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江苏高考:将全面取消中小学校借读保证“籍随人走”
2014-02-27 16:42:2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缪志聪)全面取消中小学借读,保证“籍随人走”,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已正式颁布,凡不涉及跨省协作的学籍管理,都从3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

根据2013年8月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将全面取消借读。江苏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均不再设置借读,原需要借读的情形将统一作为准予转学的项目,保证“籍随人走”。同时,江苏进一步明确普通高中阶段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

“要淡化户籍概念,将学生考籍与户籍相脱钩,保证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权利,避免学生因考试而奔波。”江苏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洪流表示,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学生,都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Truth is stranger than fiction. 事实离奇胜于虚构。 A good newspaper, I suppose,is a nation talking to itself. 我认为,一份好的报纸是一个民族在同自己谈话。
Tags:高考 资讯 信息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河北高考:2018年实施新方案 外语.. 下一篇江西一大学男女比例达3:7 部分男..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