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贵州省教育厅提出高校要推行导师制
2013-01-28 17:50:2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最新招考信息:

  贵州都市报讯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提出:高校要创造条件推行“导师制”,探索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自主选择课程等自主学习模式。

  为了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意见》提出:高校要创造条件推行“导师制”,探索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自主选择课程等自主学习模式。支持本科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或开展自主的科研活动,引导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要向学生开放。鼓励、支持大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相关考试获得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意见》还提出:“高校要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时(学分)的比例不低于15%,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时(学分)的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其中教学实习时间不低于12周。”。

  同时,还要求高校一方面要聘请行业企业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学校授课,讲学;另一方面高校教师也要到行业企业开展调研、体验和实践,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到2015年,省内每所高校均要与省内重大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端产业建立实质性产学研合作基地,共建学科平台、本科专业和教学科研团队。

  另外,《意见》还提出,鼓励省内高校之间、省内高校与省外高校之间建立各种形式、各种领域的发展战略联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依托花溪大学城,组建开放合作的“省属高校教学联盟”,实行“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图书互借、网络互通”的联盟机制,促进校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依托“中西部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计划”,建立由省内师范学院与部属师范大学组成的“教师教育联盟”,共同推进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提高教师教育培养质量。

  本报记者 申红珊

A great man is always willing to be little. 伟大的人物总是愿意当小人物的. Industry is the soul of business and the keystone of prosperity. 勤劳是事业的灵魂,是成功的基石.
Tags:高考 资讯 信息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安徽高考:合肥市高三“一模”201.. 下一篇上海高考:随迁子女在上海今年研..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