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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文件规定,我区收取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及缴费金额
1、收费标准:60元/生。
2、缴费金额: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分送到各省并由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含少数民族预科班、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缴纳网上录取费。即:缴费金额=招生计划数×60。
二、缴费时间:2013年6月25日—7月18日。
三、银行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账 号:0602005729024908738
开 户 行:呼和浩特市工商银行内蒙政府后街支行
四、其他
1、请在汇款单用途栏填写“206028普录2013年”字样。否则,无法出具发票。
2、如果汇款单位不是以院校的名称汇出,而是以个人的名义等汇出,请务必在汇款单注明院校名称及在我区的招生代码,同时须将汇款单复印件传真至0471-3261714转800,以便按所提供的院校名称出具财政非税发票。
3、缴费联系人:焦红梅、吴琳琳 ,联系电话: 0471-3261807。非税发票及新生录取名册以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高校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普通高校招生频道“信息查询”查询寄发情况, 联系人:贾汀微,联系电话:0471-32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