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0 日 17 时至 7 月 21 日 10 时
我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四次征集志愿
是该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 不影响二本正常轮次录取
我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经过三次征集志愿后, 5 所高校仍剩余11 个缺额计划,其中,有 2 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 3 所国家“ 211 工程”学校。为使贫困地区考生拥有更多的上优秀大学的机会,我区进行该批次第四次征集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 7 月 20 日 17 时至 7 月21 日 10 时,汇总的计划缺额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 )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通知公告”、“最新公告”栏中公布,考生可登录了解参加此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的详细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 “ 2013 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 填报征集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四次征集志愿是该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其投档录取将在本科第二批征集志愿期间进行。
国家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为我区贫困地区考生带来了巨大的福利,减小了符合报考条件的贫困考生的竞争压力,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享受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进入全国重点高校深造。今年,北京大学在广西有 3 个贫困专项计划,其理工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比该校正常批次同科类的录取最低分数还低了 22 分,且仅环江县一所高中就被录取 2 人。其他院校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报读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有特殊条件限制。考生必须具有我区 29 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融安、融水、三江、龙胜、资源、隆安、马山、上林、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凤山、东兰、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忻城、宁明、龙州、天等、大新),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待遇的合山县,以及 4 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田东、昭平、富川、金秀)的户籍,且连续满六年(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必须具有户籍所在县所辖高中高一到高三连续 3 年学籍(户籍与学籍须在同一个县,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就读,并参加高中毕业会考);必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此前,上述有关县(市、区)的招生考试机构已对具有当地学籍和户籍的所有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在本次征集志愿过程中,我区将不再组织考生进行资格复查。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具备被投档录取的条件,无需填报征集志愿。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核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具有填报征集志愿的权利。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会对照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上报的具备填报资格考生名单,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录取。本次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结果,线上生源不足的,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此外,本科第二批目前已经完成模拟投档,将于 7 月 20 日下午正式出档。在本科第二批征集志愿期间( 7 月 23 日左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才会向有关高校投放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四次征集志愿档案。因此已经填报过本科第二批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要未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了本次征集志愿,就可以直接参加本次征集志愿的录取,相当于考生多了一次被录取机会。同样,之前所有未被各批次投档、在投档时被退档、符合条件的考生(包括参加前三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征集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重新参加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四次征集志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填报征集志愿,因为本次征集志愿不仅不影响正在进行的本科第二批录取,还给考生增加了录取机会,同时一旦出现降分,高考分数较低的考生也有可能被投档录取,录取机率增大。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本次征集志愿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规则不变。即设 4 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 6 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高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