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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项选择题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哪些人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
A.高某1999年因贪污罪被提起公诉,但因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被免除处罚
B.卢某,金融学博士,因为其子治疗白血病负债10万元
C.杜某系某公司董事长,1999年因杜某决策失误,投资失败,该公司被迫宣告破产
D.兰某,某大学经济学教授,但年逾70,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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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第一百三十一条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2、多项选择题 《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公约。下列关于该公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巴黎公约只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品商标,不保护著作权
B、公约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任何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都可以享有国民待遇
C、缔约国根据公约应当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博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以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D、根据公约,外国人的专利或商标注册申请,应由各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作出决定,不受其它国家就该申请所作决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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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各选项都是巴黎公约的规定。由于其全称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故不保护著作权。
BCD三项分别是国民待遇、临时性保护和商标专利独立性原则。
3、多项选择题 下列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A.专利纠纷案件
B.涉外案件
C.发回重审案件
D.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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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下列三种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不定项选择
我国A公司与一国B公司于2000年2月20日签订了购买5万吨大米的CIF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0年6月5日至6月15日,由于B公司租用的甲船在开往指定港口时由于战争封锁而迟至6月20日才到达装货港,货物于6月22日装好后启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开出的保函后签发了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提单。
B公司为这批大米投保了淡水雨淋险。2000年6月28日,甲船在途中遭遇飓风,大米部分被浸,在翻晒过程中,大米又被雨淋了。由于船舶的迟延到达,致使目的地大米价格下降,A公司为尽快处理大米而大幅降价,承受了很大的损失。
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大米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
A.可以,承运人签发了虚假提单
B.可以,承运人取得了B公司出具的保函
C.不可以,因为B公司出具了保函
D.不可以,损失由意外事故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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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承运人在此签发的提单是虚假的,保函的效力是不被法庭认可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承运人承担。
5、单项选择题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A、美国法或中国法
B、甲国法
C、美国法
D、《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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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本题初看可能是继承问题,其实是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43条,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民通意见第179条补充如下,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如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请注意这里是“可以”,也就意味着我国法和定居国法都可以适用。
至于《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则根本不存在,是作为干扰项出现的。
6、多项选择题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是()。
A.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
B.执行方法不同
C.考察期限不同
D.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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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缓刑是我国刑罚执行的一种方法,而死缓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死刑执行的方法。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死缓的对象是那些罪该处死,却不必立即执行的死刑犯罪分子。
7、单项选择题 某家族存在如下习惯:“未按时参加家族祭祀祖先活动者,视为藐视祖先,因而剥夺其继承权”。家族成员A未能按时参加当年的祭祀活动而被剥夺了遗产的继承权。后A诉至人民法院。他所持的理由有两点:其一、A本身既缺乏劳动收入,又缺乏生活来源;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这个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习惯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应当首先选择适用习惯
B.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只有法的正式渊源才是法律推理的前提,非正式渊源(如习惯)不能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
C.非正式渊源没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的家族习惯不应当成为剥夺家族成员继承权的理由
D.在具体的法律推理过程中,法官应当首先考虑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只有在没有正式渊源作为依据的情况下才能适用非正式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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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8、不定项选择 龙须村风景如画,农学院的李教授退休后,决定在龙须村投资发展现代农业,李教授选择的以下投资方式合法的看()
A.经龙须村村委会同意,在龙须村购买200亩水面和滩涂,进行旅游项目开发
B.与两名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50年
C.经乡政府同意,利用当地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与龙须村联营开办特色旅游企业
D.经龙须村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后,承包经营该村闲置的20亩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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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故A项错。
本法第l4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故B项错。
本法第6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C项错。
本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故D项正确。
9、单项选择题 甲国国民彼得欲前往中国留学,在此之前他向中国的律师咨询有关中国的出入境手续等问题。已知甲国和中国没有相关协议,请问下列律师的意见中不正确的有?
A、彼得须持有有效护照并获得中国政府的入境签证
B、彼得到中国以后,可以自由在中国从事外教等工作以挣取学费
C、若患有精神病或有刑事犯罪前科或犯罪嫌疑,则可能被拒绝入境
D、若留学期满,则需要其依法付清赋税或债务以及了结相关诉讼才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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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实践中外国人出入境需要持有效护照并获得签证,若患有精神病或有刑事犯罪前科或犯罪嫌疑,则可能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国民健康为由拒绝入境;若出境则需要其依法付清赋税或债务以及了结相关诉讼。我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有类似规定。故ACD正确。 未取得居留证件或来华留学的人,未经国家劳动部门批准,不得在中国就业。故B错。
10、多项选择题 对法官在审判独立方面的道德要求有()
A.在履行职责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不得擅自过问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C.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处理意见
D.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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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1、多项选择题 下列表述中,属于冲突规范的有()
A.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B.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C.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D.婚姻成立的要件依各当事人本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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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对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规定应适用哪一国法律,作出这种规定的法律即为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冲突规范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C项只是对违约责任的一个简单表述。
12、单项选择题 甲间接故意杀人,致2人死亡,乙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但对甲判处的刑罚应当重于乙,这直接体现了()。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用法适用平等原则
D.罪责自负、反对株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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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害性相适应。本题中甲是故意犯罪,乙是过失犯罪,二人的人身危害性、主观恶性不同,故法律规定的刑罚也不相同。
13、单项选择题 关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经常使用"法治"的概念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改革开放后逐渐形成的
C.邓小平特别强调民主对于国家建立的重要意义
D.列宁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道路,实现了世界法学史上的伟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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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较少使用"法治"的概念。毛泽东特别强调民主对于国家建立的重要意义。列宁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法治实践的道路,马恩实现了世界法学史上的伟大革命。故选B项。
14、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对外国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若查明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中国法院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B.对于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或申诉
C.某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D.某仲裁裁决由甲国某仲裁机构作出,甲国没有参加《纽约公约》,与我国也没有双边协定。此时,该裁决的胜诉方应以该裁决为依据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后,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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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中国法院只能撤销本国的仲裁裁决,不能撤销外国的仲裁裁决,故A项错,不选。
根据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决定,当事人无权提出上诉或申诉,检察院也不能抗诉。故B项正确,应选。
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故C项错,不选。
如果仲裁地所在国与我国既没有共同参加《纽约公约》,也没有双边协定的,则当事人应该以该裁决为依据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后,予以执行。故D项正确,应选。所以选BD。
15、多项选择题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
B.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C.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D.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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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本案中,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根据《托收统一规则》,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并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故C错。
16、单项选择题 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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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选项A错误的原因在于: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在形式上是不同的——规则有逻辑结构上的三要素,而原则并不具备完整的逻辑结构,最通常的情形是原则只具有行为模式,而没有假定条件与法律后果,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只告诉我们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应当”诚实信用,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效果。虽然可能有人会认为,违反诚实信用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是法律后果,但是我们可以发现这并不必然,因为善意第三人的买卖显然并未诚实地发生在所有权人与买方之间。
依据这个标准,显然该条规定为法律规则,因为它的逻辑结构极为完整。此外,还可以以如下的标准区分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其运用是否需要附加个人的价值判断 91ExAM.org,其中法律原则必然需要个人价值判断的附加,而法律规则则不需要价值判断的加入,因此该条规定为法律规则。故选项A错误。
毫无疑问,格式条款之所以会存在,主要的原因是它可以更好地实现“效率”这个方面的法律价值。但是也应当看到,格式条款追求效率的同时,会使得原本就处于劣势的当事人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不同理解时,要作对当事人有利的解释。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即是对处于弱势的当事人所提供的实质保护。这显然是为了满足“正义”或者“平等”这类法律价值。故选项B正确。
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方式包括价值位阶、个案衡 量和比例原则,其中价值位阶是指在不同位阶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格式条款本身反映的是法的效率价值,而《合同法》第41条对格式条款解释的规定反映的是法的正义价值。这就体现了正义优于效率的价值位阶。故选项C正确。
该条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方法)和解释的标准(对当事人有利的解释标准、格式条款优先的解释标准),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17、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人民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D.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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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选项A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即市中级法院与乙县法院是不同的法院,且陈法官也没有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工作发表意见,其叮嘱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选项B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l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刁: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本项中,钱法官就隹院在审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发表意见,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选项C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第83条第l款第l项规定,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选项D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第82条规定,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1)确需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的,及时报告并由所在法院按照法官管理权限审批;(2)不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3)不接受有违清正廉洁要求的吃请、礼品和礼金。本项中,朱院长可以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18、单项选择题 下列陈述中错误的是()。
A、遇拒绝服药的老人,要耐心解释,督促老人服药,必要时亲自喂药
B、在给老人服药的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及疗效
C、更换或停止药物时,应及时向老人解释
D、磺胺类等药服后不宜饮水,以免冲淡药物,降低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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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19、多项选择题 周某在使用某产品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将厂家诉至法院要求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被告方律师辩称,1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本案也不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援引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判令被告方给予周某精神损害赔偿。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方律师的推理是归纳推理
B.被告方律师的推理是类比推理
C.法院判决前后不一致,这是审判不公的表现
D.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律的约束,法院判决虽然前后不一致,但是在合法性上并无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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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0、多项选择题 可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有()。
A.具有我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B.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C.国家和政党
D.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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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C, D
本题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
21、单项选择题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依照我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某外国的法律,但该外国是个多法域的国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如何处理?
A.直接适用当事人在该外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地方的法律
B.适用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
C.适用我国的法律
D.适用与该民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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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D项当选。
22、多项选择题 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
A、以托尼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乙国为其本国法
C、以托尼有惯常居所的丙国为其本国法
D、以与托尼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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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D
本题解析:托尼是双重国籍人,根据《民通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23、单项选择题 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则下列做法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A.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该法官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B.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该法官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上级机关申诉
C.在复议和申诉期间,对法官的处分、处理决定暂停执行
D.对法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决定造成法官经济损失的,该法官有权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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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我国《法官法》第44条规定,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法官处分、处理决定的执行。该法第47条规定,对法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故依照上述两条的规定,选项C不正确,在法官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符合题意,当选。
24、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选项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A.为本所20周年庆典购买某报纸专版,并在其中介绍自己的专业特长时,声称自己是该业务领域最权威的律师
B.以给他人介绍费的方式获取业务来源
C.某律师事务所因与某业务部门关系密切,请求该部门发文要求其下属单位所发生的法律事务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处理
D.以明显低于同行的收费水平竞争某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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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C, D
本题解析:《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7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1)诋毁、诽谤其他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信誉、声誉;
(2)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收费标准为条件争揽业务,或者采用承诺给予客户、中介人、推荐人回扣、馈赠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方式争揽业务;
(3)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
(4)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自己或者其属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
(5)就法律服务结果或者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
(6)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帮助委托人达到不正当目的,或者以不正当的方式、手段达到委托人的目的。
BCD项均是对以上规定的违反。A项违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声明或者暗示其被公认或者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或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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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多项选择题 以下各项不属于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是()
A.电力的买卖
B.船舶的买卖
C.大型机械设备的买卖
D.供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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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B, D
本题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用排除法,列举了不适用公约的货物买卖,A、B、D均在被列举范围之内。主要有供家庭私人使用的买卖,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船舶或飞机的买卖,电力的买卖。
26、单项选择题 海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向澳门终审法院送达
B.受托方对该文书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C.该文书可以通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进行
D.如果该文书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澳门法院仍应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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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需由高院或最高院向澳门终审法院送达,A错。
27、不定项选择 &n bsp;
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是两家国有企业,2004年5月与本市华科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协商,3家法人各自出资一部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起人共同拟定的公司组建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但总股本只有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与公司拟筹集的资本总数的差额,通过每股1.5元的溢价发行方式获得。
(2)无线电一厂认缴股本600万元,以场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价折股和部分货币缴股;无线电二厂认购股本300万元,分别以机器设备和商标使用权作价250万元和50万元;华科电子研究所认购股本300万元,以专利技术作价折股200万元并出现金100万元;
(3)公司存续期间,可依法定程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并允许股东退股;
(4)若公司因故不能设立,则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认股比例分担。请回答问题:
关于该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设立时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的分担,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既然各发起人已约定按认股比例分担,就应当充分尊重其意思
B.各发起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C.发起人内部按照约定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D.债权人若只要求其中某一个发起人清偿债务,则视为放弃对其他发起人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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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C
本题解析:《公司法》第97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 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对于债务和费用的约定只有内部效力,而无外部效力,即各发起人应当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而不论他们之间如何约定。因此,BC正确。
28、单项选择题 律师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泄露国家秘密,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B.律师违法执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其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律师追偿
C.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才会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D.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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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根据《律师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可知,A项正确。根据第54条规定,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306条的规定,C项不正确,依题意,当选。根据《律师法》第49条第2款规定,D项正确。
29、多项选择题 甲国人A和B常年在北京经商并定居,某日两人一同去俄罗斯出差,因醉酒发生口角,B用酒杯砸伤了A的头部。回到北京后,A向北京的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法院应该适用我国法处理此侵权纠纷
B.法院应当适用俄罗斯法处理此侵权纠纷
C.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形式选择适用的法律
D.因当事人都是甲国人,所以应当适用当事人的共同国籍国法,即甲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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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D
本题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本案中,侵权行为她为俄罗斯,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北京,所以应当优先适用当事人共同居所地法即我国法。故A选项正确,B、D选项不正确。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的,协议选择优先适用。故C选项说法也是正确的。
30、单项选择题 下列对罗马婚姻家庭法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
B.古罗马所称的家或家族包括家父、妻、子女,但是,奴隶不包括在家族之内
C.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
D.在 帝国时期,民间婚姻主要以“无夫权婚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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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罗马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古罗马所称的家或者家族是指在家父权所支配下的一切人和物和总和,包括家父、妻、子女、奴隶和土地等。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共和国后期,家父的权力逐惭受到限制。
罗马法的婚姻有两种,即有夫权和无夫权婚姻,又称为市民法婚姻和万民法婚姻。按照前者结婚的妻子从属于夫权,按后者结婚者,夫妻的地位平等。共和国中后期,无夫权婚姻得以广泛发展,至帝国时期,有夫权婚姻被废除,无夫权婚姻成为民间流行的惟一婚姻形式。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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