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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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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答题技巧《文学类文本阅读》考点强化练习(2017年练习版)(七)
2017-03-02 22:00:5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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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求见奥古斯丁·戴利
(美)伊莎多拉·邓肯
受我所读书的影响,我计划离开旧金山到国外去走走。我想我或许应该跟某个大剧团一起去。有一天,我便去拜访了一个巡回演出公司的经理。他们当时正在旧金山进行为期一周的巡回演出。我请求他看一看我的舞蹈。试演是在一个上午进行的,在一个巨大黑暗的空荡荡的舞台上,母亲为我伴奏。我身着特尼克式希腊风格的白色衣服,随着没有歌词的门德尔松的乐曲翩然起舞。曲子结束时,经理沉默了一会,便扭过头去对我的母亲说:“这种舞蹈不适合在剧院表演,倒是更适合教堂,我建议你还是带着你的女儿回家去吧!”
我很失望,但并没有放弃,开始想别的办法离开。
……
我想这个夏天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之一,在此之后,当我到芝加哥,一走上大街就有一种饥饿得要呕吐的感觉。
我确信留在芝加哥没有任何希望,我们必须到纽约去。但怎么去呢?一天,我在报纸上读到著名的奥古斯丁?戴利和他的剧团公司的消息。我决定一定要去见一见这位在美国以最热爱艺术及最具审美观点的剧团经理而闻名的大人物。我在剧院后台门口站了好几个下午,不停地让人把我的名字报进去,请求一见奥古斯丁?戴利。有人告诉我他太忙了,要我先见他的助理。可我不同意这样,我说我有要事相商,必须见到奥古斯丁?戴利本人。终于,一天傍晚,我被获准见到奥古斯丁?戴利这位大人物,他着实有着出众的外表,但对于陌生人他知道如何摆出一副凶恶的面孔。我有些害怕,但还是鼓足了勇气对他发表了一个非同寻常的长篇演说:
“戴利先生,我有一个绝妙的主意要告诉您,而这个国家也唯有您才能理解它。我发现了一种舞蹈,我发现了这种已经失传了两千多年的艺术。我给你带来了这种舞蹈,也带来了将革新我们整个时代的主意。我是在哪儿发现它的?在太平洋的波浪里,在内华达山脉的松林涌动中,我看见了年轻的美国在落基山山顶翩然起舞的完美轮廓。我们国家最伟大的诗人是沃特?惠特曼。我发现了这种能与沃特?惠特曼的诗相辉映的舞蹈,实际上,我是沃特惠?特曼灵魂的女儿。为了美国的孩子们我将创造一种能够表现美国的舞蹈。我为您的剧院带来了它所缺少的至关重要的灵魂。舞蹈家的灵魂。因为您知道,”我继续说,试图不去理会这位大经理不耐烦的打断(够了!够了!),我对此置之不理,提高了嗓门接着说,“戏剧是从舞蹈开始的,戏剧之初的第一位演员是位舞蹈家。他载歌载舞。这就是悲剧的诞生,直到舞蹈家用他自发的伟大的艺术回归到剧院,否则,您的剧院将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舞蹈。”
奥古斯丁?戴利不知道该如何应付眼前这个瘦小陌生的小女孩,竟敢用这种方式在他面前喋喋不休。他只好说:“好吧,我放在纽约演出的一幕哑剧需要一个小角色,你可以在十月一号来参加排练,如果你合适的话我就雇佣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伊莎多拉。”我答道。
“伊莎多拉,不错的名字,”他说,“好了,伊莎多拉,我们十月一日在纽约见吧。”怀着胜利的喜悦我冲回家见我的母亲。
“终于有人赏识我了,妈妈!”我说,“伟大的奥古斯丁?戴利要雇佣我了。我们得在十月一日之前赶到纽约。”
(选自《邓肯自传》伊莎多拉·邓肯著、曹辉译)
小题1:邓肯在芝加哥的经历蕴含着一个艺术家乃至一个人保持恒久魅力的秘密,请结合文本回答这个秘密是什么。(4分)
小题2:林语堂评价本书说:“在这本记载她一生经历的自传中,她毫不保留地自我剖析,坦率得令人发窘,生动得让我们感觉到一个亮丽生命的耀现。”林语堂的评价包含了传记文学的两个特点,请以本文为例说明这两个特点。(5分)
小题3:伯牙曾经在铺天盖地的波涛中,在茫茫无际的天涯里,在扶摇直上哀号和翱翔着的鸥鸟身上得到启迪,他的琴声忽然变得悠扬而又壮烈,清冽而又浩瀚,刚健而又缠绵,悲切而又欢乐。本文中画线的句子和伯牙的故事,让你从中领悟到艺术创作的一个什么规律?请再举一个同类的例子加以说明。(6分)



2、阅读题  阅读下面这首词,然后回答下面问题。??? 虞美人·枕上
毛泽东  
堆来枕上愁何状,江海翻波浪。夜长天色总难明,寂寞披衣起坐数寒星。
晓来百念都灰尽,剩有离人影。一勾残月向西流,对此不抛眼泪也无由。???   【注】这首词写于1921年,1920年冬毛泽东与杨开慧结婚,翌年春夏间毛泽东外出考察,此词写的是新婚初别的愁绪。
1.这首词的语言极富有表现力,请说说词的上阕中“堆”“数”二字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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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首词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抒发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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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读题  阅读下列又段,完成下面的题。
  记者:说起传统伦理道德,最有代表性性的一句就是我们都耳熟能详的子曰:“父母在,不远游”。如今,这一条古训已被年轻人的前程和年轻人身在其中的激烈竞争冲得无影无踪。也许嘴里还哼唱着“常回家看看”的歌曲,而双脚走在了离家千万里的路上。
  当我把话筒从老年人转到他们的子女、当今的中青年人面前时,我听到了无奈的声音。
  (出录音)
  毛女士:我在东直门卖货。早晨起得挺早的,下班回来又挺晚的,一天挺辛苦的。离我妈还挺远,基本上一个月回去一次。这边也离不了,孩子面临上高中,一天的家务活也挺重,回来得做。总觉得对我妈他们有点欠缺吧,就是有心无力,就这样,没有办法。
  陈先生:你看,我吧,跟我父母住一个院里,他是南房,我是东房,离着也就那么五六米,但就是没时间过去。说没时间过去是瞎话,总归,亲生父母无所谓,就不过去了,有一搭无一搭了。工作非常忙,四十多了,也是身体上不适吧,太疲劳了,懒得过去了,并不是咱不孝顺。
  记者:有人形容说,孩子像风筝,亲情是拴住风筝的线,线的终端握在父母的手中。而当我采访了一位22岁的大学生之后,我不敢肯定,那条拴风筝的线是不是断了。
  (出录音)
  记者:你想过怎么做算是孝顺父母?
  大学生:平时没想过这种事情。
  记者:你假期的时候是怎么安排的?
  大学生:因为有学校的安排,还有对自己今后发展的安排,要上一些辅导班,经常会放假就不回家了。
  记者:你知道你父母怎么想吗?
  大学生:不知道。他们肯定想我,但想到什么程度就不知道了。
  记者:反过来说,你想不想你父母呢?
  大学生:平时没有空闲时间想。父母把生命给了你以后,尤其到了这种时候,大家都独立了,谁对谁都没有太大的依赖性了。
  记者:你平时和你父母是什么联系方式?
  大学生:打电话。半个月打一次吧。
  记者:说些什么?
  大学生:没什么好说的。
  记者:你没说让他们注意身体啊?
  大学生:这个,我想得很少。
  记者:你的那些同学呢?
  大学生:有的人一个学期都不给家里打电话。
  记者:写信吗?
  大学生:也不写。因为,他们有的从小学就开始在学校住校了,独立生活已经非常习惯了,对父母、对家的概念已经不那么清晰了。
  记者:那你的概念呢?
  大学生:现在也不是特别清楚吧。
  (录音止)
  记者:这位大学生的回答很让我惶恐。10年后,当他成为老年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主体的时候,他的父母亲会是怎样的境遇呢?或许社会学教授周孝正的一席话会让他一些模糊的概念清晰起来。
  (出音乐)
  (出录音:几位社会学家)
  李先生:中国的情况不在于几代同堂,而在于在人们的生活中有一种观念,要求代际之间有一种很融洽的关系,父母对子女的照料、子女对父母的孝顺都是不可或缺的。
  周先生:创新的前提是保守。保守什么?应该是保守人类文明的成果。孝顺父母当然是人类优秀的文明成果,它是维持一个社会、一个家庭、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文明的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的一种价值观念。亲情,是人类最基础的一种美好感情,而且是人的一种基本需求,如果说这种基本需求都没有了,说我们发达了,我们有钱了,那整个就是“搬砖砸脚”。面向21世纪,作为中国的国情,我觉得应该特别强调亲情。
  李先生:会有一部分父母,他们会因为子女的出走、子女的不在、子女的不关心而感到心里很忧郁,从社会的角度看,还是应该有一些呼吁的声音,使得这部分孩子能更多地关心父母。
  陈先生:社会不管怎么发展,不管怎么强调人的独立的意识,但亲情是人类难以割舍的精神上的家园。
1.⑴请概括出以毛女士、陈先生为代表的中年人不能“常回家看看”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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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记者通过对毛女士、陈先生的采访,想要体现一种什么样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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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⑴请概括指出当代一些大学生对待父母的态度,并说说其实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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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作者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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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什么说“或许社会学家的一席话会让他一些模糊的概念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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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阅读题  阅读《拿来主义》选段.完成小题。(12分)
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小题1:文中划线的“大宅子”“鸦片”各比喻什么?(2分)
小题2:文中画线句子“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如何理解?(3分)
小题3:第二段批判了对待文化遗产的哪几种态度?(3分)
小题4:选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其作用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4分)



5、阅读题  实用类文本阅读(1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
丁肇中:寻找那滴彩色的雨
郑鸣
①1992年1月,我独自带着80多公斤的电影摄影器材和胶片去欧洲核子中心拍摄纪录片。在苏黎世机场换乘火车时,往车上倒腾行李的劳动强度不小,多亏几个瑞士妇女主动过来搭把手,我才顺利到达日内瓦。第二天,在丁肇中枣红色的沃尔沃车里,我把理论物理“劳心者”理想的破灭和“劳力者”现实的境况讲给他听时,他拍打着方向盘哈哈大笑。然后很认真地对我说:你差一点误入歧途。
②新发现的眼光基于对已有事物的精确记忆。丁肇中告诉我,每天从日内瓦的办公室到他在法国乡村别墅的车程在15到17分钟之间,他的院子里有67棵松树……数字有零有整,绝不含糊。一天在J字小楼,见丁肇中在办公室有点闲暇,我冒出一个问题:那枚诺贝尔奖章在哪儿?丁肇中很神秘地笑了笑说:你马上会成为第一个知道答案的人。
③他随即把我领到楼下摆放各种工具和仪器的角落,打开一个不起眼的铁皮柜,里面收藏着他发现J粒子的原始实验数据和论文手稿;通知他获奖的那封电报;去斯德哥尔摩领奖的飞机票;用小楷书写工整的中文获奖感言;诺贝尔奖证书和奖章。
④丁肇中还从铁皮柜里拿出一张用毛笔勾勒出来的图纸,这是他的老父亲、土木工程教授丁观海先生凭记忆描绘的故乡--距山东日照19公里的涛雒镇丁家老宅的平面图和外观图。我当时没顾上仔细想奖章和老宅图纸放在一起有什么特别含义,只是一边用掌心掂那枚奖章,一边问丁肇中:你还记不记得领奖的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丁肇中毫不迟疑地回答我:在想宇宙的其他地方还会不会有人。
⑤2002年6月,丁肇中邀请我和他一起回山东日照涛雒镇的老家。他先到祖父丁履巽坟前祭扫,然后在丁家老宅驻足良久。他说祖父37岁去世之后,家道就败落了。祖母含辛茹苦把6个孩子拉扯大,又不断变卖老宅的房子供孩子读书、留学。父亲丁观海在济南求学时认识了母亲王隽英,然后两人先后到美国密歇根大学读硕士,父亲学土木工程,母亲学教育心理学,父母在密歇根结婚。1936年1月27日丁肇中在密歇根出生,两个月后第一次回到涛雒老宅的祖母家。他的整个童年是在战乱中跟着当教师的父母颠沛流离,学业时断时续,直到1948年到台湾,12岁的丁肇中才开始接受系统的正规教育。
⑥那天走出老宅家门的时候,一个与丁肇中年纪相仿的远房叔伯兄弟拍着丁肇中的肩膀,用浓重的乡音以无比自豪的表情说:咱老丁家真行,你学问做得太大了。丁肇中走出院门的时候,几百个乡亲挤过来握手,鼓掌。丁肇中一直在笑。那天我问丁肇中:如果他的祖母当年没有变卖老宅供父亲读书,到他这一辈会不会也像那位远房兄弟一样,守望着门前的农田?丁肇中没有回答。第二天在日照的海边散步时,丁肇中说起他的母亲是山东海阳人,1960年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正在密歇根大学读硕士,密歇根大学也是他父母的母校。他说科学研究有猜想,有假设,但人的生命不可能重复,所以没有“如果”。
⑦丁肇中回答了我的问题。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他要把诺贝尔奖章和父亲画的老宅图收藏在一起。
⑧丁肇中在无数次的演讲中这样来解释他的科学实验:“就像在北京下一场倾盆大雨,如果100亿个雨滴中有一滴是彩色的,我们要把它找出来。”他一直喜欢打这个比方,只是下雨的地方经常变换。
⑨为了那滴彩色的雨,70岁的丁肇中目光炯炯。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文章开头叙写“我”初到日内瓦的情景,以轻松的笔调为读者初步勾勒出了丁肇中的科学家形象。
B.丁肇中能绝不含糊地记忆已有事物的数字,是因为他具有对数字特别敏感的天赋和新颖独到的眼光。
C.如果丁肇中的祖母无法供丁父读书,丁肇中可能一辈子守望着农田,对这一假设,丁肇中表示默认。
D.文章回顾了丁肇中充满传奇色彩的生活历程,从中探寻了他能够在科学领域获得巨大成功的原因。
  E.文章选取了丁肇中的几个生活片段,多侧面地展示他的风采,使其作为大科学家的形象得以丰满。
小题2:丁肇中具有什么样的形象特征?请简要概括。(4分)
小题3:丁肇中为什么一直喜欢打“寻找那滴彩色的雨”这个比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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