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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选择题 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在经国家有关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末成年人()
A.某国有企业招用后勤服务人员
B.某歌舞团招用歌舞演员
C.某个体商店雇用售货员
D.某私营玩具厂招用制作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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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本题选项中只有B项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本题所考查的知识点是可招收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范围。
2、单项选择题 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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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3、多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几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主席团提名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提出意见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可以参加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国务院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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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代表法》第11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主席团提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选,提出意见。可知A选项的说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可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人选而不可以参加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注意选举与决定的区别。故B选项说法正确。
第1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可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是有权书面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的,故C选项说法正确。
第2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可知,代表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能直接处理问题。故D选说法不正确。
4、不定项选择 1979年11月,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在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清政府1911年发行的“湖广铁路债券”的本息,对于此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否继承?()
A.不予继承,因为是恶意债务,恶债不予继承
B.不予继承,因为是清政府的债务,而不是新中国政府的债务
C.应当继承,因为清政府是前政府
D.不予继承,因为对前政府的债务一律不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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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A本题考点为国家债务的继承。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或国际组织所负的任何财政义务。根据罗马法上的“债务同财产一并转移”的原则,继承国既然继承了被继承国的财产,就应继承其债务。但在现代国际实践中贯彻“恶债不予继承”原则。
所谓“恶债”是指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继承国根本利益所负之债,题中的债务即为恶债,对于此类债务,原则上不予继承。故A项为正确答案。
本题是对国家继承的考查,有别于国内法中的私人继承。国际法上的继承的主体、所包含的内容都有其自身特点。此外,还需要把握其独特的原则。
5、多项选择题 张某出版一本书,稿酬所得为4万元,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款,在其收到税务机关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的期限届满后,仍然拖欠税款2500元。税务机关对此采取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拍卖张某一套多余的住房
C.扣押张某一幅价值2550元的古玩字画
D.税务机关可以对张某处以l250元以上12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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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本题解析:本题的考点是程序税法中的强制执行措施中的相关内容。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是极容易混淆的两个知识点,但它们又是程序税法中的重要内容,在历年的司法考试中也受到了颇多的关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加条第l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可见,选项A中的措施是税收强制措施的一种,而税收强制措施只能针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实施,对于获取偶然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不能采取此措施,所以对没有从事生产经营的张某实施税收强制措施是错误的。选项B虽然是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的税收强制措施之一,但在本案中由于所欠的税款较少,对其多余的住房进行拍卖是一种不相称的行为,明显过当,所以B选项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C则完全符合该法第40条第l款所规定的两种税收强制措施,是合法的行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40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根据此条,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综上,本题应选AB。
6、不定项选择 甲国与中国均为l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中错误的有()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达我国司法部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参考答案:B,C解析: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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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海牙送达公约》第2条规定,每一个缔约国指定一个中央机关,负责根据本公约的规定,接收来自其他缔约国的送达请求书.并予以传递。公约于1991年5月3日开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司法部被指定为中央机关以及有权接收外国通过领事途径传递的文书的机关。故A项表述正确。依据《海牙送达公约》第13条的规定,如果送达请求书符合本公约的规定,则文书发往国只在其认为执行请求将损害其主权或安全时才可拒绝执行。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即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或其国内法不允许进行该项申请所依据的诉讼。在拒绝执行的情况下,中央机关应迅速通知申请者,并说明拒绝的理由。故此B项判断错误,我国法院不得以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为由而拒绝执行。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制定的《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第3条的规定,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如 受送达人拒收,应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故C项表述错误。该办法第4条规定:对于国外按《海牙送达公约》提交的未附中文译本而附英、法文译本的文书.法院仍应予以送达。除双边条约中规定英、法文译本为可接受文字者外,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凡当事人拒收的,送达法院应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故D项的表述是正确的。注意本题要求选择错误的表述,故应选择Bc。
7、多项选择题 纵观自然法理论的发展史,可以大体上划分为三个基本阶段。那么下列关于自然法理论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中世纪的神学的自然法将上帝的意志或者理性与法的两个层次联系起来,形成多层次的法理论。代表人物奥古斯丁认为按照效力的等级,法可以被划分为四个层次: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
B.古希腊的哲学自然法理论将法划分为(作为本质的)自然法与(作为现象的)实在法两个层次
C.伴随着神之角色的消逝,“自然”一词的内容在近代的自然法观念上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人的理性成为自然的核心含义。这种理性的自然法以对人的预设为出发点,进而认为人的基本权利是自然法的关键
D.自然法的含义经历了从“本质”到“神意”再到“人的理性”的演变,但其基本的认识结构并未发生变化,这种认识结构就是自然法的一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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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多项选择题 2003年5月中国甲公司和智利乙公司签订了一批丝绸服装买卖合同,约定采用DES(布宜诺斯艾利斯) 术语,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卖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据此,若该批货物发生货损,根据我国保险法,下列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A、货物损失是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引起的
B、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存在虫卵,运输途中孵化引起的
C、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迟延引起的
D、货物损失是由于承运人的船长驾驶船舶存在过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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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43条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2)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3)包装不当。因此,ABC正确。D项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9、多项选择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A.甲公司未依法为员工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赵某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B.乙公司提出与员工钱某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C.丙公司员工孙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丙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D.丁公司新录用的员工李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丁公司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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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0、多项选择题 某市欲将临海的一片山坡地皮进行开发,在本市电视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甲乙丙丁四家企业得知消息后,为了中标,采取了一些行动,其中违法的有()
A.甲企业通过私人关系从招标人处获得招标标底
B.乙企业事先对该山坡进行综合勘察
C.丙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每人送一块高级手表
D.丁企业与H公司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标人身份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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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1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投标人勘察项目现场,故B项不应选。
第22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故A项甲企业的行为违法。第31条第1款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故D项丁公司行为合法。
第32条第3款规定,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故C项丙企业行为违法。所以应选A、C。
11、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B.中国古代的法学家深受伦理道德的影响,西方的宗教对于其法治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
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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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与宗教的关系
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通常是分离的,但政教合一的国家除外。
12、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土地征收、划拨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即使不超过35公顷,也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B.征收耕地以外的土地,即使超过70公顷的,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C.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县级人民政府有权依法批准划拨
D.国家征收土地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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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l、2款规定,A项B项错误。根据第54条规定,C项正确。根据第46条规定,D项说法错误。
13、单项选择题 武昌起义爆发后,清王朝于1911年11月3日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关于该宪法性文件,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缩小了皇帝的权力
B.扩大了人民的权利
C.扩大了议会的权力
D.扩大了总理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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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解析
14、多项选择题 依据审计法,审计机关应对下列哪些企业有计划地实施定期审计?
A.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
B.接受财政补贴较多的国有企业
C.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
D.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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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5、单项选择题 确立笞、杖、徒、流、死封建五刑的是下列哪项?()
A.《北齐律》
B.《开皇律》
C.《武德律》
D.《贞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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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开皇律》蠲除前人一切酷刑,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作为基本的法定刑,这标志着封建社会五刑的确立,使以肉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转向以束缚自由的劳役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劳动生产力和人本身的价值得到重视,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因此走向正轨和较为人道。
16、多项选择题 法国民法典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民法典,体现了()基本的民事原则。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B.契约自由
C.严格责任
D.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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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7、多项选择题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B.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C.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D.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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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8、多项选择题 李某,某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任职期间其经常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谋取私利。对此,该法院曾经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但李某不以引为戒,反而变本加厉。该法院经考察认为李某已不适合继续担任该庭庭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官法》的规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应当给予处分
B.应当对李某给予降级的处分
C.应当对李某给予撤职的处分
D.在对李某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降低其工资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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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详见《法官法》第32,33条。
19、单项选择题 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由于各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传统不同,因而形成各自不同的特点,关于民法法系的特点,不正确的是()。
A.民法法系的法的体系一般由宪法、民法、商法、刑法、程序法等部门法构成,实体法与程序法界限清晰
B.民法法系的司法体系比较清楚,一般都有司法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它们各司其职、界限分明
C.民法法系的判决书一般都很长,判决书不是由法院署名,而是由法官个人署名
D.民法法系中采用审问制和讯问制,在开庭审理中,法官居于主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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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91exam.org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在立法权的归属和法的渊源、法的体系、法的分类、诉讼活动等方面都存在极大的差别,A、B、D三项均为民法法系最基本的特点,而C项则为普通法法系特点,民法法系的判决书一般比较简洁,判决的推理方式一般是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判决书最后署名的是某某法院。
考生在区分两大法系时,可联系民法法系的代表德国法和普通法系的代表美国法中的具体司法制度的差别来加以比较,思路就会很清晰直观。
20、单项选择题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
A.某市环保部门及时发布大型化工项目的环评信息,回应社会舆论质疑
B.某市法院为平息来访被害人家属及群众情绪签订保证书,根据案情承诺加重处罚被告人
C.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是否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禁止地铁内进食”举行立法听证
D.某省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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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1、不定项选择
我国A公司与一国B公司于2000年2月20日签订了购买5万吨大米的CIF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0年6月5日至6月15日,由于B公司租用的甲船在开往指定港口时由于战争封锁而迟至6月20日才到达装货港,货物于6月22日装好后启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开出的保函后签发了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
B公司为这批大米投保了淡水雨淋险。2000年6月28日,甲船在途中遭遇飓风,大米部分被浸,在翻晒过程中,大米又被雨淋了。由于船舶的迟延到达,致使目的地大米价格下降,A公司为尽快处理大米而大幅降价,承受了很大的损失。
船舶在途中遭遇了什么风险,应由谁来承担()
A.共同海损A公司承担
B.单独海损承运人承担
C.共同海损B公司承担
D.共同海损承运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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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单独海损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和货物的损失。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所以本题中船舶遭受的是单独海损。
由于战争封锁,B公司在规定装船期限之后才装船,承运人签发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即倒签提单,属欺诈行为。所以承运人应负责任。答案为B。
22、单项选择题 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B.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C.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l6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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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宪法》第l3条第l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国宪法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并非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故本题答案为D。
23、不定项选择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请回答问题:
设在试用买卖期间,甲又将该四匹马卖给戊,价格5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且生效
C.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D.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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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本题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24、不定项选择 &nbs p;根据我国保障措施制度,属于保障措施意义上的严重损害的有:()
A.对销售同类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B.对销售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C.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商的损害
D.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工人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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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我国《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以下除特别指明外,统称损害)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根据此条,保障措施意义上的严重损害(又称损害)即如C项所示。
25、单项选择题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姜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姜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C.如姜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姜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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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 根据《国籍法》第3条和第5条规定,A项正确,其他三项错误。
26、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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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故选项A、B、C正确。
根据《宪法》第10条第4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不得转让,可以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据此,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27、单项选择题 我国决定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机关是?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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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和废除同我国缔结的重要条约,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批准和废除。
28、单项选择题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八里庄派出所因周某赌博,对其处以20元的罚款。周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则本案的复议机关为()。
A.八里庄派出所
B.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
C.北京市公安局
D.海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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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见《行政复议法》第15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
29、多项选择题 蒋某于1963年嫁给黄某,婚后夫妻关系较好。因双方未生育,收养一子。1996年,黄某与比自己小20多岁的妇女张某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租房同居生活。2001年,黄某患肝癌住院治疗,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现金40000元赠与张某所有。黄某去世后,蒋某与张某因该笔财产归属发生讼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遗赠人黄某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民法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德,属无效行为。对于该审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本案中,法官是依据法律原则而非法律规则作出裁判的
B.在本案中,法官违反了“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的司法标准,因此该裁判属于违法裁判
C.对于本案法官而言,面临着一个在法律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取其一的艰难选择
D.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的裁判体现了一个价值判断和辩证推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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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一般说来,直接利用法律原则进行裁判的情形有两种:其一是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即出现了“规则漏洞”,其二是虽存在相应法律规则.但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后产生了人们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结果。除此之外,其他的案件只能适用法律规则进行裁判。
上述案件是依据法律原则进行司法审判的典型案件,法官舍弃了对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则的适用,直接依据民法公序良俗原则作出裁决。在本案中,到底是依据《继承法》规则来审判还是参照民法原则审判,法官面临着一个追求法律的安定性还是合目的性的艰难选择,在此过程中,法官要进行价值判断,要进行辩证推理而非形式推理。
需要说明的是,“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是法律原则适用的一个前提条件,但不是绝对的,在特定情况下,法官也可以直接舍弃规则而动用原则,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不能说该裁判是违法的。所以答案选ACD。
30、多项选择题 海丰县审计局4月20日开会决定对该县甲国有企业进行审计,22日该审计局的一名审计人员先期到达该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甲企业与该县另一企业乙之间的一笔购销合同存在疑点,遂决定到乙企业进行调查。4月29日,该审计局的两名审计人员来到乙企业,并向该企业负责人口头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要求其提供与甲企业购销合同的相关情况。该审计局的上述审计活动中,哪些不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
A.实施审计前未组成审计组
B.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C.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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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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