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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知识点汇总《文学类文本阅读》高频考点特训(2017年必看版)(七)
2017-08-25 23:51:4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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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共18分) 醉太行 从维熙 (1)在我过去的认知里,太行山有雄无秀,虽然有直立的万丈悬崖,但一个个山头犹如和尚的秃头,是秃山、秃岭形成的大山之魂。去年金秋十月,因为全国自然生态文学会议,在太行山大峡谷中一个名叫石板岩乡的山村召开,使我有机缘钻进它的躯体之内,去扫描它的生存形态。汽车刚开进大山之腹,我就发现了自己认知上的谬误,十月的太行山,不仅不是秃头和尚,简直像是个醉酒后初醒的俊俏丽人。 (2)汽车沿着陡峭的S形山路,盘旋地向上攀登,每每拐过一个弯道,绿色便变换一个层次,由山下的浓绿,弯成苍劲之绿;再由苍劲之绿中,发现秋天的橙黄;又在橙黄之中,绽露出一片片艳红———那是红枫在向人间展示苦夏已经远去,秋意已染上太行的额头和眉梢。记得,过去的文人墨客,抒写的多是南方的灵山秀水,如黄山之灵秀,雁荡之奇伟,庐山之恬雅,泰山之巍高,几乎从文字中难以找到对太行抒情的表达。倒是有写到太行山的文字,无一例外地都与战争发生联系,“金戈铁马”、“兵家必争”一类的字眼溢满书页,这实在是对太行山的色盲———至少是一种认知上的斜视。 (3)我之所以产生了如是的感慨,实在因为从河南一侧看太行,它不仅有万峰争雄的阳刚之魂魄,还充满了阴柔之灵秀。依山而行的百里大峡谷中,不仅林木丛生,还浪花飞溅地流淌着一条名叫露水河的溪流,这条河在林虑山下形成一个美丽的湖泊;有几只白色飞艇在湖泊中戏水,一下就把我们这些远方来者惊呆了。一个来自南方的“老广”,在车上竟然惊叫起来:“哇!我的天哪,这不是高山峡谷出平湖么,能不能停一会儿车,让我把这些奇丽风景带到广东去,发表在报纸上,让‘老广’们都来这儿观光?”不仅南方来客,对此情此景神情愕然,就连我们这些北方来者,也都为之瞠目结舌。 (4)我的是心已沸腾起来,做梦也想不到太行峡谷中,能有这样一片碧蓝的湖水。可以想象,它是露水河的浪花汇流而成,如同为太行峡谷镶嵌了一面明镜。此情此景,不禁让我联想起了美国西部的大峡谷,它也有太行山的雄险,谷底也流淌着一条美丽清彻的克罗拉多河,虽然那克罗拉多河,比露水河咆哮湍急,但是对比太行山大峡谷而言,克罗拉多河没有在谷底形成任何湖泊,因而太行大峡谷与美国大峡谷相比,可谓各有千秋。 (5)车子开到下榻的石板岩山村了,这里的石墙石屋石碾石磨,浑然一幅古老风情画卷。早上起来,听到有人高喊:太行山峰戴上银冠了!凭窗外望,发现那银冠不是什么帽子,而是压在山尖上的一轮明月。山峰直立陡峭得如阿拉伯数字中的“1”,那轮洁白的圆月,真像是一个古代武士头顶银冠。据说崖谷中的桃花,与天下桃花的开花季节不同;它不开在温暖的春时,而是开在寒冬季节与洁白的冰雪斗奇争艳。最初,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直到太行山的主人拿出冰雪与桃花共存的画册,我们这些来自东西南北中的人,都被太行山独有的风韵折服。桃花峪的岩石层中藏有热泉,尽管外部世界冰天雪地,热能依然在地脉中燃烧,这种热能制造了人间童话与世界奇观:“飞雪漫天舞,桃花浴雪开。”桃花的粉色,与冰雪的银白痴情相望———仅仅为此一景,有许多人就与主人相约,飞雪的冬季,飞雪时节我们一定再来。 (6)太行大峡谷长过百里,当我们闯进它的腹地时,常常为其独有的神秘而情动。走着走着,不知从哪儿飞来凉丝丝的水雾,抬头看去,那是悬崖之顶垂落下来的瀑布;只因为那山崖太高太高了,待这条银线飘到大山谷底时,已然被风分解成小小的水珠了。尽管这儿的山势陡峭而巍高,但仍不乏特意来太行探秘的勇者,他们沿着镶嵌在悬崖陡壁上的铁板栈道,向太行之顶攀登。远远望去,那些攀登者的身影,因衣着不尽相同,如同一只只色彩相异的壁虎,在向太行绝顶进发! (7)这个崖谷叫王相岩,之所以留下这个与雄险山崖决然对立的儒雅的名字,缘起于远古的历史积淀:三千多年之前,商朝迁都至河南安阳之后,这里曾出了个贫贱山民傅说当了朝廷重臣之典故。据《商史》记载,国王武丁是个明君,在没有继位之前,曾到太行山体察民情,在这座山崖之巅,他碰上了傅说,并为他的博学多才而动容。但是在商朝,山民是王权的奴隶,是不能登堂为官的,武丁当了国王之后,为了让山民傅说进朝辅佐朝政,不惜以夜梦远祖遗训为尚方宝剑,巧妙地把傅说召进了国王的宝殿,当了他的一号重臣,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一则“天方夜谭”。 (8)归来后,为了驱散一天行程的疲惫,特意多喝了几杯太行山“红旗渠”牌白酒。酒后,我的身心已与婀娜多姿的北国太行山同醉,故而难忘这次巍巍太行山之旅! (摘自《羊城晚报》) 小题1:一直以来,许多人在太行山认知上总是斜视的。结合全文,你认为人们对太行山认知上的斜视表现在哪些方面?(4分) 小题2:请赏析第(3)段的写景艺术。(4分) 小题3:请分析第(7)段讲述《商史》中关于傅说典故的作用。(6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十月的太行山处处有阴柔、灵秀的景色,像个醉酒后初醒的俊俏丽人。 B.文章通过写黄山、雁荡山、庐山、泰山的特点,突出了太行山的阳刚之美。 C.文章通过对太行山探秘勇者的描写,表现了太行山的神秘。 D.文中运用各种手法描写太行山的奇丽景色,表达了对太行山的赞美。
| E.与美国大峡谷的阳刚之美相比,太行山的峡谷充满了神秘气息。
2、阅读题 (2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母亲的香椿芽 ①我爱吃香椿,尤其爱吃头茬香椿芽,从小就爱这一口,像极了我的母亲。 ②在我家那幢百年老宅子里,紧靠院西墙,曾经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梧桐树,另一棵便是香椿树。打我记事起,这两棵树就有。记得那时,每到三四月份,春暖花开时节,香椿发芽了,母亲便要我爬上树采摘香椿芽。我负责爬树,母亲在下边托着我的屁股。等采摘下来,母亲会马上将香椿芽洗净,切碎,做香喷喷的黄绿相间的香椿芽炒鸡蛋。那是我最爱吃的一盘菜。我爱吃,母亲更爱吃。一盘菜,我和母亲两人包了。好在我父亲、弟弟不太喜欢吃,否则有热闹看了。 ③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大哥翻修房子嫌这棵香椿树碍事,便把它和那棵梧桐树一块砍伐了。母亲曾为了保住这棵香椿树和父亲吵了一架,但树还是被砍了,后来做成了檩棒和门框。那些日子,母亲的脾气很坏。经常望着空荡荡的西墙根发呆。我知道,母亲又想那棵香椿树了。当然这一切父亲早就看在眼里。第二年开春,父亲就从集市上买来三棵香椿苗,栽在了西墙根。当年,虽然只收获了几片香椿芽,可我和母亲依然很高兴,因为毕竟又吃到了香椿炒鸡蛋,尽管只是一小盘,而且鸡蛋明显多于香椿芽。 ④一年过去,香椿树长高了,我家饭桌上那盘香椿芽明显多于前一年。第三年,香椿长势更加旺盛,香椿芽嫩红一片,可把我和母亲乐坏了。那年春天,我和母亲每人扒了一大盘香椿芽炒鸡蛋。之后,我出村上初中、高中,每年春天,香椿发芽的时候,母亲都会将第一茬香椿采了,给我做香椿芽炒鸡蛋。那时母亲常用罐头瓶装了,送饭的时候当咸菜送来,一开瓶,那个香啊。是任何文字都难以描述的。只一顿饭工夫,就被同宿舍的同学一扫而空。 ⑤考上大学后,每年春季开学,香椿还没发芽,我便没有机会吃到新鲜香椿芽炒鸡蛋了。母亲便把头茬香椿晒干,打包给我邮来。如此,虽在异乡,我便也能年年吃到头茬香椿芽了。大学毕业后我在家乡的一个小城找到了工作,又借贷买了房子成了家。我住的房子在小区的四楼,出门进门到处都是水泥做成的方格房和硬梆梆的水泥地,终年闻不到多少泥土的气息。那些年,每年开春,母亲都会坐两小时的客车,挎一个大包袱,给我送头茬香椿芽。每次母亲来,我都要炒一盘鸡蛋炒香椿芽招待她老人家。可母亲却一口不吃,说在家早吃过了,吃腻了。一大盘蛋炒香椿眨眼就被我席卷一空。打着饱嗝,吐着香椿气,那个惬意劲真是难以名状,通体是那么舒坦!那一刻,我觉得蛋炒香椿是人世间最好的美味。 ⑥这样过了十年,母亲年年给我送香椿芽,我也就年年都能吃到美味的蛋炒香椿芽。看着母亲每年来回奔波为我送香椿,我心里就隐隐作痛。我常想,要是哪一天有一小块土地,最好在院子里有一块小菜园,我一定栽上几棵香椿树,这样既能年年吃到鲜嫩的香椿芽,又能免除母亲送香椿的劳累之苦。没想到,这个愿望居然在两年前实现了。因为单位变动,我卖掉了原来的房子,换了更大的。新房子在一楼,且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我便在院子的东墙根栽了一棵胳膊粗的香椿树。第二年开春,香椿树便长满了鲜嫩的香椿芽。采香椿芽那天,母亲和姐姐来了,送来了一大包袱香椿芽。这是我搬到新家后母亲第一次到我家来。当母亲看到院子里那棵长势蓬勃、枝繁叶茂的香椿树,看到树上鲜嫩的新芽时,母亲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和失落。? ⑦吃饭的时候,桌上摆了满满一盘的鸡蛋炒香椿芽。我劝母亲多吃点。这一次,出乎我的意料,破天荒没听到那句母亲说了十多年的“我吃过了”。她很高兴地夹了一筷子,美美地吃起来,一筷子又一筷子,居然吃了小半盘。这让我很惊讶。母亲要回去了,老人家又看了一眼院子东墙下那棵香椿树。我对母亲说,娘,我这儿有香椿树了,以后就别送了。母亲眼里再次闪过一丝失落。 ⑧几天后,姐姐打电话过来,说娘这几天心情很不好。姐姐说,你不知道,娘这十几年从没舍得吃过一根头茬香椿芽。给你送香椿是她这些年最高兴的事,也是她在邻居们面前唯一可以显摆一下的事了……姐姐还在电话那头说着,我的眼睛早已模糊了…… ⑨过了几天,我专门回了趟老家告诉母亲,那棵香椿树砍了,因为邻居对这种气味过敏,有意见。母亲听了脸上闪过一丝欣喜,说砍了就砍了,砍了好。我故意说,树砍了,只怕吃不到香椿了。“你忘了,咱家不是有吗?明年我还给你送香椿芽。”母亲说话的声音明显高了许多。我偷偷笑了。刹那间,我清晰地闻到了一股浓烈扑鼻的香椿芽香…… (选自 《微型小说》,作者厉剑童) 小题1: 根据小说内容,概括母亲的形象特点。(6分) 小题2: 看到我院子里香椿树上鲜嫩的新芽时,母亲眼里为什么会闪过一丝惊讶和失落?(5分) 小题3: 小说多次提到香椿芽,请结合文本说说香椿芽在文中起什么作用?(6分) 小题4: 这篇小说叙述了一个普通人的寻常生活。其实,在平凡的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不尽相同的“香椿芽”。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心中的“香椿芽”。(不少于80字)(8分)
3、阅读题 先秦传记文学的产生和发展 先秦传记文学是我国古代传记文学产生、发展的最初阶段。当时还没有形成独立的观念,没有区分文学与非文学的意识。我国的历史学是我国有文字记载以来的最早最发达的学科。 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出现了传记文学的萌芽。人类为了保存自身的实录,为了纪念祖先,产生了历史学和传记文学。《诗经?大雅》中的《生民》《公刘》是记录与歌颂周部族先人的英雄传说,具有史诗性质。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认为是史诗。历史学家白寿彝《史记新论》认为是传记体。文学史家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认为:“《生民》是一篇很好的后稷传,他是周族传说的始祖。《公刘》是一篇公刘传。公刘为后稷的裔孙,此诗叙他迁都事。”这两首诗都有自己的中心人物,相当于传主;又都有围绕中心人物的故事情节,使中心人物有比较鲜明的人物形象,因而具有传记文学的因素。但人物事迹太简略,偏重赞美,未能刻画人物的个性,所以只能认为是传记文学的萌芽。 先秦诸子散文虽主要谈哲学、政治思想,但往往亦记载本学派奠基人或代表人物的言行事迹,包含有一定的传记文学因素。如《墨子?公输》记载墨子去楚国劝说公输般不可攻宋的故事。这个故事在《战国策》《淮南子》等古书中都有情节大同小异的记载,可见真实性较大。《公输》中所塑造的墨子形象,体现了墨家不辞劳苦地为他人排难解纷的利他精神。墨子止楚攻宋事迹完整,但只记这一件事,而且没有记载发生在何年,尚少时间观念,因此只能算是传记片断,或有传记因素。《孟子》《庄子》中也有人物事迹的记叙,但其形态与《墨子》相似。有的可视为传记片断;有的则是寓言故事,不属于传记。 先秦历史散文,如《左传》《战国策》已出现传记雏形。有的整篇较集中记叙某个人物的片断事迹,刻画出一定的人物性格,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作者可能主观上是记叙历史,客观上已显示人物形象,接近后世短篇传记。如《左传》中“郑伯克段于鄢”,写郑庄公为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与弟、与母亲的矛盾冲突。故事头尾完整,人物形象鲜明,但受编年体史书的体例限制本篇没有写出郑庄公的主要生平事迹。因而这一片断还只是传记的雏形。有的人物事迹散见于几年的连续叙事中,则较能反映出相对完整的人物生平。如《左传》中“晋重耳之亡”,较连贯地写了晋公子重耳从出逃到返国夺位的19年经历,写出了重耳性格的发展过程。这也是传记的雏形。《战国策》常在某一章中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叙其片断事迹,具有相对完整性和独立性。如写战国策士冯谖、苏秦、张仪、刺客荆轲等人的言行活动,事迹相对完整,能表现他们的性格。这些人的故事也是传记的雏形。 小题1:下列对“先秦传记文学的产生和发展”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先秦传记文学当时还没有形成独立的观念,没有区分文学与非文学的意识。 B.人类为了保存自身的实录并为了纪念祖先,产生了历史学和传记文学。 C.《生民》《公刘》人物事迹太简略,偏重赞美,未能刻画人物的个性。 D.《战国策》写策士冯谖、苏秦、张仪、刺客荆轲等人的故事也是传记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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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围绕中心人物,使中心人物有比较鲜明的人物形象,当属于传记文学。
B.先秦诸子散文记载本学派奠基人或代表人物的言行事迹,应是传记文学。
C.《左传》《战国策》的作者主观上是记叙历史,客观上已显示人物形象,类似小说创作。
D.“郑伯克段于鄢”因为受编年体史书的体例限制没有写出郑庄公的主要生平事迹,所以它只是传记的雏形。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不代表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我国的历史学是我国有文字记载以来的最早最发达的学科。
B.《生民》《公刘》是记录与歌颂周部族先人的英雄传说。属史诗性质,也是传记体。
C.《孟子》《庄子》的记叙,有的可视为传记片断;有的则是寓言故事,不属于传记。
D.作者认为:传记文学既是人类自身实录,因而就要写出人物主要生平事迹,要有完整故事情节,刻画人物个性等。
4、阅读题 汉家寨
张承志
那是大风景和大地貌荟集的一个点。我从天山大坂上下来,心被四野那充斥天宇六合的恐怖一样的死寂包裹着,听着马蹄声单调地试探着和这静默碰击。在那种过于雄大磅礴的荒凉自然之中,我觉得自己渺小得连悲哀都是徒劳。那时,八面十方数百里内只有我一人单骑。就这样,走近了汉家寨。
汉家寨只是几间破泥屋,坐落在新疆吐鲁番北、天山以南的一片铁灰色的砾石戈壁正中。无植被的枯山像铁渣堆一样,在三个方向汇指着它--三道裸山之间,是三条巨流般的黑戈壁,寸草不生,平平地铺向三个可怕的远方。因此,地图上又标着另一个地名叫三岔口;这个地点在以后我的生涯中总是被我反复回忆,咀嚼吟味,仿佛它是我人生的答案。
我走进汉家寨时,天色昏暮了。几间破泥屋里,看来住着几户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有了这样一个地名。新疆的汉语地名大多起源久远,汉代以来这里便有中原人屯垦生息,唐宋时又设府置县,使无望的甘陕移民迁到了这种异域。
真是异域--三道巨大空茫的戈壁滩一望无尽,前是无人烟的盐碱低地,后是无植被的红石高山,汉家寨,如一枚被人丢弃的棋子,如一粒生锈的弹丸,孤零零地存在于这巨大得恐怖的大自然中。
独自伫立在汉家寨下午的阳光里,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一直拖向地平线,又黑又长。 三面平坦的铁色砾石滩上,都反射着灼烫的亮光,像热带的海面。
默立久了,突然意识到什么。转过头来,左右两座泥屋门口,各有一个人在盯着我。一个是位老汉,一个是七八岁的小女孩。他们痴痴盯着我。我猜他们已经好久没有见过外来人了。老少两人都是汉人服饰;一瞬间我明白了,这地方确实叫做汉家寨。
我想了想,指着一道戈壁问道:它通到哪里﹖老人摇摇头。女孩不眨眼地盯着我。
我又指着另一道:这条路呢?老人只微微摇了一下头,便不动了。女孩还是那么盯住我不眨眼睛。
犹豫了一下,我费劲地指向最后一条戈壁滩。太阳正向那里滑下,白炽得令人无法瞭望。我刚刚指着,还没有开口,那老移民突然钻进了泥屋。那小姑娘一动不动,她一直凝视着我,不知是为了什么。这女孩穿一件破红花棉袄,污黑的棉絮露在肩上襟上。她的眼睛黑亮。
在那块绝地里,他们究竟怎样生存下来,种什么,吃什么,至今仍是一个谜。但这不是幻觉也不是神话。汉家寨可以在任何一张好一点的地图上找到。《宋史·高昌传》据使臣王延德旅行记,有“又两日至汉家砦”之语。砦就是寨,都是人坚守的地方。从宋至今,汉家寨至少已经坚守着生存了一千多年了。独自面对着那三面绝境,我心里想:这里一定还是有一口食可觅,人一定还是能找到一种生存下去的手段。
次日下午,我离开了汉家寨,继续向吐鲁番盆地前行。大地倾斜得更急剧了;笔直的斜面上,几百里铺伸的黑砾石齐齐地晃闪着白光。回首天山,整个南麓都浮升出来了,峥嵘嶙峋,难以言状。俯瞰前方的吐鲁番,蜃气中已经隐约现出了绿洲的轮廓。在如此悲凉严峻的风景中上路,心中涌起一股决绝的气概。
走过-个转弯处--我知道再也不会有和汉家寨重逢的日子--我激动地勒转马缰。遥遥地,我看见了那堆泥屋的黄褐中,有一个小巧的红艳身影,是那小女孩的破红棉袄。那时的天山已经完全升起于北方,横挡住大陆,冰峰和干沟裸谷相衬映,向着我倾泻般伸延的,是汉家寨那三岔戈壁的万吨铁石。
我强忍住心中的激荡,继续着我的长旅。从那一日我永别了汉家寨。也是从那一日起,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在不知不觉之间,坚守着什么。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只觉得它与汉家寨这地名天衣无缝。在异国他乡,我总是倔强地回忆着汉家寨,想着每一个细节。直至南麓天山在阳光照耀下的、伤痕累累的山体都清晰地重现,直至大陆的倾斜面、吐鲁番低地的白色蜃气以及每一块灼烫的砾石都逼真地重现,直至当年走过汉家寨戈壁时有过的那种空山绝谷的难言感受充盈在心底胸间。(节选自张承志《汉家寨》 有改动)
1.结合⑴~⑸段,简析“一枚被人丢弃的棋子”“一粒生锈的铁丸”,写出了汉家寨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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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插入汉家寨的移民历史和《宋史·高昌传》的有关记载,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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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再现一个身穿“破红花棉袄”的小女孩,有什么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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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文末说,“我只觉得它与汉家寨这地名天衣无缝”。“它”指代什么?为什么说“它与汉家寨这地名天衣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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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10日 ,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 ,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
节选自《奥巴马传》
小题1:归纳概括奥巴马的生活经历。(6分)
小题2: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6分)
小题3: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