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2016湖北普通高校招生这些政策规定保持稳定不变
2016-05-27 11:25:5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 

  今年湖北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8个方面:

  (1)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2)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未完成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本科不进行补录。

  (3)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湖北招生。

  (4)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包括征集志愿)全部在网上填报。

  (5)录取过程中,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新增计划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全部重新公开征集志愿。

  (6)录取过程中,省招办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轨迹的6种状态供考生查询。

  (7)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并加大专项计划招生规模,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和农村考生上优质本科的比例。

  (8)坚持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进程、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及时将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Tags:高考 保送生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迎2016高考 5月30日至6月18日湖南..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