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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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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成考专升本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民法标准预测试卷(九)(五)
2011-02-14 07:02:3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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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同义务,即违约责任以合同义务为成立前提。而合同义务主要为约定义务,核心是给付义务。 ②缔约过失责任以过错为要件,违约责任则不以过错为要件。 ③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的范围则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④二者的责任方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有赔偿损失一种方式,而违约责任既有赔偿损失,也有支付违约金、强制实行履行等方式。 . ⑤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具有法定性。而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责任的内容,如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约定免责事由等。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①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当事人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即缔约过失责任以合同前义务为成立前提,而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违约责任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当事人违反的是合同义务,即违约责任以合同义务为成立前提。而合同义务主要为约定义务,核心是给付义务。 ②缔约过失责任以过错为要件,违约责任则不以过错为要件。 ③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的范围则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④二者的责任方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有赔偿损失一种方式,而违约责任既有赔偿损失,也有支付违约金、强制实行履行等方式。 . ⑤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具有法定性。而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责任的内容,如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约定免责事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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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述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

参考答案: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如下特点: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发生、同时消灭。法人一经成立,即产生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法人存续期间始终存在。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其民事行为能力则受到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的限制,既不是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发生,也不是同时消灭。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上是一致的。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不得超出其民事权利能力所限定的范围。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这个特点,其民事行为能力因年龄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而其民事权利能力则是相同的。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其机关来实现的。法人具有团体性,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法定代表人、其他工作人员实现,以体现法人的意志。当然,法人也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是靠自己来实现的。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如下特点: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发生、同时消灭。法人一经成立,即产生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法人存续期间始终存在。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其民事行为能力则受到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的限制,既不是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发生,也不是同时消灭。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上是一致的。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不得超出其民事权利能力所限定的范围。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这个特点,其民事行为能力因年龄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而其民事权利能力则是相同的。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其机关来实现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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