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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三国演义》选段,根据原著故事情节,回答问题。
许攸出,仰天叹曰:“忠言逆耳,竖子不足与谋!吾子侄已遭审配之害,吾何颜复见冀州之人乎!”遂欲拔剑自刎。左右夺剑劝曰:“公何轻生至此?袁绍不纳直言,后必为曹操所擒。公既与曹公有旧,何不弃暗投明?”只这两句言语,点醒许攸;于是许攸径投曹操。 (《三国演义》第三十回)
许攸背弃袁绍的原因有哪些?他投奔曹操后献上了什么计策?
2、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中国科学殿堂最美的女人
2000年3月4日,在上海华东医院,已与癌症搏斗了30多年的著名物理学家谢希德女士与世长辞了。同五年前逝去的丈夫——著名生物学家曹天钦一样,她遗嘱中将遗体捐献给祖国的医学事业。
谢希德的父亲谢玉铭是中国物理学的先驱者之一,谢曹两家是世交,谢希德与曹天钦青梅竹马,抗战爆发前,谢家从燕京迁往福建,两人鱼雁传书,联系不断。
谢希德从小体弱多病。1938年,17岁的谢希德患了股关节结核,她在病床上躺了整整四年,每天都坚持学英文、读书。病愈后,谢希德落下了终身残疾——她右侧的股关节已损坏,右腿从此不能弯曲。
不久,这个纤弱的、行走艰难的东方女子凭着惊人的毅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考入了厦门大学物理系。
1946年春,曹天钦赴英深造。走之前,他前往福建看望恋人,并正式向谢希德求婚。尽管她因病留下了残疾,可在曹天钦的眼里依然美丽如初。1951年,这对有情人双双学有所成:谢希德获得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学位,曹天钦获得英国剑桥大学的生物学博士学位。
当时,美国已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1951年下半年,杜鲁门政府宣布:凡在美国攻读理工科的中国学生一律不准许返回新中国!曹天钦和谢希德认为,学成归国,报效中华,是义不容辞的使命。谢希德以结婚为由,从美国去英国,并在英国举行婚礼。
婚后,这对年轻夫妇决定返回祖国。当时已在南洋的谢父极力反对他们回国,希望女儿女婿留在国外从事科研。一边是谢父的反对,另一边是祖国的召唤,面对两难抉择,曹天钦和谢希德最终选择了祖国。1952年秋天,他们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没料到,此次与老父亲一别,要再相见已绵绵无期。几十年后,她曾对一位朋友说:“我此生最大的憾事,就是父亲一直不满意我的婚姻。但我一生最大的幸福是拥有相濡以沫的丈夫和美满温馨的家庭。”
谢希德的大部分岁月是在复旦校园里度过的。1966年,她被确诊患上了乳腺癌。当时“文革”已经开始,手术后不到一个月,“^造**派”就强令她出院,回学校接受批斗。“^造**派”给她规定了每天到校的时间。一天,在拥挤中上汽车时,她伤口破裂,疼得她大汗淋漓。为了准时到校,谢希德不再乘车了,每天拖着残腿步行到校。
即使如此,她依然牵挂着科研,也就是在那时,她的科研方向开始由“固体物理”转向了“表面物理”。
1977年8月,谢希德当选为中国物理学会副理事长,随后又出任复旦大学校长。尽管她身居高位,但在复旦人的心目中、她依然是一位平等待人的良师益友,是可敬可爱的老太太。她不厌其烦地为许多学生和同事纠正论文及信件中的英语拼写错误;她每次去北京开会,总要给爱集邮的同事寄首日封;她喜欢看足球,世界杯赛刚开始转播,她就把儿子班上的球迷请到家里来看电视……
如今,谢先生走了,她用她的聪明才智和人格魅力征服了所有熟悉她的人,她是中国科学殿堂最美的女人。
小题1:此文开头写谢希德先生的辞世及遗嘱,这是什么记叙手法?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4分)(4分)
小题2:作者称谢希德先生为“中国科学殿堂最美的女人”,作者依据的理由是什么?请分条陈述。(5分)
小题3:谢希德先生的事迹可以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请你联系文章内容,谈一谈自己获得的一个方面的启示。(6分)
3、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暗 记
聂鑫森
宽敞的画室里,静悄悄的。
初夏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洒满了摆在窗前的一张宽大的画案。画案上,平展着一幅装裱好并上了轴的山水中堂。右上角上,写着五个篆字作画题:南岳风雨图。
年届六十的知名画家石丁,手持一柄放大镜,极为细致地检查着画的每个细部。他不能不认真,这幅得意之作是要寄往北京去参展的。何况装裱这幅画的胡笛,是经友人介绍,第一次和他发生业务上的联系。
画是几天前交给胡笛的。胡笛今年四十出头,是美院毕业的,原在一家幻灯厂当美术师,能画能写。后来下海了,在湘潭城开了一爿小小的裱画店,既是老板又是装裱工。同事们都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一些老辈子强,且人品不错,何必舍近求远,送到省城的老店去装裱呢?
画是胡笛刚才亲自送来的,石丁热情地把他让进画室,并沏上了一杯好茶。石丁是素来不让人进画室的,之所以破倒,是要当面检查这幅画的装裱质量,如有不妥的地方,他好向胡笛提出来,甚至要求返工重裱。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
石丁对于衬绫的色调、画心的托裱、木轴的装置,平心而论,极为满意。更重要的是这幅画没被人仿造——有的装裱师可以对原作重新临摹一幅,笔墨技法几可乱真,然后把假的装裱出来,留下真的转手出卖。石丁的画已卖到每平方尺一万元,眼红的人多着哩。眼下,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他轻舒了一口气。且慢!因为他是第一次和胡笛打交道,对其人了解甚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故在交画之前,特地在右下角一大丛杂树交错的根下做了暗记,用篆体写了“石丁”两个字,极小,不经意是看不出来的。石丁把放大镜移到了这一块地方,在杂树根部处细细寻找,“石丁”两个字不翼而飞。又来来回回瞄了好几遍,依旧没有!
石丁的脖子上,暴起一根一根的青筋,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居然不是他的原作,而是胡笛的仿作。这样说来,胡笛的笔墨功夫就太好了!石丁从十几岁就下气力学石涛,尔后走山访水,参悟出自家的一翻面目,自谓入乎石涛又能出乎石涛,却能轻易被人仿造,那么,真该焚笔毁砚、金盆洗手了。
就在这时,胡笛猛地睁开了眼睛,笑着说:“石先生,可在寻那暗记?”
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说:“是!这世间小人太多,不能不防!”
胡笛端起茶杯,细细啜了一口茶,平和地说:“您设在杂树根部处的暗记,实为暗伤,是有意设上去的。北京城高手如林,若有细心人看出,则有污这一幅扛鼎之作。您说呢?”
石丁惊愕地跌坐在椅子上,问:“那……那暗记呢?”
胡笛说:“在右下部第五重石壁的皴纹里!令‘石丁’两个字很有骷髅皴的味道,我把它挖补在那里,居然浑然一体。树根部处空了一块,我补接了相同的宣纸,再冒昧地涂成几团苔点。宣纸的接缝应无痕迹,补上的几笔也应不会丢先生的脸。”
石丁又一次站起来,拿起放大镜认真地审看这两个地方。接缝处平整如原纸,这需要理出边沿上的纤维,彼此交错而“织”,既费时费力,又需要有精道的技艺。而补画的苔点,活活有灵气,更是与他的笔墨如出一途。他不能不佩服胡笛的好手段!
石丁颓然地搁下了放大镜。
胡笛站起来,说:“石先生,裱画界虽有个别心术不正的人,但毕竟不能以偏概全。暗记者,因对人不信任而设,我着力去之,一是为了不玷污先生的艺术,二是为了我们彼此坦诚相待。谢谢。我走了。”
胡笛说完,很从容地走出了画室。
石丁发了好一阵呆,才记起还没有付装裱费给胡笛。正要追出去,又停住了脚步,家里还有好些画需要装裱,明日一起送到胡笛的店里去吧!
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
小题1:“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作者为什么要用“安闲”这个词?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2:本文以“暗记”为题,含义深刻,请你找出文中与此相照应的句子,并分析句中“暗记”的含义。
小题3:联系全文,你认为本文的主人公是胡笛还是石丁?请谈谈你的理由。
4、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恒星之死 类太阳恒星的死亡一直被误认为是一个温和而有序的过程,而且每一颗恒星的死亡过程几乎没有什么两样。然而,通过哈勃太空望远镜和一组地面高功率新式望远镜的观察,天文学家见证了恒星的死亡过程,并产生了新的认识。美国范德比尔特大学的天文学教授罗伯特?奥戴尔说:“有了哈勃望远镜,我们才能够观察到以往根本无法看到的东西。”
恒星垂死之时,会呼出一股璀璨异常、层叠缭绕的气团,这就是“行星状星云”。当一颗恒星耗尽了其核心的氢燃料,它的内核就会收缩、变热,恒星本身膨胀成一颗红巨星。假如5亿年之后消耗完自己燃料的太阳到了这个地步,它就会越过金星轨道,并很可能把地球吞掉。与此同时,内核的热度增高,密度增大,足以使性质不稳定的燃料——氦产生裂变。此时,恒星开始发生猛烈的喷射。在之后的10万年间,恒星把大部分大气吹进太空,就像喷出一圈又一圈的烟雾。最后几乎只剩下由碳和氧构成的裸露的内核。接下来,内核坍塌,形成白矮星,大小如同地球,密度却相当于地球的10万倍。
白矮星的热度还不至于使碳或氧产生裂变,所以也不会像恒星那样燃烧,但是在短时间内,它的温度依然高于2万多摄氏度,能够排出恒星残余的大气,把分崩离析的所有紫外线气团吹散殆尽。在被吹出的大气中,紫外线分离出分子和原子,使大气闪耀发光。这些光亮就是我们所看到的行星状星云。
行星状星云的形状为何如此怪异呢?原来恒星之死并不像人们以往想象的那么温和平静,而是十分的喧嚣躁动,喷射出高度凝聚的气团,每秒达数百千米。这些喷射气团能追上慢慢飘游的恒星气团,并撞击它们,故而造成行星状星云形状的不规则。
最近,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个天文学家小组宣布,他们借助美国宇航局的“斯皮策”太空望远镜,首次发现了已死亡的恒星周围正在孕育行星的证据。他们在距地球1.3万光年的天后座观测到一个名为“4U0142+61”的脉冲星,这颗脉冲星是一颗恒星于10万年前坍缩后的产物,质量的上限相当于20个太阳。而脉冲星被一个总质量为地球10倍左右的尘碟所围绕,尘碟的半径有16?00万千米。
这种尘碟通常见于新生的恒星周围,是行星诞生的地方,而脉冲星是恒星演化末期的中子星,又被称为“恒星的尸体”,传统上认为它周围不会再有新的行星诞生。天文学家认为,“?4U0142+61”周围的尘碟是由原先运行在它周围的行星系毁灭后的残余物质构成,从中又有可能诞生新的、性质非常奇异的行星,可谓行星“第二次生命”的开始。
无独有偶,罗伯特·奥戴尔教授通过哈勃太空望远镜也发现了“蜗牛状星云”内部有彗星状的凝结物,它们很可能成为下一代星体的构成部分。自然界?的很多物质处于循环状态,在太空也一样。正如奥戴尔所言:“所有生物或动物的消亡都会以碳水化合物的形式,留下自己的痕迹,更何况是巨大的恒星呢?它们的消亡一定是为新的星体诞生作准备。每一个星球的生死都是太空生态过程的一个环节。” (选自《百科知识》)
1.下列说法中,对“通过哈勃太空望远镜和一组地面高功率新式望远镜的观察,天文学家见证了恒星的死亡过程,并产生了新的认识”理解最为准确的一项是( )
A.有了哈勃望远镜,我们就能够观察到以往根本无法看到的东西。
B.借助先进的观测仪器,我们见到了形状怪异的行星状星云。
C.经过仔细而长久地观察,人们掌握了恒星死亡的全过程。
D.在脉冲星周围,将可能诞生新的、性质奇异的行星。
2.根据文章内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一项是( )
A.恒星一旦将自身燃料消耗完毕,内核将开始氦裂变,产生猛烈地喷射,最终内核坍塌,形成白矮星。
B.类太阳恒星的死亡是一个温和而有序的过程,因为每一颗恒星的死亡过程几乎没有什么两样。
C.恒星在高温状态下排出残余大气,大气中紫外线进行分离,分离出的分子和原子使大气闪耀发光,形成行星状星云。
D.天文学小组宣布发现已死亡恒星周围正在孕育行星证据之前,人类尚不知道已死亡恒星周围可能孕育新行星。
3.根据文章内容,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5亿年之后,太阳将耗尽自己的燃料,越过金星轨道,吞掉地球。
B.太空中的星体是不会消亡的,因为自然界的很多物质处于循环状态,在太空也一样。
C.太阳燃烧完毕,在不断演化中形成中子星,若干年后,这颗中子星周围会诞生出一颗新的行星。
D.新形成的行星,其构成部分中可能包含另一个已经消亡的星体成分。
5、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平地一声雷,震动了锁井镇一带四十八村:“狠心的恶霸冯兰池,他要砸掉这古钟了!”
那时,小虎子才15岁,听得镇上人们为这座古钟议论纷纷,从家里走出来。宅院后头,不远有一条弯弯曲曲的长堤,是千里堤。堤上有座河神庙,庙台上有两棵古柏树。这座铜钟就在柏树底下,戳在地上有两人高。伸手一敲,嗡嗡地响,伸开臂膀一撞,纹丝不动。
根据老人们传说,这座钟是一个有名的工匠铸造的。钟上铸满了细致的花纹:有狮子滚绣球,有二龙戏珠,有五凤朝阳,有捐钱人家的姓名住址,还有一幅“大禹治水图”。钟上还刻着些文字:“大明朝嘉靖丙午年,滹沱河下梢四十八村,为修桥补堤,集资购地四十八亩,空口无凭铸钟为证……”乡村里人们喜欢这座古钟,从大堤上走过,总爱站在钟前仔细看看,伸手摸摸。年代远了,摸得多了,常摸的地方,锃明彻亮,如同一面铜镜,照得见人影。能映出向晚的霞光,早晨的雾露,雨后的霓虹,也能映出滹沱河上的四季景色。不常摸的地方,如同长了一层绿色的釉子,紫黝黝的。
小虎子听得说,要为这座古钟揪起惊天动地的大事变,一片好奇心,走上千里堤,看了一会子古钟;伸出指头蘸上唾沫,描画钟上的花纹。他自小就为生活忙碌,在这钟前走来走去,不知走过了多少趟,也没留心过钟上的花纹。心里想:“怪不得,好大的一座铜钟哩!也闹不清能卖多少钱,也值得这么大惊小怪!”
他看完了钟,一口气跑下大堤,走回家去。一进门,听得父亲响亮的喊声:“土豪霸道们!欺侮了咱们几辈子。你想,堤董他们当着,堤款被他们吞使了。不把堤坝打好,决了口发了大水,淹得人们拿不起田赋银子,又要损坏这座古钟!”
另一个人,是父亲的朋友老祥大伯的声音,说:“又有什么办法?人家上排户商量定了,要砸钟卖铜顶赋税。也好,几年里连发几场大水,这个年月,一拿起田赋百税,还不是庄园地土乱动?”
小虎子听得两个人在小屋里唉声叹气,他扒着窗格棂一望,父亲坐在炕沿上,撅起小胡髭,瞪着眼睛生气。老人家听得老祥大伯说,猫着腰虎虎势势地跑前两步,手掌拍得膝盖呱呱地响,说:“我那大哥!这你还不明白?那不是什么砸钟卖铜顶田赋,他是要砸钟灭口,存心霸占河神庙前后48亩官地!”
老祥大伯从嘴上拿下旱烟袋,扬起下巴眨巴着眼睛,想了老半天,豁地明白过来,待了半天才说:“可也就是!自从冯兰池当上堤董,把官地南头栽上柳树,北头栽上芦苇。那林子柳树也多老高了。看起来他是存心不善……”说到这里,就沉下了头去,把下巴拄在胸脯上,翻来覆去思忖了老半天,又猛地抬起头来说:“可谁又管得了?”
父亲忽地把脸庞向下一拉,说:“谁又管得了?我朱老巩就要管管!”
老祥大伯张开两条胳膊,往天上一挥一扬地说:“管什么?说说算了,打官司咱又打不过人家。冯兰池是有了名的刀笔,咱是庄稼脑袋瓜子,能碰过人家!”
父亲听了直是气呼呼的,血充红了眼睛,跺着脚连声说:“咱不跟他打官司,把我这罐子血倒给他!”
朱老巩是庄稼人出身,跳跶过拳脚,轰过脚车,扛了一辈子长工。这人正在壮年,个子不高,身子骨儿结实,怒恼起来,喊声像打雷。听得说冯兰池要砸钟灭口,霸占官产,牙关打着得得,成日里喊出喊进:“和狗日的们干!和狗日的们干!”不知不觉,传出一个口风:“朱老巩要为这座古钟,代表四十八村人们的愿望,出头拼命了!”
那天黄昏时分,朱老巩坐在河神庙台上,对着那座铜钟待了老半天,心里暗想:“顶公款!就等于独吞,我不能叫冯兰池把四十八村的公产独吞了!”看看日头红了,落在西山上,夜暗像灰色的轻纱,从天上抛下来。他一个人,连饭也没吃,走到小严村,去找严老祥。老祥大娘正点着灯做晚饭,看见朱老巩走进来,低下头坐在台阶上。她说:“老巩!算了吧,忍了这个肚里疼吧!咱小人家小主的,不是咱自个儿的事情,管的那么宽了干吗!”
朱老巩说:“一听到这件事情,我就心气不平。冯兰池,他霸道惯了!”
老祥大娘说:“算了吧,兄弟!几辈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还能改变了这个老世界?”
朱老巩说:“不,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咱就得跟他分说清楚!”说着话,看看天色黑了,严老祥还不回来,他又拿起脚走出来,老祥大娘叫他吃了饭再回去,他也没有听见,一股劲走回锁井镇。
(节选自梁斌《红旗谱》第一章,有删改)
小题1:小说二、三自然段对古钟的描述有何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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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请简要概括朱老巩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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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根据节选的内容,你觉得朱老巩“护钟”能不能成功?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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