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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6-25 20:15:5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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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邮编:100070

学院主要为全国各级党政系统培养信息安全及办公自动化专门人才。2007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成绩。

一、招生对象

考生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女生名额不超过招生总数的40%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亲友,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4.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三、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一般要求达到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参加政审、面试。

4.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等综合条件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1.学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信息安全专业、保密管理专业:4600/学年;行政管理专业:4200/学年。

2.住宿费:普通公寓750//年;标准公寓1200//年。

五、在校生待遇

1.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主要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优秀学生奖学金;(4)专业教育奖学金;(5)蔡冠深奖学金;(6)校外科技竞赛奖金。

2.助学与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1)国家助学金;(2)蔡冠深助学金;(3)勤工助学;(4)特困生学费减收;(5)国家助学贷款。

六、报考方法及注意事项

1.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报考我院的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批次院校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院校的录取。

2.招生中的具体事宜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相关部门负责,北京市考生由学院负责。

关于填写《2013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考生

政审表》有关事项的说明

为确保2013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政审、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你详细、如实填写《2013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考生政审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政审表》作为政审依据,内容需按要求全面、详细、准确填写,如有漏报、瞒报等不诚信填报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表格中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的兄弟姐妹及配偶,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及配偶,所有涉及人员有多少填多少。如有已去世的,也要填写清楚,并标明去世)。

二、《政审表》于6301500前通过传真或邮件发至委培单位。

三、未通过政审考生,不予录用。

如有疑问可与委培单位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8916317538

真:08916317550 6322028

邮箱地址:xzmmgl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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