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考语文答题技巧《文学类文本阅读》高频试题巩固(2019年最新版)(三)
2019-12-26 06:35:27
【 大 中 小】
1、阅读题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西南联大的闻一多 闻一多在联大中文系讲楚辞、古代神话和唐诗三门课,立论新颖,考证严密,深受学生欢迎。他的古代神话课,图文并茂,用整张的毛边纸画出伏羲、女娲的各种画像,用按钉钉在黑板上,口讲指画,有声有色。伏羲女娲,本来是相当枯燥的课题,但听闻先生讲课让人感到一种美,思想的美,逻辑的美,才华的美。因此,不单是联大中文系、文学院的学生争着听这门课,就连理学院、工学院的学生也赶来听。 闻一多是一位浪漫的诗人,他会把讲课变成一个充满诗意的过程,所以他把上午的课换到了晚上。七点多钟,电灯已经亮了,闻一多穿着深色长衫,抱着几年来钻研所得的大叠大叠的手稿抄本,昂然走进教室。学生们起立致敬又坐下之后,闻一多也坐下了;但并不马上开讲,却慢条斯理地掏出纸烟匣,打开来对着学生和蔼地一笑:“哪位吸?”学生们笑了,自然不会有谁真的接受这绅士风味的礼让。于是,闻一多自己点了一支,长长的吐出一口烟雾后,用非常舒缓的声腔念道:“痛——饮——酒——,熟读——离骚——,方得为真——名——士!”之后才开始讲课,有时讲得兴致盎然,闻一多会把时间延长下去,直到月光洒满校园的时候,才带着清凉的露水回到他的新南院住宅。 闻一多讲唐诗是联大叫座的课。他原来就是诗人,对唐诗的理解,其见解和感受有别于其他学者。闻一多最赞赏五言绝句,认为五言绝句是唐诗中的精品,二十个字就是二十个仙人,容不得一个滥竽充数。汪曾祺说:“能够像闻一多先生那样讲唐诗的,并世无第二人。因为闻先生既是诗人,又是画家,而且对西方美术十分了解,因此能将诗与画联系起来讲解,给学生开辟了一个新境界。”他讲唐诗,不蹈袭前人一语。将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一起讲,特别讲到“点画派”。中国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讲唐诗的,闻一多当为第一人。 闻一多特别欣赏初唐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在他的《宫体诗的自赎》一文中,曾把这首诗评价为“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这首诗有浓厚的唯美倾向,却带有几分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意味。何兆武评价说:“闻先生的思想主潮早年和晚年是一以贯之的,本质上还是个诗人,对美有特别的感受,而且从始到终是一包热情,一生未曾改变过。” 唐诗中有这样空灵唯美的诗意,有人生幻灭的虚无感,更重要的是,唐诗中的人间疾苦更能引起闻一多的感触。闻一多经常跟学生说起这样的事情,说完以后就讲唐诗,讲杜甫的三吏三别,他愤怒地说:“为什么隔了一千多年了中国的事还是这样悲惨,比那时候还不如?”学生还因此有这样一个作业“给蒋委员长的一封公开信”,令他们记忆深刻。 抗战期间,看到国家糟糕到这步田地,闻一多如坐针毡,他在给学生臧克家的信中写道:“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没有能力炸开那禁锢我的壳,放射出光和热来。”以1943年为时间标记,闻一多走出书斋,从一个学者变成了一个激情喷发的民主斗士,在许多公开场合作“狮子吼”。 1946年西南联大开始分批北上,为了工作需要,他坚决留在昆明。在白色恐怖下,1946年7月11日,民盟中央委员李公朴惨遭暗杀,闻一多的处境十分危险,但他置生死于度外。7月15日,他义无反顾地前往参加李公朴先生的追悼会,面对国民党特务,他拍案而起,慷慨激昂地发表了著名的《最后一次的讲演》,悲愤地表示为了民族“要像李先生一样,前足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的坚定决心。追悼会后,又出席了民盟在《民主周刊》社为李公朴被暗杀事件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当天下午在回家途中即遭到国民党特务杀害,时年不满48周岁。 小题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闻一多的课堂氛围富有诗意,为了创造意境,他可以把时间改到晚上,映着灯光和月光给学生讲。课堂上的闻一多很有名士风度。 B.闻一多将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一起讲,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讲诗歌的,闻一多当为第一人。 C.闻一多特别欣赏初唐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认为这首诗带有几分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意味。 D.闻一多也是美术家,他不仅善于鉴赏中外各种风格的画作,而且能将绘画意境和诗歌意境融为一体。
| E.闻一多写:“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没有能力炸开那禁锢我的壳,放射出光和热来。”这句话是在痛苦自己没有迸发出激情为国家、为民族贡献自己的力量。 小题2:第四段末引用何兆武的评价:“闻先生的思想主潮早年和晚年是一以贯之的,本质上还是个诗人,对美有特别的感受,而且从始到终是一包热情,一生未曾改变过。”你怎样理这句话的含义?(6分) 小题3:从本文来看,闻一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分点陈述。(6分) 小题4:关于闻一多的牺牲,有人十分敬佩,有人十分惋惜。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阐明自己的看法。(8分)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红叶归处是秋风(查干) ①自古至今,红叶有着无尽的话题。每每读到有关红叶的文字,我便心动,不由自已地沉浸于哲理的思考。 ②有一年在京郊红螺寺,我真真切切地读到了一片元宝枫叶内心的独白。那正是十月末的一天,天空一片高蓝,远山近岭到处是燃烧的红叶在秋风中静默,使人不由想起禅气这个词。我仰头去读高岩上的一树红叶,猛然,其中一片硕大的从高处安然飘落,不带一丝忧伤,仿佛是一位远游的行僧,在欣欣然归来。枫叶红透,似一袭袈裟,在秋阳下闪着奇异的光芒。我想到了去西天取经的那位高僧,和他的白马。这样的时刻,恰有一声声晚钟从红螺寺高墙里传了出来,像是迎宾曲。叶落归根,就该是这样的氛围。叶落,是一种美好庄严的过程,是一种天律,不可违背,也不可抵触。 ③有时,人不如红叶。它们那种面对凛冽秋风时的坦然和睿智,不能不叫人深思。 ④在岁月漫漫中,甚至连小小动物都去勇敢地面对生与死。我观察多年,从来没有见到一只自然死亡的鸟。而人类就有些不同,首先想的是长命百岁,甚或万岁。那些帝王将相活着时作威作福,死后也不叫百姓安宁。人是万物之灵,却不知顺从自然规律,一见死神就乱了方寸,这是一种很可悲的心态。 ⑤有一年深秋,我们到二郎山深处的喇叭河风景区采风游览,这里天然小路曲曲弯弯,一直沿着山下的河流,伸向旷野和原始。河水清澈,似一条玉液在静静地流。爬上一处高地,远眺近观,夕阳依依,诸峰相衔,山上山下都是斑斓的梦境。金黄和火红,使人目不暇接神魂颠倒。是夜,山月当空。一阵山风拂过,树木花草夺人魂魄的清香,不但醉倒了山客,也引来了一大群高大的水鹿。它们如约而至,来舔喇叭河宾馆为它们准备的硝,离我们只有百米之距,它们仍有些许警觉,但很安静,以它们发蓝的眸子,看着我们。我一时兴起,给这些不速之客唱起一首又一首的蒙古民歌。其中一只,顾不得舔硝,竖耳聆听。同游者笑着说,你终于在这蛮野之地遇上知音了。没错,它一定听懂了我的歌声,并且体会了其中的内涵。天人合一,绝非仅仅是理想,只要人类怀有一腔慈悲之心。 ⑥不料,这一天的后半夜猛然间刮起了山风,气势逼人,似排山倒海。我心中起忧,担心红叶的命运,久久不能入睡。晨五时,梦中有了幻听,听到了钟声由远而近,轰然而优雅。我披衣而起,抓起相机便匆匆出得门去,山风有些冷,但安静了许多,俯仰之间,满眼都是落叶,像一地微微挪动的落霞。它们落得安然飘得富有诗意,竟无半点忧伤,躺成了一山的哲思,忧郁的我,却成了多余。惊愕之余,我终于有了一些禅悟。自然万物,原本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是人类给自己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读不到事物的本色罢了。 ⑦淡淡的山雾中,我站在秋风中的山野,终于明白:人或者说我自己,是弱智者,而非万物之灵。眼下,躺了一山的红红落叶,正在完成一种交接仪式,生与死,在这里只是一个概念而非实质。我有幸列席这样的一次仪式,不知不觉中提升了自己的一点点高度,并且读到自己灵魂的色泽,也正在由灰变红。 ⑧红叶归处是秋风,拥有秋风的万物有福了。(选自《中国作家网》,有删改) 1.文章①段说:“每每读到有关红叶的文字,我便心动,不由自已地沉浸于哲理的思考。”结合全文,谈谈作者有哪些“哲理的思考”?请分条简要概括。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章描写红叶,为什么在⑤段写到“一大群高大的水鹿”?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⑨段文章说:“读到自己灵魂的色泽,也正在由灰变红。”“灰”和“红”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变化过程?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文中作者先称“人是万物之灵”,文末却说人“非万物之灵”。对这种看似矛盾的表述,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阅读题 1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一个“兵”的军营 1.7米左右的身高,黝黑的脸膛上一双锐利明亮的眼睛,穿一套橄榄绿军装,腰系皮带,头戴钢盔,骑一辆军牌摩托车,威风凛凛地巡逻,这就是郭孔孙给我们的第一印象。老郭管理守护的兵营坐落在东水村再角山山麓,周围是连绵的丘陵和参差错落的村庄。 老郭一家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当时部队的一处连部,周围种满了瓜菜果木,一株高高的白杨树上悬挂着一个高音喇叭;院子大门两边插着两面红旗,旁边的宣传栏上用粉笔写着“进军营,讲文明,讲礼貌”的标语以及每天播放军号的时间;院子正中的木桩上插着一面鲜艳的国旗。当地群众说,老郭每周都要举行一次奏国歌升旗仪式,有时他的一家人参加,有时附近的村干部和村民也自发前来参加。总之这里的一切设施和氛围,都保持着部队的习惯,从而使周围的村民群众强烈地感觉到:部队还在身边。 谈起对部队和军营的情结,老郭脸上洋溢着幸福和自豪。他的家就在军营附近的郭屋村,军营的前身驻扎着解放军某部一个炮兵团,郭孔孙从小就伴随着军号成长,耳濡目染人民子弟兵严明的纪律和拥政爱民的优良品质。当时部队的一个连与郭屋村挂钩联系,部队的领导喜欢上郭孔孙的聪明能干和做事的责任心,把他抽调到部队做木工电工,一干就是十多年。上世纪80年代中期,部队撤离驻地,郭孔孙跟随部队在外多年。 到20世纪80年代末,部队委派他回到驻地看守军营,每月发给600元的生活补贴,郭孔孙于是带着老婆孩子住进了军营,开始了他漫长而充满挑战的工作生活。 一晃十五六年过去了,郭孔孙从英姿勃发的青年步入到不惑之年。他的儿女们大都在外面结婚成家,儿女劝父亲放弃这份清贫艰苦的工作,随他们到城里生活,郭孔孙婉言谢辞了。为了补贴家用,郭孔孙夫妻俩在住所的周围耕田种地种果木,饲养鸡鸭,把军营打扮得绿韵盎然,鸟语花香。?郭孔孙说,最难忘怀的是部队战友的到来。每年的下半年,一批批曾经在这里服役的指战员千里迢迢回访参观,他们在这里度过了激情燃烧的岁月。故地重游,吃上两顿老郭为他们做的饭菜,走一圈他们挥洒过青春汗水的地方,聆听着昂扬激越的军号广播,感到无比的欣慰和无限的感慨。?这些回访的战友离开时几乎都说:“老郭,放军号,为我们送行!” “我会一直坚守下去的,”郭孔孙坚定地说,“直到部队规定的退岗年龄!” 郭孔孙管理守护的军营有四个点,相距一二十公里,横跨东华横石水两个镇,营地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并有大量的竹木。要把这些房地物产管护好,是一件艰巨与繁重的工作,郭孔孙倾注了全部心血和干劲。 首先是必须保证每天三次的广播时间,每天广播时间分别为早上五时半,中午十一时半,傍晚五时半,每次三四十分钟,不管是春夏秋冬,严寒酷暑,必须做到依时准确,十多年来,他几乎没有错过一次。因此,附近的村民和学校师生都把军营的广播作为作息上课、校对钟表的依据,军号广播响起,就知道是什么时间了。 其次是必须保证部队物产的完整不损失,郭孔孙每三天骑着摩托车四个点巡逻一次,每次来回至少需要两个多小时。? (选自《广州日报》有删节) 小题1:下面对本篇通讯分析、概括错误的两项是(?)(5分) A.这个军营,曾经有大批的军人在此服役,在此挥洒汗水,现在,无论是设施,还是氛围,都一直保持着部队的习惯。 B.在文章正面描写的老郭每周举行一次的升旗的仪式中,他的家人甚至村干部和村民有时都会自发来参加,这些着实让我们感动。 C.老郭在此地驻守,自己认为最难忘怀的就是每年的下半年会有大量的军人来此地参观,来聆听昂扬激越的军号广播。 D.就是因为老郭风雨无阻的准时准点地每天进行三次广播,附近的村民和学校才把广播作为时间依据,甚至作为校对钟表的依据。
|
E、本通讯中的这个“兵”,为军队付出了大半的人生,他所代表的军人对军队这种难以忘怀的情怀,充溢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都会为之动容。
小题2:“英德的大山深处,一座神秘的军营”,作者为什么称这座军营为“神秘的军营”?(6分)
小题3:新闻背景有助于读者深入了解人物形象。这篇通讯交代了有关老郭的哪些背景资料?这些资料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4:本篇通讯的人物描写手法对你的写作有何启示?结合本篇通讯进行探究。(8分)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信仰是个性心灵深层的隐密,具有相当的抽象性和神秘色彩,是一个不易交流的话题。然而,信仰作为人类精神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却备受人们的关注。
信仰是指人们对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或某人极其相信和尊敬的,并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或榜样。信仰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性选择和追求,“是在不确定性中寻求确定性的努力”。诚如康德所言:“信仰是客观的不确定而主观上确定。”以此看来,信仰是一种价值预设,是信仰者相信其正确或有意义,而不在于其是否真实或能否实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黎巴嫩诗人哈·纪伯伦说:“信仰是心中的绿洲,思想的骆驼队是永远走不到的。”
信仰是一种奇妙的精神现象,具有复杂的内在结构。从认知角度看,信仰表现为正确和认同;从情感角度看,信仰表现为敬畏和尊重;从意志角度看,信仰表现为坚守和追求。人的信仰具有多样性,如宗教信仰、哲学信仰、政治信仰、道德信仰、科学信仰等,这种多样性是由人的精神生活的丰富性和价值观念的多元性等因素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被信奉、被坚守的信仰突然被人们普遍质疑或放弃时,则表明信仰危机的出现。信仰危机不是偶然的,在其背后有复杂的社会原因和深刻的思想根源。信仰危机固然会给人的生活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但也不完全是一件坏事,它至少说明人不盲从迷信,而且在危机中还会孕育出新的信仰。罗曼·罗兰说得好:“怀疑和信仰两者都是必需的。怀疑能把昨天的信仰摧毁,替明天的信仰开路。”我们应当坚信,信仰的发展自有其内在机理,社会能瓦解人的信仰,必能帮助人确立新的信仰。多元的、充满理性光芒的信仰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对于人类来说,信仰问题是普遍而永恒的,需要信仰且能够具有信仰,是人之为人的重要条件。人为什么需要信仰?从哲学层面看,信仰关乎人的价值追求。人不会满足于既有的生命状态,向往崇高与尊严,期待延续与永恒,追求价值与意义。人来自于物,人原本就是物,信仰的确立使人获得了尊严,升华了境界;人是有限的生命存在,信仰(尤其是宗教信仰)的确立使人超越了死亡,满足了追求永恒的愿望;人生是不断寻求价值和意义的,信仰的确立使人获得价值目标和生活信念。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看,信仰源于人的精神需要。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人会产生诸多心理需要,信仰无疑是满足这些需要的基础:信仰使人有了精神寄托,从而满足了归宿感;信仰使人的精神有了确定性,从而产生了安全感;信仰克服了灾难和死亡所带来的紧张和恐惧,从而获得了平和与慰藉感。
信仰关乎人类生活的根本,赋予人生以意义,为生命赢得了尊严。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圣洁的信仰星空,愿我们每个人对心中的信仰都能保持一种深深的虔敬!
(选自2010年第21期《记者观察》中的《话说信仰》,有删节)
1.有关信仰的解说,有误的一项是(? ?)
A.信仰具有相当的抽象性和神秘色彩,是不易交流的话题,它备受人们的关注。
B.信仰是人们行动的指南或榜样,人们对其信仰的对象是极其相信和尊重的。
C.信仰的多样性,必然决定了人的精神生活的丰富性和价值观念的的多元性。
D.信仰具有复杂的内在结构,从认知、情感、意志等角度看,表现各有不同。
2.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人需要信仰”的原因的一项是(? )
A.人不满足于既有的生命状态,向往崇高与尊严,期待延续与永恒,追求价值与意义。
B.信仰问题是普遍而永恒的,人们需要信仰且能够具有信仰,是人之为人的重要条件。
C.信仰能使人有精神寄托,使人精神有了确定性,克服灾难和死亡带来的紧张和恐惧。
D.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人会产生诸多心理需要,而信仰使人们有了归宿感和安全感。
3.有关作者的观点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信仰是心中的绿洲,思想的骆驼是永远走不到的”,是说信仰是正确的、有意义的,不在于其是否真实或能否实现。
B.信仰危机会给人的生活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但不是一件坏事,其背后有复杂的社会原因和深刻的思想根源。
C.信仰的发展自有其内在机理,社会能瓦解人的信仰,必能帮助人确立新的信仰,信仰危机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D.信仰关乎人类生活的根本,赋予人生以意义,为生命赢得了尊严,所以作者希望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信仰。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题。
麻三爷和他的鹰
仲维柯
山连着山,岭靠着岭,山岭之上满眼里苍松翠柏,直指天际。这是鲁西南最大的一片天然林,管理它的则是双城岭林场。
林场驻地设在双城岭的脚下,十多间老式石头房子,七八个其貌不扬的员工,可别小瞧他们,他们可都是直属于市林业局单位的国家正式职工。
麻三爷就是林场的护林员。他在这深山老林里一待就是40年,由原本肌肤圆浑的后生,变成了尖嘴利眼瘦削的老人,把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交给了这片山林,而今仍孤身一人。
三爷就要离开这片山林,到市“老年公寓”安享晚年了。听说,这待遇是林业局局长特批的。
即将离开林场的三爷还有件最放不下的事情,那就是不知如何安置那只跟了他三十多年的老山鹰。
那是一只本地的老山鹰,黑底白眉斑的头,下体白色,杂有数目不多的灰黑色小横斑,体长半米有余。说起三爷与这老山鹰,那还真有不少故事呢。
那还是三爷来林场的第二年。当年轻的三爷巡林到老虎崖时,捡到一只折断了翅膀的雏鹰,心慈的三爷就把它抱回林场养了起来。
用药水擦拭伤口,喂水喂肉,清洗羽毛……三爷慈母般呵护着雏鹰;用棍棒敲羽翅、脚爪、钩喙来锻炼筋骨,一次次从高处抛下来练习飞翔……三爷严父般训练着雏鹰。终于,雏鹰成了能翱翔于蓝天的老山鹰,可它总不肯离开三爷。
三爷巡山,山鹰便在三爷上空盘旋;三爷休息,山鹰便落在三爷脚边嬉戏:三爷走到哪儿,山鹰便飞到哪儿。
那年,木材价格飙升,市场上松柏木的价格更是高得惊人,就有不少人动了盗伐山林的歪主意。那天,当三爷巡视到跑马岭时,只见五六个光头后生正挥动着刀斧肆无忌惮砍伐着林木。三爷大声制止,他们非但不听,还挥动着工具缓缓靠过来。“喔欧”一声尖利长鸣,几个后生的头皮被重重挠了一把,随即血流满面,惨不忍睹。后生们捂着伤口,惊恐地望着空中乌云般的山鹰,撒开两腿朝岭下逃去。
还有个冬天,雪下得很大,三爷巡山不慎跌落老龙峡。山鹰便盘旋在老龙峡上空,凄厉的叫声就是在十多里外都能听到。听到老鹰鸣叫的人都说,那叫声揪心,瘆人!救三爷回来,人们发现山鹰的嗉子里全是血!
商议老山鹰归宿的问题,两个月前就开始了:跟三爷回城里“老年公寓”,恐怕人家不接受;留在林场,除了三爷,它不跟任何人接近;送给爱心人士饲养,这一天三顿肉,谁喂得起?……老山鹰可顾不了这些,只管“嘭嘭嘭”地敲击着它那粗大的钩喙和爪子。
这已不是二十年前的钩喙和爪子了。一厚层灰白色硬如石头的物质像枷锁一样,套在山鹰的钩喙和爪子外面,使之不再尖利,不再灵活。那次三爷让山鹰追前面不远处一只半大野兔,几番搏斗后,野兔竟从老鹰爪下逃脱了……
几番周折,市动物园总算答应收留这只年过古稀的老山鹰了,离开的时间与三爷离开林场同日。
明天就要离开了,林场特地给三爷摆了欢送宴。喝酒、吃肉、唱山调子,三爷没有半点情致,整个心像被掏空了似的。
耳膜里挥之不去的是老山鹰“嘭嘭嘭”的撞击声。三爷提了些水拿了些肉打开了山鹰住的小棚。
甩动粗壮的脖子,重重击打钩喙;抬起硕大的脚趾,狠命地摔打鹰爪。三爷蹲下身,紧紧抱住山鹰脖子,悲戚戚流了好一阵子泪。嘭嘭——嘭嘭——三爷数着山鹰的“嘭嘭”声直到天明。
太阳刚刚露出整个圆脸,市老年公寓、动物园的车也就到了林场。
当动物园的工作人员打开山鹰住的棚子时,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在场所有人:山鹰的爪子、钩喙全都白森森的,微微滴着血,那层厚厚的灰白色的硬东西,像一套精致的模具静静地摆在人们面前。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老鹰复生的传说还真有。”动物园来的一位年长的工作人员嗫嚅道。
“当一只鹰活到40岁时,它的喙会变得弯曲、脆弱,不能一击而制服猎物;它的爪子会因为常年捕食而变钝,不能抓起奔跑的兔子。传说真正的雄鹰,会忍着饥饿和疼痛日复一日敲打喙,直到脱落;同时,会将磨钝的爪子一个个拔出,直到长出新的锋利的爪子。当这痛苦的历程过去,老鹰可以重获30年的新生,再次翱翔于天空。”
三爷呆呆地听着,眼都不眨一下。
催三爷上路的喇叭声再起,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老人竟变卦了——
“我的山鹰有勇气重获新生,它理当属于山林;我虽然年老了,但还比得上一只山鹰。不走了,都不走了!
——在这林子里,让这鹰再陪我30年!呵呵……”(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0年第8期)
1.本文用不少笔墨写鹰,对人物刻画有什么作用?请具体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合全文,分析麻三爷的形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