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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海牙规则》与《汉堡规则》的说法中何者正确?
A、汉堡规则和海牙规则都采用过失责任制,但汉堡规则采用的是完全的和推定的过失责任制
B、汉堡规则取消了承运人对船长、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及火灾中的过失免责
C、汉堡规则扩大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也提高了承运人的责任限额,并延长了诉讼时效
D、汉堡规则增加了实际承运人的概念,要求即使订约承运人将全程或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订约承运人仍应对运输全程负责。如实际承运人和订约承运人都有责任,则两者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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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二者的区别用图表表示如下:
2、多项选择题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
B.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
C.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
D.是体现司法公正原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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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决定的适用范围的是()。
A.有关回避的事项
B.对妨害行政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
C.审委会对已生效的行政案件的裁判认为需要再审的
D.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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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单项选择题 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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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我国关于区际法律冲突的规定《民法通则解释》第192条
a、依据该国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区际冲突规范)
b、该国未做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5、单项选择题
2004年3月5日,已怀孕7个月的李娟和丈夫正在小区散步,迎面一辆摩托车驶来,李娟躲闪不及,被摩托车的扶手从侧面顶了一下肚子,骑摩托车的人正好是楼下的邻居大毛。大毛连忙下车问是否需要上医院,李娟一看是邻居,就说算了,没事儿。没想到了晚上,肚子却痛得厉害起来,家人赶紧将她送到医院,当天晚上,李娟便早产下一女婴,小女孩取名丹丹,由于早产孩子只能放到保温箱中,医药费比正常分娩多花了一万多元钱,并且医生说早产的孩子将来会有很多后遗症。
从医院回家后,李娟越想越觉得应该找大毛承担相应的责任。李娟找到大毛,要求大毛支付孩子早产多花的医疗费,以及承担孩子将来可能出现的早产所致后遗症的相应赔偿责任。由于大毛只同意赔偿3000元钱,李娟因此将大毛告上法庭。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丹丹和李娟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大毛为被告
B.丹丹为原告,李娟为丹丹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大毛为被告
C.李娟为原告,大毛为被告
D.丹丹和李娟为普通共同诉讼原告,大毛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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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丹丹不能作为本案当事人,因为丹丹不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指的是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资格,即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的规定,公民的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和消灭存在着相适应的关系,即公民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本案中的损害发生时,丹丹还未出生,即丹丹当时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所以丹丹不能作为本案当事人。所以只有答案C是正确的。
6、多项选择题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下列劳动关系,你认为哪些可以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A.家庭保姆与雇佣者之间的雇劳动关系
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形成的劳动关系
C.军队和现役军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D.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所形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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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依照该条规定,只有选项B、D符合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4条规定,可知A、C不选。
7、单项选择题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
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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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不定项选择 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
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
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D.戴某用10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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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9、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十二表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十二表法》是关于传唤、审理、家长权、所有权和占有、私犯、公法、宗教法等方面的法律
B.《十二表法》的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实体法优于程序法
C.《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法律,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D.《十二表法》的制定背景是此前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大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不满,因此,《十二表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平民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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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十二表法》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律,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10、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B.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3%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C.商业银行间的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
D.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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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第2条:商业银行是依照本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25条: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四十六条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同业拆借的期限取消了规定)
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六)修改章程;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11、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A.律师申某主动向当事人出具意见,论证一审判决错误应予改判
B.律师沈某经请主办法官吃饭,了解所代理案件的案情
C.律师刘某没有通过年度考核,仍发布律师广告
D.律师韩某在担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从事各种讼诉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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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ldqu o;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第5条第2款规定:“律师不得以各种非法手段打听案情,不得违法误导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故B当选。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2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发布律师广告:
(1)没有通过年度考核的;
(2)处于停止执业或停业整顿处罚期间的;
(3)受到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未满1年的。
因此,律师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当选。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l3条的规定,D项当选。
选项A中,律师中某主动向当事人出具意见,论证一审判决错误应予改判,这是律师的权利,同时也是维护委托人利益,勤勉执业的表现,是符合律师行为规范的。
12、单项选择题 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国内立法
B.国际惯例
C.国际公约
D.国内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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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最早的表现形式,最主要的渊源。
13、单项选择题 依国际法,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免除国家责任?()
A.一国的军用飞机进入他国领空
B.一国迫使他国同意 违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
C.一国造成重大事故,使外国国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损害
D.一国在遭到极端危难的情况下,为保护本国的生存而违背了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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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免除国际不当行为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同意,对抗措施,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和紧急状态。A项中是一国侵犯他国领空主权的行为。B项中强迫国须负国际责任。C项中事故发生是一国造成的,不属于不可抗拒的力量、也不属于不能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外界事件,该国要负担国际责任。D项属于危难和紧急状态,可以免除国家责任。
14、单项选择题 张某在百货商场购买一台彩电,使用三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类型号彩电。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应如何解决?()
A.张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
B.按照销售者单方意见执行
C.如果张某要求,百货商场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
D.百货商场应予退货,但可以抵销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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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考点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章(第40~53条)专章规定了“法律责任”,考生宜逐条把握,并准确记忆。其中,对第41、42条重点掌握致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残废的、死亡的三种情形下赔偿费用名目的不同。
15、多项选择题 李某,某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任职期间其经常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谋取私利。对此,该法院曾经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但李某不以引为戒,反而变本加厉。该法院经考察认为李某已不适合继续担任该庭庭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李某的行为违 91EXAM.org反了《法官法》的规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应当给予处分
B.应当对李某给予降级的处分
C.应当对李某给予撤职的处分
D.在对李某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降低其工资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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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详见《法官法》第32,33条。
16、单项选择题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A.《唐律疏议》中的《律》是指《贞观律》
B.《唐律疏议》的称呼是元代以后才出现的
C.《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D.《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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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多项选择题
张某经营一私营服装厂。1998年3月20日,张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2日,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6月10日提起公诉。10月6日,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张某证据不足,宣告张某无罪。南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同年12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该服装厂因张某被羁押,于1998年3月停产。1998年9月23日,南区工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的营业执照。
张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请回答第问题。
张某被羁押8个月多,如果他就此项损害提出赔偿请求,那么赔偿义务机关应为()。
A.南区公安分局
B.南区人民检察院
C.南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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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2、3款。
18、单项选择题 在一国与他国进行条约谈判的时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该国的国家元首不需要出具该国授权其参加该次谈判并作出有关决定的书面文件
B.该国的外交部长需要出具该国授权其参加该次谈判并作出有关决定的书面文件
C.该国的政府首脑不需要出具该国授权其参加该次谈判并作出有关决定的书面文件
D.该国的一般外交人员需要出具该国授权其参加该次谈判并作出有关决定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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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不需要出具书面授权文件的包括国家元首、外交部长、政府首脑、该国驻东道国使馆馆长、国际组织常驻代表。
19、不定项选择 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律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下列选项中构成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B.《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C.《乌鲁木齐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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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于法律体系概念的理解,也同时涉及具体的中国当代法律体系的构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制定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原建设部于2003年制定的;《乌鲁木齐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还没有制定出来,民法部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民法典,所以D项不属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20、多项选择题 金泰土地综合开发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大连市中心一块黄金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双方在出让合同中约定,金泰公司将该土地用于公共娱乐设施及公园建设。98年7月,由于商品房市场行情看涨,该公司决定将该黄金地段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必须征得大连市人民政府同意
B.必须征得大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C.该公司应与大连市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D.该黄金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该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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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D
本题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甲、乙、丙三个发起人发起设立了股份有限公司“红光公司”,公司经营五年后,效益较好,决定通过发行新股的方式募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21、不定项选择 甲乙丙三国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丁国不是该组织成员。关于甲国对进口立式空调和中央空调的进口关税问题,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列违反最惠国待遇的做法是:
A.甲国给予来自乙国的立式空调和丙国的中央空调以不同的关税
B.甲国给予来自乙国和丁国的立式空调以不同的进口关税
C.因实施反倾销措施,导致从乙国进口的立式空调的关税高于从丙国进口的
D.甲国给予来自乙丙两国的立式空调以不同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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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2、多项选择题 《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El中有灰。因验夫El中,果无灰,以此鞫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A.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B.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C.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D.张举在这个案件中对事实的判断体现了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据状断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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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在本事例中,猪根本就不是什么证据;至于张举此人是否一般用猪作为“侦查实验”材料,更不可考。故选项A错误。
刑讯制度是古代法制中很普遍的现象,中国古代一直存在,故选项B错误。唐律规定,在拷讯之前,必须先审核口供的真实性,然后反复查验证据。证据确凿,仍狡辩否认的,经过主审官和参审官共同决定,可以使用刑讯。
本案中,死者之妻拒不认罪,应当对其使用刑讯,故选项C错误。唐律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拒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应当选ABC。
23、多项选择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A.某私营企业职工张某与某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因工伤认定结论而发生的争议
B.进城务工的农民黄某与其雇主某个体户之间因支付工资报酬发生的争议
C.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王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的争议
D.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李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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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劳动争议的范围。
考生必须明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要从两个方面来判断:劳动争议的主体和劳动争议的内容。从劳动争议的主体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因此,劳动争议的主体一定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选项B正确。选项A、C、D均不是劳动关系。从劳动争议的内容来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选项B中因“支付工资报酬”而发生的纠纷也符合这一要求。请考生务必注意: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也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单纯”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不适用。
24、多项选择题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可以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或者辞职
C.如果香港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调查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决定弹劾行政长官
D.如 果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而该条款的解释又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该法院应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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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在全国人大,故A项错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2/3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1个月内签署公布或者解散立法会,而不是蘸职,故B项错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辞职韵条件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嗵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或者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立法会只能提出对行政长官的弹劾案,决定权在中央政府,故C项错误。
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基本法的有关条款,须由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提出,而非任何法院,故D项错误。
25、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B.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
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
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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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不能直接作为法律依据,而是体现在《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
26、多项选择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哪些情形下可暂予监外执行?()
A.罪犯家庭确有困难的
B.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C.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D.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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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7、单项选择题 我国现行宪法沿袭1954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的规定,实行下列哪种宪法监督制度?()
A.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度
B.司法机关监督制度
C.司法审查制度
D.特设机关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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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我国宪法监督体制,见《宪法》第62条第(二)项和第67条第(一)项。
28、单项选择题 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届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错原则。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该法律责任竞合实质上是指两个不同的法律规范可以同时适用于同一案件
B.法律责任竞合往往是在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中发现的
C.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实践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因而各国在立法层面对其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D.法律解释是解决法律责任竞合的一种途径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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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法律责任竞合
法律责任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客观存在的,发生的原因在于法律规范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关系加以调整,而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以及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不同的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重合,使得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不同的法律规范,面临数种法律责任,从而引起法律责任的竞合问题。法律责任竞合往往在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中被发现。
实践中解决法律责任竞合的方法很多,包括法律解释、事实解释、辩证推理等。故选项A、B、D的说法是正确的。尽管法律责任竞合问题在各国的法律实践中都会存在,然而由于各国的社会基础和法律传统不同,各国在立法上对法律责任竞合问题不可能进行完全相同的规定。故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可知,本题的答案为C。
29、多项选择题 关于海上货物保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委付只发生在保险标的出现推定全损时,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
B、若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人疏忽或过失造成的,保险人在支付约定赔偿后,应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提起诉讼
C、保险人知道或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而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
D、被保险人故意未将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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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状态,为推定全损。
货物推定全损后,可能会产生委付。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后,被保险人将该保险标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的书面意思表示。是否接受委付由保险人决定。故A正确。
若保险人接受委付,则被保险人按实际全损获赔,其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此时,保险人取得了对委付财产的物上代位权,基于保险标的可以主张的全部债权均归保险人。
代位求偿是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额后,从被保险人处取得的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在支付约定赔偿后,应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提起诉讼。故B正确。
CD两项涉及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具体体现在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上。依我国海商法第222条,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
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第223条,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未将本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所以CD两项正确。
30、多项选择题 英国公民史密斯将从英国开往美国的民航客机劫持到了澳大利亚,该飞机的注册登记国为法国,根据《海牙公约》,下列哪些国家有管辖权?()
A.法国
B.澳大利亚
C.英国
D.任何第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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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考查有关空中劫持的管辖权问题。见《海牙公约》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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