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内蒙古高考:分数有疑问于23日至26日申请复查
2013-06-24 12:16:4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为确保评卷工作的准确性,今年高考成绩6月23日公布后,考生若对自己的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复查卷面分数。复查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2013年普通高考复查卷面分数的办法,仍按照《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复查卷面分数的规定》执行。复查范围:高考文化课各科成绩,但执行评分标准宽严所引起的分数差异,不属于复查范围。复查办法:考生向旗县(区)招生办提交复查普通高考卷面分数申请。旗县(区)招生办通过“基层招办办公平台”提交考生申请。复查结果通过互联网向考生本人公布,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服务频道输入考生号、密码可以查询本人提交的查卷申请的状态及查卷结果。复查结果出来后将用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上网查询。

 

  据介绍,凡要求复查卷面分数的考生,持《准考证》直接到所属旗县(区)招生办申请办理查卷手续。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旗县(区)招生办提交的考生查卷请求,针对网上阅卷实际,由卷面复查人员网上调阅相应科目的答题卡图像和各题组(包括客观题)分数进行复查。复查时若发现错误,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专人修改,并通知考生最终结果。由于成绩错误影响考生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允许考生在6月28日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每名考生每科只查一次,不允许出现同一名考生同一科目多次查卷的情况。考生答卷复查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查后的分数为准。(志伟)

Cross the stream where it is shallowest. 渡河要挑最浅处. /从易处着手. A cat may look at a king. 猫也可以看皇帝。/ 地位虽不同,人人应平等。
Tags:高考 资讯 信息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天津高考:2013分数线公布 第一批.. 下一篇北京高考:2013录取分数线大幅蹿升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482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