行事。仲裁庭做出裁决,认定法国甲公司违约,要求其支付80万法郎的违约金。在叙述仲裁理由的时候,仲裁庭并没有适用法国法律、土耳其法律、奥地利法律等与案件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而是按照惯例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认定法国甲公司违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仲裁庭没有按照国际私法适用有关国家的国内法是错误的,仲裁裁决也没有法律约束力
B.该仲裁庭适用国际惯例裁决案件并没有违反有效的法律规范
C.仲裁庭应当适用土耳其、法国或者奥地利其中任何一国的国内法
D.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的国际商业惯例,完全可以作为仲裁庭仲裁的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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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时,仲裁庭可以适用其认为合理的法律或其他规范处理争议,并不像法院那样要受制于冲突规范的指引。
21、不定项选择
2011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
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请回答问题。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使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
A.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这是该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小毛不能搞特殊
B.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小毛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
C.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D.上 述说法都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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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有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的规章与有效劳动合同内容有冲突时,用人单位内部规章不能排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森林大酒店和小毛约定了小毛的月工资3000元,就具有法律效力,森林大酒店不能以其长年的经营习惯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因此,既然森来源:91考试网林大酒店和小毛劳动合同有5年期间,在这5年期间,除非出现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森林大酒店应依约支付小毛月工资3000元,其降低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此可见,本题应选C项。
22、不定项选择
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 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
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险的保险单、商业 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
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 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 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下面问题:
如果中国某公司和法国某公司约定关于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则()。
A.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上海法院应受理
B.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
C.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
D.如果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上海法院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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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D
本题解析:仲裁条款可以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如果中国某公司不付款,法国某公司向上海法院起诉,法院应依仲裁条款驳回起诉。所以C项正确。
而在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的情况下,当信用证送达受益人时,在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即形成了对双方有约束力的独立合同。因此,在本题中,如果开证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不付款,受益人法国某公司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诉。故D项也正确。
23、多项选择题 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外贸商签订了进口一套发电机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价格条件为FCA(1NCOTFRM),以此价格条件,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在该条件下,买卖双方只能就该套发电机以集装箱的方式装运
B.在该条件下,应当由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
C.在该条件之下,如果双方约定在货物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当负责装运货物,装运完毕,才算履行了交货义务
D.在该条件之下,如果双方约定在卖方所在地方以外的任何地点交货,即使货物还在卖方的交通工具上,卖方只需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即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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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国际贸易术语的掌握。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FCA(freecarriernamedplace)即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且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履行启己的交货义务。
如果买方没有指定明确的地点,则由卖方在规定的地点或者地段选择承运人并将货物置于其监管之下完成交货义务。该术语中,所谓承运人包括实际承运人,也包括订立运输合同的承运人,还包括货运代理人。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对于卖方如何履行交货义务做了具体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在货物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当负责装运货物,装运完毕,才算履行了交货义务。
在该条件之下,如果双方约定在卖方所在地方以外的任何地点交货,即使货物还在卖方的交通工具上,卖方只需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即算完成。
24、多项选择题 关于法国宪政制度发展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从而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原则以及缓刑制度
B.法国1791年宪法是法国的第一部宪法,并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
C.法国1875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它确立规定的是责任内阁制政体
D.法国1875年宪法是不成文宪法,包括三个宪法性文件:《参议院组织法》、《众议院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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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5、单项选择题 美国阿拉斯加州的甲与我国的乙发生民事纠纷,诉至我国法院,我国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范确定应当适用甲本国法,但是,美国不同的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以美国的冲突规范确定具体适用的法律
B.应当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区域的法律
C.美国的冲突规范没有作具体规定的,直接适用我国法
D.美国的冲突规范没有作具体规定的,直接适用阿拉斯加州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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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可以得知B选项是正确的。
26、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国为某投资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在参加该公约时提出了保留,乙国接受该保留,丙国反对该保留,后乙丙丁三国又签订了涉及同样事宜的新投资公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乙丙丁三国签订了新公约,导致甲乙丙三国原公约失效
B.乙丙两国之间应适用新公约
C.甲乙两国之间应适用保留修改后的原公约
D.尽管丙国反对甲国在原公约中的保留,甲丙两国之间并不因此而不发生条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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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7、单项选择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其规范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作用
B.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社会关系调控手段,限制并约束各种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民规、民约的调节功能
C.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和服从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
D.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合理界定权限,形成既相互制约与监督,又顺畅有效运行的权力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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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8、不定项选择 中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葡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CIF(Incoterms@2010)的贸易术语。后该批葡萄经由法国某船运公司承运。承运船舶到达中国上海港后,经中国公司检查发现部分葡萄因受潮霉变,另外还严重短量。问针对上诉情况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法国公司可拒绝赔偿
B.保险公司只赔偿霉变部分
C.保险公司只赔短量部分
D.保险公司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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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主要险别指可以独立承保,不必附加在其他险别项下的险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有三种,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其中平安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自然灾害导致的货物部分损失不在平安险的赔偿范围。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可见,船舶碰撞导致的货损在平安险的赔偿范围。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次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这种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也不高。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即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所致的部分损失。一切险除包括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般外来原因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串味异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钩损、碰损破碎、锈损等原因。
即一切险=水渍险+一般附加险的承保范围。但是,一切险并不承保所有风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都不在其担保范围,另外,其承保范围还应除去除外责任的情况。本案中货物因受雨淋霉变,属于淡水雨淋,连同短量都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根据题干的相关规定,本案采用CIF贸易术语,根据该术语可知,应由卖方承担投保义务。而若未有合同的明确,则卖方只会投保平安险,而在平安险之下对于短量和霉变均无须赔偿。
故BCD项均错误。此外合同选择的是CIF贸易术语,根据该术语,风险在装运港已经转移给买方,故对于其后发生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因此法国公司对此种风险导致的后果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故法国公司不会赔偿。故A项正确
29、多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CIF(神户),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以甲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甲银行开立后寄给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通知甲公司,甲公司拿到信用证后开始装船并取得提单,同时开出汇票、发票等单据。随后,甲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议付,深圳分行审查后办理了议付。后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甲银行要求偿付,甲银行核对无误后偿付中行深圳分行,并通知乙公司付款赎单。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深圳分行在审单时应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应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之间也应当一致
B、若该信用证经丙公司提供保证,则一旦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对信用证进行修改,丙公司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内容的真实性等概不负责
D、银行对报文传输或信件或单据的传递过程中发生的延误、中途遗失、残缺或其他错误产生的后果,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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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银行对信用证具有审单的义务,在审单时必须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此处的“单”是指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主要包括:货物单据、运输单据和保险单。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其是否与信用证条款表面相符。故A正确。
银行在下列情况下免责:①只审查单据表面,不审实质;②传递延误或遗失免责;③不可抗力免责;④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或影响,不负责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及买卖当事人的资信等。故CD正确。
最高法关于信用证的司法解释06年考过了止付程序。今年需要注意保证责任的问题。
(1)开证行或者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未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能以此免除保证责任;
(2)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对信用证进行修改的情况下未征得原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只在原保证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和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B错,丙公司仍要承担原保证范围内的责任。
30、单 项选择题 我国商务部有充分证据证明原产于甲国的电子芯片存在政府补贴,并造成国内同类产业的损害,为此决定发起反补贴调查。关于该调查,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在决定立案调查之前,商务部应当就有关补贴事项向产品可能被调查的国家政府发出磋商的要求
B、初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C、在反补贴调查期间,甲国政府提出取消、限制补贴承诺的,商务部如果认为可以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终止调查
D、如果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商务部如果认为可以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终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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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补贴的构成要件(1)出口国(地区)政府或其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
(2)财政资助包括3种:直接提供(拨款、贷款等)或转让资金(贷款担保等);放弃或不收缴应征收收入;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或服务,或购买服务。
(3)仅仅构成补贴还不够,还需要是专向性补贴:也包括三类:以出口实绩为条件的补贴;以使用本国产品替代进口为条件的补贴;特定企业或产业获得的补贴,又包括政府确定的、法律规定的和指定区域内的特定企业或产业。
反补贴调查的程序与反倾销调查的程序基本相同。反补贴措施与反倾销措施类似,包括临时反补贴措施、承诺及反补贴税。实施条件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都可以作出承诺,分别承诺取消、限制补贴或其他有关措施,承诺修改价格。
本题中要注意的是C项,对于承诺,商务部即使认为可以接受,也符合公共利益,但并不是一定必须要中止或终止调查,而是“可以”
D项中,要注意出口经营者作出的承诺,一定要在其本国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我国商务部才可以接受。因为补贴往往是政府的决定,企业做不了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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