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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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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答题技巧《文学类文本阅读》高频试题特训(2017年最新版)(九)
2017-01-13 19:23:3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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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题目
文化遗产问题????张中行
前面介绍文言部分曾说,我国的文化遗产,绝大部分是用文言记录下来的,文言有功,有许多优点值得保留,享用。可是继承,享用,先要学会它。不管《资治通鉴》《全唐诗》价值多高,你不会文言,就只好望书兴叹。可是,如上一节所说,学的人和会的人越来越少,这就出现无法调和的冲突,葡萄好吃,可是架太高,够不着。已经有不少人设想,应该培养少数专业(比如称为古典专业)人员,由他们负责,用翻译、介绍的办法,把应该继承、享用的传递给不会文言的大众。这可以慰情聊胜无,但困难不少。首先是培养哪些人。这像是容易决定,培养适于学古典的。可是,怎么能知道哪些青少年适于学古典呢?这就不能不先考虑自愿的原则,可是这样一来,就不得不让更多的人先尝尝古典,也就是学文言。这在现在是正在实行(学生的语文课里有文言),将来行得通吗?其次,把责任交给少数学古典的,传递,自然就遇到传递什么和怎样传递的问题。比如说,《资治通鉴》值得传递,还勉强能够传递(也难免隔靴搔痒),《全唐诗》就太难了。继承、享用,将来占主要地位的恐怕是文学作品的欣赏,而这偏偏像看电影一样,只看情节说明不成,要亲眼看银幕。其三是遗产种多量大,传递,不是少数人所能胜任。考虑到这些情况,在不很久的将来,妥善的办法恐怕仍是脚踩两只船,一只船是让有条件学并喜欢学的人有学会的机会,一只船是培养不太少的专业人员,整理介绍。两只船,由理想方面说,最好是以自学为主力,专业为辅助;如果事实上做不到,那就只好倒过来,以专业为主力,以自学为辅助。这都是说不很久的将来;至于很久的将来,那会牵涉到汉字存废的问题,古典文献重要性变化的问题,只能由那时候的人去考虑去处理了。
现代语从文言里吸收营养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过去这样做过,而且量相当大,如成语是显而易见的,“作者”、“作风”之类不显而易见,其实也是。还有不少先例。就文体说,最突出的是戏曲的曲词,几乎把文言的所有花样都拿来应用了。就人说,举一位近的,如鲁迅,如果他不熟悉古典,杂文就不会写成这种韵味。这不是说他就写不好,而是说不是这种韵味,这韵味,有一部分是从古典来的。不过鲁迅的文笔也给我们一种启示。是学通了才能够吸收,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是必须兼通今古,才能把文言的优点“化”入现代语;不然,如现在报刊上有时会出现的擦脂抹粉的文章,从文言里搜寻一些熟套硬往现代语里塞,成为非驴非马,那就想求好而适得其反了。通,先要学。可是现在的趋势是学的人越来越少,将来是一般人与文言成为路人,认识尚且谈不到,更不用说取其所长了。因此,至少我这样看,今后的现代语,想再从文言那里吸收什么营养,是几乎不可能了。
比文言年轻得多的是唐宋以来的白话,其中有不少,如《水浒传》《红楼梦》等等,我们还在看,能不能从那里学点什么?很难说,因为这不象科技,引进新的,看得见,摸得着,立竿见影。据我所知,近年来有些写小说的人曾从那里寻得一些乖巧,有少数甚至心摹手追。可是写小说的终归是少数,比如写论文,写记事文,写抒情文,也能从其中吸取点什么吗?理论上当然可以,或说应该,因为那时期的白话,至少有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或深思的,就是追随口语,求通俗流畅。我们现在的不少文章不是这样,能够对比,想想,也许会有些好处。
小题1:
这篇文章中巧妙地运用了比喻,请说明下面3个比喻所表达的作者的意思。
①“葡萄好吃,可是架太高,够不着”这个比喻说明:__________________。
②“也难免隔靴搔痒”这个比喻说明:__________________。
③“像看电影一样,只看情节说明不成,要亲眼看银幕”这个比喻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每项均不超过20个字)
小题2:
.作者举鲁迅先生为例,就从文言里吸收营养问题阐明了两点看法,分别是: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
这篇文章是谈古诗文的,但也间接地批评了现代文的一些缺点,这些缺点是: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光荣的事情?
〔美国〕马克·吐温

  我记得有一次,身边分文不剩了,但在天黑前又急需三美元。我茫然不知所措,到哪里去弄钱呢?我沿着街道徘徊了整整一小时,也想不出一点办法来。后来,我走进爱伯特旅馆,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这时一只狗朝我走来,停在我身边,打量着我,好像是在说:“你想交朋友吗?”我好奇地注视着这只可爱的畜牲,它快乐地摆动着尾巴,围着我团团转,用头在我身上摩挲,一再地仰起头,用棕色的眼睛看着我。这真是一只逗人喜爱的小东西,我抚摸着它那缎子般光滑的脑袋,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
  过了一会儿,密尔将军——一位民族英雄穿着蓝色和金色相间的制服走了过来,人们都羡慕地望着他那身显眼的制服。这时他突然看见了这只狗,停了下来,眼睛里流露出喜爱的神情,看得出他也迷上了这只漂亮的畜牲。将军情不自禁地走上前,轻轻地摸着这只狗,说:“这是一只很好的狗,多逗人喜爱呀!你愿意卖吗?”
  我爽快地说:“可以。”
  “卖多少钱?”
  “三美元。”我回答。
  将军大吃一惊说:“三美元?只卖三美元?这可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啊,它至少值五十美元。你大概不懂行情,我不想占你的便宜。”
  我还是回答:“不错,三美元,只卖三美元。”
  “那么好吧,既然你坚持这个价钱。”将军说着,高兴地递给我三美元,然后带着狗一直向楼上走去。
  约摸十来分钟光景,一位相貌温和的中年绅士走了过来,四下里东张西望。我对他说:“你是在找狗吗?”
  他焦急的脸上露出一线希望,顿时松了口气,连忙回答:“对!对!你看见啦?”
  ?“是的,一分钟前它还在这里。”我说,“我看见它跟着一位将军走了,如果你需要我试试的话,我愿意帮你找回来。”
  我很少看见一个人如此感谢我,他连连表示愿意让我试试。毫无疑问,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它找回来。我暗示他不要舍不得一点钱作为酬谢,他明白了我的意思,满脸笑容地说:“没问题,没问题。”一边问我要多少。
  我说:“三美元”。
  他惊讶地望着我说:“啊!这算不了什么,即使给你十美元,我也心甘情愿。”
  但我说:“不,我只要这些就够了。”我二话没说就上了楼。人们一定会说我傻吧,怎么多一分钱也不想要。
  我向旅馆服务台打听到了将军房间的号码。当我走进房间时,将军正在非常高兴地给狗梳理着。我说:“将军,真对不起,我要把这狗带回去。”
  他吃了一惊说:“什么?带回去!这是我的狗了,你已经卖给了我,价钱是你出的。”
  “是的,”我说,“一点不错,但我必须带他回去,因为有个人在找它。”
  “什么人?”
  “这只狗的主人,这不是我的狗。”
  将军更惊奇了,不知说什么才好,半晌才说:“你的意思是你把别人的狗卖了?”
  “是的,我知道这不是我的狗。”
  “那么你为什么要卖呢?”
  我说:“哎呀!你真问得稀奇,是因为你要买它,我才卖给你,是你自己出价买这只狗,这你不能否认吧。我既没有要卖它的意思,也没有说要卖它,我甚至连想也没想过要卖它呢……”
  将军打断我的话,说:“这正是我生平遇到最稀罕的事,你是说你出卖的这只狗不属于你……”
  我不等他说下去,便说道:“你自己说这只狗可以值五十美元,我只要了三美元,还有什么不公平吗?你提出多付些钱,事实上我只要了三美元,这你不否认吧。”
  “哎呀,我并不是非要这只狗不可,事实上是你自己没有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说:“请别再费口舌了,你不能回避这个事实:买卖是公平的,非常合理。但因为这不是我自己的狗,因此,争论下去也是白搭。我必须把它带走,是因为有个人要它。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选择的余地,你懂了吗?如果你处在我这个位置,假如你卖了一只不属于你的狗,假如……”
  将军连连挥手:“好啦,好啦,不要说这一大堆令人迷惑的辞令了,你把它带走,让我休息一下吧!” 我还给了他三美元,把狗带到楼下,交给了狗的主人,得到了三美元作为酬谢。
  我心满意足地走出去,因为我做了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我决不会用那卖狗的三美元,因为狗不是我的。但我从狗主人那里得到的三美元,那才真正是我的,因为那是我赚来的,那位狗主人如果没有我,一定不能找到狗。我这种认识,至今不变,我永远是光荣的。大家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我非那样做不可。正因为这样,我可以永远说这样的话:“我决不会用那种来路不明的钱”。
1.“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一句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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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全文,谈谈这篇小说以“光荣的事情”为题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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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赏析文中“我”的形象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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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透过这个以小见大的故事,我们不难感受到作者睿智,小说不但诙谐幽默,而且耐人寻味。小说所揭示的社会现象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也同样存在着。请联系现实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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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读题  阅读下面一段话,完成下面问题。 儿行千里   我第一次骑单车穿越中国的途中,母亲还不时将一封封家书提前寄到我将到达的地方,好让我每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镇,都会收到家人的问候,它温暖了我一程又一程。每次风尘仆仆地归来时?,我的背囊里总塞有一摞沉甸甸的家书。
  在一座乡村,一个农妇的儿子爱上了美丽的贵族少女。备受单相思煎熬的他,做出了离家到庄园主家当花匠的决定。启程的那天,细雨霏霏。孤独的母亲坐在滴雨的屋檐下目送儿子欢天喜地地朝远方的庄园走去,年轻的农夫欢快地走着,他吹着欢快的口哨,始终也没有回过头。
  秋收的一天,他自告奋勇爬上高高的草垛,卖力地干活,因为他心爱的少女正在高楼的阳台上注视这里。高傲的少女或许也被这劳动的场面所感染,顽皮地向草垛上的人们伸出了手臂,年轻人踮起脚尖为了握一握少女的纤手,不幸从高高的草垛上跌落摔死。
  母亲闻讯赶来了。与儿子分别已久,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重逢。当儿子在村人的嬉笑中下葬的时候,她紧紧地搂住冰冷的儿子,没有一丝抱怨,两行热泪从这位一生倔强从不落泪的农妇的脸庞上滑落。她说:“我的孩子!”
  从小到大看电影无数,许多影?片别说情节,就连名字也记不大清楚了,但少年时看过的这部外国影片至今记忆犹新。
  我恰恰是影片中那样一个孩子,疯狂地爱上了去远方的大路。多少年行色匆匆地穿行于中国的地图,拎起行囊道一声:“我去西藏了!”“我去黑龙江了!”头也不回便出了家门,一心直奔目的地。直到有一天,我离开院子走了很远,忽然漫不经心地回了一下头,发现年迈的姥姥、两鬓染霜的父母仍然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我。
  我每次出远门的时候,家人都是这样久久地凝视着我的背影,只是因为我从不回头,所以从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即便我度完周末离家去江对岸的报社上班的时候,他们同样在阳台上目送着我的离去。
  我回头的那一天,第一次向他们扬起了手。我永远记得家人的笑容。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如今只剩下母亲,以她不变的柔情站在那里。
  1998年我得到去南极中国长城站采访的机会,出发的时候,身为画家一生拿惯了油画笔的母亲为我赶织了一双厚厚的羊毛袜子。当时考察队发的靴子没有女性的尺码,是母亲织的那双厚毛袜才使我的一双脚在男式靴子里没有打晃。在南极大陆的暴风雪中跋涉的时候,冰雪毫不留情地灌进了靴子结成冰砣,也多亏母亲给我的羊毛袜让我的双脚抵御了南极的冰寒。
  四年前,我受报社的派遣到海外追访郑和下西洋遗踪,连续三年在印度洋沿线的亚非国家奔波。每次出发的时候,母亲都要帮我准备行囊。她既担心携带的物品多累坏了我,又担心哪一样物品没带上,路上会有诸多不便。于是,放进行囊中的每件物品都要掂量再三。将近七旬的老人了,她甚至还吃力地将沉甸甸的行囊试着背到瘦弱的肩上,体验我将承受的分量。
  我想起了徒步穿越中国的途中倒在罗布泊的余纯顺,他倒下的那年,社会对他的赞颂对他的宣传达到沸点。那年我恰好在上海,他的家乡。经人指点我找到了他的家,上海一条弄堂里一间简陋的房子。屋子虽小,但因为只有他父亲一人而显得空空荡荡。老人低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凝视儿子背着行囊的照片,而此刻市内举办的余纯顺徒步中国事迹展览正观者爆满。当时正午已过,听说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我走进厨房发现只有一把青菜,就帮老人煮了一碗清汤面,老人端着碗仍吃不下,他睁着昏花的双眼望着我说:“人们夸倒下的是个英雄,对我这个父亲来讲,死去的是一个儿子啊!”
  我永远记住了那句话,正如我难忘阳台上亲人注视我远去的背影一样。
  有一年的夏天,我遇到一位长年穿行在中国大地的背包族,和我一样被人们称为所谓的“行者”,他拿出一个旅途留言簿希望我在上面写几句话,我说就不用写了吧,有件事你记住就行——在路上常给母亲打个报平安的电话。
1.文章2~4段写了作者少年时看过的一部外国影片,试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举例分析这篇散文在写作上的主要特色。(要求答出两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论语》中说“父母在,不远游”,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出门旅游,外出打工,异地上学,出国留学……人们有太多的理由离开亲人。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阅读题  操以手指玄德,后自指,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玄德闻言,吃了一惊,手中所执匙箸,不觉落于地下。时正值天雨将至,雷声大作。玄德乃从容俯首拾箸曰:“一震之威,乃至于此。”操笑曰:“丈夫亦畏雷乎?”玄德曰:“圣人迅雷风烈必变,安得不畏?”将闻言失箸缘故,轻轻掩饰过了。操遂不疑玄德。
(1)这是《三国演义》中的一个经典情节,原著的标题是???????????????(1分)
(2)联系前文,分析刘备为何会吃惊失态。(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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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守?巷?者
庄?因   从我的门口通往闹街,是一条长巷。
  巷子的前一段,左右对立的是些高级住宅,朱门白墙,煞是美观,经常有几辆小汽车停靠在巷的一边。巷子的后一段,是参差不齐的克难房子,我所住的,便也是其中的一个。
  午间,巷内行人不绝,人们像走马灯似的往来于闹区与冷静之间。到了晚上,一切活动都被黑暗所掩蔽,巷子里静得犹如一条无声的河。
  我每晚都要经过这条巷子,而时间往往接近午夜了。当我自巷口下了汽车,独自走在这幽幽的深长的峡谷中,听着足声清晰地振荡着,心里便有遗世独立的感觉。
我很愿意用这段富有诗意的宁静,去澄清脑子里一天来堆积着的琐碎的片段问题,同时,结构一些对于新事物的思绪。
  我放缓了步子走,虽然在我感觉中,这条巷子是很长的,但走过去却非常快。每次转过一个小弯以后,远远的一盏微弱的灯火便像流星般滑落在巷口,这颗星似的灯,体积固然很小,但给我的感受又何尝逊于大海茫茫中出现在港口的灯塔?
  当我每次快走进那个转弯的时候,心里便自问着:“它仍在么?”
  然后,我转过弯,承受着希望的欣喜,我的脚步也像有力而加速了,仿佛新的明天已经有这一点光亮,先透露给我。
  这盏孤灯的主人,是一个买馄炖的老人,我说他老,也许并不确实,不过,他确已鬓发斑白。我与他相识,是在一个寒雨凄风的夜晚。
  我竖起衣领,向前倾斜着疾行。再也没有往常那种悠闲的想法,只觉得这巷子长的讨厌。风加了细雨,喷洒在身上,有一股刁缓的风溜进衣领,全身全身像触电似的痉挛起来。忽然一阵竹梆子的声音从前面递过来,我抬头看,一层雨雾散在那灯火的四周,老人笼着手,靠了墙壁坐着。我忽然觉得他是异常孤独的。
  坐在面摊旁的长条凳上,热的蒸汽扑在脸上,隔着水雾,渗过凄迷的光,看见的是他满脸的皱纹,和一双似乎困倦的眼。
  “吃啥?”他问。
  于是我们便由一碗牛肉面交谈起来。
  “俺在大陆时当过县长,谁知道要来台湾卖面?”
  真的,谁会想到来台湾一住十年呢?
  我想,谁也料不到自己的生活,那么,处在一个新环境里,便去多多培养自己,料理新生活吧!生活没有绝对的舒适与穷苦,那只是感受的问题,以及我们对于它单纯肯定而产生的印象。我与他真是素昧平生,相遇他乡,不是奇迹么?
  我把一碗面连汤喝完,觉得特别的舒适和温暖,我拭过嘴,微笑地望着他。
  “你不要看俺头发白了,没关系,俺儿子可大了!”他似乎猜透我心中优越的感觉,于是这样说。
  我没有再答他什么,心里忽地充实起来。我想:是的,我们的下一代都大起来了!回家,快了!
  雨仍下着,风仍刮着,我站起来向他告别,转身走去,不禁回头又看了看,想,只留下他一人在深夜守着这长巷,是太不该了!?1960年?(选自《海外华人散文选》)
(1)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是一篇抒情散文,作者借“守巷者”——一个在大陆当过县长到台湾却卖馄炖的老人的事,来抒发自己孤寂、落寞之情。
B.“独自走在这幽幽的深长的峡谷中,听着足声清晰地振荡着,心里便有遗世独立的感觉。”,以动衬静,表达了作者内心的宁静。
C.“这颗星似的灯,……给我的感受又何尝逊于大海茫茫中出现在港口的灯塔”,以夸张的手法突出了“灯”在作者心中的位置。
D.“我”吃面时“把一碗面连汤喝完,觉得特别的舒适和温暖”,表现了在生活的艰难时期“我”因吃一碗面就感到满足的心理。
E.本文所写的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人生场景,抒发的也是一种普遍的人生情绪,但借这样一位老人表达出来,又有一种独特意义。
(2)“守巷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写卖馄炖的老人之前,写长巷、写夜晚归来等,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守巷者”作为这篇散文的题目,可以从主题思想、象征意蕴等多方面对它进行赏析。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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