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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高频试题、高中语文题库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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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知识点汇总《文学类文本阅读》考点巩固(2017年最新版)(五)
2017-08-09 22:35:0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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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解答下列问题:
2009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共同解决了生物学的一个重大问题,即“在细胞分裂时染色体如何完整地自我复制以及染色体如何受到保护以免于退化”。
每个细胞中都有一整套遗传信息,它们是用一类叫做核苷酸的化学物质来编写的。这样的核苷酸共有四种,分别简称A、T、G、C,这就是编写遗传信息的“字母”,它们的排列组合就是遗传信息的编码。许许多多“字母”一个挨一个互相连接,组成一条长长的链条,也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遗传物质脱氧核糖核酸(简称?DNA)。每个DNA分子实际上是两条链条绞在了一起。这两条链条是按照A配T,G配C的方式一一对应起来,如果已有了一条DNA链,就可以根据配对的原则,用零散的“字母”合成另一条链,遗传信息就是这么复制下去的。
组成DNA的“字母”是核苷酸。核苷酸的基本结构是一个5个碳原子组成的环,环上连着碱基、磷酸基和羟基。它们各有用处:碱基决定了这个核苷酸是什么“字母”,而磷酸基和羟基是连接各个核苷酸的桥梁。某个核苷酸的磷酸基和前面核苷酸的羟基结合,一个个地串起来形成DNA链。这样,在这条链的一端,就剩下一个磷酸基没有结合,根据磷酸基在碳环上的位置,我们把它叫做5'端;而在链的另一端,则剩下一个羟基没有结合,我们把它叫做3'端。如果一条DNA链的走向是5'端到3'端,那么和它配对的另一条链的走向就是3'端到5'端。
细胞繁殖的时候,一分为二变成两个子细胞,原来的遗传信息也要复制一份传给子细胞。这时,原先结合在一起的两条DNA链在中间分开,一边分开,一边各以其中的一条旧链作为模板合成新DNA链,按配对的原则合成新的DNA链,组成两个DNA分子。这个过程需要一种叫做聚合酶的蛋白质来完成。但聚合酶只能合成5'-3'方向的DNA。
怎么办呢?细胞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在这条旧链的起点前面的某个地方放一小段核糖核酸(简称RNA,是一种和DNA类似但不完全相同的物质)作为引物,聚合酶就从这个引物开始合成一小段5'-3'的DNA,一直合成到复制起点。然后在前面再放一段RNA引物,再合成一小段DNA……最后就出现了许多小段的DNA,被许多RNA引物分隔开。然后,这些RNA引物被清除掉,由另一种聚合酶填补上DNA,这样就形成了一条完整的DNA新链了。
这条DNA新链真的就完整了吗?并没有。聚合酶在填补引物留下的空缺时,前面必须已有DNA在那里,它才能往上填。对那些在中间的空缺,这没有问题。但是在最末端的那段空缺,前面没有DNA,它就填不了了。这样,DNA每复制一次,末端就会丢失一截。
人体细胞的遗传信息分布在46条染色体上,一条染色体就含一条DNA双链。细胞每分裂一次,染色体也复制一次,染色体末端就要丢失一截,相当于遗传信息少了一小段文字。所以细胞必定有某种办法来保护染色体末端的信息不丢失。这个巧妙的办法就是在染色体末端有一长串不带遗传信息的DNA,叫做端粒。这样染色体每次复制时丢失的是一小段端粒,不会影响到染色体携带的遗传信息的完整性。
但是染色体每复制一次端粒就短一截,复制几十次后端粒就没了,这时如果继续复制下去,遗传信息就要开始丢失了,细胞就会病变、死亡。所以一般细胞只能分裂几十次就衰老、死亡,不能无限分裂下去。有一个学说认为细胞分裂次数有限就是衰老的原因,而这是由于端粒越来越短导致的。
如果有办法修复端粒,是不是就能永葆青春了呢?今年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另一个发现是,在细胞中有一种叫端粒酶的蛋白质,能修复端粒。但是在一般的细胞中端粒酶的活性非常低,起不到什么作用。不过有一类细胞的端粒酶活性倒是非常强,因此它们可以无限地分裂下去,长生不老,那就是——癌细胞!
小题1:下列陈述与原文相符的一项是(?)
A.每个细胞中都存在作用巨大的核苷酸。核苷酸可以排列成DNA链,只要有了一条DNA链,就可以合成另一条DNA链,因此核苷酸可以保证遗传信息得到完全的复制。
B. 5'端到3'端的DNA链,连接顺序是磷酸基-碱基-羟基-磷酸基-碱基-羟基,那么和它配对的另一条3'端到5'端DNA链的连接顺序就是羟基--碱基-磷酸基-羟基-碱基-磷酸基。
C.细胞繁殖的时候,聚合酶以核糖核酸(简称RNA)为引物,能合成5'-3'方向的DNA链,但DNA每复制一次,末端就会丢失一截。
D.核糖核酸简称RNA,是一种和DNA类似但不完全相同的物质,是DNA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小题2:对“端粒”“端粒酶”的叙述正确的一项是(?)
A.端粒可以使动植物的染色体受到良好的保护从而避免一切可能出现的退化。
B.在染色体末端不带遗传信息的端粒保护染色体末端的信息不丢失,保证染色体携带的遗传信息的完整性。
C.细胞分裂到一定次数,使得端粒越来越短,从而导致器官失去活力,生命个体快速衰老,并很快死亡。
D.人体细胞中端粒酶的活性非常低,起不到任何作用,这是人不可能永葆青春的根本原因。



2、阅读题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敬爱母语
艾诗彝
母语,只这两个字就让我们产生敬意与温情,指向我们精神血脉的深隐和细微之处。语文,归根到底,是我们在母语中生长、成长的永恒家园。这门课或许以后不会再上,但是,我们永远也不可能离开母语,离开“语文”。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深情地依恋着“语文”,才能全身心地投入“语文”的学习。因为,那儿,本来就是一个生气灌注、万象纷呈、情思飘荡的世界。用我们在母亲的子宫中就已经倾听过的话语,构筑我们的生命之塔,这需要攀登,更需要骋目驰想,才能欣赏无边的风光。
因而,对语言、文学的敏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能力。无论是古典文学的“炼字”“炼句”的精微“推敲”,还是现当代文学的“咬文嚼字”,都是把语言当作心灵的器官、感觉的机体,用一种近乎虔敬的态度,来传达生存的状态和精神的活动。我们在学习“语文”时,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把所有关于“语文”的知识,都放置到全身心的感觉、感悟、感情、感想……之中,总之,是要把自己“感”到文学作品之中,让自己与文学的世界息息相通,“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在“感”动中进入“语文”世界。
从感性的激发,在“语文”中自然就可以进入到理性的深思和凝炼。注重思索,本身就是情感深挚的一种体现。敬爱母语,要求我们把一切生活中的感受,都能够用语言的形式来描摹和概括,更要求我们进入更高的层次,用深入的思考来凝炼人生乃至宇宙的智慧。作为一名高中毕业生,这样的要求,应当说并非高不可攀。须知,若是今后不专门学习汉语言文学,现在可能就是在学校学习语文的终点站了。因而,无论是读、说,还是写,都要求我们具有思考的意识,在语文中养成思维的习惯和思维的乐趣。这样,语文就成了一种智慧的形式。
在高考中,以上两个方面都以试题的形式相当充分地体现出来。对语言的敏感、运用语言体现智慧,是“语文”未曾明确但是却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在语文高考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大多与此相关。应当说,高考作文对这两方面,有更为具体的要求。语言感觉,决定了表达的层次和水平,展卷方始,就可以显示出考生的语言功力。有文学魅力,乃至情韵生动的文字,可以很快“抓”住读者;相反,贫乏而低劣的文字,则凭其“气息”就令人意沮。至于思维的能力,则是内在的精神力量的显现,是“内功”。有诸内而形诸外,以深情、深思来打动人,是“语文”素养的最好体现。
敬爱母语,我们将获得整个世界。
小题1:下列关于“母语”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母语,是两个让我们从精神上产生敬意和温情的字眼。
B.母语,是我们生长、成长中的永远也不可能离开的永恒家园。
C.母语,是广义的语文,语文是狭义的母语。
D.母语,是一个生气灌注、万象纷呈、情思飘荡的世界,同时它也是我们赖以了解世界、认识世界的重要载体。

小题2:下列理解与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对语言、文学的敏感,如同心灵的器官、感觉的机体,传达着人们的精神活动。
B.学习“语文”,既要注重学习知识,又要注重在“感”动中进入“语文”世界。
C.在高考作文中,考生的语言感觉和思维能力同样重要。
D.语言感觉和思维能力决定了表达的层次和水平,是内功。
小题3:根据文中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对生活中感受的描摹和概括,是感性的、较低层次的,而用深入的思考凝炼人生乃至宇宙的智慧,则是理性的、高层次的。
B.高中阶段,有可能就是在学校学习语文的终点站。
C.只有具有思考的意识,并养成思维的习惯和乐趣,才能让语文成为一种智慧的形式。
D.高考语文实际上只考查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对语言的敏感和运用语言体现智慧。



3、阅读题  下面文段,回答文后各题。   
听山
冯源
①平生与山有缘,生于山城长于山城。后来迁家川北,居于山中,年长日深,不知是爱了山的薰陶和水的浸润,还是于山水于生活有了领悟和兴会,渐渐地滋养出听山的嗜好。
②初次听山,是在大学读书时一个孟春的黄昏。春雨初霁,林间清幽,山岚逍遥,晚霞如瀑,从对面的山脊泻下,次第地织染着远远凝翠的岑峦和尚含绿滋的林卉;残流漳,迂回曲折,涓涓淙淙,犹无声地吟咏着天籁。整个山间仿佛依然笼罩在淅淅沥沥的春雨中,显出一片宁静,如一幅恬淡的没画,又如一位绿装倩然的处子,所能够倾听到的,只有宁谧的大地吮吸昊天甘霖微微的喘息。那时年轻,心高志远,好动喜闹,一次的经历便以为山不过是一位哑然的孤独者,一个寂静的缩写,淡然无味,令人难耐。
③学生生活多是平淡、单一,甚至枯燥,又兼远离城市,课余饭后的时日便大多是在山中蹊径的散步中消逝。或许正是如此,才有了那次在雨中听山的偶然的经历和所获。那是一个炎热而郁闷的夏日的午后,与同学步于山径,试图以宁静和清幽来弱化心里的烦闷。盛夏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即变,风和日烈间骤然乌云密布。周围无舍,便索性立于树下。雨酣畅淋漓,倾泻在树叶枝梗、青草绿塘,每一次砸下,山中就有一阵清脆或浊重的回响;大雨携着劲风,风过处,树叶枝梗急速不断地屈身弯腰,舞蹈似的,摩擦着推搡着,浑身鸣叫;空中的鸟儿被风掠来拂去、东奔西突,急切而慌乱地寻找巢穴或可栖之处;从山顶涌下的洪水肆无忌惮地在林间、草丛中奔走,又汇成一股股更大的急流,在沟壑里冲撞喧哗 ,声如金石相击……风声、雨声、水声、树声,交织相融,有如一首雄壮激越而又无序无节的音乐。我倾听着,心灵仿佛受到了一次山的如流的歌韵和大自然醇浓之流的洗礼,也品出了山的亦静亦动,或柔或刚的性格。
④听有所获,情有独钟,在“绿树枝头一线红”的清晨,在“人散后,一勾新月在天际”的夜晚,在小园香径,在流水偎依的桥头,或是凄风苦雨、残阳古道,一次次地静坐聆听。听山是寂寞的,它不比听城市听海,但听山又是不寂寞的。你俯身可拾红花绿叶,仰首能得蓝天白云;可以听到花的绽放、叶的吐蕾,群鸟的和鸣、风雨的协奏、雷电的高歌;听到云的轻盈、风的潇洒,日出日落、月降月升的恢宏的壮阔,和它深厚内腹云涌的情潮,以及它们所融汇成的一支高亢而又柔婉、急切而徐缓的旋律。这是一支美的旋律,你珍蕴了它,便珍蕴了大自然;你拥有了它,也就拥有了一种昂扬向上的生活或人生。
⑤踏着这支旋律的节拍,走入社会,也走入一片新的天地,我依然钟情于听山,依然拥有这支旋律,并矢志不渝地前行。
⑥“蜀汉多奇山,仰望与云平,”这是古人的摹状。但是,你目游其中,会看到它们始终不移地在天际描绘出的浪漫而有致的“五线谱”;你心骋其间,能听到另一支旋律——历史的鼓声与时代的潮音融合的旋律。
⑦据史书记载,汉建安16年,刘备为了实现其谋臣诸葛亮提出的据益州、复汉室进而逐鹿中原的战略,率精兵驻扎在这里,偏安益州的刘璋也“延至北山”。他们“饮酒乐甚”之余,登山远望,夹江两岸的沃野良田、富庶丰饶尽收眼底,刘备想其不久将为已有,便欢曰:“富哉,今日之乐乎!”他如愿以偿,夺隘取关,进而有了蜀地,建立了蜀汉政权。站在山顶,遥想一千七百多年前:如果没有那一阵阵隆隆的鼓声,或许就没有三国的鼎立和蜀汉的繁荣及富庶,也不会有今天这座据史建造的“松柏茂密,篁秀花明,溪壑清幽,景色迷人”的苑囿。
⑧然而,时代履匆匆地前行,那一阵鼓声早已沉积为一段历史、几行碑文和一丛丛萋萋荒草,代之的是一阵又一阵时代的潮音。10多年前,当第一批建设者来到这里,便种下了第一个希望——给这寂静的荒山秃岭坡上了绿装;接踵而至,第二批、第三批……他们用双手创建了校园、公园、疗养院,也创造了这一方的社会文明、时代梢神。你信步其中,不仅能听到大自然的旋律,而且可以听到时代的潮音,使你满心欢愉,也令你深味沉思。
⑨山如箜篌弹歌奏律,其实,生活在这一片群峦中的蜀人之心莫不是一架架箜篌,他们所弹奏出的旋律,又岂是大自然所能媲美的?
(原文有删节)
小题1:文中写到了两次作者具体的听山经历及感受,请分别加以概述。(4分)
小题2:文章第④段中说:“听山是寂寞的,它不比听城市听海。但听山又不是寂寞的。”作者这样写是否矛盾?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5分)
小题3:文章第⑦段写到了蜀汉历史,这一内容在文中起何作用?(4分)
小题4:请从表达和内容两个方面鉴赏文章的最后一段。(5分)



4、阅读题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小题(14分)
班公湖边的鹰
王族
几只鹰在山坡上慢慢爬动着。
第一次见到爬行的鹰,我有些好奇,于是便尾随其后,想探寻个仔细。他们爬过的地方,沙土被沾湿了。回头一看,湿湿的痕迹一直从班公湖边延伸过来的,在晨光里像一条明净的布条。我想,鹰可能在湖中游水或者洗澡了。高原七月飞雪,湖水一夜间便可结冰;这时若是有胆下湖,顷刻间肯定叫你爬不上岸。
班公湖是个奇迹。在海拔四、五千米的高原上,粗糙的山峰环绕起伏,幽蓝的湖泊在中间安然偃卧。与干燥苍凉的高原相对比,这个不大的湖显得很美。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湖面便扩散和聚拢着片片刺目的光亮。远远地,人便被这片光亮裹住,有眩晕之感。
这几只鹰已经离开了班公湖,正在往一座山的顶部爬着。平时所见的鹰都是高高在上,在蓝天中飞翔。它们的翅膀凝住不动,像尖利的刀剑,沉沉地刺入远天。人不可能接近鹰,所以鹰对于人来说,则是一种精神的依靠。据说,西藏的鹰来自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它们在江水激荡的涛声里长大,在内心听惯了大峡谷的音乐,因而形成了一种要永远飞翔的习性。它们长大以后,从故乡的音乐之中翩翩而起,向远处飞翔。大峡谷在它们身后渐渐疏远,随之出现的就是无比高阔遥远的高原。它们苦苦地飞翔,苦苦地寻觅故乡飘远的音乐……在狂风大雪和如血的夕阳中,它们获取了飞翔的自由和欢乐;它们在寻找中变得更加消瘦,思念与日俱增,爱变成了没有尽头的苦旅。而现在,几只爬行的鹰散瘫在地上,臃肿的躯体在缓慢地往前挪动,翅膀散开着,拖在身后,像一件多余的东西。细看,它们翅膀上的羽毛稀疏而又粗糙,上面淤积着厚厚的污垢。羽毛的根部,半褐半赤的粗皮在堆积。没有羽毛的地方,裸露着红红的皮肤,像是被刀剃开的一样。已经很长时间了,晨光也变得越来越明亮,但它们的眼睛全都闭着,头颅缩了回去,显得麻木而沉重。
几只鹰就这样缓缓地向上爬着。这应该是几只浑身落满了岁月尘灰的鹰,只有在低处,我们才能看见它们苦难与艰辛的一面。人不能上升到天空,只能在大地上安居,而以天空为家园的鹰一旦从天空降落,就必然要变得艰难困苦吗?
我跟在它们后面,一旦伸手就可以将它们捉住,但我没有那样做。几只陷入苦难中的鹰,是与不幸的人一样的。
一只鹰在努力往上爬的时候,显得吃力,以致爬了好几次,仍不能攀上那块不大的石头。我真想伸出手推它一把,而就在这一刻,我看到了它眼中的泪水。鹰的泪水,是多么屈辱而又坚忍啊,那分明是陷入千万次苦难也不会止息的坚强。
几十分钟后,几只鹰终于爬上了山顶。
它们慢慢靠拢,一起爬上一块平坦的石头,然后,它们停住了。过了一会儿,它们慢慢开始动了——敛翅、挺颈、抬头,站立起来。片刻之后,忽然一跃而起,直直地飞了出去。
它们飞走了。不,是射出去了。几只鹰在一瞬间,恍若身体内部的力量迸发了一般,把自己射出去了。
太伟大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几只鹰转瞬间已飞出很远。在天空中,仍旧是我们所见的那种样子,翅膀凝住不动,刺入云层,如若锋利的刀剑。
远处是更宽阔的天空,它们直直地飞掠而入,班公湖和众山峰皆在它们的翅下。
这就是神遇啊!
我脚边有几根它们掉落的羽毛,我捡起,紧紧抓在手中。
下山时,我泪流满面。
鹰是从高处起飞的。
——选自《读者》(2007年第8期)
小题1:文中刻画了行走于地面的“鹰”和翱翔于蓝天的“鹰”的两个形象,这两个形象最大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作者描写这两个形象的用意是什么?(4分)
小题2:解释下面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2分)
爱变成了没有尽头的苦旅。
小题3:文章第四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来描写鹰?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小题4:文章前一部分写到了“地域风光”,这对表现文章的主旨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5、阅读题  课内阅读。?  
  一日抱定宗旨。诸君来此求学,必有一定宗旨,欲知宗旨之正大与否,必先知大学之性质。令人肄业专门学校,学成任事,此固势所必然而在大学则不然,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败,以求学于此者,皆有做官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因做官心热,对于教员,则不问其学问之浅深,惟问其官阶之大小。官阶大者,特别欢迎,盖为将来毕业有人提携也。现在我国精于政法者,多入政界,专任教授者甚少,故聘请教员,不得不聘请兼职之人,亦属不得已之举。究之外人指摘之当否,姑不具论。然弭谤莫如自修,人讥我腐败,而我不腐败,问心无愧,于我何损?果欲达其做官发财之目的,则北京不少专门学校,入法科者尽可肄业法律学堂,入商科者亦可投考商业学校,叉何必来此大学?所以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宗旨既定,自趋正轨。诸君肄业于此,或三年,或四年,时间不为不多,苟能爱惜光阴,孜孜求学,则其造诣,容有底止。若徒志在做官发财,宗旨既乖,趋向自异。平时则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惟争分数之多寡;试验既终,书籍柬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文凭到手,即可借此活动于社会,岂非与求学初衷大相背驰乎?光阴虚度,学问毫无,是自误也。且辛亥之役,吾人之所以革命,因清廷官吏之腐败。即在今日,吾人对于当轴多不满意,亦以其道德沦丧。今诸君苟不于此时植其基,勤其学,则将来万一因生计所迫,出而任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是误人也。误己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此余所希望于诸君者一也。?
1.蔡元培先生谆谆教诲青年学生抱定正大宗旨,请概括文中所言“宗旨”的内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请问文中画线句“误己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中“误己”和“误人”在文中具体指什么?请引用原文作答。
误己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误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段运用的主要论证方法有哪些?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蔡元培先生在这里指出的北京大学多年来的弊端,这弊端是什么?根据文章内容,联系当时的社会现实,请你探究一下,产生北京大学多年弊端的原因是什么?
弊端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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