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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忘年之交吴冠中先生??????
胡殷红
谁都知道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但我却常常为寻找后悔药纠结不已。我和吴冠中先生同住一个小区,去年我要迁新居,在最后准备拔掉电话机的刹那,想到和吴冠中先生辞行,在电话里我说会常来看他,希望他保重。电话里他说了很多,好像不是我要搬走,倒像他要远行。我说搬走也会常来看他。但我确实没想过他已年过九旬,总觉得有的是时间。听到老人去世的消息,我简直悔绿了肠子。
回想起前年春节我最后一次去给吴冠中先生拜年。虽说是过年,他的家新年和旧年一样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他的生活多年来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实质的改变。小画室不到十平方米,朝阳,画案旁的餐桌上已摆放好午餐:一只盘子般的大馒头、一盘“水煮蒜苗”、两碗多种豆类煮制的粥。吴先生和夫人正准备就餐。先生说,他们请了一位下岗女工帮忙做一顿饭,其余两顿自己做,基本吃剩的。我注意到吴先生好像是刚刚理了发,就问:还是街边师傅的手艺?吴先生显得挺高兴说:街边理发的师傅们搬进了理发室,不用站街啦。很多年以来,吴先生总在街心公园的林荫小道边,花两元钱找个“蹲摊”的理发师傅理发。每次我遇见,就会开他的玩笑说:这么有价值的脑袋怎就这么廉价地“处理”一下?吴先生扭过头说:剃头师傅是“行为艺术”,我是纸上谈兵,我们工作不同,价值一样。凡到这时,他的脑袋会被剃头师傅 “无情”地归位。他只得低头喃喃:我这时候的价值就相当于一个等待削皮的冬瓜。玩笑间,吴先生总会有意无意地谈到他的“创作观点”。每到这时,我都觉得他很孤独,他期望别人的理解。
后来我的专访《吴冠中有话要说》在《文艺报》整版发表后,吴先生收入了他的文集,我们的友情也从相识而跨向更高的境界——忘年交。
我和吴先生比邻而居十几年,那几年他每天都会沿着小区转圈散步,时间宽裕的话他会叫我一起和他徒步到离我们小区三四公里、儿子为他准备的大画室去看他的“大画”。去那儿要走40分钟,他想画“大画”时就一早过去,带些饼干、面包当午餐,晚上再步行回来。吴先生说,近年画“大画”少了,所以去那里也少了,主要原因是不想重复自己,没有新意、没有激情的作品不想画,另外精力、体力也觉得差了些。他说他希望把自己认为的精品都捐给博物馆,不愿流落民间被人转手,由拍卖行拍来拍去。他说,无论拍卖的价多高都和他本人没丝毫关系,送出去的画就是别人的了。
我一直在想,吴先生这些年来引起许多人的误解,这一定与他独特的思想有关。也许,随着中国美术的发展,我们将越来越认识到吴先生观点的意义与价值,误解也会随之消除。
吴先生和这个世界永别了,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人竟然没在搬家前的一年里没去看望他。而今,我把他老人家送给我的那套精装本《吴冠中文集》摆放在我的桌上,点燃一支蜡烛,在幽幽的烛光中怀念这位画家、文学家,他送我书时说的话言犹在耳:“文是画之余,是画之补,是画到穷时的美感变种。只可惜,我如今已是白发苍苍的风景画家,不能互换,是文是画,只求表达真性情吧!”
老人的话在我心里生根,老人的身影在我脑海里驻足。我把老人那颗不再跳动的心安放在我的生命中。
小题1:对文章的内容分析和理解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与吴冠中先生,虽然在年龄上相差很大,但两人一见如故,成为忘年交。
B.晚年的吴冠中先生由于在创作上没有新的思路,所以很少画“大画”。
C.文中说到吴冠中先生把自己的精品之作捐献给博物馆,目的是保护这些作品,不希望作品流入民间遭人拍卖。
D.生活中的吴冠中先生身边往往只有夫人相伴,看上去很孤独落寞,这很大程度上与他的独特思想有关。
E.本文作者采用回忆的方式,在结构上首尾呼应,表达了作者对吴老的怀念及愧疚之情。
小题2:联系本文,分析概括一下吴冠中先生的形象。(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如何理解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我把老人那颗不再跳动的心安放在我的生命中”的内涵。(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闲话信仰
某留美人士在接受提问“美国人为什么这么不喜欢中国人?”时答道:“因为中国人没有信仰。”
早就有学者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的薄弱环节是宗教资源的稀缺。这话大体不错。因为作为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家思想从源头上就和宗教情怀各执一端。长期以来,儒家在文化思想领域内占据着统治地位,这种统治地位又和封建王朝专制制度互为依托,形成一个“超稳定结构”,这自然就没有给任何宗教留下适宜发展的空间和条件。
中国人缺少宗教情怀不假,但不信教并不等于什么也不信,事实上,中国文化中关于道德信仰方面的分量并不低于任何一种高级宗教。
中国人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信仰,其所经历的艰苦思想过程,使它在人类精神文明史上居于一个相当高的层次。比如,“孝”和“以孝治天下”观念的提出,就反映出在信仰问题上的煞费苦心和独一无二。先儒们早就发现,人的精神层面的进步必然植根于对动物本能的抵制、疏离和克服。在这个过程中,“孝”正是最中心的环节。处于文明早期阶段的人类没有“孝道”这一说,相反历史上许多游牧种群都有歧视老人的风俗。时至今日,西方发达世界的伦理秩序中,下一代也仍然排在上一代之前。这种对下一代的关爱,是和动物的本能完全一致的,只有“孝”却是反其道而行——它是一种和动物本能逆向的理念。能够在这点上取得突破,推而及之,其他道德信仰的贯彻就变得切实可行了,这就叫做“百善孝为先”。因此可以说,“以孝治天下”确实是很高明的政治哲学。
上面是对传统文化中道德信仰方面的正面评估,是一种积极的说法。而要做到客观公允,它消极的另一面也不能回避。由于对生命意义的探索缺失了“彼岸情结”的支撑,道德信仰的状况常常受时代环境的左右,在一个反常的、险恶的社会条件下,又较容易受到蛊惑,因而其坚定性确实赶不上各种高级宗教。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令人厌恶的现象,小者拐骗偷摸;大者杀人食肉。而在权力场中,谄媚逢迎,虐杀无辜;或者是崇洋媚外,唯利是图,内涵虽然不同,嘴脸一样丑恶。而且,从表面看来,其来源和过程毫不相干甚至互相对立的东西,能够按照当权者的意志一夜之间便蔚为风气。这在宗教传统很深的国家是很难看到的。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西班牙和巴尔干地区发生过猛烈的碰撞,反反复复的改宗斗争是一个相当漫长而惨烈的过程,时至今日,巴尔干人民还在饱尝这一惨剧留下的苦果。相对他们而言,中国人倒该算是有福的了,在这里所谓“坏事变好事”的逻辑得到了证明。不是吗?如果我们也十分执著于某种信仰,那中国和世界今天会是何等模样。
说到这里,再回到开篇的问题,美国人为什么不喜欢中国人?那位留美学者的答案“没有信仰”云云,便很值得怀疑。
小题1:下列关于“信仰”的说法,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资源的稀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薄弱环节,这使得中国人缺少信仰。
B.儒家思想在文化领域内的统治地位和封建王朝专制制度互为依托,没有给其他宗教信仰在中国的发展留下任何空间和条件。
C.信仰并不是宗教徒的专利,在中国历史上的某些时期,道德教化表现出的强大力量足以媲美于高级宗教。
D.道德信仰易受时代环境左右,在反常的、险恶的社会条件下,其坚定性往往比不上其他宗教信仰。
小题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国人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信仰之所以在人类精神文明史上居于相当高的层次,只是因为它经历了艰苦漫长的过程。
B.对动物本能的抵制、疏离和克服,体现出人的精神层面的进步,从这一点上讲,先儒们“孝”的观念的提出,可谓煞费苦心和独一无二。
C.中国历史上,在国家基本安定的情况下,统治者一般总会重视文化建设,道德教化也会得到有效传承。
D.由于对生命意义的探索缺失了“彼岸情结”的支撑,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信仰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消极的一面。
小题3:依据原文的信息,不列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人也许缺少宗教信仰,但是中国文化中的道德信仰并不逊色于任何一种高级宗教,所以,宗教对于一个民族并不是不可或缺的。
B.“百善孝为先”。“孝”道得到推行,其他道德信仰的贯彻就变得切实可行了。今天,我们仍然应该推行“孝”道。
C.从中国历史的发展来看,道德信仰有其消极性,也有积极性。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崇尚宗教,仍应加强道德建设。
D.中国和平安宁,而巴尔干地区还在饱尝漫长而惨烈的改宗斗争,这表明道德信仰优于宗教信仰。
3、阅读题
怀想朴素?冯 磊
当大地在夜幕中沉静下来,月光闪烁着光辉,天边有星儿闪烁;当夏天的蛐蛐儿发出第一百声鸣叫,当布谷鸟的歌声响彻大地和原野——此时此刻,一个词语倏然被人想起,它的名字叫做:朴素。
当一百匹马儿踏踏地走过草原,当大奶子的妇女挤下第一百桶牛奶;当牧马人浑身酒气从远方归来,当第一碗酒从牛粪的火焰中温热——此时此刻,一个词语被人倏然想起,它的名字叫做:朴素。
静静的夜晚,远处突然传来敲着梆子唱歌的声音。那是一对父女,他们要在夜晚收获更多的诗意。那清脆的女儿的歌喉,突然间惊跑了我门楼上的鸽子。那不间断的梆子的响声,直让人回忆起二十年前的夏天:小草青青,割草的孩子坐在垄沟边上,他把双脚浸泡在水沟里,那清澈见底的井水冰凉彻骨,让这个小家伙浑身的汗毛眼子发紧。
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童年生活,想起了走在乡村菜园子里的祖母,想起了在村子南边地里放羊的爷爷。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某一天,日头是洁净的,井水是冰凉的,羊羔子大摇大摆地跑到地里吃草,地里、沟边上还有放鹅的孩子。那些嘎嘎乱叫唤的家鹅,迈着绅士般的步子,使着劲、低着头用扁扁的嘴巴寻找野地里的虫子和青草。
就是这样的生活,就是这样的记忆。当都市的喧嚣一再地逼近,当田园牧歌逐渐消失殆尽,那些生活在往事回忆里的孩子们有福了:他们的脑海里,总能够很轻松地寻找到往日的歌谣,拔草用的筐子,一起割草的玩伴以及村头上母亲焦急的呼喊声……
那些容易在往事里寻找歌声的孩子们有福了:当浮躁迫近,当人们不得不靠复制来温习往日的生活,当草鞋被有心人从大山里运出来高价叫卖,当野菜的价格一次次高过大棚菜的价格,当一个村姑的爱情故事被无数人在梦里反复温习,当一些人的脚步从此不再踏进乡村,当乡村终于慢慢消失在往日的记忆里,他们的生活,因此而充满了五颜六色,而“朴素”这个内涵丰富的词语正在变成一种稀有的商品并突然时尚起来。
就是在这天夜里,我突然感觉到,那种朴素的日子距离我们是多么近而又多么遥远啊!我因此更加怀念那消逝于不远处的、距离我们已经非常遥远的生活。我突然怀念起自己家里麦秸垛边上跳着寻找虫子的那几只母鸡,突然想起了阔别多年的小伙伴们。我端起酒杯,突然想到应该到遥远的乡下去看一看了:那些人和那些事,那些泥墙、那些蝈蝈,那些炊烟、那些玉米棒子,当然,还有那弯着腰走路的老父亲和豁着嘴巴说话透气漏风的老妈妈。
(选自2007年7月《散文》月刊)
16.文章前两段都以“此时此刻,一个词语倏然被人想起,它的名字叫做:朴素”作结,作者这样写其匠心何在?文章第三段以抒情的笔调描绘了静夜梆声和歌声,这样的描写在全文中有何作用?(4分)
答:???????????????????????????????????????????????????????????????????????????
17.为什么作者在文末会有“突然想到应该到遥远的乡下去看一看了”的想法?请联系全文回答。(5分)
答: ???????????????????????????????????????????????????????????????????????????
18.文中说:“那种朴素的日子距离我们是多么近而又多么遥远啊”。这样说是否前后矛盾?为什么?(6分)
答:???????????????????????????????????????????????????????????????????????????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问题。
俄罗斯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内有个“普希金之家”,是珍藏俄国古典文学大师们遗物的小型博物馆。在这里我大吃一惊:原来我所崇敬的那些文学大师,几乎都能画一手好画。此前,我只知道普希金喜欢画画,这次却看到莱蒙托夫、果戈里、屠格涅夫、茹科夫斯基、列夹·托尔斯泰、陀斯妥耶夫斯基等人的手笔!但这些画在普希金之家并不作为一种纯粹的艺术作品,而作为作家的遗物,和大师们的书桌、文具、手杖、眼镜、外衣、怀表和水杯摆在一起。它们被当作作家生命气息的载体——而不是心灵欲望的载体,只是从属于文学,并没有自己独立的身份与价值。
只承认你一种最突出的才能,其他才能只作为附属品。作家的绘画,只被当做研究作家心理与性格的一种素材,而不作为艺术品对待。这实在有些不公平!
文学大师的这些丹青妙笔,能否从专业角度来欣赏呢?
就说普希金的自画像吧,这是他最热衷的题材。他几乎随手一个线条,就能把自己突起的额骨与眉骨、坡度很大而前伸的尖鼻子以及略略发紫的嘴巴画出来。他画自己的鬈发和络腮胡须更是得心应手,只用鹅毛笔的鹅毛一端蘸上墨汁轻快地抹几下,便神采飞扬。普希金的自画像大都出自诗人的自我意识,正如诗人写诗大都以“第一人称”为出发点一样。仔细去看,普希金这些自画像的神态并不相同,有的凝重,有的轻盈,有的阴郁,有的活泼,它们是诗人不同时间、不同环境和不同心态中的自己。
绘画是普希金的一种表达方式。他大量的画,是绘在他诗作的手稿上。每当他诗情洋溢时,形象便在脑海里缤纷涌现。这是他独有的一种绘画状态。所以普希金的画大多画得很快,是他瞬间形象想象的灵性记录。他最爱画人物--各种面孔和各种表情。这些人物有的是虚构的,有的是现实中的人;他对这些人有爱有恨有讽刺有愤怒,这些人物是诗人在诗之外的一种表达。而且他从来不用画笔作画,只用写作工具--鹅毛笔和墨水来画。这表明他作画的欲望是被诗唤起的。列夫·托尔斯泰说他“用诗歌思想”;同样,他也“用画思想”。
普希金为他的《别多金小说集》中一个短篇《棺材商人》画有两幅插图。虽然也还算不上专业插图,但那种轻松的幽默中搅拌着辛辣的讽刺的味道,也许任何画家都难以表现出来。没有人统计过普希金总共在诗稿上画了多少图画,我想数量一定相当可观。这种文字与图画自由融混的现象,只有那种有着大段大段题跋的中国文人画才能相比。我想,这种“诗画相生”的画,中国之外惟普希金一人!
文人画在中国文坛很普遍。但在西方就不同了,写字与绘画的工具和材料全然两样,绘画的基础又是素描与速写,讲究解剖学与透视学,若要从事绘画必需先经过一整套专业训练。很难!中国人讲究触类旁通,崇尚琴棋书画兼能的通才,即使纯画家也要“诗书画印”样样精通。但西方强调的是解析与分类,不推崇全能,因而各种艺术之间的“壁垒”就很难逾越。我忽然想起俄罗斯作家协会主席尼古拉耶维奇说过的一句话:“上帝给你一种才能,一定还会给你所有的才能。”这是锇罗斯谚语,很耐人寻味。我想,才能应包括人的灵性与悟性。人对各种艺术是有通感的,从通感到“通才”并不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
1.下列对原文理解准确的两项是(???? )
A.文学大师擅长绘画,应视为一种很值得深人研究的艺术现象。
B.俄罗斯古典文学大师们的绘画作品受到歧视,反映了一种文化偏见。
C.普希金作画从来不用画笔,说明普希金的绘画出自他的自我意识。
D.普希金和托尔斯泰一样,都是既“用诗歌思想”也“用画思想”。
E.普希金妙笔作画,虽不够专业,却逾越了不同艺术之间的壁垒。
2.第1段末有两个画横线的短语,请解释它们在文中的含义。
①生命气息的载体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心灵欲望的载体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简答。
①普希金“独有的一种绘画状态”是怎样的状态?(不超过10个字)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作者为什么强调“文字与图画自由融混的现象”“中国之外惟普希金一人”?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试就本文所说的“通才”问题,举例谈谈你个人的看法。要求:联系本文之外的典型例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亦雅亦俗汪曾祺
黄 波 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都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在汪氏逝世后出版的?,一为《文与画》,收录其关于国画的文字,并配有他自作的画;二为《五味》,均为谈吃的美文。其实汪氏小说集散文集舍中均有购藏,这次再度解囊,实在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在开始回暖的阳光下,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随便翻翻,我突然想起,汪先生的诞辰(3月5日)就要到了。
我不懂文学,当代作家作品寓目者极少,而汪曾祺是这极少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可是说到喜欢的理由,一时又无从置答。喜欢其文字?的清和雅?喜欢他于文字中透露的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好像是,又好像不完全是。这回重读的汪曾祺作品,均非其专攻所在,不过是其创作之余事,居然对上面这个连自己也茫然的问题若有所悟。
汪曾祺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拌菠菜、干丝、豆汁儿、芸豆……都是家常物什。他自己婉辞“美食家”的桂冠时,即以此为谦谢的理由,说:“大菜,我做不了。我到海南岛去,东道主送了我好些鱼翅,我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因为不知道怎么做。”不喜“大菜”,只好“小菜”,这本系文人故习,犹如作诗不能露出富贵气一样。著有《随园食单》的清代诗人袁枚在一封书信中就说:“饮食之道不可以随众,尤不可以务名。燕窝、海参,虚名之士也,盗他味以为己味。”他讥讽为世人所艳称的“燕窝、海参”为“虚名之士”,正和汪曾祺把“鱼翅”轻轻抛在一边如出一辙。不过,文人的这种习性也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行,否则,过犹不及,容易显出几分矫饰的味道,像袁枚就多少有一点,因为我们很难想象,时不时要在显贵府上打秋风的他,会一心把那张馋嘴放在家常小菜上。而汪曾祺不同,他一下笔,我们就知道,这些小东西,他是真喜欢。饮食一道,汪曾祺嗜好从选料、收拾到调配、下厨,都不假手外人,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享受到的不仅是食之味,更是食之趣,而他通过那些淡淡的文字,又把这种趣味传递给了我们。所以,简直没有资格上餐桌的拌萝卜丝,在他手里和眼里竟是这般精致,“小红水萝卜,南方叫‘杨花萝卜’,因为是杨花飘时上市的。洗净,去根须,不可去皮。斜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愈细愈好。加少糖,略腌,即可装盘,轻红嫩白,颜色可爱。”黄瓜皮在他那里也是下酒的佳品,“黄瓜切成寸断,用水果刀从外至内旋成薄条,如带,成卷。……扦瓜皮极脆,嚼之有声,诸味均透,仍有瓜香。此法得之海拉尔一曾治过国宴的厨师。一盘瓜皮,所费不过四五角钱耳。”“嚼之有声”四字真是妙极!世间老饕甚多,不知道有多少还会于大快朵颐中细品那一记脆声?
汪曾祺作画,他自己说“?无师法”,只是“瞎抹”,也许近于事实,因为他原无意在画家中争一席地。汪氏之画是真正的“写意”?,略有一点构思,便信手挥洒,不过事经营,不刻意求工,逸笔草草,以抒其意。这也不算稀奇,大体还是传统文人画的路子。值得注意的,是其入画的对象,大蒜,红萝卜,扁豆花,盘中的一尾鱼,完全的生活化平民化。齐白石的画,间有乡野小品,但像汪曾祺这样主要地、大规模地以日常物事入画,似不多见。
汪曾祺文与人的风格还是他自己的文字说得最为到位。“做菜的乐趣第一是买菜,我做菜都是自己去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有不喜欢汪曾祺的人讥讽他像遗老,可谁曾见过“爱逛菜市”、在买菜中体味“生之喜悦”的遗老?是的,汪曾祺雅,但他更是俗的,他对世俗生活的热爱,装是装不出来的。
汪曾祺让我想起两个古代文人,就是陶渊明和苏东坡。他们身上的一个共同点,我以为可用一句话概括,即“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陶、苏的风雅自不消说得,而同时他?们与世俗的亲近也是真诚的。邻居杀只鸡邀陶渊明同享,他会乐不可支地写一首赴席的好诗;坡翁街头听人谈鬼,说咱们姑妄谈之姑妄听之。这样的文人,既耿介清高,又让我辈平民可亲可感。汪曾祺继承的,正是陶渊明和苏东坡的余韵。我们看他的小说和散文,抒情节制,也不刻画大奸大恶,更不以污秽的东西入文,其矜持颇近于传统美学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典型的士大夫的审美趣味,而现在我们通过《文与画》和《五味》所看到的,则是一个世俗化、平民化的汪曾祺。“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这可说是中国文人的一种很好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我们不得不想一?想,应该如何使这样的传统不致消失了。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一为《文与画》,二为《五味》。原因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
B.作者喜欢汪曾祺是缘于他文与人的风格:其文字清新,且透露出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其人雅,但更是俗——真正热爱世俗生活。
C.汪曾祺喜欢从菜市选料如萝卜、黄瓜、鱼翅类,一直到调配、下厨的全过程都独自完成,从中享受做菜的趣味和菜的滋味。
D.汪曾祺自称作画“无师法”,只是“瞎抹”,但从他画的对象和“写意”的风格来看,他的画是雅致的,其创意似不多见?。
E.汪曾祺为文,体现出传统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趣味,其选材不写大奸大恶、污秽之物,抒情节制,而让平民可亲可感。汪氏如陶渊明、苏轼一样有“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
(2)请你结合文意谈谈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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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将汪曾祺与袁枚比,又将汪曾祺与陶渊明和苏轼比,试说说这两处对比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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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着重写“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作画,只是‘瞎抹’”皆属俗事,而文题是“亦俗亦雅”,结合原文,探究作者对“俗”、“雅”的处理是否得当,并谈谈你对“俗”、“雅”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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