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2017-04-08 10:43:1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度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7〕99号)、《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16〕13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7〕1号)、《教育部关于同意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邵阳学院的函》(教发函〔2016〕77号)等文件编制。从今年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目录》统一发布。

二、各校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制订教学计划、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中,都必须以《目录》公布的专业名称、学制年限为准。未经教育部或我厅备案、批准,或本《目录》未公布的专业,各校不得安排招生。凡违规安排招生的,不得进行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各高校在《目录》公布的本专科专业内,可根据专业培养实际,自主确定专业方向,但不能以一个专业作为另一个专业的专业方向。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在本专科医学类专业名称前、后加注专业方向。

四、《目录》中师范标识栏内标有“S”的为师范类专业,标有“J”的为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凡标有“J”的专业,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招收师范和非师范学生的人数。

五、专业代码中加有“T”的表示特设专业,加有“K”的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加有“H”的表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7日

----
  点击下载: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xls
Tags:高考 资讯 政策 信息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山东高考:2017年普通高校考试招..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