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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知识点汇总《文学类文本阅读》答题技巧(2019年最新版)(七)
小题2:文中画线处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3:请根据全文探析小说末段的意蕴。(6分) 2、阅读题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永远的中国心
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就职大典上曾经说过这样一句震撼天下亿万人们心灵的话语:“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这句话在时时刻刻以祖国利益为重的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宪梓的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曾宪梓曾饱受旧中国内忧外患之苦,此生此世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祖国的繁荣昌盛,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所以,他怀抱赤诚爱国之心,要为自己的国家分忧解难,为振兴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而做出应有的一份贡献。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嘛!
七十年代中期,曾宪梓创立金利来并在香港站稳了脚跟。他首先以投石问路的方式向家乡梅县的华侨大厦赠送了两部汽车。那一天,曾宪梓怀着激动的心情,返回阔别多年的故乡,受到故乡人民的热烈欢迎。当曾宪梓怀着复杂的心情,看到经历文化大革命后,家乡的工厂、学校和民居已变得破烂不堪,乡间学校的数目还不如解放前的时候多时,忍不住热泪盈眶。想到自己深受祖国培育之恩,但却未能留在国内参加经济建设,心里更是觉得十分难受,一种儿子对深爱母亲未尽天职的惭愧之情油然而生。曾宪梓从此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他要创造更多的财富,为祖国的经济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从一九七七年开始到一九九四年这十几年来,他在家乡以及全国各地的捐资总额已经超过二亿三千万元,捐赠的大小项目超过二百项,为祖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巨大贡献。
曾宪梓常对人们说:“解放前我的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小学毕业后就没有机会读书了,新中国成立后,我才有机会重返校园。我就是靠着国家的助学金才得以顺利读完中学、大学的。所以我要尽职尽责地回报祖国、回报家乡。”一九七七年,曾宪梓给母校东山中学捐建了第一座在当时首屈一指的教学大楼。从那时起,曾宪梓就规定自己每年要按实际能力为家乡的教育事业解决各种难题,开始每年五十万以上,以后每年递增,从一百万、三百万、五百万、一千万……他决心这样一路捐赠下去。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由曾宪梓捐资一亿港元与国家教委合作设立的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基金会”将奖励内地的优秀教师,其中主要侧重于师范院校的教师。
曾宪梓多年来为祖国和家乡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同时,更为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诚挚的爱心。他觉得只有体魄强健的民族才有可能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于是,曾宪梓利用家乡“足球之乡”的优势,投资兴建足球场,捐资举办足球邀请赛,资助各大足球队外出比赛。热爱足球的曾宪梓不仅仅局限于对中国足球事业的关注上,对于中国的整个体育事业,他都不遗余力地倾注了他的满腔热情。无论是洛杉矶奥运会还是汉城奥运会,曾宪梓都亲自设计、亲自选料,制作出数千条绣有中国奥委会徽的深红色优质领带,赠送给中国体育代表团。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满载而归,获得辉煌的成绩,名列世界第四,曾宪梓兴致勃勃地给每一位获金、银、铜牌的运动员以及教练员、工作人员发放巨额奖金。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宪梓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布,他决定出资发起“金利来、银利来偕百家名店支持北京申办二000年奥运会”大型活动。曾宪梓说:“我们可以挺直腰板,向世界宣布:中国有条件、有能力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
曾宪梓说:“祖国和家乡是生我、养我、育我成长的地方,祖国有恩于我,我必须终身回报祖国。只要金利来不破产,曾宪梓不死,我对祖国的回报就不会停止。”
曾宪梓,一个将自己的躯体、灵魂、金钱乃至生命与中国的繁荣昌盛、中国的前途紧密联系在—起的中国人,似乎随时都可以为他的祖国喷洒满腔热血。在今天这样一个功利社会里,曾宪梓的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高风亮节,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傲。中国,响当当、亮堂堂的中国,正在以不可估量的凝聚力走向崛起、走向腾飞的中国,应该为成功地拥有和培养出这样杰出、这样忠心的儿子而自豪。
(节选自夏萍《曾宪梓传》)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 和概括,有错误的两项是(5分)
A.曾宪梓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传统的道德规范里最首要、最核心的二字就是“忠孝”,也就是对国家要忠诚、对家乡人要孝悌。“中国”这两个字,在曾宪梓的心中有着很重的分量。
B.曾宪梓对家乡的捐助是多方面的。在家乡投资建厂,是帮助家乡人民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而资助体育事业的目的则完全不同,是为了维护中国人民的尊严,是比物质层面更高的精神层面的东西。
C.曾宪梓也知道,靠他一个人是不能拯救整个中华民族的。但如果通过个人的努力,影响和团结众多的人一道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出力,那么这种力量就非同小可了,中华民族赶超世界先进民族也就为期不远了。
D.曾宪梓以拳拳赤子之心,倾力回报祖国的高风亮节、大义之举,与当今社会某些人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形成鲜明对比,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傲。
E.记述重要人物,特别讲究客观、真实、准确。本文没有采用总分总结构方式,而是采用对照式结构,将曾宪梓在“解放前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的悲惨遭遇和解放后在香港创业的辉煌形成鲜明对比,表达了他强烈的爱国之情。
小题2:简析曾宪梓先生的心路历程。(4分)
小题3:有人说,曾宪梓如此大规模的捐资,不否认他有爱国心,但更主要的目的还是巧妙地做商业广告,因为他毕竟是企业家。你同意这种说法吗?谈谈你的观点。(6分)
4、阅读题 ?沉重的漂流
彭瑞高(上海作家)
在离虎跳峡不远的地方,我意外看到了一个朴素的纪念馆——长江漂流纪念馆。我屏着气踏进门,又屏着气看完所有的展品。
人们熟悉那种一般意义上的河流:青山倒映,绿水长流,渔歌欢唱,竹排扁舟……这种漂流,很多人都经历过,很多人都乐意;这种漂流,是轻松的漂流,闲适的漂流,女性化的漂流。而我此刻看到的漂流,却是险恶的漂流,沉重的漂流,完全属于男子汉的漂流。这种漂流的分量,你只有到虎跳峡旁边去才能掂量出来。那落差几十米的长江之水,挟着一股寒气,奔腾而来;它含着天的威势,山的力度,以冲决一切的勇气,滚滚东去;激流飞溅,白浪滔天,雾满峡谷,声震九霄……在这个地方漂流,轰轰烈烈,大起大落,大喜大悲。有人说,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漂流。
然而,这又是必须付出代价的漂流。男人们高昂起坚硬的头颅,向着急流和险滩挺进。有人在天与地的缝隙中,重新呼吸到了生命的空气;也有人在水和石的冲击下,永远沉入了另一个世界。生还的是英雄,而人们愿意记取的,是那些死去的硬汉姓名:尧茂书、孔志毅、杨洪林……
我用凝滞的目光抚摩漂流者的照片。关于他们的漂流,一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一种声音说,这是盲目的冲撞,是无谓的牺牲,是狭隘的英雄主义;另一种声音说,任何时代都需要冒险精神,没有冒险精神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在这两种声音面前,我忘却了思索。我不知道哪一种声音是对的。我只觉得有关于此的全部呐喊,都是带血的。
不论世界怎样评判,此刻面对尧茂书他们的眼睛,我内心绝不敢轻薄。我扪心自度,我哪里有他们那样的勇气!不要说长江漂流、黄河漂流,就是在家乡的黄浦江上,我也未见得敢划一只小船,去与风浪搏斗。也许白天敢,黑夜就不敢;人多敢,独身就不敢。我想,世界上的人,本来就分英雄与敬仰英雄的两类,而我,虽身为男人,却只能属于敬仰英雄的那一类。
长江与黄河的漂流,在殉难者的名字刻下一排之后,终于悲壮地沉寂下来。这些年,在浙江,在福建,在江西,在云南……我看到的漂流,都只是那种充满诗情画意的清波荡舟。男的女的,穿得花花绿绿的,赤着脚,玩着水,还唱着情歌,喀嚓喀嚓按着照相机,坐在小竹椅上,催船工把竹排划得快些再快些。稍微有点浪涌过来,打湿了裙子和裤子,他们就尖声叫起来,把笑声洒得一江都是。
然而,要论诗,只在尧茂书他们的漂流,才称得上是一首诗。那是一首英雄的诗,悲壮的诗,生与死搏斗的诗,人与天争锋的诗。在那首诗里,男人嘶哑的喉咙,呼喊的是征服自然的雄心;他们的一腔热血,染红了太过平淡的历史。纪念碑不会为轻歌曼舞红男绿女而立,纪念碑只属于那些把生死置之度外的战士。虎跳峡呼啸东去,纪念馆默默肃立。没有丝帛的轻,掂不出大山的重。在这里,大漂流的牺牲者口眼不闭。因而,只要站在江边侧耳谛听,你就会听到有一首无字的歌。
1.“我屏着气踏进门,又屏着气看完所有的展品”,这里两个“屏着气”有何不同?这句话在整篇文章中起什么作用?(3分)
2.“我用凝滞的目光抚摩漂流者的照片”中的“抚摩”和“把笑声洒得一江都是”中的“洒”都用得很精彩,请结合上下文进行简要赏析。(3分)
3.联系全文,回答以下两个问题。(6分)
(1)你对本文的标题“沉重的漂流”是如何理解的?(3分)
(2)从第②段看,长江漂流的“险恶”体现在哪里?(用自己的话概括)(3分)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各种异国的旅游景区都不能像故乡一样使我感到亲切和激动。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没有静谧
侵肌的湖泊,没有悲剧般幽深奇诡的城堡,没有绿得能融化你所有思绪的大森林。故乡甚至是贫瘠而脏乱的。但假若你在旅途的夕阳中听到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使你热泪突然涌流的想像,常常是故乡的小径,故乡的月夜,月夜下的草坡泛着银色的光泽,一只小羊还未归家,或者一只犁头还插在地边等待明天。这哪里对呀?也许舒伯特在歌颂宫廷或爱情,但我相信所有雄浑的男声独唱都应该是献给故乡的。就像我相信所有的中国二
胡都只能演奏悲怆,即便是赛马曲与赶集调,那也是带泪的笑。
? 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它不是商品,不是旅游的去处,不是按照一定价格可以向任何顾客出售的往返车票和周末消遣节目。故乡比任何旅游景区多了一些东西:你的血、泪,还有汗水。故乡的美丽总是含着悲伤。而美的从来就是悲的。中国的“悲”含有眷顾之义,美使人悲,使人痛,使人怜,这已把美学的真理揭示无余。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旅游景区的美都多少有点不够格,只是失血的矫饰。
? 我已来过法国三次,这个风雅富贵之邦,无论我这样来多少次,我也只是一名来付钱的观赏者。我与这里的主人碰杯、唱歌、说笑、合影、拍肩膀,我的心却在一次次偷偷归去。我当然知道,我会对故乡浮粪四溢的墟场失望,会对故乡拥挤不堪的车厢失望,会对故乡阴沉连日的雨季失望,但那种失望不同于对旅泊之地的失望,那种失望能滴血。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
1.联系上下文,请回答故乡使我感到亲切和激动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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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中的“这个意义”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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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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